精选养老服务调查报告范文(12篇)

时间:2023-10-26 08:00:38 作者:ZS文王 精选养老服务调查报告范文(12篇)

在学术研究中,调查报告经常用于探索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和实证研究等不同类型的研究目标。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一些调查报告的精彩案例,希望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示。

养老服务业调查报告

年是养老服务业启动元年,市场空间至少3万亿。到2014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2亿人左右,到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4亿,约占全国人口16%,到2050年该比例将达到28%。2015年之后,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开始加速,同时在最重要的“十三五“规划期间,养老是民生领域最关键的一部分,养老服务业的“十三五”规划已经启动,着重在养老产业体系建设方面。在保守假设条件下,养老服务业市场空间至少3万亿。

养老服务业涉及领域广泛,我国养老服务业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大体分为养老地产及其配套设施和其他配套产业两大类,其他配套产业包括医疗器械、医疗服务、食品、养老用品、休闲服务、寿险及资产管理等领域。我国由于特殊的文化背景和对机构养老的认知,机构养老比例远低于海外,且当前国内的养老地产相关领域普遍盈利能力较差,我们认为未来居家和社区养老领域仍然是国内养老模式的主流,创新的商业模式将会给市场化主体不断注入活力。

我们认为养老服务业的未来有三大趋势:信息化运营、精细化管理、金融化支持,

我国养老服务业市场空间大,但发展阶段尚处于非常初期,行业的痛点包括:1)提供服务的主体短期难有较高的预期收益率,重资产问题难以解决,提供服务的性质问题尚处于模糊地带;2)难以做到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与性价比的兼顾;3)中国传统观念使得机构养老难以成为主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是更现实的途径。相应的.,未来服务和管理的精细化、服务方式的信息化以及金融化手段的广泛应用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以上三个行业目前的痛点。

当养老遇上了“互联网+“。信息化养老终端采集数据为基础,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物联网等手段建立系统服务与互动平台,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服务资源来满足老年客户在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亲情关爱等方面的养老需求,从而为广大老年群体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养老解决方案。我们认为,该模式及其变种将成为市场化主体进入养老行业的重要有效方式,该模式的关键资源能力包括:资源整合能力、管理能力、后端服务能力、及入口扩张快速能力。目前a股标的较为稀缺,重点推荐南京新百、奥维通信、银江股份、中兴通讯等有先发优势;重点关注掌握移动医疗技术和资源的相关公司,包括宜华健康、九安医疗等,一旦向养老行业倾斜,易如反掌;关注其他领域转型涉猎该领域,转型可能性较大的行业包括地产、零售、计算机等,尤其是战略方向为养老及大健康领域的可能出现预期差的公司,包括雅戈尔、斯米克等。

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7.32%,无子女的占1.3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发达国家已于上个世纪中后期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于xx年也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10.18%。预计到2040年我国将达到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安义县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为3.1672万,占总人口的11.73%。各种养老需求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养老事业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加强对养老模式等系列养老问题的研究,了解安义县社会化养老事业现状,分析目前养老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老年人对养老资源需求的影响因素,对于推动安义县未来养老产业的发展,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最近,我们对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外地的做法和经验,就进一步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1、目前,我县养老的主要模式有四种:一是传统的子女、后代居家瞻养老人;二是五保老人(含城镇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及分散供养,经费由财政负担;三是福利机养的自费代养;四是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近年来,我县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发展较快。5年来,通过向省市争取资金及我局自筹资金,共投入了2500余万元,兴建了十所农村敬老院,一所老年公寓和一个现代化的福利中心。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敬老院,使全县上千名孤老老有所养。xx年建设了文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创了我县社区居家养老先河,拓展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共有五保对象1580人,其中集中供养186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744元,实现了全县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2、城乡老年人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县共有106个农村老年协会、158个基层老年体协。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还设立的协会、学会、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业余社团,基本能满足有参加集体活动意愿的老年人需要。全县老年社团发挥群众性组织优势,积极引导老年人发挥专长,培养兴趣和爱好,丰富和活跃了城乡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虽然,我县老龄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大,个体私营企业参保率低。二是政府针对“五保”老人兴办的敬老院供养水平还比较低,公办的老年福利机构体制不活,入住率偏低。三是民营养老机构仍处在起步阶段,政府缺乏支持政策,全县仅有1所老年公寓,规模较小、设施简陋,而且护理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经营状况不佳。四是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系统规划,因地方投力限制,投入严重不足,全县只有一个社区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点,因处于起步阶段,效果还不明显。同时,居家养老还处在社区组织的自愿服务阶段,还没有建立系统化的低偿服务政府补贴机制。五是老年人文化娱乐场地严重不足,设施不够健全,资金普遍缺乏,影响了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的积极性。六是传统养老观念束缚养老事业发展。老年人家庭观念较强,不愿离开家人入住养老场所。比如我县的老年公寓设有床位160张,受传统观念及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现入住老人只有54人,护理人员均是来自下岗职工和农村打工人员。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1、生活护理。

2、医疗照料医疗保健机构。

3、劳动服务。

(1)服务队伍及其各项工作。

(2)老人在社区的义务工作。

4、文化教育。

(1)图书室。

(2)健身大型健身器材。

(3)棋牌室。

(4)球类活动。

(5)专为老人举行的活动金婚、现场书画送对联。

二十世纪末,我国步入老龄型国家,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口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与突出。老年人的现状如何,现在的社会是如何看待这类问题的现在的社区是怎样为老年人服务的在为老服务中还存在哪些不足需要改进经过此次社会实践,对于社区在服务老人的方面所做的工作有所了解。

本文的目的是研究社区服务为依托的为老人社会服务的重要性。本文的一些数据资料来源于余杭区各个社区。中国政府历来关心与重视老龄事业,多年来国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文化传统,“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且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的目标,而社区作为基层单位,养老服务的担子更是重大。

20xx年的余杭区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74万人,增长13.5。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9%。年末全区有各类福利院、敬老院25个,床位2121床。乡镇敬老院覆盖率100%。社区服务设施场地333个。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人数为9494人。共发放低保金860.3万元。如此可喜的进步说明我们的城乡老人社会保障正在逐步走向完善,政府正在努力的完成“老有所养”这一目标。

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老龄化是当今全球性的人口趋势。我国由于特殊社会政策和人口特征,老龄化问题十分严峻。老龄化问题突出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其中养老问题最为严重,养老模式直接关系到我国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对社会的稳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比例不断下降,最终进入老龄社会的趋势和过程。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在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7%,就可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在1999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2000年11月底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达1.3亿,占总人口10.2%,65岁及以上的老人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而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我国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的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13.26%和8.87%。

我国老龄化社会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数量大。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止至2010年11月,我国总人口约为13.7亿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者有约1.19亿人,老年人口数量大。二是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第六次普查结果和第五次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且在老年人口中的高龄人口呈现增长趋势: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每年5.4%的速度增长,到21世纪中叶将超过1亿。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不断加快。三是“未富先老”现象明显。2013年,我国人均gdp为6629美元,位列世界第86名,不足美国的13%,当前我国养老压力可见一斑。根据远期规划,我国大约在2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现代化,而这段时间,正是我国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时期,老龄化伴随现代化的发展。“未富先老”的情况使得我们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来应对老龄化给社会所带来的挑战。

二、我国当前养老模式现状。

在我国,当前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种: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其中,家庭养老是最传统也是最基础的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而社区居家养老则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这里说的“养老”,指的是我国城乡之中普通大众的养老问题,也就是大部分工人、农民的养老,社会精英人员或者是养老生活有国家和政府强有力保障的人员,由于他们不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社会地位都大大好于普通百姓,所以不包括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

家庭养老,顾名思义,就是老人在家中接受儿女子孙的赡养和服侍。中国自古就有以“孝”为核心的大家庭概念,儿孙绕膝,享天伦之乐是我国大多数老年人所希望的晚年生活。但一方面,计划生育的长期执行,“421”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中照料老人的人力物力资源紧张,成年人既要照料老人,也要抚养孩子,是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甚至唯一来源,家庭对老人的供养能力减弱;另一方面,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的进步,老年人的寿命延长,也对传统的家庭造成压力。由此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社会功能正在减弱。尽管如此,我们现在仍要强调家庭养老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是为向社会养老的方向过渡,另一方面,只有在家庭当中,在和儿女子孙的相处之中,老年人才能得到精神慰藉,对老年人来说才是理想的晚年生活。

机构养老,指的是由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承担具体养老事务执行的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模式。随着家庭养老社会功能的减弱,不论是家庭还是老年人自身对机构养老这种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客观需求越来越大,加之老年人自身行动不便及易生疾病的情况,养老机构中专业的人员和设备可以更好地解决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正因如此,机构养老模式往往被寄予厚望,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现有的部分服务设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资金投入不足,不仅体现在硬件方面比如床位紧张等,还体现在机构中的服务人员不足或者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对老年人的日常起居照顾都可能难以周全。除此之外,机构养老的费用需由老人自己或者家庭承担的部分往往较高,负担较重。在中国讲究传统的“孝”文化的大环境中,“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入人心,部分家庭对机构养老还是存在排斥情绪,这也是机构养老模式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之一。

社区居家养老,指的是老人在自己家中,由所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可以上门的餐饮、医疗、娱乐等服务的新兴养老模式。居家养老集合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对于老年人自身而言,既让老年人不离开自己习惯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所在家庭减轻照料老人的负担,又能切实地为老人提供有个性且专业的服务,灵活度高;对于社会而言,社区养老服务点对场所要求相对较低,能节省下建设专门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成本较少。但居家养老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在社会中还没有达到普遍的认可,很多老年人和家庭没能投入其中,社区居家养老难形成规模效应;第二,此种养老模式由于出现较晚,发展不完善,标准化程度不足,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限,除了对老年人日常起居的基本照顾之外,难以涉及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第三,现阶段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不足,专业化程度不够高,给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造成一定难度。

我国养老模式的现状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居家养老这三者并存,且根据不同老年人口情况和需要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陷入困境,但又不可能彻底放弃,中国老年人既对超越家庭之外的社会力量有日益强烈的需求,在现阶段又不能完全接受机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又存在发展不成熟完善的客观问题。我国现存的养老模式各有其不足,总结起来有三点:其一,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相对家庭养老存在传统观念的冲突,不能满足对老年人口的精神慰藉;其二,经济来源不足,集中体现在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其三,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大。各种模式的优点是它们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缺点和不足是接下来发展的动力。在实际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之中解决这些不足,发现新的问题并积极应对,是我国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任务。

三、加强我国养老模式发展的保障。

针对我国三种主要养老模式并存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现状和基本趋势,我国养老模式发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保障。

(一)提供家庭养老保障。

保险政策、老年津贴制度等等,在对赡养老人的中青年在购房和调房时给予价格优惠,方便子女对老人的`照料。对老人的子女而言,在繁忙的工作之中,要尽可能多抽出时间照顾和陪伴老人,切实了解老人不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需要,只有在子女家人的温暖陪伴下,老人才可能拥有幸福快乐的晚年。

除了要加强政府立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之外,更要强调政府和社会对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和经济扶持。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通过报刊、网络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等宣传方式,加强人们对社会化养老的认识,消除人们对非家庭养老模式的顾虑;第二,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建立不同层次的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比如根据资金来源,可由政府出资兴建、企业投资兴建、政企投资兴建、企业家独资兴建、个人或者集体投资兴建等等;根据管辖范围不同,建设市区级、街道(乡)、居委会(村)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根据不同层次发挥不同功能,多方面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第三,加大对相关服务型人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并在招募过程中提升社会对此类服务人群的社会认可程度,提高其专业化水平,不仅是对老人日常生活的护理方面,还要加强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的精神服务意识,通过督促老年人和其子女的交流联系、为老年人读书读报等方式增强老年人的情感归属,给予其精神慰藉。

(三)加强老年人自我养老保障。

中国的老年人是勤劳、节俭的群体,辛苦一生,是应该有用来养老的积蓄的,但实际情况往往是,老年人把本该用来养老的钱过多地用在了晚辈身上,而将自己的养老问题寄托于晚辈的“养老孝心”,而当老人真正失去了经济来源甚至自理能力时,子女能否很好地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就不得而知了,这其中包括子女的孝心因素,[:请记住我站域名/]更包括实际的经济因素,这使得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从老年人自身来讲,首先要引导他们走出“养老完全靠子女”的误区,确立在各种不同养老模式中以自我为主体的角色认知,培养自我保障意识,对自己的养老问题要未雨绸缪,进行长期的健康和资金储蓄。老年人虽然有其自身体力或者其他方面的限制,但在养老模式中也不是完完全全地“被养老”,绝大部分六十岁甚至六十五岁以上老年人并不是社会或者家庭的负担,没有完全丧失生活以及继续创造价值、创造财富的能力,不论是社会大众还是老人子女,都要积极鼓励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自立和自主,老年人有权利在自己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出选择。老年人本身也要改变传统的等、靠、要的养老观念,更不要放弃自己自我养老、自我服务甚至服务他人的能力,而是要积极通过社会参与发挥自身潜能,以自己的智慧和经验继续为家庭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不仅能获得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尊重,实现自己作为一名老年人的价值,更是为自我养老创造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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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见图4)。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见图5)。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老年人最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最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见图6)。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2.对社区助餐点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点还是比较陌生的。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社区助餐点的介绍后,选择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有4198人,占调查总数的41.63%,这次参加调查的人数仅占市区老年人总人数的5.04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326万名老年人乐意接受助餐服务,这说明助餐点在我市存在较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助餐点是由政府资助建设,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价格通常在5-15元:一顿中餐5-7元,一日三餐10-15元)。目前,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西新桥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天皇堂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等已经有了为老人提供就餐的服务。但从全市来讲,老年人助餐点的数量还很少。从总体而言,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选择到助餐点吃饭,究其原因,主要是87.91%的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85.20%的人平时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不需要由助餐点提供吃饭。

在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省事方便的占62.04%,因为价廉物美的占15.20%,其它原因的占22.76%。在不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不喜欢的占23.69%,因为口味不适的占21.36%,其它原因的占54.95%。

3.对老人日托所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3.2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日托所,66.7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日托所也不熟悉。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日托所的介绍后,选择一定去日托所的有405人,占调查总数的4.0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033名老年人一定去日托所。此外,在被调查对象中,有5046人会考虑去日托所,这说明日托所在我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日托所,即“老人之家”,像小孩入托那样,白天到日托所,晚上回家。老人在日托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还可以就餐,日托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低于养老机构,对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由于日托所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所以对于10.26%的生活半自理人群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愿意进日托所的老年人中,有47.66%的人是因为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24.30%的人是因为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22.80%的是因为身体欠佳,5.24%的是因为日托所收费低于养老机构。

4.志愿者服务。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发现,18.09%的老人愿意帮助日托所做些志愿者服务,48.71%表示偶尔可以做一点,26.03%不愿意做志愿者服务,7.17%未选择。在宁波市海曙区,有一支专门为独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的义工队伍,他们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进行储蓄,等到自己年老时又可以提取储蓄,享受服务。群众将其称之为“义工银行”。而我们的这次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市开展“义工银行”存在一定的群众基础。

1.居家养老是首选。

调查显示,80.27%的人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见图7)。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区已建有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做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养老服务补贴250万元。

2.选择养老机构的档次。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见图8),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五)子女对老人精神赡养情况。

1.大多数老人不感到孤独,九成以上子女愿意陪老人聊天。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对“给钱给物让老人衣食无忧就是孝顺,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这道题选择对、不完全对、不对的分别占15.01%、64.51%、20.48%。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2.子女对老人的孝顺情况。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见图9)。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常州子女对老人的孝顺状况令人可喜。而子女不常来看望的有81.57%是因为子女工作忙,6.20%是因为子女在外地,0.88%是因为有矛盾冲突,11.35%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子女关心老人的主要方式是上门看望和打电话。

3.老年人与孙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

服务调查报告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35号)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早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于20xx年11月6日启动了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调研。本此调研采取普遍调研、抽样调研和典型调研相结合的方法,采用入户问卷,调查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全市共抽查了10个县区,24个城镇社区,51个行政村,成功访问了19048位老人。

(一)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经过逐村逐户普查统计,全市60岁以上老人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其中农村老人万人,城镇老人万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59%和41%。通过对比分析,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呈现“一快二化三多”的状况,一快就是增长快。年增长速度为%,预计到20xx年,将达47万人,约占总人口15%以上。二化是指高龄化和空巢化,我市70岁以上高龄老人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6%;由于我市主要以劳务输出为增收项目,农村“留守老人”达12万人,城市“空巢老人”5万人,分别占到全市老年人口的29%和12%;三多就是贫困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多。全市“三无”老人2525人、“五保”老人50633人、贫困老人41664人,三类人员共占老年人总数的21%;失能老人12488人,半失能老人21626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3%和5%。

(二)养老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民生为本,积极构建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已有50299位企业离退休职工和城镇其他就业职工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7292位老人按月领取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有序发放,全市享受高龄补贴老人192514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规范,惠及全市万老年人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实施,18104位老人享受到了每年12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五保”和“三无”老人供养政策不断完善,农村敬老院建设全省领先,全市已建成敬老院200个、社会福利院5个,共有床位25860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了%;养老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已建x县级老年公寓4个,民办老年公寓3个,社会化养老床位达到了1640张;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养老惠老、爱老助老等志愿者服务活动进入常态;各职能部门都能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加大养老保障投入,老龄事业步入了良性发展态势。

(三)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基本规范。

目前,全市200所敬老院、5所社会福利院和7个社会化老年公寓,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为事业单位的144所,注册为民办非企业组织的6个,落实管理服务人员编制250人,聘用服务人员2198人,50%达到持证上岗;管理及服务工作人员工资逐年提高,达到了2300元/月;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每人达到1200元/年。同时,各级敬老院积极开展以院养院、以副补院工作,基本保障了入住院民的生活水平。

从调查问卷分析看,作为贫困地区,我市老年人整体经济收入低,自我保障力差,全市有基本工资保障的老年人75646人,占老年人总数的%,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25347人,企业离退休职工27090人,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209人,%的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劳动创收或子女供养。

(一)服务需求多样。

由于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居住地域、家庭情况不同,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多种多样。从问卷的19048位老年人回答的情况看,15619人选择居家由子女养老,占被访问老人的82%;1905人选择社区养老,占被访问老人的10%,1524人选择机构养老,占被访问老年人的8%。因受传统观念影响,只要是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老人都习惯住在家里由子女赡养,希望村(社区)能经常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身体一般,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最需求的是村(社区)能提供上门送餐、日间托老、家政服务、服务热线、文化娱乐和上门看病就医服务;真正需要机构养老的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家庭困难老人。从调查的万老年人的反馈情况看,老年人普遍对社区开展助餐、家政、医疗护理、日间托老、呼叫热线等便民服务有需求;对社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社区老年文化活动有渴盼。

(二)能承担养老费用不高。

从调查情况看,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能承受机构养老费用20x元以上占被访问老年人10%,主要是本人有离退休工资或子女条件较好的老人;21%的老年人能承受的机构养老费用在1500元左右;69%的老年人只能承受1000左右的机构养老费用,特别是农村没有固定收入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承受费用均在1000元以下;对居家上门服务能接受的服务费用是10元/次。

1、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我市万老年人口,仅有7所不足20x张床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以安康城区为例,万老年人,仅有一所容纳30人的低标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而大量居家养老的`老人需要社区为其提供上门送餐、医疗护理、家政料理,呼叫热线等服务,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才开始探索,投入方式、服务内容、运行模式、管理办法还不成熟,能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

2、养老服务机构功能单一,覆盖面窄。我市虽然建设了一大批容量大、高规格的敬老院,但敬老院对入住老人要求必须是生活自理的“五保”老人,且配套设施简单,服务单一,以吃住为基本保障,而留守老人、贫困老人、失能和半失能等社会老人本身无条件入住,而另一方面敬老院配套功能也无条件满足。当前最缺乏医护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特殊养老服务需求。失能、半失能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生活状况十分恶劣。一个家庭要有一名失能老人,就必须有一个劳动力专门在家照护,不但不能从事经济创收,还要支出基本的医疗费用,给家庭也带来了沉重负担,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十分突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主要以政府投入建设为主,决定了我市只能建设保底兜底作用的低档次养老机构,部分收入高的离退休干部、条件优越的空巢老人想入住功能完备的高、中档养老机构还相对较少。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吸引来安休闲养老、“候鸟式”养老、生态养老的老人越来越多,集休闲、养生、娱乐为一体的高档次养老服务机构还没有建立。

3、养老服务机构自我保障力差。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供养标准低,医疗设施配备不到位,每个机构配备1-2名管理人员,聘请2—5名护理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都在社会低状态下运营,勉强维持。目前正在运营的3家民办养老机构,因政府没有给予任何政策优惠,全靠自己融资,主体房屋建成后,后期房屋装修、防火、防滑、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备受资金或政策影响,无法一次性到位,需要入住机构养老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因民办养老机构医疗设施不配套,不能入住,而真正能掏出钱又愿意在老年公寓颐养天年的老人,又嫌民办养老机构条件差,不愿意入住,这样就造成了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尴尬境地。养老机构本来就是一个投入大、风险大、利润低、周转时间长的微利行业,这就造成了民办养老机构负债大,运行艰难状况。

4、养老服务业发展缺乏刚性的政策支持。我市虽然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安政办发【20xx】42号),但政策扶持粗线条,支持力度不强。如:民建老年公寓、康复中心、临终关怀医院、医疗保健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服务设施,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土地供应、资金扶持、财政补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没有明确规定,只是提出号召和意向,由于政策的弹性,到了具体项目就无法落实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由于缺乏刚性奖励扶持政策,所以目前社会力量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不高,全市仅有民办老年公寓3所,且规模不大,配套不完善,不能满足老年人迫在眉睫的养老服务需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权益,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形成我市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根据我市区位优势、生态环境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提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是:以打造独具陕南特色的生态养老基地为引领,构建公办养老机构为支撑、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民办养老机构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xx年,使全市各类养老床位达到39250张,其中农村敬老院总床位达到330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65%,净增床位7500张;市、县社会福利院总床位达到1100张,“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率达到%,净增床位660张;公办养老床位达到2150张,净增床位1450张;民办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000张,净增床位2500张。100%的城镇社区建设起日间照料中心,50%的村建立起幸福院互助院。

服务调查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我区“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更好地促进我区农贸市场的发展,对我区蔬菜市场进行为期一周的调研,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城区现在农贸市场6个,其中零售5个,批发1个。占地面积约16000m2;超市附带经营蔬菜2个,农村集贸市场20个。城区未经审批自然形成比较固定的“马路市场”有2个,还有些小规模的临时性“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严重。

xx年年度我区蔬菜供应总量约为88000吨,属本地自产的约有10000吨,从外地运入约78000吨,居民消费总量约为80000吨。本地蔬菜远远不能满足需要,80%以上主要蔬菜要到外地运入。

我区有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占地面积约9000m2,零售市场5个,占地面积约7000m2。属棚架和露天经营,设施简陋,超市附带经营蔬菜2个,室内市场少,棚顶和露天经营多,配套设施不完善,建设规划滞后,总体布局不合理。自产自销经营户流动经营多,“马路市场”泛滥,屡治无效,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街道畅通。对我区市场建设和管理、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带来极大的冲击。

加快我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提升市场档次,是我区“放心菜”工程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民心工程”。我们总体思路是:

根据我区城市发展进程,按照城市发展规划,着眼长远,科学制定我区农贸市场总体规划。加快和改造进程,争取在城区内逐步形成以大型市场为依托,中型市场为骨干,小型市场为补充,高中档相结合,功能齐全,特色突出,布局合理的菜市场体系。一要根据城区人口总量,人口分布状况,居民消费水平,以及交通、环境等情况合理规划菜市场。菜市场建设原则上以新建居民住区为基本单位,按有关建设标准配置菜市场,使城区菜市场布局合理,配置先进,方便购买。二要抓好农贸批发市场建设问题,我区仅有东店子蔬菜批发市场一处属村办,财力有限,基础设施差,管理混乱,市场脏、乱、差,完全跟不上城市发展需要。三要抓居民小区菜市场规划和建设,发展社区小菜场。按照商务部“便民服务进社区,便利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商业发展要求,在新建的大型居住区落实好配菜点建设,就近解决居民买菜难问题。

菜市场的建设是关系到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必须要落实好、解决好。一要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菜市场方面的规定,规范菜市场行为,加快“绿色市场”认证工作,全面提升市场建设水平。二要对城区各类市场进行改造提升,使其更加符合居民生活需要。三是鼓励大型超市设立生鲜农副产品专区,方便群众买菜。

建立完善政府行政管理,市场经营管理、经营者自我管理互相融合三位一体的市场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要理顺各职能部门关系,明确职责,有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变市场管理、经营混乱不良状况。二要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提高市场营运网络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市场商户服务。三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改善市场设施条件,让经营者进得来,留得住。规范管理,文明经营。四要完善商品的认证制度。对菜市场入市商品特别是熟食及“高危”食品实行严格的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改变市场内存在商品进货渠道不清的状况,杜绝“三无”商品入市,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推进“放心菜”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服务调查报告

在市场经济中,征信服务的范围比较广,在以征信产品生产为主的服务中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企业征信服务,即提供关于企业信用调查的服务;另一类是消费者征信服务,即提供关于消费者信用状况调查的服务。消费者征信(consumercreditreporting)服务是随着个人信用交易的发展和普及而发展起来的。当个人需要贷款、赊购商品、分期付款、购买保险等时,信用的提供方就需要了解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包括还款能力和守信程度,从而产生了对消费者信用报告的市场需求。与这种市场需求相适应,消费者征信服务行业便应运而生。是消费者征信服务行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征信机构所提供的消费者信用报告不仅是银行体系对个人进行授信决策的主要依据,也广泛使用于就业、赊销、租赁、保险等领域。因此,消费者信用报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信用交易的顺利进行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的消费者征信行业也是比较典型的市场导向模式。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制定有关征信服务的法律和规则,并监督实施。对消费者信用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保存、评价、销售等,均由商业性征信机构亦即征信企业完成。征信企业之间相互竞争,征信企业与向其提供信息的机构之间以及与使用其信息的客户之间,也完全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关系。目前三大全国性消费者征信机构(consumerreportingagencies,cras)为:experian,equifax和transunion。除此之外,还有400余家中小型消费者征信企业。

由于消费者征信服务涉及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加工和公开,而消费者一般处于市场交易的弱势地位,因此必然涉及对个人隐私和对个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如果不加以管理和规范,征信活动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另一方面,对个人隐私和权益的保护也不应当无限夸大,如果把正常的信用信息也划入隐私范围加以保护,则可能会影响征信机构收集正常的信用信息,同样会妨碍征信服务活动的发展。值得强调的是,良好的征信服务不仅有利于授信者业务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更方便和更快捷地获得信贷服务。因此,法律规范的核心在于,既要充分保证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受损害,又能够为征信活动的正常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或者说,必须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二者之间作出平衡。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法律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界定:一是什么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护,什么信息属于正常的信用信息,应当公开并允许征信机构搜集;二是如何保证信息的使用目的是正当的,即不能被滥用;三是如何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地更新。

信用报告是关于消费者如何支付其帐单的历史记录,其目的在于评价消费者还款的能力和还款的可能性。如果单从这一目的出发,凡是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有影响的信息,都属于信用信息,都应当允许被征集和公开,但实际上,许多这样的信息是典型的个人隐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个人收入、个人储蓄存款等。因此,个人隐私和正常信用信息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由于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和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得更方便的信贷服务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只能在这二者之间进行取舍和权衡。从的实践看,对信用报告信息范围的管理,主要分为两大类:

允许在信用报告中公开的信息。一个典型的消费者信用报告包括以下四类信息:(1)消费者身份数据,包括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等。(2)现有的或以前的贷款或信用卡记录(正面交易信息),包括授信者名称、帐户号码、信用额度、开户日期、授信者向征信机构报告该信息的日期、最后一次支付的日期和数额等。还可能包括过期帐户信息、目前过期未付的款项数目、以及在过去12~60个月中是否按期支付了上述款项的记录。正面信息的公开没有时效限制。(3)公共信息记录(负面信息),包括破产记录、欠税记录、犯罪记录、被追帐记录等等。负面信息的公开对当事人有一定的惩罚作用,但考虑到法律应当给有过失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负面信息的时效性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来说,负面信息的时效性为7年,也就是说,超过7年的负面信息是不允许出现在信用报告之中的。但也有一些例外。刑事犯罪的定罪记录没有时效性限制;破产记录的时效性为10年;当信用报告用于年薪超过7.5万美元的工作申请或数额超过15万美元的贷款或人身保险申请时,负面信息没有时效性限制。(4)查询记录,包括过去1年间所有的查询记录。查询记录具有两个重要作用,一是防止信息被滥用,二是作为评价消费者信用状况的参考信息。

向征信机构提供消费者个人的非公开性信息,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根据1999年通过的《gramm-leach-blileyact》,金融机构在与消费者建立信用交易关系(接收消费者储蓄、向消费者贷款或发放信用卡)时,必须告知消费者其信息公开或分享政策,包括拟向谁公开、所要公开信息的目录、消费者的选择权(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金融机构向征信机构公开其信息)等。消费者的态度采取默示同意、明示反对的方式。即如果消费者不明确提出不同意金融机构将其信息向征信机构公开,将被视为同意公开,但在金融机构将数据公开前,应当给消费者留出必要的反应时间。法律还规定,征信机构必须采取合理的程序征集和公开消费者信用信息,禁止采取威胁、诱骗等手段获得或使用信息。

禁止公开的信息。以下信息除非经过消费者本人同意或要求,是禁止在消费者信用报告中公开的。(1)消费者活期或储蓄帐户的信息;(2)消费者购买的保单;(3)消费者收入信息;(4)消费者个人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5)消费者的工作表现;(6)消费者医疗信息;(7)消费者驾驶记录;(8)种族、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

相对于对信用报告内容的限制而言,对于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却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制。原则上,信用报告只能用于与消费者有关的交易活动。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征信机构只能根据以下目的提供信用报告:(1)法院命令或传票;(2)消费者本人的书面要求;(3)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4)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5)用人单位用于审查个人工作申请;(6)有关政府机构依法用于评价个人的财务状况,以便决定是否同意个人的执照申请;(7)金融机构用于评价个人现有债务或现有帐户的风险;(8)由消费者本人发起的其他合法交易活动(比如房屋租赁申请等)。

法律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征信机构根据上述内容和目的向客户提供信用报告,不必事先经过消费者本人的同意。第一,征信机构向消费者雇主或潜在雇主提供信用报告,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的书面同意;如果雇主或潜在雇主根据信用报告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决定,那么在作出决定之前,雇主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该报告的复印件,并充分告知消费者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所享有的权利。第二,向客户提供含有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比如医疗、收入、存款信息等。

由于允许征信机构搜集和公开正面信息,而根据正面信息,征信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比如,征信机构根据所掌握的消费者信用数据,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供符合某一条件的消费者名单,以便金融机构发展新客户;银行或其它信用卡发行机构可以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符合其发放信用卡条件的消费者名单,向消费者发出信函,邀请消费者申请其信用卡服务。对于这类不是由消费者个人发起的交易活动,法律也有特殊的限制,包括:(1)只有在金融机构有意向消费者提供信用服务或保险公司有意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时,征信机构才可以向其提供此类信用报告服务。(2)报告的内容只能包括消费者姓名、通信地址、非独特性身份标识(比如社会保障号码),以及其他的与特定授信人或其他特定实体无关的信息。(3)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消费者不愿意收到此类信函,可以通知征信机构,征信机构收到此类通知,应将该消费者姓名从名单中删除。

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保证错误信息能够及时更正,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改正错误首先要发现错误。由于信息是否正确对消费者的影响很大,因而消费者本人对于保证信息准确和及时更正积极性最高。因而,保证信息准确性的最有效办法,是赋予消费者对其信用信息充分的知情权和对信息内容的争辩权。

(一)任何机构或个人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决定,比如拒绝消费者的贷款、工作、牌照申请等,必须告知消费者提供该信用报告的征信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消费者在接到其申请被拒绝的通知60日内向征信机构提出查看有关其个人信用记录档案的要求,征信机构必须免费向该消费者提供1份完整的信用记录报告,包括有关该消费者的完整的信用数据和最近1年(有关就业的查询为两年)的查询记录。

(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消费者1年内可以免费获得1份本人的信用报告:(1)失业并准备在60天内开始寻找工作;(2)在享受社会救济情况下;(3)消费者是金融欺诈活动的受害者。

(三)在其他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按照法定价格随时向征信机构购买其信用报告。另外,随着it产业的发展,一些征信机构也开发出一些更加方便消费者随时了解和监督其信用记录的产品。比如,equifax公司设计的“信用观察”(creditwatch)产品,消费者每年只要支付49美元,每当其信用记录出现新的变化时,征信机构会在24小时内用电子邮件通知消费者。消费者还可无限次了解其信用评分的情况。该产品被《商业周刊》评为“20xx年度最好产品”。

如果消费者发现其信用记录有误,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征信机构或该信息提供者。法律规定征信机构和信息提供者都负有调查和更正不正确或不全面信息的责任。征信机构收到消费者对有关信息的争议以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该信息通知提供这一信息的信贷机构,信贷机构必须对该信息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征信机构。复核工作必须在征信机构收到消费者通知要求后30日结束,如果30日内信息提供者仍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准确,或未能作出回复,该信息必须从消费者信用档案中删除。如果信息提供者发现信息的确有误,它还必须将这一情况同时通知其他全国性征信机构,以便后者也能及时更正错误信息。全部复核工作结束后,如果信用记录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了调整,那么征信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结果书面通知消费者,并免费寄送消费者1份新的调整后的信用报告。如果复核不能解决争议,消费者有权要求征信机构对信用记录中保存的和信用报告中使用的有争议的信息进行加注。如果消费者要求并支付一定费用,征信机构也应将加注内容通知最近使用过旧报告的用户。

目前,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刚刚起步,关于征信服务管理的有关法律和制度也正处于建设当中。如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形成一个既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能够有效促进征信产业长期发展的制度环境,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的任务。根据对消费者征信服务管理体制和经验的考察,结合我国征信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感到,在立法和制度建设当中,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借鉴。

征信服务和产业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定基础之上的:即一个人是否守信,可以通过对他以往的信用记录的观察和评估来判断。关于消费者信用历史的信息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负面信息,一类是正面信息。所谓负面信息,是指消费者拖欠、赖帐、破产及犯罪记录等信息。所谓正面信息,是指消费者正常的贷款、还款、赊销、支付等交易记录。对于征信服务而言,负面信息的作用显而易见。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可以直接帮助授信者甄别不守信用的人,从而采取防范措施。但仔细考察可以发现,对于征信服务产业的发展而言,正面信息的作用更加重要。原因有二:一是只有负面信息,征信机构无法掌握消费者的全面信用状况。比如,一个消费者可能会在多家金融机构借贷,虽然在每家机构的借贷额都不大,但在多家机构的借贷总额可能会大大超过其还款能力。显然,这一情况对于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全面客观评价消费者的信用状况非常重要,但如果只有负面信息,只要消费者没有违约或不良记录,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金融机构都无法掌握其全面信用信息。在这方面香港的经验值得吸取。香港一直不允许征集正面信息,使得授信人难以掌握被授信人的全面信用状况,由此已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根据香港有关人士的介绍,近年来出现的十分严重的个人破产问题,就与这一规定有关,因此目前立法界正在考虑允许征集正面信息。二是如果只有负面信息,征信服务的范围会受到很大限制。利用负面信息,征信机构除了提供一个黑名单以外,很难提供进一步的服务。而利用正面信息,征信机构就可以大大拓展其服务空间,包括进行信用打分、筛选优质客户、帮助金融机构等用户进行客户资源管理等增值服务等。事实上,大型征信机构快速的业务扩展,正是建立在利用正面信息进行增值服务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正面信息和增值服务,征信产业就不可能得到如此快速和大规模的发展。由于正面信息极大地增强了征信机构信用信息的全面性、有用性及征信机构服务的空间,促进了征信机构与用户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征信服务产业的发展。这一经验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征信服务产业,尤其值得重视。

一般来讲,各国法规都允许在信用报告中公开负面信息。这是因为,负面信息是消费者失信行为的一种反映,将之公之于众不仅谈不上个人隐私问题,而且是对失信者的一种必要惩罚;从信息搜集的角度看,受害者一般也有积极性把此类信息向征信机构报告。但正面信息就有所不同,这类信息是消费者正常交易行为的反映,在消费者没有任何失信或违规行为时,法律是否应当允许征信机构在不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搜集和公开其信息,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许多欧洲国家都规定搜集和公开此类信息要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的书面同意。从的经验来看,除个别情况外,原则上法律一直允许征信机构可以在不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征集和公开个人的正面交易信息。从实际的效果来看,似乎的做法更值得借鉴。相比而言,的征信产业不仅发展速度较快,且一些大型的征信企业也主要集中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可能与对正面信息的不同管理规定有关。如果法律规定征集和公开正面信息需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将不仅会极大增加征信机构的信息搜集成本,而且会严重损害信息的完整性。应当指出的是,全面信息的使用,或者说征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授信人的利益,也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根据的经验,由于允许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由于使用信用评分作为评价信用风险的一个工具,同时使得消费者和授信人受益。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好处主要包括:(1)更多地获得信贷;(2)更大程度的流动性;(3)更公平的待遇;(4)更低的信贷成本;(5)更加便捷的获得信贷的方式。对于授信人而言,好处主要包括:(1)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提供消费者信贷服务;(2)能够进行帐户监控以便调整信贷流程;(3)减少贷款损失。当然,允许征信机构征集和公开正面信息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必须要有明确的管理规定,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界定正面信用信息的范围,严格限定信用报告的使用目的,以及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不正确信息的及时更正等。

应当明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不是通过立法使征信机构获得尽可能少的个人信息,而是保证征信机构以合法的手段方便和低成本地获得更多的法律允许的信用信息,以及保证征信机构所征集和使用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的实践经验来看,达到上述目的的最有效手段,是赋予消费者对其信用信息充分和合理的知情权。因为只有消费者本人最了解也最关心自身的信息。同时,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在消费者对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争议时,征信机构和原始信息提供机构所负的责任,以及复核及更正的程序和时限。在这些方面,法律的许多具体规定都很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

服务调查报告

1、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由于旅行社的行业特殊性,不需要投入很多固定资金就可以运营起来,旅行社就单体来说,很少有大规模的。1间房、1台电脑、1张桌子、1部电话、几把椅子,就可能是一个旅行社的全部家当,固定资产较少。

2、人员少、流动性比较强。旅行社的工作人员除了经理就是导游,导游服务具有自由职业的特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对游离,旅行社组团少不了导游,导游带领游客到景点游览,在办公室的时间很少。今天是这个导游接的通知、领取报表,明天就带队出去了,报表放在哪里没有人知道。曾经有一家旅行社,半年报时先后换了三个人,领了三次报表。

3、行业淡旺季节明显。很多景区是以自然风景为主的旅游景点,以山水游为主,每年4—10月是旅游的旺季,10月份以后,很少有团队旅游,只是一些零星的散客,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实行轮流值班,工资待遇低,人员更难找。

(一)旅行社办公地点不固定,不明显,查找困难。旅行社固定资产少,办公地点变更比较容易,而服务业报表是半年报,调查频率低,半年报调查时还在,年报时就搬到了其他地方,找不到该单位了。再者由于旅行社业务的特殊性,办公地点多是租用写楼,标志不明显,寻找单位困难。

(二)旅行社配合程度差。旅行社多是私营企业,可能存在一些不规范经营行为(比如偷漏税),在与政府部门的人员接触时,容易产生抵触或戒备心理。为了避免多交税、费,在填报时他们对营业收入、上缴税、费等经济指标,一般总会故意漏报、瞒报。

(三)统计基础比较薄弱。旅行社多数规模偏小,基本上都没有专职统计人员,统计工作多是“今天我干,明天你干,抓住谁是谁”的局面,很难保存完整的业务基础资料。

(四)财务不健全。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尽量减少行政人员,不少旅行社不仅没有统计,甚至连专职会计都没有,会计多是兼职,不在旅行社上班,定期去单位处理帐务,有的.帐目就是老板给其报个数据简单记录,个别的旅行社连会计都没有,什么数据都是老板自己说了算。

针对旅行社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在实际调查中认真研究调查方法和技巧,同时辅之以科学评估,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如实反映旅行社的发展水平。

(一)加强培训,提高旅行社人员业务素质。当前面临的困难,主要是旅行社人员不稳定,责任心不强,对调查工作有敷衍了事的现象。这就要求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要讲清服务业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使旅行社统计人员提高对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详细讲解报表制度和要求,组织开展讨论,使参会人员切实掌握填报方法。培训要切实有效,对没有按时参加培训的旅行社,要求补会,不断提高企业人员的重视程度和统计业务素质,为搞好服务业调查工作提供保证。

(二)入户调查,确保数据现场采集质量。针对旅行社没有专职统计人员,会计人员相对稳定,报表上经济指标多是财务指标的情况,统一要求服务业报表由会计人员填写。入户调查前,事先联系旅行社的会计,约定好具体时间,与会计人员一起查阅企业相关资料填写服务业调查表,提高了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三)认真学习旅行社相关知识,为审核报表打下基础。开展调查前,认真查阅、学习有关旅行社方面的知识,如每家旅行社必须向市旅游局交纳10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一般不低于1500元等等。在审核旅行社报表时,发现不少旅行社都不填保险费,或者填报金额较小,通过查询发现属于漏填或者理解有误,要求企业补充填报有关指标,及时纠正报表差错。

(四)加强部门合作,利用行政手段提高旅行社的配合程度。旅游局是旅行社的行政主管部门,从旅行社的设立、行业管理,业务考评,到取消经营资格,都具有较强的制约作用,因此,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能够使调查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开展调查前,及时与旅游局行业管理科沟通联系,取得全市旅行社的详细资料,对旅行社地址和人员变动情况、旅行社经营现状做到心中有数。对那些工作难度较大,没有按要求上报的旅行社,提供名单,由旅游局负责催报,效果明显。通过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有效的督促旅行社准确填报、按时上报,切实提高了旅行社对调查工作的配合程度。

(五)宣传统计法律知识,依法开展调查。利用业务培训和走访调查等机会,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印发统计法规宣传单,让旅行社明白: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是企事业单位的义务,一切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都会受到严肃的查处,根据违法情节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还告知他们,政府统计部门负有保密义务,不会随意向外透露他们的数据。通过宣传,既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又起到了震慑作用,为顺利开展调查、保障调查数据准确可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灵活把握,服务上门,增进感情。一是根据往年的经验,对上报不及时、填报数据不详细的旅行社,提前与其联系,提醒他们做好服务业报表。选择部分旅行社走访调查,与单位领导沟通、座谈,加强联络。二是在新年到来之际,印制了宣传调查工作的台历,主动送到旅行社,为他们送去一份关心,一份温暖,虽然是一份小小的礼物,但增进了与企业的感情,提高了配合程度。

(七)采取多种方法,科学评估上报。抽样调查除了本身存在抽样误差外,还存在调查误差。因此,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严格按照服务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办法,对数据采集、审核、查询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二是每次调查前,都事先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进行咨询,了解当前全市旅行社经营现状,结合当地其他相关行业的经营水平、效益状况等资料,对旅行社填报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予以评估确认,全面把握数据质量,真实反映经济发展趋势。

为了解一季度烟台市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经营现状,烟台调查队于近期抽取321家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一季度,调查样本企业各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但企业发展中仍存在市场需求不足、用工成本上升快、融资难等诸多问题,企业对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呼声较高,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关注。

本次调查涉及10个行业门类总计321家样本企业,从调查的情况来看,11.50%认为综合经营状况良好;83.8%的企业认为综合经营状况一般;4.7%的企业认为综合经营状况不佳。在321家企业样本中因行业竞争激烈,企业成本过高,行业前景黯淡和发现新的市场机会等因素影响,5.3%的企业考虑或正在转型,94.7%的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整体运行情况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企业营业成本不断增加。从调查情况来看,14.3%的样本企业营业成本比xx年四季度增加,84.7%的样本企业营业成本与xx年四季度持平,0.9%的样本企业营业成本比xx年四季度下降。影响企业单位成本上升的主要因素:67.4%是劳动力成本增加,15.2%原材料价格增长,8.7%是融资成本高。

多渠道获取资金保证企业正常运营。从调查情况来看,321家样本企业流动资金充足占11.8%,流动资金维持正常运营水平占79.1%,流动资金紧张占9.00%。其中33.3%的企业无融资需求,5.6%的企业可以轻松融资,57%的企业融资情况一般,4%的企业融资困难。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三个渠道: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占60.6%,其次是民间借贷26.6%,专项资金(多属于政府补贴和支持的高新技术专业、基础设施专业等)9.1%。

企业营业收入稳中有升,盈利水平小幅增长。从调查情况来看,321家样本企业营业收入比xx年四季度增加占20.2%,持平占68.8%,减少占10.9%。受业务量和成本费用的影响,企业一季度收益情况比xx年四季度盈利增加占11.5%,盈亏不变占62.6%,扭亏为盈占1.6%,盈利减少占15.3%,由赢转亏占9.0%。

企业劳动力需求基本不变。从调查情况来看,321家样本企业劳动力需求增加占8.7%,持平占88.5%,减少占2.8%。影响劳动力需求变动的因素:订单变动占70.3%,经济效益占18.9%,劳动力成本占5.4%。

从调查情况来看,市场需求不足、用工成本上升过快,融资难仍是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

市场需求不足。从调查情况来看,在321家样本企业中,56.1%的企业市场需求不足,特别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情况特别明显。

用工成本上升过快。从调查情况来看,在321家样本企业中,44.2%的企业用工成本上升过快,主要体现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等。

企业融资难。从调查情况来看,在321家样本企业中,32.1%的企业融资困难,特别是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近年来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行政收费多等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出台了明确政策,但由于政策门槛较高,信息不对称,落实不到位等诸多原因,导致企业受惠少。希望政府能加大落实力度,使政策的优惠真正变成企业的实惠。

创新融资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随着企业注册登记的改革,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数量“井喷”式增长,现有的融资平台已经不能满足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发展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产品是支持规模以下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主体,要着力发挥政府的服务功能,通过政府搭台、银企对接、投融资招商等形式,建立融资合作长效机制。

加强对企业引导和市场开拓。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由于规模小、市场竞争力较弱、信息滞后、市场敏感度不高,面对市场机遇时比较迷茫。希望政府能充分发挥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对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加以积极引导,使企业做大做强。

服务调查报告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市民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观光旅游成为很多市民的休闲方式。旅行社作为与居民出行旅游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成为现代人休闲观光必不可少的导航标。旅游社是服务业调查中的一个难点,结合xx市旅行社样本企业分布较多的特点,笔者根据工作实际,对开展旅行社调查方法进行了一些探索研究。

1、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由于旅行社的行业特殊性,不需要投入很多固定资金就可以运营起来,旅行社就单体来说,很少有大规模的。1间房、1台电脑、1张桌子、1部电话、几把椅子,就可能是一个旅行社的全部家当,固定资产较少。

2、人员少、流动性比较强。旅行社的工作人员除了经理就是导游,导游服务具有自由职业的特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对游离,旅行社组团少不了导游,导游带领游客到景点游览,在办公室的时间很少。今天是这个导游接的通知、领取报表,明天就带队出去了,报表放在哪里没有人知道。曾经有一家旅行社,半年报时先后换了三个人,领了三次报表。

3、行业淡旺季节明显。很多景区是以自然风景为主的旅游景点,以山水游为主,每年4—10月是旅游的旺季,10月份以后,很少有团队旅游,只是一些零星的散客,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实行轮流值班,工资待遇低,人员更难找。

(一)旅行社办公地点不固定,不明显,查找困难。旅行社固定资产少,办公地点变更比较容易,而服务业报表是半年报,调查频率低,半年报调查时还在,年报时就搬到了其他地方,找不到该单位了。再者由于旅行社业务的特殊性,办公地点多是租用写楼,标志不明显,寻找单位困难。

(二)旅行社配合程度差。旅行社多是私营企业,可能存在一些不规范经营行为(比如偷漏税),在与政府部门的人员接触时,容易产生抵触或戒备心理。为了避免多交税、费,在填报时他们对营业收入、上缴税、费等经济指标,一般总会故意漏报、瞒报。

(三)统计基础比较薄弱。旅行社多数规模偏小,基本上都没有专职统计人员,统计工作多是“今天我干,明天你干,抓住谁是谁”的局面,很难保存完整的业务基础资料。

(四)财务不健全。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尽量减少行政人员,不少旅行社不仅没有统计,甚至连专职会计都没有,会计多是兼职,不在旅行社上班,定期去单位处理帐务,有的帐目就是老板给其报个数据简单记录,个别的旅行社连会计都没有,什么数据都是老板自己说了算。

针对旅行社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在实际调查中认真研究调查方法和技巧,同时辅之以科学评估,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如实反映旅行社的发展水平。

(一)加强培训,提高旅行社人员业务素质。当前面临的困难,主要是旅行社人员不稳定,责任心不强,对调查工作有敷衍了事的现象。这就要求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要讲清服务业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使旅行社统计人员提高对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详细讲解报表制度和要求,组织开展讨论,使参会人员切实掌握填报方法。培训要切实有效,对没有按时参加培训的'旅行社,要求补会,不断提高企业人员的重视程度和统计业务素质,为搞好服务业调查工作提供保证。

(二)入户调查,确保数据现场采集质量。针对旅行社没有专职统计人员,会计人员相对稳定,报表上经济指标多是财务指标的情况,统一要求服务业报表由会计人员填写。入户调查前,事先联系旅行社的会计,约定好具体时间,与会计人员一起查阅企业相关资料填写服务业调查表,提高了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三)认真学习旅行社相关知识,为审核报表打下基础。开展调查前,认真查阅、学习有关旅行社方面的知识,如每家旅行社必须向市旅游局交纳10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一般不低于1500元等等。在审核旅行社报表时,发现不少旅行社都不填保险费,或者填报金额较小,通过查询发现属于漏填或者理解有误,要求企业补充填报有关指标,及时纠正报表差错。

(四)加强部门合作,利用行政手段提高旅行社的配合程度。旅游局是旅行社的行政主管部门,从旅行社的设立、行业管理,业务考评,到取消经营资格,都具有较强的制约作用,因此,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能够使调查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开展调查前,及时与旅游局行业管理科沟通联系,取得全市旅行社的详细资料,对旅行社地址和人员变动情况、旅行社经营现状做到心中有数。对那些工作难度较大,没有按要求上报的旅行社,提供名单,由旅游局负责催报,效果明显。通过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有效的督促旅行社准确填报、按时上报,切实提高了旅行社对调查工作的配合程度。

(五)宣传统计法律知识,依法开展调查。利用业务培训和走访调查等机会,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印发统计法规宣传单,让旅行社明白: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是企事业单位的义务,一切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都会受到严肃的查处,根据违法情节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还告知他们,政府统计部门负有保密义务,不会随意向外透露他们的数据。通过宣传,既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又起到了震慑作用,为顺利开展调查、保障调查数据准确可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灵活把握,服务上门,增进感情。一是根据往年的经验,对上报不及时、填报数据不详细的旅行社,提前与其联系,提醒他们做好服务业报表。选择部分旅行社走访调查,与单位领导沟通、座谈,加强联络。二是在新年到来之际,印制了宣传调查工作的台历,主动送到旅行社,为他们送去一份关心,一份温暖,虽然是一份小小的礼物,但增进了与企业的感情,提高了配合程度。

(七)采取多种方法,科学评估上报。抽样调查除了本身存在抽样误差外,还存在调查误差。因此,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严格按照服务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办法,对数据采集、审核、查询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二是每次调查前,都事先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进行咨询,了解当前全市旅行社经营现状,结合当地其他相关行业的经营水平、效益状况等资料,对旅行社填报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予以评估确认,全面把握数据质量,真实反映经济发展趋势。

为了解一季度烟台市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经营现状,烟台调查队于近期抽取321家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一季度,调查样本企业各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但企业发展中仍存在市场需求不足、用工成本上升快、融资难等诸多问题,企业对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呼声较高,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关注。

4.7%的企业认为综合经营状况不佳

本次调查涉及10个行业门类总计321家样本企业,从调查的情况来看,11.50%认为综合经营状况良好;83.8%的企业认为综合经营状况一般;4.7%的企业认为综合经营状况不佳。在321家企业样本中因行业竞争激烈,企业成本过高,行业前景黯淡和发现新的市场机会等因素影响,5.3%的企业考虑或正在转型,94.7%的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整体运行情况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企业营业成本不断增加。从调查情况来看,14.3%的样本企业营业成本比xx年四季度增加,84.7%的样本企业营业成本与xx年四季度持平,0.9%的样本企业营业成本比xx年四季度下降。影响企业单位成本上升的主要因素:67.4%是劳动力成本增加,15.2%原材料价格增长,8.7%是融资成本高。

多渠道获取资金保证企业正常运营。从调查情况来看,321家样本企业流动资金充足占11.8%,流动资金维持正常运营水平占79.1%,流动资金紧张占9.00%。其中33.3%的企业无融资需求,5.6%的企业可以轻松融资,57%的企业融资情况一般,4%的企业融资困难。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三个渠道: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占60.6%,其次是民间借贷26.6%,专项资金(多属于政府补贴和支持的高新技术专业、基础设施专业等)9.1%。

企业营业收入稳中有升,盈利水平小幅增长。从调查情况来看,321家样本企业营业收入比xx年四季度增加占20.2%,持平占68.8%,减少占10.9%。受业务量和成本费用的影响,企业一季度收益情况比xx年四季度盈利增加占11.5%,盈亏不变占62.6%,扭亏为盈占1.6%,盈利减少占15.3%,由赢转亏占9.0%。

企业劳动力需求基本不变。从调查情况来看,321家样本企业劳动力需求增加占8.7%,持平占88.5%,减少占2.8%。影响劳动力需求变动的因素:订单变动占70.3%,经济效益占18.9%,劳动力成本占5.4%。

企业当前面临三大突出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市场需求不足、用工成本上升过快,融资难仍是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

市场需求不足。从调查情况来看,在321家样本企业中,56.1%的企业市场需求不足,特别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情况特别明显。

用工成本上升过快。从调查情况来看,在321家样本企业中,44.2%的企业用工成本上升过快,主要体现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等。

企业融资难。从调查情况来看,在321家样本企业中,32.1%的企业融资困难,特别是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企业期望加大政策扶持及落实力度

近年来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行政收费多等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出台了明确政策,但由于政策门槛较高,信息不对称,落实不到位等诸多原因,导致企业受惠少。希望政府能加大落实力度,使政策的优惠真正变成企业的实惠。

创新融资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随着企业注册登记的改革,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数量“井喷”式增长,现有的融资平台已经不能满足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发展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产品是支持规模以下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主体,要着力发挥政府的服务功能,通过政府搭台、银企对接、投融资招商等形式,建立融资合作长效机制。

加强对企业引导和市场开拓。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由于规模小、市场竞争力较弱、信息滞后、市场敏感度不高,面对市场机遇时比较迷茫。希望政府能充分发挥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对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加以积极引导,使企业做大做强。

服务调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长效管理运行机制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区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4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长效管理机制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20xx年,**区相继建成了4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占辖区行政村的41.5%。目前4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均正常开放运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发挥了公共服务在村屯的集聚效应。一是丰富和方便了农村群众生活。各村屯根据服务项目,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专项服务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二是有效整合了服务资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根据工作需求,可以将一些场所、器材统一调配使用,既确保了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也有效地利用了资源。三是密切了基层组织和群众的联系。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将村委办公场所与各类公共服务集中起来,成了最直接联系群众的宝贵载体。

(二)管理情况。乡镇政府是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辖区内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整体运行情况,各村支书、主任是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对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和安全防范工作负全责,派专人管护,做好公共服务中心的供电、供水、防火、防盗和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活动场所设施完整、功能完好。

(三)活动开展情况。20xx年,我区4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共开展文体活动244场次,其中开展文艺活动126场次,开展体育活动118场次。近年来,乡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群众自发组建的乡村文艺队,活跃在各村的舞台上,为广大群众送上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受到了一致好评。

(四)资金运行情。每年自治区给每个行政村补助资金八千至一万元,用来开展文化设施维护和文体活动。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各村通过经济能人赞助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利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五)文化传统。我区是汉族人和壮族人居住的地区,文化传统有港城镇龙井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哭嫁歌》、《蓝衣山歌》、《起声歌》;大圩镇的“三月三”民歌节等。

1、管理使用不规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和相关配套措施滞后,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服务中心设施的'利用率不高,运行状况不甚理想。

2、长效管理缺乏资金保障。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后,其运行费用均由各村自己承担。服务中心每年运行费用主要集中在二项:一是设备维护费用。主要用于对服务中心内计算机、音响、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二是水电费用。由于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只能从村级专项经费支出,对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屯来说,普遍感到压力较大,影响了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

3、基础设施设备缺乏。乡镇财政能力薄弱,村里也没有集体收入等原因,导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缺乏桌椅、会议桌、复印、打印等办公室设备。如有些村里文艺队晚上进行排练,也没有桌椅供队员休息。部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文化体育设施、设备陈旧落后,而且数量不足,无法满足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需要。

4、专用人才缺乏。农村民间文化带头人大多年龄较大,缺少中青年骨干。由于专用人才的缺乏,很多文化活动无法得到更好的开展。

1、加强资金扶持,切实保障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正常运作。建议对经济相对困难村,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以保障服务中心的正常运作。同时,要引导各村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企业投资和社会捐助特别是发展村级经济、改变贫困面貌等途径来解决中心运行资金问题。此外,强化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增加透明度,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完善制度,加强后期管理。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好管理措施、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功能。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级办公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专人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公共服务中心使用的长期性和安全性,使之成为村里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化娱乐等的重要阵地。

3、重视文化队伍建设,积极培养群众文化活动骨干。一是加强乡镇综合文广站建设,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挖掘培养群众文化人才。通过举行比赛、开展活动等多种途径挖掘文化能人,使民间文化人才浮出水面。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文化骨干的培训力度,提升文化骨干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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