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汇报材料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汇总8篇)

时间:2023-10-14 07:31:12 作者:FS文字使者 2023年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汇报材料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汇总8篇)

理想是充满梦想和希望的力量,它能够驱使我们不断超越自我,追求更好的未来。写理想总结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以提升自己的理想实现能力。那么,以下是一些精心挑选的理想总结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指导和参考。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为深刻汲取河南鲁山“5.25”、天津“8.12”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县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易燃易爆危化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对全县彩钢板建筑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彩钢板建筑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拆除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彩钢板建筑,进一步提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熊小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二个县城片区工作小组,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县消防大队2人,县城乡建设局2人,县安监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

1.彩钢板建筑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

(四)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2.易燃易爆危化品

属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县石化集团及所属单位、门店等。

1.彩钢板建筑

(一)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并实施临时查封,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在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要通报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通报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即使达到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也要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电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在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电气焊作业。

(六)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整改,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从重处罚。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或报请有关部门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与周围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发方案,各乡镇(场)按照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全县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填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使用违规彩钢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提请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争取支持,加强联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场所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三)严格执法,跟踪整改。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对辖区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坚决查处,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县城乡建设局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彩钢板的使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时,要及时告知使用违规彩钢板的危害和后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大彩钢板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了解彩钢板相关业务知识(见附件四),采取发布公告、播放典型火灾视频、现场演试等方法,提示单位和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将一同参与整治行动,及时曝光彩钢板建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为了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增强师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规定的指示精神,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详细周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教职工充分重视,提高思想意识。

成立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根据上级消防安全指示精神,幼儿园集体对活动室、午休室、食堂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进行“不用即封”处理,将墙面外漏的插座用胶带封住,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对幼儿及教师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

三、晨检、午睡值班工作情况管理。

做好幼儿入园、带药、不安全隐患记录工作,防止漏失。对于不熟悉的幼儿接送者要谨慎对待,不能有一点失误。违反规定交接幼儿接送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控制接送人员常规管理。对于未到园的幼儿,教师要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有异常情况应马上请示上级领导,以防各种大的传染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蔓延。幼儿午睡值班教师应尽职尽责,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具体情况做好保育工作,让每个幼儿健康安全地午休。

四、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五、幼儿学习活动玩具和运动器械情况管理。

结合本次自查活动,幼儿园对园舍、室内设施玩具,寝室用品,进行了一次彻底地检查。对教具和玩具进行消毒和检查,将不合格的玩具进行销毁。室内桌椅和寝室床具也整体进行了一次维修,彻底检查了班级的物品摆放,消除了隐患。

六、幼儿安全常识教育情况。

幼儿教师结合课堂教学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的渗透,让幼儿具备简单的、防火、防电、防水、防病、防骗常识,并利用接送幼儿的时候与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工作。结合本次自查整改工作,我园在管理制度、校园设施、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教师的安全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办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将会在一个安全的、活泼的环境内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学校发展与教育事业不受影响。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这是我们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之一。为此,我们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这学期,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落实这项工作。

首先是通过各级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学校领导在每次的全校教工大会上都反复强调,要求教工小心谨慎,预防为主。国庆长假之前,对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各个部门和个人将安全牢记在心。

其次是组织学生观看消防画廊。我们针对中学生接受和理解问题的特点,组织学生参观直观材料,加深他们的印象。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是在全校师生员工之中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效果较显著。

二、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

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们多年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另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们在以下七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我们根据办公环境、岗位变动、学校规划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灯。由于器具老化、临时对方和其他原因,疏散通道与指示牌灯时有问题发生,我们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3。加强对实验药品的管理,尤其是对易燃易爆药品加强管理,保证了无一例因患存在。4。加强对仓库、电脑房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这两处是事故易发地,我们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5。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6。加强对寄宿生用电安全的检查。每天检查,及时公布,如有违纪,立即收缴有关电器。屡教不改者,劝其退宿。执行情况良好,未有事故发生。7。加强评比,发放防火安全奖。我们主要以奖励为主,但对在消防安全中制造隐患、渎职犯错的同志,我们一方面加强教育,一方面执行相应惩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实战演练。

消防安全需要大量设备,没有一定资金投入到头只能是望灾兴叹。加大资金投入,重金买安全,也是我们的一条经验。我们在改造博约楼和其他建筑时,都注意将消防安全系统的更新和改造一并考虑进去。在新建至善楼过程中,我们不仅花大价钱购置了消防安全系统,并且把它们安置在显眼位置,目的就是为了安全。因为至善楼内教学设施配备先进而昂贵,不舍得花钱保证安全是不明智的。不仅如此,我们还将过期的消防药水用来演习,一方面化废为宝,另一方面确保定时换上有效药水。资金投入的另一块就是每学期的实战演练需要的费用。实战演练是对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行为的综合考察。我们的寄宿生渐渐多了之后,我们制定出了寄宿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的制度。我们与消防支队是友好共建单位,我们利用这个有利条件开展实战演练。我们要求每个环节没个层面走有教师把关或做好保护,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在消防安全方面,我们真正做到了重金买安全,力求万无一失。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我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情况总结的同时,要真正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结合,才能保证学校安全。每个人都要关心消防安全,不能以为看不到就没事,事不关己就没事。我们相信,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将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为学校发展与改革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为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增强师幼的安全意识,__幼儿园扎实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消防安全达到“教育一个幼儿,带动一个家庭”的效果。

活动中,该园:一是幼儿园开展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主管领导及安保人员对园内的消防器材等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排除了火灾隐患和安全漏洞;二是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观看消防知识视频;三是教师利用多媒体为幼儿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给幼儿讲解“认识火灾,学会逃生”知识,并通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活动,使师幼掌握了基本的逃生技能;四是各班召开“小手牵大手 平安留家中”消防安全家长会,动员家长和幼儿通过学习上的“119消防安全教育”视频等资源,开展家庭消防隐患自查,制作“家庭火灾逃生路线图”,并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家长和孩子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全园师幼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提高幼儿自护自救能力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今后我园会继续将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消防知识的教育活动,做到消防安全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我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接到上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工作,为打造平安校园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

学校成立了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所有教师都是责任人并责任到年级到班,落实责任状,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校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我校教职员工清醒地认识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旧的隐患消除后,新的安全隐患仍会随时出现,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把学校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校园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学校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教室及办公室等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查不漏处室、不漏班级、不漏设施,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2、整改内容:及时更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插座;增加灭火器数量。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能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消防隐患排查长效工作机制。

组织力量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整改工作落实好整改的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间。整改中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不留死角。同时,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改促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确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对易于引发事故的环节给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进行整改。

总之,我们将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管理和防范,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初步建立起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精神,我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现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2位副校长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组成。学校领导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共同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杜绝事故发生。

二、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富有成效

针为了使师生能全面、快捷的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常识,学校通过大屏幕显示屏、校园广播、发放消防安全资料、办消防安全板报、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家庭防火知识及一些生活中的安全常识,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我消防教育工作。

通过宣传,师生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能够做到自检自查,防范于未然。通过防灾避险消防演练,使广大师生掌握了消防安全知识,掌握了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全面提高了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实际操作能力。

三、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

根据我校特点,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对学生宿舍、办公室、实验室、微机室、食堂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做到责任到人,明岗明责,力求实效。我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

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

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和应急灯。

3、加强对实验室、微机室、学生宿舍和餐厅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在事故易发地,我们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存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对消防器具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

5、加强对住校生安全教育和检查。严禁学生在任何时候使用火具和照明蜡烛。特别在学生宿舍,严禁将火源带入宿舍,如打火机等,值班教师或管理员一旦发现,立即收缴,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安整改措施

学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项艰巨、长期的任务,消防安全高于一切,消防工作任重而道远。不能因为从未发生过消防安全方面的意外事故而放松警惕,在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上整改措施如下:

1、进一步规范检查记录和巡查记录填写的填写工作。

2、化学实验室部分普通实验药品存放归类要做到科学码放。

3、除定期检查更换灭火器药粉外,还要随时检查、随时更换。

4、加强食堂燃料的管理,合理堆放燃料,根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意识要时时有、处处有。学校要求各部门、处室要以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巩固已有成果,立足工作摆在学校工作首位,各处室、部门应加强协调协作,发现隐患及时沟通解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校园平安。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根据夹安委办[20__]127号文件精神,我局20__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局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木材经营加工户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了涉林木竹生产经营加工企业法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和信息报送力度

我局在开展“元旦、春节、_”、“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中,进一步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提供咨询,发放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让广大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信息报送工作,保障信息畅通,全年报送相关信息30条,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努力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一是督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二是要求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具体落实到人;三是要求企业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宣传落实到第一线;四是要求企业员工在生产操作时必须要按规范程序操作,企业要把好检查关,把安全生产落实到第一线;五是要注意木材堆放、烘房安全、员工用火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多配备消防设施,有蓄水池的要随时蓄满水,要防患于未然。确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在防汛安全工作方面。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成立防汛安全工作小组,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对本企业的防汛地质灾害点的检查、排查和监督管理,做好防汛应急演练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防汛安全意识。

在森林防火安全方面。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意见。在清明节及高温防火警戒期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林区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对违规用火现象的处理力度,以增强教育、警示作用。我局在全年工作中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72起,各企业都按要求限期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小规模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负责人仍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抓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存在侥幸心理和应付了事现象。

(二)自检自查工作力度不够。有些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说的多做的少,不能够认真全面地开展自检自查,不能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安全隐患的解决不到位。

(三)培训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企业对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大安全宣传方面的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地从最底层抓牢、抓紧安全生产的红线。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扎实、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牢记在心里,抓紧在手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不断创新方法,努力开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的林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生产,并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一项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__年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将我乡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

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每季度组织全乡工矿企业业主、村、社书记和主任、中小学事业单位安全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了经营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的主题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大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力度,和生产经验业主的处罚力度。同时利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农户共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2000多份,安全生产标语8幅,办展报12期,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深入人心,通过学习培训,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不违法的观念有所增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全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我乡从7月份开展了全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政、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了乡“党政同责、一岗双政、齐抓共管”安全责任实施办法,制定了乡党委政府,乡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及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及11个村1个社区,村社书记主任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好全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乡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危化品企业我乡有6家,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整改,并要求有整改措施、人员、资金、时限,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建立隐患台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烟花爆竹方面,按照年初与各村签订的责任书,实行领导干部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层层落实责任制。一年来,全乡入户排查5700多户,于12月2接群众举报发现一家疑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排查,经过仔细询问,得知曾经有人在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已停止生产。经营网点方面,主要存在“三严禁”即超库存、超违禁品,超非法产品进行打击整顿。在全乡范围内坚决杜绝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仓储、非法销售和非法燃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交通水上安全方面,在县交警队、县海事处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水上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了工作台帐,逐步摸清家底,建立了道路交通实施方案。在全乡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危险陡坡路段设置减速带和标识挂牌,对经发生事故地段进行登记,并向上级报告,加以整治。做到每月两次上路检查,制止和防止机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并协助各村开展道路安全劝导工作。针对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杜绝违章开采、越界开采,做好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等工作,严格按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组织生产。工矿企业,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加强对新的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贯彻,全面提高安全知识和安全认识。全乡职业病防止工作申报10家,已完成7家,建立了机构,配备人员进行工作场所检测,并开展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大大降低。

四、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

安全生产重在排查治理隐患,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专兼职安全员的监管范围,发挥各行业安全员的作用,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隐患排查,村社、工矿企业每月20号上报隐患排查表,同时做到“三三制”排查记录,即班组排查、车间排查、下级排查,对排查的隐患及时上报整改,整改要落实整改负责人,建立隐患整改工作台帐。今年共排查隐患178起,其中已整改176起,还有2起继续整改之中,通过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扎实、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牢记在心里,抓紧在手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不断创新方法,努力开创我乡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全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一)劳动纪律(7条)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在禁烟区域内吸烟。7.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二)工艺纪律(17条)

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9.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10.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12.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13.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14.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15.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16.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 17.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18.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19.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20.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21.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23.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 24.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三)其他纪律(26条)

25.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26.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27.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28.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 29.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30.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3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应急防护设施、器材。32.不能正确熟练使用应急防护装备、器材。

33.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 34.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35.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36.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 37.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38.未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39.现场未设置或者缺少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标志。 40.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41.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或组织开展安全检查。42.设备、工艺变更后,没有及时修订制度、规程。

43.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44.危险化学品灌装时超过核定装载量。

45.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车轮未固定,车钥匙未交岗位人员保管。 46.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露天堆放。

47.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存放时,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垛距“五距”不符合要求。 48.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低于72学时。

49.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承包商员工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卷未批改或批改不认真,随意给分。 50.未按规定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四)特殊作业(36条)

51.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证。 5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前未开展风险识别。

53.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有缺漏项,超过规定有效期,签批人不符合要求,签批时间未填写到分钟,提前审批作业许可证。

5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位与生产系统采用关闭阀门实施隔离、隔绝,未采取加装盲板或断开一段管道的隔离措施。

55.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5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 57.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未重新进行安全分析。58.采样分析部位与动火作业部位不一致,采样检测点没有代表性。59.受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采取硬隔离措施。60.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未按规定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6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未确认落实或安全措施由同一人确认签字。 6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专人监护。63.一级、特级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票一录像”。64.动火人未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65.降级办理或签批动火安全作业证。

66.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点(处)一证一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范围。 67.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未进行完工验收签字。

6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上填写的作业人员与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不一致。 69.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乙炔气瓶未安装回火器。氧气、乙炔气管道老化、皲裂。

7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大于12v。71.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没有紧急逃生设施或措施。72.釜内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拴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73.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74.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板未绑扎牢固。75.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杂物。

76.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77.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78.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79.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专用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和作业。

80.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没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没有防雨措施,盘、箱、门不能牢靠关闭或未上锁。

81.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未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82.起重机械吊钩缺少防钢丝绳脱落装置。 83.起重吊装作业存在违反“十不吊”的行为。8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85.吊装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或拉设警戒绳,没有专人监护。 86.施工、检修工机具存在缺陷或隐患,未粘贴检查合格证。二、物的不安全状态(108条)(一)工艺专业(27条)

87.温度、压力、液位等超控制指标运行。

88.设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值、联锁值等不符合工艺控制要求。

89.内浮顶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定值低于浮盘支撑的高度,存在浮盘落底的风险。 90.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不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信息储存时间少于1个月。

91.反应设备、储罐等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现场指示。 92.紧急切断设施的旁路没有采取管控措施,紧急切断设施未投用或使用旁路。93.同一可燃液体储罐未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

9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95.不同的工艺尾气或物料排入同一尾气收集或处理系统,未进行风险分析。 96.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未经安全论证合格。97.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98.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未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99.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未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或安全泄压设施不完好。

100.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未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未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未充氮。

101.氨的安全阀排放气未经安全处理直接放空。

102.火炬系统的能力不能满足装置事故状态下的安全泄放,未设置长明灯,没有可靠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未设置可靠的防回火设施,火炬气的分液、排凝不符合要求。

103.操作室没有工艺卡片或工艺卡片未定期修订。 104.安全联锁不完好或未正常投用。

105.摘除联锁没有审批手续,摘除期间未采取安全措施。

106.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未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107.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氮封系统不完好或未投用,没有事故泄压设备。

108.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设置防泄漏注水措施,注水压力、注水方式不符合要求。

109.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腐蚀性气体未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110.液化烃、液氨等储罐的储存系数超过0.9。

111.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未采取防止生产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112.用易产生静电的塑料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及物料。113.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未发放到岗位。(二)设备专业(37条)

114.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安全阀、爆破片等手阀未常开并铅封。 115.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含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安全阀、爆破片)不齐全、完好、未按期校验、未在有效期内。

11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本体、基础、紧固件、外观、静电接地等不完好。

117.泄爆泄压装置、设施的出口朝向人员易到达的位置。涉及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安全阀、爆破片出口设在室内。

118.可燃气体直接向大气排放的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119.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未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120.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使用皮带传动。121.转动设备的转动部位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122.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 123.机泵润滑不符合“五定”、“三级过滤”要求,油视镜有渗油现象,油位线不清楚、油杯缺油。

124.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125.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设置泄漏物料收集装置和对泄漏物料进行妥善处置。 126.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127.罐区、生产装置、建筑物等防雷、防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防雷、防静电接地未进行定期检测。

12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没有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或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29.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电缆未采取阻燃措施,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不落实。 130.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131.可燃材料仓库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内。

132.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未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133.储罐的进出管道未采用柔性连接。罐区防火堤有孔洞。134.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固定螺栓未全部上齐。

135.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楼板未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的措施。 136.散发比空气重的甲类气体、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封闭厂房未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137.散发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未采取防止粉尘、纤维扩散、飞扬和积聚的措施。 138.甲、乙、丙类液体仓库未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未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139.操作室、控制室、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安全疏散门未朝外开启。 140.设备、管道高温表面没有采取防护措施。141.管道物料及流向、标识不清。

142.设备、容器等未有效固定,直接浮放在地面上。 143.带式输送机未设置紧急拉绳停机设施。

144.电气线路的电缆或钢管在穿过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未采用非燃烧性材料封堵。 145.盛装甲、乙类液体的容器放在室外时未设防晒降温设施。146.操作、巡检等平台、护栏、楼梯等有缺损或腐蚀严重。147.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148.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149.电气设备未落实防漏电触电的安全措施,接地线敷设不规范。150.配电室未落实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三)仪表专业(23条)

151.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泄漏检测报警仪。 152.未编制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点分布图。153.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未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15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一级、二级报警值设定错误。155.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不具有就地声光报警功能。

156.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测报警信号没有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

157.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未设置ups电源。

158.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不满足区域防爆要求。 159.机柜间防小动物、防静电、防尘及电缆进出口防水措施不落实。160.联锁系统设备、开关、端子排的标识不齐全、准确、清晰。161.紧急停车按钮没有防误碰防护措施。

16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传感器探头不完好;声光报警不正常,故障报警不完好。

163.安全仪表系统的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没有联锁标志警示牌。 164.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不落实,仪表不完好。165.放射性仪表现场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66.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167.紧急切断阀为非故障-安全型。

168.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或紧急切断设施未处于投用状态。

169.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70.气柜未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及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171.全压力式液氨储罐未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未设置温度指示仪。172.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汽车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未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173.现场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未标注上下限。玻璃管液位计没有防护措施。(四)设计专业(15条)

174.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与生产区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75.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176.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177.甲、乙类仓库与办公室、休息室贴邻,或库内设有办公室、休息室等。

178.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设在同一罐组,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罐组。 179.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18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81.企业生产及储存设施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182.企业设施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183.气柜没有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18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等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185.未经正规设计或履行变更程序随意增加设备、设施、建构筑物。 186.未按规范要求对承重钢结构采取耐火保护措施。

187.布置在爆炸危险区的在线分析仪表间设备为非防爆型时,在线分析仪表间未采取正压通风。

188.罐组的专用泵区未布置在防火堤外。 三、管理缺陷(58条)(一)合法合规性(19条)

18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内,许可范围与企业现状不一致。

190.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内容与企业现状不一致。 191.未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92.未按规定每3年由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1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评估、建档、备案。194.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95.应急救援预案未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196.易制毒化学品未取得合法资质或备案证明。19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依法培训合格。

198.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 199.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0.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含长输管道)未通过安全审查进行建设。 201.在用或新增压力容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使用证。202.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03.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电工、电气焊等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204.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证、危险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失效。

205.未按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在包装上粘贴、悬挂与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标签。

206.未按导则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8.工艺、设备等变更未进行风险评估和履行变更程序。

208.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制度、规程(16条)209.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

210.操作规程的编制及内容不符合《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要求。 211.装置开停工未编制开停工方案。

212.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审查,试生产前未组织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认。 213.未建立设备检维修、巡回检查、防腐保温、设备润滑等设备管理制度。214.未制定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15.未建立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符合法定职责要求。

216.未制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17.未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218.未制定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219.未制定实施变更管理制度。

220.未制定实施事故(未遂事故)管理制度。 221.未制定实施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222.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未建立“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五双”制度。

223.未建立实施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224.制度、规程不切实际,没有可操作性。(三)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8条)

225.未定期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未建立风险清单和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226.主要负责人未每天实行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

227.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hazop分析提出的对策建议未落实整改。

228.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评估提出的建议措施未落实整改。 229.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30.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

231.工艺技术来源不可靠,没有合规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安全可靠性论证。 232.隐患整改未落实“五定”要求,未做到闭环管理。(四)计划与台账(12条)

233.未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34.未制定实施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235.未制定实施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

236.未制定实施年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计划。 23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238.未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239.未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账和技术档案。 240.未建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

241.未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有关安全联锁管理台账。 242.危险化学品仓库未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账物不符。243.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44.未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和年度评价记录。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一)劳动纪律(7条)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在禁烟区域吸烟。

7.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二)工艺纪律(17条)

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9.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10.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12.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13.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14.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15.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进行工艺操作。

16.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 17.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18.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19.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20.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21.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23.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 24.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三)其他纪律(26条)

25.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26.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27.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28.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 29.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30.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3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应急防护设施、器材。32.不能正确熟练使用应急防护装备、器材。

33.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

word 资料 34.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35.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36.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 37.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38.未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39.现场未设置或者缺少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标志。 40.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41.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或组织开展安全检查。42.设备、工艺变更后,没有及时修订制度、规程。

43.未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44.危险化学品灌装时超过核定装载量。

45.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车轮未固定,车钥匙未交岗位人员保管。 46.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露天堆放。

47.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存放时,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垛距“五距”不符合要求。 48.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低于72学时。

49.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承包商员工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卷未批改或批改不认真,随意给分。 50.未按规定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四)特殊作业(36条)

51.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证。 5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前未开展风险识别。

53.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有缺漏项,超过规定有效期,签批人不符合要求,签批时间未填写到分钟,提前审批作业许可证。

5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位与生产系统采用关闭阀门实施隔离、隔绝,未采取加装盲板或断开一段管道的隔离措施。

55.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5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 57.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未重新进行安全分析。58.采样分析部位与动火作业部位不一致,采样检测点没有代表性。59.受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采取硬隔离措施。

60.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未按规定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6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未确认落实或安全措施由同一人确认签字。 6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专人监护。63.一级、特级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票一录像”。64.动火人未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65.降级办理或签批动火安全作业证。

66.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点(处)一证一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围。 67.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未进行完工验收签字。

6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上填写的作业人员与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不一致。

word 资料 69.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乙炔气瓶未安装回火器。氧气、乙炔气管道老化、皲裂。

7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作业电压大于12v。71.在受限空间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没有紧急逃生设施或措施。72.釜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拴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73.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74.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板未绑扎牢固。75.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杂物。

76.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77.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78.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79.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专用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和作业。

80.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没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没有防雨措施,盘、箱、门不能牢靠关闭或未上锁。

81.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未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82.起重机械吊钩缺少防钢丝绳脱落装置。 83.起重吊装作业存在违反“十不吊”的行为。8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85.吊装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或拉设警戒绳,没有专人监护。 86.施工、检修工机具存在缺陷或隐患,未粘贴检查合格证。二、物的不安全状态(108条)(一)工艺专业(27条)

87.温度、压力、液位等超控制指标运行。

88.设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值、联锁值等不符合工艺控制要求。

89.浮顶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定值低于浮盘支撑的高度,存在浮盘落底的风险。

90.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不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信息储存时间少于1个月。

91.反应设备、储罐等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现场指示。 92.紧急切断设施的旁路没有采取管控措施,紧急切断设施未投用或使用旁路。93.同一可燃液体储罐未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

9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95.不同的工艺尾气或物料排入同一尾气收集或处理系统,未进行风险分析。 96.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未经安全论证合格。97.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98.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未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99.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未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或安全泄压设施不完好。

word 资料 100.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未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未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未充氮。

101.氨的安全阀排放气未经安全处理直接放空。

102.火炬系统的能力不能满足装置事故状态下的安全泄放,未设置长明灯,没有可靠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未设置可靠的防回火设施,火炬气的分液、排凝不符合要求。

103.操作室没有工艺卡片或工艺卡片未定期修订。 104.安全联锁不完好或未正常投用。

105.摘除联锁没有审批手续,摘除期间未采取安全措施。

106.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未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107.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氮封系统不完好或未投用,没有事故泄压设备。

108.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设置防泄漏注水措施,注水压力、注水方式不符合要求。

109.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腐蚀性气体未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110.液化烃、液氨等储罐的储存系数超过0.9。

111.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未采取防止生产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112.用易产生静电的塑料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及物料。113.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未发放到岗位。(二)设备专业(37条)

114.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安全阀、爆破片等手阀未常开并铅封。 115.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含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安全阀、爆破片)不齐全、完好、未按期校验、未在有效期。

11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本体、基础、紧固件、外观、静电接地等不完好。

117.泄爆泄压装置、设施的出口朝向人员易到达的位置。涉及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安全阀、爆破片出口设在室。

118.可燃气体直接向大气排放的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不符合规要求。 119.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未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120.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使用皮带传动。121.转动设备的转动部位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122.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 123.机泵润滑不符合“五定”、“三级过滤”要求,油视镜有渗油现象,油位线不清楚、油杯缺油。

124.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125.未按标准规定设置泄漏物料收集装置和对泄漏物料进行妥善处置。 126.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127.罐区、生产装置、建筑物等防雷、防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防雷、防静电接地未进行定期检测。

12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没有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或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29.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电缆未采取阻燃措施,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不落实。

word 资料 130.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131.可燃材料仓库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

132.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未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133.储罐的进出管道未采用柔性连接。罐区防火堤有孔洞。134.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固定螺栓未全部上齐。

135.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楼板未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的措施。 136.散发比空气重的甲类气体、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封闭厂房未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137.散发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未采取防止粉尘、纤维扩散、飞扬和积聚的措施。.甲、乙、丙类液体仓库未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未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操作室、控制室、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安全疏散门未朝外开启。140.设备、管道高温表面没有采取防护措施。141.管道物料及流向、标识不清。

142.设备、容器等未有效固定,直接浮放在地面上。 143.带式输送机未设置紧急拉绳停机设施。

144.电气线路的电缆或钢管在穿过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未采用非燃烧性材料封堵。 145.盛装甲、乙类液体的容器放在室外时未设防晒降温设施。146.操作、巡检等平台、护栏、楼梯等有缺损或腐蚀严重。147.化工生产装置未按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148.爆炸危险场所未按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49.电气设备未落实防漏电触电的安全措施,接地线敷设不规。 150.配电室未落实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三)仪表专业(23条)

151.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场所未按标准安装泄漏检测报警仪。 152.未编制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点分布图。153.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未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15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一级、二级报警值设定错误。155.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不具有就地声光报警功能。

156.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测报警信号没有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

157.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未设置ups电源。

158.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不满足区域防爆要求。 159.机柜间防小动物、防静电、防尘及电缆进出口防水措施不落实。160.联锁系统设备、开关、端子排的标识不齐全、准确、清晰。161.紧急停车按钮没有防误碰防护措施。

16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传感器探头不完好;声光报警不正常,故障报警不完好。

163.安全仪表系统的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没有联锁标志警示牌。 164.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不落实,仪表不完好。

word 资料 165.放射性仪表现场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66.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167.紧急切断阀为非故障-安全型。

168.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或紧急切断设施未处于投用状态。

169.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70.气柜未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及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171.全压力式液氨储罐未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未设置温度指示仪。172.站无缓冲罐时,在距汽车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未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173.现场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未标注上下限。玻璃管液位计没有防护措施。(四)设计专业(15条)

174.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与生产区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

175.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176.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装置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177.甲、乙类仓库与办公室、休息室贴邻,或库设有办公室、休息室等。

178.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设在同一罐组,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罐组。 179.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181.企业生产及储存设施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要求。182.企业设施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要求。

183.气柜没有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18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等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185.未经正规设计或履行变更程序随意增加设备、设施、建构筑物。.未按规要求对承重钢结构采取耐火保护措施。

187.布置在爆炸危险区的在线分析仪表间设备为非防爆型时,在线分析仪表间未采取正压通风。

188.罐组的专用泵区未布置在防火堤外。 三、管理缺陷(58条)(一)合法合规性(19条)

18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许可围与企业现状不一致。

190.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容与企业现状不一致。 191.未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92.未按规定每3年由符合规定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1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评估、建档、备案。194.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95.应急救援预案未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196.易制毒化学品未取得合法资质或备案证明。

word 资料 19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依法培训合格。

198.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 199.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0.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含长输管道)未通过安全审查进行建设。

201.在用或新增压力容器未在规定的期限取得使用证。 202.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03.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厂(场)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电工、电气焊等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204.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证、危险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失效。

205.未按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在包装上粘贴、悬挂与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标签。

206.未按导则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8.工艺、设备等变更未进行风险评估和履行变更程序。

208.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制度、规程(16条)209.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

210.操作规程的编制及容不符合《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要求。 211.装置开停工未编制开停工方案。

212.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审查,试生产前未组织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认。 213.未建立设备检维修、巡回检查、防腐保温、设备润滑等设备管理制度。214.未制定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15.未建立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符合法定职责要求。

216.未制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17.未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218.未制定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219.未制定实施变更管理制度。

220.未制定实施事故(未遂事故)管理制度。 221.未制定实施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222.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未建立“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五双”制度。

223.未建立实施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224.制度、规程不切实际,没有可操作性。(三)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8条)

225.未定期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未建立风险清单和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226.主要负责人未每天实行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

227.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hazop分析提出的对策建议未落实整改。

228.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评估提出的建议措施未落实整改。

word 资料 229.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30.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

231.工艺技术来源不可靠,没有合规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安全可靠性论证。 232.隐患整改未落实“五定”要求,未做到闭环管理。(四)计划与台账(12条)

233.未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34.未制定实施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235.未制定实施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

236.未制定实施年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计划。 23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238.未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239.未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账和技术档案。 240.未建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

241.未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有关安全联锁管理台账。 242.危险化学品仓库未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账物不符。243.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44.未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和年度评价记录。

word 资料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即日起至**年12月30日。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一)自查自改阶段(**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2、**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年12月1日前报送

工作总结

,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20__年#月#日下午,消防支队领导###、###、###莅临我单位视察指导工作,重点对餐厅、地下室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诸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给予当面指正提出严厉批评。

针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当天及时召集各部门召开“消防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会议,总经理提出要确保“消防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会后组织餐厅部、维修部、办公室、安保部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布置并展开自查自纠工作。

一、检查、自查存在的问题:

1、主楼办公区域:

1)部分末端试水设置在办公区,并有办公桌椅遮挡。

2)地下室一层部分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损坏。

3)及个别楼层防火门闭门器损坏,个别防火门敞开未关闭

4)一、二层消防栓内消防带损坏。

5)消防中控机排烟系统存在故障,测试排烟系统中控主机不打印。

6)常闭式防火门开启,防火卷帘未与中控主机连接。

7)首层电梯旁送风口标识张贴有误。

8)地下一层水泵房一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中控室无法自动启动。

9)地下室楼梯处私加隔断做临时用房。

2、附楼客房区:个别楼层防火门未关闭。

3、餐厅区域:

1)楼层常闭防火门未关闭,多处闭门器损坏。

2)地下室安全出口处及消火栓处堆放有杂物。

3)防火巡查、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部分消火栓水带损坏。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

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主要为:

1、消防设备、设施维保、维护不及时。

2、对消防器材检查不及时、不到位。

3、安全标识标牌损坏未及时更换。

4、私自遮挡消防设施。

5、遮挡、堵塞安全出口。

三、原因分析:

1、检查中所存在的隐患问题,直接反应出维科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2、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餐饮部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日常巡视检查工作还不到位,有待进一步强化管理。

3、宾馆初期建设属原烂尾楼基础上改造而建,部分安全隐患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先天不足,如防火卷帘门未与消防主机连接进行远程控制,末端试水设置在租赁屋内等。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对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检查,对已损坏的设施器材限期进行更换;对遮挡消防设施、器材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做好消防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有问题要及时与维保单位加强沟通及时予以解决,并要求维保单位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提供相关的保养记录;对已损坏的消防泵立即通知维保单位限期整改。

3、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努力提高全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4、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疏散出口上锁、阻塞,并安排专人对安全出口和通道强化管理,以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五、整改期限:

1、对于损坏的消防器材更换(消防水带、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需要申购,计划8月底前整改完成。

2、消防系统整改需要联系维保单位,现场查看并制定解决方案,计划9月5日前整改完成。

3、对于临时搭建用房及防火门未关闭都均已现场整改完。

综合上述情况,通过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和自查自纠,可以反应出宾馆自身安全管理工作中暴漏出的一些问题和管理中薄弱环节。一是维保工作服务不及时,维护保养不到位。二是管理人员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防火警惕性不高。今后我们将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逐项研究对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提升宾馆的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设备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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