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合规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管理人员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31 08:15:30 作者:储xy

公司作为一家注重员工福利和发展的组织,员工离职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拥有一支稳定的员工队伍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有效管理和处理员工离职事宜成为了一项必要的任务。本报告旨在总结员工离职合规管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指导和建议,进一步加强离职合规的落实,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通过认真分析离职数据和对离职原因的深入探讨,我们得出了一些结论和建议,将在后续内容中详细阐述。

员工离职合规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管理人员工作报告篇一

一、工作收获

1、成品出货的订单核对以及设备的质量情况。

我严格按照公司发货流程以及质量管控流程,按照储运部提供的商务订单,依次核对订单上的出货产品数量,型号,编码信息是否正确。做到不少发不多发不错发的原则。质量上也严格按照我们公司的质量管控流程操作,检查出的错误及时反馈给领导。让产线及时返工,尽量让客户收到货物没有错误。

2、数据处理。

作为质量检验员每天都需要做大量的检验记录报表,在记录数据时我本着 “务实 求真”的原则对每发出去的设备进行记录、总结以及上报。做到无误报、谎报。

二、感想及体会

1、态度决定一切

工作时一定要一丝不苟,仔细认证。不能老是出错,有必要时检验一下自己的工作结果,已确定自己的工作万无一失。工作之余还要经常总结工作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并从中总结工作经验。虽然工作中我会犯一些错误,受到领导的批评,但是我并不为这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因为我认为这些错误和批评可以让我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再次犯类似的错误,而且可以让我在工作中更快的成长起了。在和大家工作的这段时间里,他们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自己缺少的东西。

2、勤于思考。

岗位的日常工作比较繁琐,而且几天下来比较枯燥,这就需要我们一定要勤于思考,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时间。

3、不断学习。

要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这会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一个人要在自己的职位有所作为,就必须要对职位的专业熟知,并在不断的学习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从而能够更好的完成上级交予我们的任务。

三、自身不足

1、工作中偶尔有马虎而造成的工作失误,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后我会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仔细完成本职工作。

2、在与别人打交道中由于自己个性原因,不够主动。为了以后能够更完美的完成工作,我会主动和领导以及同事多沟通多交流。希望能通过交谈从他们那学到一些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总之,做好出货管理工作,首先要认识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有思想,不断进取、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职业知识水平。20xx年,我相信我会有更多的机会去表现自己,同时我心里也在暗暗的为自己鼓励,要在竞争中站稳脚步,踏踏实实的干好自己的本质工作,目光不能只局限于自身周围的小圈子,要着眼大局,着眼于今后的发展,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共同进步。为了博达为了自己的美好未来而奋斗!!

品质部:xx

20xx年xx月xx日

员工离职合规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管理人员工作报告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无论任何原因离职,均依本制度处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二章 离职类别

第三条 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试用期员工离职申请提前3日提出。

3、以完成一定项目工作为前提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或负债具体某项项目的员工,原则上必须完成该项目工作(所做项目完成以出具报告并收到反馈意见书为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但如确因情况特殊,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必须保证离职后积极配合公司未完成项目后续工作的进行,即做到随叫随到,公司有义务支付该员工离职后完成后续工作的报酬,具体报酬以该员工原基本工资为基础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四条 辞退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效益原因裁员者。第五条 开除: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第六条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日以上、自动脱离其工作岗位者(自动离职无工资结算)。

第三章 离职手续办理

第七条 离职申请的审批

1、员工申请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领取),经批准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表》。辞退员工或合同期满不续签不需员工自己填写,由用人单位直接主管填写《员工离职表》,依人事权限审批。

2、用人部门直接主管在核实个人提出辞职的审批表时,应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了解辞职具体情形及真实原因,征询其对公司的意见并将意见整理人力资源部。

1、工作移交: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2、《员工离职表》完成审批后,及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4、《员工离职表》批准后,离职人员办理相关工作移交手续,如因交接不清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企业将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1、员工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2、领用的办公用品移交;

3、企业配置的通讯工具移交;

4、(办公室、办公桌)钥匙的移交;

5、借阅资料的移交;

6、各类办公工具的移交; 第十条 款项移交

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公司财务部;

1、工资结算与核发:离职人员已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者,依其在岗最后一个月实际出勤核发工资,在次月工资发放日(次月20日)发放;离职手续未办理完备者,其工资暂不予发放,直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时才给予发放。

2、应付但未付的奖金、佣金;

3、、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1、转移前提

(1)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签字为准)

(2)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准)

2、转移内容

(1)社保关系:在办理完所有交接手续后,由公司协助离职人员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转移手续。

(2)其他 关系(党、团组织)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不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离职合规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管理人员工作报告篇三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一)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附件一),并依《分层负责办法》的核决权限呈核。

2、公司职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3、试用期职员或未签定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七日前提出。

(二)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直属主管填写《奖惩申请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3、有关辞退条款,依《员工奖惩办法》执行。

(三)离退休

1、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退休办法另订立。

(一)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人事课发给《离职通知书》(附件二)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二)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后(附件三),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人事课备查。

(三)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四)监交

1、副课长级以上主管及同等人员由处(副)长或厂(副)长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总经理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组长级以下同等级人员由直属主管监交。

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人事课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1、本办法由人事课制定,奉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2 、参考文件:《员工奖惩办法》

3、附件名称:

附件一:员工离职申请书

附件二:离职通知书

附件三:移交清册

员工离职合规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管理人员工作报告篇四

1  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

3关键词

3.1  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  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  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  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 离职审批权限

4.1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  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  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

5.1  辞职

5.1.1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   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劳动合同到期

5.3.1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4  辞退

5.4.1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  离职面谈

6.1  面谈准备工作

6.1.1 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6.1.2 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 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 准备面谈主题。

6.2  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6.2.1  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  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6.2.3  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  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  面谈人的选择

6.3.1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  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  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  挽留原则

6.4.1  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  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4.3  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  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7  离职手续办理

7.2  离职通知

7.2.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7.3离职手续办理

7.3.1用人部门

b  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  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  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  其它事项。

7.3.3人力资源部

a  合同解除。

b  离职证明的出具。

c  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7.3.4财务部

a  借款支票。

b  借款现金。

c  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  《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  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7  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8  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  离职管理

8.1  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  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  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  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  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9  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 擅自离职者。

10.2  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  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  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0.5  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  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  离职后续工作

12.1  人力资源部

12.1.1  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  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3  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  离职手续归档。

12.2  行政部

12.2.1  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  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1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pas & gels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一、离职管理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确责任,理顺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离职管理的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离职定义

以任何方式辞职、辞退不再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或因事、因病离岗超过   三个月的员工均按离职对待。

四、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1、员工因故辞职或休长假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逐级办理审批事项。审批完成后,将书面申请连同申请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员工辞职或长假申请得到批准后满三个月(以离职申请中最后一个审批人签字日期为起始日计算)及接到辞退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三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七日内全部办结,超过七日,超过部分按500元/日标准从其本人责任金和工资中予以扣除。超过15天不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将派人或通过法律途径上门解决,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均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3、办理离职手续时首先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表》,然后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部门办理交接、清结手续,其操作流程为:本部门——关联部门——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部。

4、本部门主要负责审定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情况、业务衔接情况、物品及资料返还情况、日常考核结果、债权债务清结情况等;关联部门主要负责审核离职人员与本部门在日常往来中有无未了事项、财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审查离职人员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损失具体价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离职人员办公用品、设施交还与完好情况及文件、资料、相关证件等归还情况、考勤考核情况、奖励处罚情况、保密协议执行情况、其他与公司相关的特殊事项等;财务部主要负责离职人员财务手续办理情况、借款归还情况、业务账目清理情况等。

5、各项手续完备后,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即可按有关规定为离职者办理财务清算手续。

6、凡对外有经济往来或在重要岗位担任职务的人员,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财务部在发放薪资时必须留取一定额度(责任金全额及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风险控制金,离职后三个月内若未发生新的问题,即可发放清结。试用期内入职不满一月离职的,其风险控制金为实核薪资全额,发放时间必须控制在15天以后。

7、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例外酌情处理,不受本制度相关条款限制。

五、责任划分与违规处理

各部门在审核时必须从严把关,细致入微,不允许出现任何疏失,否则责任部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核查完毕后,由部门经理出具结论并签字认定。上一道环节未完成手续,下一道环节不得承接办理,违反者由承接部门承担责任。凡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利益或信誉受到损害者,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和管理责任。

员工离职合规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管理人员工作报告篇五

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离职定义

第三条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第五条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第六条公司辞退、解聘

第七条公司除名。指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第三章离职手续办理

第八条不论是以何种方式离职的员工,都必须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领取《员工离职申请书》(附件一),并认真、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第九条离职员工需逐级经部门主管、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执行副总签批《员工离职审批表》(附件二)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自填写离职申请书3日内,由行政部安排该员工在分公司内进行离职面谈。当工作交接完毕并办理完所有的离职手续后,再安排总公司的离职面谈,面谈流程依据《员工离职面谈程序》(附件三)。

第十二条移交

(1)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2)经办工作详细说明(书面形式)。

(3)往来客户、业务单位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业务进展情况等。

(4)培训资料原件。

(5)企业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等)。

(6)经办项目的工作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说明、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等。

(7)其他直接上级认为应移交的工作

2、事物移交。指员工任职期间所领用物品的移交,主要包括:领用的办公用品,办公室、办公桌钥匙,借阅的资料、各类工具(如维修工具、移动存储器、所保管工具等)、仪器等。

3、款项移交。指离职员工将经办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室。

4、其他公司认为应办理移交的事项。

上述各项交接工作完毕,接收人应在《工作交接单》(附件五)上签字确认,并经行政部审核后方可认定交接工作完成。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的工资、工装费、培训费、违约金、交接工作保证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进行,并由相关负责人在《离职审批表》(附件六)上签字。

第十五条结算项目包括:

1、违约金、交接工作保证金:因除名、解聘、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所产生的违约金、交接工作保证金,由行政部依照《劳动合同》《交接工作保证协议》等相关条款进行核算。

2、赔偿金:员工离职时,尚未赔偿的曾经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行政部、财务部进行核算。

3、工资的结算:工资的结算依照《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由行政部进行核算。

4、绩效奖金的核算:绩效奖金的核算依照《绩效管理制度》执行,由行政部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 员工离职由综合副总负责最终审批,并签批《员工离职通知书》(附件七)至该员工所在公司行政部,自此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财务部按公司离职规定届期满返还交接工作保证金。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建立的个人档案资料不归还本人,由总公司综合部分类存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如果没有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的离职手续,依照《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考核指标考核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员工离职申请书》

附件2《员工离职评价表》

附件3《员工离职面谈程序》

附件4《工作交接单》

附件5《员工离职结算单》

附件6《员工离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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