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模板19篇)

时间:2023-10-27 13:25:09 作者:FS文字使者 实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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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校舍发生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做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人员健康,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员工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2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组织工作,对各类隐患提出整改提议,及时组织验收,并对落实本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制作报表;对隐患排查、整改职责人员提出奖励提议。

4.3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日常检查,按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整改。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及生活设施的隐患检查及整改。

4.5公司员工均有义务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报告,进取参与相应的隐患整改工作。

5.资金保障。

5.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5.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5.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须编制专项使用计划,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6.1公司实行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公司级检查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或临时通知),由安全管理员组织,各部门安全职责人员参加;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每周进行,由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组织,具体时间根据生产计划确定;各班组长应当组织人员对本班组进行日检;岗位安全检查应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由岗位工人实施。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员临时通知。

6.2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应当使用检查表的形式进行。公司级检查表由安全管理员制定,各部门、班组、岗位检查表由各部门、班组安全职责人确定。隐患检查,应当有检查记录。

6.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范围:公司物业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用建筑,厂内道路,生产设备,人员作业,各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检查依据,指依法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经公司制定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设备设施供应商供给的安全使用说明书或各类文件。

7.隐患整改。

7.1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产职责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依通知书内指定的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整改;隐患未消除前,各职责人员应当制定临时的安全措施,保证在隐患消除前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能够暂停使用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直至消除隐患。

7.2公司级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员制定隐患整改通知书,书面送达整改职责人员。车间,班组级隐患检查,由车间部门班组安全职责人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岗位检查出来的隐患,检查人员应当向上级报告处理。发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人员,负责隐患整改的验收工作,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安全管理员组织验收。

7.3公司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隐患整改所需要的资金,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管理员组织技术人员讨论整改中的技术难题。

7.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完成整改工作,负责有职责的部门给予配合。

8.重大隐患。

8.1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并提出整改措施提议。

8.2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安监中队或市安监局。

8.3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资料:(1)隐患概况;(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重大隐患治理按《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8.4治理结束后,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景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8.5隐患治理评估经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经过后,事故隐患销案。复查未经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经过。属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经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8.6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1公司对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9.2隐患整改档案应当贴合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要求。应以纸质文件为主,电子版为辅。

10.奖励与处罚。

10.1安全生产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奖励。不落实本制度规定的检查及整改职责的部门和人员,或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给予处罚。奖励与处罚依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11.隐患上报。

11.1安全管理员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中队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11.2在xx企业安全生产数据中心网站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平台上上报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职责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职责: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景;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职责人员。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景;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景;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景;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景。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操作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三)出现下列情景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5)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对无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能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上报的隐患,要和被检查部门职责人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登记。

(三)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整改职责区划、职责范围向职责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职责单位或职责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整改完成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景下,必须采取撤人、避险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进行整改情景检查验收,构成检查验收报告。对重大隐患整改情景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编制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检查验收和复查验收报告应分别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应进行销号登记;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再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八)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九)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十)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自然灾害时,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每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档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体包括下列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经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所在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工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规定的外,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够公开查阅,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公开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人员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职责的提议;

5、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3、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4、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作好记录,并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1、能够立即消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2、对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对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时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销号,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决定。

6、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法封存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经停产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掉。

(十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十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登记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时,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自收到挂牌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和金融机构。

(二十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已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职责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资料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责。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景;

(一)事故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景、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三、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检查、反馈。

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善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

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1、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2、车间主任负责各自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班组长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隐患整改情况验收。

3、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对隐患整改情况验收。

4、公司安全办公室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5、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6、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办公室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2、重点部位“十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六是企业防雷、防汛、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八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必查;

3、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1、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最大限度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消灭死亡事故,减少轻重伤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事故隐患分类。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1、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点分析和排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公司坚持每月1次对全公司各单位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

3、组织安全巡查组坚持每一天对全公司各单位重点煤气岗位现场巡回检查。

4、安环处巡检人员每一天对现场隐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并汇报情景。

5、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不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员对本单位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景进行自查,单位安全员对现场安全工作随时自查,并现场落实整改。

6、各级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对职责人员进行处罚。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和防护用具的使用;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

7、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五、资金来源。

企业的安全投入资金,部分由大修理费用中开支,加上各类安全事故、违章违纪的罚款,一并作为事故隐患治理的基金,专款专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况;

6、保证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况、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是搞好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力措施。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

1、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2、对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3、学校不得将现有场所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和经营。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通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初、末进行两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教学用房、办公用房、专用室,包括道路、围墙、花坛、食堂、配电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等)。在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安全隐患、不留安全死角。

5、必要时,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指导。

6、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安全档案保存备查。

7、总务处应经常性的做好检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校舍维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宪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总负责人:张明政、一区负责人:刘守帮、二区负责人:黄学宽、成员:王家庄袁宏张德淮邓端正。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长:张德淮、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验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

2、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地检查整改。

3、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利用教师大会和班团课,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各处、室负责人向校委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周星期四向校委会通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各项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集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学校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由学校一把手亲自负责,集中力量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做到不留死角。

(二)坚持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学校应结合有关实际制订专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对查出的有关安全隐患应有档案记录,制订整改计划,并尽快组织治理、落实有关工作措施。

(三)坚持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学校与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学校要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学校在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还应突出以下重点:

(一)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食堂管理规范、防蝇防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体检及索证留样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疾病预防落实情况、卫生管理及卫生防病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校舍安全情况,拉网排查校舍安全,摸清学校校舍的安全状况,实行重点检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学校每月的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的普查制度、每日的值班巡逻制度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四)学校技防消防设施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学校按要求落实技防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对技防消防设施要重点检查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

(五)学校门卫管理和值班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门卫有没有落实专职保安值班及夜间巡逻。

(六)学校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排查及整改情况。学校对本单位存在的教职工及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情况。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要梳理排查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治安秩序的不利因素,摸清学校周边违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摊点的底数,大力净化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校园附近道路交通安全“黑点”、“盲点”,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各处隐患进行治理,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九)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指定专人集中管理,妥善保管,严密控制,严防爆炸、丢失、被盗、被抢以及投毒等事件的发生。

(十)安全教育情况。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要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保护能力,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的监督和教育,减少安全事故,稳固教育系统的安全形势。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学校要清醒地认识到紧绷安全工作这根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把安全安全工作作为阶段性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或督查,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有效防止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

(二)完善措施,务求实效。学校上级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大检查专项方案(计划),加强领导组织,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相关自查工作。要增加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减少务虚和形式的成份。学校要以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监管,夯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三)宣传发动。学校在大检查的同时,同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警示活动。要运用横幅、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意义。同时,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有关安全技能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安全预案演习,努力提升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遵章守法、人人有责”的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隐患治理排查方案

副组长:王希朝、楼益锋。

1、施工用电。

2、中小型机械设备。

3、消防设施和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

4、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操作规程。

5、高空作业和劳动防护用品。

6、起重吊装。

7、特种作业和工作票执行情况。

8、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

9、脚手架和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10、文明施工和季节性三防检查。

11、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12、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13、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

14、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

1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16、运输车辆。

时间。

检查活动内容。

组织部门。

2月18日-28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包括职工生活区的临时用电)。

项目经理部。

大、中、小型机械设备。

项目经理部。

消防设施和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

项目经理部。

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操作规程。

项目经理部。

3月1日-10日。

高空作业和劳动防护用品。

项目经理部。

塔式起重机的吊装作业。

项目经理部。

特种作业和工作票执行情况。

项目经理部。

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

项目经理部。

脚手架和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项目经理部。

文明施工和冬季施工防火检查。

项目经理部。

3月11日-20日。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项目经理部。

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经理部。

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

项目经理部。

3月21日-31日。

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

项目经理部。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项目经理部。

运输车辆。

项目经理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1、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侥幸事故,出现事故按公司2号文件进行考核。

2、出现轻伤和微伤,三天不上班者(包括休班)对责任人罚50-20元,分管大班长组长连责20元-5元。

3、对造成侥幸事故和损坏设备,视情况和造成损失进行考核。

二、劳动纪律。

1、早点名7:20晚来1次罚1元,来晚超过15分钟罚2元。中午11:30下班,2:00上班,5:30下班。上班点名散会后20分钟必须到岗位,不到岗罚1元,以上罚款依次累加、考核。

2、严格请假制度,对请半天假取消当天出勤,请假1小时扣2元,不请假者罚10元。

3、对违反劳动纪律,早洗澡、早走、脱岗、玩岗者、每次罚5元。

4、机动休班按厂规定休班,要经班长同意,给大班长请假,同意后方可休班,未经同意私自休班罚10元/次。

5、确有需加班工作,必须由大班长和组长商议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加班,否则不与考勤。

6、大班长和组长如不严格按厂规定执行,徇私一次对其追究责任,严格考核。

三、生产定额。

1、按公司原制度制定的劳动定额执行,由班长验收工作量后予以记分,未完成劳动定额的罚10元。并不记工作量,对组长安排工作未及时完成的罚责任人5元。

2、各组必须及时完成厂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并保证各种设备及备品配件及时供应,并有备用。

3、各组星期天必须安排1人值班,组员轮流值班,组长对星期天出勤人员安排好工作量。

安全隐患治理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xxxxxxx公司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彻底遏制新隐患产生,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组长责任:组长负责制定排查计划;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小组对全公司安全隐患到进行排查,全权负责保障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事宜。

(二)副组长负责按计划组织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对各生产环节、班组、现场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各班组对每次排查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三)各成员应抓好生产现场及作业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隐患或领导小组安排隐患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未整改完善的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上报组长、副组长、通知班组成员注意预防。

(四)各成员应加强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优先处理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亲自指挥整改,负责检查验收,对为整改完善的隐患,即使跟踪落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五)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排查记录,定期向对隐患排查记录中的事件进行跟踪、预防。

公司所有车间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配电室、实验室、办公楼、库房。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

3、各组员按实际现场情况、若发现问题上报领导小组完善制定管理情况。

4、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与保养。

5、注意xxx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储存、通风、防潮、防火。

6、生产设施、设备工作一个周期后定时停电维护、维修不可超负荷工作。

7、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地必须佩戴防粉尘防护装置。

8、公司设有专门的义务消防队,消防队成员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预防麻痹大意。

9、厂区环境卫生、标志标牌、交通道路。

10、车队成员禁止酒后上岗、疲劳驾驶、超载超速。

11、电工班、机修车间严格遵守用电程序;注意电其设施安全,杜绝电器火灾。

为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开展: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各班组,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检查各班组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点落实各类安全职责,设备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高、低压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节假日检查。

3、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新的学期,新的计划,如何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下面是本站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欢迎阅读。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故事”的理念,围绕降事故、保平安、促和谐,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完善管理制度,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创建平安校园,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稳定发展。

三、重点。

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学生接送车、学校食堂和饮食店、学校饮用水、传染病等疾病防控、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教育教学设施、门卫制度和值班制度、问题学生防治制度、校园周边环境等。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叶小青: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师签订安全。

责任书。

检查各种制度执行情况主持每月安全工作会议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农天勇:协助校长管理安全工作;负责学校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月考核、检查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或校园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邝才珍:负责学校教学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法制教育工作。

廖安平: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学生按时上学、按时放学到家情况。

钟成:负责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教育教学设施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门卫制度和值班制度执行情况。

林艳:负责各种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资料积累整理工作、各种争创工作、校内偶发事项。

廖家豪:负责校园秩序安全,交通安全、学生上放学车辆接送安全、学生上放学时校门口安全工作、节假日学生安全工作、问题学生防治工作及心理健康安全、每日一句安全教育警示句制度执行情况。

张洋新:负责师德师风管理工作、学校禁毒教育工作、帮困助学工作、校家联系工作。

吴敏:负责课堂教学活动安全(包括室外课)、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出校安全。

潘华君:负责师生健康卫生、学生病假管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学校保健工作。

(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按《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意见》要求,有无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检查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学生接送车有无存在“黑车”接送和“超载”现象。

3、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安全上车情况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检查校门口学生上下车秩序和安全设施情况。

(三)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等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校内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

4、检查有无发生食品中毒。

(四)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统一管道供应的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设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是否达到国家应用水卫生标准。

(五)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是否设立医务所,有没有配置必要的医疗设施。

2、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应急预案。

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况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时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六)、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校舍有无危房或破旧校舍,地处水库下游和山旁的校舍有无地质灾害危险,受台风、雪灾影响后的围墙和自行车棚的安全情况。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校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的消防栓、灭火器配备情况,电线的老化更新情况,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课有无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每日一句安全教育警示句制度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情况;有无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有无到位。

3、检查学校拿起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的网吧、台球室、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

3、检查存在学校周边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密切协作。

各主要工作责任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排查治理好所负责有关项安全隐患(包括未在上述(二)至(八)中所列的安全工作事项),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及时上报,落实资金、规定期限,确保及时得到治理。

(二)登记建档,有序推进。

在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隐患的分级制度和分级标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通过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治。

要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台、报窗、红领巾电视台、晨间教育等途径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地参加各项行动。

(四)及时总结,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

相关人员要定期统计报送学校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表,及时掌握和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学生为本,没有安全,就没有教育”的安全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入开展以“生命工程”为载体的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深化和推进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围绕“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健全管理制度,为我县教育体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组长:宋梅玲。

副组长:杨丰杰。

成员:张建普、张付晓、余爱梅、薛晓枝、鲍会敏、闫卫杰。

2、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群体性事件危害化学药品、电化教学设施由教务处负责,治安安全、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由总务处。各室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3、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1)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力度。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小学生安全教育》专题片,聘请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2)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使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重点使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看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设施,实验室、厕所及楼梯等地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开展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摸底工作,重点看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摊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5)加强学校危房和院墙的安全管理。主要看平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围墙是否有倾斜现象。

(6)加强卫生设施、日常饮水的安全管理。对卫生设施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设施进行处理,饮用水严把质量关。搞好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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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学校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6、排查责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8、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加油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情景;

3、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景,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景;

5、安全教育培训;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景是否到达要求;

7、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景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1、对部门和个人经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加油站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由站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站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即时上报加油站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加油站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油站领导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将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职责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zzz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员的职责。

安全隐患治理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遵市运管发【20xx】100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省运管局集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补充通知和遵市运管发【20xx】104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从业人员安全服务意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绝遏止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永生。

副组长:赵克贵。

成员:张厚琴、王林、王彦、袁伟、刘艾、李廷先、王霞、赵航、张安珍。

(一)隐患自查自纠范围公司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责任保障、安全制度、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好安全会议、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归档资料齐全。

(二)排查治理内容针对公司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要排查基础设施、业务管理、车辆、驾驶员中的隐患,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况;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况;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况;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理情况;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情况;落实各项安全行驶规定情况;北斗卫星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运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对脱保、脱检车辆的查处力度。

3、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加强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治理行动自07月1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07月11日至14日)。结合本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并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各种形式,层层宣传发动,构建声势强大、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要把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沟通联系,积极提供新闻信息和新闻材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一是公司必须做好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工作。二是做好消防设备的使用,事故(火灾)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预案工作。三是要认真组织人员学习逃生自救基本常识。

(二)集中自查、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07月14日至11月30日)。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明确责任到人,对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要强制停运整改,整改验收达标后才能恢复营运。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不同隐患的具体预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逐项造册登记。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车辆或驾驶人。

(三)检查验收和集中治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对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车辆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

3、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监控情况;

5、各车队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6、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

7、检查三漏,包括漏油(气)、漏电、漏液;

8、灭火设施;

9、彻底检查车辆消防系统及逃生方面的设备,杜绝故障车上路。

各部门对前阶段排查出的一时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严格按限期整改,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和监控,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公司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方案,做到步骤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务必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检查工作要责任到位,查处的事故隐患要登记上台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较强,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各部门要排查到每台车辆,检查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个环节,依据《安全隐患登记、整改记录本》进行详细登记,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检查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凡是由于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点名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所有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受教育率达到100%。

4、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彻底消除一切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5、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安全管理办公室从现在开始每月向公司总经理送一篇隐患排查生产方面的书面材料。每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景;

(一)事故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景、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善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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