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退费协议(实用22篇)

时间:2024-02-23 01:39:03 作者:碧墨

学校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地方,我们可以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和社团组织。小编整理了一些学校总结的写作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综合整理培训学校收退费协议

学员为了保证教学效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规范_______英语培训市场,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订了以下协议:

一、学习周期:自_______年月日到_______年月日共计个月)。

二、学习时间:每周六、周日各上一次课,每次课时2小时。

三、学习费用:元/月(16小时/月)。

四、学习类型:年级,(人)班。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合格的具有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为保持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及教学质量。如确因教学原因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教师。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专业的学习场所用于开展学习服务。

3.甲方根据学习需要为学员提供免费的辅助教学资料,甲方还可以为乙方代购学习需要的教材。

4.为了更好的保障教学效果,甲方将每周对乙方进行一次电访或者家访。

5.甲方承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内将乙方的英语学习成绩由——分提高到分(满分为——分)。在承诺期限内,若甲方无法将乙方的英语学习成绩由——分提高到——分,则甲方将退还所收取的学费或者经双方协商予以免费重学。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在每月开课前将学费交予甲方。

2.在有效学习期内,若乙方因私人原因不能来上课,须提前一天告知甲方(电话通知甲方即可)。若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按照原订教学计划而没有上的相应课时费用。

3.乙方务必保证按时按量的完成学习任务。

4.如果因为乙方之原因(如迟到,缺勤,没按时完成作业,电访反馈的效果不好)致使学习目的无法完成,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提供的内部教材仅限乙方本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将内部资料告知他人或借给他人使用。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进行。

2.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的打印内容为准,任何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均视为无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监护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的协议

甲方与乙方从即日起正式结成手拉手兄弟学校,为保证双方既定关系长期稳定地向前发展,保证合作不断取得成绩,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保证本单位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要主动为对方提供合作、交流的机会,并使每一次活动均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在教学资源的使用上做到优势互补,必要时对方要无偿提供援助。

三、双方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成果,可以进行观摩、交流,以便共同提高。

四、甲方为乙方开辟实践基地,乙方为甲方提供课堂实践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体验中得到教育。此协议一式两份,签约后双方各持一份保存,以等相互勉励,互相督促,共同提高。

甲方学校(公章)乙方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校长(签字)。

20xx年5月11日。

甲方:唐山市海北镇三双小学。

乙方:宁河县东棘坨高景小学。

不断取得成绩,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保证本单位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要主动为对方提供合作、交流的机会,并使每一次活动均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在教学资源的.使用上做到优势互补,必要时对方要无偿提供援助。

三、双方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成果,可以进行观摩、交流,以便共同提高。

四、甲方为乙方开辟实践基地,乙方为甲方提供课堂实践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体验中得到教育。此协议一式两份,签约后双方各持一份保存,以等相互勉励,互相督促,共同提高。

甲方学校(公章)乙方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校长(签字)。

20xx年5月11。

学校的协议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为更好推动_________教育俱乐部的健康发展,促进教育科学研究的理论成果与学校一线教学实践的深度结合,共享全国优质教育资源,圆满实现_________教育俱乐部的各项服务,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和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和全面沟通,双方就_________教育俱乐部学校会员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义务。

2、甲方应积极、合理地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教育俱乐部学校会员的售后服务;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具体的会员服务和活动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的《_________教育俱乐部学校会员服务手册》(附件)和_________网《_________教育俱乐部》服务公告为准。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时注册,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缴纳会员年费;

4、为保证按时获得_________教育俱乐部提供的专刊资料等服务,乙方应详实、准确地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如有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网俱乐部学校主页进行更新,并向甲方书面通知相关变动内容。

6、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无故一年不参加活动或不缴纳会员年费,应视为自动退会,并不得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会员年费。

三、双方的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乙方特别指明的需甲方保密的信息应予保密,不得披露和非法使用。但为执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除外。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采用书面的形式变更、补充或解除协议。

五、违约赔偿。

协议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甲方在收到经双方签章成立的协议并向乙方出具协议确认书后本协议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本协议所列的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综合整理培训学校收退费协议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机动车驾驶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内容。

乙方申报培训准驾车型为: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完成报名、缴费手续后,按照乙方申报的准驾车型提供驾驶员理论及实操培训服务。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办理报名手续及签订本合同前应向乙方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及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如实向乙方说明本校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交通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向乙方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须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教员《准教证》,教练车须在交通部门注册登记。

3.甲方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每一培训阶段结束后书面告知乙方下阶段教学安排;甲方教练员每次培训结束后如实填写《南宁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承担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安排实操培训时每班不能同时预约超过核载人数使用同一辆教练车进行培训。

三、乙方义务。

4.乙方因违反相应法律法规或因拒不服从教练员指导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

1.如有一方未遵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求的培训学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上签字。

2.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参加培训或考试,超出驾驶技能证明有效期仍未取得驾驶证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费;如未超出驾驶技能证明有效期的,可以由甲方安排乙方继续参加培训、考试。

五、特别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收取费用_____元,包括所有报名费、培训费及理论、场地驾驶、路面驾驶考试的报考费及相关费用(见附件)。同时,针对以上发生的费用,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发票或出具有效收费凭证。

2.除本条第一款外,甲方教练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钱物或要求乙方宴请及提供消费性娱乐活动。

3.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学员进行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理论教材、培训教员、培训场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门规定的路段训练。除双方约定外,甲方提供的培训车辆应为符合公安考试部门规定并审验合格的教练车;甲方必须保证学时及教学质量,甲方不得降低对乙方的培训标准,如因甲方不按照《教学大纲》施教造成乙方不能通过公安部门考核,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对应科目的重新培训及补考,并承担有关合理费用;由于甲方教学不规范,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道路运输条例》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讼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驾驶证为止,合同最长有效期限以乙方驾驶技能证明的最后限期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学校退学退费管理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培训学校收费退费管理制度

结合学校实际,特对公务接待管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坚持热情周到、节俭实效的原则。

2、坚持办公室归口、分线接待的原则。

3、坚持现金结帐、“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4、坚持费用统计到人、定期公布公开的原则。

1、宴请标准:副省级以上(含全国著名专家、学者)干部每席500元,正副厅级干部每席400元,正副处级干部每席300元,正副科级干部每席200元,其他客人每席120元—150元。饮料、酒水控制在宴请标准的50%以内。接待范围的客人,原则上只宴请一次,其余均开工作餐(特殊情况按校长的意见办理)。

2、工作餐标准:副省级以上干部每人每餐30元,正副厅级干部每人每餐25元,正副处级干部每人每餐20元,正副科级干部15元,其他客人10元。3人以下应开工作餐。

3、住宿费原则上由客人自理,特殊情况按校长的意见办理。

1、来客一般由各线自行在食堂按接待标准招待,食堂必须在接到各线分管校级领导或办公室主任通知后才能开餐。

2、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招待的,事先必须由分管校级领导在办公室填写招待清单(含酒水),500元以内(含酒水)由办公室主任安排,500元至1000元(含酒水)由分管办公室的校级领导审定,1000元以上(含酒水)由校长批准。

3、校外招待时,高档酒(300元/瓶以上)必须自带,由分管校长凭办公室主任通知到食堂领取。所有来客用烟由办公室统管,一般不发包包烟,特殊情况由分管校长通知办公室主任到学校商店领取,高档烟须经校长批准。食堂、商店烟酒价格只能略高于批发价。

1、食堂就餐可签单,但必须有分管校级领导与经办人2人签字后方才有效,食堂凭单定期到办公室、总务科结帐,由分管办公室的校级领导、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到后勤副校长处审批。

2、校外就餐一律实行现金结帐,杜绝签单接待现象。所有发票均须有分管校级领导与经办人2人签字方为有效,然后到财会室会计处审查,再由分管办公室的校级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在办公室主任处登记后,由后勤副校长“一支笔”签批。

疫情学校退费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xx〕23号)(以下简称《通知》)、《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xx〕319号)等相关规定,学校制定了《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依据《通知》要求,高校学生住宿费按月计退,学生住校不满15日的,退还当月半个月住宿费,超过15日(含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一)住宿费退费按照学生实际返校时间进行结算。本学期未返校且已缴纳住宿费的学生,退还5个月的住宿费。

(二)分批返校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学生返校实际情况认定退还月数。学生住校不满15日的,退还当月半个月住宿费,超过15日(含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三)对于尚未缴纳住宿费的学生,不退还住宿费,应退住宿费抵扣住宿费应收额。

(四)住宿费退费额=年度按标准缴纳住宿费×(折合未住宿月份数/10.5)。

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学生返校情况统计汇总和退费的解释说明工作,并于6月30日之前向财务处提供学生退费详细信息。财务处根据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提供数据,在本学期结束前将住宿费退还到学生中信银行卡中。

疫情学校退费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对已按照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确定退费金额,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住宿时间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其中:

1.全日制本科生按照5个月退住宿费。

2.研究生按照实际返校时间计算所退住宿费,其中:对5月份返校的研究生,在15日及以前返校的退2个月、15日之后返校的.退2.5个月(6月、7月返校的研究生比照5月份执行),本学期没有返校的退5个月住宿费。

3.自寒假起一直未离校的研究生退2个月住宿费。

4.没有交住宿费的各类学生按照上述原则补交住宿费。

(一)毕业生。

1.本科毕业生。

学校统一办理退费,在6月30日前将所退住宿费转入学生在学校备案的银行卡内。

2.研究生毕业生。

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学校根据实际缴费情况将所退住宿费转入学生在学校备案的银行卡内。

(二)非毕业生。

非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本学期所退住宿费直接抵减其20xx—20xx学年住宿费;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本学期退还住宿费的,将住宿费收据报送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到计划财经处办理。

(三)来华留学生。

来华留学生住宿费待学生返校复学时,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按日抵减以后学期的住宿费或从离校之日起按日退还住宿费。

1.疫情防控期间,在学校有宿舍而选择走读的研究生,本学期不收住宿费;若8月份继续选择走读须办理退寝手续或缴纳住宿费。

2.为保证退费工作顺利进行,请毕业生不要在7月30日前注销在学校备案的银行卡。

3.如遇到问题,请联系计划财经处,联系人:佟老师,电话:xxx,办公地址:南湖校区主楼409a室。

培训学校收费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湖南省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对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实施乱收费行为的,除由物价、财政、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处理之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本制度实行追究。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加强监督检查,对乱收费行为可以调整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的;

(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六)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的;

(七)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

(八)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

(九)收费时不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的;

(十一)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把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或者挥霍浪费的';

(二)学生代办费违反规定开支,侵占学生利益的;

(四)当年同一部门或班级发生两起以上较典型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五)因乱收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众反响强烈的;

(六)其他因乱收费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三)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顶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或单独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审核人)或主要领导责任人(批准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第九条对教育乱收费要按照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特别恶劣、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反响特别强烈的可以加重追究责任。

第十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对责任人执行责任追究,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必须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十二条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就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疫情学校退费制度

根据“豫财教【20xx】60号”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执行学费收费规定,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制度。

一、退费时间:20xx届毕业生离校之前结算,非毕业生于本学期末结算;

二、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为切实做好退费工作,特设立专门联系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收费咨询事项,同学们有什么好的'建议请及时与校财务处联系。

学校合作协议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

乙方:代表:地址: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推动学生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具有较高专业实践能力的技术型人才,甲方与乙方本着协作、互助、共赢的原则,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并分别挂牌为________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和_______人才培养及项目研发基地。通过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使双方互惠xx。

2、甲方所属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派遣学生到乙方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期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并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习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教学实习的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3、乙方可根据自身业务及规模发展的需要,在甲方建立定制班或将需要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在学生培养方面有所侧重;同时乙方可利用甲方的技术知识资源及学生资源,将一部分项目的前期调查及研发或工作量较大的非核心技术任务交学院完成,以降低成本。

4、双方建立合作领导小组,负责产学研合作的指导及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联络与沟通,其中甲方由______负责,乙方由_____负责。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协作。

2、确定实习基地名称和牌匾的制作,并通过各种渠道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以扩大企业知名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经乙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实习学生的行政事务,并参与教学实习指导。

5、负责实习学生的往返交通和其它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6、教育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乙方订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制度,保密制度等。

7、在特定的实习项目中,为学生购买必要的劳动、工伤等保险。

8、对实习学生故意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

9、优先为乙方培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转岗工人提供服务,优先为乙方提供技术咨询和开展技术协作。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充分利用乙方企业的行业优势,根据自身需要对甲方现行的理论教学体系与当前企业实际需求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可在甲方校内成立人才培养及项目研发基地。

2、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的实习内容,组织及指导实习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

4、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相关的评价和考核。

5、根据情况酌情为实习师生提供工作午餐,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少量劳动补贴。

6、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

7、学生在使用乙方的机器设备时,指导监督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可将预研项目及非核心技术工作委托甲方进行调研、研发、制作及编制,以降低成本费用。

四、合作时间合作时间为________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五、保密原则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六、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2、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退费协议

1、幼儿园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凡入读我园的幼儿需按幼儿园规定一次性交纳每学期的保教费、伙食费、代收代管的保险费、体检费等。

2、幼儿园开学一月以内插班的,需交纳全期费用。

3、幼儿园开学一月以上插班的幼儿,按月交费,入读时,若当月时间过半按半月交费,当月时间不足半月按全月交费。(含保教费、伙食费、代收代管的保险费、体检费等)。

4、中途插班的幼儿交纳生活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二、收费标准:幼儿园收费标准:

保教费:2500元/期,生活费:400元/月。

代收代管:保险费、互助金、体检费(根据当年标准)。

三、退费。

(一)幼儿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出具有关退学、退费材料和凭证。

1、入读时间在半个月以内申请退学退费的,扣除一个月的保教费,退还其余费用。生活费退费标准:幼儿园扣除幼儿在园入读时间的生活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按全月计算后退还其余费用。

(二)若幼儿在园期间请假退费。

1、请假时间在连续一周以上者(连续请假,周六、周日不计算)退费只限生活费,按实际月缴费标准退费,未请假幼儿概不退费。

2、若幼儿因特殊情况请假,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学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女士(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教学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甲方应严格对乙方的教学资源保密,不得因己方原因再未征得乙方同意后泄露、出售、变造乙方的教学资料及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三、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教学协助并使得甲方获利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甲方在支付合作比例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增加应付金额的,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女士)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学校三方协议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对学费的管理,规范收费、退费行为,充分保障学校和学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费,包括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应缴纳的学费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其它学习性费用。

第三条培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依法缴纳学费是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学校应依法向学员收取学费。

第四条学费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制订,及时报批,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及标准,及时提供相关信息,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学校教育事业收入顺利完成。

第五条学校财务是实施收费、退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教职工应密切配合,协助财务做好收退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财务负责制订、修改、申报和执行各类学员的收费标准:建立学费登记、结算分配系统;加强对学费票据的登记、使用和销号的管理;及时提供学员缴费信息。

2、学员人员负责提供各类学员异动信息;根据财务提供的学员欠费信息,督促学员缴费。

3、教学管理、学籍人员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对欠费学员可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其按时缴费。

第六条学费管理应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1、所有学员学费,由学校财务根据学员管理人员提供的学员名册统一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收取学员任何费用。学员的学费在入学报到时由财务统一集中收取,学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办理缴费手续。

2、财务按规定使用票据,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的学费,向学员开具收费票据,不得以其他名义转借、转让收据;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实行按季度收费制。学员缴费原则上以三个月为缴费时间单位,上级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八条学员缴费可以采取银行卡刷卡、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直接缴纳现金等有效方式。

第九条学员因留级或转专业的,应按留入年级或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条学校对学员缴费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在收费期间结束后对未缴纳学费的学员,由学校财务分别向各相关部门提供名单,相应的部门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不予进行课程教学及辅导,不予学员使用学校场地及设施设备。

2、对长期或恶意拖欠学费的学员,学校可依法采取取消其课程的措施,督促其改正拖欠学费行为。

3、毕业生结业时,仍不能缴清欠费的,学校可暂时扣发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学员因故退学,须凭财务开据的学费专用收据(原件)到财务办理学费退款手续。

第十二条学员学费的退款,依据不同情形,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

1、学员报到缴费后,因体质不合格,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或经劝留无效、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学费。

2、学员按学费标准全额缴纳学费的,按照学员在校的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其应退学费:

(1)学员缴纳学费后,在课程第二节课开始前,可退还全部费用。

(2)学员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法律被劝退或被学校开除的学员,一律不退还其学费。

(3)经学校批准退学但未足额缴纳学费的,已缴学费超过结算费用的部分,退还给本人;不足结算费用部分的应补齐。

(4)学员因自身原因缺课的,学校不提供补课,缺课课次不办理退费。

(5)持团报优惠、优惠券、代金券报班的,退费时取消优惠部分。

(6)退费时需提供已开具的完整收据,无法提供完整收据的,不予办理退费。

第十三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合作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意向一致,***公司与****技术学校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为本、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在本协议中双方承诺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对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双方的三种合作形式:

(一)、甲方协助乙方招生,开办“*****”班。

1、甲乙双方联合在乙方开办“***”班,该班专为甲方开办,所有学生毕业后全部定向到甲方工作。

2、每年招生前,乙方协助甲方招生,甲方确保每年“****”班招生40名以上。

3、甲方每年对“****”班学生委培费(学费)进行支付,标准为*****元/学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每学期开学10天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配合甲方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委培协议,并确保毕业生到甲方工作。

4、乙方负责办理招生计划和学生录取手续,并按课程要求负责实施教学,按规定办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手续。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在职员工培训。

1、甲方根据生产季节委托乙方对在职员工进行技能培训。

2、乙方根据甲方培训需求组织优秀培训师资,并针对甲方特点因材施教。

3、甲方确保参训人员达到初中以上学历,年龄男40岁以下、女35岁以下,乙方教师必须是符合甲方产品特性的专业教师,课程是针对甲方产品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

4、培训费用按课时由甲方支付,具体费用标准可根据双方确定的培训方案协商确定,原则上培训课时为每天2课时,每月8课时,培训期为3个月(7、8、9三个月),具体的课时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5、乙方根据甲方职工实际情况,组织安排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对符合要求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甲方提供乙方代加工业务。

1、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结合乙方加工能力,提供乙方代加工产品。

2、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人员加工产品,并配合甲方安排的工艺、质量专职人员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

3、甲方根据实际加工产品与乙方协商代加工劳务费用,费用的结算和发放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4、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在甲方的交货期前提供合格的代加工成品。

5、甲方提供代加工产品主要以电子类、简易操作类半成品为主,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甲方所提供的原材料及相关辅助设备。

三、双方在协议期内,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操作,若对于协议内容需要改进和修改时,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对于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变动或特殊情况由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四、协议期间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宣传甲方,甲方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乙方的实习基地,双方代表可以每年安排一至二次学校与企业的交流活动(包括座谈、运动比赛、联谊会等),扩大甲方在乙方的影响,使乙方学生充分了解甲方。

五、协议期内,因合作事项情况变更较大或合作事宜达不到预期效果时,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退费协议

1、幼儿园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凡入读我园的幼儿需按幼儿园规定一次性交纳每学期的保教费、伙食费、代收代管的保险费、体检费等。

2、幼儿园开学一月以内插班的,需交纳全期费用。

3、幼儿园开学一月以上插班的幼儿,按月交费,入读时,若当月时间过半按半月交费,当月时间不足半月按全月交费。(含保教费、伙食费、代收代管的保险费、体检费等)。

4、中途插班的幼儿交纳生活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二、收费标准:幼儿园收费标准:

保教费;1600元/期,生活费:300元/期,接送费;400元/期。

代收代管:保险费、互助金、(根据当年标准)。

三、退费。

(一)幼儿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出具有关退学、退费材料和凭证。

1、入读时间在半个月以内申请退学退费的,扣除一个月的保教费,退还其余费用。生活费退费标准:幼儿园扣除幼儿在园入读时间的生活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按全月计算后退还其余费用。

(二)若幼儿在园期间请假退费。

1、请假时间在连续一周以上者(连续请假,周六、周日不计算)退费只限生活费,按实际月缴费标准退费,未请假幼儿概不退费。

2、若幼儿因特殊情况请假,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在园超过一个月退半费,超过两个月学费免退。

阳光幼儿园。

收退费协议

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收退费协议

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章制度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

以退还。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章制度一、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收费项目包括:幼儿园向学生收取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等。服务性收费:伙食费。代收代管费用包括:体检费、保险费等。

第二条幼儿园按学期一次性向学生收取本学期保教费、伙食费等;幼儿园在每学期初通过银行卡、网上银行、现场办公等方式向学生收取以上费用,并在一定时间内向学生开具收费收据。

第三条学生从其他幼儿园转入本园的,不论转入本园任何年级、班级,都视同本园新入学学生,按本园新入学学生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伙食费等。

第四条学生在学期初转入(或新入)本幼儿园的,按全学期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学生在学期初开学一个月内转入的,按全学期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学生在学期开学第二个月转入的,按实际入园月份天数收取保教费、伙食费。

第五条代收代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标准适时收取。

第六条幼儿园应选择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录取通知书、互联网等多种或其中一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二、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幼儿园所退费用,是指幼儿园向学生收取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

第二条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的,幼儿园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学生在幼儿园开始上课前提出退学的,幼儿园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保教费、伙食费,并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三条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提出退园申请,经幼儿园批准可办理退园手续。自退园之日起,保教费予以退还。当月有出勤天数,保教费从下个月退还。并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因违规等原因转学、退学的,保教费一般不予退还。幼儿园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五条学生提出退学的,其监护人应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

第六条幼儿园接到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后,经幼儿园批准,按照本办法第二至第三条计算并办理退园及退费手续。

第七条不向幼儿园提出退学申请的,视同其在本幼儿园正常就学、上课,幼儿园不退还保教费。并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八条学生撤销退学请求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幼儿园批准后,方可留校继续就读。

第九条本学期预收学生的伙食费有剩余的,幼儿园会自动在下学期退给家长。毕业学生的伙食费有剩余的,幼儿园一次性退还。

第十条幼儿园应选择张贴公告或编入招生简章(广告)、学生手册、入学须知、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退费的有关规定或内容。

第十一条学生与幼儿园在退费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接到幼儿园书面答复的2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诉。幼儿园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后,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第十二条学生与幼儿园在退费问题上发生争议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章制度收费:

任及园长同意,可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收取。(备注:要求有当月票据)。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每月按1号计费。

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

退费: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计算(10元/天)。

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

4、全托幼儿不予退费。

5、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

6、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者按规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

7、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

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退园的,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均不退。

8、国家公共假期不退费。

望家长与我园积极配合,按照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准时交费,请您遵守幼儿园的收退费制度,谢谢您的合作!

学校转让协议

现如今,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转让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塔湾路的学校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确认其为所转让的学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转让给乙方该学校100%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万元(人民币万元整),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在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当场交付定金元,交付定金后三天之内(含节假日)甲方及对学校进行资产清点并向乙方出示。甲方保证资产清点时所出示的资产清单与实物相符,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无第三人向学校主张债权,学校无税款及其他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拖欠、无员工工资及福利拖欠,如保证与实际情况不符则视为甲方违约,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四、在双方转让协议签署后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宜未完结前学校以及甲方与学校有关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进行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国家职能部门相关文件及证照变更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变更手续完成(变更手续完成指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变更结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乙方),乙方给付甲方现金或转账万元(人民币万元整)。如果无法办理变更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甲方需要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六、本协议签订后,如有学生与学校存在培训教育关系或者有教师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甲方应在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解除与学生、老师的法律关系,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七、学校办公所在地的场地租赁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如下:

八、转让协议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学校债权债务由甲方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生效后学校所有的收费和支出由乙方负责。乙方拥有对学校的所有权和决策权以及经营权。

十一、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学校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二、凡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时间:

学校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各展所长精诚合作坦诚以待互利共赢”的原则就青少年华杯赛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签署本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项目

青少年华杯赛培训项目

二、合作期限

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如双方认可合作可以续签协议。

三、合作方式

华杯赛项目品牌由思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华杯赛项目由双方负责组织招生、甲方负责具体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智力检测服务及学习管理教师和心理咨询教师由乙方负责华杯赛训练课程授课。

四、利益分配

以单个学生学费为标准甲方收取每生600基础费用后再进行招生受益分成所剩学费甲乙双方按照55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再提高600元基础费用华杯赛参赛费用、交通费用、前期招生运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2、负责草拟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4.协助乙方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与乙方就招生、课程安排、教学教务管理等友好协商以项目正常运转为要务。

5、负责开具学员学费的正式收据并收取相关课程费用。

(二)乙方职责。

2、负责华杯赛课程授课

3、负责监管收取学员的学费保留收据一联。待一期课程结束结清分成后将收据归还甲方

4、协助甲方团队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

5、与甲方项目负责人就招生、课程安排、教学教务管理等友好协商以项目正常运转为要务。

六、担责

在协议期内及协议结束后6个月为期为保证华杯赛项目组的合法权益华杯赛项目组成员不得以个人的名义组织招生不得在外使用华杯赛项目组资源进行开班授课华杯赛项目组相关资源为甲方所有为充分保证华杯赛项目组成员的利益如需增设华杯赛教练人员需经华杯赛项目组成员多数人表决同意增设华杯赛教练员。

八、协议的中止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完成未完成3的培训。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培训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员的合法权益。

九、协议生效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的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退费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学校退费,是指民办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第四条民办学校学生退学(含转学、休学,下同),学校应当区分不同责任,按照成本补偿和违约补偿的原则进行退费结算。

1、因学校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2、学生因应征入伍、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因经济困难(凭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社区证明)而不能坚持正常学习需要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学生在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一学年按10个月计,一学期5个月计。下同)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生因自身其他原因退学,区分以下不同情况计退:

属学历教育的,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周的,学校应自学生提出退学的下月起,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涉及义务教育的,以学校收到拟转入学校接收通知)之日起计算退费额,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作为对学校办学成本和学生违约的补偿,学校可向以上退学学生收取学年学费标准的10%作为补偿;属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学校,因其学生于实验的特殊关联性,经省教育厅确认,可向退学学生收取学年学费标准的20%作为补偿。

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学校,学生于开课三日内(含三日)退学的,退还学生全部费用;超过三日的,学校应自学生退学的下月起,按学年(学期)标准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

其他非学历教育学校(大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学期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学生于开课三日内(含三日)退学的,退还学生全部费用;超过三日不足半期的,退还50%;超过半期的,不予退费。学期在一个月以下,学生于开课二日内(含二日)退学的,退还学生全部费用;超过二日的,不予退费。

4、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已经发生的.,实物归学生所有,缴纳的伙食费扣除实际发生额,余额部分全部退还学生;尚未发生的,全额退还学生。

5、学生因故休学,休学期间不再缴纳学费、住宿费。在校期间已缴纳学费、住宿费的,自休学之日到复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应予退还,或经学生本人同意(签署书面协议)转入下一缴费学年(学期)。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五条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引导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内容。本办法中退学行为及责任的界定,以及退费的落实,由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六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07]89号)中有关民办学校退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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