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会工作总结(热门14篇)

时间:2023-11-26 15:10:16 作者:薇儿

月底到了,为了更好地提升工作效率,我们需要写一份月工作总结。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撰写自己的月工作总结。

教育基金会年工作总结

坚持勤俭节约,管好用好基金,是确保教育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前提。一年来,我们驻会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不辞辛劳、一丝不苟、辛勤工作、主动放弃安逸的退休生活,长期驻会,除五天工作日正常上班外,往往还要结合阶段性工作加班加点,暑期也照常上班。

鉴于我们在县一级正式创办教育基金会,建国以来在我县尚属于首次。由于缺乏经验、也没有更多可供参照的实际版本。因此,我们基本上处于一边学习工作、一边摸索发展的状态。今后,我们要在市民政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基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基金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奖扶办法,进一步做好基金会的各项工作,为我县教育基金会的发展壮大更加努力地工作。

xx县教育基金会刚刚走过了一年的历程,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在各位理事的共同努力下,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把基金会越办越好。

教育基金会工作总结

您们好!

我是xx省xxxxx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名叫xxx。在这里,我衷心的感谢你们,向我们学校伸出了援助之手。

是您们的无私捐助让我们的体育课也变得丰富多彩了!以前,我们上体育课就是自由活动,现在我们拥有了刘鸿儒教育基金会捐助的体育器材,同学们每次上体育课都是那样的开心、快乐,充满了无穷的活力!是什么改变了这一切?是爱心,是您们无私的捐助!

叔叔阿姨们,感激您们捐助的电子琴。让我们的音乐课变得优美、动听了。原来,我们学校仅有一架风琴,总是发出沙哑的声音,很难听,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歌声清脆了,同学们对音乐课也感兴趣了!

再次谢谢刘鸿儒教育基金会的叔叔阿姨们!我们一定不会辜负您们的期望,好好学习!

敬礼!

感谢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教育基金会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龙美村的父老乡亲:

今天我们能齐聚一堂,是因为各位领导、各位乡贤达人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参加本次的龙美村奖教奖学基金会的筹募大会现场,大家的莅临可见你们支持教育、热爱乡里的拳拳之心,也足见淑华学校振兴有望、龙美村发达可期。

龙美村人口众多、位置突出,自古以来,龙美村人杰地灵、英才辈出,在各领域中涌现出的人才举不胜举、大咖云集,这是龙美人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永不言弃的拼搏精神取得的喜人景象,沧桑岁月,风雨沉浮,历届村领导班子钦仰先人,牢记哲思,高瞻远瞩;乡贤达贵,始终情牵故里,献谋划策,成就了誉满远近的大龙美形象,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但是,近十年间,我村每年考上一中和就读本科以上的人数急剧下降,一些少年过早迈进社会、踏上漫长的打工之旅,更有甚者染上了不良的习惯,错失美好的读书生活,甚至丧失了似锦前程。龙美村的教育发展特别是小学教育发展滞后的现象已经显露无疑,这和龙美的大村形象极不相称,急需进行大力的改进。

众所周知,让孩子受教育才是最有远见的投资。教育更是推动社会文明、文化和提高民众素质的强力杠杆。然而,一个村落若教育落后,产生的后果是严重的,它将影响到村落的人才培养、社会风气、整体形象,甚至导致提前遭遇村落经济发展的瓶颈、民心民风日渐变形、家庭幸福指数逐渐走低……这些就是教育落后的综合反应。

当今世界充满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想在充满竞争的丛林里立于不败之地,唯有培养人才、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这条路子。人才在哪呢?其实他们就在你我身边,就是我们身边那些稚气未脱的少年儿童,那些嗷嗷待哺、牙牙学语的婴幼儿。假以时日,他们将替代我们成为正式的接班人,成为各条战线的新生力量,把握我们家乡的前途命运,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接力棒都得交到他们手中,看着他们站在舞台中央大展拳脚,这就叫薪火相传。而接班人们将把龙美带向何处,则完全取决于他们受教育的程度和思想道德水准,而这些素养的孕育的起点正在于小学阶段,少年儿童在小学阶段的发展状况很大程度的决定了人一生的发展走向,小学阶段学生智力的发展、思维的开拓、品行的熏陶……是其人生大厦的奠基石,所以我们该把更多的目光聚焦到小学教育这件大事上,就像今天大家一样把焦点聚集到商讨如何提高淑华学校的办学效益上来。为这一目标,大家不辞劳苦,可钦可敬,更是可喜可贺!

一所学校的.振兴同样需要人才、需要优秀教师。如何让全体教师安心从教、用心从教,竭尽所能、心无旁骛的服务龙美的教育事业,如何让优秀的教师进得来、留得住,需要全村上下共同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需要我们理解体恤每位教师的辛勤付出,还需要建立一种优绩优酬的奖教奖学机制,让在龙美从教的老师们精神上有荣誉感幸福感,物质上有获得感、满足感,如此,龙美教育腾飞有望、龙美村续写辉煌指日可待!

各位乡贤达贵、仁人志士、领导嘉宾、父老乡亲,今天我们在此筹划成立龙美村奖教奖学基金会,旨在奉献,旨在造福桑梓,旨在泽荫后人,正所谓“授人玫瑰手留余香”,为了龙美的未来,为了下一代的延绵福祉,请伸出你们的仁爱之手,为奖教奖学基金会的顺利设立倾心尽力!

在此,我也代表六鳌中心学校的全体师生郑重承诺:

1、我校将在管理调配上对淑华学校给予倾斜支持;

2、基金会的资金将交由民间第三方管理,具体细则另行商议;

3、实行专款专用,全部资金的使用对象只限于淑华学校师生,其他项目不得列支。

最好,恭祝各位:事业发达、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谢谢大家!

教育基金会工作总结

本会在^v^xx县委、xx县的领导和湖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xx市教育局、xx市教育基金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精神,以^v^《基金会管理条件》、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本会章程为准则,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本会工作,坚持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服务的发展方向,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促进新邵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县做贡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本会在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工作。

本会经两年半时间的筹备,筹集教育基金510万元,其中:县财政资助88万元,社会捐赠134万元,原县教师奖励基金会撤并到本会转入基金288万元;制定了本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由退休老同志王玉书(原县委调研员)任本会理事长的理事会;设立了由本会理事长王玉书任书记的党支部;开展奖教助学、扶贫帮困等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公益活动。

本会于4月28日向省民政厅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省民政厅于20xx年5月31日下文《关于同意设立湖南省xx县教育基金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民许民准字[]47号),并颁发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号:湘基证字第161号,统一标识代码:597584300。本会为公募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王玉书,业务主管单位为xx市教育局。

二、积极募集教育基金。

本会按照省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关于“坚持每年筹措“爱烛行动”资金常态化,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献爱心,把好事办好“的指示精神。理事会议决议,着力基金募捐工作,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努力增加基金总量,积极开展“爱烛”、“育才”行动,并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印发了《湖南省xx县教育基金会关于在全县积极开展“爱烛行动”和“育才行动”的通知》,倡议和动员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和工商业主、企业老板奉献爱心,捐赠教育基金,专项用于救助贫困师生,奖励优秀教师。本会全年共募集教育基金1225999元,其中:县财政资助370000元,社会各界捐赠77元,其他收入83981元。年终净资产有5236294元。

三、扎实开展“爱烛行动”和“育才行动”

在全省开展的以救助特困教师和奖励优秀教师为主的“爱烛行动”,以及以资助家庭贫困学生为主的“育才行动”是全省各级教育基金会倡导、党委政府推动、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本会根据《^v^湖南省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第16次、[]第12次)精神,上下联动,除积极配合省、市教育基金会的行动外,着力开展本会的“爱烛”、“育才”两个行动,奖教助学、扶贫帮困,给广大教师和学生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心,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1、救助患重大疾病和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教师77名,发放救助金237900元。

3、奖励为发展我县教育基金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21个,发放奖金34558元。

教育基金会工作总结

安全性原则,这也是教育基金会在投资活动中应该坚持的最基本的`原则,公益项目支出的是大学教育基金会每年的必要的常规支出,这就要求对非公益项目的投资首先必须要确保本金的安全;流动性原则,持有的资产能否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变现,便是流动性的体现;收益性原则,在近些年存在通货膨胀压力的环境下,所以追求资产的保值增值,便成为基金会维持资金长期购买力的不二选择;合法合规原则,在教育基金会的投资活动中,具备金融市场投资者与慈善机构的双重身份。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证券行业的相关规定与证券法,正确规范自己的投资行为,杜绝内幕消息等违法行为,维持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在给定收益率a的情况下,得出风险水平最低时的资产投资组合配置。

六、结论建议。

(1)亟需政府出台针对基金会投资的细则。教育基金会对投资活动的参与程度不高,部分原因是由于对于投资工具、投资政策的不熟悉,这就需要《基金会管理条例》根据近些年基金会发展的情况,完善条例法规,使得教育基金会的投资行为有政策的引导。

(2)教育基金会自身采用科学的投资策略优化资源配置。各种投资工具都是风险与收益并存,教育基金会自身公益慈善的性质决定了安全性是首要原则,那么在保证一定收益率能够保值增值的情况下,根据马柯维茨均值方差模型可以选择风险最小的投资组合,进而保障资金的安全。

(3)健全金融投资环境,降低系统性风险。对于教育基金会个体的投资收益而言,除了受投资工具配置的影响以外,还受整个金融投资环境甚至是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通过健全金融市场制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金融环境,能够使得教育基金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教育基金会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理事:

大家好!

今天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代表参加贵校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感到非常高兴。按照程序,一会儿基金会将对章程进行讨论,并进行负责人的选举等工作。在这里我代表市教委对基金会的成立表示祝贺!

目前,以北京市教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教育基金会一共有17家,其中高等院校教育基金会11家(其中部委院校教育基金会8家)。近几年来,这些基金会尤其是高等院校的教育基金会一直运转良好,取得了比较大的成绩,为学校的发展拓宽了资金渠道和人才支持。

北京市教委对高等学校设立教育基金会的工作向来高度重视,经研究下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高等学校教育基金会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教人〔〕26号),对依法把好高等学校教育基金会设立的准入关、加强高等学校教育基金会的信息交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教育基金会的作用提出了若干意见。

下面,从业务主管单位的角度对贵校基金会今后的运作和发展,谈几点简单的希望:

1、加强学习,规范自身建设和运行。

基金会设立后,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发挥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作用,指导基金会依照章程开展活动,加强管理和自身建设,确保教育基金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2、树立品牌意识思想,创建精品工程。

基金会成立后,要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合理募集、管理和分配使用资金。募集的资金可用于各种教育事业的发展,包括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制定诸如拓展活动和捐赠渠道,挖掘相关资源,可以设立品牌项目,强化品牌意识,做好品牌项目。

3、提高政治敏感性,杜绝外来势力渗透。

^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34号)文件基金会成立后应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在涉外交往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刻警惕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全力维护好社会政治稳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相信教育基金会的成立,通过规范的运作,能为学校的建设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

新年将至,我代表市教委对基金会各位领导、理事,对外经贸大学领导、教师致以新年祝福,预祝各位虎年取得更大的成绩!

教育发展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支持和推动音乐教育事业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星海音乐学院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行政楼四楼420房。邮政编码:510006。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

(一)接受社会捐赠;。

(二)依法依规管理和运作基金;。

(三)资助音乐学科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备;。

(四)资助音乐人才引进和学术交流;。

(五)奖教助学;。

(六)资助与音乐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活动;。

(七)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资助项目。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理事会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提案权;。

(二)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与决策不当致使本基金会财产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天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资助、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理事会遭受损失,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表示反对并记载在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务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得报酬。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徙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期5年的。

第二十五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三)拟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二)投资收益;。

(三)其他合法收益。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本基金会接受捐赠时,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投资、公益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资助音乐学科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备;。

(二)资助音乐人才引进和学术交流;。

(三)奖教助学;。

(四)资助与音乐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活动;。

(五)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资助项目。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的重大投资、公益活动是指:

(一)单笔款项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活动;。

(二)每笔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益活动;。

(三)理事会认为对本基金会影响重大的其他活动。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八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九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条本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五条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终止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4月16日理事会表决一致通过。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教育基金会工作总结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xx市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广东省。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运用好教育基金,实行奖教奖学、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壹万陆仟叁佰元,来源于社会募捐、接受捐赠、财政拨款。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住所为xx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邮政编码:xxxxx。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第七条本基金会开展重大募捐、资助、投资、涉外活动和设立专项基金时,提前15个工作日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设立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及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条本基金会接受日常性捐赠的信息,在收到捐赠后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披露;接受重大捐赠的信息,在收到捐赠款物后即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九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广泛开展基金筹集的宣传活动,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之内依法筹集资金;。

(二)制订使用教育基金的范围、办法;。

(三)合理安排、严格管理教育基金,确保其使用效益;。

(四)帮助教师解决医疗方面的特殊困难;。

(五)奖教奖学、表彰先进;。

(六)在xx市范围内扶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条本基金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六)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本会的各项工作;。

(七)有号召力,对本会有贡献,热心为本会谋发展;。

(八)身体健康,能承担本会的繁重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指导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指导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三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与决策不当致使本基金会财产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出席理事会议,拟定、审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八)审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按时参加理事会议,积极参加本会各项工作。

(十)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八条本基金会设监事3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指导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二十一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定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条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各级人民政府的拨款及所属部门的资助收入;。

(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及海外各界人士的资助和捐赠;。

(三)基金增值收入;。

(四)其他一切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奖教奖学、表彰先进;。

(二)在xx市范围内扶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

(三)帮助教师解决医疗方面的特殊困难;。

(四)其他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的`、急需的经费支出。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公益活动是指:

(一)一次性涉及资金超过10万元的资助项目或投资活动;。

(二)向社会公开募集捐款,接受捐赠;。

(三)举行义卖、义演等活动,设置捐赠箱等;。

(四)购买国债、证券、委托理财等合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九条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四十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五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其他情形非终止不可的。

第四十九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15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指导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经理事会研究讨论决定,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公益事业;。

(二)必须设立专账,专款专用;。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2xx年7月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慈善基金会工作总结

第一条本慈善会的名称为“xxx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本慈善会的性质为地方性联合性社会慈善团体。团结和动员村内外各界善心人士,关心和支持社会慈善与教育事业。是一自愿结成、非营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慈善会的宗旨:。

感恩曾经大力支持xxx经济发展、民族事业发展以及救助xxx学子的各级领导、单位、个人和团体。让爱的火炬继续传递,前赴后继,献出你我所能,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个人或群体,捐助的多少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让大家献出爱心,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自己也获得快乐。

让世界充满爱,让爱留存于每个感恩的心中。

宗旨一:保护民族传统,发展民族特色。位于雷公山和月亮山之间的我村,有纯朴而独特的民风民俗,比如:水牯葬、古瓢舞、木叶笛、民歌、民族盛装等。

宗旨二:创造一个环境,给贫困生一个机会,予优等生一个氛围,改变一种观念,共享一个未来。

本组织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准则。

第四条本基金会是xxx所设置机构,接受打鱼乡民政所的业务领导和三都县民宗局的行政指导。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办公场所设在xxx排怪小学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慈善会的业务范围。

(一)捐资助学;。

〔二〕发展民族事业;。

(三)赈灾救急;。

第七条依据国家关于慈善基金会有关管理条例规定,组织和动员村内外四众同仁及社会仁人志士,募集、管理和使用慈善资金。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慈善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慈善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慈善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慈善会的意愿;。

(三)具有爱心和助人之心;。

(四)热心社会慈善、福利和公益事业。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组织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阅读组织里各种资料(会员私密信息除外);。

(三)参与本会会员常务工作;。

(四)有向本会推荐会员和在组织的公益活动中获得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五)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会的帮助和服务。

(六)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本会所进行的各项慈善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被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会研究通过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职能成员(如:财务,日常工作管理等);。

(三)审议组织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选择决定参与的活动项目和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天本组织会以电话或e-mail通知会员。定期会议每一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须由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方可召开。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由创始人召集,会员代表主持(会员代表以选举或自荐)。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采用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对于一些特殊会员,可以在组织网站上设专贴进行讨论的方式进行,讨论规定一个具体的期限,在期限内的发言视为有效发言,超出期限的发言为无效发言。决议以投票方式进行,须经与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出席人数统计以当场统计及电子邮件答复的方式截至在会员大会召开之日零时为准。

第二十条本会设立管理会。管理会成员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管理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它对会员大会负责。

管理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有权建议召开临时全体会员大会,就组织重大事宜讨论表决;。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管理会的会议需要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十三条管理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可采用通讯或网络的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组织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会员推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的职能:

(一)监督管理会的日常工作及财务状况;。

(二)监督本会的工作情况及财务状况;。

(三)监督是否有会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组织章程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创始人为本组织的法定代表。

第二十七条创始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管理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管理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拥有本会的一切最终选择和决定权;。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五章慈善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本慈善会资金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企事业各单位及社会团体和各界友好人士的捐赠;。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慈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慈善会的资金在国家银行设立专用帐户。所有捐赠、资助、援助及其它收入的慈善金,均存入本会的银行帐户内。

(二)慈善会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制度,每季度管理会汇报慈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监事会及登记机关的.审查监督。

第三十条慈善会本着不违背道德、专款专用的原则。慈善资金主要用于,捐资助学,发展xxx民族事业,赈灾救急等。

第三十一条本慈善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二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每年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五条本会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和行政指导机关(县宗教局)等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本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十八条本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或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管理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在管理会通过十五日内,须经会员大会审查同意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创始人。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慈善基金会工作总结

地点:基金会会议室(福田区富莲大厦一栋一楼)。

主持人:刘海军。

会议纪要:一、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

二、根据新一届理事长提名,选举产生秘书长;。

三、审议并表决《郑卫宁慈善基金会章程》修改方案;。

五、出席领导、理事、监事及其他列席人员自由发言;。

六、签署郑卫宁慈善基金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决议。

教育基金会章程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xx市xx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扶助贫困师生,助学、助教;奖励尊师重教先进单位个人和优秀师生;支持有关教改、科研项目、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教师培训等公益活动,促进各类教育事业发展。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社会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教育委员会,接受xx教育委员会指导。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xx市xx。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广泛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筹建教育发展资金;。

(二)对贫困学生、贫困教师开展资助、救助;。

(五)管理与运作基金,促使基金保值和增值;。

(六)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资助、奖励项目。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11名理事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秘书长1名。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关心、热爱xx教育事业,关爱贫困儿童的有识之士;。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本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对本基金会工作的监督权和指导权;。

(三)执行理事会决议;。

(四)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为本基金会筹集资金。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4名。监事长、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二)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三)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五)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六)检查理事会的决议和落实情况;。

(七)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五)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财政资助;。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投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接受捐赠时,应当向捐助者公布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救助助贫困师生;。

(四)理事会办公设施设备及工作经费。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的重大投资活动是指:

对外投资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活动。

教育基金会发言稿

各位老师、家长、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拜城县20xx年第一批“木扎提河”扶困奖学教育基金发放仪式。这既是一次总结表彰大会,也是一次鼓舞斗志的大会。20xx年是我县教育行业硕果累累、成绩喜人的一年,我县高考成绩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全县1122名高考学生中,专科以上上线978名,上线率达到87.2%;重点本科上线163名,上线率达到14.5%。全县汉语言最高成绩597分;民语言最高成绩522分,位列地区第四;双语班最高成绩594分,位列地区第三。截止目前,我县已有262名学生被一本、二本院校录取。不论从重点大学录取人数,还是专科以上上线率等各个方面都体现了我县高中教育发生的巨大变化,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在这些成绩背后,凝聚着同学们十年寒窗苦读的艰辛,饱含着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盼,倾注着各位老师的辛勤付出和努力工作,成绩是属于你们的,县委、政府及全县23万各族干部群众对大家的工作非常满意。在此,我代表拜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向长期奋战在全县教育一线的各位老师、教育工作者尤其是远离家乡来我县支教的温州市援疆教师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向考上大学的同学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家长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谢意。

近年来,拜城县委、政府牢固树立“教育强县”的发展战略,将改善教育教学环境、提升师资力量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抓紧抓实。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实现大学梦想,自20__年起,我县先后设立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和“木扎提河”扶困奖学教育基金,县财政每年拿出5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目前,已累计发放资助金171.1万元,帮助近700名贫困家庭学生圆了大学梦。

借此机会,向大家提几点希望:

希望同学们走进大学校园后,继续刻苦学习、努力奋斗,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将来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对家乡有用的人。

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继续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培养出更多优秀、合格的人才,为拜城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全县中小学校继续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着力提高我县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切实筑牢师生思想政治防线,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在学校渗透。

希望家长们继续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希望新入学的高中学生以你们的大哥哥、大姐姐们为榜样,树立远大的理想,刻苦学习、努力拼搏,早日实现自己的大学梦想。

我们坚信,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教育事业必将更上一层楼。

最后,祝同学们快乐成长、学业有成,祝各位老师、各位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谢谢大家!

慈善基金会工作总结

尊敬的女士/先生:

籍国际著名的环保倡导者、科学家和联合国和平信使xx博士20xx年中国之旅的珍贵机会,xx(北京)环境文化交流中心(暨xx国际环境教育项目北京办公室)联合北京联益慈善基金会将于20xx年11月3日(星期六)在北京希尔顿饭店举办“珍爱之夜”盛大慈善晚宴。

xx环境教育项目是珍.古道尔研究会在中国的最大项目,xx办公室在北京建立。xx用参与式的环境教育方式为青少年组建了一个课外活动的平台,鼓励xx小组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关心环境、关爱动物和关怀社区的活动和项目。从1994年起已经在中国大陆建立了600多个xx小组,改变了全中国数十万学生对环境的态度和行为。

珍博士此次20xx年中国之旅的目标包括:呼吁中国各界有志之士共同关注环境保护;督促政府和媒体对环境保护事业进行有力支持;作为xx的.核心榜样,珍的亲自来访将是对xx各个小组最好的激励;加强对xx环境教育项目的支持。

由此,我们诚邀企业界人士在今年秋风送爽之季同xx博士共度一个环保之夜,现场聆听她的特别演讲,参与鸡尾酒会、慈善拍卖会(默拍和竞拍)及宴会。晚宴门票将于9月16日起在北京发售,购票地点和咨询联系方式见下方。同时欢迎企业对晚宴进行资助。

“地球的希望有赖于年轻的下一代,他们为保护环境、爱护动物和关怀社区而不断地采取行动。”xx博士的话一次又一次地改变了世界各地成千上万人们的观念。

您的参与将进一步支持xx环境教育项目,从而激励更多的中国青少年创造绿色的未来。

资助“珍爱之夜”慈善晚宴,为人类创建美好的未来!

助xx创造绿色的中国!

xx(北京)环境文化交流中心。

xx环境教育项目北京办公室。

基金会计工作总结

20__—20__学年度南阳中心小学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财务工作开展顺利。作为一名财务工作人员,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认真贯彻上级各项方针、政策、规定,始终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诚实的工作态度、勤奋的工作精神,严格按财经纪律办事,尽心尽责为全乡师生做好服务工作。一学年来,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师生的广泛好评。现对一学年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思想道德方面。

1、“身正为范”。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首先要过硬。我平时十分注重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我本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赤诚之心,默默地为南阳山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光和热。工作中,对上级各项方针、政策、规定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在平时工作生活中,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尽心尽责,克已奉公。在待遇面前不争,在工作面前不推,努力团结同志,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竭力增强教办的凝聚力。

2、学校财务是教师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工作中,我始终把“清、慎、勤”当作座右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审核各类凭证票据,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待人真诚热情,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能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立即解决的及时向领导汇报,从不搪塞或推脱责任。

3、坚决服从领导安排。除了担任报帐员工作外,我还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综治、卫生及办公室等工作。在工作中我总是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他工作,平时经常到各学校与教师交流。一年来,全乡各小学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和其他危害师生安全的案件,各小学校园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业务能力方面。

1、随着体制的改革,学校财务与财政系统联系多了起来。因此,我平时十分注意业务能力学习。向书本学,向同事学,虚心请教。对总帐、明细帐科目的列支需求力求熟练掌握并合理运用。能按规定合理科学记好备查帐,帐路清晰。能熟练运用会计电算化进行各类财务工作。各类报表及时准确。平时经常向领导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不仅为领导计划安转排全局工作当好后勤参谋,也及时制止了超支项目的付款。

2、为使每一分钱都能合理地用到教育教学中,本学年度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首先在每学期初对各校经费按预算外局规定,规范地执行了票据领销制度,实行了统一帐户入帐,统一管理,然后按各校不同情况核定公用经费,由各校自主使用,平时和校报帐员及时结帐、记帐、对帐,期末对各校进行财务检查,做到帐务公开。一年来,各校开源节流,经费使用运转正常,有力保证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3、自我从事财务工作以来,一直坚持学年末财务公开的原则。每学期末先在校长会上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核,然后在教师中公开。进一步增强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保持了教师多年来对学校班子的较高的信任度,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勤奋工作,出勤出力,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多出勤,多出力。一学年来,我没有请过一天假,坚持早上班晚下班。全学年出满勤。

2、南阳是山区小乡,全乡在校学生仅400余人,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如何把有限的经费合理地使用到教育教学上,是一个难题。为此,南阳中心小学一方面制定了“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勤俭节约;另一方面,竭力争劝外源”。工作中,我积极配合校长争取各级领导以及乡村两级大力投入,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助。本学年度,我们争取上级主管局教育建设经费三万余元,争取乡财政补助经费二万元,各村及矿山企业也给小学教育大力支持。大大改善了我乡小学办学条件。

3、平时按报帐员职责要求及时建立各类帐簿,从不拖拉。工资及其他报表准确及时,对现金严格管理,不坐支,无挪用现象。

4、对各类报表及时进行分类归档,将历年会计资料装订成册,妥善管理。

由于本人对工作态度认真,勤勤恳恳,积极勤奋,圆满完成了本学年度计划安排的包括财务、综治、安全卫生等工作的各项任务,受到了领导和师生的一致好评。然而,前进的道路是无止境的,任何事物没有,只有更好。在新的一学年里,我将更加努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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