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湿地景观设计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南宁市湿地保护规划(
2013
—
2020
年)》,切实加强我县湿地保护管理,建设比较完备的湿地生态系统和比较优美的湿地生态景观,根据区林业厅及市林业和园林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十三五”期间我县湿地保护和建设项目一共有
10
个,面积
3356.83
公顷。分五年实施,每年实施
2
个项目,分别为:
2016
年实施横县六蓝水库和旺天塘水库
2
个项目湿地保护和建设;
2017
年实施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和快龙水库
2
个项目湿地保护和建设;
2018
年实施横县青年水库和陈汶水库
2
个项目湿地保护和建设;
2019
年实施横县北滩水库和云表水库
2
个项目湿地保护和建设;
2020
年实施横县三岔水库和水燕水库
2
个项目湿地保护和建设。各个项目的简要概况和主要建设内容:
,总面积1853.29
公顷,其中湿地总面积
1619.93
296
种,包括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39
种,广西自治区重点保护动物
77
种。底栖动物有
3
门
8
纲
64
种,浮游动物
4
类
22
科
62
种,游植物
7
门
71
属。规划建设为国家湿地公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系与水质保护、水岸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湿地水体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湿地科普宣教中心、湿地植物文化园等科普宣教设施;科研监测项目;生态旅游等合理利用以及其它基础设施等。
。实施地点在横县校椅镇独田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l95
平方公里,总库容
9319
万立方米,有效库容
6600
万立方米,死库容
150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湿地面积
448.1
公顷。
2012
年
9
月横县六蓝水库已被列入横县县城饮用水的备用水源。主要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六蓝水库水源保护小区,建设标示牌等相应的保护设施,开展湿地与水质监测。
。实施地点在横县校椅镇木祥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23
平方公里,总库容
7525
万立方米,有效库容
1887
万立方米,死库容
252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湿地面积
341.4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北滩水库水源保护小区,建设标示牌等相应的保护设施,开展湿地与水质监测。
,实施地点在横县横州镇上淇村,水库集雨面积59.8
平方公里,总库容
1606
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为
617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湿地面积
260.7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旺天塘水库水源保护小区,建设标示牌等相应的保护设施,开展湿地与水质监测。
,位于郁江水系莲塘河,小(一)型水库,实施地点在横县平马镇快龙村,水库集雨面积12.2
平方公里,总库容
787
万立方米,有效库容
450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湿地面积
107.4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快龙水库水源保护小区,建设相应的保护设施,重点保护水资源和水质。
,为一座以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库。实施地点在横县陶圩镇泮林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共15.9
平方公里,总库容为
1425
万立方米,有效库容
848
万立方米,死库容
59
万立方米。湿地面积
257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青年水库水源保护小区,建设标示牌等相应的保护设施,开展湿地与水质监测。
,位于郁江水系蒙江河,小(一)型水库,实施地点在横县陶圩镇山塘村,水库集雨面积17.4
平方公里,总库容
491
万立方米,有效库容
264.7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湿地面积
117.3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陈汶水库水源保护小区,建设相应的保护设施,重点保护水资源和水质。
,为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实施地点在横县云表镇南康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1.7
平方公里,总库容
3820
万立方米,有效库容
2342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湿地面积
152.0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云表水库水源保护小区,建设标示牌等相应的保护设施,开展湿地与水质监测。
,为小(一)型水库,位于郁江水系石吊江,实施地点在横县石塘镇陆村,水库集雨面积9.6
平方公里,总库容
560
万立方米,有效库容
428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湿地面积
25.5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三岔水库水源保护小区,建设相应的保护设施,重点保护水资源和水质。
,为小(一)型水库,位于郁江水系石吊江,实施地点在横县石塘镇陆村,水库集雨面积20.7
平方公里,总库容
592
万立方米,有效库容
403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湿地面积
27.5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水燕水库水源保护小区,建设相应的保护设施,重点保护水资源和水质。
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我县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能力,遏制区域天然湿地下降的趋势,全县绝大部分湿地可得到有效保护,并逐步修复被破坏的湿地,增加全县湿地面积,提高全县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充分发挥湿地调节气候、保持水土、蓄洪防旱、防风固沙、净化污染、美化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保障我县生态安全。
以党的
“十八大”建设生态文明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理念,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为主要内容,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科学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效益,为实现生物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湿地对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一切活动均应在不影响其生态系统结构和生态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以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湿地功能的完整性,最大限度发挥湿地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在资源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有序而适的资源开发,将保护与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湿地保护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既要采取必要的工程学和生物学等相结合的措施,又要加强管理、科研、宣教等多方位的建设。通过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设,有效遏制破坏湿地生态功能的行为,建立科学、规范、完备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保护湿地物种的多样性,充分发挥湿地独有的生态特性,维护生态平衡,保证区域饮用水安全。
。湿地小区保护和建设是横县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项目,是一项综合性的的系统工程。为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做好项目的领导工作。项目建设由县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实施,并协调发改、财政、环保、国土、林业、住建、旅游、农业等部门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成立横县湿地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组织全县湿地保护和建设工作。组
长:宁
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洪庆
县委督查专员
林照耀
县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覃建灯
县林业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赖国醒
西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常务副主任
曾万利
县发改局副局长
闭忠宁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谢
仕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洪为
县环保局党委副书记
雷明龙
县国土局副局长
麦瑞辉
县住建局副局长
覃明深
县旅游局副局长
容庆翠
县农业局党组成员
潘育昌
校椅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梁振洲
横州镇人大副主席
蒙文欢
云表镇副镇长
黄培盛
石塘镇人大副主席
施
勇
陶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刘明泉
莲塘镇副镇长
张金创
平马镇副镇长
邓学吟
镇龙乡副乡长
(
镇
)
、部门开展巡查,打击非法占用、排放、捕捞、狩猎等违法活动,使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及湿地独特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湿地与人类生活、生存的关联性。促使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湿地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各级政府负责、社会广泛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在湿地保护水域内对库区的破坏度、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根据各类破坏、污染源排放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整治措施。对破坏、污染湿地的行为进行整治,以防再次破坏、污染事情的发生。对已造成污染的区域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加快湿地的修复。对乱开发占用的湿地要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水库沿岸要大力营造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对水库源头的区域实行封山育林。尽量减少人为的对湿地野生动植物的破坏和干扰。项目建设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制水土保持议案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保护小区内设立界桩及湿地永久性标碑,明确保护小区范围,并在界桩及标碑上标识禁止在湿地保护小区内从事下列活动:(1)
擅自围垦、圈占、填埋湿地;
(2)
禁止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场所;
(3)
禁止非法捕猎、采集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捡拾鸟卵;
(4)
禁止非法抽采排放湿地蓄水或者截断湿地水系;
(5)
禁止倾倒固体废弃物、投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污水;
(6)
禁止其他破坏湿地的行为。
。湿地保护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湿地保护小区巡护工作制度。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及水库管理机构成立湿地保护小区巡护队,负责对湿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制止非法占用、非法排放、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破坏湿地的行为。。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及水库管理机构积极掌握水资源的消长、水质和水污染的第一手资料,收集湿地保护小区内水生生物和野生动植物资料,分析其生物多样性,建立档案,为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由于湿地保护经费的短缺,制约了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为保障湿地保护与建设资金的落实,实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纳入横县社会发展规划,建设与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面推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保障横县湿地保护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湿地景观设计方案篇二
为增强公民依法保护湿地的思想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湿地、爱护湿地、参与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牡丹江市林草局于6月10日开展了“湿地保护宣传月”“黑龙江湿地日”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的宣传主题为“保护湿地,你我同行”。活动当天,工作人员在市林草局门口设置了彩虹门、科普展板及宣传条幅,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单、讲解《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鸟类知识,过往市民纷纷驻足观看。同时,为了扩大宣传范围,让更多市民了解湿地保护相关知识,使宣传活动达到更好的效果,市林草局的工作人员还在牡丹峰国家自然保护区、三道关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北山公园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悬挂宣传条幅和海报。
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了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湿地等有关知识。下一步工作中,市林草局将继续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使湿地保护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
湿地景观设计方案篇三
“清合同、清违建、清非法经营、清垃圾、清放牧、清坟墓(以下简称‘六清’)”,对湿地公园范围内的垃圾群、建筑物、经营场所和坟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六清”工作,最终使湿地公园内无垃圾、无违法建筑、无非法经营、无放牧、无坟墓。具体工作目标:一是废止一切非法承包合同;二是停止一切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三是拆除一切违法违规建筑;四是禁止非法种植农作物等影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植物;五是禁止一切倾倒垃圾、渣土行为;六是禁止一切开(围)垦湿地、开矿、采石、取土、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行为;七是清理后的所有土地管理权,移交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清障工作以
“属地管理”为原则,建华区、梅里斯区政府对湿地公园内本责任区的障碍物实施清障工作,组织所属有关部门积极协作,共同推进,按时完成清障任务。
清障范围为国家林业局批复开展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
123
°
51
′
32
″-
123
°
55
′
00
″,北纬
47
°
20
′
35
″-
47
°
23
′
42
″。行政版图属建华区和梅里斯区交汇处,总面积
1590
公顷。建华区和梅里斯区清障范围划分以《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和《齐齐哈尔明星岛湿地公园清障示意图》为准。
在市林业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华区和梅里斯区政府对本责任区内的各种障碍开展全面调查认定,摸清障碍分布情况和特点,查清障碍形成原因,逐一登记建档,为下步清障工作提供依据。按照调查摸底成果,对设障主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告知相关处罚条款,力争设障主体主动自行清除违章障碍物。在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帐的基础上,制定本责任区域内具体清障方案,切实组织好本区域的清障工作。1.
自查自纠阶段(
2016
年
4
月
20
日—
2016
年
5
月
20
日)。
建华区和梅里斯区政府要根据清障方案发布《清障通告》,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违章主体限期自行清除。2.
集中整治阶段(
2016
年
5
月
21
日—
2016
年
7
月
30
日)。
对在自查自纠阶段未自行清除或拒不清除的,加大打击力度,责令设障者限期内必须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行清除。对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清障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工作主动或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对清除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确保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按期开工建设。市政府成立湿地公园清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李洪国担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李大伟担任,成员单位有建华区政府、梅里斯区政府、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李大伟兼任,副主任由市林业局副局长孙福贵和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刘丙新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组成,办公室联系人:刘丙新,联系电话:
2796803
。办公室主要负责湿地公园清障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共同督促、配合建华区和梅里斯区政府按期完成清障任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本部门的工作优势,完成湿地公园清障工作任务。“承包使用土地合同”进行清理认定;市林业局负责全面掌握清障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办检查。
建华区、梅里斯区政府要合理安排财力、人力,按照轻重缓急、择险择重的原则确定重点清障目标,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依法清除。建华区、梅里斯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要把握好相关政策,积极做好设障责任人的思想工作,处理好清障与稳定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障工作稳定开展。市政府湿地公园清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按工作进度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建华区、梅里斯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有关法规和相关政策,广泛宣传清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对建设湿地公园的认知度和守法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湿地景观设计方案篇四
20xx年4月xx日下午,为了迎接4月23世界“读书日”的到来,倡导广大青少年多读书,读好书,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主办,团区委、区图书馆承办开展“4.23世界读书日儿童阅读活动”在成师附小举行,讲座特邀请成都电视台少儿节目主持人、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陈岳叔叔主讲,讲题为:“从《弟子规》谈你应该知道的人生智慧”,来自成师附小四年级学生280人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现场,陈岳叔叔与老师、同学们一起分享他多年来的研究心得,畅谈他的人生学习感悟,和老师、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陈岳生动形象的讲解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欢迎和好评。此次讲座是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系列活动之——全民阅读校园行,倡导青少年多读好书,培养学习兴趣,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同时,希望通过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激发广大市民的阅读热情,宣传图书馆,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在全区大兴读书学习之风,全面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锦江区图书馆
20xx年x月xx日
湿地景观设计方案篇五
2016
〕
10
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执行森林法、合同法、物权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清理并回收林地、湿地。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要以林权证为准,确认林地权属。要把生态效益放在首位,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资源,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对坡度大、土壤瘠薄、水土流失严重、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和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垦的林地、湿地应优先还林、还湿。退耕后的林地要营造大果榛子、核桃楸、红松等坚果树种;黄菠萝等药、材两用树种;水曲柳、白桦、落叶松等速生树种;果树、蓝莓等经济树种。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妥善处理各方利益,积极稳妥开展调查摸底、规范承包、回收林地和湿地等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对以下范围内开垦的林地、湿地全面进行清理:
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集体林地权属的确认,原则上以林权证为准。一方持有林权证,另一方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属于持有林权证一方;双方都持有林权证的,以最早颁发的林权证为准;具有多个权属凭证的,以最早颁发的为准;没有任何权属凭证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权后,纳入清理范围。
集体和个人持有的林权证,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为准。
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内的湿地、重复发证、退耕还林的林地做为此次清理的重点。依法对清理范围内开垦耕种的林地、湿地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开垦林地、湿地规模,掌握经营现状,确认权属,依法回收林地、湿地,制定还林、还湿规划,规范承包经营,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湿地资源。
1.2
万公顷。
(二)湿地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户、养殖户,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林地用途,对开垦占用或变更湿地用途的,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
(三)按照
2017
年
5
月
1
日前全部还林,不得再以林粮、林药间作等形式承包给他人耕种。
(四)划为企、事业使用,面积出现变化且有争议的林地,应予以核实,明确林地使用面积。
2016
年4月
20
日开始,到
2016
年
11
月
20
日结束,分为以下阶段:
县政府召开全县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启动大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调查,摸清国有和集体林地、湿地应清理回收地块的位置、界限、面积、权属、涉及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合同、承包费收取等情况,并视不同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汇总分析,制定相应林地、湿地清理回收措施。按照明确权属,林地林用,股份合作,以造代收,利益兼顾,共同保护的原则。收回被非法侵占的林地、湿地,制定还林、还湿规划,撤销违规颁发的其他权属凭证,终止有关合同。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省政府、省林业厅上报林地、湿地清理情况。没有颁发林权证且权属清楚的林地,要完成发证工作。成立全县林地、湿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苏晓明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马哲担任,成员由林业、农业、国土、水务、畜牧、广电、公安、检察院、法院、县政府法制办、纪检监察、司法、信访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乡镇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滕玉文兼任,具体负责全县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林地、湿地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负总责,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层层签订林地、湿地清理工作责任状,落实责任和目标。结合林地、湿地清理工作,林业、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资源的专项行动,对违法开垦、侵占破坏林地、湿地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的监督,在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国有、集体林地,获取非法利益,特别是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甚至人为阻挠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保障林地、湿地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和破坏林地、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危害,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资源的理念,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林地、湿地清理工作的积极性,为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