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爱的一本书我喜欢读的一本书(通用17篇)

时间:2023-12-09 20:32:05 作者:FS文字使者

优秀作文在表达上恰如其分,用词精准且富有想象力,给人以美的享受。聚焦于优秀作文的精华部分,让我们一起来品味文学的魅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孝顺,自古以来都是为人之本。在《论语》《孟子》《弟子规》《三国志》等书中,就有不少文墨是来写孝顺的,而《虎娃金叶子》的主题亦是如此。

金叶子的孝顺,漫溢在字里行间。

一团团熊熊烈火燃起,金叶子蹿进了祭神台,全然不顾那黑洞洞的枪口已对准了它,子弹已穿过了它柳枝般的尾巴;它全然不顾那熊熊的烈火围住了它,鲜艳的毛发已被烧过大半……最后时刻,金叶子与六指头永久诀别,它毅然跳入包围圈。

虎哮如雷,金叶子的孝已长成满山的青松翠竹。

虎哮如印,金叶子的孝永远在我们的血液里流淌。

呼哮如歌,金叶子的孝在我心中牢牢地铭记。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却并没有完结,读了《虎娃金叶子》,我想要在后面加上一句:虎有报恩之情!

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我喜欢读的一本书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男主角神秘骑士爱吹牛,爱冒险,所以人们称他为“吹牛大王”。但在我心中,他却是一个勇敢、聪明、善良、热爱生活的英雄!

当我读到“在冰天雪地中,他赶紧脱下大衣,盖在被冻得瑟瑟发抖的老头身上”时,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感动!我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助人者,必被人助”。在寒冷的雪夜,神秘骑士虽然已经冻得不行了,但当他看到躺在地上的可怜人时,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衣服。这真是一位善良、乐于助人的神秘骑士!

当我读到“活捉野猪的事情很快被传开了,大家纷纷称赞他”时,不禁鼓起掌来。凶猛的野猪,人人畏惧,但一遇到聪明的骑士就失去了威力。神秘骑士正是抓住了野猪的冲动,干什么事情不动脑子的弱点,战胜了它。这真是一位充满智慧的骑士!

当我读到“一个伟大的战士,应该死在战场上,而不是病床上”时,更增加了对他的佩服。对他来说,一个真正的骑士,就应该倒在战场上,而不是被疾病击倒在病床上。这真是一个勇敢的骑士!

《吹牛大王历险记》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让我学到了做人要有理想、要有智慧、要有爱心、要有坚强的品格!

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我喜欢读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布头奇遇记》,它住在我家已经两年啦!

《小布头奇遇记》的作者是孙幼军。这本书很厚,共有253页,里面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内容:小布头是被一个幼儿园老师做出来的,和一大堆布娃娃一起当做新年礼物送给小朋友。一个叫苹苹的小朋友得到了它,可是有一次,小布头因为浪费粮食,所以受到苹苹的批评,逃出了苹苹家。路上,它经历了一段曲曲折折非同寻常的奇遇:它曾两次进过鼠洞、还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好朋友,它学会了勇敢、学会了坚强,更学会了粮食是宝贝,不应该浪费!它还结识了许多朋友:多嘴的大铁勺、麦子小金球和黄珠儿、小母鸡、小芦花等等。

这本书的故事生动又趣,它可以让我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又泪流满面,完全沉浸在书中。当一个个字跳入我的眼帘时,仿佛一幅幅画展现在我眼前。故事情节非常逼真,使我担心故事中人物的命运,我会为小布头被大老鼠捉去而伤心,也会为小布头逃出鼠洞而高兴。

我对《小布头奇遇记》已经爱不释手了!不知不觉,我和小布头已经成为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小布头,是你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我喜欢读的一本书

同学们你们看过多少本书?我看过的书可多啦,有《十万个为什么》丛书、《巧板》、《唐诗三百首》、《动物知识百科》、《少儿恐龙百科》、《格林童话》、《奥林匹克起跑线》等等,我还看过很多书,都记不清了。

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十万个为什么》,上面的内容可多啦,几乎你想到的`都有,数学、理化、动植物、人体科学、地球科学、索引资料分册,在这里我最喜欢看的是动物分册。光是这一本书就有352个问题,知识丰富极了,大到生命是怎么产生的,小到蜻蜓为什么点水,这本书给我增长了很多知识。比如,为什么猎豹奔跑的速度那么快?因为,首先是它的高度流线行体型,在奔跑时可以大大减少空气的阻力,其次是它具有强有力的四肢,强壮的平衡尾巴,脚爪伸展能稳固地紧抓地面,这就促使它跑的很快,第三是它有一个有力的心脏,特大的肺部、粗壮的动脉,在短时间内提供足够的氧气,从生理机能上保证它疾速飞奔。这些都是猎豹适应于快速奔跑的得天独厚的结构。

总之,这套书像一个知识的百宝箱,什么时候,你有想不通的问题,只要翻翻它,就能找到答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那是我很久以前读的书了,《三国演义》是一本根据历史改编的一部断代体古典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系列故事。

这本书第一句说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后,楚、汉争霸,又并入汉。

在书中有两千多个人物,无数个军事谋略,作者还借着历史人物来叙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

这书中有二千多个人物,但只有武圣关云长和乱世枭雄曹操令我感触很深。

桃园三结义,结出了三位英雄好汉,排行第二的关羽谱写了一段英雄事迹。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又义释华容道。此人忠义两全,他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枭雄曹操,在这本书中虽然被写为奸雄,但是他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诸侯讨伐董卓,又使我感到了他的英雄气概。

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大度,要讲忠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题记。

我是在新华书店发现这本书的,因为看惯了文学名著,看惯了学问人的言语,看惯了白纸黑字,看惯了没有新意的排版,而渐渐对这些没有兴趣,就算故事有多精彩人物有多么好,我认为那也是别人和别人的故事,我无法从中找到过多的共同点,只能当个观众而无法感同身受。所以我选择来到。

散文。

集区寻找能帮助我的心理哲学,就这样,在茫茫书海中,我一眼就发现了它,它的名字:“生命中最美好的事都是免费的”一下就吸引了我,我迫不及待的把它拿出来,清新创意的排版,内容彩色印刷,图文并茂,还是心灵哲学的,这不正是我所喜爱的吗?于是,我并没有仔细阅读里面的内容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每一页都充满令人心动的美妙时刻,每一张图都闪耀着让人沉醉的耀眼光芒,每一段文字都散发着温热迷人的芬芳。是的,我没读上几页就发现:我已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尤其喜欢作者通过这本书所传达出的理念:不论生命中遇到什么烦恼和困难,你都要以一颗乐观豁达的心去面对生活,用心去发现生活中美好的那一面。只要用心去寻找,你一定会发现有许多生命中的细节--那些为我们平时所忽视许久的东西,都在一瞬间向我们展示出最光明最温暖的一面。而且,这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因为,“生命中最美好的事都是免费的”.

当我看完后,我发现,这本书里的每一篇小文章结束语都是“这感觉妙极了”。从这句简单的话里,我深刻体会到作者对待生活的积极态度,随时随地发现生活中的小美好。比如:旅行后回到自己的床上,打嗝真的停了,在超市收银处挑到了一条最快的队伍,独自在家便纵情跳舞,美好清晨的大伸展运动,遗失的东西在不经意间发现……这些我们觉得在正常不过或习以为常的小事,在作者看来这些都是生活中的美好。就连放屁也是一件“感觉妙极了”的事情。

其实,这本图文并茂的书中所记录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细节。尼尔并没有过于渲染和铺陈,只是以十分轻松的口吻和笔调在向我们传达着种种生活中的美妙瞬间。

它会让你发现生活中原来有这么多值得欣赏的小美好、小快乐,让你在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下变得充实而美满。

它会让你明白:真正的幸福不是惊天动地的事,而是懂得发现生命中的小美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当你看完后,你会发现你收获的不止是幸福……。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那小小的书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只有它——《第六双足迹》。不过我告诉你这本书在书店里是买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人民日报上连载小说,解放军叔叔那英勇、刚强不屈的精神把我深深地打动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让爸爸给我买,可爸爸对我说:“这本书还没出版呢!”

于是,每当邮递员给我家送报时,我总是一口气读完,然后让大伙读,最后把故事裁剪下来,日积月累,我已经积攒了厚厚地一叠了。

有一天,我睡在床上,忽然想起今天的报纸没裁剪,便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把故事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又在后面用纸裱好。

经过一段时间,我终于自己装订了一本书,我把美术书皮订成封面,又在上面写了五个精美大字——《《第六双足迹》。看着自己装订成的书,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象吃了蜜似的。

有一次,一位同学和我借这本书,因为我对这本书十分珍爱,所以嘟嚷着不愿意借给他。回家后,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你虽然爱这本书,但应该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听了这话,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第二天一早,我就把书借给了那位同学。

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给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十分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十分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最终,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仅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我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那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最终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之后便回到了自我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今天,我吵着要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看。爸爸被我吵得不耐烦了,就与学生借来给我读。我欣喜若狂,立即翻开书的第一页“目录”。目录上写着各种各样的昆虫,还有蜜蜂家族。蜜蜂可真多呀!都分成几十类了:有泥蜂、节腹泥蜂、黑胡蜂、土蜂、长腹蜂、切叶蜂……好多好多,把我看得眼花缭乱。我想这书肯定有趣,我又翻开一页,题目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了,“蜘蛛是怎样迁徙的”。我长这么大了,观察了许多昆虫,就是没有观察昆虫是怎样迁徙的。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好像到了昆虫世界那里:百花盛开,青草遍地,昆虫多如牛毛,数也数不清。其中,我最喜欢“吃人的‘修女’”这一篇。你知道“修女”是谁吗?猜不出来吧,告诉你,是大名鼎鼎的螳螂,它非常喜欢吃危害庄稼的害虫。所以,我喜欢它。

当爸爸来到我身边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因为我对这本书着了迷。爸爸说我变成了一个小书虫,快钻到书里去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名叫:《海豚在微笑》。这是一本最能让孩子体味生命的动物故事。书中展现了动物的可爱与灵动,生命力的旺盛与坚韧,能感动我们的美好心灵,使其体会到生命是多么的美好,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里面最能让我深有感触的就是观望生命这一系列中风舞飞扬所写的`《桑巴家的骆驼》这个小故事了。

暑假时,“我”和儿子去新疆游玩,晚上投宿在桑巴家的旅馆里。桑巴老人家对“儿子”说:在这旅馆的最里面有两只骆驼,一只已经很老了,另一只还很小。第二天,“我们”两个骑着骆驼竟不知不觉地走进了荒无人烟的沙漠中。不知从哪里突然钻出几个人来。看到这种状况,老骆驼和小骆驼快速向前冲去,可是那几个人仍是在后面不停地追,还在小骆驼的后腿上和老骆驼的背上都分别插了一把匕首。终于,那伙人不见了踪影,老骆驼和小骆驼竟开始分别拔出了对方身上的匕首,并带领我们安全地回到了旅馆。可是在那天夜里,老骆驼却死了。桑巴把它放进一个大坑里,准备埋葬。可小骆驼却把铁锹甩了老远,不让埋葬。最后才流着泪不情愿地离开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泪已经哗哗地流了出来。在遇到那伙拿着匕首的人时,它们并没有丢下作者和作者的儿子,而是忍受着疼痛继续往前跑。我十分敬佩两只骆驼不惜牺牲自己来保护作者和她儿子的精神,同时觉得它们生命力的坚韧,以及坚毅的意志力也值得我学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她妈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狼王梦》是,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作者:刘明萱(荔园小学三年级五班)。

“没有一艘再好的船能像一本书把我带到浩瀚的天地”这是美国作家狄金森曾在一首小诗里写过的!

是的!他写的没错!一次我拿着一本我最喜爱的《101个的全球神话故事》当我看到《金凤凰》时就觉得仿佛书把我带到了桂林叠彩山,让我看到了金凤凰和打草鞋的老婆婆。又当我看看到《月亮女神的爱情故事》时仿佛书化为了一对翅膀让我装好飞到银河去看那巨大的俄里翁星座……。

当我慢慢地把书合上时,就觉得书把我带到了中国的五十六个民族,还把我带到了全球!一个个的故事;一个个的启发都是从书里学到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连环画,故事书,最喜欢看还是内容丰富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他让我知道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事情和道理。

又一次,我听雅琴姐姐说,只要把鸡蛋放在冷水中泡一会儿,蛋壳就会软。回到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将一个鸡蛋放在水中,等了很久鸡蛋一动不动,稳稳地沉在水中我想:“怎么没用呢?也许那不做声的老师知道。”于是,我找出《十万个为什》,翻开目录表,终于在上面找到了答案:“把鸡蛋放在醋里泡,蛋壳就会变软。”于是,我拿着醋瓶倒了半碗醋,把鸡蛋放了进去,等了一会儿,鸡蛋的四周奇迹般冒出了一个个的小气泡,鸡蛋也慢慢的浮了上来,我小心翼翼地一摸,啊!蛋壳软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小心,把醋碗打碎了,醋洒了一地。这下我慌了,又拿扫帚又拿拖把,正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妈妈下班回来了,她看到地上一塌糊涂,便问:“婧婧,怎么回事?”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说:“没关系,爱动脑筋是好学生。”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以后我要多读像这样的好书,我要向知识的高峰前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是《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百科》,这本书是去年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是16开本的,很厚,有322页,印刷很精美,插图也很漂亮。它的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一圈黄色的边。封面上印着俄罗斯的红场、两头狮子和巨石阵。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它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它能够让我了解很多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总共分为九个部分,它们分别是:我们的世界、探险天地、动物世界、文化长廊、地理趣谈、环保先锋、历史之窗、自然之谜和超级科学。

我从“我们的世界”知道了轮滑鞋的由来,也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轮滑活动,就像我自己也是一个轮滑迷,今年生日时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一双新的轮滑鞋。

我从“动物世界”里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蜂鸟的小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鸟,还知道了有一种青蛙还没有一元硬币大,还知道了美国有一种白头海雕,只有美国的海域才有,是世界濒危动物之一。

我在“环保先锋”里知道了我们国家目前是世界上利用水资源发电最多的国家,每年靠水利发电的电量达到了4300亿万千瓦时;还知道了现在地球上化石燃料紧缺,已经有很多国家在使用生物柴油和乙醇作为汽车燃料,还有很多的电瓶车也是环保的。

我从“超级科学”里知道了现在有一种打印机只要塞进去一堆废纸和一支笔芯,就能很快打印出一支铅笔;还有的打印机只要把面粉和油等材料放进去,就可以直接打印出面包来,还有一种打印机可以用茶叶和咖啡豆当坐墨粉使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每天看也看不厌,妈妈说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像着了魔一样,忘记了时间的早晚,甚至连吃饭也会忘记,我想这可能就是“废寝忘食”吧。这本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它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和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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