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 乡镇民政工作计划(精选10篇)

时间:2023-09-20 14:38:29 作者:文锋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 乡镇民政工作计划(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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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篇一

1、严格低保审批手续,12月底内对所有低保家庭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注销,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2、做好201x年春节前因病、因灾致贫的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的慰问走访工作。大力加强临时救济力度,完善灾民救灾管理制度,努力帮助因遭遇临时灾祸造成极端困难的家庭度过难关。要及时查灾、核灾、报灾,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任何非正常问题;加强救灾资金的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将救灾资金全部用在灾民身上;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到审批有标准,办理手续健全,操作规范,使农村因大病致贫的特困家庭得到有效救助。

3、做好我乡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指导好各村做好选举工作。

4、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残疾人、特困家庭开办种养职业、家电维修、电脑等技能培训班,帮助弱势群体能自食其力。围绕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要求,完成45名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

5、免费为35名白内障患者做了复明手术。

6、做好重点特困人群的救助及优抚对象“八一”节和春节的慰问走访。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篇二

20xx年,吴小街镇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灾害。致使全镇农业生产遭受一定损失,部分群众生活面临困难。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据救灾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稳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为脱贫扶贫重要内容,坚持以解决灾民生活为重点,切实安排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对象包括: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大病重残户、困难优抚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征迁拆违户中的困难群体。各镇(街道)在制订冬春救助方案时,要优先照顾因灾倒房重建户、征迁户、低保户、大病重残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经济比较困难的家庭。

本次冬春救助资金使用主要配合区应急局、区财政局以发放现金为主,辅以物资救助。根据受灾群众困难的程度,发放救助金500-1500元/每户,共需打卡发放65万元。

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人所在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张榜公布;

(2)各村(居)民委员会统一审查上报;

(4)镇上报的救助方案须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1、层层落实责任制。冬春救助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采取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冬春救助落到实处。

2、组织群众生产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组织受灾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业和家庭养殖业,实行粮食损失副业补,主粮损失杂粮补;二是引导组织受灾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实行帮扶制度,镇村两级部门和单位包扶部分重灾户和特困户。

3、严格发放程序和时间。本次冬春救助资金务必配合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在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4、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吴小街镇应急办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发放花名册、村公示材料、村评议记录报区应急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篇三

为切实加强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民政局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扶贫局关于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谯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重点救助、分类救助、无偿救助”原则;

(四)坚持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坚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冬春救助规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合理确定救助时限、救助标准、救助范围和需救助对象,建立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助台账,规范管理使用款灾资金,及时、有效开展冬春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根据国家规定,冬春救助时限自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5月31日,时间6个月。

(二)冬春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重点救助、分类救助”原则,在调查摸排基础上,严格界定一般救助对象和重点救助对象范围,对重点救助对象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照顾,原则上一般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300元/户;重点教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500元/户,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一)救助范围:20xx年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

(二)重点救助对象:因灾绝收户;因灾倒房户;因灾造成生活因难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病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针对重点救助对象要落实分户施策、精准救助。

(一)全面开展困难群众冬春救助摸底排查,准确把握冬春需救助实情(9月15日-9月22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贯彻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加强冬春救助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队伍,深入到村、到户,对本辖区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救助人口、数量、需救助口粮、衣被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情况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需救助人口台账,准确掌握需救助基本情况,为冬春救助工作打好基础。

(二)全面完成困难群众需救助对象建档造册工作,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账(9月22日-12月20日)。

(三)全面实施冬春救助(20xx年12月20日-20xx年2月6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调查摸底,掌握实情,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规范填报《冬春救助资金统计表》,形成自然灾评估报告和冬春救助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区应急局救灾减灾办,救灾减灾办对上报的《统计表》和资金申请报告进行汇总上报领导审核,并结合乡镇(街道)受灾实际及受灾人口数量,合理确定冬春救灾资金指标。区应急部门在接到上级冬春助资金后,商请财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通过“农补一卡通”及时发放到户。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春救助工作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民生保障兜底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的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把冬春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做到精准救助,确保救助实效。

(二)严格把控救助资金使用范围。

(三)严格救助规程。

冬春救助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街道)核实,区审批”规程和“三榜公示”制度。受灾困难群众申请政府冬春救助资金,要以户为单位向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救助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接到村(居)民申请,要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拟补助的`对象居住的自然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将拟救助对象报乡镇(街道)核实。乡镇(街道)接到所辖区村(居)民委员会报送材料后组织人员对报审对象逐户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符合救助条件对象,在申请对象所在自然村进行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上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区应急部门审批结果应在申请对象所在自然村公示10日,冬春救助工作流程应保存工作资料备查。

(四)把握序时进度。

冬春救助工作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握好救助工作序时进度,按《方案》规定时间节点,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迟报将影响全区冬春救助工作进度,影响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给社会稳定带来不稳定因素。应切实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顾大局、讲效率、求实效,扎实推进冬春救助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五)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廉政工作制度,切实担负冬春救助工作廉政职责,加强监督。要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职责,跟踪问效,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从重、从快、从严给予相关责任人政纪处分;对违法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全国冬春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一20xx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切实保障我镇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锦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体要求,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解决好我镇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生产、生活的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动、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来做好这项工作。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损房屋、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市级下达的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专项资金(锦财指经【20xx】729号)文件。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2.注重救助流程。各村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按照市冬春救助标准,制定本级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拟救助对象要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及举报电话等。

3.注重发放标准及时限。在接到上级下达的救助款后,要管好、用好救助资金,杜绝救助资金滞留、发放不及时等现象,确保资金直达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要采取涉农资金“一卡通”的方式打卡发放。

4.健全档案,规范管理。要建立相关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人员台账,制定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要建立完善好相关申请、公示、会议研究等资料。

5.公平公正、加强督查。要狠抓基层发放这一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救灾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审计,确保灾民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篇五

20xx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的中心任务,以讲大局、惠民生、重管理、强服务为基本思路,着力提升业务水平,服务水平,为实现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堰口镇做出应有的贡献。

救灾救济工作始终是民政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投入量十分巨大,做好这项工作关系到我镇今后的社会稳定及和谐问题。

一要:认真查灾、核灾、及时准确上报灾情,发生灾情后,一定要及时上报,不得拖延,这是关系到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此工作。

二要:加强救灾工作的管理,坚持救灾款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及时发放救灾款物。

三要:重点解决好冬令春荒期间灾民吃饭、取暖等问题,保障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四要:有效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等项目彻底改善我镇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脱贫奔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是民政民生问题的'主体。强化对城乡低保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该保的坚决不保”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严格按照低保、五保申报审批程序规定,户申请、镇审核、县审批;严格实行三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卡通”发放形式,达到管理规范化、程序合法化、制度正常化。做好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和后顾之忧。

加强开展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医疗援助等工作。继续开展“一站式救助”,确保我镇患病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一要:宣传贯彻《收养法》,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工作程序,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要:切实加强孤儿救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孤儿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福利政策,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孤儿,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全面发展。

三要:继续加大贫困家庭精神病人救助力度,建立精神病人长效救助机制,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性。

继续抓好村务公开不放松,真正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间规范及时,全镇所有的村和社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认真做好低保、社会救助和参战涉核人员待遇等各项涉及民生问题的解释和协调工作,在切实解决群众需求的同时,确保信访稳定。

加强民政所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廉洁、务实、高效、忠于职守的精英团队,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虚心认真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在处理群众信访工作时,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干部伍整体形象。

20xx年,民政办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我镇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堰口做出新的贡献。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篇六

20xx年上半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年度目标责任制为奋斗目标,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成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目前各村进入评议阶段,民政办将审核资料,按程序统计上报。

2、申报大病医疗救助17人,临时救助10人,非重点优抚临时救助6人,基本殡葬服务费8人,高龄津贴23人。

3、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保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力度,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做好新福利院后续建设工作。

4、完成低保、五保、优抚、高龄等季度报表。

5、结合县民政局“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确定龙凤、凤阳两个村为帮扶村,申报分散五保重度精神病患者1人,分散五保居住危房改建1人,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缺生活用品6人,急难救助对象(庞龙平)1人。民政局入户核实后,将下发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帮扶内容。

1、年初在民政办公会议上对村级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于灾情上报要求及时、准确,无漏报现象。镇建有救灾救济各类档案资料,村村务公开栏对救灾救济各项款物均已公示。

2、建立花林寺镇20xx年灾情损失和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帐,分类实施救助。

3、上报20xx年花林寺镇因灾倒房户台账共计18户。

完成季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名册,按季度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化发放资金、非重点优抚对象临时救助资金。

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季度制定村务公开考核表,分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15个村的村务公开工作逐一进行考核,并下发考核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1、申报高楼村幸福院项目建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需求为目标,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镇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2、做好阳光超市日常卫生清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物资领取机制。

1、分类申报殡葬服务补贴,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

2、完成低保、优抚、高龄、居家养老、低保特困等季度报表及系统录入。

3、完成各类灾害资金的申报及发放工作。

4、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指导15个行政村每月15号及时更新村务公开栏,规范整理村务公开相关档案资料。

5、完成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6、完成地名普查统计上报工作。

7、完成高楼村幸福院的建设协调工作。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篇七

根据怀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怀远县20xx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怀减救办〔20xx〕1号)文件通知,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9万元;同时下拨我镇冬春救助物资:棉被20床、毛毯20床、棉衣裤30套。经研究报镇政府领导同意后,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原则

1.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2.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的原则。

3.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4.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范围。因灾造成冬春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同时,要加强与民政救助资金的衔接,统筹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

(三)资金救助标准。全镇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重点困难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应急局审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2.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4.镇、村委会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和物资;设立举报电话(8971600),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后,建立救助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花名册报县应急局审核。

(五)救助时间和步骤

1.制定救助方案。镇政府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于1月8日前将方案报县应急局。

2.确定救助对象。各村委会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上报拟救助对象;镇政府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初审,1月12日前将电子版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花名册报至邮箱;1月15日前镇政府要在一卡通系统造册完成,同时将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股。

3.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1月18日前,县应急局会同县财政局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字样;各乡镇同步将救灾物资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4.开展救助评估。镇应急办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并对冬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于3月31日前报县应急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冬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受灾情况、缺粮情况、缺衣少被等情况,确定重点救助乡镇、村(居)、组及贫困户,实施分类救助,严禁平均发放,杜绝优亲厚友问题的发生。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审核文件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县减救办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公平公正,加强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审计,确保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坚决杜绝违规纪问题的发生。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救助对象不精准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将救灾款物变相挪作他用的,将严肃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篇八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xx年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关键年,我乡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最基本的要求,突出重点,培育亮点,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创建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市”的创建工作,有力推动和促进我乡民政工作上台阶,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要抓好救灾救助工作,救灾要及时,有灾必报,要实事求是,不能无灾小报,小灾大报,弄虚作假;并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切实提高灾害救助的各项工作及灾后重建的规划和方案。农村特困无房户的全面调查核实。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三是加强农村五保的供养工作,各村要认真做好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四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镇低保坚持总量控制下的应保尽保,坚持进一退一的原则,先退后进的原则。农村低保加大扩大面,坚持7天公示后再报政府,政府在公示7天后,无意见,再填表上报民政局,同时入保人必须本人申请。

当前,把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以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力为核心,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度和监督措施,突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农村经济发展两手抓,两结合,两促进,两提高。一是将以群众会、院坝会、党员干部会、标语、版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增强村民自治意识。我乡以xx村、xx村、xx村、xx村为重点抓好五个村的村民自治创模工作。二是建立完善好街道的标志牌和新建道路及地名的设标工作。同时完成好各村纸质地图的绘制,深入开展好平安边界线的创建工作。三是加强对殡葬法规的宣传,强化殡葬管理。四是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依法规范登记行为,实现人性化服务,确保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认真开展对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的调查和危困老人的救助,摸清百岁老人对象。加强管理老协活动工作,组织开展好敬老日和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各村要签订好《家庭赡养协议书》和《家庭敬老保证书》的双签工作,建立完善好老年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篇九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x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计划方案篇十

救灾救济分为常规救济和应急救济。我乡把常规救济的指标分解到各村,分权到基层,工作量减少,工作质量提高,使用情况良好,力争不超指标。当严重的台风,水灾影响我乡时,我们应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做到准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在灾害现场进行查实、核实,准备报灾,如有救灾款及时分到受灾户,决不截留。今年拟在蛇浦原小学建立一个避灾中心,压滤机滤布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户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把关,一是做好调查摸底,确保各项政策到位,特别是特困家庭的低保工作要尤为重视,确保把城乡低保的保障金发放到按规定真正困难群众的手中,做到应保尽保。我乡现有集中供养五保人员13人,入院率基本达到上级标准。五保供应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老人有衣穿、有房注有病医,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今年我们社会事务办积极与挂钩单位联系,多争取资金对结对帮扶的对象进行慰问。

积极完善双拥工作台帐,做到资料齐全,帐册情况,按规定落实好优抚政策,为部队复退人员和军属排忧解难,尽量把工作做的全面、细致。今年按上级精神继续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调查核实工作,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带病回乡人员稳定。继续做好优抚对象治病难的工作,重病住院人员医药费及时上报做好报销经费及时发放到他们手中。这样基本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问题。

及时调整x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进行具体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着手开展320国道外移x段200米以内的坟墓整治工作。在调查摸底的情况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家喻户晓的氛围。加大清明期间宣传工作。鼓励坟主顺应当前殡葬改革要求,采取掩埋绿化或迁至生态公墓。

保障低保、困难户常规救助金的顺利发放,做好冬令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困难边缘户的救助工作。对目前的热点问题,如低保、医疗等,我们将按规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解决。民政经费管理,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应做到公平、滤布公正、公开,杜绝了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在工作中,我们做到清政廉洁,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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