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干部自查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10-09 20:39:27 作者:雁落霞 2023年村干部自查报告(精选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村干部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立即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现将自纠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长:陈梅城

副组长:王少文、魏培群、王元继

成员:学校行政组成员

学校在召开全校教师大会,校长亲自布置,传达贯彻教育局紧急通知,并要求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法规,认真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公办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课及“课上不讲课下讲”行为。

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制。谢岳雄校长是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与每一位教师签订责任状,向教师提出履行责任状的具体要求,强化自律意识。

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投诉将认真调查和处理,做到投诉一起,检查一起,查实一起,上报一起,积极配合教育局严肃处理一起。对集中整治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教育局进行公开处理。学校在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存在问题,还要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坚决遏制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村干部自查报告篇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宣威市教育局转发曲靖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宣教发[20xx]13号)和田坝镇中心学校的通知要求,在全体教师中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提高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未发现一例从事违规集体补课事件,现将我校自查情况进行汇报:

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少组委成员组成的`“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时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违规集体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违规集体补课的暂行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提倡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增强全校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抵制违规集体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违规集体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校于20xx年3月31日下午4:30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建立健全和落实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的.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有关规定制度,严格加强管理。学校组织教师做出不从事违规补课、不为家长代管学生、补课等行为的承诺,校长与全体教师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规定》和《学校公开承诺书》一并张贴公示。承认书内容如下:

1、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补习班。

2、不利用工作之便,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不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4、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5、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6、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7、未经学校同意,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8、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家长会等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违规补课及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通过党员教师帮扶服务活动,配合团市委捐赠书籍爱心活动,指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读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走进社会,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违规集体补课的良好氛围。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目前,我校教师不存在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现象。

村干部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施统发18号《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景大检查的通知》,我乡及时成立了老麦乡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我乡的统计工作多年来在历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帮忙下,得到了巨大发展和提高。回顾多年以来的统计工作,我乡的统计工作一向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目标,顺利完成上级部门和国家统计任务。为国家乃至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供给精准的数据支持。

伴随统计发展和完善,我乡逐步建立以《统计法》作为基本统计工作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乡、村、组三级统计体系。统计数据精准、可靠;统计档案完整、详实;统计过程高效、负责。近年来,伴随我乡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和提高,统计工作所面临的形式和挑战渐渐发生变化,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思路、树立意识、加大工作力度,进取应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面貌。结合此次统计检查,针对我乡的统计现实,现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检自查:

一、统计工作是否规范、合理、合法

我乡的统计工作严格依照《统计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的客观实际,在实施统计调查的时候,做到规范、合理、合法统计。严格规范统计行为和态度,以《统计法》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基本规范准则、以老麦乡具体实际作为实施统计行为基本依据、以统计客观要求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具体表现。

二、统计执行情景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统计制度和条例,认真组织、落实统计任务。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工作。无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制度的行为发生。

三、统计数据质量情景

统计数据以精准为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我乡实际发展水平。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方针,供给了精确指标。并实际反映在这些年我乡快速发展上。人民群众得到了最大的实惠,这些年实际收入和生活、生产设施上改善,实实在在体此刻群众的精神面貌上。

四、统计资料公布情景

统计资料作为内部发展的实际客观事实,它从另一个侧面上来说,是一种国家内部秘密,我乡的统计资料实行专人专管和及时归档,杜绝统计资料的无故流失。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和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在公布时间和公布地点、公布方式,也坚持法律为准绳、以觉悟为认识、以负责为基本。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公布制度。

五、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我乡统计工作多年来一向得到历届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乡党委、政府一向要求统计人员,在上报统计数据的时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因为统计数据的正确,能为乡党委、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供给基本保证。引领我乡发展上少走弯路,把人民群众福祉真正放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虽然我乡的统计工作在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可是任何事物发展在看到好的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的一面,精益求精,更进一步地做好统计工作。我乡目前的统计工作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一、对《统计法》熟练掌握程度不充分

随着国家对于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对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存在必须学习不充分的问题。

二、统计方式不灵活

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是向前的,可是我乡一向以来的统计模式,还停留在老的基础上,不能结合现有的通信手段,节俭统计成本,高效办公。

三、相关人员培训滞后

每隔三年的村委换届选举,是我国基本的农村体制的体现,可是随着换届工作的开展,必定会存在一部分优秀的村、组统计人员,被换下,而新的接手干部,由于经验、文化、素质等各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胜任统计,加之培训工作的不及时,有时往往造成统计工作的效率低下问题的出现。

为今后进一步改善我们的统计工作,构成制度有保证、体制灵活、方式革新的统计新局面,应从以下几点作为改善方向:

一、组织相关统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灵活多样的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相互学习和探讨大家学习心得,增进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社会的急剧变革,带来生产、生活的巨大改变,加之我乡有的村民小组地处偏远,要想做到按时、按质上报统计工作,必然结合先如今的通信手段,及时反馈统计信息,做到及时上报。

三、针对统计人员的变动,最好从体制上建立完善培训保证,以适应人员变动,带来统计问题,力促统计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村干部自查报告篇四

4月22日上午,全区减少违纪存量工作动员会在老干部活动中心召开。区委书记王朴,区委副书记、区长耿勇军,区委副书记徐自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向阳,区政协主席王同尧等在家的全体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各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和群团组织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王朴在会上讲话,耿勇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减少违纪存量的实施方案》,对我区减少违纪存量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王朴在讲话中就做好减少违纪存量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减少违纪存量工作是市纪委着眼重构政治生态,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的创新举措。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高度重视、端正态度,以积极向上的姿态对待和参与这项工作。二要深入自查,主动报告。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反思自查、深刻认识看待自身存在的问题,消除顾虑、实事求是,主动反映、如实报告。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发挥好示范作用,既要积极主动报告个人问题,又要做好分管部门的教育引导,动员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珍惜机会、交代问题。三要把握政策,妥善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规范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给出路,对党员干部报告的问题严格处理程序、严格保守秘密,让更多同志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最大限度化解消极因素,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王朴还对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提出要求。王朴强调,这次地方党委换届事关大局、事关长远,又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中央和省委对严肃换届纪律高度重视,全区各级各单位要清醒认识换届工作形势,坚决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正确对待组织人事安排,认真落实风气监督责任,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

耿勇军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全区各级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把上级的要求和会议的部署传达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还要组织好、推动好、监督好,确保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会议还对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和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

村干部自查报告篇五

(一)执行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情景。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没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租赁机关楼堂馆所情景。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层,系80年代末兴建,总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20xx年进行过维修改造,没有超标准装修。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我局编制人员30名,在职人员17人,其中,实职科级干部7人,非领导职务2人。按规定标准建筑面积可达54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可使用面积36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290平方米。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6.7平方米,使用贴合有关要求的标准,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没有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问题;没有出租、出借办公用房。

(二)执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情景。目前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30名,现有在职人员共17人,没有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在执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上,没有违反规定超编制限额进人,没有违反规定增加财政供养人员,没有违反规定使用临聘人员,没有违反规定出现“吃空饷”的人员;没有伪造、纂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没有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冒用财政资金;没有妨碍、干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存在其他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三)执行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情景。20xx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共48万元,含普查中心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购置附加税)35万元。20xx年1-11月份“三公经费”支出共1.8万元,同比减少80%,其中公费接待支出共17836元,同比减少80%。单位公务用车两台,20xx年初按规定和程序由县国资办拍卖1台,现有公务用车1台,没有增加机关公务用车。无公费出国现象和公费出国经费支出。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约法三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控管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等,认真履行“约法三章”的庄严承诺。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职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职责人、负直接职责,纪检组长为监督职责人、负监督检查职责,构成了我局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职责机制,切实强化了组织领导工作。

(二)宣传到位。为营造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良好舆论氛围,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职责,召开职工会议、翻印有关资料,把“约法三章”规定传到达每位干部职工,构成人人知晓、自觉遵守“约法三章”规定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控。在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支出的管控上,我们结合统计实际,把“三公经费”支出的管控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制度完善,为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结合“八项规定”要求,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坚持阳光公开,年初公布预算情景,每月、每季度都要在职工会上公布、在公开栏上公示“三公经费”开支情景,年终公示年度使用决算情景,自觉理解职工监督;坚持从严检查,从申报审批、票据核查、报账签审等各环节,从严把关、杜绝虚假行为。同时,纪检组、监察室定期开展内审监督。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理解社会公众监督的广度与力度还不够;二是制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结合统计改革发展与业务繁重的现实需要,目前人员减少后没有在编制额内得到及时补充,影响和制约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整改措施

按照“国务院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的庄严承诺,我局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约法三章”规定,更加注重发挥多层面、多层次的监督作用,深化理解群众监督的宽泛性,加大理解群众监督的力度;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真正把“约法三章”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的人和事,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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