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一种重要的组织和管理工具,能够有效地协调和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通知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手段,用于向特定人群传达重要信息。要写一份较为完美的通知,首先需要明确目标和受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广大村民:
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的通知,201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开始了,请相互转告,确保贫困学生按时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的申报时间为:201x年12月1日-201x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子女。
2、必须是念中职或高职的学生。
3、雨露计划必须是每学期在“雨露计划官网”“职业教育培训资助申请”窗口都要申报,并上传本学期的学籍证明,为了避免上传的学籍证明看不清楚,请把原件拿到打印店里扫描成图片后保存到手机,登录自己的雨露计划账号,在上传学籍证明上上传扫描的学籍证明图片,确保学籍证明信息清晰。
4、学生在填写雨露计划时填写“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学籍内容”。信息一定要按要求填写完整,银行卡号写户主的社保卡号,必须准确填写常用的手机号码,以备接收审批进度短信通知。
请相互转告!
好水乡人民政府。
201x年11月30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巩固“消除4600”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现将我区实施201x年雨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以省定扶贫标准(5500元以下)并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低收入农户、2015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201x年认定的农村困难家庭,以及其它农村特别困难家庭为补助范围,其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等(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为补助对象。根据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低收入农户与民政、残联、公安、财政、地税、工商、房产、社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掌握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投资、入股、住房、车辆、纳税、享受社会保障等情况。其中,下列六种情况不宜列入补助对象(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除外):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在编人员的;。
(2)拥有商品房或在城镇有门面房(店面、商铺)的;。
(3)拥有汽车包括农用四轮车、大型机械设备的;。
(4)注册有企业并正常经营的;。
(5)有大额存款、有较高纳税的;。
(6)明显不符合低收入农户认定条件,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
二、补助期限与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该项补助资金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关于下达201x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x〕77号〉),雨露计划补助学生根据实际人数给予补助。
三、补助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就读学校在校生证明;。
2.学生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持卡人);。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助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二)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区教育局对扶贫部门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区扶贫办经公示后,报区财政局发放助学补助金。
(三)助学补助每一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即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进行申请,11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1月底前补助到位。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补助对象资格认定,严格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对象精准。
(二)区扶贫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补助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三)区教育局。做好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核。加强雨露计划的宣传,为低收入农户家庭提供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区财政局。负责助学补助扶持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扶贫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附件:莲都区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莲都区扶贫办莲都区教育局。
莲都区财政局。
201x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雨露计划工作通知
我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xx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的贫困学生给予扶贫补助,实现应补尽补全覆盖。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一、二、三年级中职中技(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专)业教育(含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连续补助2年(三年级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
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都以家庭在其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助学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下载雨露计划百事通软件,通过手机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资助对象申请后,通过软件平台由村、乡初审、区审核公示后确认。
20xx年9月1日开始,12月1日前结束。
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在2016年3月底前,区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折)通,将2000元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账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巩艳军刘军。
离石区扶贫办。
20xx年9月25日。
雨露计划工作通知通知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学年度在校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申请方式有两种:。
1、通过在互联网申请,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官网,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后,进行申请。首次登陆该系统,从新人注册入口,并牢记注册密码。已经注册的用户,直接填写身份证号及密码,进入申报流程。
2、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申请,发送“学生身份证号”到“10690xx08888”(联通、电信)、或“106900808888”(移动),同时按照短信回复进行相关操作。使用手机短信申请的学生,登录网站时,密码为手机号。
现在开始,截止20xx年5月31日。申报完之后可以上网及时查阅申报、审核进展情况。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xx00元。补助对象可以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1.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2.提供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农村信用社的帐号。3.“双不在档”的学生申报时需填写一份调查表,镇村核实盖章后交县扶贫开发局。
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20xx年4月21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扶贫办:
为积极引导更多贫困劳动力及其子女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素质、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根据《20xx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鄂办发〔20xx〕2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扶发〔〕22号)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瞄准对象、直补到户、应补尽补、规范管理、提高实效”的工作原则,现就做好20xx年雨露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继续遵循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项目计划“县(市、区)自主申报、市(州)审核下达”方式,由各县(市、区)扶贫办根据本地区贫困生源状况,本着实事求是、应补尽补原则,合理确定年度培训规模(根据调查测算,重点县贫困生源大体占贫困人口比例1.5—2%,各地可参照此比例确定本地雨露计划规模),报请所在市(州)扶贫办审核后下达。各市(州)扶贫办要于20xx年3月31日前将审核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情况报省扶贫办备查。国家、省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计划申报备案工作一并执行,其它事宜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创新雨露政策宣传机制。
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各地要把雨露计划政策宣传作为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打造扶贫雨露品牌的重要抓手,创新机制,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
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尤其是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宣传雨露计划政策,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加职业教育。
二是要把握宣传时机,在学校、人口相对集中社区,开展集中宣传和政策答疑等活动。
三是要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短信、村务公开栏和动员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雨露计划政策详情,真正做到宣传、咨询、服务全覆盖。
四是重点县要利用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通过手机、互联网站及时、简便、有效地发布雨露计划政策信息,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覆盖率,让更多的人了解雨露计划政策和补助申请程序。
五是要宣传雨露计划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参与雨露计划扶贫行动的氛围。
三、实行信息网络申报管理。
自20xx年起,全省29个重点县(市)推行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应用工作,实行补贴对象(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劳动力)信息化申报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请与省办培训中心联系)。重点县(市)要按照雨露计划信息化申报管理操作规范要求,于20xx年4月30日前拟定雨露计划信息化申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时间步骤、工作要求以及组织保障等内容,并报所在市(州)扶贫办备案、省扶贫办备查。各市(州)扶贫办要指导、帮助所属县(市)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和计划。
具体安排为:
一是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3至4月)。拟订雨露计划信息化申报管理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信息化申报管理工作,组织乡(镇)、村级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是政策宣传阶段(20xx年5至9月)。多形式、多途径将雨露计划政策和信息网络申请程序向社会、农村基层全面公开,做到贫困农户家喻户晓、政策透明。
三是对象申报阶段(20xx年10月)各地通过宣传组织工作,动员组织雨露计划补助对象通过手机发送短信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自行完成补助申报提交工作。
四是对象审核阶段(20xx年11月)。村、乡、县雨露计划信息管理员运用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补助对象审核工作。经向社会公示后,由县(市)扶贫部门最终确认补助对象。
五是补助发放阶段(20xx年12月)。各县(市)扶贫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所需资金从省里下达到本县(市)的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中安排。同时,做好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信息资料归档,对实行信息化申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扶贫办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培训补助资金投入。
各县(市、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强自我发展能力建设的意见》(鄂扶组发〔〕8号)关于“安排到县(市)的财政扶贫资金,要求80%用于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其中不低于30%用于提高素质能力”的要求,直接在省里下达到本县(市、区)的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中统筹测算切块安排好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实现应补尽补。鼓励县(市、区)扶贫办探索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生源地扶贫助学贷款试点。鼓励各县(市、区)探索以奖代补、促进好学上进就业脱贫激励机制,加大雨露计划补贴资金投入力度,经报请所在市(州)扶贫部门审核备案后拟定不低于省定补贴标准的地方标准。
五、规范培训项目实施监管。
雨露计划作为直接面向扶贫对象“直补到户、作用到人”最快捷、最有效的专项扶贫措施之一,已列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1+3品牌”,全省各级扶贫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落实补助资金、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做到雨露计划“精准识别,应补尽补”。各县(市、区)扶贫办要严格甄别补助对象,抓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中、高职在校生两个关键要素,按照“精准识别,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市(州)扶贫办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到县(市、区)开展督促指导,对补助对象的申请、证明、审核等过程和补助资金的发放、审核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不符合规定程序和接到群众举报的,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省扶贫办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雨露计划扶贫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将雨露计划项目实施考核结果作为扶贫工作考核评价、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形成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雨露计划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xx年3月11日。
雨露计划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帮助农村贫困对象提高技能,促进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国务院扶贫办将紫阳县列为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试点县,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行直接补助。即日起开始接受学生网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学年度在校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申请方式有两种:。
1、通过在互联网申请,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官网,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后,进行申请。首次登陆该系统,从新人注册入口,并牢记注册密码。已经注册的用户,直接填写身份证号及密码,进入申报流程。
2、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申请,发送“学生身份证号”到“10690xx08888”(联通、电信)、或“106900808888”(移动),同时按照短信回复进行相关操作。使用手机短信申请的学生,登录网站时,密码为手机号。
现在开始,截止20xx年5月31日。申报完之后可以上网及时查阅申报、审核进展情况。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xx00元。补助对象可以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1.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2.提供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农村信用社的帐号。3.“双不在档”的学生申报时需填写一份调查表,镇村核实盖章后交县扶贫开发局。
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20xx年4月21日。
做好甘肃省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及有关高校要全面做好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农村医疗实施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加强专项计划招生组织管理,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和社会满意度,促进城乡区域考生入学机会公平。
省属院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阶段扶贫宏观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行动要求,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为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考生精准脱贫提供智力支持,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农村卫生室(所)选拔、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加强专项计划招生组织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核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力度,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学籍信息真实、准确。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条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查和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及服务窗口等,广泛宣传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让考生和社会及时深入了解各类专项计划的政策内容、资格认定流程、批(段)次设置、志愿填报时间及投档原则等信息,鼓励符合条件学生踊跃报考。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要对专项计划学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把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018年5月17日。
雨露计划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扶贫办《20xx年“1户1人·雨露计划实施意见》(黔扶通[20xx]25号)、《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8号通知精神,今年将实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补尽补政策,差额资金在第二批下达资金中补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确保按时完成我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本年度圆梦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
对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二本(含)以上大学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一次性补助每生4000元”(20xx年底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以20xx年县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录入的贫困户为准)均属于此次资助对象。
补助标准执行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雨露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开办〔20xx〕19号)文件,人均补贴4000元,用于一次性发放生活费和学费补贴。
推荐与本人申请相结合。一是由县教育局、学校提供20xx年农村户口学生高考成绩情况;二是各镇根据考生家庭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生本人填写《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盖章后(乡镇审核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审计查出不是贫困户的,后果由乡镇自行负责),交县扶贫办初审。县扶贫办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后,提出初审名单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县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七个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即一本生优先、复退军人子女优先、雁归人员子女优先、残疾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优先、单亲家庭子女孤儿优先、少数民族子女优先、独生子女优先。
县扶贫办根据省扶贫办公示名册和省、市扶贫办、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附《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信用社账户复印件、资助款发放清册(受资助人本人签字),经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支付到学生家庭银行卡上,确保受资助学生本人受益。
7月10日项目启动,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7月xx日—7月31日完成摸底调查报名。8月1日—5日完成初审,提交初审名单。8月8日前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扶贫、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县级复审,复审名单在县主要媒体上公示五天,同时上报市扶贫办审核,再报省扶贫办审核、公示。8月25日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确保受资助学生在入学前得到资助。
附:1、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2、印江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生花名册。
雨露计划工作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国开办发〔20xx〕19号文件和县扶贫办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乡的雨露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扶持对象。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2、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3、补助标准。扶贫助学补助标准在往年每生每年xx00元的基础上有提高。具体标准待省扶贫办下文明确后执行。
4、补助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进行申报(20xx年雨露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20xx年11月20日);春季学期,3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
5、申报审核。
(一)上网申报。20xx年秋季学期起,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县扶贫办、乡镇扶贫站、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二)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
(三)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要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各村要加强雨露计划政策的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两后生”家庭要普遍知晓和深入了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动员贫困家庭家长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在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中进行注册申报和审核公示,政策性、时限性都很强,要求很高,这就要求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要求,过细工作,切实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借母溪乡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16日。
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今年是西部计划实施1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经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同意,现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4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2009]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并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表彰激励,推动西部计划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各地还要结合实际,在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导西部计划志愿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4月18日。
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工作的通知
同学们:
你们到祖国的西部去参加建设,我来为你们送行。看到你们充满朝气的面孔,感受着你们身上洋溢的青春激情和活力,我们都深深地受到感染。你们有知识、有力量,做一名青年志愿者,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你们走出校门后作出的第一次重要的人生选择。这是你们走上社会、投身建设、报效祖国、服务人民、锻炼成长成才的坚实的第一步。我对你们的青春壮举和正确选择感到由衷的高兴和欣慰。
去年以来,近两万名青年学生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投身西部基层的火热实践,奏响了新时期嘹亮的青春之歌。实践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促进西部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当代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西部天地宽广,机遇无限,为广大青年施展才华、成就事业提供了广阔舞台。那里有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有丰富宝贵的自然资源,有勤劳善良、淳朴热情的各族人民。但由于种种原因,那里还不发达,那里最需要的是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最需要的是人才。广袤的西部是创业者的沃土,是奉献者的天地。在西部,你们的人生将更加充实,你们的生活将更加富有意义。
在你们即将踏上征途之际,我向你们提出几点希望。
第一,希望你们虚心学习。西部是一个大课堂,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你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甘当小学生,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基层干部学习,向同行学习。要努力学习西部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了解国情、认识国情,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要努力学习基层干部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工作精神,为自己的'成长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要努力学习西部人民热情淳朴、勤劳勇敢的优秀品质,不断提高思想境界。
第二,希望你们甘于奉献。西部的发展需要一代又一代青年为之奋斗,这是时代赋予你们的历史责任。选择西部,就选择了奉献,就意味着暂时远离亲人朋友。但是,有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亲切关怀,有西部人民的深情厚谊,你们不会孤单。你们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洪流中去,投入到服务西部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中去,艰苦奋斗、谦虚谨慎,要坚持、要忍耐,不断提高和锻炼自己,使自己的理想和人生价值在西部绽放异彩。
第三,希望你们成长成才。艰苦的环境最能锻炼人,也最能成就人。你们要不畏艰苦、勇于拼搏,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创造业绩、增长才干,在基层工作中锻炼,在向人民群众的学习中锻炼,在丰富的实践中锻炼,努力成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用之才,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合格建设者。
同学们,我相信,你们一定能够不辜负党中央和祖国人民的期望,不辜负学校和亲人的嘱托,用你们的聪明才智,用你们的热情和力量,在艰苦中创业,在奉献中成长,以你们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西部大开发书写自己壮丽的青春!
做好江西省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考生的专项招生资格实行四级联审制度,中学严格审核,县(区)招考办逐一审查,设区市招考办集中核查,省教育考试院重点抽查。
(一)国家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15日前到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分别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4月30日前交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逾期不予受理。县(区)招考办在5月15日前完成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二)地方专项:各县(区)招考办于4月30日前对本辖区所有江西省农村户籍考生的户籍信息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公示。各县(区)招考办于5月15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三)高校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25日前到县(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县(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考生在3月底前完成向高校报考申请,有关县(区)招考办于4月20日前汇总具有资格名单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4月底前进行全省统一公示。
(四)苏区专项:实施区域县(区)招考办于4月30日前对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考生进行统一审核并公示,于5月15日前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苏区专项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五)关于考生户籍认定。
1.“农村户籍考生”(简称“农村考生”)的认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推进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
(1)未户改的考生家庭户口簿注明为“农业户口”的;。
(3)已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非“220”“210”但户改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2.“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认定,从高一入学开始直至本次高考报名,其户籍一直在当地县(区)。
3.考生户籍、学籍信息必须与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须及时到县(区)招考办申请更正。
福建教育考试院做好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通知
(一)3月底至4月上旬,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报名数据,按地区分发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4月12日-13日,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须提交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18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下载)。
(三)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初审。初审工作须指定2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县(市、区)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审定的相关材料,对考生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四)实施区域农村地区的认定,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由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组成,城乡分类代码为“210”和“220”,表示乡村,认定为实施区域的农村。
(五)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应在其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张榜公示,并同时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同时,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认真填写《2018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花名册》),于4月1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相关表册上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4月18日前登陆“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并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
(六)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指定专人汇总、复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信息,复审合格考生名单须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4月22日前将《花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时应于4月22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于4月24日前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信息表纸质版,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次校对确认并逐页盖章后,并于4月27日前寄达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做好江西省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吉安县、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乐安县、广昌县、莲花县、修水县。
报考条件:1.已在实施县(区)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全省范围。
报考条件:1.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考生本人户籍地在本省的农村。
(三)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章贡区、信丰县、定南县、全南县、崇义县、大余县、龙南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吉安县、吉州区、青原区、吉水县、峡江县、永丰县、安福县、新干县、泰和县、井冈山市、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铅山县、弋阳县、广丰区、乐安县、广昌县、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莲花县、安源区、芦溪县、修水县、都昌县、渝水区、分宜县、余江县、贵溪市、袁州区、樟树市。
报考条件:1.已在实施县(区)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我省苏区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54个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赣州市(18个县)、吉安市(13个县)、新余市(2个县)全境,黎川县、广昌县、乐安县、宜黄县、崇仁县、南丰县、南城县、资溪县、金溪县、广丰区、铅山县、上饶县、横峰县、弋阳县、袁州区、樟树市、安源区、莲花县、芦溪县、余江县、贵溪市。
报考条件:1.已在实施区域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做好江西省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电子文档另发)(略)。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9日。
填表说明:1.高校专项实施区域(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章贡区、信丰县、定南县、全南县、崇义县、大余县、龙南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吉安县、吉州区、青原区、吉水县、峡江县、永丰县、安福县、新干县、泰和县、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铅山县、弋阳县、广丰县、乐安县、广昌县、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莲花县、安源区、芦溪县、修水县、都昌县、渝水区、分宜县、余江县、贵溪市、袁州区、樟树市。
2.申请考生须具有以上县(区)3年以上农村户籍及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此表由县(区)招考办印制或考生网上双面打印(网址:)一式二份,通过审核后一份寄给报考高校,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
4.各有关审核部门对不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不得盖章并及时反馈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