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精选17篇)

时间:2023-11-12 21:06:19 作者:BW笔侠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精选17篇)

自查报告是一种对个人或组织在特定时间段内的工作、学习、行为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并提供参考性建议。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精选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观摩和学习,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模板

根据贵公司《税务通知》的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劳动、财务及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分析、讨论,并召开专题会议,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和关注点进行逐一研究,认真部署整改措施,严格检查整改,加强监督整改。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都认为税务通知的反馈是中肯和务实的,这对我们的团队建设和相关业务工作是一个很好的促进。我们必须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整改。首先,我们要强调整顿工作。最高领导者”亲自抓,同时坚持。谁负责,谁负责”原则,一次一个层次,分层次实施。二是要认真分解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纳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监督检查,抓紧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国纳税工作合理稳步推进。

在这次整改工作中,我们加大了整改力度,按照《税务通知》的相关要求逐项列出整改措施,并在单位和个人中实施,认真解决。

(1)责成财政部门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人民币xxxx元的个人所得税;

(2)请充分考虑xx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特殊性,停止缴纳xxx年度个人所得税。

在20xx年,我们的xx工作异常繁重。全体员工放弃休假,加班加点,连续超负荷工作,付出了极其艰辛的努力。为了提振士气,激励士气,我们给了他们缺餐补贴和补贴。此前,在使用税务部门的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系统之前,由于工作人员没有充分学习、理解和掌握税法,业务不够熟练,存在着难以计算税款的问题,尤其是在税率的临界点。有一个问题是税率是按税率(5%)计算的。但对于大、重点纳税人,我们严格把握标准,按照税法纳税,补贴可以免税的餐费。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虽然有些人在扣缴税款方面计算不准确,但总体来说,我们单位在xxxx缴纳的税款总额还是比较大的,建议不要补缴。

第一,加强引导,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干部特别是劳动、财政、税务干部对依法纳税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特别是要继续加强对有关错误思想的纠正,为实现依法纳税而不懈努力。

二是加强税法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素质。针对这次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税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警察队伍和纳税管理干部队伍。

感谢税务机关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批评和指导,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纳税工作,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于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其中***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年月日在报纸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截止年月日清算基准日,公司资产总额元,其中,净资产元,负债总额元。

(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债权已清收完毕。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债务已清偿完毕。

公司剩余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已分配完毕。

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由***负责保存。

公司已清全部税款并办理完毕税务注销,公司已全部清偿。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于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组成,其中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年月日在报纸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截止年月日清算基准日,公司资产总额元,其中,净资产元,负债总额元。

(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债权已清收完毕。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债务已清偿完毕。

公司剩余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已分配完毕。

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公司已清全部税款并办理完毕税务注销,公司已全部清偿。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企业所得税的自查报告

一.介绍企业的情况(地理位置,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开业时间、在职人数)。

二.自查报告(按照税务所列提纲自查,有问题列示出来)。

三.如果没有查到税务要求的问题,说明原因.

四.如果是餐饮业,写出毛利率、收入分有发票收入和没开发票收入各多少.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根据地税直查()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至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至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模板

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自查说明】

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一)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三)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四)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五)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六)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七)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八)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九)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十)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一)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二)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三)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四)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五)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六)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七)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八)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九)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十)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十一)专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十二)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税前扣除。

(十三)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十四)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十五)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

(十六)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十七)是否存在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十八)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十九)是否存在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二十)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税务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业务(以下简称“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是指鉴证人接受委托,依照税法和相关标准,执行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被鉴证人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事项(以下简称“纳税申报事项”)进行审核,证明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出具鉴证报告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鉴证人,是指接受委托,执行纳税申报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

本规则所称被鉴证人,是指与鉴证纳税申报事项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第四条本规则所称鉴证事项,是指鉴证人审核和证明的纳税申报事项。

第五条纳税申报鉴证的目的,是通过对被鉴证人的纳税申报事项进行鉴证,提高被鉴证人税法遵从度,维护被鉴证人合法权益和国家税收利益。

第六条鉴证人开展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应当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基本准则及本规则的要求。

第七条事务所承接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应当按照相关执业规范规定执行。第八条鉴证人承接鉴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实施申报鉴证业务的能力。胜任能力评估应考虑对客户及其所在行业的熟悉程度,类似业务的鉴证经验,具备执行业务所必需的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执行该业务所必需的时间,能够按期完成业务。

评价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业务助理等执行鉴证业务的人员总量,是否能满足所承担鉴证业务的需求;评价事务所执行鉴证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是否能够与鉴证业务的质量标准相适应。

(二)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能够保证执业质量。应按照质量控制执行规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运行,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内部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为执业质量提供制度保证。

对事务所与鉴证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规定,进行自我评价。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时,应考虑提出放弃的建议。

(三)能够获取有效证据以支持其结论,并出具书面鉴证报告。被鉴证人无法提供鉴证材料或其他原因限制鉴证人取得所需的鉴证材料,应考虑是否承接该项业务;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执业身份对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避免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发表不实的鉴证结论,造成鉴证风险。

应关注调查的独立性保持情况是否受到不应有的干扰,鉴证人员是否有能力评价证据的资格,鉴证人员是否有能力评价证据对鉴证事项的证明力。

(四)能够承担执业风险。鉴证时应充分估计鉴证中存在的风险,是否超出事务所的承担能力。对超出事务所承担能力的风险,应考虑终止鉴证业务。应根据不同期间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判断是否承接。

第九条鉴证人承接鉴证业务前,应当初步了解以下业务环境,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一)约定事项。应与被鉴证人约定的业务事项主要有:鉴证项目名称、鉴证项目、鉴证项目要求、鉴证项目完成、鉴证收费金额、双方法律责任、生效条件。

(二)委托目的。受托方承揽的鉴证业务具有合理的委托目的,对违法的委托应当拒绝。在鉴证范围、取证条件等方面受到限制时,应考虑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做出专项约定。

(三)报告使用人的需求。按照委托要求评价和证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充分披露报告使用人需要的所有重要和重大的纳税申报信息。

(四)被鉴证人遵从税法的意识。了解被鉴证人的纳税法律环境,充分估计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风险,充分考虑涉税鉴证水平、纳税申报管理水平、执法规范程度、政府和公众对税收的认同度等因素,对税法遵从意识的影响。对税收法律环境较差的鉴证业务,应考虑在业务约定书中对双方责任做特殊约定或考虑放弃鉴证业务。

(五)被鉴证人的基本情况。应取得被鉴证人基本情况资料,编制企业基本情况表或在鉴证报告说明中做专项披露。

(六)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应取得被鉴证人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资料,编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表或在鉴证报告说明中做专项披露。

(七)内部控制情况。应取得被鉴证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资料,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表或在鉴证报告说明中做专项披露。

(八)重大经济交易事项等情况。应取得被鉴证人重大经济交易事项情况资料,编制重大经济交易事项情况表或在鉴证报告说明中做专项披露。

第十条鉴证人决定承接鉴证业务的,应根据业务约定书执业规范的规定,参考《纳税申报鉴证业务约定书(范本)》,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十一条鉴证人承接鉴证业务后,应根据业务计划执业规范的规定,确定项目组及其负责人,制定总体鉴证计划和具体鉴证安排,应编制鉴证计划表或在鉴证报告说明中做专项披露。

第十二条应依据被鉴证人执行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鉴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等利润总额各项目的情况,重点鉴证发生情况、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情况、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差错调整情况。利润总额计算项目的鉴证,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一)调查了解有关利润总额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调查了解利润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计量是否正确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三)对处理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事项,提示被鉴证人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第十三条鉴证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项目,应当包括境外所得分回情况、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分国(地区)别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等。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项目的鉴证,应当采取下列方法:

(一)确认被鉴证人在应纳税额中抵免其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

(二)确认被鉴证人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九)确认被鉴证人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后实际应纳的所得税额。

第十四条应依据税收规定,鉴证收入类调整项目,重点鉴证收入类纳税调整项目的鉴证发生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纳税调整金额确认情况。收入类调整项目的鉴证,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二)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调查了解收入类调整事项的账载金额的准确性;

(三)依据税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税收金额与账载金额的差异;

(四)依据税法,审核确认收入类调整金额。

第十五条视同销售收入包括: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和其他视同销售收入,鉴证时应关注: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被鉴证人,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或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对外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或利润分配等用途的,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税收上作为视同销售收入处理,应进行纳税调整。

(二)执行会计准则的被鉴证人,对未同时满足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等两个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会计上不确认损益,税收上作为视同销售收入处理,应进行纳税调整。

(四)按税法规定的计税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金额。第十六条鉴证人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应关注:

(一)与上期投资收益比较,结合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账户变动情况,分析本期投资收益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有应查明原因,并作适当处理。

(二)对成本法核算下收到收益,应查验并取证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并审查是否与投资匹配。

(三)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明细账与有关凭证及签订的投资合同与协议,审核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方式和金额,了解该企业对投资单位是否拥有控制权,核算投资收益的方法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四)纳税人已实现的收益是否计入投资收益账户,有无利润分配分回实物直接计入存货等账户,未按同类商品市价或其销售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的情形。

(五)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或向投资方分配,是否按销售和投资或销售和分配处理。

(六)国外的投资收益汇回是否存在重大限制,若存在重大限制,应说明原因。

(七)转让、出售股票、债券的交易凭证是否真实、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九)检查是否存在免税的投资收益或其他应纳税调整的项目,并作出记录。第十七条鉴证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应关注:

(四)执行会计准则的被鉴证人,补贴收入不属于本鉴证项目;

(五)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税法按收付实现制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或时间性差异,应进行纳税调整。

第十八条鉴证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应关注:

(一)本鉴证项目只涉及鉴证新发生的长期股权初始投资,且该项初始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三)根据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被鉴证人,不涉及本鉴证项目。第十九条鉴证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应关注:

(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被鉴证人不涉及本鉴证项目。

第二十条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包括: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鉴证时应关注:

(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被鉴证人不涉及本鉴证项目。

第二十一条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其他。鉴证时应关注:

(一)确认为不征税收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

(二)关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五年内的使用情况,并对满五年内未使用资金应进行调整;

(三)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本,在资产类调整项目中进行调整。第二十二条鉴证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应关注:

(五)取得销售折扣、折让有关的协议、会计凭证、计算资料等证据;

(六)对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的鉴证结论,应进行说明,如事实根据、证明证据、税法依据和鉴证过程。

第二十三条鉴证“收入类调整项目——其他”应关注:

(一)除上述项目之外的收入类调整项目。

(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被鉴证人摊销股权投资差额的纳税调整属于本鉴证项目。第二十四条应依据税收规定,鉴证扣除类调整项目,重点鉴证扣除类纳税调整项目的鉴证发生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纳税调整金额确认情况。鉴证时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二)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评价扣除类调整事项的账载金额的准确性;

(三)依据税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税收金额与账载金额的差异;

(四)依据税法,审核确认扣除类调整金额。

第二十五条视同销售成本包括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成本,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成本和其他视同销售成本。鉴证时应关注: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被鉴证人,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或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对外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或利润分配等用途的,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应进行纳税调整作为视同销售成本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被鉴证人,对未同时满足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等两个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会计上不确认损益,应进行纳税调整作为视同销售成本处理。

(四)根据处置资产的计税基础确认视同销售成本金额,并关注处置资产账面价值和应转回的以前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十六条鉴证工资薪金支出应关注:

(二)取得个人所得税扣缴凭证,确认工资薪金支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情况;

(三)发生、发放工资薪金,未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应作为会计差错处理;

(四)按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范围,确认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

(五)鉴证有无将外部人员劳务费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情况,有无将属于福利费性质的补贴计入工资核算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鉴证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关注:

(一)按税法规定评价职工福利费列支的内容及核算方法;

(二)未通过应付福利费或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核算的福利费支出,应作为会计差错处理;

(四)根据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确认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税收金额;

(五)对工资薪金发生纳税调整的,应相应调整职工福利费的计算基数。第二十八条鉴证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应关注:

(一)软件生产企业等特殊行业,职工培训费允许全额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三)根据纳税申报资料,确认以前结转扣除额和结转以后扣除额;

(四)根据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确认职工教育经费税收金额;

(五)对工资薪金发生纳税调整的,应相应调整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第二十九条鉴证工会经费支出应关注:

(一)工会经费当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扣除;

(二)会计上计提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三)根据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和拨缴凭证,确认工会经费税收金额;

(四)对工资薪金发生纳税调整的,应相应调整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第三十条鉴证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应关注:

(二)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本鉴证项目;

(三)住房公积金不属于本鉴证项目;

(四)取得社会保障部门为缴存职工发放的缴存各项社会保障性缴款的有效凭证;

(六)对工资薪金发生纳税调整的,应相应调整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的计算基数。第三十一条鉴证住房公积金应关注:

(二)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实际缴纳情况,鉴证确认住房公积金税收金额;

(三)对工资薪金发生纳税调整的,应相应调整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第三十二条鉴证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应关注:

(一)对工资薪金发生纳税调整的,应相应调整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计算基数;

(三)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实际缴纳情况,鉴证确认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税收金额。

第三十三条鉴证业务招待费支出应关注:

(一)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包括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二)审核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

(三)对在业务招待费项目之外列支的招待费,应按会计差错处理;

(四)根据税法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额范围、计算比例和发生额扣除比例,鉴证确认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金额。

第三十四条鉴证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支出应关注:

(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支出的计算基数,包括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二)不同行业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和税前扣除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根据纳税申报资料,确认本年扣除的以前结转额和本年结转以后扣除额;

(五)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作为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第三十五条鉴证捐赠支出应关注:

(二)取得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四)本鉴证项目仅针对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不包括广告性赞助支出和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第三十六条鉴证利息支出应关注:

(一)本鉴证项目只涉及被鉴证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取得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有关的证据资料,确认利息支出的税收金额;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资本化,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存货在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资本化,对未按规定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应按会计差错处理。第三十七条鉴证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应关注:

(二)取得罚没机关开具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有效凭证;

(三)对被鉴证人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会计上允许计入当期损益,税收上不允许税前扣除应全额进行纳税调整。第三十八条鉴证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应关注:

(一)取得税收滞纳金缴款书、加收利息缴款书;

(二)对被鉴证人发生的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会计上允许计入当期损益,税收上不允许税前扣除应全额进行纳税调整。第三十九条鉴证赞助支出应关注:

(一)公益性捐赠不属于本鉴证项目;

(二)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属于本鉴证项目;

(三)被鉴证人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和广告性赞助支出以外的赞助支出,会计上允许计入当期损益,税收上不允许税前扣除应全额进行纳税调整。

第四十条鉴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应关注: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被鉴证人不涉及本鉴证项目;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被鉴证人,会计上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税收上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进行纳税调整。第四十一条鉴证佣金和手续费支出应关注:

(一)不同类型企业,佣金和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不一致;。

(二)非转账支付不得扣除、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扣除;

(四)已计入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通过折旧、摊销分期扣除,不属于本鉴证项目。第四十二条鉴证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应关注:

(二)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四十三条鉴证其他扣除类调整项目应关注:除上述项目之外的扣除类调整项目。

(一)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属于本鉴证项目;

(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属于本鉴证项目。

第四十四条鉴证资产类调整项目,应当包括:资产折旧摊销、资产减值准备金、资产损失、其他。

(一)资产折旧摊销的鉴证,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4.企业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资产的,应当鉴证其申报扣除的资产净值。

(二)资产减值准备金的鉴证,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3.依据会计核算的本期转回额和本期计提额与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支出额进行分析对比,确认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

(三)资产损失鉴证执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执业规范。

第四十五条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包括:企业重组、政策性搬迁、特殊行业准备金、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其他。除上述债务重组所得可以分期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重组外,其他涉及资产计税基础与会计核算成本差异调整的企业重组,不属于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属于资产类调整项目。

(一)企业重组的鉴证,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2.计算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账载金额、税收金额、纳税调整金额;3.计算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账载金额、税收金额、纳税调整金额。

(二)政策性搬迁的鉴证,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1.确认鉴证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所得或损失的发生情况;

2.确认应计入鉴证应纳税所得额的搬迁所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的搬迁收益或损失、以前搬迁损失当期扣除金额、纳税调整金额。

(三)特殊行业准备金的鉴证,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2.计算特殊行业准备金账载金额、税收金额、纳税调整金额。

2.计算销售未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的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

6.确认转回实际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的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第四十六条特别纳税调整项目的鉴证,应当采取下列方法:

(一)依据税法,结合被鉴证人的企业组织结构、经营情况、行业特点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识别企业的特别纳税调整事项。

(三)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特别纳税调整规定,确认被鉴证人本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七条其他纳税调整项目的鉴证,应采取下列方法:

(三)对被鉴证人会计核算有关原始凭证不符合合法有效凭证条件的,应进行记录并考虑调整纳税申报事项。

第四十八条鉴证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免所得额、减免所得税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免所得税额等。鉴证时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四)依据税法,审核被鉴证人同时从事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是否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第四十九条鉴证弥补亏损类项目,包括:纳税调整后所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亏损已弥补额、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鉴证时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三)依据税法,确认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和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

第五十条鉴证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项目,应当包括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鉴证时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二)确认以前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三)确认以前应缴未缴在本入库所得税额;

(四)确认本应补(退)的所得税额。被鉴证人本发生被税务稽(检)查、纳税评估、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审计机关审计而发生企业所得税退补事项的,应当区分所得税额的所属。

(一)审核确认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汇总范围;

(三)审核分支机构所得税预缴情况。

第五十二条取得与鉴证事项相关的、能够支持所得税申报鉴证报告的鉴证证据,根据基本准则的规定,审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

第五十三条鉴证人在调查被鉴证人的下列情况时,应取得有关鉴证材料:

(四)鉴证的重大经济交易事项调查,包括企业重组、对外投融资等。第五十四条鉴证人对被鉴证人利润总额的确认,应当取得下列鉴证材料:

(一)已经其他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鉴证人延伸鉴证取得的、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数据信息;有关监管部门、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检查)结论或者建议书、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论等。

(三)鉴证人采取适当的鉴证方法对利润总额事实方面、会计方面、税收方面进行审核获取的有关信息或资料。

第五十五条鉴证人对被鉴证人纳税调整增加额和纳税调整减少额的确认,应当取得下列鉴证材料:

(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在事实方面、会计方面以及税收金额方面的有关信息或资料;

(六)被鉴证人特别纳税调整项目在事实方面、税收方面的有关信息或资料。第五十六条对被鉴证人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项目实施鉴证,应当取得下列鉴证材料:

(一)境外企业注册及股东情况法律文件资料;

(三)企业管理当局就境外所得、分配的决策资料;

(四)境外被投资人、境外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决议;

(七)前任注册税务师对境外亏损弥补及前五年境外所得已缴税款未抵免余额的鉴证意见;

(八)根据合同及其他证据,鉴证未在境外设立机构而发生的境外交易收入实现时间、相关扣除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第五十七条鉴证人对被鉴证人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实施鉴证时,应当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第五十八条鉴证人应当及时对制定的计划、实施的程序、获取的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作出记录,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编制、使用和保存企业所得税申报鉴证业务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

第五十九条鉴证人在企业所得税申报鉴证实施过程中,可以采信其他事务所对企业财产损失等与企业所得税申报相关事项作出的鉴证意见。

第六十条鉴证人完成约定鉴证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制所得税申报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第六十一条鉴证报告经业务质量复核后,由执行鉴证业务的注册税务师、项目负责人及所长签名、盖章并加盖事务所印章后对外出具。

鉴证人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后的电子版鉴证报告,具有与纸质鉴证报告相同的法律效力。鉴证人正式出具鉴证报告前,应就拟出具的鉴证报告有关内容的表述与被鉴证人进行沟通。鉴证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报告日期不应早于注册税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核证据,形成鉴证结论的日期。

对于鉴证中发现的文件规定不明确的事宜,应在报告中说明。第六十三条出具鉴证报告时应编制报告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鉴证人基本情况。

(二)被鉴证人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情况。

(四)重大交易情况说明。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规则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度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度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xx年年度盈利企业情况分析: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列管户为1147户,其中查帐征收户为591户,根据我们的调查测算,盈利企业为260户,实际缴纳所得税额预计为2535万元;核定征收企业462户,预计xx年企业所得税为4168万元。

10年我市建筑安装、房地产企业仍处于上升发展阶段,增势比较明显。我市建筑安装、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将是10年在税率调整下的一个主要增长点。

工业企业所得税在经济稳步发展下,虽然税率调整,但是其经济发展带来总的应纳税所得额,即所得税税基的增长基本能抵消税率调整的影响,两相相抵,应纳所得税税额略有增长。

2.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我市税源无影响。

3.企业工资薪金税前据实扣除对税源的影响:由于我市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不高,因此企业工资薪金税前据实扣除影响不大,预计减少41万元。

4.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到期恢复征税对税源的影响,如民政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变化、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主辅分离企业优惠政策到期恢复征税对税源的影响:无影响。

5.文化体制改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税源的影响:无影响。

20xx年12月14日。

企业所得税税的月度分析报告

强化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是目前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现结合我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实践,简要分析当前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1.不断加强户籍管理,管理户数逐年递增。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抓好所得税管理的首要环节。在户籍管理方面,我局一方面积极与工商、地税、财政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实现纳税人户籍管理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比对来降低漏征漏管户的存在;另一方面加强税收管理员对辖区纳税人的巡查力度,及时了解辖区内纳税人的增减变动情况、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重点对新办企业进行跟踪和监控,有效杜绝了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截至11月底,我局共管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415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53户,增长21.77%,比全市平均增幅高出1.2个百分点。

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截至11月底,我局共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33096万元,占全局总收入的比重为33.76%,占全市所得税入库比重为35.29%,比上年同期增加191万元,增幅0.58%。

从行业分类看,工业企业入库税款2208万元,占总入库数的6.67%;商业企业入库税款795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24.02%;金融保险业入库税款717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21.66%;房地产业入库税款1169万元,占总入库数的3.53%;电信行业入库税款1404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42.42%。商贸流通和金融、电信、房地产业是我局企业所得税入库的主导行业。

3.不断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把握收入主动权。只要抓好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收入,就掌握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我局对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了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税源分析、强化预缴、汇算清缴、预警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在日常监控管理中建立重点税源分户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财务核算、涉税指标等静态数据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按月、按季做好重点税源收入预测和分析工作,强化所得税预缴管理,及时把握收入主动权。截至目前,我局共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调研19户次,组织座谈3次,27户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入库30034万元,占全部所得税收入的91.77%。

汇总纳税企业、部分重点企业以及零低申报年应纳税额低于3000元且收入额大于500万元的企业由稽查局负责检查;其他零低申报应纳税额低于3000元的企业由各监控科室负责检查。共检查企业340户,占全部汇缴企业的37%。二是坚持调账检查制。汇缴检查将广泛使用调账检查制,一方面回避了检查过程中不正常的人情关系,减少了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可以节约人力物力,降低检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坚持检查底稿制。实行检查底稿制,要求检查组统一文书使用,规范检查流程,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纠正和预防了执法偏差。四是坚持查前培训制。先后三次组织检查组成员进行统一培训,重点学习了《市区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实施方案》,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汇缴检查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及时间安排等,为检查人员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五是坚持每月调度制。每月25日召开检查工作调度会,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开展情况,交流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工作经验,查找检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督促汇缴检查工作更好的开展。全年共检查企业340户,占全部检查企业的37%,有问题企业278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9068万元,入库企业所得税2746万元、罚款87万元、滞纳金48万元。

5.高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促进企业发展。按照总局、省局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以及市局相关具体要求,严格审核企业报送资料,实地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享受政策依据、条件、程序对照文件逐条逐级审核,确保了政策执行准确性。2010年共审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9户,审批金额4194万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14户,其中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5户,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1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户,农、林牧渔业减免所得7户;过渡期优惠政策12户,减免税额519万元。全面摸清小型微利企业户数、经营状况、税款征收情况,为169户小型微利企业落实了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418万元。

1.零低申报距居高不下。今年第一至第三季度,我局企业所得税零低申报率为54.0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8.25个百分点。

2.核定征收面广且户均定额低。目前,我局企业所得税申报总户数为1457户,其中核定征收企业为535户,核定征收率为36.0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1.8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户均核定税额仅为0.27万元,比全市平均低0.41万元。

3.税负率(贡献率)偏低预警过高。2009年度,我局二次筛选前共预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581户次,占总户数的45.97%,比全市平均值高2.54个百分点,列全市第七位。其中,因税负率原因被预警的有282户,占全部户数的27.84%,比全市平均值高出10.04个百分点。

4.纳税评估工作不深入。经过对已完成的纳税评估任务进行检查,发现各单位普遍存在约谈记录、自查报告、实地核实、评定处理等环节工作底稿描述过于简单、结论阐述不够规范等问题。

5.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

企业所得税税的月度分析报告

20xx年xx月xx日我来到xx有限责任公司,今天是2011年12月19日,在将近一年的出纳工作中,对出纳的岗位认识、工作性质、业务技能以及思想提高都是对我职业生涯的填充和必不可少的弥补。

在财务部业务种类繁多的地方,我的职责是现金收支,现金日记账的等级和账务核对,手写支票,工资及奖金的核对和发放。财务工作像年轮,一个月的工作的的结束,意味着下一个月工作的重新开始。我喜欢我的工作,虽然繁杂,琐碎,也没有太多新奇,但是作为企业正常运转的命脉,我深深地感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的价值。惠顾这将近一个月来的工作,我虚心学习新的专业知识,积极配合同事之间的工作,努力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好的状态进入自己的工作状态。

首先,在领导的帮助下我了解了出纳岗位的各种制度及其日常的工作流程。在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下使我学到了很多工作中的知识,是我最快的熟悉了这份新的工作。在工作岗位没有高低之分,一定要好好工作来体现人生价值。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平时自学电脑知识和出纳知识及操作,以此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其次,作为公司的出纳,我在收付、反映、监督几个方面进到了应尽的职责,过的几个月里在不断改善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顺利完成如下工作: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定期向会计核对现金与账目,发现金额不符,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2、及时收回公司各项收入,开出收据,及时收回现金存入银行。

3、根据会计提供的依据,与银行相关部门联系,井然有序地完成了职工工资和其他应发放的经费发放工作。

4、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凭证上必须有经手人及相关领导的签字才能给予支付),对不符手续的凭证不付款。

5、除此之外,也必须完成其他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1、坚持原则,认真理财管账,才能履行好财务职责。

2、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把分内的工作做好。

3、认真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争取做一个合格的出纳。

1、学习不够

当前,我对出纳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方法等还不是和熟悉,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将强学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

2、针对以上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是:

将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业务的熟悉,必须通过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虚心请教领导和同事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学习,争取在明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出纳的工作首先要认真细心,不能出任何差错,多一分少一分都不可以,因此必须要做好和会计账的对账工作,努力做到不出差错。

综上所述,用严肃人的太对对待工作,在工作中一丝不苟的执行制度,是我们的有事。我坚持要求自己做到谨慎的对待功罪,并在工作中掌握财务人员应该掌握的原则。作为财务人员特别需要在制度和人情之间把握好分寸,既不能触犯规章制度也不能不通世故人情。只有不断的提高业务水平才能使工作更顺利的进行。在即将到来的2012年,我会扬长避短,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企业所得税自查说明】

1、有否不按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转工程结算收入。

2、有否虚记或重记外购材料业务,导致虚增材料数量和成本。

3、有否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将不属于材料成本的费用、支出或损失挤入材料成本,虚增材料成本。

4、有否将材料成本部分费用提前挤入生产成本(如将采购保管费等直接列入“管理费用”或“辅助生产”等)。

5、有否不按规定归集和核算加工改制材料的成本。

6、有否不按规定的方法正确核算发出材料的数量和成本。

7、有否虚构工程成本项目的“材料量”、“人工费”、“机械施工费”以及其他直接和间接费用。

8、工资费用等工程成本有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列支。

9、是否按规定的核算程序和方法对工程成本与期间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

10、是否工程结算收入与工程结算成本不对应,有否将当期未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未完工程成本提前结算成本。

11、有否重复列支税金。

12、有否出现税金串户,将个人所得税等项目挤入税前列支,挤占利润的现象。

13、“坏账损失”、“业务接待费”等期间费用有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列支。

14、投资收益中属于税后利润的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和股息收益(股息、红利),在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接受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有否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15、有否将应作为“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在税前一次扣除。

16、有否将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在税前扣除。

17、有否将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在税前扣除。

18、有否将税收滞纳金、罚款在税前扣除。

19、有否将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各种赞助支出在税前扣除。

20、发票的真伪及户头和内容是否填写正确。

21、销售废料是否开具发票。

22、末是否存在暂列成本情况。

23、销售转让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是否按照适用税率开。

具增值税发票。

企业所得税调研报告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分局共有外商投资企业104户,其中正常申报户数为56户、筹建期户数48户,在筹建期户数中20xx年3月16日之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有46户。由于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众多投资经营决策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筹建期结束的外商投资企业要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新法的实施对于这些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税法执行时间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在20xx年3月16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该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20xx年3月16日之前在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处于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结束后,从20xx年年度起即使亏损也作为获利年度执行“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xx年3月17日以后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结束后,统一适用新税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不享受新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影响。新税法取消了原对外资企业特定地区直接投资、新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取消了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回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改为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20xx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xx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xx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筹建期的外商投资企业今后将无缘上述税收优惠,一部分即得利益将无法实现。

(三)税率变化的影响。新税法实施后,随着对外资企业特定优惠政策的取消,外资企业的整体税负将有所上升。但具体对每个外商投资企业税负影响是不同的,一是原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税负将有所上升。二是对原来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税负将下降。三是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按新税法的规定将享受20%的优惠税率;四是原对设立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现改为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取消了区域限制。对原适用24%或33%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国发[20xx]39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20xx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我区处于沿海经济开放区,今后不再适用24%的税率,对于在20xx年3月16日前在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结束后优惠期内一律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

(四)税前扣除限制的影响。一是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的变化。原外资企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销售净额的0.5%;全年销售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售净额的0.3%。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0.5%。新税法规定,企业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主要是考虑了企业招待费有公私不分现象,其中包含部分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支出。二是原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及公益性捐赠没有限制比例据实扣除。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筹建期结束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对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将不再按原来的规定执行,今后发生应税前扣除的项目按上述规定执行,对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

(五)纳税年度变化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以满十二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的外国企业,其20xx-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xx年1月1日起,外国企业一律以公历年度为纳税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筹建期结束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将以公历年度为纳税年度,对纳税年度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和以前的计算相比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新增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一是对农林牧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渔业和花卉、茶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对新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水节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对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的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是对民族自治地区自治机关对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收入部分可自行决定免征和减征,但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享受此政策。六是企业研发费可加计扣除50%,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支出可加计扣除100%。七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10%缴纳企业所得税。八是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筹建期结束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原来应享受的有的不再享受,同时将会享受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新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能促进产业政策的调整和科技的创新,促使企业在节能环保资源利用方面做文章,起到政策导向作用,对筹建期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应及时调整投资决策和思路,顺应政策变化趋势。

针对新所得税法实施对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产生的影响,提出几点建议:

(一)密切跟踪新税法后续影响,及时反映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从区位、产业、质量等多方面,密切关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续影响。积极指导各地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突出招商重点,促进招商选资。

(二)要加强对新税法的学习和研究,加强对外商的宣传及培训,帮助已批外商投资企业和各地招商引资部门准确理解新税法精神和有关规定。加强对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的户籍巡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情况,帮助企业落实好新所得税法的各项政策,调整好投资策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目前我分局内的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产业结构还集中于纺织、服装、机械加工、低端电子等行业,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原则由区域优惠转为产业优惠,将更好地促进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引导我市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既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又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和提高外资使用效率。因此,建议作为掌控经济形势大局的政府部门和贯彻落实税收政策的各级税务部门,及时把握和运用新的经济和税收政策,优化好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推进经济健康发展。

(四)由于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迫切需要拉动内需,因此政府要抓住增值税转型这一有利时机,引导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及时调整好投资思路,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合力,让基建已经基本完成的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迅速投入生产运行,督促已经开工建设或尚未开工建设的企业加快建设步伐,以便拉动内需,缓解目前的就业压力,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

企业所得税税的月度分析报告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经济正在逐步融入世界范围的经济大潮,对企业而言,所处的经营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变化。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有战略眼光和长远奋斗目标。就必须形成和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而企业盈利能力是企业发展和壮大的基础,保持企业持续盈利能力是企业竞争优势形成的保证,这样就使企业处在一个良性的循环当中不断发展壮大。盈利能力通常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赚取利润的能力。盈利能力的大小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利润相对于一定的资源投入、一定的收入而言。利润率越高,盈利能力越强;利润率越低,盈利能力越差。企业经营的最终评价是盈利的多少,盈利能力是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利润是企业内外有关各方都关心的中心问题,也就是企业的效益问题。利润是投资者取得投资收益、债权人收取本息的资金来源,是经营者经营业绩和管理效率的集中体现,也是职工福利的保障。

(一)国外研究现状。

20世纪50年代,莫迪里亚尼和米勒提出了mm资本结构理论,首次以严格、科学的方法研究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的关系。1950年杰克逊·马丁德尔提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贡献、组织结构、收益的健康状况、对股东的服务、研究与发展、董事会业绩分析、公司财务政策、公司生产效率、销售组织、对经理人的评价等。其中对收益的健康状况就是对收益质量的关注,马丁德尔的评价方法也是采用访谈的形式,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并将本公司的评价分数与该公司历史业绩和行业标准进行对比,判断公司的管理绩效。同期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通过实证研究后提出企业绩效评价八项指标,即市场地位、革新生产率、实物资源和财物资源、获利能力、管理者的业绩与发展、员工的业绩与态度、社会责任,这其中对获利能力的评价就是指标之一。1971年melnnes分析了美国30家跨国公司,发现最常用的盈利能力指标是投资报酬率。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基于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绩效评价的具体内容基本上包括了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并以此评价结果与经理人或雇员的报酬挂钩。进入80年代后,美国管理会计委员会从财务效益的角度发布了“计量企业绩效说明书”,提出了净收益、每股盈余、现金流量、投资报酬率、剩余收益、市场价值、经济收益、调整通货膨胀后的业绩等8项计量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其中净收益、每股盈余、投资报酬率、市场价值、经济收益等都是来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的。

(二)国内研究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综合性的盈利能力评价。我国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调整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上来以后,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更加强化效益指标。1992年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和国家统计局提出了6项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产品销售率、资金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净产值率,主要是从企业各项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角度来设计企业盈利能力指标体系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家逐渐改变了对国有企业监管方式。1995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开始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情况与企业提出新增效益工资挂钩。同年财政部根据国有企业监管的要求、国有资产管理的特点和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布了一套包括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

一、引言(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主要研究方法)。

二、盈利能力分析概述。

(一)盈利能力的定义。

(二)盈利能力分析的内容。

(三)盈利能力分析的目的。

三、盈利能力分析的方法。

(二)盈利持久性的分析。

(三)盈利水平分析的几个指标。

四、盈利能力分析的相关因素。

(一)流动性、风险性与盈利性的统一。

(二)流动性、风险性、盈利性之间的协调。

五、盈利能力分析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不能仅从销售情况看企业盈利能力。

(二)关注税收政策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三)重视利润结构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四)关注资本结构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五)注意资产运转效率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六)对企业盈利模式因素的考虑。

(七)重视非物质性因素对企业的贡献。

(八)不仅要看利润多少,还要关心利润质量。

(九)不能仅以历史资料评价盈利能力。

六、企业盈利的能力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财务因素分析。

(二)质量因素分析。

(三)非财务因素分析。

(一)企业盈利能力一般分析。

(二)股份公司税后利润分析。

八、结束语。

企业所得税税的月度分析报告

xxx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同年5月完成投产;现有员工382人,生产10多个品种,原有18条生产线,2011年8月新增特仑苏产品后,撤掉2条500g利乐枕的生产线,换成1条特仑苏生产线,2012年12月撤掉3条250g利乐枕的生产线,现有14条生产线,主要加工纯牛奶(13%的税率)和花色奶(17%的税率),特仑苏销量占总销量的32.18%。产品主要是牛奶,奶源主要来源于包头郊区各奶站。

包头事业部2006年7月转为外资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至2020年)、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优惠政策(减免投资额的10%),2013年所得税税率为15%。

公司2013年全年实现销量万吨,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成本万元,发生各项费用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年度汇总所得税调整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万元。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中纯牛奶收入万元,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万元;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万元;2013年全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万元,减免应纳税额万元;汇算后2013年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万元,预交所得税万元。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全年应纳所得税万元,因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流动资金,为企业更好好更快发展提供动力来源。

2013年1-6月实现销量万吨,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成本万元,发生各项费用4991.45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半年度汇总所得税调整9.56万元,应纳所得税额731.53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中纯牛奶收入万元,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2806.77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5.59%,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11.93万元;汇算后2013年1-6月应纳所得税额17.90万元,预交所得税万元,期末留底所得税2.67万元;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万元。

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万元;2014年1-6月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3.50%,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万元;汇算后2014年1-6月应纳所得税额万元,预交所得税0元,上年留底所得税万元;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万元。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4年1-6月份较去年同期相比,销量、费用、所得税有所下降,而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却在上升,造成以上变化主要原因有社会因素、企业内部管理和国家相关政策三个方面。

1、社会因素: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物价明显上涨,我公司为响应政府控制物价过快增涨的号召,前期一直未调整产成品销售价格,从而压制了原奶价格的上涨,致使大部分奶牛养殖户入不敷出,纷纷卖牛杀牛,全国大部分地区奶牛存栏率明显下降,各乳制品制造商出现用奶荒,销量明显下滑,各乳制品制造商未保销量纷纷调高原奶收购价格进行抢奶,随之而来的就是运营成本的迅速增长,企业为保证正常运行不得不提高产成品销售价格,从而营业收入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2、企业内部管理:因原料采购价格的迅速增长企业无法控制,为使企业处于良性运行不得不加强内部管控,实施预算管理降低三项费用的发生。

3、国家相关政策:该公司目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三项税收优惠政策,因该公司2014年1-6月所有产品均为纯牛奶,依据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予以减免,所以所得税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情况分析报告

xxx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4月;同年5月完成投产;现有员工382人,生产10多个品种,原有18条生产线,8月新增特仑苏产品后,撤掉2条500g利乐枕的生产线,换成1条特仑苏生产线,12月撤掉3条250g利乐枕的生产线,现有14条生产线,主要加工纯牛奶(13%的税率)和花色奶(17%的税率),特仑苏销量占总销量的32.18%。产品主要是牛奶,奶源主要来源于包头郊区各奶站。

包头事业部207月转为外资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至20)、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优惠政策(减免投资额的10%),所得税税率为15%。

公司年全年实现销量万吨,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成本万元,发生各项费用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年度汇总所得税调整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万元。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中纯牛奶收入万元,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万元;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万元;2013年全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万元,减免应纳税额万元;汇算后2013年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万元,预交所得税万元。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全年应纳所得税万元,因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流动资金,为企业更好好更快发展提供动力来源。

2013年1-6月实现销量万吨,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成本万元,发生各项费用4991.45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半年度汇总所得税调整9.56万元,应纳所得税额731.53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中纯牛奶收入万元,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2806.77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5.59%,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11.93万元;汇算后2013年1-6月应纳所得税额17.90万元,预交所得税万元,期末留底所得税2.67万元;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万元。

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万元;2014年1-6月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3.50%,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万元;汇算后2014年1-6月应纳所得税额万元,预交所得税0元,上年留底所得税万元;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万元。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4年1-6月份较去年同期相比,销量、费用、所得税有所下降,而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却在上升,造成以上变化主要原因有社会因素、企业内部管理和国家相关政策三个方面。

1、社会因素: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物价明显上涨,我公司为响应政府控制物价过快增涨的号召,前期一直未调整产成品销售价格,从而压制了原奶价格的上涨,致使大部分奶牛养殖户入不敷出,纷纷卖牛杀牛,全国大部分地区奶牛存栏率明显下降,各乳制品制造商出现用奶荒,销量明显下滑,各乳制品制造商未保销量纷纷调高原奶收购价格进行抢奶,随之而来的就是运营成本的迅速增长,企业为保证正常运行不得不提高产成品销售价格,从而营业收入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2、企业内部管理:因原料采购价格的迅速增长企业无法控制,为使企业处于良性运行不得不加强内部管控,实施预算管理降低三项费用的发生。

3、国家相关政策:该公司目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三项税收优惠政策,因该公司2014年1-6月所有产品均为纯牛奶,依据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予以减免,所以所得税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企业所得税税的月度分析报告

20xx年x月份财务科在矿领导的具体领导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了3月份矿井财务记账凭证和财务核算的内部审核工作,共编制记账凭证300余张,并做好了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工作,确保了资金安全,起到了较好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2、及时核对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的发生额和余额,及时与往来对象核对往来款的发生额和余额,每月按时审核并发放了员工的工资。

3、继续与供应科、办公室等部门配合做好了存货物资的盘点工作,根据盘点结果写出盘点报告并报送有关领导。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台账,参与合同谈判与市场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工作,及时做好对采购合同、到货入库验收单、物资出库单、付款原始单据和往来帐款的审核和记账工作。

5、做好原煤发运台账,配合销售科做好销售结算开票工作,并帮助销售、供应等部门做好业务单位往来账对账工作。

6、及时抓好了日常材料物资原始凭证的传递和和出入库单据的审核,尽量做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及时性、准确性的程度迈进。

7、完成月度资金预算的编制,报领导批准使用,合理组织并安排资金支付。

8、做好财务部人员轮岗工作。

9、完成各种财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10、核实2011年所有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11、完善减免税上报所需材料。

12、建立区域瓦斯治理台账。

13、完成了2011年的账簿打印工作。

14、完成食堂帐的凭证编制、审核记账、货款支付等业务。

15、完成了会计档案的交接工作。

16、组织有关财务人员对安全知识、营业税、房产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有关财务、税收方面的资料进行学习,从而加强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17、认真负责并做好了财务科的日常工作和矿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4月份财务记账凭证和财务核算的内部审核工作。

2、继续与供应部门协调配合抓好所购材料的进出库录入电脑和单据的传递工作。

3、及时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工作。

4、做好原煤发运台账和合同登记台账工作。

5、及时做好对采购合同、到货入库验收单、物资出库单、付款原始单据和往来帐款的审核和记账工作。

6、及时核对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的发生额和余额,及时与往来对象核对往来款的发生额和余额。

7、按时审核并发放员工的工资。

8、做好各种款项的收付工作,合理组织并安排资金的支付和各种财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9、完成减免税材料的上报审批。

10、认真负责并抓好财务科的日常工作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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