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师乱办班自查自纠报告(大全5篇)

时间:2023-09-24 17:40:04 作者:文锋 2023年教师乱办班自查自纠报告(大全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乱办班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针对一些学校和教师存在的违规办班、补课、收费问题,我校决定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下简称“三乱”)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大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遏制“三乱”问题的发生,构建治理“三乱”问题的长效机制,提升我校行风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更加有利于教育事业平安、快速、公平、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学校在职教师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收费;

(二)为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活动提供曹场所;

(三)为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活动提供生源。

在职教师:

(一)违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收费;

(二)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三)在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活动提供生源。

四、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为4月3日至9月1日。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日至6月10日

召开全校开展集中整治各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活动活动动员会,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治理各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活动方案》,成立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全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1日至6月20日)

学校集中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照有关规定重点找学校和教师存在的“三乱”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三乱”问题。教师围绕整治内容进行自查,存在“三乱”问题的立即停止。所有教师与所在学校签定杜绝“三乱”行为的承诺书。

(三)监督检查阶段(6月21日至8月20日)

学校组建监督检查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办的“三乱”问题严格按照《学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 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三乱”问题进行明察暗访。

(四)总结巩固阶段(8月20日至9月1日)

对集中整治“三乱”活动进行认真全面总结,重点围绕领导的政工师程度、采取的主要措施、建立的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总结。深入研究治理“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在综合治理上下工夫,在标本兼治上下工夫,从根本上解决“三乱”问题。巩固集中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对“三乱”的治理,做到工作力度不减、检查力度不减、处理力度不减。

六、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504,---担任办公室主任。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治理“三乱”工作。治理教育“三乱”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全校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活动,把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和校长负责制。全校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本校的“三乱”治理工作负总责,要亲自安排部署整治活动,亲自参与监督检查,亲自研究整改措施。对治理“三乱”工作不力的领导要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组织调整。对顶风违纪、社会影响较坏、性质较严重的教师,除没收违规资金、从严从快查处外,并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配合学校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教师乱办班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为了落实县教体局有关会议精神,增加学校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校沿着健康正确的轨道运行,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针对乱收费、乱办班现象,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坚决杜绝随意收费,搭车收费等违纪现象。由一把手负总责,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二、成立治理乱收费、乱办班领导小组。

三、学校重大支出,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行。

四、增强学校财政工作透明度。帐目日清月结,定期公示。

五、畅通信访渠道,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

六、统一使用上级部门下发的缴费专用收据,认真填写学生缴费卡。

七、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

八、制定奖惩制度,对于乱收费、乱办班的责任人及时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罗屯中学财会室

2 015 年 3 月

教师乱办班自查自纠报告篇三

1、学校和在职教师除初三按规定进行补课外,不准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成建制进行收费补课。

2、在职教师受学生家长之邀,利用业余时间为学生辅导功课的不得超过三人,超过三人的,即视为违纪。

3、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或强迫学生参加家教性质的补习班。

4、教师有乱办班、乱补课行为,一经查实,按《朝阳市教育乱收费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朝教发[2004]28号),对违反规定者,取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资格或荣誉称号,取消三年内评优、评职、评骨干、晋级等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列为待岗,直至清除教师队伍。

5、学校和教师不得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其他人员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文化课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制的邀请,为其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文化补习班授课。

6、初三年级的校内补课,要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初三和高中学生集体补课收费管理的通知》(朝教[2004]124号)精神,严格超课时授课、超标准收费,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如学校出现多补课、多收费的违纪行为,也要追究学校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7、学校要建立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领导责任制。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都要包片、包年组、包学科。

8、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凡出现违规违纪补课举报案件两起以上的学校,一经查实,年终一律不得评先选优。同时,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该年度不能评优及申报各类先进。

9、实行教育行风教育责任追究制度。凡对治理乱补课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具体、屡屡出现违规违纪补课举报案件的学校,一经查实,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记过、记大过及调离领导岗位等处分。

10、建立学校领导假期专项整治教师乱补课轮流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间,教育局将抽调各校领导参与查处举报案件工作。

乌兰河硕乡中学

教师乱办班自查自纠报告篇四

四季青中心小学

我们四季青镇中心小学认真地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得力的措施,把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推行教师签订保证书的形式,让全镇教师首先明确应该怎样恪守上级的有关规定,依法执教、规范执教、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学校同每位教师,签订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责任状,规范每位教师的从教行为,深化教育行风建设,采用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教育行为,做到防范在前,使治理工作旗帜更鲜明,态度更坚决,成效更明显。为了进一步开展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项规定,并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镇教师的教育行为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我镇教师不存在补课、办班情况。我镇还应继续努力工作,逐步完善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监督制约机制;组建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领导小组”和以家长为成员的校外义务监督员队伍保障的监督机制。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四季青镇中心小学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家长通知书、公示栏和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学生了解市、县及镇中心小学关于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的有关规定,加强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意识。

2、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健全了四季青镇中心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把是否乱办班乱补课,作为学校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

3、要求全镇个小学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把是否乱办班乱补课作为教师考核、晋级奖惩的重要内容。

4、严格监督检查,采用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防患于未然。如发现教师有乱补课乱办班的情况,一定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从重从严处罚。

三、齐抓共管、防范蔚然

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镇中心小学所属的各个分校无乱补课、乱办班情况。

总之我们四季青镇中心小学带领全镇小学教师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蔚然,能及时设立治理乱收费、乱补课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县教育局“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林甸教育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义成副组长:孙长春

成员:陈景文高长发丁桂香张峰王清海苏殿喜各分校校长

11、12、6

教师乱办班自查自纠报告篇五

根据上级及桦川教育体育局“禁止在岗教师有偿补课的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校做出如下规定:

1、禁止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2、禁止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禁止教师以家人、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禁止教师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或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5、禁止教师在校外培训班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校外培训班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利。

7、禁止教师以赢利为目的组办自习室、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学校要求所有在职教师严格按遵守以上规定,不违规补课,一旦有人举报,经核实,学校将严肃处理,具体处理如下:即在3年内不晋级、不评优、不提职、年终考核不合格。

2014 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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