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优质13篇)

时间:2023-11-13 13:55:34 作者:影墨 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优质13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沉淀自己的知识和经验。这是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作者通过真实的经历和深入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新的感悟。

宪法晨读直播活动心得体会

作为一项全民法治宣传活动,宪法晨读直播旨在通过每日直播宣读宪法,普及宪法知识,推广法治精神,倡导全民尊法学法用法。最近,我也加入了这个早上必须要做的晨读活动,不仅受益良多,而且深受启发。

第二段:提高政治素质。

首先,参与宪法晨读直播活动使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在较短的时间内,每天听到的内容都能使我领会到逐渐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思维逻辑,加深对国家法律制度的理解,夯实法治观念,增强做人做事的法律意识。在实际生活中,我仍会通过日报、杂志及网络中遇到或发生的案例及事件,触摸法治的现实意义,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恰当,这也让我更加规避常见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诱惑。

第三段:提高审美素质。

其次,通过宪法晨读直播,我开始构建自己的审美意识,让我不断从长远的角度思考和计划自己的未来。晨读中,每段的讲解和法律条文的解读都以字正腔圆、朗朗上口的宣读方式呈现,这也渐渐地让我发掘其背后的诗意,提高自己的审美素质,更加欣赏国家的文化底蕴和法治建设的深厚历史。同时,我也更加理性的考较和度量事物,而不是盲目跟从,从而更好地与周围的环境互动。

第四段:增加社会责任感。

最后,参与晨读活动还能让我更加有社会责任感。通过听宪法条文的解读及讲解,我思考到了自己的社会角色与责任。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归纳出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不仅仅是自己设定的目标。我们也应该满足社会期望,为他人的居安生活而协作。这种以全民为中心的倡导和鼓励态度,也让我对社会发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第五段:总结。

总之,参与宪法晨读直播活动,拥有多重益处:包括提高政治、审美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等等,这些都使我更加了解到自己的社会角色和应尽的责任,不断提升自己的坚定信念和思想道德水准。最终,这也让我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发展自己,服务社会。

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

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宪法。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有力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应有一个宪法,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宣传宪法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不断向前。

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宪法晨读直播活动心得体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对宪法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为了加强宪法教育,提高公民法治观念,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开展了宪法晨读直播活动。我也有幸参加了这一活动,并从中获得了很多收获和体会。

第二段:深入了解宪法。

通过宪法晨读直播活动,我深入了解了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学会了如何运用宪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一些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法律问题,例如保护个人隐私、维护劳动权益等,宪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只有了解和掌握了相关的条款,才能在遭遇不公或不合理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第三段:加强法治意识。

宪法晨读直播活动让我意识到,不仅仅是在受到侵害时,才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每一个人都应该不断加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定、尊重法律权威,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也应该时刻关注法律界最新动态,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生命、财产、自由等基本权利。

第四段:深刻感受法制文化。

通过宪法晨读直播活动,我深刻感受到法制文化对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的保障,缺乏法制意识的文化环境,容易造成道德沦丧、司法缺失等问题。这样的活动不仅是加强法律和公民意识的管道,也为社会、家庭营造了一个积极向上、法治文化的氛围。

第五段:结语。

宪法晨读直播活动,让我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待了宪法和法制文化。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法律素养,以宪法规定的方式行事,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来,我也将积极参加更多这样的活动,促进法治意识、法制文化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更好的弘扬。

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范文_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

宪法晨读活动是在国家宪法日也就是12月4日举行的一个学习宪法的活动,通过宪法晨读活动的直播,我们能够学习到平时不常见的一些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巩固一些我们知道的宪法知识,认识到宪法对我们的重要性,通过观看这场直播,你有什么感受呢?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关于20xx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400字范文_宪法晨读活动。

心得体会。

通过观看宪法晨读活动的直播,我知道了: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我们作为学生,更应该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努力提高法制意识,努力学习,为祖国做贡献。

使我更好的了解到了制定宪法的不容易以及宪法的重要性。对于宪法,应当存留在心中。学会并懂得保护宪法,运用宪法等宪法以下的基本用法。维护我们的权益,并履行自己的义务。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我国有许多法律,然而这些法律都归属于一部法律——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她好似一位母亲,其他法律都是她的子孙。

在我心中,宪法是神圣的,它像是一块盾牌,可以用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伤害。它使重男轻女的父母们明白了人人平等的重要性;它让遭受虐待的儿童可以保护自己;它使年迈的老人不至于孤苦无依;它使失学的儿童可以重回学校……通过“宪法晨读活动”,我从各位演讲者的演讲中对宪法有了更加具象的认识,也更加明白了宪法存在的重要性、必要性与意义。

以前一说起宪法,我总觉得离自己很遥远,可是在各位小学组演讲者的演讲中,我却发现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她时刻用自己的身躯保护着我们,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让我们不至于走错路,走歪路。

最后,我想向同学们发出倡议: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尊重宪法,做到时刻以它来要求自己、保护自己!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我们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也跟我们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我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为国家付出贡献!

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

学习要点。

弄清宪法概念,了解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及宪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掌握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通过对宪法基本知识的学习,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正确理解并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一节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

二、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根本性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宪法实施的保障等内容,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第二,在效力上,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效力。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一般法律都不得抵触宪法。

第三,在规范性上,宪法是各政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根本的行为准则。第四,在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

三、宪法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创建无产阶级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二)基本人权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将中国的宪政发展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三)法治原则。

宪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在宪法上正式确立了法治原则。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既是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以案说法01。

党委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678立方米,折合立木材积为48。

1356立方米。2002年3月5日,镇坪县人民检察院以盗伐林木罪,对华坪乡党委及唐德明提起公诉,镇坪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案例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华坪乡党委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并未将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列为国家机关,然而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党委也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因此党委违反法律规定也要被推上被告席。

第二节我国的国体和政体。

一、我国的国体。

宪法所称的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体现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体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去理解:

(一)工人阶级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是由工人阶级的特点、优点和担负的伟大历史使命所决定的。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来实现的。

(二)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而对敌人实行专政又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两者是统一的辩证关系。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三)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中国是一个多党派的国家。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民主党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就已存在,它们在政治上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它们在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共同奋斗过程中作出的历史选择。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各民主党派在组织上都是独立的,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还有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组成的广泛的政治联盟。目前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

二、我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我国的政体,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1、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2.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3.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第三节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

一、基本经济制度。

(一)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概述。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3、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4、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表明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二)公有制。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力量。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具有关键性作用。

(三)非公有制。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现阶段除了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制经济结构形式,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

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的所有制形式。它是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

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所有制形式。

外资经济,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吸引外资建立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它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境外资本部分,以及外商独资企业。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二、基本分配制度。

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以及人们劳动差别的存在决定的,同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其他分配方式主要还包括按经营成果分配;按劳动、资本、技术、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

第四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权利是由一国的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加以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即由国家最高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故有些国家又把公民权称为宪法权。

(一)平等权。

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含义有以下几点: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相应的义务。2.国家机关对公民平等权利的保护,对公民履行义务平等的约束、平等的要求。

3、所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4、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还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公民有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合称选举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一项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言论自由就是宪法规定公民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

(2)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3)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聚集在一定场所商讨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4)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连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5)游行自由是指公民采取列队行进的方式来表达意愿的自由。

(6)示威自由是指通过集会或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强烈意愿的自由。

我国宪法一方面保障公民享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另一方面公民也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三)宗教信仰自由。

现行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长期的基本政策。

(四)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又称为身体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五)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包括:1.批评权,即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2、建议权,即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4.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5.申诉权,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裁判,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侵害时,有向有关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六)社会经济权利。

1、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2、休息权,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的权利。

3、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是指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保障的权利。

4、获得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七)文化教育权利1.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公民有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八)对社会特定人的权利的保护1.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2、婚姻、家庭、老人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3、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同公民的基本权利一样,都是由宪法所规定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当遵守如下义务: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6.计划生育的义务。

以案说法02。

公民的选举权是否平等。

【案情介绍】1998年北京市西城区人大换届选举时,北京民族饭店员工王春立等16人,在民族饭店登记为合法选民,但民族饭店并未发给他们选民证,理由是他们是外地进城务工人员,没有北京户口不能参加北京地区的选举,从而他们没能参加投票。为此,王春立等16名员工向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民族饭店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案例评析】按照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只要“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充分体现了我国选举的普遍性和广泛性。而城市中的外来打工者,年龄一般都超过了十八岁,只要其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他们已经在当地登记为合法选民。不能以其在城市中没有“户口”或者没有“暂住证”为由而剥夺其选举权利。

思考题。

1、宪法的根本性体现在哪些方面?2.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是什么?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分别有哪些?

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在这学期宪法学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宪法知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党要“依法执政”。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又进一步阐明“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根基。

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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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全面加强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开展了看宪法晨读活动。作为一名积极参与晨读活动的人,我深有感触。通过这一活动,我不仅加深了对宪法的理解,更明白了宪法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主观感受的介绍:第一,晨读活动的参与感;第二,宪法对公民权益的保障;第三,宪法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晨读活动的参与感是我最直观的感受之一。每天早上,当我走进校园,迎面而来的便是几十个同学们正在校门口集结的场景。大家手中都拿着宪法小册子,一个个认真地念着,眼神中洋溢着对宪法的敬意和热爱。而且,我们铿锵有力的嗓音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庄严、肃穆的氛围。这种参与感深深地激发了我对宪法的兴趣和学习的动力。

其次,晨读活动使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宪法对公民权益的保障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障公民权益的基石。通过学习宪法,我明白了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等。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在宪法的保护下,我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寻求帮助。而且,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等。只有全面认识宪法,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晨读活动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宪法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宪法体制和政权运作的基础。我相信,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实现一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宪法为我们的国家提供了法制建设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国家治理的原则和目标,为各项制度的实施提供了依据。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宪法更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宪法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念和原则具体化,为我们的国家保持长期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总之,参与看宪法晨读活动,使我深受教育和点化。通过这一活动,我不仅充分感受到了晨读活动的参与感,更从中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宪法不仅为公民的权益提供了保障,更在我们国家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公民,我们应当时刻铭记宪法,在言行举止中遵守宪法,努力为法治建设做出贡献。希望看宪法晨读活动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为我们的国家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

__年__月__日在临高县人民大会堂参加了法律法规讲座,讲座分为两个部分,上午主要就教师权利展开话题,下午则是对教师义务做主要介绍,这次培训使我受益颇深。

1、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学法与用法要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必须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遇到事情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能够帮助别人。平时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仅使自己知法守法,也要让身边的人知法守法。所以自觉地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是首要前提。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用法也才能护法。

2、加强青少年法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这一情况看,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这无疑是教育的一大缺失。作为人民教师的我,深感愧疚,虽然我不能帮助所有学生了解法律常识,但至少我可以从身边的学生入手,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这也许就是我做为一个教师所应尽的也是必尽的责任之一。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应作为我的最终奋斗目标。

4、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职业道德规范所规定的六条内容是基本。教育教学中严格落实规范内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认真完成学校所给予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自己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__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意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认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雅前进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认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优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宪法晨读心得体会

12与4日是国家宪法日,而今年是国家的第五个宪法日,下面小编分享宪法晨读活动的。

心得体会。

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迎接宪法日的到来,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了宪法晨读活动。作为新时代的初中生,要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就先得了解宪法,因为它是保证我们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益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是保障我们每一名中华儿女权益的坚强基石,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如果没有宪法,人们怎么去认识事物,判断它的对错;如果没有宪法,人们只会无拘无束,任意妄为;如果没有宪法,只会让更多的人在法律面前恣意妄为。没有宪法,国家会变得如何,将不堪设想。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充分通过宪法保障自己权益之前,认真学习宪法、全面了解宪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

学习宪法学有助于大家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宪法学课程以系统全面地学习中国宪法为主要目的。宪法序言中也特别强调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因此,学习宪法学是遵守和维护宪法的前提,每一位自学宪法学的学生都应更加明确其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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