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热门19篇)

时间:2023-12-08 09:56:31 作者:雁落霞

心得体会是对过去经验的积累和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不断进步和成长。在下面会给大家介绍一些写心得体会的技巧和范文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安全管理类书籍读书心得

幼儿园安全管理应该怎么做?看看下面的幼儿园安全管理类书籍读书心得范文吧!

近期,我细细阅读了《幼儿园管理》这本书,通过近一段时间的不断学习,我接触了不少管理的新理念和方法,并认真反思自己以往工作中的一些不足,现将自己一些体会简单总结如下:

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的幼教理论层出不穷,竞争十分激烈的形势下,对于一个新上任的园长来说,保持清醒头脑,有效履职尽责,防患于未然,是多么的重要。

在短短半年的管理工作中,我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心理和文化素养,学习运用新知识、新技术,希望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使汉王幼儿园走向正轨,打造有汉王特色的一流幼儿园。

汉王小学附属幼儿园于20**年新建新园,为适应日益变化的幼教形式,迎接江苏省优质幼儿园的验收工作,幼儿园内部进行了全面整改,学校领导经过反复商讨,决定让我任园长。

我非常感激领导对我的信任,勇敢而自信地把这一艰巨的任务应承下来。

幼儿园整改期间,我参与了所有的准备工作。

一步一步走来不知付出了多少汗水。

看到幼儿园在我们的努力下焕然一新,生机盎然,我的心里充满希望,于是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建园初的日子,整日的忙碌,在幼儿园做园长,我真正体会到了“披星戴月,早出晚归”。

那时,哪里有脏活、累活、重活哪里就有园长的身影,在我的带领下,全园职工大干苦干,很快使幼儿园步入正轨。

这时,我简单地想,管理无非就是带头苦干,只要你能吃苦,管理一个幼儿园就不成问题。

然而,问题很快就出现了,园长在的地方人人能干,园长看不到的地方,事事无人干。

这时,我意识到管理上的失败,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到幼儿园是来管理的,不是来带头干活的。

园长不必事必躬亲,要学会管理,我开始认真反思自己的管理行为。

园长的主要工作是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管理。

我们常常听到一些园长抱怨,忙死了,累死了,建园初我也有这样的体会。

然而,在幼儿园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教师都只是被动的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各种教学活动也只是按照进度统一进行。

教师的积极性如何才能调动起来?如何能让教师也加入到管理的队伍中来呢?

这时我认真地反思了自己的工作方法:是不是做了自己不该做的事情?身为园长应该做到:首先抓大放小,抓急放缓,从园长的工作内容来看已经很多了,如果再一头陷入事务堆,大事小事亲自干,就会捡了芝麻丢西瓜;其次是处理任何事情都要自问:能不能取消,能不能合并,能不能用更简便的方法,能不能交给他人去做;第三要学会授权,放权,让别人积极主动、心悦诚服、放心大胆地干。

要想让教职工参与到幼儿园管理的行列,园长可要动一动脑筋。

作为园长,首先要了解每一个教职工的特点,尊重她们的自身价值观,同时注意分配工作要因人而异。

园长安排的工作任务要能促进下属的个性发展,能给他们带来事业上的成就感,满足实现他们自我价值的愿望。

现在我园每逢大的活动都会组成一个策划小组,全权负责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园长不再为此事而忙乱,而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因为组织策划者的不同,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作为园长也要开明一些,对他人分管的工作要放心,相信他们能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其次要开放一些,对他人分管的工作要放手,相信他们能够有创新地开展工作。

当然,做为一个优秀的园长,在实施领导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放权不失职,否则下属会滥用权力;依靠不依赖,否则会失去领导的意义、作用和职责。

宽松而不放松,否则就会出现涣散和混乱的状态。

在管理工作中,园长要给教师提供足够的空间,除了让他们在业务上有所提高,更要引领他们站在管理的高度,参与幼儿园日常管理,这样有助于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主人翁意识和全局意识,使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继续探索管理的'新方法,并在反思中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勇于开拓,大胆创新,让幼儿园得到长足发展。

转眼间,我从幼师毕业至今已有16个年头,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幼儿教育上。

作为一名在基层多年的幼儿园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茫然的感觉。

虽然经过10年多的不断摸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随着所承办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正轨,作为管理者的我也越来越感到,自己的知识太少,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加强自身的修养。

在教委办此次开展的读书活动中,我针对自己的工作特点,将《幼儿园管理》作为必读的一本书。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有了很深的体会,那就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管理理念的更新,我们不仅要依法治园,更要有“法”管理。

一、以身作则,凝聚人心

《幼儿园管理》指出:作为一个园领导,既是“一家之主”,也是教师们的主心骨。

我认为,在幼儿园管理中应注重营造民主、团结、融洽、活跃的工作环境,形成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协调和谐的氛围。

管理者首先做到以身作则,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独断专行。

工作时我是园领导,绝对不允许谁马马虎虎,而工作之余和老师们是姐妹。

经过几年的磨合,目前我们整个团队人员还算比较团结、融洽。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

管理制度是对全体师生员工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治园之本。

今年初我们进行了量化考核的尝试,规范了教职工的工作行为,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

通过制度考核,促进了教师从他律走向自律。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量化考核制度的推行,明确了目标和责任,使教师们的教育教学行为有了准则,教师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有了明显的改观。

三、以人为本、柔性管理

我们幼儿园大多是女教师,大部分都住宿。

女性对待事物有很多的特点:细心、认真、敏感......所以在管理中更要讲方法。

我联想到最近微博有一则笑话,意思是:每当打扫卫生时,学校会说“学校是你家”;可当你一迟到,学校会说“你当学校是你家呢?我想说的是,对教职工来说,学校在工作时是单位,不能像在家那么随意,要保持工作中的状态;但在生活时,学校就是一个大家庭了,可以轻松惬意。

因此,只要分清时段、明确身份,就能合作无间,做到学习、工作、生活三不误。

《幼儿园管理》这本书是学不完的,但其中的每一句话我都会认真去揣摩,并转化成自己工作的指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不断学习,常读书、读好书,不断提高做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一起开创英峰幼儿园的新局面!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失职的医生,他毁掉的可是一个人,甚至可能会是一个家庭,然而一个失职的老师,他毁掉的可以是一代人。

可见,教师身负的重任。

“教育的理想是为了一切的人,教育的理想是为了人的一切。”最近,我读了知名教育家朱永新的一本教育专著《新教育之梦》。

这位教育大师知识的渊博,对教育至真的感悟与至纯的挚爱,他对新教育理想追求的高瞻远瞩,令我油然而生敬意。

要成为一名教师,不难;可要成为一名好教师,却是很不容易的。

本书对理想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都作了深度的阐述;同时对理想的学校、教师、校长、学生及父母也作了形象地勾勒。

伴随着书中描述的教育理念,我仿佛飞翔在一个崭新的世界。

“理想的智育应注重协调和谐,融德、智、体、美、劳,诸育于一体,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着力于‘合格加特长’的个性养成。

”我十分赞同这一点,理想的智育不能狭隘理解为成绩好就行了。

它应该与德、智、体、美、劳融为一体,它不但是单纯的传授知识,还有着对学生正确人生观的教育、求真信念的塑造、审美情感的熏陶、坚强毅力的培养、实践能力的训练等。

试想,如果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只是成绩好,其他方面都不行,这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吗?现在的孩子已俨然成为家中的小太阳、小皇帝,已习惯了接受父母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不懂得回报和感恩,缺乏动手能力和受挫能力,在与别人相处时处处表现出的斤斤计较和以自我为中心……对于这些情况,如何改变,如何在有限的教育空间有效实施学生的全面发展,值得我们思考。

书中还提到的新教育实验六大行动:营造书香校园、师生共写随笔、聆听窗外声音、熟练运用双语、创建数码校园、构筑理想课堂,使我们这些一线教师眼睛一亮。

营造书香校园,大量阅读书籍。

读书是一种幸福,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这也正好和我校所提倡的读书活动相吻合,大量的阅读确实会在不同层次、不同方面提升师生们的人文素养。

读完此书,我一下子被书中那句“中小学搞教育科研,就是应该从记录自己教育现象,记录自己的感受,记录自己的思考开始的,把这一串的 ‘珍珠’串起来,那就是一条非常美丽的项链。

”而吸引。

是啊,我们平时不是一直在讲科研先导、科研兴课吗?如果我能从教育随笔,教育日记开始,那不是最真实的科研吗?从那时起,我找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一定要坚持从关注学生心灵开始,记下自己教育中的点点滴滴,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和学生一起成长!

苏霍姆林斯基有一句名言:“让每个孩子抬起头来!”因此,我认为,转变“后进学生”的关键是帮助他们树立其学习的信心,使他们和优秀生一样体验到学习的成功感。

正是因为我们的学生习惯、智商、学习成绩等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是一个个有着自己想法、思维的独立的个体。

所以,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那样的与众不同和富有新鲜感。

当然,加强德育还有必要充分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过去,我们经常把学生的品行问题和心理问题混为一谈。

两者固然有密切的关系,但是毕竟还是不一样的。

很多人在生活中所犯的错误往往被看作是德性问题,实际却是心理问题,如学生拿别人的东西,就一直被看作是品德问题,但是据研究,许多都是一种心理障碍问题,因为许多学生根本不缺少这些东西,但是他通过拿别人的东西而获得一种满足感。

如果把这些由于心理问题而犯的错误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作为品德败坏而进行处理,则会大大挫伤学生自尊心和人格的正常发展。

教师必须从学生的心理和行为等角度正确分析学生产生问题的原因。

这就给我们的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普遍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

通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

帮助他们处理好适应环境、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体系。

作为老师,不能以一个成绩的标准来看待学生,相反,我们要淡化成绩,这淡化成绩当然不是说我们不要追求好的成绩。

对于优秀生,我们要注重培养他们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培养他们博览群书的良好习惯,培养他们善于合作、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让他们在追求真善美中充分享受学习的快乐,体验成功的喜悦,而不是拘泥于分数。

即使有些时候他们的考试分数不是太理想,我们也不必太在意,只要他们知道自己努力的方向,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我认为已经很够了。

有了梦就会有动力、有希望。

《新教育之梦》——这是所有老师和学生共同的梦。

我愿意做一把开启学生心灵的钥匙,和学生一起成长。

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红根据红河镇教管办转发的《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园认真开展以消防知识教育、观看火灾警示教育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形式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和预防、应对火灾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红河镇直机关幼儿园紧抓师生安全教育不放松。20xx年12月30日上午,在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人的组织下,全园幼儿观看了安全教育警示片。

观看过程中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交通、火灾事故在引来了大家声声叹息与惊恐的同时,也为大家敲响了交通、消防安全的警钟。观看完毕,老师和孩子们们围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进行了分享交流。大家纷纷表示,安全要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从每个小事做起。不仅自己要把学到的安全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并且还要让孩子、家长和自己的家庭成员也充分掌握。真正成为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孩子们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

孩子们观看火灾警示片。

为了培养幼儿逃生自救的技能,我园进行了疏散逃生演练。演练时应急铃声一响,幼儿开始在教师的组织下按照定下的路线有序撤离,撤离过程中,幼儿能够按照要求不推挤和喧哗。演练过程中,教师认真指导幼儿,负责疏散的教师到位迅速,幼儿演练认真。演练结束后,成园长对活动进行了总结。

紧急疏散演练。

防火演练。

通过各种安全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和预防、应对火灾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孩子们掌握了基本的逃生技能和方法,也培养了老师和幼儿互帮互助的良好作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真正做到与安全同行。

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

第一、是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需要。当前,我国安全事故处于多发期,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如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等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交通事故不断,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急剧增加等。近年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在呼吁能够就学校安全管理进行立法,以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层面保障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于形成适应新形势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是健全巩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的需要。在中小学安全工作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的情况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十分迫切。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04年10月至12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教育部、公安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整治行动中初步建立了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实践表明,中小学安全工作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订管理办法有利于巩固和健全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机制。

第三、是完善和推进安全工作、加强依法管理的需要。长期以来,我部领导对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我部先后多次发布了有关通知与文件,提出了工作要求与措施,但尚不够全面规范;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的法规与文件等,有的也只是部分条款或者内容涉及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因而,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全面的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

为从制度层面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健全和巩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依法开展中小学安全管理和教育,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从2004年10月开始,教育部组织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安大学、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的专家与其他九个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起草了《办法》。《办法》的制定历时一年多时间,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是对我国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积极探索。《办法》的实施对于做好新时期中小学安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心得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是确保幼儿园各项安全的基础,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事关每个孩子的健康和生命。所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时时刻刻用心去做、用高度的自任感去对待。本周对教师和生活教师进行了各种事故处理的培训,在培训中我们深知自身责任的重大,有效地增强了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此我们积极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会议日程。

保障好幼儿的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开端。为幼儿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学习场所和娱乐场所是每个老师和家长的责任。对孩子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尽我们的一切能力保护好幼儿的安全。作为幼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班现有幼儿38名,其中男小朋友居多,女小朋友较少。现在都市孩子生活经验贫乏、自我保护能力有限,缺乏防范的基本意识。家长在此方面的意识教育比较薄弱而且容易忽视小细节,且幼儿期是人一生中最容易出现事故和危险的时期,孩子们的细节安全意识薄弱需要不断培养训练。所以要努力提高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

根据以上情况我班级教师安全教育希望能做到无处不在,每个细小微弱的环节都不落下:

一、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安全舒适的幼儿活动环境。

1、坚持每天晨检,保证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如发现即时教育幼儿并与其家长沟通。上课时,必须让幼儿进教室听课。下课时,不得离开教室。下课时间如有幼儿离园,教师要及时寻找,加强管理。

2、午饭时注意,预防烫伤幼儿。一定要把汤晾温后再盛给幼儿,并为幼儿端到面前。

3、坚持每天午检,防止幼儿带异物入寝室,防止异物进入耳、鼻、口的现象发生。中午无论谁值班,一定要加倍照看好幼儿,不忽视午休的幼儿,巡视幼儿是否有不良的睡眠习惯,如蒙头并及时纠正。

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十分重视,全社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不断下降,非正常死亡人数逐年减少。

同时,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处于转型期,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和情况。突出表现在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录像厅、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不断增加。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说明我们急需要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

为从制度层面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健全和巩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依法开展中小学安全管理和教育,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从10月开始,教育部组织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安大学、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的专家与其他九个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起草了《办法》。《办法》的制定历时一年多时间,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是对我国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积极探索。《办法》的实施对于做好新时期中小学安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办法》的制定有三方面的需要。

第一、是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需要。当前,我国安全事故处于多发期,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如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等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交通事故不断,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急剧增加等。近年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在呼吁能够就学校安全管理进行立法,以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层面保障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于形成适应新形势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是健全巩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的需要。在中小学安全工作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的情况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十分迫切。20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年10月至12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教育部、公安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整治行动中初步建立了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实践表明,中小学安全工作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订管理办法有利于巩固和健全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机制。

第三、是完善和推进安全工作、加强依法管理的需要。长期以来,我部领导对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我部先后多次发布了有关通知与文件,提出了工作要求与措施,但尚不够全面规范;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的法规与文件等,有的也只是部分条款或者内容涉及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因而,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全面的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

二、《办法》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办法》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第一个以十部委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有关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是第一个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配套的法规性文件。它的基本特点有:

第一、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既规定了教育部门与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也规定了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内容比较全面,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二、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沟通与协作的重要方式,力求推进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设专章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外人员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危房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等。

第三、针对性很强。《办法》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比如,针对一些地方频发学生溺水死亡情况,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针对学生校外体育运动易发生危险的情况,规定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针对当前校车良莠不齐、管理混乱状况,特别对校车安全管理做出统一规定;规定加强宿舍安全管理的同时,特别提出应当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管理等等。

第四、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办法》对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做了具体的规定,比如,针对集中上下楼梯时易造成学生踩踏事故,《办法》提出“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人员巡查”的规定,有很强的操作性。

三、《办法》对学校安全管理的原则和方针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此,《办法》确定了“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方针。积极预防,就是要求学校和各有关方面要通过调研摸清学生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地点和时段,积极预防、科学预防,同时,有针对性地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依法管理就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实施学校安全管理,保证学校和师生安全;社会参与就是要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则就是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位。上述内容较为完整地表述了学校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的心得体会精选

现代化的幼儿园不仅要具有全新的办园理念,健全灵活的管理机制,同时还要有始终如一的管理原则,即一切为了孩子。幼儿园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如山,只有加强幼儿日常生活的安全管理,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在多年的学校安全工作中,我觉得应该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确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幼儿园安全工作与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采取必要措施,才能保障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幼儿园成立了由园长牵头的专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负责,副园长分管,行政人员指导,级部组长具体落实。实行了“层层把关,防范第一,定人定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各岗位与幼儿园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组织学习《安全工作制度》细则,明确了各自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使得全园人人都有安全防范意识,人人都有监督岗,人人都知晓安全防范措施,人人都是安全卫士。

依据上级教委及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了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配合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我们对幼儿园和幼儿安全的各个环节仔细认真地进行了排查,对幼儿园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仔细检查,包括围墙、门窗、桌椅、床铺、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盥洗设施、玩教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并配有相关图表。结合防疫部门,我们还专门设置了幼儿传染病通报体系,为在最短时间内上报行政部门提供保障。

我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定期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并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转发的各种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文件,通过学习,让大家明确到安全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使教职工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教职工学习报刊、杂志、媒体报道的各类事故、案例,分析产生事故的原因,进行讨论评述,除了少数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外,幼儿园很多事故主要还是当事者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让大家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要引以为戒,加强责任心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本年度,组织全园教职工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两次,消防演习两次,突发重大灾难组织幼儿紧急疏散演习两次。

积极利用幼儿园家教之窗、保健宣传栏等途径进行交通、防火、游泳、传染病、食品卫生安全等宣传与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在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且结合幼儿理解情况,开展“火灾、地震逃生演练”,加强幼儿自救意识。注重积累有关安全教育的资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

幼儿的伙食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会,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营养员,作为营养分析,并要保证儿童的蛋白质摄入量。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菜饭、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实行专业人员为幼儿服药,有效防止错服、漏服。健全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各种记录、登记和卫生检查统计工作。

我园进一步加强了园内秩序管理,幼儿园门卫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设置监控录像。家长接送幼儿实行“接送卡”制度。凡有人来访,认真做好登记,严禁身份不明、无正当事由、推销商品等人员进入园内。此外,还针对周边道路拥挤的情况,我园派保卫干部进行监管,严禁车辆进入园门口,对家长的自行车、摩托车等划定专门区域,监督家长严格按照指定的位置停放,确保了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畅通,保证了家长和孩子们的出入安全。

加强对幼儿园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排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进行安全排查工作,加强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在幼儿园内安装监控设施,会计室安装智能报警器。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幼儿园相关设施设备。

总之,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创建“平安先行学校”为契机,扎实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幼儿园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理所当然成为幼儿园的首要任务。我园对幼儿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加强各项工作的安全检查,深挖小问题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可能消除不安全因素,我园推出以“细”保障安全,以“做实事”促进安全意识等一系列的安全工作新举措。

对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师只有在思想上重视安全问题,才能时时处处做有心人。教师对幼儿的活动安排,幼儿吃饭、睡觉、盥洗以及对每一次活动的设计,首先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因素,给师生经常播放各种火灾现场的图片及消防人员现场救火的影像资料和讲解,以及防溺水身亡的光碟等,教给幼儿如何预防逃生等知识,让老师掌握发生意外事故时的现场处理方法。

1、门外制度,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秩序安全,必须严格把好进门关,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另外门卫人员必须严格禁止幼儿擅自单独离园。

2、幼儿接送制度,家长送幼儿入园,把好晨检关,幼儿离园时,做到无冒领、无走失。

3、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幼儿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做好厨房、餐具的卫生及消毒工作,以避免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建立安全检查,汇报制度,园长及保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班老师,同时各班老师每天一次自查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改善,园长随时对幼儿园的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幼儿年龄小,自我保护能力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当事人立即报告园长,同时报告主办单位领导(镇中心学校)。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急救电话,教育幼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从安全口逃生,如有伤员或重病患者拨打急救电话“120”。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拨打电话“110”。结合幼儿课本让幼儿熟知斑马线、红灯、黄灯、绿灯的作用,懂得交通规则,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坚决不许幼儿往园内拿小食品及各种饮料,食品中毒现象发生后,应迅速通知幼儿家长和上级领导部门,与市级医院取得联系,将中毒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将“留样”交医院及卫生防疫部门,实行预警通讯制度,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1、让幼儿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

2、教给幼儿意外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3、制定了《幼儿安全“八不”》,即。

(1)不带危险物品来园,

(2)不随便吃捡到的或不干净的食物,

(3)不在滑梯上、楼梯上拥挤打闹,

(4)不玩火,

(5)不玩电器,

(6)不跟随陌生人走,

(7)不在活动室及室外打闹,

(8)不独自离开集体,

只有这样把幼儿安全工作当做日常工作来抓。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保证平安,从细微变化处抓苗头,要有对教职工和孩子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工作不忙时抓,工作忙时也要抓,出问题是抓,不出问题时也要抓,防微杜渐,才能扎实有效。

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心得

这次学习活动,有效地增强了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我认为要把幼儿园安全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断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用知识理论指导实践,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有效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培训结束后,我想从以下几点把安全落实到位:一是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我园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校园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妥善处置与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三是要配合公安机关迅速落实幼儿园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处置,确保师生安全,努力为广大幼儿的成长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

幼儿园安全重于泰山,我园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狠抓校园安全工作:一是安全教育经常化。我们利用报告会、黑板报等形式,采取公共安全进课堂等措施,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二是安全演练制度化。定期对学生进行疏散演练、灭火演练。三是安全措施规范化。我们从制度制定、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责任追究、保安巡逻等方面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努力打造和谐幼儿园,为学生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幼儿园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通过远程培训,听了专家的讲座,我深感幼儿园工作的细微性、重要性。“千般照顾,不如自护”。家长和幼儿园教师,不仅有保护幼儿生命安全的责任,同时要及时检查幼儿园的设备、设施,更重要的是要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安全指导、教育,提高幼儿保护自己的能力,帮助幼儿树立一定的安全意识。

其实我们孩子生活在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环境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过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变消极躲避为积极预防,就能够使各种意外伤害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如热水、药品是幼儿日常经常接触的物品。花花绿绿的药品会让幼儿误认为是糖豆而吃进肚里。杯里的热水也会因为幼儿不会判断而造成烫伤。那么如何提高幼儿对事件的预见性呢?首先要了解一些生活的常识。我们通过谈话,组织幼儿专门的讨论,倒一杯热水、拿来一些药品,请幼儿讨论一下,从而学会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

幼儿园的环境也是关注幼儿的健康和安全的。我们应与幼儿共同创设相应的物质环境,对幼儿进行直观、形象而又综合的教育。幼儿常常在室内乱跑,发生相撞的事情,在室内布置一些安全标记,提醒幼儿注意。但幼儿不了解安全标记,从认识安全标记入手。在认识的基础上,窗台张贴了禁止攀爬的标记;在楼道张贴了下滑危险的标记,时刻提醒幼儿注意安全。

幼儿园里各种器械、各种玩具都有,孩子们可以自由地奔跑,进行游戏,可以说是快乐天堂。但有时玩起来就什么都忘了,往往会对幼儿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这种自身痛苦的记忆是最深刻的。所以如果看到别的小朋友摔伤磕破时,就能把自己的痛苦记忆类推到别人身上,这种体验会有助于幼儿理解自我保护的意义。以后在活动时,幼儿就自然引起了注意,减少对自己身体的伤害。

中班幼儿好奇心增强,好动,随心所欲的特点,而且不知深浅,不明是非,常常趁老师不注意玩一些危险物品,做一些危险的事或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玩。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就限制幼儿的活动。虽然他们年龄再幼儿园里不算太小,但他们与需要不断的获取经验,在生活中去不断的探索和反思。在与环境进行交互作用之后从而获得相应的信息、感受。我们要在一日活动中,仔细观察幼儿的'一举一动,利用各种教育活动,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

经过一段时间的安全教育,我们发现在活动中大人的提醒在逐渐减少,孩子之间的提醒在增加,幼儿学会了积极地防御。同时,我们也感到,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真正使幼儿形成自律,从而获得身心的和谐发展。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是确保幼儿园各项安全的基础。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事关每个孩子的健康和生命。所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时时刻刻用心去做、用高度的自任感去对待。本周由童主任对教师和生活教师进行了各种事故处理的培训,在培训中我们深知自身责任的重大,有效地增强了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此我们积极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会议日程。同时,我认为要把幼儿园安全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断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用知识理论指导实践,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有效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好幼儿的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开端。为幼儿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学习场所和娱乐场所是每个老师和家长的责任。对孩子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尽我们的一切能力保护好幼儿的安全。作为幼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班现有幼儿40名,其中男小朋友居多,女小朋友较少。现在都市孩子生活经验贫乏、自我保护能力有限,缺乏防范的基本意识。家长在此方面的意识教育比较薄弱而且容易忽视小细节,且幼儿期是人一生中最容易出现事故和危险的时期,孩子们的细节安全意识薄弱需要不断培养训练。所以要努力提高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以上情况我班级教师安全教育希望能做到无处不在,每个细小微弱的环节都不落下:

1、坚持每天晨检,保证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如发现即时教育幼儿并与其家长沟通。上课时,必须让幼儿进教室听课。下课时,不得离开教室。下课时间如有幼儿离园,教师要及时寻找,加强管理。

2、午饭时注意,预防烫伤幼儿。一定要把汤晾温后再盛给幼儿,并为幼儿端到面前。

3、坚持每天午检,防止幼儿带异物入寝室,防止异物进入耳、鼻、口的现象发生。中午无论谁值班,一定要加倍照看好幼儿,不忽视午休的幼儿,巡视幼儿是否有不良的睡眠习惯,如蒙头并及时纠正。

4、把好幼儿离园关,一定要看卡放人,不认识的人有即使有接送卡,也要问清情况或者是与孩子父母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再放人。防止幼儿走失和拐骗幼儿现象发生。

5、户外活动时谨慎选择活动场地,活动之前认真而全面检查活动地点及活动器械,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如发现大型玩具有松了的螺丝钉,一定报告领导,做到及时消灭不安全的隐患,保障幼儿安全。同时注重孩子的安全教育,让孩子们在进行身体锻炼的时候知道该怎样避免让自己受伤。

6、教师离园时在班内各处检查,如:水、电、门、窗。晚接的孩子一定要和值、班老师做好交接,并简单交代其幼儿情况。

7、班级药品放在一定的位置,不让幼儿取拿。在对幼儿进行喂药时,认真阅读食用标准或家长所写的要求。

8、书包内不可放置削笔刀、剪刀等铁质尖锐物品。随时随地检查教室内外的活动场地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如带班老师来园后,马上检查一下教室内有无危险隐患。将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要安全,就要有良好的秩序,良好秩序的形成则来源于幼儿一日生活行为规范的培养,对于幼儿我们要严格要求,从一点一滴开始努力。

1、教育幼儿在教室内、走廊上、上下楼梯时不追跑和横冲直撞,教育幼儿不要大声喊叫;教育幼儿洗手、喝水、小便时自觉的有序排队,不乱跑,当心滑倒;进餐时,要求幼儿安静用餐,不边讲边吃,以免食物吞进喉咙里。

2、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们了解哪些物品对人体具有伤害性,如刀、电、大头针、热水等,会主动避开不安全的物品。明白安全门的作用。

3、教育幼儿不将手放在门缝间、桌子间、椅子间、以免挤伤。

4、户外活动玩大型玩具时,做到不推不挤,一个一个滑,让幼儿互相监督,保证幼儿安全。

5、教育幼儿不能碰电器插座,不可以带小刀,在美工课剪纸时候注意安全,知道怎样正确的使用剪刀。

6、不把纸团、扣子、拉链等塞到耳、鼻、嘴里。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7、知道自己独自在家时如何保护自己,不吃陌生人的食物,不给陌生人开门,不跟陌生人走、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家长或集体等。

共同承担教育责任我们通过每期的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使家长懂得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配合幼儿园对孩子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并搜集一些幼儿因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造成的意外伤亡资料,帮助家长认识对幼儿实施自我保护教育的重要性;同时还要让家长避免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教育时走入误区:

(1)为求安全取消幼儿的一系列活动。

(2)为求安全降低幼儿活动的标准。

(3)为求安全限制幼儿活动的范围。

让家长知道用这些办法来达到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伤害的愿望是不现实的。要求家长根据幼儿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且行为无意性大、自控力差的特点,注意教幼儿一些应付意外伤害的方法和能力的培养,让家长认识到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教育的重点是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时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在首位,眼睛不离开幼儿,孩子到哪,教师的眼睛就到哪。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幼儿懂得自我保护的简单知识和方法,才能真正保证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作为分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动。在学习中,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听取了吴校长关于“动用国家七大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此事非同寻常”的话语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校园安全管理的决心。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我想: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民意,对少年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受到全国民众的拥护和称赞;国家之决心必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幼儿园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动力,就能有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开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二,通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统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通过学习讨论,明确了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幼儿园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来犯罪、防触电、防爆炸;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中,“点化”最为关键。要做好“点化”工作必须抓好两点:一是要不失时机地找好“点”——教育切入点,二是要讲究“化”——教育方法的艺术性,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润泽”的效果。

其四,通过学习和思考,进一步明确了新学年我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

(一)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执行教育法规的自觉性;

(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而顺利的开展;

(三)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校内安全制度;

(四)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激发师生积极性;

(五)按照安全制度规定进行检查,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益;

(六)抓好“安全教育活动月”等一系列活动,带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5、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则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找人替岗。

2、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做好门岗保卫工作,对外来人进行认真询问,进园要得到允许,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园长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带幼儿来看园的一律按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来看园的家长或来园的人,每名教师均有义务陪同,直到离园,绝不允许让其独自留在园内。

4、大门时时上锁,不能挂锁,随开随锁。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如果证件不全或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需给家长电话联络,落实后方可接走幼儿。

6、热情接待来访家长,认真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正面回答幼儿园及幼儿的基本情况,如不知情应引导专人回答并及时汇报家长的反馈意见。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班老师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在幼儿园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幼儿玩耍时保教人员必须在场守护。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幼儿园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每周各班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课。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九、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十、做好幼儿入保工作,争取每位幼儿都能参加平安住院保险。

十一、每天坚持晨午检,发现幼儿有毛病经观察10到20分钟后如无好转,必须通知家长领回家或询问家长原因、征求家长的意见就近为其幼儿拿药。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幼儿园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2、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园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正常秩序,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幼儿园正常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3、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幼儿园,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4、严禁各种商贩进入园内或在幼儿园门口摆摊叫卖。

5、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6、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7、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班、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当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六、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园、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儿园要经常检查园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经费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公办学校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承担,民办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确有困难的,政府可以适当补贴。

第四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建设、城管执法、房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校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三)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七条各级政府与学校应按照规定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各级政府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应按照规定落实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学校应当鼓励引导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九条学校和在园幼儿200人以上的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配备男性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园幼儿虽不足200人,但所在区县政府教育、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配备1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备2-3名;

(三)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备3-5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保安队伍要专业化。

保安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学校、幼儿园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按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

(三)在校学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四)寄宿制学校应当增配保安人数,以适应安全保卫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规定设立卫生室。学校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配备满足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的警用钢叉、警棍、对讲机、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五条学校围墙应当设置安全防护网。学校内的操场、教室、仓库、实验室、大型会议室、食堂、公寓、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要害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第十六条各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学校的建筑物应当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对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八条学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学校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并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其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校车应当符合校车管理有关规定,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教学区和教职工宿舍区隔离。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录和持证出入制度,外来人员经允许只能进入学校办公区,并由专人引领陪同。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设立隔离线,杜绝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现象。对一时无人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要有专人集中看护,杜绝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巡逻制度,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向同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报告,由办事机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教职工,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教学楼、办公楼、图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物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内的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器械等设施、设备应当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城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第三十一条公安、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贴近学校围墙或建筑物建设工程;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对现有不符合学校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和设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停车泊位等。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安全教育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开学初、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二)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动;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演练;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练。

第三十七条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当每学期对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园)长、校园专职保卫干部进行一次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和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内容。

第三十九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保安人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方案。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四十三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全过程受控。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对学校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中站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全力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现19所中小学已配备专职保安38名,幼儿园聘用兼职安全保卫人员12名,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

二、“三防建设”布下天网

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安防监控室,在大门口等重要部位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监控摄像头576个,能保存40天。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门卫值班室共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31套,并与当地公安接警中心联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严格门岗管理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门卫、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和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登记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学校上、放学时段,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教师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安全知识教育和疏散演练相结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紧急避险能力。

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中站区教育局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工作总结《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