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配送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9 00:16:46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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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配送管理制度篇一

据了解,我国现有农贸市场大部分修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建筑主体大多为棚顶式建筑,建设标准化水平低、市场容量小,市场内厕所、垃圾回收站、停车位、快检室及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不足,给排水、通风、摊位设计等基础设施老化,与标准化农贸市场相差甚远,与城市发展水平不相符。因此,依据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及《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规范》明确了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配套工程设施、场内经营设施和其他设施的建设规范。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对新建、改造的建筑形式进行规范。

杭州华策环境艺术设计公司有以下建议:

1、新建的农贸市场可独立设置或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

2、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可为室内经营场所或棚顶式建筑。

3、优化布局结构,市场内摊位面积、通道面积、辅助面积按照6:3:1设置。此外,鼓励设置自产自销区域。

5、在配套工程设施建设上,明确市场内给排水、通风、供电、消防等配套工程的建设要求。

6、在场内经营设施建设上,对市场内经营设施的分类分区、摊位建设标准等进行明确,要求生熟、干湿、鲜活商品进行归类集中,分开陈列销售。

7、摊位按照蔬菜类、果品类、畜禽肉类、家禽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冷藏食品、熟食腌卤品和干货调味品等大类进行分区,并明确各摊位建设标准。

8、其中,活禽交易市场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不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实行禽类“杀白”上市。

9、在其他设施方面,明确了农贸市场计量、服务机构等建设内容。

蔬菜配送管理制度篇二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蔬菜配送管理制度篇三

作为我市新一批地方标准之一,近日,由市商务局制定的《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正式发布,从规划建设、建筑设施、运营管理等层面制定了具体标准,自1月16日起实施。其中要求,改造提升的老旧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0平方米,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000平方米。

根据此次发布的《规范》,在中心城区内,一般按照每个社区步行10至15分钟可到达一个菜市场的标准来规划建设。对于社区周边生鲜超市、菜店、商超生鲜区等业态较为成熟,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生鲜消费需求的,可视情况不建菜市场。对于老旧成熟社区缺少菜市场,但选址建设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建设生鲜超市、菜店、商超生鲜区、蔬菜社区直通车等作为补充替代。

为满足顾客停车需求

《规范》要求菜市场外部区域应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或在路边设置限时停车泊位。菜市场内应设置公厕且可对外使用,不应影响菜市场正常经营。新建和改造提升菜市场一般应配置空调设施。

在智慧化管理方面

《规范》提出,菜市场宜使用智能电子秤、手机app等智能终端设备,搭建菜市场管理方和商户信息互联系统,实时传输汇总菜市场交易数据,整合商品进销货信息,实现可追溯。

除此之外

结合当前新形势,《规范》还对垃圾分类处理、日常防疫措施、冷链食品展售管理、环保购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菜市场内不准从事活禽销售或者现场屠宰交易。

蔬菜配送管理制度篇四

为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便利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需求,规范我市集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按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国家xxx《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城市集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关注民生,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努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的城市标准化菜市场服务体系,营造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通过政府引导,调动社会各方投资建市场的积极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合作、参股、集资、贷款等方式,加快菜市场的新建,早日惠及民众。

——覆盖社会、便民利民。按照社区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覆盖,打造15分钟生活圈,满足居民日常需要。

——主辅结合,循序渐进。菜市场建设要以建设标准化菜市场为主,设立便民菜店和超市生鲜部为辅,同时积极清理马路市场、街头交易摊点。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置换、土地收储或利用现有闲置场地、设施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建设菜市场,实现城市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总则

1、本指导意见中的城市集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以下简称集贸市场),是指以达到一定经营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00㎡)的封闭式店铺,配备必要设施,以销售各类农副产品为主的经营场所。

2、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集贸市场的统筹规划、建设。

各级城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临时便民市场的设置与管理;负责流动商贩、马路市场的管理。

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负责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商务部门协商作好市场布点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临时便民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

四、规划与建设

1、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应当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方便群众生活、繁荣市场经济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设置。

蔬菜配送管理制度篇五

一是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明确把防疫期间“菜篮子”产品供应保障作为今年“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明确责任分工,逐项打通制约“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的堵点和难点。

二是开展产销对接。2月17日,农业农村部组织了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视频活动,促进采购主体与产区有效精准对接。

三是组织批发市场积极采购滞销果蔬。截至目前,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组织多家批发市场累计采购海南冬季瓜果菜万吨,广西果菜万吨,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牵头成立了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联盟。武汉在市外设立了5个安全通畅的接驳站,下一步将组织批发市场加紧采购滞销鸡蛋。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潘文博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指导各地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推动,保障菜篮子产品的顺畅供应。

一是组织主产区及时把成熟的蔬菜采收上来,针对当前蔬菜生产用工难、用工贵问题,指导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错时错峰作业。同时,鼓励各地对蔬菜规模经营主体用工环节给予适当的补贴,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点对点输送务工人员。

二是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畅通问题的反映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点对点地调度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推动解决,努力把蔬菜稳产保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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