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大全(19篇)

时间:2023-11-07 08:08:02 作者:LZ文人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大全(19篇)

读后感可以是对于作者观点的肯定,也可以是对作者观点的质疑和思考,是我们对于知识的独立思考和践行的方式。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可以为大家的读书体验增添一些色彩。

余华《活着》作品读后感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余华《活着》作品读后感,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文章叙述了福贵从富家少爷因为赌博而输光家产变成穷人,有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

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的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这本书表面上叫《活着》,可实际上大家最后都死了。”我一和朋友聊起《活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讲这句话。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

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感觉也没有那么沉重了。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我觉得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其他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

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仅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高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我平时没有看过余华的书,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书,看完之后,我非常震撼。

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生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他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问题。小说围绕着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展开,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的爱,虽然几经波折许三观才承认了一乐但其实他为一乐付出了最多,甚至差点为一乐的病搭上了自己的命,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许三观却对他比亲生儿子还要好,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爱无处不在。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这是一本关于责任的书。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总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也算是表达对许三观的敬意,或许他根本不需要这种敬礼。从许三观身上,看到了父辈的影子,那种坚毅、沉默中蕴含的勇敢和力量,那份男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从许三观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看到自己身上正在流逝的,正如许三观身上卖出的血。

当许三观为了一乐治病,一路卖血到上海,一碗碗地喝着冰冷河水,一阵阵哆嗦颤栗,读者已淹没在了自己的眼泪中了;当许三观像孩子般恣意哭泣,淹没在自己的眼泪中时,读者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情。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不论现实变成了什么样貌,不论现实剥夺了我们什么权利,只要我们活着,也仅有我们活着,我们才有义务有权利去追求自我想要的,这才能叫做真正的活着。我们不应当让现实决定我们怎样活着,而是应当自我决定我们应当以怎样的姿态活着。

活着,就要应对选择,仅有坚持理智,才能做出客观的确定,才不会让自我后悔。所以我们没有机会错过机会,在能够选择能够改变的时候,用心做一个完整自我,用自我的态度去看待“活着”。

先前对余华的作品也略有接触,他笔下的杯具一向是这样,大体上看似不卑不亢,糅合到一齐的时候又让人受不了。当你读完整个故事,回头整理这个完整的故事的时候,才会不情愿、不忍应对的发现,原先把任何一个故事单独拿出来分析的时候都能真实的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难以承受的痛。他不屑于写那些下里巴人,而是用一些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着高度真实的生活。

对于杯具这件事我也有一点自我的看法,人之所以喜欢看杯具,喜欢被这种杯具所打动,无非是想寻求自我安慰。

余华经典作品《活着》字读后感

怀着不满的心态,我气愤的读完了整本书。让我惊讶的是,看完这本书,我发现了一个与我想象中截然不同的培根!他是个对哲学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以及对理想的追求的伟人!

我恍然大悟:“看来我是错的,这才是真正的培根!”

这本书共收录培根随笔56篇,篇篇标题意指鲜明,直奔主题,使人一目了然。读者既可以通读,由于每篇随笔的结构自由,又以主题为中心来展开细腻的描写与评论,所以还可以择篇而读。就是这样,在这本书,不对,是在这本宝典优美的的文字及无比深刻的哲理下,我好好的领悟了一番,结果是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自然离不开精华,因为精华是一本好书的灵魂,《培根随笔》作为一本世界名着,精华的部分那是数不胜数。

《论美》堪称精华中的精华!语言简洁,内涵独特。平常穿的腰金衣紫,现显出大款的风格,就是美了吗?不!完全错了!一个人的美不是穿着的美,不是外在的美,而是内在美,而是品德的美!正如文中所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没错,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还记得不久之前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吗?网上的她,名牌跑车加时尚的衣服!无不叫人惊叹,打扮得非常漂亮,惊艳脱俗。可是这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不单单是炫富,还假冒红十字会。为什么大家这么的不满呢?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亵渎了美丽!如果只注重表面,而不注重优雅的内涵——这种人可以说不配佩戴“美丽”这一光荣的称号!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些人不懂得这么一个道理:人不是因美丽而可爱,是因可爱而美丽!

我记得,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个人的梦想与信念也大有不同,当然,每个人的美也是截然不同的,不可把自己的美强加给别人,或许你的美,不是他追求的美。或许你应该看看别人的优点,用优点来补充缺点,把自己做的更完美。

今年夏天,一位女孩打伞为乞丐遮雨,自己却被雨淋湿,看似是一个举手之劳。这一举手之劳,也许是那个女孩的一种习惯,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但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却诠释了一个人的包容、平等与善良。因此被大家称为是“最美丽的女孩”用自己的内涵美去帮助需求的他人,这才是美的最高境界!这才是美放射出的真正的光辉!

时机,也就是机会,个人只有抓住时机才能走向成功。于是《论时机》应运而生。如果说《论美》是这本书“精华中的精华”《论时机》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既然是时机,它的出现有绝大部分都是偶然的。所以要想抓住时机,最主要的是当时机来临的时候,你一定要全力以赴的把握住,俗话说的好:机遇,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还要有优秀的观察力,因为时机不会先告诉你它在那里,需要你努力的观察并发现时机。再把握住它,就像文中的那句:“善于在做一件事的开端识别时机,这是一种极难得的智慧。”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

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启示。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它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爱迪生,他有一项伟大的发明——电灯丝。可是他遭遇了成百上千的逆境,电灯丝都是失败品。在这种逆境下,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不屈不挠,经历了重重磨难后,终于制成了电灯丝,也就是电灯丝,才让人类进入光的世界。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同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或者崩溃;就像前不久的那位母亲,因为两个孩子得了脑瘫,遭遇严重困难,在逆境面前,她并没选择知难而进,相反,她知难而退,因受不了逆境的折磨,最后她崩溃了,丧心病狂的她背负着无比巨大的压力,竟然溺死了她两个13岁的双胞胎儿子!

也许是压力巨大的缘故吧,她得到了人们的同情;可积极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有句话说的好:“患难见真情。”这样看来,逆境不仅教会我们如何奋斗,还尽显世间的真情和美德。

在我看来,遇到逆境就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验,如何利用这种经验,就是成功的关键,逆境的德性是不屈不挠,而逆境要教给我们的,也正是不屈不挠。可真正把逆境当良师的人,却一点儿也不多。

一本好书可以给你智慧,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一本好书犹如是一扇窗,窗户打开光亮就会射进来,照亮美的心灵。正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之学使人能言善辩”,不得不肯定的是,这确实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活着余华读后感

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

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文档为doc格式。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主角福贵是一个出生在地主家庭的败家子,嗜赌成性,最终输光了家业一贫如洗。后被俘虏,历经曲折,最终回到家乡。回到家乡后,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干不了重活;因与县长血型相同,为救县长抽血过多而亡;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过失,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随福贵回到乡下,不料却被半斤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被一次次亲人的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余华《活着》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余华《活着》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看书看到痛哭流涕,内心绞疼,因为一个书中的人物二反复私绰,都是人生中的第一次,《活着》曾几何时,自己也想着写一本书,书名就是《活着》想写写自己经历的生活,在社会底层感受着无奈和挫折,想通过写作,让自己出名,换一种人人敬仰,灯光无限的生活,为自己,也为生养我的父母,因为我在重复他们的生活,他们期待我成龙成凤,出人头地,光耀门楣!思来想去,能写的就是自传体式的自己,再加上一些虚无缥缈的想象,添点水分,加点颜料,就构成了一部所谓的作品!我的活着,跟余华的《活着》天壤之别:富贵,这个一生悲情的人物,活着送走了他所有至亲的人,依旧勇敢的孤独的活着,最终与牛为伴,最为触动心弦的是,没有亲人为自己送终时,他吧十元钱,饿死都不能花的十元钱当做对埋葬自己的那个人的工钱!勇敢的活着!曾经的那个时代,人们踏实,畅亮,现在的我好像活在幻境中,此刻的人们也善良,也淳朴,但是好像缺少了一份憨厚,就是这份憨厚,加重了做人的分量,而当今的现实让我们像无根都浮萍,始终找不到根的感觉!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人生的厚重变得失去了底色!

《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之后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我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我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齐,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能够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可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明白明天是什么样貌,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能够期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完美的期望。

我们怀着完美的期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我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我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活着》主要讲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女校长血型相同,为救女校长,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生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学习老人坚韧的品质,不要被困难所压倒。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是一部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余华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福贵悲惨的一生,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福贵是地主家儿子,年少就不学好,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赌光了家产,气死了老爸;战乱又被拉去当兵,急死了老妈;战争结束后回到家,看到女儿因病发烧变成了哑巴;儿子更惨了,小学没毕业,就给县长那生孩子的老婆献血,被抽血抽死了;好不容易把女儿嫁了个好人家,结果女儿生孩子大出血也死了;女婿沾上这个家也难逃厄运,被机器碾死了;福贵的媳妇本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娶过来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接连不幸,终于油干灯灭,熬死了。总算是有个外孙接个香火吧,结果三年自然灾害,孩子饿得慌,吃多了豆子噎死了。一大家子人都死光光,按理说孤独的老福贵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也该随至亲驾鹤西去了吧,可他偏偏还“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身边所有的亲人,买了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故事的结局:老人牵着老牛,用粗哑的嗓音唱起了老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此时,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

我早已泪眼婆娑,细细回味作者的那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就够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富贵的荒延、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的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生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在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岁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青年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楚,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该便是生命的力量罢了。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无论现实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奉告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不在不堪着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放佛已经看到了许多的问号:这样,我们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毫无意义。

呵呵,我们也许至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

是不是爱过了才会动的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余华用平淡的语气讲述着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一个人与命运的故事。读完《活着》我泪流满面,当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时,我湿了眼眶。当福贵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我以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结果,真正的悲剧正在等候着他,正如鲁迅所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以前,我以为为了高考而活着,家人所有的期望都押注在自己身上,只有不顾一切去追逐那个目标。高考后呢?陷入迷茫期,活着,又因为什么活着呢?人呀,总是为自己寻找各种目标,固定各种目标,为了给自己一个活着的理由。

但《活着》中福贵的命运却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是虚妄而已,或许,人的存在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与万物一样并没有任何意义。活着仅仅是因为活着,生命或许就只是为了活着,而那些理由与目标全是我们自己给自己上的枷锁,生命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这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

余华《活着》读后感

“这本书表面上叫《活着》,可实际上大家最后都死了。”我一和朋友聊起《活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讲这句话。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

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感觉也没有那沉重了。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我觉得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其他都显得不是那重要。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活着余华读后感

一个老人,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在一块土地上,以最原始的生活方式,活着。

作家余华在小说《活着》的自序中是这样说的: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看到,作家余华在小说《活着》中,精心构思了一位正在艰难而平静地活着的普通中国老人的人物形象。这位老人——他的名字叫福贵。在他的人生生涯中,与之相关的九位亲人或朋友或对手,父母亲、妻子儿女、赌徒对手、战场战友,年长的、年少的??全部都死了。他们都死在富贵的前面:他们或死于落迫,或死于疾病,或死于意外,或死于狂热,或死于不幸,或死于饥饿??唯有他富贵老人家一个人还活着。

他与一条同样老态龙钟的老牛,一并地活着。

当然,他也会死去。他已经准备好了,随时随地准备死去:他的床头,悄悄地保留了十元钱,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去用它的。因为,“村里人都知道它是给替他收尸的那个人,他们都知道他死后是要和他的家人埋在一起的。”

他有时想想很伤心,有时想想又很踏实,家里的人都是他送的葬,全是他亲手埋的。福贵老人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福贵老人是在怎样的状态下活过来的呢?

“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作家余华如是说。

我的阅读感觉中,作家余华众多作品中,死去的人与活着的人相比较,前者仿佛更多些。换句话来说,作家余华小说《活着》中许多人物所经历的通往死亡的道路,之丰富多彩、之残酷无情、之措手不及,令人震憾难止,掩卷难眠——作者以生动的文学细节,全景般地向读者献出着众多被迫提前走向死亡的生命。

或许,作家余华的整部小说它只是想证实一句话:人生活着的反面就是人生的死亡。

或许,作家余华以生动的众多文学人物的生生死死的经历,只是想证实一个简明扼要的真理:人生在世,活着,至少,比死去好。

纵观通篇小说中,作家余华构思了九位小说人物与小说主人公福贵建立着极为密切相关的联系。他们分别是小说主人公福贵的父母亲、福贵赌徒中的博弈对手、福贵当兵时的俘虏同事、福贵最亲密的妻子儿女、女婿、外孙。令人难以置信的,这些老老少少的人物,这些男男女女的人物,竟然,一个接着一个地,在小说主人公福贵的眼前,以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活生生地、或迟或早地提前离开了人世。

十位小说人物中,非正常理由下离开人世就有绝大多数。这是一种怎样的群体民众人生状态呢?!

一个普通的中国人以普通的生活方式活着,就是这样的艰难吗?

——福贵老人笑了一下,说:“活着,真的,有时很难。”

我用最原始的生活方式,活着,行不?

——福贵老人又笑了一下,说:不是你不想活,而是你自己让自己活不下去。

我知道,要理解福贵老人话语中的笑容,只有一个前提:他的这些亲人、朋友、对手们是如何走向人生结局之路的。

人类中群体的死亡事实,将证实着人类活着的'人的价值。

请看看,作家余华是以怎样的文学构思天才,精心绘制了小说群体人物的九种死亡会餐之图境,如果允许我用“会餐”这样的词语的话。

如果说,福贵的老爹之死是被不肖子弟破落行为所活活气死的话,福贵的老娘之死则是农村家族破落之后贫困交加后的必然结果了。其实,福贵与他的父亲,一个家族中的两代男人,都是实实在在的败家子:他们分期分批地、活生生地把祖先家族兴旺繁荣时的两百多亩土地家产全部破败得一干二净——福贵的父亲,吃喝玩乐,祖先的土地在他手中已经被玩掉了一半;福贵自己在儿童时期,上私塾读书,雇工背着代步;青春时期,沉迷女色,同样请妓女背着逛街;有了一点人生胆子后,大手笔参赌,一赌千金,用负数记帐的方式豪赌——终于到了这一天,赌金结算的日子里,原本号称徐家的所有的土地家产都归于一个叫龙二的人。就在那天,福贵的父亲,一头倒在粪坑前面,离开了人世。

好一个令人难忘的粪坑。我记得,作家余华在小说《兄弟》中所描写的李光头的父亲,就是死在一个巨大的粪便坑里——他是在那种旧式的中国式的粪坑里偷看女人的屁股时掉下粪坑的。粪坑啊粪坑,在作家余华先生的笔下,仿佛成为有着特殊见证作用的部分男人葬身之地的代名词。莫非,这个代名词本身就有着臭不可闻的含义在其中?!题外话,感觉一下而已。话归正传。

福贵的母亲,身患重病,搬出祖先的老屋,住进了草屋;福贵取了家中唯有的两块大洋,去城里买药,给母亲治病。谁知,在城里,福贵遇上了“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般的突然事件,他被拉壮丁当兵了——旧时中国社会里,进入国家军队的一种中国特色现象:路上的青壮男子,被军队拉上,被军队捆绑上,跟随着,就当上这支军队的士兵了,送去攻打另外的军队了。等他从淮海战场上战败当上解放军的俘虏后回到家时,他的母亲早已经死了。

他的妻子家珍告诉他,“我娘死前一遍又一遍对家珍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看到这里,我明白:其实,他的母亲话中有话,她老人家到死都不可能饶恕的是,就是她的儿子赌徒把家室财富最后挥霍一空的。

余华《活着》读后感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从始至终,作者只是以这样一种淡然来描绘一个只能在人的内心里波澜壮阔的故事,用他冰冷的手,生生地将残酷的现实从美好的幻想中剥离出来。这也许太不人道了,让读者在阅读中无声地恐惧着,像是听着本身微弱的心跳,在平静和缓慢中,渐渐停止。然而正是这样的冰冷残酷,才让作者对于生命的思考慢慢渗透进读者的内心,他是不是想告诉我们,所谓活着,不过是一种孤零零的姿态,仅仅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对于活着本身,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所有的追寻,所有的梦想,在活着的巨大背景下只是虚诞。对此我曾不解,作为一个还算乐观的乐观主义者,我还是崇尚着一种追求,崇尚着生活的激情和美好。而作者,他是不是在用一次又一次的死亡来让我们对所有的追寻产生畏缩,并且以一种长者的姿态告诉我们奋力斗争的无力和脆弱?显然,他虽冷漠,却不是欣赏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只是想告诉我们,这是现实,美好和痛苦都是现实的一部分,只不过痛苦的那一部分,往往我们容易感知罢了。

从创作动机来说,他甚至是乐观的,“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他笔中活着的力量,正是来源于这种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我想,忍受确实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过程,是人生最具体而频繁的活动,但这并不是一个带贬义的词汇,一个人的精神快乐与否,并不是在于忍受的多少,而是在于建立在每一次忍受上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正如整篇作品一样,作者是在平淡地叙述活着的过程,具体的忍受经历,而精神的层面—我们从中感悟到了什么,以及在以后活着的日子里将感悟到什么,选择什么,—不是命运,是完全由我们本身主宰的。

余华《活着》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余华《活着》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富贵的荒延、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的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生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在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岁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青年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楚,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该便是生命的力量罢了。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无论现实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奉告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不在不堪着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放佛已经看到了许多的问号:这样,我们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毫无意义。

呵呵,我们也许至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

是不是爱过了才会动的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余华《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

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因此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凤霞难产而死;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为她献血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家珍因自身的一双儿女死了,伤心过度而死;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有福贵还活着。

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一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校长献血,在抽血时,脸色由梅红变苍白,由苍白变青紫,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就这样,被活活地抽干了血。

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还是他心中,校长的生比自身的死更重要?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她就是“标准答案”。

可有一次,谭老师在算3x+1=13时把x算成了5,我一看这道题,掐指一算结果x是4。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x不是5而是4。”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说:“哎呀,果然错了。幸亏你们明确提出来,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明确提出来!”我们听了,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反而更加敬重她了!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我们更要为自身活。

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活着有多难,死却如此简单,唯有为自身活,才能活出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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