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煤矿窒息事故反思心得体会(通用16篇)

时间:2023-10-20 09:19:10 作者:文锋 2023年煤矿窒息事故反思心得体会(通用16篇)

实习心得是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实习期间的经验和教训的深思熟虑和总结。下面是一些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培训心得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44月9日上午,公司召开了“3·14”事故反思教育整顿大会。我认真听取了路董事长在反思教育整顿大会上的讲话,受伤家属代表孟启明妻子发言录音更直接警醒了大家,要时刻注意安全,珍惜生命。让大家认识到了世上没有后悔药,所有事故的背后都是长期思想麻痹、长期违章作业、习以为安、安全意识不高发生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知耻而后勇,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把压力转变成工作的动力。我们必须亡羊补牢,刻不容缓。首先,队组通过定期召开安全讨论会议、班前会,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现场各项工作条件,深入现场。没有现场调研就没有发言权,绝不能蛮干。安排工作与现场实际限度结合,避免安排工作后难以落实。其次,关键人物关键抓。对班组长要使用更要培养,抓好了班组长就抓住了现场、管理和规范。加强对员工现场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员工的现场危险源辨识和排除能力。狠反“三违”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出现和存在的“三违”现象。真正使每一位员工认识“安全就是生命”的意识,形成“敬畏生命、敬畏规程;重视安全、强化安全”的`工作态势。安全工作从点滴抓起,从细节抓起,从基础做起,真正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防,从而实现管理落地。我们不要带血的经营指标,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经营指标,没有安全,一切成绩都是苍白。只要我们都能付诸努力,相信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当事故发生后,我们总是在反思,总是在思索下次如何才能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从每一齐事故的发生我们能够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职责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理解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安全操作技能不成熟,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惯违章作业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规范。

总之,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抓安全不仅仅是为了别人,也是为了自我,既要对自我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促使员工发自内心的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认识事故,分析事故,总结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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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20xx年4月22下午三点在调试室三楼会议室矿长亲自主持组织采煤战线副科级以上干部观看了2013年吉林八宝煤矿“3·29”和“4·1”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视频开播后,片中的场面使我的思想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是我有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观看视频后让我感到:在事故面前,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细小的隐患,在管理者的纵容下,直接成了杀人的工具,而那个杀手,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矿领导。

对于煤矿管理者,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执行好“双七规定”,保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在如今严峻的安全形式下,我们是“出不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甚至企业倒闭,对煤矿企业来讲:“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

什么是安全?对于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疼的是伤者,受经济处罚的是没有做好互助保安的工人和相关的管理人员。出了重伤事故,有的工人失去了工作能力,甚至是长期卧床不起,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了无尽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对于有家室的人来说,孩子失去了应有的父爱;妻子失去了疼爱自己的伴侣;尤其是父母,则是失去了一生的依靠,“养儿防老”只能靠自己的亲生子女,儿媳妇终究是要改嫁他人的。这种种伤害都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

一但出了工伤事故,煤矿企业不但失去了创造产值的劳动力,同时还有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甚至养老费等费用;一但出了工亡事故,巨额的赔偿、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甚至关闭所带来的巨大损失,都是目前煤矿企业无法承受的。所以,我们“出不起事故”。

我们应该深刻汲取事故的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我们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切实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到实处,将每个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

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该从“他要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理念上来。

其次,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造成的,没有必然要发生的事故,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理念。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按章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再次、要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劳动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自保”和“互保”是安全要求,坚决执行“安全联保制度”,让每个职工都意识到“他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另外,让职工多学习煤矿相关安全知识和领会各级领导下达的文件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多掌握安全技能,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的做到“三不伤害”。最后,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现场、落实到行动中。安全有规章,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工作中、落实到现场。切记“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总之,煤矿所有工作,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作为企业,发展固然重要,但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必须牢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花儿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人的生命去了,却再也等不来回家团圆的时刻。3月14日的一声巨响,把我们从沉浸已久的美梦中惊醒。由于最近几年来,我们企业“煤为主业适当多元”的产业格局逐步形成,企业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现代化设备持续更新,长久以来无较大伤亡事故,63年来也未曾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各项荣誉接踵而至,于是我们开始满足安全投入低的现状;忽视了我们的安全管理方法落后、基础薄弱的现实,尤其是近期在煤炭形势好转的情况下突击生产;忽视了煤矿职工安全意识不高,操作技能不精,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相当普遍的现实,把安全说在嘴上,写在本上,挂在墙上,却很少落实到行动上。在增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推广使用“四新”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煤矿从业人员队伍。煤矿安全培训是让员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不断获得进步的一种手段。通过培训能够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将新技术、新装备真正转化成新的生产力,适应现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意识到,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是持久而艰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培训本不该是对立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决不能让时间消弭伤痛,要常揭伤疤、常忆伤痛,时刻警示自己、警示集团所有员工。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待煤矿安全生产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主动作为,坚定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听了路董事长的.讲话,我觉得自己的责任异常艰巨,作为安检部部长,必须要用刮骨疗伤的韧劲来做工作。

事故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在安全工作上还没有做到位,“不安全不生产,生存必须安全”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理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我们应该通过此次事故,深刻接受教训,把安全工作做实、做铁、做牢。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在安全和生产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存必须安全”。

二、要充分依靠科学的管理和监督,把一些课题运用科学知识来论证,不要经验主义,更不要长官主义;要实现科技兴安,要用科学数据来说话;不要生搬硬套,要根据自身的条件,根据科学论证来证明。

三、加强培训力度,充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利用周五安全活动日进行学习反思相关事故案例,增强全体职工的事故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各类危险源的识别,早发现,早排除,做到预防为主。

四、做好各种方案的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严把现场质量关,排查隐患要细致,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问题,整改隐患要真正落实到位,形成闭环管理,方案的制定,要有可操作性,不能停留在文字上、纸张上,定期的预案演练。

五、要提高我们每名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尽责。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总之,我们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唤起每位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就像路董事长所言“安全生产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是我们共同的大事,只要我们共同振作起来、行动起来,带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带着对制度和规程的敬畏,带着对事业的追求和人生的担当,把安全生产的每件事情放在心上,把安全生产的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就一定能够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就一定能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就一定能够实现企业的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续安全。”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三违”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俗称,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里所谓的“章”就是指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工危害,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在煤矿95%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造成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安全管理中分析“三违”的原因,造成“三违”的主要因素和对象是人,思想是行动的向导。分析和掌握造成人们“三违”的不同思想,对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中心桥煤业公司多年来反“三违”的经验,针对煤矿如何反事故,分析煤矿职工在“三违”中的心理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

(1)侥幸型。这类人员往往受传统的封建观念影响较深,干起活来有章不循,有规不守,随自己的意愿行事。

(2)马虎型。这类人员往往知道违章的后果,但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致使事故发生。

(3)凑合型。这类人员自持有经验处理问题凑合行事。

(4)逞能型。这类人员往往工作能力很强,但总爱头脑发热,逞能违章。

(5)盲目型。这类人员往往对工作环境或操作设备的情况不了,技术不过关,盲目上岗操作。

(6)好奇型。这类人员往往被好奇心驱使,不该摸的偏摸,不该动的骗动。

(7)模仿型。这类人员对违章行为不加制止反而刻意模仿。

(8)疲劳型。这类人由于睡眠不足,上夜班不适应或其他原因,感觉、听觉和视觉敏锐度变低,致使操作出现错误。

(9)意向型。人的心理是不稳定的,容易受喜怒哀乐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操作错误性。

(10)逆反型。这类人员一般熟悉设备的规程的工作原理,但对安全管理的方法,安全教育的形式或安全管理人员的态度以及违章惩处不能正确地认识,产生了逆反心理。

俗话说:“条条规程血写成,莫让鲜血再染红”,十次事故九次以上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所以人们就存有侥幸的心理,反“三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一万,防止万一,根除事故苗头,排查事故隐患。无数事例都能说明“三违”的危害。针对以上是10种“三违”人员常见的心态要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项教育转化工作:

一是对侥幸型、马虎型、凑合型的人员,帮助他们分析“三违”后果的严重性,打破他们的侥幸心理,并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清除“三违”人员的不正确判断,灌输以正确的思想,使他们逐渐得到改变。

二是对逞能型、盲目型、好奇型的人员,要加强引导,把他们那种良好的工作作风,求知欲,掌握新事物欲的竞争心理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克服那种头脑一发热,安全全忘掉的思想,同时要针对他们对安全技术知识缺乏的实际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多为这类人员传授一些井下岗位使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减少这类人员在工作中的盲目性。

三是对模仿心理较重的人员,要重视发挥教育者和安全骨干的表率身教作用,使“三违”人员经过对正确行动的模仿,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四是建立合理的有利于调动职工安全积极性的奖惩制度,严格把握安全奖惩的尺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强“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切不可以罚代管,使“三违”人员产生逆反心理。

五是掌握人员的心理状况,合理分配工作,对疲劳型和意向型的人员,发现苗头,坚决制止下井作业,并做好他们的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六是要发动群众搞好安全互保和安全监督,形成一切为了安全的良好氛围,互相协作,搞好安全生产。

总之,煤矿反“三违”必须动真格。“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治理“三违”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各级煤矿管理者,应当及时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用安全发展观指导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的手段,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把“三违”彻底驱除企业,为职工创造和谐的人机工作环境。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当事故发生后,我们总是在反思,总是在思索下次如何才能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从每一齐事故的发生我们能够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职责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理解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安全操作技能不成熟,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惯违章作业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规范。

总之,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抓安全不仅仅是为了别人,也是为了自我,既要对自我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促使员工发自内心的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认识事故,分析事故,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首先要从思想上有清醒的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其次要落实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制度。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及行业法规,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三要加大力度治理“三违”。从3.24芦岭矿生产安全事故来看,几乎都是由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要想彻底消除“三违”,就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矿级领导一条线,工队组织一条线,在全矿形成对“三违”现象施以重罚的态势。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着重教育,提高其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要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

第四是煤矿安全无小事。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生产中,我们需要将各项规章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通过对细节的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坚持井下安全隐患的全方位排查,持续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性问题。

第五要形成企业文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和文体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进一步加强矿井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思想观念,增强了广大员工的责任感,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切身性。用实际行动自觉抓安全、抓“三违”,为煤矿的安全发展贡献力量。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学习上级公司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提高安全认知能力,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杜绝安全侥幸心理,切实保证安全。

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系统动态隐患排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标准,经常深入现场查隐患、抓规范、促整改,做好事故应急防范处理,保证重点部位管控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素质。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整改成果,功夫下在平时细化管理环节,从小处着手。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观看了煤矿透水事故教育片,看着那么多鲜活的生命我们远去,看着亲人泪流满面的场景,是我深深的体会到人的第一需要是安全。那么安全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有的将失去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给家庭和自己带来无尽的伤痛。特别是伤亡事故,他的逝去使幼小的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了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痛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很难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

通过观看煤矿透水事故教育片,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事故造成的危害。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全矿各项指标的完成,以此来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每一起煤矿事故的发生都离不开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四方面原因。

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我作为一名基层现场管理者,结合我队实际,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目的是解决自我保护的问题,在工作中干标准活,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才能使安全得到保证。加强跟班、带班制度,加大隐患自查自纠力度。每班组织当班职工开好班前会,安排好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班后认真总结分析当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强化对现场的安全管理。

1、要强化各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工人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切实注重与加强防治水工作,尤其是老空水的防治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四、加强顶板管理,顶板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概率最高,必须把顶板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必须抓好工作面超前支护质量管理,加快工作面推进度,控制好工作面端面距,坚持敲帮问顶和杜绝空顶作业。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听了路董事长的讲话,我觉得自己的责任异常艰巨,作为安检部部长,必须要用刮骨疗伤的韧劲来做工作。

事故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在安全工作上还没有做到位,“不安全不生产,生存必须安全”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理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我们应该通过此次事故,深刻接受教训,把安全工作做实、做铁、做牢。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在安全和生产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存必须安全”。

二、要充分依靠科学的管理和监督,把一些课题运用科学知识来论证,不要经验主义,更不要长官主义;要实现科技兴安,要用科学数据来说话;不要生搬硬套,要根据自身的条件,根据科学论证来证明。

三、加强培训力度,充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利用周五安全活动日进行学习反思相关事故案例,增强全体职工的事故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各类危险源的识别,早发现,早排除,做到预防为主。

四、做好各种方案的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严把现场质量关,排查隐患要细致,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问题,整改隐患要真正落实到位,形成闭环管理,方案的制定,要有可操作性,不能停留在文字上、纸张上,定期的预案演练。

五、要提高我们每名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尽责。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总之,我们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唤起每位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就像路董事长所言“安全生产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是我们共同的大事,只要我们共同振作起来、行动起来,带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带着对制度和规程的敬畏,带着对事业的追求和人生的担当,把安全生产的每件事情放在心上,把安全生产的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就一定能够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就一定能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就一定能够实现企业的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续安全。”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要想做到篇幅长,除了下苦工夫狠写一通外,还有一个捷径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号定位在“三号”以上,尽量拉大行间距,但不可太过,否则会给人一种“注水肉”的感觉。

要点二:套话不可少。

如开头必是“时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结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或是“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

要点三:数据要直观。

如今是数字时代,故数据是多多益善,如“业务增长率”、“顾客投诉减少率”、“接待了多少来访者”、“节约了多少开支”、“义务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电话多少个”、“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计写材料多少页”等等。

要点四:用好序列号。

序列号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一句话拆成好几句说,还能几个字或半句当一句,在纸面上大量留白,拉长篇幅的同时,使总结显得很有条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层层排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不要给领导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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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经过“事故反思月”活动的开展,全矿各级干部职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全矿构成了强管理、严落实、全员查隐患、超前抓安全的自主安全管理氛围,进一步夯实了自主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同时,该矿组织各科室专业人员对矿井偏远地区,薄弱环节,薄弱地点进行隐患大排查,各业务科室和队组及时制定出相应措施,各级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三走到、三必到”制度,深入现场查隐患。针对整合矿井安全监管工作,常村矿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矿带矿,以科带科、以队带队方案,安监处、生产科、地测科等生产职能科室深入整合矿井开展传帮带活动,帮忙整合矿井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其管理质效。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当事故发生后,我们总是在反思,总是在思索下次如何才能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从每一齐事故的发生我们能够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职责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理解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安全操作技能不成熟,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老习惯违章作业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规范。

总之,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抓安全不仅仅是为了别人,也是为了自我,既要对自我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促使员工发自内心的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认识事故,分析事故,总结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年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范文

20_年8月20日,集团公司召开了8月份安全视频会议。会议上通报了集团近期发生的四起安全事故,集团领导李董事长、翟总、吴总和唐总对近期集团严峻的安全形式作出了具体的原因分析,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重要安排。会议强调到年底前集团安全“零容忍”,实现“零工亡”。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本次视频会议的精神我部门也积极组织召开贯彻安全科务会,结合实际,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涉及到本专业的相关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讨论,及时找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制定了相关措施,并认真落实,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状况:

一、地质方面:

1、超前钻探:严格执行集团公司239号文的规定,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各掘进工作面布置钻孔不少于5个。每次钻探实施开钻验收、单孔验收和循环验收制度。

2、地质预报:每月5日前发放地质预报月报,遇特殊情况发放临时预报,指导本月安全生产。

二、测量方面:

1、巷道进尺日报:每天八点班我部门联合施工单位对所有掘进巷道进行进尺验收,划定巷道剩余可掘距离。对剩余距离不足5米的巷道下发停掘通知单。

2、贯通控制:岩巷20米,煤巷30米开始对巷道的贯通距离实施日报,并严格执行贯通安全技术措施。贯通距离剩余5米时用钎子打透,再次确定距离,保证准确安全贯通。

三、防治水:

1、每月组织相关生产性科室进行一次井下防治水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五定落实,并到期复查。

2、矿井涌水量观测:每旬进行一次水量观测,及时掌握井下各淋水点水量变化。

3、巷道积水和水沟情况:每次技术人员下井对各工作面的巷道积水情况和水沟的通畅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301工作面三条顺槽以及主副切眼都处于下山掘进阶段,施工用水和巷道淋水不能靠水沟自然排出,巷道迎头极易积水,影响施工的同时,也给安全造成较大的问题。各施工单位的排水设备仅限于风泵或潜水泵,造成的问题就是风泵扬程不够,对于距离较长的下山巷道不能满足排水要求;备有潜水泵的工作面只有一台,没有备用水泵,而放置潜水泵的水窝往往清理不及时,导致潜水泵堵塞,造成水泵经常损坏,影响工作面排水。

整改措施:

2、工作中,九月份组织两次井下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更换和补充。

亮点工作:

1、日进尺和旬进尺验收工作的开展,对井下各类情况能够及时掌握,防止超掘。

2、井下物探的实施,巷道掘进到位后,先物探后钻探,对前方区域的地质情况进行探测,同时指导钻探的进行,使钻探更有目的性,真正达到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目的。

事故的发生总会让人心痛,痛定思痛,找出根源,对症下药,才会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因此,深刻吸取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唤起每名职工安全想意识,做到每名职工不违章,不图侥幸、不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干好自己的工作。

年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范文

_煤矿事故再次引起了我们的反思,作为煤矿工作人员,面对每起事故心情都非常沉痛!每一起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在这些事故中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忒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己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但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真抓实干的效果,是工作的重点,一方面通过说教和传授学习,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管理和监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这样不安全因素很难成长。事故,相信谁都会应此痛心疾首!也许这是一时疏忽,只是一不留神,然而,就是这么一次违章!给他,他们的家庭和我们的企业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让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失去笑声和欢乐,让原本充满生机的家顿感悲惨和凄凉,这是多大的痛苦!在这里,面对为我们的生命和安全时时牵肠揪心的领导、同事、家人,我不能断然做出否定的回答,因为之所以会出现疏漏,发生事故,是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没有将“安全”二字时刻放在心中,生命无疑是宝贵的,血的教训是惨痛的。作为一名普通的职工,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客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在工作做到“严、勤、细、实”,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来体现人身的价值,保证人身的安全,实现我矿的安全发展。

我们在学习的同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总结教训,认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结合自己区域的特点,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找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还从在哪些方面的隐患,及自身还有没有同事故者同样的违章习惯,通过学习,分析,总结大家从事故中得到的教训,安全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安全检查的主动性有了上升,冒险蛮干,侥幸心理,思想麻痹的作业的严重后果认识更深了一层,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安全不重视,工作程序不完善,没有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平时对设备巡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造成了事故的扩大,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应该避免的没有避免,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一生的遗憾,还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现在,请大家查查自己,看看身边的人吧,安全措施完备了吗?安全帽带了吗?安全带、保险绳系好了吗?一颗心里带着警觉吗?“事故猛于虎”,但更可怕的是每次事故后,我们都会说重视安全,关爱生命,抓重点,搞培训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的发生,但事故不久,血的事故教训就会淡忘,工作中依旧我行我素,置安全与脑后,如果这样安全从何而谈,只有加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安全安全管理及生产的全过程,只有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真正意义上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别人受到伤害”。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而努力。

经过这次反思活动,我意识到了我的责任所在,我会把每一起事故作为警钟,努力排除安全隐患,尽我的努力,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煤矿瓦斯窒息事故反思

2014年,全国发生瓦斯事故145起、死亡623人,同比减少12起、少死亡132人,分别下降7.6%和17.5%。发生较大瓦斯事故57起、死亡299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多死亡39人,死亡人数上升15%。发生重大以上瓦斯事故11起、死亡220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少死亡154人,死亡人数下降41.2%。

(一)瓦斯事故按类型分析。2014年较大以上瓦斯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25起、死亡136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3.9%和45.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9起、死亡105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3.3%和35.1%;窒息事故13起、死亡58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2.8%和19.4%。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6起,死亡150人,分别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5%和68.2%,瓦斯爆炸事故5起、死亡70人,分别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5.5%和31.8%。

(二)瓦斯事故按矿井所有制分析。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所占比例大。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47起、死亡247人,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2.5%和82.6%;国有地方煤矿2起、死亡11人,分别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5%和3.7%;国有重点煤矿8起、死亡41人,分别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4.0%和13.7%。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7起、死亡130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3.6%和59.1%,其中1起特别重大瓦斯事故,死亡48人;国有地方煤矿1起、死亡11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1%和5.0%;国有重点煤矿3起、死亡79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7.3%和35.9%。

(四)瓦斯事故按发生地点分析。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最多。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掘进工作面发生35起,采煤工作面8起,井筒4起,石门揭煤、回风大巷、瓦斯抽放巷等其他地点10起。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掘进工作面发生6起,死亡86人;采煤工作面5起,死亡134人。

(五)瓦斯爆炸事故分析。从瓦斯集聚原因看,瓦斯抽采不达标,局部通风管理混乱和通风系统不合理是主要原因。25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1起是由于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形成循环风或风筒漏风、送风距离过长致使有效风量不足引起的; 5起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合理引起的,主要是矿井总风量不足、风流短路; 5起是由于停电停风引起的,3起是采空区瓦斯溢出引起的,1起是由于冒顶片帮瓦斯异常涌出引起的。

2014年5起重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有2起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瓦斯积聚,有1起是由于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引发循环风造成瓦斯积聚。

。25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5起是由于电气设备火花引起的,,2起是由于井下煤炭自燃引起的,1起是由于违章吸烟引起的,1起是由于金属撞击火花引起的。

(七)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从突出事故矿井所有制来看,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乡镇煤矿l6起,占84.2%;国有地方煤矿1起,占5.3%;国有重点煤矿2起,占10.5%。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乡镇煤矿4起,国有重点煤矿2起。

从地质构造情况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多数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和煤层急剧变化处。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0起与地质构造、煤层变化有关。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起与地质构造、煤层变化有直接关系。

从突出地点来看,突出事故多数发生在煤层掘进巷道。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4起发生在煤层巷道掘进工作面,2起发生在采煤工作面,1起发生在井筒揭煤过程中,2起发生在其他地点。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4起发生在掘进工作面,2起发生在采煤工作面。

从诱突因素来看,19起较大突出事故中,8起由于采掘落煤诱导突出,如综掘机掘进、采煤机落煤等诱发,8起是放炮震动诱发突出,2起是由于顶板冒落诱发突出,1起是由于施工钻孔诱发突出。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3起是由于采掘落煤诱发突出,2起是由于放炮震动诱发突出,1起是由于施工钻孔诱发突出。

从突出事故原因看,突出事故矿井大都没有采取区域性防突措施,且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一些矿井甚至没有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不进行瓦斯抽放。19起较大突出事故矿井中有4个矿井为高瓦斯矿井;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有2个矿井为高瓦斯矿井、1个矿井瓦斯等级未鉴定。说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存在故意降低等级、不按规定等级管理等问题。

在19起较大突出事故中,有10起未制订或未执行任何防突措施,有1起采取了大面积预抽瓦斯、开采解放层等区域防突措施,8起采取了钻孔卸压排放、瓦斯抽放等局部防突措施。在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有3起未制订任何防突措施,有3起采取了钻孔卸压排放措施。这些事故矿井均未将区域防突措施落实到位,一些矿井采取的应付性的单一局部措施起不到防突作用。如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违法在二1煤1102回风巷工作面掘进,由于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起瓦斯燃烧,造成48人死亡。

二、主要特点

(一)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持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积极开展“三项行动”,扎实推进“三项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在煤炭产量增加7.9%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2%和7.5%,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6.1%,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后4个月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抓住关键时段、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有力地推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春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及时对全国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在一些事故较为频发的时间段,及时发出事故通报。尤其是8月份以后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一度出现的重特大事故阶段性、局部性反弹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和扭转,煤矿重特大事故由前8个月平均每月发生2.63起缩短至后4个月平均每月发生0.75起。

(三)大多数省(区、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好转。各地根据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重点监控区域、煤矿和部位,采取约谈、督查等强有力的措施,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监管监察力度,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6个产煤省(区市)中,有l6个地区死亡人数减少,占61.5%,其中黑龙江(-116人)、山西(-62人)、重庆(-51人)下降人数超过50人。尤其是山西省2014、2014年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

(四)瓦斯事故进一步下降。大多数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投入,着力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双百工程”建设,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全力以赴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部委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工作机制;继续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150亿元,共建成79个示范县和630个示范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煤矿瓦斯抽采量增加到73.5亿立方米/年、利用量增加话到25亿立方米/年。特别是一些小煤矿,根本没有技术和能力防治瓦斯灾害。

(五)小煤矿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贯彻落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精神,按照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安全准入,充分发挥整顿关闭小煤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政策激励作用,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范资源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区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并着力推进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全年共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2045处、淘汰落后产能2亿吨,将全国小煤矿总数降到9042处,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期末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的目标任务。但乡镇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9.1%和69.9%,特别是整合技改、重组煤矿事故多发,仍然是事故的重灾区。

(六)非生产矿井比例大。通过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强技改、整合矿井的监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014年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停产整顿、关闭退出等非生产矿井事故集中,发生较大事故71起、死亡35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4.5%和69.1%;发生重大以上事故22起、死亡47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1.7%和90%,事故仍然相对集中,加强对这类矿井的管理十分重要。

(七)非法违法生产引发事故比例大。通过开展“打非治违”和“一三一”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非法违法生产受到了重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违规违章现象得到了整治。但违法非法生产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较大事故42起、死亡21l人,分别占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8.2%和40.8%;发生重大以上事故18起、死亡383人,分别占重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5%和72%,违法非法生产建设仍是突出问题。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违法非法生产建设屡禁不止。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超层越界非法盗采、拒不执行停产停工指令而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

(二)兼并重组、基建技改矿井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方面是企业责任不落实,主要表现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不力、协调不够,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建设管理方面职责不清,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另一方面是监管责任不落实,一些矿井建设、技改时间超过规定期限,并多次延期;一些矿井甚至以技改名义长期违法生产,同时由于监管缺位,使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纠正。如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没有做到真投入、真兼并、真到位,在兼并重组过程中未能对该矿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原有小煤矿的.运行模式没有改变,在整改隐患的幌子下,技改期间长期非法越界盗采煤炭资源;事故当班入井人数严重超员,以包代管;工人未经培训即下井作业;采用明令禁止的高落式采煤法,且瓦斯超限作业,没有矿领导带班下井;还存在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的严重问题;在事故发生后,谎报事故发生时间和下井人数,组织藏匿遇难人员,性质十分恶劣。

(三)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仍然较低。通过连续几年的整顿关闭,我国小煤矿数量虽然大幅度减少,但仍有9000多处,约占煤矿总数的80%。小煤矿普遍井型小,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采掘机械化水平低,劳动组织混乱且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等基础工作较差的现状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2014年小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9.1%和69.9%。

(四)一些矿井现场管理不严格。一些煤矿现场管理、技术管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薄弱,2014年发生的24起重特大事故和110起较大事故均存在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事故矿井甚至长期对重大隐患熟视无睹、习以为常。

(五)一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有差距。主要表现在突出矿井没有认真贯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规定》,没有按规定认其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2014年发生25起较大以上突出事故中只有2个矿井采取了区域防突措施、有6个矿井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采取局部防突措施的矿井中,也存在抽放时间不够,效果不达标等问题,一些采取了防突措施的矿井,存在区域和局部突出预测敏感指标及临界值照搬的情况,与实际不符;一些突出矿井为逃避监管,降低瓦斯等级,不按突出矿井管理。如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远洋煤矿m0煤层曾多次发生动力现象,但未重新对其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仍按低瓦斯矿井管理,未采取防突措施,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造成21人死亡。

(六)一些矿井通风及机电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瓦斯事故大多是由于通风管理和机电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从瓦斯积聚原因看,30起较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总风量不足、风流短路引起瓦斯积聚的有7起;风筒安全不符合要求,存在风筒漏风、循环风等局部通风管理问题的有16起。从瓦斯爆炸火源看,30起较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煤电钻失爆、电缆短路、矿灯失爆等电气设备火花引爆瓦斯18起,暴露出一些煤矿机电设备老化,未按规定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等突出问题。从瓦斯爆炸、窒息、燃烧等57起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看,20个事故矿井未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或存在传感器数量不足、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如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水井湾煤矿,2106工作面没有形成全负压通风,造成局部瓦斯聚积达到爆炸界限,矿灯失爆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10人死亡。

四、防范措施与建议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制定出台规范企业兼并重组、班组建设、安全培训、执法关口前移、打非治违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重要制度;特别是要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建设行为,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深入持久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推进各地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生产、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违法非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和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厉行“打非”不力的责任追究,对因违法非法导致事故连续发生的县乡政府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安全核准和许可,扎实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技改工作;对灾害严重经论证现有技术难以有效治理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坚决有序退出。支持有条件的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但必须注重加强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落实安全责任,防止在整合过程中出现管理漏洞和盲点。要根据全国大多数煤矿兼并重组后机构机制变化,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加大对兼并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确保“兼并整合过程”实现安全过渡,兼并重组后安全管理水平要得到大力提升。

(四)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督促煤矿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现采煤与采气一体化、地面与井下相结合、治理与利用相协调、以安全管理为基础、科技投入为文撑、政策扶持为保障、结构调整为根本的综合治理。要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必须运行可靠,发挥应有作用。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组织抽采达标监督检查和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估体系,制定评估办法,建立管理和考核等制度,实现抽采达标,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尽快修订《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严格按照瓦斯等级进行管理,落实各项要求和措施。

(五)切实加强对建设矿井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中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项目开工标准,手续不全的不得施工建设,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监理单位要依法承担安全施工监理责任,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审查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地质和设计单位要做好前期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保证工作质量。

(六)加强矿井通风及机电管理。加强通风系统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优化采掘布置,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和串联通风作业,特别是要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事故比例大的特点,加强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停供电制度,矿井停电后,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恢复供电、通风时,要采取瓦斯排放等安全措施。要针对机电设备失爆是瓦斯爆炸和火灾事故主要火源的特点,严禁使用没有安全标志的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运行可靠,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七)夯实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大力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把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班组;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提高从业人员自主保安、相互保安和业务保安的自觉性、主动性。继续推动煤矿企业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工人业务工作水平,并切实加强现场指挥和管理,特别是对突出矿井,要加强对采掘一线职工的培训,掌握事故征兆,发现问题后及时撤出。

(八)进一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做到“四个加大”,要突出预防、关口前移,严厉打击违法非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实行管理、监管责任事前追究,超前防范事故的发生;对因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郭美安 毕杰 张蕾 )


相关链接

2014年煤矿特别重大事故

1、 2014年3月31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死亡48人,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为资源整合技改矿井,瓦斯突出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未经审批,属停产整顿矿井。该矿违法在二1煤1102回风巷工作面掘进,由于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起瓦斯燃烧。该矿存在非法组织生产、防突措施不落实、采掘布置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等问题。

2、 2014年6月21日,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死亡49人,事故类别炸药燃烧。事故简要情况:该矿2014年被批准由6万吨/年技改为9万吨/年。截至2014年6月6日,该矿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均已过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该矿已被确定为关闭矿井。事故是由于该矿违法非法组织生产、私存炸药发生燃烧。

3、 2014年10月16日,河南省中平能化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死亡37人,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六证齐全,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平禹四矿12190工作面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在实际未消除突出危险的情况下,采煤机调试调直切眼割煤诱发煤与瓦斯突出,导致人员掩埋和窒息死亡。

2014年煤矿重大事故

1、 2014年3月25日,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北大地煤矿,死亡11人,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简要情况:该矿1981年投产,低瓦斯矿井,设计能力4万吨/年,现只有采矿证,属于整合矿井(与天宝煤矿整合)。该矿拒不执行监管指令,违法非法组织生产,采用高冒式非正规采煤法采煤,通风系统混乱造成作业地点瓦斯积聚超限,达到爆炸界限,遇火源发生爆炸。

2、 2014年4月20日,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兴民煤矿。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属技改矿井,设计改造规模为6万吨/年,2014年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矿工手镐落煤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该矿在发现瓦斯异常等情况后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违章作业;技改方案末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超深越界违法违规生产。

3、 2014年4月22日,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副井,死亡12人,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简要情况:该矿2014年被批准由6万吨/年技改为9万吨/年,属于关闭退出矿井。该矿违法非法生产,采煤工作面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放炮导致瓦斯爆炸,造成1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瞒报事故。该事故是群众举报后于2014年7月14日核实上报的。

4、 2014年5月8日,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水井湾煤矿,死亡10人,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简要情况:该矿为属技改矿井,设计改造后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低瓦斯矿井。该矿在技改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局部遁风管理混乱,掘进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操作失爆的矿灯引起瓦斯爆炸。

5、 2014年5月13日,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远洋煤矿,死亡21人,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属技改整合矿井,由3个煤矿整合而成,技改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事故发生前,技改工程尚未竣工。m0煤层多次发生动力现象后,未重新对其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现场未采取防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导致应力集中,采煤作业点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该矿在原龙场煤矿非技改区域老系统内非法组织生产、以掘代采,技术管理不到位,井下管理混乱。

6、 2014年5月18日,山西省阳泉市盂县晨通煤业有限公司,死亡11人,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简要情况:该矿为2014年山西省兼并重组领导组批准的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未上报安全专篇。该矿擅自打开密闭进入采空区,违章指挥工人到采空区进行违法生产,事故区域积聚大量瓦斯,未能有效排放,煤电钻电缆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7、 2014年5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曙光煤矿,死亡17人,事故类别炸药燃烧。事故简要情况:该矿始建于1969年,原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按6万吨/年进行技术改造,其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至事故发生,尚未通过竣工验收。该矿违规将炸药储存在潮湿和通风不良的主平硐1号火药硐室内,炸药自燃后引燃硐室内外可燃物,并发生爆炸,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伤亡。该矿存在借技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火药管理混乱、防灭火措施不落实、管理机构配备不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8、 2014年8月2日,河南省郑煤集团三元东煤矿,死亡16人,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为2014年郑煤集团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虽采取了煤层条带预抽等措施,但抽放不够充分没有达到消突要求。职工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有差距,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人员在撤退中没有佩戴上自救器或进入压风自救系统自救。

9、 2014年8月3日,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岗镇明阳煤矿,死亡16人,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未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未安装甲烷传感器,不能实时监测瓦斯变化情况,违章作业,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10、 2014年12月7日,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死亡26人,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简要情况:该矿9月21日与义煤集团三门峡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兼并重组协议,义煤集团向该矿配置了“五职”矿长。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采用三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该矿擅自决定在隐患整改期间打开密闭非法、越界组织生产,电缆明接头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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