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啊蟋蟀唱啊读后感(模板19篇)

时间:2023-11-08 14:15:17 作者:纸韵 唱啊蟋蟀唱啊读后感(模板19篇)

读后感是一个很好的思考和反思的机会,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和问题,并寻找解决的方法。下面是一些经典读后感的引用,希望能够为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

蟋蟀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大作家乔治·塞尔登的作品《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书中的小蟋蟀柴斯特来到新城市面对困难不退缩,微笑面对生活的精神让我感动,让我佩服。

柴斯特是一只小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只野餐篮里,被人从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草场带到了繁华喧闹的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柴斯来到了一个全新的环境。原先,在淳朴而幽静的乡下,看的是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听得是潺潺的溪水声、鸟儿的歌唱声,而现在,满眼都是闪亮耀眼的色彩,喧嚣的声音就像波浪,一波又一波地无休止。陌生的.环境,让柴斯特感到了孤独、忧伤和无助,但它却没有退缩,而是微笑着面对生活。柴斯特用自己的真诚结识了许多朋友,用自己的努力和音乐天赋获得了成功—成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不留恋繁华的都市生活,却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每个人的经历和人生道路都各不相同,会遇到困境和挫折,我们应该笑对生活,勇敢面对,保持平衡的心态,迎接每一次挑战。只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生活就会对我们微笑。

蟋蟀读后感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后感觉游戏有些悲伤,柴斯特被一只篮子提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被一个卖报纸的小男孩见到捡到了,他们父子都十分喜爱它,因为它可以拉出最动听的曲子。它用优美动听的曲子感染了男孩的妈妈,也感染了整个纽约!

它能使人们心情舒畅,让柴斯特交到了两个朋友,分别是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它们俩让柴斯特感到的是快乐,而不是郁闷。还帮柴斯特让它被当地人热情地称作“音乐家”,每当它拉起那把神圣的“小提琴”整个火车站就像受到什么惊吓似的.忽然安静下来,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静静的享受着那种很特别的音乐。

可是渐渐的柴斯特开始有一点儿厌倦这种生活了,终于九月来临了,所有蟋蟀都害怕的日子来临了,柴斯特要回到自己的家乡去了,因为它觉得并不是它的,并没有它想要的,它要回到属于它自己的世界去了。在黑暗的灯光下,在漫长的隧道里,柴斯特走了。

我相信玛利欧醒来后一定会非常伤心,因为他失去了一个最好的朋友!

蟋蟀读后感

“智能之士,不学不成,不问不知。”今天我来分享一些这几天在家读的任大霖写的《蟋蟀》里的'学问吧。

《蟋蟀》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吕力喧的人,小学毕业后整天游手好闲,合作社社长振根叔把他分配到生产队去参加割稻考试,但由于他平常疏于劳动,最终没考上。过了几天,他把这件事情忘了,又开始了游手好闲的生活。等他再一次割稻时虽然比前一次认真了些许,可割稻的手法却还是不怎么样,甚至还有些退步。最后由于合作社扩充了,所以吕力喧勉强考上了合作社会计助理员,开始了他的工作。

我们青少年正是努力学习知识的时候,虽然有许多不会的事,但我相信只要肯学习,肯吃苦,没有什么是我们学不会的。但如果你很懒惰,什么也不学习,终将一无所获。

蟋蟀读后感

《昆虫记》这部书是由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所著,这部书耗尽了法布尔一生的心血,在这部书中,法布尔向人们用文字展现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在这部书里,每一种昆虫的习性、劳作、繁衍和争斗,都写得活灵活现,充满了灵性和智慧!

在这部书中,让我最难忘的的就是蟋蟀这篇;这里蟋蟀以一个出色的建筑师,高超的“右手琴师”及一个乐观的哲学家,蟋蟀似乎清楚也懂得世间万物的虚无缥缈,并且还能够感觉到躲避开那些盲目地、疯狂地追求快乐的人类的扰乱是多么幸运。

在这里,蟋蟀是一个顽固的家伙,它说什么也不肯让自己成为一个“左手琴师”,哪怕是唯一一个。

这部书的插图精美、细腻,仿佛从中可以看到那些昆虫或飞、或走、或游的模样。

这部“由昆虫谱写的生命乐章”以人性关照虫性,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与对生命的无限热爱,而这些特点,使得这部书成为了创作史上的一个奇迹。

作者法布尔在描绘昆虫的生活时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溶为了一炉,诠释了“生命”这一主题,让人感到了生命之美与文学的魅力。

这部书告诉了人们许多哲理,让人知道许多知识,希望你,也可以从这部书中得到你想要的!

蟋蟀读后感

蟋蟀多数为小型,体色多为黑褐色,体型多呈圆桶状、它的产卵器呈针状或矛状,由两对管瓣组成。它一般在10月产下越冬卵,第二年4~5月孵化为若虫,6月上旬羽化为成虫。

蟋蟀像黑螽斯一样,只把卵产在土里,深约四分之三寸,它把它们排列成群,总数有500~600个。这卵真是一种惊人的机器。卵产下两个星期以后,前端出现两个大的蛴螬,是一个待在襁褓中的蛴螬,穿着紧紧地衣服,还不能完全辨别出来。当它脱去襁褓时,蟋蟀的身体差不多完全是灰白色的,它开始和眼前的泥土战斗了。它用它的大腮将一些毫无抵抗力的泥土咬出来,扔到一旁或干脆踢到后面去,它很快就可以在土面上享受阳光,开始生活了,此时它还没有跳蚤大呢!蚂蚁这种讨厌的流寇,它一口就能咬住这可怜的小动物,然后狼吞虎咽的'吞咽下去。蟋蟀会用一些东西掩盖住它的住宅,这些掩盖的东西是不可缺少的。如果它感觉到累了,就在还没完成的家门口休息一会儿,头朝着外面,触须无力地摆动着,一副倦怠的样子。

4月底,蟋蟀开始唱歌。最初,它们是一种生疏而又羞涩的独唱,不久,它们就合在一起形成美妙的奏乐,每块泥土都夸赞它们动听的音乐。

蟋蟀读后感

是友谊,把人生变得绚丽多彩;是友谊,把世界变得生机勃勃;是友谊…没有友谊的地方,绿洲将会变成荒地,森林也会变成沙漠。《好安静的蟋蟀读后感》讲得就是关于友谊的故事,我们一齐去感受文字深处那一份温暖的友谊吧!

有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它因为贪吃被带到了纽约,在纽约,柴斯特认识了两位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塔克和亨利,它们之间发生的友谊犹如团团烈火燃烧着彼此,等到分别时,它们才发现还有千言万语没说完呢!

故事读完,我的`心震撼了,几颗硕大的泪珠在我的眼里打转,我颇为羞愧;连动物之间都有这么真挚的友谊,难道我们人类都不及它们吗?突然,我有一丝感悟,友谊就好像时间,买也买不到;友谊就好像鲜花,芬芳着我们的心灵;顿时,我又想起了蒙田的一句话,友谊的臂膀长得足以从世界的这一头伸到另一头。

想到这,我浮想联翩,我企盼着我和我的朋友们都能敞开心扉,都能互相扶持,都能真诚以待,在一齐欢声笑语,在一齐无话不谈……于是,我的世界便没有了孤独、寂寞和悲伤。

蟋蟀读后感

今日,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乡村的蟋蟀,在康涅狄格州自由的生活着,却被人带去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在乡村呆久了,不熟悉城市的繁华和热闹,他被男孩玛利欧带回了家,之后,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白利尼一家的身上。他还认识了老鼠塔克、老猫亨利,塔克和亨利热情地招待他。之后,柴斯特那美妙的声音让他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但他却留恋故乡,坐着火车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城市里虽然繁华,但没有乡村完美;城市里虽然富饶,但没有乡村自然。

在乡村里的自由,永远比得上城市的约束。

有人会说:“柴斯特真傻!如果我是他,肯定会继续留在纽约,必须能够享尽荣华富贵!”但如果我是柴斯特,我会和他一样。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是没有人能够说得清的。而唯独自由才是心灵最最渴求的。

蟋蟀的住宅读后感

当你做一件事时,你会随遇而安吗?当你做一件事时,你会继续精益求精、锦上添花吗?当你做一件事时,你会坚持努力,完成得更出色吗?。。。。。。也许你不会,但是“建筑师”蟋蟀却能!

你们知道吗?蟋蟀不仅是一名“歌唱家”,还是一名“建筑师”,它的“工具”尽管那样柔弱,但是它们的“杰作”却让人对它刮目相看、赞不绝口。更让我大吃一惊地是蟋蟀的住宅管已是无可挑剔了,但是它们还是对自己的住宅精益求精。做了两小时的工,作者都已经不耐烦了,但它还坚持着,这说明蟋蟀是一种有耐心、持之以恒的昆虫。

从一年级到四年级,老师常对我们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是啊,连一种小小的昆虫都有这么一种好品质,难道人类还不如它们吗?我相信,做任何事情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坚持到底,就一定能成功!

蟋蟀的歌声读后感

—法《昆虫记》这部书是由法国著名昆虫学家读后感布尔所著,这部书耗尽了法布尔一生的心血,在这部书中,法布尔向人们用文字展现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在这部书里,每一种昆虫的习性、劳作、繁衍和争斗,都写得活灵活现,充满了灵性和智慧!

在这部书中,让我最难忘的的就是蟋蟀这篇;这里蟋蟀以一个出色的建筑师,高超的“右手琴师”及一个乐观的哲学家,蟋蟀似乎清楚也懂得世间万物的虚无缥缈,并且还能够感觉到躲避开那些盲目地、疯狂地追求快乐的人类的扰乱是多么幸运。

在这里,蟋蟀是一个顽固的家伙,它说什么也不肯让自己成为一个“左手琴师”,哪怕是唯一一个。

这部书的插图精美、细腻,仿佛从中可以看到那些昆虫或飞、或走、或游的模样。

这部“由昆虫谱写的生命乐章”以人性关照虫性,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与对生命的无限热爱,而这些特点,使得这部书成为了创作史上的一个奇迹。

作者法布尔在描绘昆虫的生活时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溶为了一炉,诠释了“生命”这一主题,让人感到了生命之美与文学的魅力。

这部书告诉了人们许多哲理,让人知道许多知识,希望你,也可以从这部书中得到你想要的!

吱吱吱,吱吱吱…,一连串清脆嘹亮的叫声从卧室的窗台边传过来,像琴弦划过翠竹,像水滴击打着钟乳石,像银元轻敲般余音袅袅。这是蟋蟀动听的歌声。

“哪儿的蟋蟀叫得这么响?”晚上放学回来的儿子刚进门,便被一阵阵蟋蟀嘹亮的叫声吸引住了。

“你爸从单位上给你逮回来的”妻子不屑地应答着儿子的疑惑。显然,我自以为美妙如歌的声音已经打扰了妻子早睡早起的生活习惯,声音里自是充满着一股怨怼之气。

这是我在班上洗刷间角落里偶然发现的一只小蟋蟀。当时就因为这嘹亮的叫声,令正在走廊里独自徘徊的我突发好奇之心,在经过一阵翻箱倒柜似的搜索后,才在一根废弃的塑料笤帚的空杆里发现了这响虫儿,捉住带回家来的。

没成想这家伙刚刚换了环境,竟没有半点的生疏,而且叫声依然这么亢奋,肆无忌惮地全然不顾儿子猎豹一般晶亮的眼眸,正在透明塑料瓶子外来回地逡巡。

其实我是没有养蟋蟀癖好的,只是对小虫儿嘹亮的叫声徒增兴致罢了。记得在乡下的时候,无论是草木丰茂的田埂地头,还是房前屋后的残砖碎瓦堆里,我们随处都能搜寻到这小东西的身影,或狡黠敏捷,或健壮凶猛;随时都能听到它们此起彼伏的叫声,或低沉浑厚,或高亢嘹亮,或婉转低回,尤其是在凉爽宜人、星光相伴的秋夜里,那种婉转如情人间的窃窃私语,那种高亢如兄弟般的相互鼓励,那种深沉如父子之间的促膝谈心,再加之诸多不知名的小虫儿们浅唱低吟般地应和,就真成了一首动听无比的小夜曲,令整个乡村,整个夜晚都跟着优美的旋律不停地舞蹈起来。

如今想来我是真地喜欢那种美妙的旋律的,只是当时玩性甚浓的少年们将这天籁一般美好的声音给忽略了。

捉蟋蟀、斗蟋蟀是孩童们喜欢的游戏。农忙空里经常看到三五个孩子聚拢在一块儿,他们手里都拿着几个空玻璃瓶,相约守候在房前屋后的残砖碎瓦堆里,单听一阵亢奋的蟋蟀的叫声传来,各自瞅准目标后便一拥而上,手脚麻利地掀开砖土块儿,将一只只正准备逃窜的蟋蟀迅速控制在双掌之间,而后小心地投进空瓶里盖好盖子。经过一番对战利品的炫耀,小伙伴们又找来一个稍大的透明的玻璃瓶,通过剪子包袱锤的方式选出一对蟋蟀放进去,瓶口处伸进一种叫“狗尾巴”草的柔软的草尖儿进行挑拨,只待它们在一片狭窄的空间里被激怒了,小伙伴们则将小瓶子围得严严实实,一边双眼紧紧盯着厮杀正酣的小蟋蟀,一边大声吆喝着加油鼓劲,满心期待着自己的“英雄”能赢得最终的胜利。

孩童时的'游戏终归是一去不再来,而令我想不到的是,这曾经孩童时用来自娱自乐的小虫儿,若干年后竟被带到国际竞彩的舞台,据说还获得了很高的荣誉称号呢。于是家乡政府因势利导,围绕传统的斗蟋文化,大张旗鼓地搞起招商引资的宣传,尤其是每年一届的蟋蟀文化节,都吸引着全国各地的斗蟋迷们纷至沓来,或亲自钻入一人多高的玉米丛里,或从村民手里收购一些自认为颜值很高的“斗将”,这不仅给当地政府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外,也给家乡的农民增加了一个新的致富渠道,确确实实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回老家时母亲就常常说起,某某捉住一只蛐蛐卖了八百多块,某某又因为一只蟋蟀换得一台大彩电,无不证实,这小小的蟋蟀真就成了家乡的“小金虫”。

最早看到记述家乡蟋蟀的一篇文章,是九十年代初期一署名晓光的作者发表在大众日报副刊上名《秋夜捕蟀》的一篇文章。文章中中不仅对自己秋夜里捕获“独微单枪”的整个过程进行了淋漓尽致地描写,还为家乡以蟀出名,以蟀为媒而发展起来的家乡经济而感无比自豪。而我则因为当时对文学充满着无比的热爱,且又是描写家乡景物的文章,遂将整篇文章裁剪下来,粘贴在一个橘红色的日记本里,一直小心翼翼地珍藏着。

蟋蟀读后感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是由美国的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它讲述了一只住在康涅狄格州的.小蟋蟀,它叫柴斯特。然而,它通过一次奇遇,幸运地来到了繁忙的纽约时代广场。柴斯特认识了住在排水管里的亨利猫和塔克老鼠。

它们三个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柴斯特天生就有着一副好嗓子,渐渐地,人们被它的歌声所吸引,为它的音乐天才而疯狂,柴斯特出了名,感到无比自豪。不过,每当夜晚来临时,它还是会和它的好朋友一起快乐地玩耍。

终于,有一天,柴斯特厌倦了这种生活,它感到一直待在笼子里很不自由,而且每天为人们唱歌感到非常地累。于是,它把这种想法告诉了它的好朋友,并且在亨利和塔克的帮助下,小蟋蟀柴斯特重新踏上了回家之路......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三个小伙伴那真挚的友谊吸引了,小蟋蟀出名后,也没有瞧不起它贫穷的朋友们,还是和它们一起快乐地玩耍。

它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要真诚地对待朋友,不要因为朋友的缺点,而看不起它、疏远它。这样,你才能得到朋友的信任,建立其深厚的友谊!

年画与蟋蟀读后感

最早迎接年的,不是灯笼、春联和爆竹,而是年画。

我家贴年画总是在腊月二十七或二十八的晚上,这是全家人都要参与的一项最美丽最快乐的劳动。我们把炕擦得又光又亮,将从城里书店买来的卷在一起的年画在炕上展开。随着一股芳香的油墨味飘扬而出,年画那鲜艳的油彩也就扑入眼帘了,让人仿佛在瞬间看见了春天。

这时候年画成了太阳,而我们是葵花。我们的脑袋都探向它,沐浴着它散发的暖人的光泽。我们一张张地欣赏着年画,议论着该把它们贴到哪个屋子的哪面墙上。通常来说,大屋中的北墙是贴年画最重要的位置,因为这面墙最为宽大,而且由南门进得屋子,最先看到的就是这面墙。还有,大屋的炕上住的是父母大人,他们躺在炕上,抬眼就可看到对面的北墙,如果那上面张贴的画不够精彩和悦目的话,想必他们也会觉得压抑的。不过在选择北墙的年画时,爸爸和妈妈常常意见不一。爸爸喜欢那些故事性强、笔法细腻灵动、色彩雅致的,如《武松打虎》或《三打祝家庄》。妈妈喜欢那些富有民间传奇故事色彩并且画面印有吉祥图案的年画,比如杨柳青年画。那里面要金麒麟有金麒麟,要荷花有荷花,要鲤鱼有鲤鱼,要寿桃有寿桃,这就很符合妈妈的审美观。我们姊妹三人在他们意见相左时是做评判的。弟弟由于跟爸爸妈妈睡一铺炕,就很有发言权。他要是相中了哪一张,就拿着图钉往北墙摁了,而那画面上基本是些舞枪弄棒的古装画。这遂了爸爸的心意,妈妈却不很高兴。但大人过年原本就是为了哄小孩子,妈妈也就不说什么,赶紧折中拣上一张《猪八戒背媳妇》挤上去,使那原本金戈铁马的画面有了点喜庆的气氛。

我和姐姐住的屋子,张贴的基本是那些胖娃娃与花朵的年画。当然,有的时候也有人物画,比如《红楼梦》中的《晴雯撕扇》《探春结社》《宝钗扑蝶》《黛玉葬花》,还有《草原英雄小姐妹》等。我妈妈不喜欢我们贴《黛玉葬花》,嫌那画面太凄凉。就是表现龙梅和玉荣保护集体羊群事迹的《草原英雄小姐妹》,妈妈也不喜欢,大约是怕我和姐姐也遭遇那样的暴风雪吧。最后上了我们屋子墙壁的,都是些光着屁股的童男童女。他们往往脚踏金麒麟或满载金元宝的船,怀抱红鲤鱼或者大寿桃,脚腕和手腕上套着莹光闪烁的珍珠,脖子戴着金项圈。画的四周又往往环绕着红牡丹和“福”字,看上去热闹而俗气。我最不喜欢年画上印有“福”字。如果它出现在画的边缘倒也可以忍受,倘若画面的中心是一个胖娃娃举着个巨大的“福”字,我就不能容忍了,一定坚持不让它上我们小屋的墙。

年画被分派好位置以后,各就各位就很容易了。通常是父母一手拈着画的一角,一手拿着图钉张贴,而我们坐在炕上帮他们看画与画之间对得齐不齐。我们的眼力有时也出问题,待画贴好了,从炕上跳到地上再仔细一望,原来贴歪了。于是,大家就在笑声中重来,这更让人感觉到年味的浓郁。

正月里,家家都挂着花灯,城里的秧歌队也会走上十几里的山路来我们小镇表演。我家挂的灯笼,总是红色的宫灯。糊灯笼是我的活计。也许因为我是正月十五灯节出生的,而且乳名又唤做“迎灯”,所以他们总是把与灯有关的活派给我。很奇怪,我在绣花和缝纫上笨手笨脚的,但糊灯笼却是无师自通,十分娴熟。我知道将红纸裁剪成什么形状,就能恰倒好处地糊在灯笼的骨架上。糊灯笼的时候,要掌握好松紧度。太紧了,容易使灯笼像熟透的果子而绽裂了皮;太松了,纸张又容易起褶皱,使它看上去就像生了皱纹,老气横秋的。我糊灯笼的时候,妈妈往往会摆上一盘炸的江米条来犒劳我。我像狗一样用舌头舔着它吃,不敢伸手去抓,怕手沾上油污,弄脏了灯笼。由于爱灯笼,所以年画中出现它的影子,我是不厌烦的.。我只喜欢红色的宫灯,它看上去饱满而又美观。

那时我们一家人最喜欢的娱乐,就是晚间聚集在大屋的炕上打扑克。我们只穿着背心和短裤,围成一圈。谁输了,谁的嘴唇上就会被粘上一张纸条做的白胡子。我爸爸暗中总是给我们让牌,所以每次都是他挂的白胡子多。我爱倚着北墙,因为这样坐着,肩头上扛的就是年画了。出了正月,年画就不那么鲜亮了。到了夏季,我们拍苍蝇和蚊虫时,又往往给这画增添了污迹。但它毕竟是年画呀!想着这旧的年画总有一天会被新的替代,就觉得日子是有盼头的。我们在年画下打扑克时,还喜欢从菜窖中取出一个青萝卜,把它洗净后切成片,当水果吃,所以我们家的牌局可称为“萝卜牌局”。

口中嚼着脆生生的萝卜,手里握着一把扑克牌,这日子已经足够滋润的了,偏偏还要有锦上添花的事情发生,那就是蟋蟀的叫声。我们管蟋蟀叫“蛐蛐儿”。蛐蛐儿常常在我们打牌的时候,在灶房发出清丽婉转的叫声,好像在为我们伴奏。它们喜欢待在阴湿的水缸旁边。平素你看不到它们的身影,但到了夜晚,它们却像夜莺一样亮开歌喉了。因为蛐蛐儿的学名叫“蟋蟀”,我们那一带的人依据其中的那个“蟋”字,把它和“喜”字联系到一起,所以蟋蟀的叫声就是吉祥的象征了。我打扑克的时候一听到蟋蟀叫,就忍不住要看一眼年画,好像蟋蟀蹦到了年画上,并且要从年画上跳到我的肩头似的。所以,我回忆起年画,最先出现在脑海中的并不是色彩,而是声音。那笼罩着蟋蟀叫声的年画,虽然早已飘零了,但今天的蟋蟀仍然会在寂静的夜晚,用它那令我们无比熟悉的歌喉,把三十年前的夜晚给我“嚯嚯”地叫回来。

阅读提示:

年画是我国的一种古老的民间艺术, 它的浓墨重彩给千家万户平添了许多兴旺欢乐的喜庆气氛,也曾给无数的少年儿童带来了欢乐。

《蟋蟀》读后感

“唧唧吱!”,这是谁的叫声,如此高亢,如此悠长。这是昆虫中的小歌手——蟋蟀,正聚在一起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音乐会呢!任大霖叔叔为了这种奇妙的小动物,还专门写过一本书——《蟋蟀》,来讲述它的故事呢!

从前,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住着一群可爱的孩子,他们刚刚小学毕业,却没能考上中学。他们酷爱斗蟋蟀,于是每个人都千方百计、掘地三尺到处抓蟋蟀,他们对蟋蟀知识的了解甚至到了超过某些动物学家的地步,他们明白什么是蜈蚣蟋蟀,什么是蜗牛蟋蟀,什么是蛇头蟋蟀,以及它们的习性都了如指掌。

他们中有一个叫福兴的男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抓到了一只红头蟋蟀,那是一个异常凶猛的蟋蟀,整张脸通红通红,好似关羽,一看见同性的蟋蟀,就会两眼发直,一下子把对方摔得好远,几个星期内接连有二十几只蟋蟀败在了它的手下,大家都称它为“红头大王”。

这更激发了另外那些孩子捉蟋蟀的劲头,他们不分昼夜、不辞劳苦地拼命抓蟋蟀,更有甚者,竟然趁着夜色跑到坟地去抓蟋蟀。一次,一个呆头呆脑的男孩(名叫赵大云)在割稻时无,意中抓到了一只威猛的蟋蟀,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它的头是黑色的,个子很大很大,看来又有一场大战啦!

福兴与赵大云各自把蟋蟀放进一个玻璃容器里,战斗开始了!赵大云的蟋蟀有点象他本人,呆头呆脑,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慢慢地向前走去,“红头大王”一冲过来,赵大云的那只马上猛扑过去,咬住了“红头大王”的脖子,两中蟋蟀扭打了起来,这仗打得真是难分难解啊!渐渐地,“红头大王”占了优势,把敌人逼到了盆沿上,正当它发出胜利的叫声时,却不想形势发生了变化,呆蟋蟀猛咬住“红头大王”,并把它咬了个四脚朝天,然后再咬住它的身子,“砰”的一声,把“红头大王”摔出了战场,四周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呆蟋蟀赢了!从此,它不再叫呆蟋蟀了,它的名号正式改为“黑头元帅”!

接着,大家的兴趣转到了赵大云和它的“黑头元帅”身上,大家纷纷带着他们的蟋蟀去斗“黑头元帅”。赵大云更是来者不拒,一天接连斗上好几只他都愿意。有一天,大家去找他时,赵大云却平静地告诉大家,他已经把“黑头元帅”放回大自然了!他说:我们也都是年轻人了,应该去合作社、生产队为政府效力了,而不是在这成天斗蟋蟀,希望大家各自把蟋蟀放掉,一起随我去合作社工作。大家惊呆了。

自从赵大云把“黑头元帅”放掉后,不知为什么大家斗蟋蟀的劲头一下子都没有了。

朋友们,请不要再踩死一只只无辜的蚂蚁,请不要再把一只只可怜的小狗小猫变成玩具狗、玩具猫,那它们丧失灵性,让我们保护大自然,从小事做起,保护动物和昆虫,其实这也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蟋蟀读后感

“智能之士,不学不成,不问不知。”今天我来分享一些这几天在家读的任大霖写的《蟋蟀》里的学问吧。

《蟋蟀》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吕力喧的人,小学毕业后整天游手好闲,合作社社长振根叔把他分配到生产队去参加割稻考试,但由于他平常疏于劳动,最终没考上。过了几天,他把这件事情忘了,又开始了游手好闲的生活。等他再一次割稻时虽然比前一次认真了些许,可割稻的手法却还是不怎么样,甚至还有些退步。最后由于合作社扩充了,所以吕力喧勉强考上了合作社会计助理员,开始了他的工作。

蟋蟀的住宅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蟋蟀的住宅》,它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中的一篇文章。

蟋蟀是一种不肯随遇而安的动物,它不利用现成的洞穴,它舒服的住宅是自己一点一点挖掘的。而且它的住宅一定要排水优良,有温和的阳光,这个洞只有九寸深一指宽,对于它来说,这个洞穴十分宽敞。它的'洞穴十分隐蔽,内部很清洁,墙壁很光滑。这个洞穴可以随着天气的变化和它身体的增长进行修正和加深加阔,即使在冬天,只要气候温和,太阳晒到它住宅的门口,还可以看见蟋蟀从里面不断地抛出泥土来。

从中我明白了,蟋蟀是一位勤劳的工程师。我也应该勤劳一点,平时我做不出来的题目就很想别人直接帮我做掉,这样是一种懒惰的行为,而且这样也会产生一种依赖的后果,这样很不好。我想对自己说:“不能这样做,难道我连一只小小的蟋蟀都不如了吗?”我一定要改掉自己的坏习惯,向小蟋蟀学习,做一个勤劳上进的人!

蟋蟀读后感

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洲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这时候他遇上了他的两个新朋友——塔克和亨利。这两个新朋友帮了他很大的忙比如说,有一次,他在睡梦中不小心吃掉了一张两块钱的钞票,要知道白利尼家可是一个两天也赚不到两块钱的穷人家。让白利尼妈妈知道了,会把柴斯特赶出他们家的。这件事还是让他们家知道了,白利尼妈妈指着蟋蟀把柴斯特痛骂了一顿,而且玛利欧还得赚到这两块钱柴斯特才能出笼子。因为这样,塔克老鼠用尽了一切的积蓄,这才让柴斯特出狱。从这里看出了,蟋蟀、老鼠和猫之间的深厚友情,这也是我们同学之间应该有的.。

当然,到了纽约之后,柴斯特还有了一个好主人,那就就是玛利欧。这只小蟋蟀的到来,让他十分高兴,他还特意为柴斯特买了一个笼子。我们也要爱护小动物。

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活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原来,柴斯特为了报答主人,辛苦练习着一首首曲子,这也是塔克和亨利的主意。这样子,加快了白利尼家卖报纸的数量,也让白利尼一家收获很大。

但是,柴斯特终归还是乡下的,回到了乡下。

蟋蟀的住宅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章叫《蟋蟀的住所》这篇文章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住的调查日记,首要写了蟋蟀住所的特色和修建才干。

蟋蟀住所的规范很严厉,一定要排水优秀,并且有温文的阳光,它不必现成的窟窿,而是自己一点点发掘出来,从大厅一直到卧室。它的'住所是那么的俭朴、清洁、枯燥,并且很卫生,上面清楚地写着蟋蟀的盖房时刻,并且它的盖房东西是那么软弱,仅仅一个像锯的后腿,并且它的东西(也就是后腿)和头发相同细,相同软,我们用头发发掘土地,底子不可能发掘出这样的窟窿,而蟋蟀却用它的“东西”发掘出了九寸长、一指字典的一个舒适的窟窿。这体现了蟋蟀是那样地聪明、勤劳。

在家里,我就像一个小皇帝,没有一点自理能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不满意就要大必雷霆,把家里搞得鸡犬不宁,直到满意了自己的要求,才肯满意,这次读了《蟋蟀的住所》心里难免生出羞愧之情。由于我在家里一碰到困难不是想方设法地处理,而是成心去偷闲去躲避,莫非我还不如一只小小的蟋蟀吗?不!我要锲而不舍,锲而不舍,不达意图决不罢休!

《蟋蟀的住宅》读后感

我也要像蟋蟀一样,和爸爸妈妈共同造就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这篇文章大量地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蟋蟀的洞穴说成了人的住宅,风趣而亲切,时时刻刻都流露出作者对蟋蟀的喜爱与赞美之情。

文章分三部分写。第一部分总起全文,点明题目,写蟋蟀因住宅而出名。

第二部分从住宅的选址、外部和内部特点三个方面介绍蟋蟀住宅的特点。作者拿蟋蟀与其他大多数昆虫对比,说明蟋蟀不肯随遇而安的特点。在这里我也对它的劳动成果感到惊奇并折服。

第三部分写蟋蟀是如何精心建造、修建住宅的。作者通过长期、细心的观察,把蟋蟀修建住宅的过程写得具体而细致,并通过自己的“不耐烦”来衬托出蟋蟀的吃苦耐劳精神。

小小的蟋蟀,身躯柔弱,可它凭着那股不肯随遇而安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竟建造出如此伟大的工程,多么令人震惊与佩服!大自然中看似卑微弱小的生命其实有着我们意想不到的智慧的坚韧,让我们用心去观察这个世界,从中获得更多的启发吧!

蟋蟀读后感秋天的蟋蟀读后感

里面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进了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它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发现了,成为了他的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为了帮助白利尼一家,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吸引住了路人,白利尼一家也因此卖掉了许多报纸,摆脱了困境。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蟋蟀柴斯特,它向往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这些都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此书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有好一会儿,这两个朋友就这样待在那里,依稀还看得见那只蟋蟀在和它们挥着手。但是随着火车渐行渐远,钻进黑暗的隧道里,一切也就消失不见了。但它们还是努力往那一片漆黑里凝望着。

这是一本充满友爱和温情的小说,告诉我们的还是那句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最后,我想提醒大家:黄金失去可再得,友谊却是千金难买的。

蟋蟀的住宅读后感

学了《蟋蟀的住宅》,我知道了蟋蟀造房子的时间都在秋天,它每长大一点就要将房子扩大,而且它造房子从不怕苦、不怕累,不辞辛苦地干着,让我很佩服。我要学习它那种能吃苦耐劳的精神。蟋蟀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要像蟋蟀那样,坚持不懈。

蟋蟀的住宅是蟋蟀自己一点一点的挖出来的,它用自己后腿的两排锯挖掘,说是锯,其实是一些跟我的头发差不多那样细、那样软的毛,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几根头发挖掘泥士的话,那会多么的困难啊!

蟋蟀的住宅,不是其它的昆虫那样,随便找一个地方住就行了,而是历经千辛万苦自己构造的。它不会象其它的昆虫那样随便、懒惰,而是很勤劳的昆虫,就像那些小蜜蜂一样。

蟋蟀的住宅,要能排水、舒适、光滑,还要能射入温和的阳光,从这里又可以看出蟋蟀很辛苦,勤劳,还很聪明。

蟋蟀真是太值得我们学习了!

参考资料:蟋蟀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要像蟋蟀那样,坚持不懈。

当你做一件事时,你会随遇而安吗?当你做一件事时,你会继续精益求精、锦上添花吗?当你做一件事时,你会坚持努力,完成得更出色吗?......也许你不会,但是“建筑师”蟋蟀却能!

你们知道吗?蟋蟀不仅是一名“歌唱家”,还是一名“建筑师”,它的“工具”尽管那样柔弱,但是它们的“杰作”却让人对它刮目相看、赞不绝口。更让我大吃一惊地是蟋蟀的住宅 尽管已是无可挑剔了,但是它们还是对自己的住宅精益求精。做了两小时的工,作者都已经不耐烦了,但它还坚持着,这说明蟋蟀是一种有耐心、持之以恒的昆虫。

从一年级到四年级,老师常对我们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是啊,连一种小小的昆虫都有这么一种好品质,难道人类还不如它们吗?我相信,做任何事情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坚持到底,就一定能成功!

今天,我们学习了《蟋蟀的住宅》这篇课文,我被蟋蟀超强的建筑能力感动了。

它不足一指长,但能挖出九寸深、一指宽的“豪宅”;它的工具虽然很普通,但是推动它的却是一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

蟋蟀啊蟋蟀,你真是值得我佩服的大“蟀”哥啊!

这两天,我学习了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乐的《蟋蟀的住宅》。

这篇文章大量地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蟋蟀的洞穴说成了人的住宅,风趣而亲切,时时刻刻都流露出作者对蟋蟀的`喜爱与赞美之情。

文章分三部分写。第一部分总起全文,点明题目,写蟋蟀因住宅而出名。

第二部分从住宅的选址、外部和内部特点三个方面介绍蟋蟀住宅的特点。作者拿蟋蟀与其他大多数昆虫对比,说明蟋蟀不肯随遇而安的特点。在这里我也对它的劳动成果感到惊奇并折服。

第三部分写蟋蟀是如何精心建造、修建住宅的。作者通过长期、细心的观察,把蟋蟀修建住宅的过程写得具体而细致,并通过自己的“不耐烦”来衬托出蟋蟀的吃苦耐劳精神。

小小的蟋蟀,身躯柔弱,可它凭着那股不肯随遇而安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竟建造出如此伟大的工程,多么令人震惊与佩服!大自然中看似卑微弱小的生命其实有着我们意想不到的智慧的坚韧,让我们用心去观察这个世界,从中获得更多的启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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