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方案(通用8篇)

时间:2023-10-15 16:21:19 作者:薇儿 2023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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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重点寺庙消防安全和香客人身安全,切实抓好防火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踩踏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春节期间重点寺庙防火安全保卫方案如下:

街道成立春节期间重点寺庙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昌勋、xx派出所副所长黄国兴任副组长,由xx派出所、综治、安监、城管、文化站及于山社区、乌塔社区、乌山社区各负责人为成员,开展春节期间重点寺庙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区xx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黄国兴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也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春节期间重点寺庙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于山:定光寺、九仙观、法海寺、古莲寺等

乌山:大士殿

乌塔:吕祖宫

在突出重点寺庙督导的同时,各社区也要对其他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开展宣传和督查,防范未然。

街道主要领导除夕夜、大年初一亲自坐阵指挥,初一至初六为重点防范时间,其中除夕夜全员上岗,其余时间相关社区每天安排人员值班。

1、于山定光寺、九仙观

组长:陈xx(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何xx(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叶xx(于山社区书记、主任)、张xx(于山社区民警)

成员:街道包会干部及于山社区全体工作者

2、乌山大士殿

组长:程xx(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王xx(乌山社区书记、主任)、高xx(乌山社区民警)

成员:街道包会干部及乌山社区全体工作者

3、乌塔吕祖宫

组长:郑xx(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宋xx(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副组长:郑xx(乌塔社区书记、主任)、于xx(乌塔社区民警)

成员:街道包会干部及乌塔社区全体工作者

4、安全督导组

责任领导:陈昌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国兴(xx派出所副所长)

人员配置:何嘉、陈xx等5名队员,街道城管中队两部工具车及驾驶员做为机动力量集中指挥部随时待命。

5、信息报道组

责任领导:曾xx(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成员:郑xx

1、综治、安监等部门及相关社区,在春节前,对重点寺庙内及周边出售香烛商店进行专项整治,杜绝火灾隐患。

2、综治、安监等部门及相关社区,应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针对消防器材、电线线路、灯光照明、消防通道、疏散标识等及前期宣传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3、参加保卫的人员佩戴统一标志,坚守岗位,与公安干警及寺庙保卫人员密切配合,履行职责。

4、各重点寺庙在春节期间中如遇各类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应快速报告区、街总值班室、街道领导,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规范全市元旦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莱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莱芜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元旦春节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

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

3、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4、冶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5、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启动相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遇有生产安全事故紧急信息时要及时按规定报告,杜绝迟报现象发生;对事故性质以及伤亡情况等暂时不清的,要按照与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相同的要求第一时间先报送事故信息。不管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须先报告后再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核销,绝不允许假借刑事犯罪或属非生产安全事故名义迟报甚至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要按照“打电话、减环节、赴现场”的要求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安监部门或者市安监局相关科室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市安监局办公室、应急事故调查科;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书面续报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详细情况(特殊情况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1小时内未书面报送的,一律按迟报处理,并将追究责任。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先期应急救援处置,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避免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险情扩大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市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应急办汇报,并启动应急响应,通过市政府应急办向联动单位下达指令。各联动单位接到指令后,按照部门职责和各自的行业规范,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对未构成较大及以上事故但属于敏感事故的救援处置,也要坚决快速执行市政府应急办或市安委会办公室下达的指令。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事故救援指挥体系,做到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科学施救。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设现场救援、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社会稳定、新闻宣传等专业小组。指挥部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及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施科学决策。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必要时,对事故现场隔离保护,尤其是矿井井口、危险化学品处置区域、火灾灾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

(四)各联动单位要在接到指令后快速赶赴事故现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按要求和职责参与指挥部和各专业小组的工作。联动单位之间要做好信息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1、医院应采取双向供电及自备发电机组,一旦市政电力供应发生故障,则院内立即发电。

2、因供电设备故障造成停电,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将停电范围控制到最小化。

3、后勤保障部与有关电力部门协调,停电前应事先通知我院电工班,做好自己发电准备。

4、临床科室常规备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5、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如有抢救患者使用电动力机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6、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同时起动自发电源。

7、同供电部门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及时间。

8、医院自备发电机需经常注意保养及时检修,保证随时可以发电供临床急需。

9、如遇人员触电或电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将触电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拨打119火警电话。

1、报警:发生用电火灾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及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向科主任、医院领导报告。并组织力量救人。

2、报警电话:119

火警:xxx

救护:xx

办公室:xx

保卫科值班室:xx

3、人员组织与分工:

当班电工:接市政停电通知后,应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并做好自发电源准备。

班长:负责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安排人员救护伤员;组织发、送电。

科主任:现场总指挥。

电力技术员、维修工:协助科主任参与抢险。

其它人员:参与救人、保护事故现场。

警卫:负责警戒、维护秩序。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春节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节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特作如下安排: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1、制定防偷盗等相关制度及工作措施, 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 做好各项保卫工作。

2、坚持每天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定人、定时巡逻检查, 特别针对重点部位(办公楼、 供配电系统、电缆线路、钢筋料场、综合仓库等) 要勤作检查、巡视, 确保安全。

3、保卫小组人员不得擅自放他人(包括老乡、熟人等, 进入工地) 更不得让他人在工地 留宿过夜。

×××××××××(左幅老桥)

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xx年1月30日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冬春季节历来是我市火灾高发多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娄底市、涟源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衡阳“1.8”、怀化“1.11”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我镇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针对高风险、高频次、高敏感火灾,聚焦重要场所、薄弱区域和新兴领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压降“小火亡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持续保障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一)强化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1.医院、养老院整治。民政、卫健、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四个一”工作:立即组织对全镇医院、养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集中警示约谈,通报火灾情况,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加强防范措施。立即组织医院、养老院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自查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房、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等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一轮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问题、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督促及时整改。春节前,重点排查医养结合场所,摸清底数,重拳治理。依法组织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管辖权限由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消防救援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的医院、养老院等机构,由卫健办、民政所、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等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特别危险、不托底的场所,要采取断然措施督促整改,确有困难的,要提请政府牵头协调解决。(牵头部门:卫健办、民政所、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

2.高层建筑整治。消防救援机构全面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辖区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知晓、掌握规定内容,并按照规定要求加强自主管理;由派出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队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开展排查,突出改变性质、结构、场所使用及消防水源、防火封堵、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针对整改困难或久拖不改的隐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提请涟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理,确保风险隐患消除。(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城建规划建设站、农村住建办)

3.“沉浸式”体验场所整治。仔细对照《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和《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开展密室逃脱场所、剧本杀游戏场所、vr游戏室、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沉浸式”体验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强场景中应急提示音频、视频强制切入技术的应用,帮助顾客紧急情况及时脱离情境;指导单位强化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管理,规范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严格按规范选用装修装饰材料,避免房间嵌套和狭小空间的存在,确保门禁系统、密码锁“一键解锁”功能有效。(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4.厂房、物流仓储场所整治。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住建、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部门)

5.石油化工企业整治。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6.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针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市级交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对未能按期整改的,要加大督办力度,采取媒体曝光、信用公示、临时查封、强制措施等手段,确保整改质效。(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7.其它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教育、文旅、卫健等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大对本行业系统内下属和管理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酒店、等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单位开展自查排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提高站位,切实推动做好敏感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1.易地扶贫安置点整治。乡村振兴办、住建、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协同开展易地扶贫安置点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采取技术指导方式,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做到问题见底、隐患清零。(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2.涉疫场所整治。卫健、工商等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牵头部门:卫健办)

3.文博单位整治。文旅部门对博盛生态园、卢天放纪念馆开展一轮消防安全检查督导,指导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督促单位冬防期间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物防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牵头部门:文旅部门)

(三)夯实基础,切实稳控“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1.强化老旧场所和小单位小场所检查整治。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小区等老旧场所以及九小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不安全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发动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力量,每月开展上门入户提醒,帮助群众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各村(社区)人员住宿、工作、培训等超过10人的自建房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并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牵头部门:派出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2.“多合一”场所整治。发动“多合一”场所的产权方或管理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违规住人、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未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设施、不安全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牵头部门:派出所)

3.安全取暖领域整治。以农村集市、小型销售门店为重点,组织工商、消防等部门加大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查处力度;积极采取“以旧换新”等措施,引导群众逐步淘汰不安全电取暖器具,并积极推广阻燃剂、阻火毯、独立式感烟探测火灾报警器等物防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商场市场、学校等单位场所违规使用电取暖器进行排查整治;组织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独居老人居住场所为重点,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指导整改不安全取暖行为和隐患。(牵头部门:工商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一)部署发动(20xx年1月20日前)。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广泛动员部署。重点落实“四个一次”,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结合本地冬季特点,分析近年来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形成风险研判报告;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行一次部门会商,组织重点行业部门专题会商,推动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健全联合检查、协同治理机制。开展一次见面提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提醒谈话,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组织实施(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3月25日)。各行业部门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重点强化“四项管理”,即:强化政府消防安全管理。镇党委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主体,要确保本辖区特别是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强化日常消防监督管理,镇消防队、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强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融入本行业系统业务工作,提高行业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常态联合执法管理,要按照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镇消安委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扣分内容,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动态调度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村(社区)、行业部门要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通盘考虑,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协作配合。

(三)强化监督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要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整改不力、屡禁不止的,要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要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属及驻桥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村(社区)、各部门从本月起至工作结束,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20xx年春节临近,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合肥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岁末年初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决定开展20xx年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深入细致的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20xx年春节营造出安全、稳定、祥和的良好环境。

所有在建项目。

即日起至春节前。

1.各施工、监理责任主体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总分包安全管理、安全考核和追责情况。

2.重大安全危险源的管控,包括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吊篮等)、深基坑、地下顶管、高大模板及脚手架、农民工宿舍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环节。

3.冬期施工措施的落实,包括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各项应对措施等。

4.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管控,包括扬尘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实、专款专用情况等。

1.压实主体责任。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查找和整改各个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隐患和问题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可有丝毫懈怠,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落实隐患整改。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立即落实措施整改到位,对暂不具备条件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暂停施工,责令企业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及整改情况须责任到人,并留存相关记录。

3.强化检查督办。市重点局将组织第三方巡查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并纳入信用评价系统。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市人民政府成立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建斌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彭金良、市公安局副局长官仕范、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雷华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消防大队。

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三湘利剑”行动,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市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人民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市人民政府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等形式,对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要分别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通报近期火灾和消防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教育、卫生、交通运输、商务、旅游等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集中清剿专项行动整治范围的火灾隐患。

1、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和车站候车室,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整改登记、有执法台帐,并督促责任单位逐一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公安、消防部门对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的大型灯会、焰火晚会等群众性活动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并认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

3、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要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四小”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打通疏散通道,清理违规留宿人员,规范用火用电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4、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储存点、销售点以及周边建筑工地、加油站、油库、燃气储配站、可燃物资仓库等高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划定警戒区域,督促经营业主清理可燃物,落实用火用电管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5、房产、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开展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常闭式防火门不能保持关闭、堵塞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集中开展清查整治。20xx年1月17日—22日、2月5日—6日,公安机关要组织治安、消防、公安派出所,集中开展夜间清查整治,严厉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的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派驻警力现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消防宣传攻势。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楼宇广告、户外视频、车载视频等途径,开辟消防专栏,循环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利用手机短信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大力开展错时宣传,市公安消防大队要指导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普遍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强力督导工作落实。市政府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公安局要组织治安、消防、督察的警察,进驻各公安派出所,确保每个派出所都有干警蹲点,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安排到一线。

(六)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市公安消防大队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扎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深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场所和高层居住建筑开展“六熟悉”,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一开展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加强首批灭火力量,及时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和社会力量联动机制,科学指挥,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清查整治行动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动员一切力量,形成清剿火患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坚持依法严管,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消防安全整治合力。

(三)落实责任,严格追究。对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履行监管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亡人火灾的,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春节、元宵节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登记表》(附后)务必于1月17日前上报至市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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