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通用16篇)

时间:2023-12-05 18:47:45 作者:JQ文豪

民族团结是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平等的实现,也是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和共享社会资源的基础。以下是一些民族团结的古代典籍引用,让我们从历史中汲取智慧。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由于工作竞争激烈,为了满足社会生产力的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工作步伐加快。为了使速度的加快不影响正常秩序,我们必须在这个时候提出一个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老沙湾镇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学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__年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__年2月28日——20__年4月28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1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总支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4月29日——20__年10月31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9月份,组织教职工篮球比赛。10月下旬,组织开展教职工跳绳和排球比赛,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__年11月1日——20__年11月30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__年12月1日——20__年12月10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__年12月11日——20__年12月20日)。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现结合当前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我州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条例法规,以及涉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

(三)宣传涉藏维稳思想。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针锋相对地揭露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有理有据地回应广大群众的思想疑惑,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坚定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大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鼓励各族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再创佳绩,为我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基础。

(五)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州创建工作中挖掘、发现和树立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及其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弘扬民族团结正气。

(六)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近年来我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单位之间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要求,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利用宣传横幅、公示栏、传单手册等媒介,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

(二)认真开展增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批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牌,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沿街单位要在楼宇内外悬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横幅或条幅、制作宣传橱窗。

(三)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集活动。征集反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弘扬时代旋律、歌颂伟大祖国、展现民族文化、讴歌美好生活的原创歌曲、图案、文学作品、标语、公益广告等作品,开展有奖征集和成果展示活动,以此宣传人文特色,展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普及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

(五)开展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民族工作干部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为做好新时期农村民族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科室在总结历年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措施落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起强化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善于发现问题,对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和整改。对好的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在全局系统进行交流推广。

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各科室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好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积极主动参与宣传月各项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参加活动;扩大活动的辐射范围,增加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结合实际,在继承和发扬历年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与时俱进,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开展了xx镇第27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同时,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全力打牢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坚定广大党员干部战胜困难的信心。通过宣传教育,使共产党好、祖国大家庭好、社会主义好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增强民族团结责任感和使命感,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共建和谐社会。

我镇是多民族乡镇,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到我镇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大局。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镇党委、政府召开班子联席会,研究部署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及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使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为全镇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10月23日,xx镇召开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座谈会,总结成绩、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组织动员全镇各族人民,坚持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努力开创xx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促进全镇各民族更加团结发展。镇领导班子、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xx镇镇长助理做了重要讲话,并代表镇党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关心和支持xx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各届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会议强调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全镇民族工作的自信心;要理清思路,科学规划,树立推进全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感;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加强开创xx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使命感。镇政法副书记和镇人大副主席宣读了党委、政府的表彰决定;参会领导为xx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获奖者颁发了奖状和证书;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代表、先进党支部代表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总之,一年来,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很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开展好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的共同进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十月促全年,不断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xx,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进一步巩固我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成果,继续做好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现将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_为统领,以“唱响三爱”为主题,大力宣传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各民族人民同甘共苦、开发建设保卫边疆的历史业绩,不断增强各民族人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主要内容。

加大宣传“三爱教育”,“三个离不开”教育和“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并进一步把它们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中,开展以下主题活动。

(1)开展一次“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三个离不开”为主题的。

主题班队会活动。

(2)组织一次民族团结黑板报比赛。

(3)举行一次民族团结的学生手抄报比赛。

(4)举办一次民俗知识竞赛。

(5)校园内悬挂民族团结标语。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师生教育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认识、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狠抓活动落实,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3、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校级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四知四清四掌握”活动相结合,与创建和谐相结合,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汇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总体实施方案(20xx-20xx)》(桂发[20xx]20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思想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增强我市干部群众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根据自治区民委和贵港市民委的布置,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平安桂平、和谐桂平作贡献,为党的xx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成立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本地优势,认真研究制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

工作方案。

使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本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是利用电讯、电视、版报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营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采取举办文艺晚会、开辟宣传专栏、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1、为鼓舞遭受8.19“尤特”台风影响后,损失惨重的紫荆镇瑶族群众重建家园,10月11日晚,市民委在紫荆镇白云村举行“加强民族团结,重建美好家园”文艺晚会,当地3000多名各族群众观看了晚会。晚会利用歌舞、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深受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通过举办晚会,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了该市灾区少数民族群众灾后重建的热情和积极性,增强了灾区少数民族群众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这既是我市民族工作的新举措,也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好形式,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和睦共处,有效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利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在桂平市金田起义地址开辟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橱窗。

宣传月期间共挂横幅大小标语共130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激发全市各族人民的热情、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1、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认真抓好今年上级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今年获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个,目前正在实施,争取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

2、积极深入民品企业调查摸底,帮助民品企业申报民品企业生产补助资金项目,为“”期间享受更多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做了大量工作。

3、积极做好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工作。

五、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努力为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争取1.5万元特困生补助,使三名少数民族优秀特困中学生和四名大学生能顺利入学,并安心就读,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贯彻落实区、州、县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会精神,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博斯坦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期间博斯坦乡把学习贯彻中央、区、州、县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作为主要内容,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结合本乡实际,认真研究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制订了。

工作计划。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借助动员会、座谈会、悬挂横幅标语、led显示屏、新媒体、板报、广播等媒介进行了广泛宣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在辖区内掀起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新高潮。

三、将宣传教育活动与“五五”普法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博斯坦乡领导干部加强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认真研究解决了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健康教育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高生活质量奠定了基础。

把这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事业发展有利契机,切实将“民族团结进步年”教育活动精神进一步落到实处,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民族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座谈会认真研究解决了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建言献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尼加提说:“听了民族团结进步年宣讲报告后,很有感触,我们乡属于民族乡,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群众居多,我们只有搞好民族团结,各族群众团结拧成一股绳才能脱贫致富过上好日子,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为维护社会稳定及长治久安尽自己微薄之力。”群众纷纷表示:为建设美丽团结幸福的博斯坦,从我做起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不做损害民族团结的事。”

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工作计划

《__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下发后,经委党委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织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党委及时研究制定了《__市经委2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要求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与党建、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经委党委把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等文件,安排创建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党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创建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立健全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狠抓工作落实。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组织督查组对我委的创建工作开展督查,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事务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就开展创建宣传教育作出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举办培训班,进行知识测试,组织集中学习、自学,办黑板报、宣传栏,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基本知识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既反对大汉族主义,又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形成各民族平等相待,团结和睦,友好互助的社会环境。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及相关知识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对民族宗教政策有了更深的理解,全委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

三、认真查摆和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问题,积极为民办实事。

在创建工作中,我委坚持把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问题和为民办实事作为创建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标准。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查摆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努力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全委广大干部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积极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向玉树来宁的朋友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使他们感觉到我们和玉树人民心连心,共渡难关。

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我委积极借鉴探索,不断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具体为:

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我委建立健全了创建工作领导结构,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与党建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解决创建工作必要的经费,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了学习教育机制。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将民族团结进步学习教育纳入学习计划,不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每年9月份坚持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我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施教,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了“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在全委营造“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氛围。

三是逐步建立了促进发展机制。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纳入长远规划,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积极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急、最需、最缺、最盼的问题。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活。

四是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组,对本委的创建工作开展督查,年终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委创建办经常性地实施督导,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开展工作交流。从而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五是不断建立了表彰激励机制。定期召开表彰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积极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事迹,推动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五、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我委认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切实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工作,并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使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创建工作力度不大;学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在健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牢固树立发展意识,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形式,拓宽创建工作的内容,使创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创建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由德育处具体落实,学校团支部、少先队配合德育处抓好创建工作的一切事物。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

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宣传各族人民的奋斗历史、光荣传统和优秀文化,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继续学习“三个离不开”思想,继续学习“马克思五观”,继续开展“四个认同”教育,开展学习“新疆三史”的活动。

2、继续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板报、墙报、专栏、横幅、手抄报、广播等宣传方式,畅谈民族团结带来的巨大变化和个人的亲身体会,营造出维护民族团结光荣、破坏民族团结可耻的浓厚氛围。

3、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学生中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和新疆历史教育,进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与国情、区情教育,大力普及公民“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努力培育四有新人。

4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学唱一首歌曲,学跳一个舞蹈,讲一个故事,了解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了解一个少数民族的优良传统。

5、每学期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的主题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斗争再教育。

6、树立民族团结典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族团结先进事迹的宣讲。

7、开展演讲、征文、手抄报、歌曲等活动,通过校园广播、橱窗、板报、等载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通过参与活动,进一步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工作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严禁学生从事宗教和非法宗教及传销活动。

工作措施:

1、每学期各班召开民族团结主题班会;。

2、每学期定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4、建立学校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将具体要求告知每个学生。

5、每月报送一篇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的信息。

6、利用各种集会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的教育,适时开展活动。

7、继续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细胞工程”评比活动。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稳定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不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全校师生重视“五个互相”,即: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力争在20__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现结合当前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内容(一)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我州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条例法规,以及涉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

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大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鼓励各族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再创佳绩,为我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基础。

(五)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事迹。

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州创建工作中挖掘、发现和树立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及其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弘扬民族团结正气。

(六)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六)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近年来我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单位之间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措施(一)认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学习。

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要求,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利用宣传横幅、公示栏、传单手册等媒介,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

策。

(二)认真开展增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批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牌,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沿街单位要在楼宇内外悬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横幅或条幅、制作宣传橱窗。

(三)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集活动。征集反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弘扬时代旋律、歌颂伟大祖国、展现民族文化、讴歌美好生活的原创歌曲、图案、文学作品、标语、公益广告等作品,开展有奖征集和成果展示活动,以此宣传人文特色,展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普及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

(五)开展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民族工作干部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为做好新时期农村民族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活动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科室在。

总结。

历年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措施落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起强化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善于发现问题,对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和整改。对好的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在全局系统进行交流推广。

活动引向深入。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推进民族团结示范进步创建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根据山丹县司法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代民族工作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高干部职工民族团结进步政策理论水平。?

1.大力实施党政干部民族工作能力建设提升工程,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局机关干部20_年度学习教育内容,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阵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干部和党员带头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带头促进民族团结、带头讲好民族团结故事。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党课、党员集中学习、自学相关法律法规、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成为民族团结的带头者、践行者和维护者。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冉旭。

完成时间:20_年6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冉旭、刘昱高。

完成时间:20_年6月15日前。

1.深入开展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宣传教育,结合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工作,重点开展宪法、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司法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责任人:张璟明?李建鹏?鲁锋?王元国?周国佑?李国俊?王鲲?李科贤。

完成时间:20_年12月15日前。

2.利用“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新山丹”app等平台每月至少推送一期民族团结方面相关信息,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局法治建设股。

责任人:朱韬。

完成时间:20_年12月15日前。

3.组织律师及村居法律顾问主动到乡镇、村社举办法治讲座,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提供法律事务咨询、化解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维权和提供法律服务等途径,进一步推动民族间团结和谐相处。

责任单位:局法治建设股、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人:朱韬?张韬。

完成时间:20_年12月15日前。

4.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强化调解效力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前。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股。

责任人:石占全。

完成时间:20_年12月15日前。

5.主动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法律咨询,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公证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有效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少数民族当事人,为其提供减免相关公证费服务。

责任单位:公证处。

责任人:张光荣。

完成时间:20_年12月15日前。

(三)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要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标语、电子屏、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通过集中宣传和法治讲座,宣传民族政策,解读民族团结创建先进事迹,加深群众对民族团结的认识与感受,从心底激发他们的民族团结意识。

责任单位:法治建设股?

责任人:朱韬。

完成时间:20_年6月15日前。

(四)围绕精准扶贫,全力推进“精准普法”。

普法宣传进家庭,确保李桥乡高庙村法治扶贫见实效。“精准普法”活动以精准扶贫工作为契机,司法局通过逐户走访、座谈交流、发放普法宣传品等方式,重点向扶贫对象宣传讲解了《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反家庭暴力法》、禁毒、护林防火安全、_条例等一系列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杜绝因为违法犯罪而致贫、返贫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向扶贫户详细介绍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群众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进一步认识并获取充分支持和认可。

责任单位:法治建设股。

责任人:朱韬。

完成时间:20_年12月15日前。

四、具体要求?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集中宣传、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责任人:朱韬)。

3、健全档案资料。安排专人负责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档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申报事宜,以及及时总结上报创建工作相关文字材料。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上级部门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_,与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三史”“四个认同”教育结合起来,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民族团结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活动,形成讲团结、促稳定、促和谐的强大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主要工作及具体内容。

1、继续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四个认同”的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用坚定的信念和共同的理想团结、凝聚全校各族职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学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在全校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风气。

3、利用班队会、《品德与生活》课堂、《品德与社会》课堂、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蓝色心愿墙等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对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广大教师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促进广大师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1)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和每周班会课,进行民族团结和反分裂反渗透专题教育。各班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新疆”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三个离不开”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等思想及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和新疆“三史”知识入脑入心。

(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三、四年级把《中华大家庭》、五、六年级把《民族常识》列入《品德与社会》课程,按规定每学期8个课时,要有专门教案,保证学生教育的时间和效果。让广大师生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工作和生活中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3)进一步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的意义,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积极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每周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民族团结好人好事,进行主题教育。

(4)开展以“民族团结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比赛。

(5)充分利用学校蓝色心愿墙、宣传橱窗及电子屏幕进行民族团结专题教育。

4、做到“六个”结合。

5、落实“五个不准”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反对民族分裂、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落实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不准进校园的“五个不准”。

6、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五个一”活动。

(1)读一本民族团结书籍;。

(2)看一部民族团结题材电影;。

(3)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

(5)制作一幅民族团结小报;。

7、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在班级中以民汉学生结对子、交朋友为契机,开展“我们是一家人”、“手拉手,心连心”等联谊活动,共同参加阳光体育、趣味校运会、科技艺术节、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使民汉伙伴形成合力,团结共处。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由于工作竞争激烈,为了满足社会生产力的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工作步伐加快。为了使速度的加快不影响正常秩序,我们必须在这个时候提出一个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现结合当前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我州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条例法规,以及涉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

(三)宣传涉藏维稳思想。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针锋相对地揭露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有理有据地回应广大群众的思想疑惑,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坚定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大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鼓励各族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再创佳绩,为我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基础。

(五)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州创建工作中挖掘、发现和树立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及其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弘扬民族团结正气。

(六)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近年来我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单位之间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要求,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利用宣传横幅、公示栏、传单手册等媒介,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

(二)认真开展增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批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牌,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沿街单位要在楼宇内外悬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横幅或条幅、制作宣传橱窗。

(三)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集活动。征集反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弘扬时代旋律、歌颂伟大祖国、展现民族文化、讴歌美好生活的原创歌曲、图案、文学作品、标语、公益广告等作品,开展有奖征集和成果展示活动,以此宣传人文特色,展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普及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

(五)开展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民族工作干部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为做好新时期农村民族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科室在总结历年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措施落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起强化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善于发现问题,对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和整改。对好的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在全局系统进行交流推广。

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各科室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好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积极主动参与宣传月各项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参加活动;扩大活动的辐射范围,增加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老沙湾镇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学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__年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__年2月28日——20__年4月28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1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总支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4月29日——20__年10月31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9月份,组织教职工篮球比赛。10月下旬,组织开展教职工跳绳和排球比赛,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__年11月1日——20__年11月30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__年12月1日——20__年12月10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__年12月11日——20__年12月20日)。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二届历次全会,区委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为契机,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入发展,引导全校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重要思想,激励教职员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激发全校教职员工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在教师之间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新时期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育人的氛围。

为全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工作,学校成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各办公室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

20xx年9月5日至9月30日。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一)活动内容。

1.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宣传水平,发挥正能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责任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2.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会、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力度,使教育月活动人人皆知,掀起宣传教育活动的热潮。

责任办公室:学校信息办、政教办、党团办。

3.结合安全教育有效开展校园欺凌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不留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彻彻底底查,制定化解程序和步骤,逐一化解和排除。

责任单位:学校政教办。

4.扎实开展对困难学生帮扶活动。学校积极开展组织教师和社会力量开展“献爱心”助学活动,激励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感受温暖和幸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经常关爱学生,时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避免学生之间发生欺凌事件和其他事宜。

责任单位:学校工会、政教办、团委。

(二)工作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2.注重方式、实效。在宣传形式上注重创新,有特色,要有针对性和趣味性。教育月活动与学校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教育工作与教学工作两不误,确保工作有实效。

按照市民宗委《年度民族文化“八个一”工程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方案》(渝民宗委办〔〕18号)和《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民宗委办〔〕51号)精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庆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号召全县各族人民为我县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共同奋斗。

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期间的重大发展变化以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风貌;重点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和我县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年9月26日—9月30日。

(一)新闻专题宣传。

在《日报》、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上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总结我县民族工作成果,展望我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前景。

(二)开展民族政策街头宣传活动。

各镇(街道)在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1-2次“民族政策赶场宣传”活动,发放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画、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及民族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通过宣传车、宣传画、展板、黑板报等载体,在群众聚集地、村社院落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知识,增进全县各民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

(三)抓好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

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村)要切实做好宣传周工作,要组织民族文化展演,举办民族知识、民族文化、民族工作讲座,开展少数民族联谊活动,要在媒体、网站和机关宣传栏上刊载民族进步创建活动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民族团结进步周宣传活动是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展示我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成就和少数民族精神风貌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摆上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机构、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指导配合。

县民宗局要牵头落实好我县宣传周活动方案,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宣传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做好宣传周各项工作;县新闻中心、电视台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在全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情况的收集、整理与报送工作,要树立模范典型,发掘先进事迹,并及时加以推广。各镇(街道)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宣传周活动情况(文字和影像资料)于10月8日前报送县民宗局。

民族团结进步总结

今年9月,青海省乌兰县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乌兰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在乌兰县商业广场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宣传通过展出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了集中的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展出展板4块,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自行印制的宣传品500余份,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容最大限度地宣传至社会各界,以检察院自身的`力量促进全县各族群众提升创建意识,树立培养民族荣耀感和正确的民族观。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范文

按照市民宗委《年度民族文化“八个一”工程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方案》(渝民宗委办〔〕18号)和《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民宗委办〔〕51号)精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庆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号召全县各族人民为我县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共同奋斗。

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期间的重大发展变化以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风貌;重点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和我县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年9月26日—9月30日。

(一)新闻专题宣传。

在《日报》、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上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总结我县民族工作成果,展望我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前景。

(二)开展民族政策街头宣传活动。

各镇(街道)在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1-2次“民族政策赶场宣传”活动,发放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画、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及民族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通过宣传车、宣传画、展板、黑板报等载体,在群众聚集地、村社院落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知识,增进全县各民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

(三)抓好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

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村)要切实做好宣传周工作,要组织民族文化展演,举办民族知识、民族文化、民族工作讲座,开展少数民族联谊活动,要在媒体、网站和机关宣传栏上刊载民族进步创建活动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民族团结进步周宣传活动是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展示我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成就和少数民族精神风貌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摆上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机构、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指导配合。

县民宗局要牵头落实好我县宣传周活动方案,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宣传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做好宣传周各项工作;县新闻中心、电视台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在全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情况的收集、整理与报送工作,要树立模范典型,发掘先进事迹,并及时加以推广。各镇(街道)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宣传周活动情况(文字和影像资料)于10月8日前报送县民宗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_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根据州委发[20xx]59号《关于在全州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就紧紧围绕“知荣辱树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这一主题,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党的xx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创建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良人文环境为根本任务,坚持“打民族牌、走民营路、谋富民策、建和谐州”的总体发展思路,围绕“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间相互离不开,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围绕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五项活动。

1、创新载体,继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全社会分层次、分领域、经常性地开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为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州县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中心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学习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和知识,组织宣传部门要把民族宗教理论的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规划,三年之内,分批分期地对全州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轮训。州、县市创建办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要深入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要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基层抓起,从小抓起,从娃娃抓起。各县市要正视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点把宣传教育工作的中心下移到乡、村、社,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肓区和空白。州教育局编写的中学生州情知识读本—《临夏》,力争列入新学年教学计划。全州各级各类学校通过黑板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表演、开设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小学生的思想深处。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人物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宣传教育动态,反映宣传教育效果,弘扬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引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州、县市,各单位经常性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创新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五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全州范围内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高潮。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组织部、宣传部、民委、创建办、教育局,各新闻媒体,各中小学。

2、加大力度,继续开展“321”结对帮扶。我州自然条件严酷,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部分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还相当困难。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从构建临夏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解决民生问题与“321”结对帮扶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途径,按照州上确定的“三年脱贫、五年致富”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拓展思路和领域,调整工作重点,转变方式方法,从简单的输血型向造血型转换。针对帮扶户的家庭状况,切实帮助帮扶户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方向、选准致富项目,充分调动帮扶户自主创业的积极性,重点从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切实帮助帮扶户尽快走上自主创业致富的新路子。扩大结对帮扶的范围,积极倡导在不同民族的干部群众中结对子,使之成为实现干群和谐,民族和谐,友爱互助的一项民心工程。要围绕群众吃水难、行路难、就医难,入学难等困难问题,集中精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最直接、最具体、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难,争取一年中至少办成一两件实实在在实事和好事,使贫困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州、县市创建办,扶贫办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查漏补缺、调整对象、动态帮扶等工作措施,加大“321”结对帮扶的督促检查力度,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户,督查“321”结对帮扶各项计划措施落实情况。帮扶活动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每年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督促教育,经督促教育仍不行动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县市创建办每月对结对帮扶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对帮扶开展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州创建办。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创建办、扶贫办。

3、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州是一个多宗教、多教派,宗教活动场所多,宗教教职人员多,信教群众多的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界人士在群众中影响大,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因素,把广大信教群众的力量和意志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引导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一是加强宗教界的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各县市分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每年对全州所有宗教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法规的大培训。州上每年举办一期500名宗教界重点人士培训班。重点学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宗教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书记陆浩同志在全省统战工作会议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宗教界人士的法制意识,提高宗教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并充分并利用各种宗教活动集会,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条例》和《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使信教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使宗教活动自觉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继续开展“三热爱,四维护”活动。在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中继续深入开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维护法律尊重,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内容的“三热爱”、“四维护”活动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石。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上,引导宗教界人士结合经典教义,宣讲“三热爱”、“四维护”的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使宗教活动自觉地服务和服从于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坚持独立、自办原则,引导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度发展,规范活动,并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反扩张,反渗透斗争,巩固和壮大宗教爱国力量,使宗教始终朝着适应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三是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四比”活动。要引导宗教界人士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和谐临夏的要求,在宗教界开展“比促团结和睦,比抓扶贫济困,比干公益事业,比减轻群众负担”的“四比”活动。积极引导各宗教、各教派互相尊重,彼此包容,和睦共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继续发扬宗教活动场所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至少选定二至三户贫困户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宗教界动员信教群众开展义务投工投劳修路、捐资助教、“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活动。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养,坚决杜绝各类摊派,切实减轻信教群众的宗教负担。同时,继续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活动。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活动内容,拓宽活动领域,完善活动措施,落实活动任务,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确保“五个一”活动有序开展。各县市创建办、宗教局要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开展的台账,每半年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将进展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州创建办。四是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评定挂牌工作。要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以“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团结和睦、维护稳定,开展自养、减轻负担”五项内容的“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挂牌工作。进一步量化、细化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严把评选质量关,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信,并将评选结果通报到各宗教场所,互相监督、互相学习、互相赶超,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化水平,促使场所内部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实行动态管理,已评定挂牌的宗教活动场所年内进行检审,根据具体情况“增星”、“减星”,星级宗教场所发生一起省、州挂牌的矛盾纠纷,必须摘牌并进行通报。20xx年全州三分之二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30%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五星级”标准。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创建办、宗教局、各宗教活动场所。

4、提高素质,全面开展乡村“星级”农户的评定挂牌工作。要把民族团结进创建活动纳入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面开展“遵纪守法,团结和睦,勤劳致富,诚实守信,重教求知,社会公益,计划生育,见义勇为,卫生环保,移风易俗”等十项内容的星级农户创评活动。严格按照“农户申报,村上评议,政府审核,统一挂牌”的程序和评选标准,进行审核评定,严把评选质量关,树立一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达不到标准要求而授星挂牌的农户,一经查出,必须减星摘牌,并进行通报;对已挂牌的“星级”农户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内表现“增星”、“减星”。20xx年全州10%以上的农户达到“十星级”农户。同时,在全社会大力提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全面展开“文明社区村”、“文明乡镇”、“劳动模范”,“十杰青年”、“青年文明号”、“十佳杰出女性”、“好儿媳”、“好公婆”等创评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守信、和谐、友爱的生产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州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创建办、文明办,各乡镇。

5、强化措施,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要妥善处理各民族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要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大各类矛盾的排查调处力度,特别要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宗教方面引发的一些矛盾纠纷。要建立健全州、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建设和分析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的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清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要着力解决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城市拆迁,企业改制中群众及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力推进创建“平安临夏”活动。每年各县市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州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法委、统战部、宗教局。

6、开拓领域,积级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活动。州上已将金融、税务等20个窗口单位争先创优活动纳入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范围之内,实行目标管理。纳入争先创优的20个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确定的争先创优活动的内容、目标、任务和三年规划,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州创建办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分年度、分阶段对20个窗口单位的争先创优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争先创优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争先创优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要在行业内部和全社会进行宣传推广,以典型引路,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促进行风建设,使窗口单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选择不同行业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州创建办。

责任单位:金融、税务等20个窗口单位。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团结和睦是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实践证明“以团结求进步,以团结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临夏的有效途径。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构建和谐临夏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临夏的重要载体,牢固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地思想,全身心的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践中,加快建设符合实际、具有临夏特色的和谐社会步伐。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保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各单位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活动方案3月底前报州创建办。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并占一定的分值。要充分发挥州、县创建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抓好活动方案的落实。各县市每季度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州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并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各有关单位每年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对每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州创建办将根据各县市、各有关单位总结的情况,向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州级先进单位和个人。

3、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州、县市、各单位要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符合各自实际、体现各自特点的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构建和谐临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入点,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扩大范围。各县市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在创建活动中要有各自的新举措,新办法,新亮点,至少要有一至两项不同与以往,不同于其它县市的创建活动,力求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突破。

4、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州、县市要下决心,花大力气抓好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示范点建设,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窗口行业、机关单位、各类学校和经济实体重点培育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典范,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全州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知荣辱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州上适时组织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州进行巡回演讲。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切实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5、齐抓共管,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积极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各类创建活动,动员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总结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民族团结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开展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我局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1、是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县人社局局长杨志军同志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带头讲党课,组织大家一起“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关内容。

3、人社局党支部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观看了“建党伟业”“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x县”等反映感恩伟大祖国、讴歌辉煌成就、赞颂民族团结、弘扬社会正气以及新疆发展历史、民族团结相关内容电教资料。

4、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主要议题是:谈谈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浓厚。

5、开展了“五观”“六史”“四个认同”学习教育活动,参学率100%,全局干部职工每人撰写一篇有关民族团结的心得体会。

6、认真开展培育、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工作。我局开展“学习身边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对照先进找差距,认真向思想上工作上优秀的同志学习,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上台阶。

7、对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开展节日慰问,在每到民族节日期间局领导班

子对全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送去礼品进行节日慰问,每当遇到民族干部的婚、丧之事,需要出车出人帮忙的局领导均予安排并亲自参加,一点一滴的关心和温暖却拥有巨大的凝聚和团结的力量,让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完善措施,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成果,为推进人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通过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水平,正确把握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关系,正确处理一体与多元、当前与长远、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方法协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

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精神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重新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兼任主任。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把创建活动与解决各族职工切身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尊重少数民族员工风俗,坚决防止人为扩大民族差异,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各族干部职工多方面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在共同生活中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一)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结合清运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尊重各族干部职工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确保创建过程职工参与,创建成效职工评判,创建成果职工共享,不断增强各族干部职工在创建活动中的获得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自觉与自信,进一步增强思想定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珍惜各民族团结和谐、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二)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各项集体活动中。积极创造各族干部职工共学共事共乐的工作条件,使之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在各类竞赛等活动中嵌入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内容,宣传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历史渊源,提高各族干部职工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认同,使维护民族团结成为干部职工的基本价值取向,使各族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包容,和睦相处,和谐共事。

(三)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定点帮扶和下基层工作中。扶贫工作中切实尊重少数风俗习惯,正确处理一元与多元、当前与长远、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在结对共建等工作中,开展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加大对民族群众的生活生产的扶持力度,整合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着眼解决制约回汉群众脱贫致富的关键问题;帮助扶贫点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发展致富项目和特色产业,不断激发扶贫村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社区结对活动中。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日等活动,安排我队工作人员进社区,与社区共建、共学、共帮,推动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建设。

四、创建活动具体要求。

的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年标语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镇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优惠利率贴息政策,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加分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搞好服务。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市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全力推进镇域民族经济跨越式发展。把创建活动与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湖北武陵山试验区建设、省实施“616”对口支援工程、黄石对口支援工程和各级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按照统筹城乡、“四化”同步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产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加快特色优势资源开发,着力推进“五大产业链”建设,努力壮大镇域经济实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集镇布局,拓展和提升集镇功能。继续加快以改善交通条件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微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开发就业岗位。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

(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着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库区地质灾害治理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抓好集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集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重视资源的永续利用,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森林,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使特色村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镇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镇域经济的贡献率。

(七)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镇”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按照稳定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异地交流、挂职锻炼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民族干部人才的政策水平、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业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团堡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工作纳入到全镇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镇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镇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社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认同”(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思想深入人心,为全镇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村、进学校、进寺庙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创建工作热情。根据《恩施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表彰管理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六、测评体系。

为使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单位的创建、推荐、验收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以《恩施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测评指标》作为示范创建的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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