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工作者个人自查报告 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优秀9篇)

时间:2023-09-04 21:45:58 作者:李Y

本篇文章将着眼于法律工作者的个人自查报告以及供水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以探讨当前重要议题。通过这两份报告的相互呼应,我们将深入了解法律工作者自身角色的重要性,并充分认识到供水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和关联性。这些调研报告所揭示的问题将引领我们对于法律工作及供水安全生产的深入思考,以确保我们的社会在法律保障下,并从源头上确保每个人的用水安全。通过共同努力,我们将以更加安全和可持续的方式迈向未来。

法律工作者个人自查报告篇一

本中心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中心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传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各类报告。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援助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法律工作者个人自查报告篇二

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社区工作中,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规定》总体良好。

1、坚持“知”与“行”结合

逐条学习《规定》,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五个禁止”和“二十二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履职,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社区工作者。

2、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

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规定》。

3、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

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1.缺乏有的意识和自觉性

在自身修养方面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2.学习有所欠缺

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物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

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1.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继续认真学习《规定》,时刻以《规定》中的标准作为工作处事的原则。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修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按照《规定》中“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今后的社区工作中,我将以《规定》为准则,继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履职尽责,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工作者个人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部署,为顺利开展法律进企业宣教工作,我们制定了“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基本途径。确保了我镇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精心组织,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宣教活动。

与此同时,我们结合企业的实际,在员工中开展行业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自省自律,注重培养良好的个人品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努力塑造“正义、和谐、效率”的草池优秀企业文化形象,为构建和谐草池,平安草池尽职尽责,努力工作。

三、经验与体会

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通过对《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企业领导干部和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企,勤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观念,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企业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参与社会加强对周边学校学生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家属子女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通过加强对农民工的《劳动法》、《生产安全法》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能够依法参与企业生产管理和其他社会活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从而维护了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企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护个人权益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们在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车间科室领导法律水平低,普法教育效果差;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认为业务是实的,普法是虚的,重实轻虚;宣教硬件落后,与普法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这些问题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总之,我们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对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许多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决心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确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企业法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法律六进”及法治文化建设

1、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开展局机关干部与包村点对接帮扶活动,加强对包村点法治宣传教育。

2、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日活动。

3、积极开展机关法治创建活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办事便民、高效,服务对象满意。

4、积极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探索法治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一些依法治理工作经验。

法律工作者个人自查报告篇四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00余人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接待咨询方面

为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xx镇甘化商贸城设立法律援助临街窗口,方便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办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设置了办公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过程中,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检察院、法院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对于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力争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优化援助平台

加强与区妇联、团区委、残联等单位互动协调对接,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作为妇儿委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积极履行职责,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承担起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三、困难与不足: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临街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一、领导重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08年以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着重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规范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对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坚持服务大局,突出抓好困难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的法律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援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已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0余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件。受援人中:残疾人xx人,未成年人10 人,农民工xx0人。

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拓展。全市已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2个,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1xx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全市xx个乡镇、办事处,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已达100%,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农民工等专门工作站也相继建立,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初步形成。

四、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不断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向困难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题宣传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对比较关心的劳动争议、工伤等工作、生活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详细地解答,散发宣传资料xx00余份(册);在***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了四期《法制与生活》栏目,参与***电视台录制典型案例1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在办案中,教育法律援助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各个环节都做到认真、严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对每个援助案件都发放和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还对10%以上的案件进行了旁听庭审;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援助案件,实行了集体研究制度,办案质量均达良好以上。

一、接待咨询方面: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积极协助当事人向xx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一、接待咨询方面:

本中心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论文联盟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积极协助当事人向xx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不足之处,主要是: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中心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传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援助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助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法律工作者个人自查报告篇五

我社区于7月11日召开了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动员部署会议。会上,社区支部书记毛小英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和部署,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临邛镇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要求稳步推进。会议要求认真检查自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整改提高打好基础。会上还明确了自查自纠活动中的工作责任,为形成铁花社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活动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确保查找问题准确全面深入

在自查自纠活动中,铁花社区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七查七看”相关内容入手,帮助、引导党员干部掌握对照检查的内容、重点和要求,使大家在自查自纠中做到了检查有抓手、心中有准绳、行为有尺度,确保了活动开展不跑偏,围绕重点求实效。按照上级部门强调“重点写问题、深入找原因、关键查自身”的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对照“七查七看”结合实际,认真查找了自身在思想纯洁、自身修养、群众观念、精神状态、行政效能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对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梳理、分析,撰写了自查自纠材料,建立了问题查找和整改台账。领导点评会上,大力发扬我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毛书记不仅带头进行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而且还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同志进行了点评。在讨论中,大家踊跃发言,注重联系工作实际,围绕“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深入开展了自我批评和对照检查,并主动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讲出来,公示出来,让领导点评、让同志们帮助,形成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查找问题准确、全面、深入,有力地促进第二阶段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在第二阶段活动中,为更加全面深入地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征求其他单位和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我社区积极搭建收集意见平台,采取设立意见箱、座谈听取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帮助查找问题和不足。活动中发出征求意见表,返回时对意见内容进行梳理汇总,有力地促进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法律工作者个人自查报告篇六

按照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局党委要求,本人于 7 月 7 日上午于局党委认真学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廉政准则》等廉政材料,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个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理论学习被动。学习不够深、不够透,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思想上还不够解放,使得平时工作安排解决一些问题上不够大胆、主动,深入基层次数比较少。

2、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标准和人生追求,亲民爱民思想树立得不牢固,不能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

跟踪问效缺乏。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

1、政治学习“走过场”敷衍了事。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正因如此,才使自己在思想修养上做的不够,在工作的开拓进取上也存在着距离,这是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和差距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

2、为群众服务意识不牢固。不能体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实质精髓。具体到自己身上,就应当始终保持高度的精-液精神,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并以群众满意作为改进、提高自己工作的标准。

3、工作方法简单,创新意识不强。受教条主义的束缚,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来处理工作,不能勇于打破陈例、老套路,胆子不够大,创新意识不够强。思维方式、工作作风和当前新经济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对廉政工作的三点建议:

一是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禁止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徇私舞弊。

二是处理好真知与执行的关系,要坚决克服言行不一、知行不一、表里不一。

三是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并行。

2、强化对资金的监管,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定,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坚持专款专用。

3、把握好关键取向,群众利益至上。“8项禁止和 41 条不准”的内容旨在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服务质量,畅通诉求渠道,不断消除不稳定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实壮大和谐力量。

何-勇进

2011 年 9 月 19 日

一、 立足工作实际,认真自查,找出主要问题和不足

1、 自身素质能力有差距。作刚参加社区工作的人员,感觉自身的综合能力还比较欠缺。一是工作经验比较缺乏。我进入单位的时间不长,对我而言工作思路还比较局限,工作经验还不丰富。二是理性思考的能力不够。社区工作繁杂、人手少,很多时候思考问题、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积累还不够,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还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以上是影响本人社区工作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二、对症下药,对主要问题和不足进行着力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是: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工作操作的程序性、规范性、严肃性,以便更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务实作风,强化宗旨观念。

一是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今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提高业务能力,使自己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社区工作的发展方向,更好地找准工作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尽心尽力完成社区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二是树立务实形象。在工作作风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矫正思想偏差,把工作作为乐趣看待,不断充实工作内容,要敬业、奉献、求实、开拓、创新。

总之,我将通过这次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从本质上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我的整体素质,真心实意为居民服好务,为社区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农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是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制度,对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深深感受到要成为一名合格农村干部的重要性。

一、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明确的了约束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严惩违法乱纪的行为。该规定共29条,提出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41个不准。

对基层干部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对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都做出了禁止性的要求。

并且,在规定的第四章也专门规定了责任追究方式和处理依据。从而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相信该规定实行后,我们会看到一个更加安定和谐发展的新农村。

二、结合实际自我剖析。

以组织要求的几个重点进行自我剖析,与当今的发展形势相比较,与当今的发展方式相比较,发现自身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再者,理论知识系统的学习不深入,常因忙于具体事项的工作而放松了理论知识系统的巩固,也因此不能做到理论实践的完美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面对工作,强化落实,争取进步。

首先,应“活到老学到老”,努力学习理论知识,提高个人素质及工作能力,建立良好的理论知识体系,做到常思考,常与日常实践工作相挂钩,在应对新的发展形势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其次,正所谓“民无小事”,群众的事便是大事,所以应常与群众“唠家常”,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困难之处,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与组织联系,竭尽所能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再者,积极进取,努力学习组织的各项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做到把握文件精神,提高理论素质与思想政治水平,并努力研究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提升自身素质,以应对新的发展形势。

相信通过对《规定》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免疫能力,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为深入推进农村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奠实了基础。

法律工作者个人自查报告篇七

自查报告能有效针对企业自身的存在的问题,并自我反省和改进,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1、20xx年度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

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

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10元。

2、20xx年度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

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

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法律工作者个人自查报告篇八

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社区工作中,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规定》总体良好。

1、坚持“知”与“行”结合

逐条学习《规定》,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五个禁止”和“二十二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履职,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社区工作者。

2、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

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规定》。

3、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

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1、缺乏有的意识和自觉性

在自身修养方面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2、学习有所欠缺

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物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

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1、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继续认真学习《规定》,时刻以《规定》中的标准作为工作处事的原则。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修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按照《规定》中“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今后的社区工作中,我将以《规定》为准则,继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履职尽责,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工作者个人自查报告篇九

一、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我社把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七进”活动重中之重。继续完善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全面完成上级的行政执法培训教育计划,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了我社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每周一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将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对全社机关干部的学法内容、学法形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定期组织全社机关干部参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特别对行政执法类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在单位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牌等方式,进一步浓厚“法律进机关”的氛围,不断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养

我社立足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充分运用法制专栏、法制图片展、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努力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长效机制,促进青少年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不断强化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深入开展了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小分队和法律志愿者的作用,每季度组织小分队深入村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积极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向各村推荐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普法实效。

以帮助村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为目标,努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能力,重点加强了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依法治理水平,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形成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四、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促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

1、依托社区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普及与农民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

2、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顾问的作用,在为居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平安创建”“依法治县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单位参与了大型集中普法宣传活动2次,动员群众参与学法用法,受到了积极成效。

五、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了解企业管理情况及发展状况,调查企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摸清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业园区”等法制宣传活动,根据企业和劳动者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差异,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建立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力度。

六、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提高我社法治化管理水平

我社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开展法制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切实增强单位职工法律意识,提升职工法律水平、业务水平以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单位还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栏、接受咨询等形式,积极参与到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宣传。

七、深入推进法律进寺观教堂,增强宗教场所依法管理能力

配合民族宗教事务局、政法部门等帮助建立健全寺庙、教堂等常态化学法制度,开展对教职人员、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面向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编制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品。结合报刊图书进寺庙活动,加大寺庙、教堂书屋中法律读物比重。与政法部门一道深入寺庙、教堂,举办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教育引导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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