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优秀9篇)

时间:2023-09-10 16:05:38 作者:紫衣梦 最新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优秀9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建立以行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实行系统化管理。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职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业务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科、队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使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制度;

4、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7、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0、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我单位制定了关于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对各部门进行了职责分工,并将工作按三个阶段安排,从而在我单位形成了一种综合的创建局面和强大的创建合力。

1、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和检测评价。

2、在单位区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按期公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时告知从业人员危害后果,并在主要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提高员工对职工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3、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4、定期为接触煤尘为主的在岗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5、由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劳动者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通过报纸、广播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6、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通防部定期测定各工作面的粉尘浓度;回采工作面采前进行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开户水幕降尘;采区进回风巷道、总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行回风巷安装风流净化水幕;各采掘工作面定期进行喷雾洒水除尘;清扫支架和设备表面上的煤尘,清除转载点处的浮煤;井下综掘队打眼采用湿式作业;掘进机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采用除尘风机;锚杆、锚索施工过程中心必须实施湿式打眼;地面选煤队在煤尘较大的地点安装除尘系统,并对分级筛进行密闭除尘;车间内各种设备加设封闭罩。

机电部做好了对主扇风机、局部通风机和采掘工作面设备的选型工作,保证了选用低噪音设备且配备消声器;选煤队选用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加设防噪声罩或隔音屏;对溜槽、转载点等采取尽量减少溜槽落差等措施到降低噪声;在强噪声和不便于采取除噪措施的环境里,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在噪声较大的场所加设隔音房,工人巡检时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地面高噪声作业(通风机、压风机操作室)采取隔声门窗等隔声措施。

在主要溜槽底部加装聚胺脂耐磨材料减少厂房内噪音,单位主煤厂周边巨资打造防风抑尘网,有效防止煤尘二次扬尘,对住宿区灰尘降低也是一个促进。

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了我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并对预案不断进行改进。

以上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努力为我单位职工创造良好的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塑造良好的现代企业形象。

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 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

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__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__]42号)要求,我区于__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

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

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__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

我区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检查发现共有32家企业存在着违法行为,对其中12家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7家进行了罚款处罚,共处罚金19500元,现已全部结案。

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测。至本年度6月19日止,共对3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有害因素种类有: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氨、氟化氢、磷化氢、高温等。共监测有害作业点326个、合格点176个、合格率。监测后及时向厂方出了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通过监测发现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三)、__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情况

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当作工作的重点,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限期整改,愈期不改正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至__年6月19日止,共有2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数800余人。

二、 主要经验和教训

1、坚持原则,和谐执法 由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较短,法律责任较重,行政处罚起点较高,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又非常普遍,同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尚未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 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区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3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400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

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一、基本情况我镇现有企业家,涉及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中木质家具制造工人。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广泛宣传家,纺织家,危险化学品家,其家,涉及在岗职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成立了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阳任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刘军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辖区企业相应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职业健康监管责任,提高各级对开展职业-1-健康工作的认识、目的和意义,落实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部署,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xxxx年年6月,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宣传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使“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深入人心,6月13日至6月20日,该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先锋网、远程教育、宣传车、宣传栏、黑板报、横幅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职业病防治知识、青少年防溺水知识等。据统计整个宣传周期间全镇共出动宣传车辆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余份,在各主干道及相关单位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张贴发放宣传画65张。

制作了宣传栏,张贴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保护农民工健康的宣传图片,发放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的宣传资料,耐心接受群众咨询,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健康保护的相关问题,得到了现场群众的好评。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加深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意识,为职业健康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企业,交流座谈在宣传周期间,镇安全生产办联合有关部门先后5次深入辖区内10余家企业单位进行了宣传。

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共培训劳动者300余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1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加强指导根据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工作安排,我镇安办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或加工场所的特点,指导企业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管理台账。今年6月以来,我镇集中力量对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进行督促检查,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企业业主必须与生产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职业危害的职责、义务。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岗中、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四)认真检查,强化监管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副镇长刘军亲自带领检查组深入企业现场,逐一严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在职业健康隐患排查中,镇安监办人员认真负责,在每次隐患排查中,不走过场,不讲情面,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必须限期整改。对检查过的企业,都不定期回访复查,查看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使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尽快消除,使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们对全镇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开展了5次检查,出动车辆5台次,出动人员20人次,排查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36项,现场整改36条,整改率100%。

(一)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加工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虽配备了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但劳动者不习惯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

(二)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法制观念淡薄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购买、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增添措施,提高监督执法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在全镇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抓工作落实。在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为280家,辖区在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共有申报企业306家(其中非正常运营企业96家),新增申报企业89家,变更申报企业21家。

20xx年1月1日至11月29日,共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813家次,发现问题417项,责令当场整改132项,责令限期整改285项,立案处罚41宗(包括警告32宗),罚款16.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8家。无职业卫生群众投诉案件和职业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开展罗湖区职业卫生摸底调查。

我局根据《罗湖区关于20xx年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罗安监管〔20xx〕20号)的工作安排,为了更好的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情况,更好的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我局特委托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480家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本次调查其中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为280家,不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未正常营业企业数200家,本次调查的280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其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3家、危害较重企业236家,危害一般企业41家。

20xx年8月-11月,我局统一部署,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市安监局工业企业职业卫生摸底调查以及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最后登记在册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数为321家,并于11月5日前321家企业全部完成信息填报。

(二)开展20xx年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区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局、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了职业卫生隐患排查的专项行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排查整治,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确定联合行动执法对象,由前期排查摸底的重点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中选取15家,其中珠宝企业10家,印刷企业2家,电子制造1家,箱包制造2家,主要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正己烷、苯系物、粉尘、噪声、激光辐射等。三是开展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根据执法对象情况,我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15家重点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作业场所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张贴警示标识、为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容。

行动期间共出动人员58人次,重点检查了辖区15间用人单位,经查,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均能按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个别企业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安全生产制度、培训记录不健全等问题。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出具整改意见书,对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负责人发放询问通知书,责令单位及时整改,并对企业职业卫生方面的整改措施予以指导,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进行处罚。检查期间发现问题隐患34项,责令当场整改11项,责令限期整改23项,警告1家,立案3宗,罚款8万元。

1.开展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统一领导和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内容,明确分工;二是排查摸底阶段,有前期摸底调查的结果中筛选出使用有机溶剂的行业企业,再排查后确认涉及有机溶剂使用企业125家,主要行业分布于珠宝加工,印刷,电子制造,五金加工及箱包制造;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执法大队及各街道中队共检查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268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56人次,其中检查期间6家企业搬迁或倒闭。发现问题隐患217项,责令当场整改41项,责令限期改正176项,警告6家,立案11宗,罚款6万元。

2.宝石加工行业粉尘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深圳市20xx年宝石加工行业粉尘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市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地区宝石加工粉尘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查情况通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排查、再排查,已确定辖区内有6家属于宝石加工企业,且均属于东晓街道,主要从事成品宝石、玉石、钻石的后加工,不涉及前段原石切割、打磨、抛光等。我局已联合东晓办事处对6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隐患问题13项,责令限期整改6项,责令当场整改7项,警告2家,立案1宗,罚款1万元。

3.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汽车维修行业)

按照《深圳市安监局的通知》的要求,我区迅速制定专项方案,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初步排查,本次排查根据各个街道上报汽修企业113家为基数进行摸排。其中涉及尘毒企业总数70家,接触尘毒物质总人数545人;小型企业接触有毒物质企业数37家,接触尘毒物质总人数455人;微型企业接触尘毒物质企业数33家,接触尘毒物质总人数90人,根据方案部署,在20xx年底至20xx年12月进行专项治理整改阶段,20xx年1至4月进行集中执法阶段,20xx年5月汇总专项治理情况。

4. 重点行业噪声职业病危害排查治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深安监管[20xx]28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重点行业噪声职业病危害排查治理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涉及噪声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开展了排查治理工作:一是以金属制品、印刷制造、木材加工、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行业,以接触噪声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为重点人群,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涉及噪声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摸清了涉及噪声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基本情况,开展活动以来,我区共检查企业165家,其中重点行业涉及噪声职业病危害的企业4家,其中包括五金制品1家、印刷制造1家、木材加工1家、食品加工1家,总人数1603人,在岗接害人数687人,接触噪声危害人数576人,完成在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646人;二是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源头控制措施,减少噪声危害接触人数,加强减振降噪措施,减低工作场所噪声强度。

对照市文件的要求,我所对辖区用人单位进行了排查,辖区无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暂时无涉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深安监管[20xx]60号)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和开展了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全区选择5家企业进行尘毒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以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并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五家企业进行职业病隐患排查及尘毒示范企业创建达标咨询、指导服务。

20xx年10月底,尘毒危害治理创建工作完成后,我局由执法科牵头联合先关科室对尘毒示范企业进行验收,通过复评,各项指标已达到本次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考核标准。

(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1、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宣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做好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的普及宣传工作,我局制定了《罗湖区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落实.一是组织培训, 4月24日至4月28日,罗湖区安监局执法科、法制科、宣教中心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工作,期间联合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三期“罗湖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此次培训涵盖了罗湖辖区280家职业卫生间接伤害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共650人参训;二是开展宣传及现场咨询活动,我局执法科、法制科、宣教中心在莲塘工业园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主要针对工业区中的一线工人进行普法教育宣传,经过我局的宣教与现场解答,工业园区的一线工作者们反响积极,对保护自身权益与个人健康的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三是开展送宣传资料进企业活动,区安监局编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资料1万套,进企业、进社区、进工作场所,通过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通过微信平台推送15条信息,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相关短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扩大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四是开展媒体宣传活动,我局、街道安监中队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平台推送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为主题的宣传材料,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相关短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扩大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五是开展职业卫生执法警示行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后的一个星期,区安监局牵头开展具体执法活动8次,发现问题15项,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 ,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0)年》的工作要求,我局从20xx年11月21日至24日在辖区8个工业园区开展12场职业健康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紧紧围绕 "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的主题开展,通过在工业园区现场设立咨询点,发放职业卫生科普宣传资料,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有奖竞答、摆放宣传展板以及职业卫生防护专业人员现场演示如何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向广大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活动吸引了众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参与现场咨询,并通过有奖问答活动,赠送各类印制有职业病防止宣传知识的小奖品。宣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开展使用有机溶剂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专项培训

在今冬明春季节,我局高度重视有机溶剂职业病防治工作,20xx年11月29日,专门组织全区涉及有机溶剂和汽车维修企业共190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防止冬季通风不畅,导致室内聚集大量有机溶剂,引起职业中毒,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内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进行有机组分分析的检测,进一步了解我区有机溶剂使用及危害情况。

根据局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于20xx年11月17日和29日分别组织2场职业卫生监管培训,培训人员覆盖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各街道安监中队执法人员和100名安全员,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做好准备。

5.开展尘毒威海市治理示范企业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深安监管[20xx]60号)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和开展了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全区选择5家企业进行尘毒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以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并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五家企业进行职业病隐患排查及尘毒示范企业创建达标咨询、指导服务。

20xx年10月底,尘毒危害治理创建工作完成后,我局由执法科牵头联合先关科室对尘毒示范企业进行验收,通过复评,各项指标已达到本次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考核标准。

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月4日

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3月28日下午3:30由公司安全管理员许文忠及职业卫生安全员杜卫芬对全厂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职业卫生安全进行培训。

内容:

一、安全基础知识

1、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

二、安全的定于

安:无危(危险、危害)为安。

全:无损(损伤、损坏、损害、损失)为全。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尤缺则全)即安全又意味着没有危险、尽善尽美、这是与人的传统的安全观念相吻合。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缓解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三、什么是安全生产: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就是说: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四、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五、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2)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3)、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七、什么是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用。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起重作业等)

八、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3种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职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岗位)及安全教育,它是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九、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设备等。

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用或场合忽视其作用:不按规定佩戴护目镜、不戴防护手套、不穿戴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受限空间不戴呼吸器等。

8)不安全装束:操作旋转设备是带手套等。

10、员工的安全职责:

2)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11、员工的权利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十一、员工的义务

1)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的义务,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法第49条、第90条)

2)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义务(劳动法第50条)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劳动法第51条)

十二、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1)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2)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

3)防止机械性损伤;

4)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十三、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作用

1)防止异物进入眼睛;

2)防止化学性物品的伤害;

3)防止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的伤害;

4)防止微波、激光和电离辐射的伤害;

十四、安全教育的内容

进行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安全文件,规章制度,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训的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新员工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车间教育是新员工从厂部分配到车间后,由车间进行的安全教育,主要是遵守车间的劳动纪律和应该重视的安全问题,车间内危险地区,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和安全事项,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的好坏典型事例。岗位教育是新员工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之前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新员工从事岗位操作必须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的性能、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预案、事故案例教训等。

2、安全责任教育

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遵章守纪,维持工厂生产的安全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只要每位员工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遵章守纪,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3、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是无价宝,这是从无数次血的教训中得出的人生真谛。“安全生产就是效益、就是稳定、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发展”。

4、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组织新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们知道自己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章而发生事故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我们在作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总之,做好新员工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是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频率,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措施。

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篇六

又到了写年度工作总结的时候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 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我区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检查发现共有32家企业存在着违法行为,对其中12家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7家进行了罚款处罚,共处罚金19500元,现已全部结案。

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测。至本年度6月19日止,共对3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有害因素种类有: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氨、氟化氢、磷化氢、高温等。共监测有害作业点326个、合格点176个、合格率53.98%。监测后及时向厂方出了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通过监测发现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三)、xx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情况

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当作工作的重点,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限期整改,愈期不改正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至xx年6月19日止,共有2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数800余人。

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 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区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3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400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今年以来,岳池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中央编办发[2019]104号文件、《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9-2019年)》、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全国、全省、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执法年、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配齐人员,强化领导。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1名,落实了分管领导。同时,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19年初,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扩大会,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二)深化宣传,提高意识。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的同时,督促各乡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配合市局在岳池县举办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70余家职业危害较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治理。今年以来,岳池县安监局确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石材加工、水泥搅拌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年共计检查企业50余家,发展各类职业卫生问题130余条,督查1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3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严格职业危害申报。今年上半年中,督促10余家企业正在填写职业危害申报表,预计在7月将完成网上申报。

(五)严格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年工作。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岳池县安监局制定了执法年工作方案,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基础台账建设工作。2019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石材加工业所有企业纳入了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范围,要求企业在10月前必须完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并加强了对企业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七)开展职业卫生体检。要求各企业在7月30日前完成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目前,部分企业自发到岳池县疾控中心、广安阿兰医院等有资质的单位对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体检,其他企业正在积极联系开展中。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份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职业危害意识淡薄,觉得只要不死人就行了,对职业健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由于地方经济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存在降低条件招商引资的现象,部份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建设,带“病”运行。三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对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置之不理,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甚至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不彻底,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也不落实,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二是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够,虽然县安监局、各乡镇、部门加强了安全宣传,但是依然存在宣传面不够广的问题,很多小型作坊、群众都未宣传到位。三是缺乏职业健康专用检测设备,无法对企业有无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更无法有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三)职业危害防治形势严峻。历史欠账、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积极与卫生、人社、总工会等职能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防范意识,全面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技能和意识。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好《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用人单位建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组织施工的;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四)逗硬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有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完善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力度,治理职业危害。公示职业健康危害点,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要符合职业健康的基本要求,符合工业设计卫生标准,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要按照不使用有毒有害等物质,使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的原则选择生产原料。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气体、液体和辐射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要密闭化、管道化,采取工程控制、隔离等措施,坚持全面通风、局部通风,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加强个人防护等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五)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监察。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就是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将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一样严格对待,严格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和职业危害事故。重点监督各用人单位依法落实防治职业病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防治职业病各项制度、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职业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陶瓷加工等职业病高危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各相关企业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设备,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制。

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篇七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为280家,辖区在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共有申报企业306家(其中非正常运营企业96家),新增申报企业89家,变更申报企业21家。

20xx年1月1日至11月29日,共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813家次,发现问题417项,责令当场整改132项,责令限期整改285项,立案处罚41宗(包括警告32宗),罚款16.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8家。无职业卫生群众投诉案件和职业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开展罗湖区职业卫生摸底调查。

我局根据《罗湖区关于20xx年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罗安监管〔20xx〕20号)的工作安排,为了更好的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情况,更好的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我局特委托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480家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本次调查其中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为280家,不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未正常营业企业数200家,本次调查的280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其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3家、危害较重企业236家,危害一般企业41家。

20xx年8月-11月,我局统一部署,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市安监局工业企业职业卫生摸底调查以及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最后登记在册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数为321家,并于11月5日前321家企业全部完成信息填报。

(二)开展20xx年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xx年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区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局、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了职业卫生隐患排查的专项行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排查整治,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确定联合行动执法对象,由前期排查摸底的重点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中选取15家,其中珠宝企业10家,印刷企业2家,电子制造1家,箱包制造2家,主要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正己烷、苯系物、粉尘、噪声、激光辐射等。三是开展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根据执法对象情况,我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15家重点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作业场所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张贴警示标识、为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容。

行动期间共出动人员58人次,重点检查了辖区15间用人单位,经查,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均能按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个别企业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安全生产制度、培训记录不健全等问题。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出具整改意见书,对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负责人发放询问通知书,责令单位及时整改,并对企业职业卫生方面的整改措施予以指导,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进行处罚。检查期间发现问题隐患34项,责令当场整改11项,责令限期整改23项,警告1家,立案3宗,罚款8万元。

1.开展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统一领导和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内容,明确分工;二是排查摸底阶段,有前期摸底调查的结果中筛选出使用有机溶剂的行业企业,再排查后确认涉及有机溶剂使用企业125家,主要行业分布于珠宝加工,印刷,电子制造,五金加工及箱包制造;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执法大队及各街道中队共检查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268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56人次,其中检查期间6家企业搬迁或倒闭。发现问题隐患217项,责令当场整改41项,责令限期改正176项,警告6家,立案11宗,罚款6万元。

2.宝石加工行业粉尘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深圳市20xx年宝石加工行业粉尘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市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地区宝石加工粉尘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查情况通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排查、再排查,已确定辖区内有6家属于宝石加工企业,且均属于东晓街道,主要从事成品宝石、玉石、钻石的后加工,不涉及前段原石切割、打磨、抛光等。我局已联合东晓办事处对6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隐患问题13项,责令限期整改6项,责令当场整改7项,警告2家,立案1宗,罚款1万元。

3.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汽车维修行业)

按照《深圳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区迅速制定专项方案,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初步排查,本次排查根据各个街道上报汽修企业113家为基数进行摸排。其中涉及尘毒企业总数70家,接触尘毒物质总人数545人;小型企业接触有毒物质企业数37家,接触尘毒物质总人数455人;微型企业接触尘毒物质企业数33家,接触尘毒物质总人数90人,根据方案部署,在20xx年底至20xx年12月进行专项治理整改阶段,20xx年1至4月进行集中执法阶段,20xx年5月汇总专项治理情况。

4. 重点行业噪声职业病危害排查治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噪声职业病危害排查治理的通知的通知》(深安监管[20xx]28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重点行业噪声职业病危害排查治理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涉及噪声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开展了排查治理工作:一是以金属制品、印刷制造、木材加工、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行业,以接触噪声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为重点人群,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涉及噪声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摸清了涉及噪声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基本情况,开展活动以来,我区共检查企业165家,其中重点行业涉及噪声职业病危害的企业4家,其中包括五金制品1家、印刷制造1家、木材加工1家、食品加工1家,总人数1603人,在岗接害人数687人,接触噪声危害人数576人,完成在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646人;二是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源头控制措施,减少噪声危害接触人数,加强减振降噪措施,减低工作场所噪声强度。

对照市文件的要求,我所对辖区用人单位进行了排查,辖区无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暂时无涉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深安监管[20xx]60号)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和开展了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全区选择5家企业进行尘毒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以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并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五家企业进行职业病隐患排查及尘毒示范企业创建达标咨询、指导服务。

20xx年10月底,尘毒危害治理创建工作完成后,我局由执法科牵头联合先关科室对尘毒示范企业进行验收,通过复评,各项指标已达到本次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考核标准。

(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1、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宣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做好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的普及宣传工作,我局制定了《罗湖区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落实.一是组织培训, 4月24日至4月28日,罗湖区安监局执法科、法制科、宣教中心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工作,期间联合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三期“罗湖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此次培训涵盖了罗湖辖区280家职业卫生间接伤害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共650人参训;二是开展宣传及现场咨询活动,我局执法科、法制科、宣教中心在莲塘工业园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主要针对工业区中的一线工人进行普法教育宣传,经过我局的宣教与现场解答,工业园区的一线工作者们反响积极,对保护自身权益与个人健康的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三是开展送宣传资料进企业活动,区安监局编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资料1万套,进企业、进社区、进工作场所,通过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通过微信平台推送15条信息,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相关短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扩大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四是开展媒体宣传活动,我局、街道安监中队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平台推送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为主题的宣传材料,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相关短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扩大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五是开展职业卫生执法警示行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后的一个星期,区安监局牵头开展具体执法活动8次,发现问题15项,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 ,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0)年》的工作要求,我局从20xx年11月21日至24日在辖区8个工业园区开展12场职业健康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紧紧围绕 "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的主题开展,通过在工业园区现场设立咨询点,发放职业卫生科普宣传资料,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有奖竞答、摆放宣传展板以及职业卫生防护专业人员现场演示如何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向广大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活动吸引了众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参与现场咨询,并通过有奖问答活动,赠送各类印制有职业病防止宣传知识的小奖品。宣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开展使用有机溶剂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专项培训

在今冬明春季节,我局高度重视有机溶剂职业病防治工作,20xx年11月29日,专门组织全区涉及有机溶剂和汽车维修企业共190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防止冬季通风不畅,导致室内聚集大量有机溶剂,引起职业中毒,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内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进行有机组分分析的检测,进一步了解我区有机溶剂使用及危害情况。

根据局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于20xx年11月17日和29日分别组织2场职业卫生监管培训,培训人员覆盖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各街道安监中队执法人员和100名安全员,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做好准备。

5.开展尘毒威海市治理示范企业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深安监管[20xx]60号)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和开展了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全区选择5家企业进行尘毒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以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并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五家企业进行职业病隐患排查及尘毒示范企业创建达标咨询、指导服务。

20xx年10月底,尘毒危害治理创建工作完成后,我局由执法科牵头联合先关科室对尘毒示范企业进行验收,通过复评,各项指标已达到本次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考核标准。

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月4日

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篇八

克服困难,顺利完成诚信等级评估和上报工作。此次参加诚信评估企业共47家,实际审核评估45家,评估a级4家、b级32家c级9家。

此次总局评估工作,由xx市代表xx省迎接评估工作,规格高,要求严,任务重。xx区有两家企业被抽中,参加集中资料审查,分别是xx市螺旋钢管厂和xx现代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都较好的完成了审查。

四月最后一周是职业卫生宣传周,这是我国第一个职业健康宣传周,安监局组织乡办和相关企业10余家来到飞达集团和达力普,现场为200余名从业人员讲解和播放职业病警示案例和防治知识,发放宣传材料,进行职业病危害宣传。市级媒体《xx晚报》进行了报道,受到了市局领导的积极肯定。

根据xx市安监局《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复合行动方案》的通知我科室开始对辖区内147家企业申报职业危害,现已复核20家。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复核工作。

二是完成八大行业三级标准化复评工作和4家标准化“三升二”任务。

职业卫生年度工作总结篇九

(一)资源综合利用

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情况

州是全省资源大州,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历来都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工作,经多年发展,红河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项目)认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xx年年10月底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并保有资质证书的企业129户,其中:水泥企业14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88户、森工企业2户、电力企业8户、其它企业17户。通过认证的14户水泥企业主要利用矿山剥离废弃物和炼铁水渣、黄磷炉渣、锰渣、铅锌渣、磷渣等;制糖行业利用蔗渣生产中密度纤维造纸,利用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醪液制取肥料;黄磷煤炭生产中利用磷渣、煤矸石、页岩制砖;有色冶金行业利用冶炼废渣及原丢弃的低品位尾矿、废矿提炼生产锡、铅、锌,铟等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电力企业利用煤矸石、高炉煤气发电。另外还有88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大量回收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供加工厂作为原料。现有色冶炼各厂家大多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配套,废旧金属、废纸等已成为一些加工企业的重要原料来源。

xx年年1—9月,红河州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计利用资源总量吨,综合利用产品产量吨,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千元,综合利用销售总额千元。xx年年1—9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利税总额千元、获减免税千元,其中获减免增值税千元、所得税千元。

2、工业三废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

据xx年对重点企业大宗废弃物的统计,xx年我州废弃物产生量1337万吨回收再利用,销售量66万吨,企业回收自用量543万吨,堆存量289万吨。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州工业废弃物较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任重而道远,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州结合实际,以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清洁生活为切入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红河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要求,突破原有资源综合利用仅局限于废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局限,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按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转变,从末端控制向资源加工的全过程控制转变,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控制污染转变。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二)清洁生产工作

1、实施清洁生产的基本情况

至xx年年6月底,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171户,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户,按照省经委《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要求,xx年至xx年年三年中我州纳入省经委实施清洁生产任务的企业共有47户,截止今年10月,47户企业已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占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7。5%,其中:开远国资水泥厂(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红磷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元阳红泰糖业公司、红河糖业公司等4户企业已通过了审核验收;30户企业正着手组织审核验收工作;其余13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另外,按照省经委的要求,结合我州的实际,xx年年我州对县市下达了53户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至今年10月,53户企业中有47户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有10户企业已将清洁生产审核材料上报州清洁生产办审核,近期可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实地审核验收。

清洁生产在我州推行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加之目前鼓励支持此项工作的政策还有待配套、完善。为推进工作,我们首先在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进开展清洁生产,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头示范,逐步带动小型企业。例如开远国资水泥厂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06项,共投入资金万元,每年可取得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管理制度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xx年年4月26日省清洁生产办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审核验收,现正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工作。开远红磷公司也是xx年12月省环保局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xx年9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清洁生产示范优秀企业”称号,公司选定了污染较严重的硫酸厂2#、3#两套硫精矿制酸及尾回装置(5#制酸装置)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共投资50余万元,收集产生清洁生产方案28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9项,通过实施方案后,产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7万吨/年,创造568万元经济效益,已解决了尾气排放超标的问题。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现该公司又在省经委节能中心帮助下启动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使我州一大批中小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目前,全州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47户企业中就有一大批是中小企业。

2、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市、县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为使我州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扎实地推进,结合各县(市)企业的实际,州清洁生产办以红清办[xx年] 01号《关于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对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在xx年年底前完成审核验收的53户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对市、县xx年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对不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不公布或不按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并将依据省政府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规定,强制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3、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

(1)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

制度建设是规范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支持和鼓励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实施细则》,本着“提倡竞争、保证质量、公平合理、控制总量”的原则,我们制定下发了《红河州申请备案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对到我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的备案推荐条件、申报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支持、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我州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服务工作。目前,已有15家中介服务机构到我州申请批准备案,对这15户中介服务机构,州清洁生产办多次召集其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明确强调了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中介机构间出现的恶性或不正当竞争,以及只收费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2)制定激励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为了广泛、深入地推动清洁生产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到节能、降耗、减污行动中,根据《云南省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表彰的企业、单位、个人的具体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奖励方法等,建立完善了推进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已经州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3)出台《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通过审核验收能够较好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扎实地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按照《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对申请审核验收企业的条件、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小组会议等各个具体操作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统一、规范审核验收的工作标准,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标准(试行)》,对清洁生产审核包括的七个阶段35个步骤进行分解、量化,并以100分为标准分计算,每个步骤用量化分值来评分,90分以上方能验收合格。为体现公平、科学、合理,对参加审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规定人数为5—7人,这样既规范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又防止了企业、中介机构应付了事、“走过场”等行为的发生,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加快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

4、加大推行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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