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

时间:2023-08-31 07:39:21 作者:曹czj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增值税成为关注焦点。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改革和政策调整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民众的生活。这一税种的提及意味着政府对于税收领域的重视和发展方向,同时也显示出政府在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方面的决心和力度。通过增值税的优化和调整,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为全体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与幸福。

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篇一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篇二

纳税人名称:*****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号:***************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实际负责人:***

检查时限20xx年*月—20xx年**月

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本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实行简易征税企业;20xx年*月**号在**国地税的牵头下,按***[20xx]**号文的规定,进行主辅业分离成立“*******有限公司*****分公司”。

企业投资注册资本金****万元,总资产近****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拥有*****生产流水线,20xx年*月正式投产,员工***人。20xx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销售收入*****万元,缴纳增值税税金***万元,*****收入****万元,缴纳营业税税金**万元;20xx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其中:*****销售收入*****万元,缴纳增值税税金***万元,*****收入****万元,缴纳营业税税金**万元;20xx年*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其中:*****销售收入*****万元,缴纳增值税税金***万元,*****收入****万元,缴纳营业税税金**万元。

本公司按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对本公司在20xx年*月—20xx年**月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增值税税收事项进行认真详尽进行自查工作。对相关数据又进行了计算、审理基本正确,未发现其他遗漏税收的情况。经自查本公司20xx年*月—20xx年**月期间未违反增值税法规规定之情形。

本公司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的规定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依法征税和照章纳税,纳税意识强,准确计算增值税及时申报,并足额地缴纳税款,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谢谢!

*******有限公司

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2019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 2019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篇四

现在,我代表镇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政府工作回顾

20是我镇打基础、上台阶的关键一年。镇党委、政府以县委提出的“突破丁庄,带动北部乡镇”的战略部署为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以“可比的工作争第一,不可比的工作创典型”的唯旗是夺精神为工作追求和争先理念,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勇于创新,多项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开创了我镇工作的全新局面。在全县乡镇目标综合考核中,我镇荣获“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农水会战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渔业生产先进单位”等6块奖牌,综合考核成绩取得全县乡镇第二名。

一是工业在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上实现新突破。按照“突破丁庄首先突破工业”的战略思路,以打造我县的次工业中心和东北部的工业重镇为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镇”战略,工业经济总量迅速膨胀。打造工业园区,构筑发展载体。在东部,以清河办事处为核心,规划了制浆造纸、盐化工和石油化工为主的工业区,准备承接南部工业乡镇因土地、环境、资源等因素制约而相继实施的产业转移;在西部,以东青高速公路、东青公路、广青路三条省道交汇处为中心,向西延伸2公里,建设了以加工制造业和化工业为主的西工业园区。2005年,投资160万元完成了西工业园区两纵一横道路建设,实现了水、电、路、讯四配套。提高招商水平,引进大项目。按照“非大即精,效益环保并重”的招商思路,积极转变招商方式,招商项目实现由粗放型、数量型向质量型、规模型的转变。2005年,共引进外来项目16个,计划外来资金1.8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9005.9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25%。总投资3亿元的华泰二期工程和佳宸板业、凯越化工、一鸣化工等一批投资过千万的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改造升级老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县福利精制棉厂投资1500万元新建精制棉生产线一条,企业产值利润增长1倍;丁庄盐场投资100万元,扩大塑苫面积500公亩,进一步提高了原盐生产能力。2005年,全镇实现工业总产值9.9亿元,同比增长69%;工业固定资产投入1.4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82%。

二是农业在结构调整和培植龙头上实现新突破。在巩固粮棉种植面积的同时,大力发展冬枣、大蒜等特色产业,全年种植大蒜1万亩、棉花7.28万亩,冬枣新增3000亩,总面积达到1.5万亩。14个村建设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3万亩。按照“两牛一羊两禽一猪”的发展思路,落实扶持政策,加快畜牧养殖基地建设,走立体养殖、规模养殖的路子。全镇新增高标准养殖小区21处,养殖小区总数达到72处。不断加大畜禽改良和动物防疫力度,禽流感和口蹄疫免疫密度均达到了100%。全年共实现畜牧业总产值9389万元。以建设水产强镇为目标,坚持养殖捕捞并重、开发利用并举,进一步扩大了东海、西马楼及东青高速路两侧养殖基地面积,引进试养了漠斑牙鲆、湘云鲫、革胡子鲶三个新品种;全镇大马力渔船发展到7对,水产养殖面积达到4.6万亩,浅海护养面积达到5万亩。“赛夷”水产品牌顺利完成了绿色水产品注册认证及产品商标认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东青高速路整治绿化、村庄绿化等工程,绿化林带110.6公里,造林1.5万亩,完善林网1.2万亩、水系绿化7800米,植树53.7万株。龙头企业发展势头强劲。投资3000万元的东营澳牛牧业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计划投资600万元的水产品深加工项目,完成投资300万元。东营雪绒花乳业有限公司顺利通过qs质量安全认证,市场竞争实力不断壮大。银海、大地等棉花加工企业以及渤海果蔬保鲜有限公司等企业规模不断膨胀,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第三产业在构建载体和集聚群体上实现新突破。按照“多元投资、建好载体、吸引个体、积聚群体”的经营模式,努力加快市场集群建设,拉动了三产的快速发展。高水平完成了镇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东青公路两侧、三干南住宅区、三干镇区段覆盖绿化进行了详细规划设计;实施了东海路南延工程,搭起了新镇区内优外展的框架。商贸区二期工程全面竣工,120套商品房投入使用;新建高标准经营大棚3000平方米,全面启动了政府驻地首集市场,有效集聚了镇区的人流、物流。

(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创树新典型。2

005年,我们相继承办了东青高速公路丁庄段沿线绿化整治工程、支脉河防汛设施配套工程、三干节水改造二期工程、广青路路域综合整治工程等多项事关全县大局的重点工程,以及荣乌高速公路、黄大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任务。东青高速公路绿化整治工程历时一个月,整修坑塘22个,绿化林带10.8公里,造林1301.1亩,植树14.9万株,在全县树立了样板。支脉河防汛设施配套工程共投资68万元,完成土方1万余方,修建防洪建筑物7座,砌石400余方,混凝土100余方,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高、紧、严、快、实”的要求,坚持“早、快、好、省”的原则,抢时间、抓质量、促进度,高标准完成了三干节水改造二期工程、广青路路域综合整治工程的预定目标任务。三干节水改造二期工程共完成土方18万方,砌石方,历时两个月,创造了近年来全县水利建设工程施工速度最快的纪录。广青路路域综合整治丁庄段工程历时70天,整治土方53.4万方,年前已完成调引黄河水对土地进行了压碱改良。工程期间,省、市、县领导多次莅临现场观摩指导,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统筹发展取得新成绩。根据县委的决定,着眼长远发展,本着“积极稳妥,稳定有序”的原则,整合公共事业资源,清河办事处顺利划归丁庄,实现了人员、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了共同发展。坚持政策、精力、财力“三倾斜”,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创新教育管理模式,教育事业再创佳绩,中考成绩再次名列全县乡镇榜首,镇中心学校作为全省“三农”现场会观摩现场之一,受到与会领导的一致肯定。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深受群众欢迎,全县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市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效益年现场会相继在我镇召开。高度重视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发放抚恤金、自然灾害救助金、低保金等204万元。高标准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并荣获“全市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先进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部减免农业税,发放种粮直补款40.7万元;巩固完善“五通五保五救助”体系。新打吃水深井5眼,修建乡村柏油路30公里。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善生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活动,城乡生态环境大为改观,被评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年共创建县级小康文明村2个,市级小康文明村3个,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省暨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我镇全面启动。加强“平安丁庄”建设,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社会秩序持续稳定。

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篇五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牢牢抓住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重大机遇,主动对接吉泰走廊建设,大力实施“主攻项目、决战四区,差异发展、打造强县”战略,凝心聚力、攻坚破难,开拓创新、扎实苦干,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迈出了“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县”新步伐,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xx建设呈现新局面。

xx经济发展呈现出提质提速、升级赶超的良好态势。经济增长继续迈出稳健步伐,预计全县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5.2亿元,增长20.4%;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7.5亿元,增长14.2%;财政收入完成14.6亿元,增长8.9%。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幅位于全市前列,财政收入的总量稳居全市第三位。发展的质量明显提升,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79.5%,比上年提高7.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发展齐头并进,总量同步扩张、质量同步提升。

xx各项事业呈现出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喜人局面。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建设,在重点项目建设上优先安排、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10元,增长12.8%,农民人均纯收入8768元,增长13.5%;教育卫生文化事业步入大建设、大发展、大繁荣阶段,跻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美丽xx”形象进一步提升,喜获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被评为全省“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优秀县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十佳县”;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公众安全感测评进入全省前二十名、全市前三名。

xx改革创新呈现出有序推进、提能提效的蓬勃生机。持续深入地搅动思想、创新举措,推进了园区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放活了景区管理体制,强化了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建设,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四位一体”发展模式,决战“四区”的步伐更显从容。工作推进在规范中实现了更加高效,着力完善了项目管理、资金运行、单位内审等规范性制度,实施了项目资金的整合,推行了煤炭税费信息化统征工作,组建了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县级项目评审节约资金7231万元。通过完善土地出让金的奖返、“增减挂”奖励、财政投入扶持等措施,进一步激发了乡镇发展活力。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后,认真对照上级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正在广泛深入调研,组织制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具体方案,谋求改革发展新优势。

一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强攻工业,产业集聚态势凸显。加快了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工业发展实力明显增强。新培植规模以上企业19家,规模工业完成增加值43.9亿元、增长14.2%;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31亿元、增长23.1%,在全省排名前移四位;实现工业用电量4.4亿度、增长19.3%;新增税收超百万元的企业4家,有10家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建成投产。产业集聚水平明显提升。落户液压机电、绿色食品产业园的企业分别达40家、14家,江液、汇纳顺利重组,争取到南昌浦发银行授信1亿元扶持液压机电产业基地发展,荣获“全国食品工业强县”、省级绿色农副食品产业基地称号,开元xx火腿公司获全国优秀龙头食品企业;林产加工园已落户企业4家;能源化工园液化气扩容和成品油库建设顺利推进。配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投入达到3.6亿元,园区扩区调区工作进展顺利,建成4条主干道,一期7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竣工,污水处理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主体工程完工,世纪新城、污水管网、自来水厂扩建等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园区绿化提升和苗林一体化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二)注重统筹推进,城乡面貌深刻变化。加快推进了“山水xx、美丽樟乡”建设。县城建设扩容增靓。围绕“一江两岸、新老融合,南延东扩、产城对接”,建成区面积拓展了2.5平方公里、达到12平方公里,规划面积从16.9平方公里扩大到25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会展中心正式启用,高标准完成了泸水河“金腰带”、湿地公园、体育公园等工程,高起点修建了站前大道和公园路延伸工程,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县城生态绿道建设,加快推进了分文铁路桥至湛田桥城市景观道建设,完成了湛田桥至工业园区段“白改黑”工程,启动了分文铁路桥至湛田桥板块组团开发,有序推进了蒙岗岭公园、老体育场改造、管道天然气、县城防洪渠、老城区改造提升等工程。深入开展了“两创建、两巩固”活动,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通过复审再次被确认为“省级卫生县城”。在全省率先建成县级数字化城管“三全平台”,实施了农民建房履约保证金制度,启动了6个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美丽乡村展现新风貌。全面完成一期七个乡镇集镇功能提升工程,基本完成二期“六镇一场”集镇改造建设,提前启动了三期六个乡镇集镇改造建设,瓜泰线旅游通道和安茅线两条综合示范带建设品味明显提升。新建成美丽乡村示范点59个,高标准打造了横龙石溪等6个综合精品示范点,乡村环境明显改善。启动30户以上自然村村庄规划编制,美丽乡村建后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加快产业富农,农业经济增产增效。坚持以现代理念和富民情怀抓农业。传统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位于全市前列,建成2个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达6.85亿斤。农业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品的产量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农业产业化取得了新进展。重点发展了“3+2”特色产业,井冈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落实面积1.1万亩,新增花卉苗木1.13万亩、珍贵楠木9900亩、龙脑樟5000亩,烤烟种植面积达3.84万亩,强势保持全省第一,带动烟农户均增收近5万元。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顺利推进。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市级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6个。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新成效。共投入资金3.4亿元,64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53座山塘整治工程全面完工,洲湖、赤谷防洪工程顺利竣工,4个“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投入使用,建设高标准农田3.39万亩。

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篇六

1.2012年8月1日起,以下各项中适用17%增值税税率的是()。玉米浆 2.2012年,增值税扩围改革全国瞩目,增值税的优越性表现在()。

中性、公平

9.以下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是()。税控盘

11.自2012年2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应()。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12.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当期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24.以下各项中,不属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的是()。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停止其退(免)税资格。

省级以上税务机关

判断

24.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35.自2012年6月1日起,外贸企业可使用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出口退税申报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正确 36.实行退税政策的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包括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

错误

40.实行退税政策的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包括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

错误

43.对于使用ai3型金税卡的稀土企业,不管是否使用网上抄报税,都需配备报税盘。()

错误

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篇七

我公司是主营xx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x万元人民币。公司的注册地为xx,实际经营地址为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我公司从事的种植和养殖在《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特提出能够给予减免增值税。

特此申请。

xx有限公司

200x年0年0日

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篇八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下文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欢迎阅读!!

(一)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1、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017号)

2、商业企业取得捐赠和分配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对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提供有关投资,捐赠和分配货物的合同或证明材料。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

4、纳税人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抵扣规定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45号)

5、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

从20xx年1月1日起,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不再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非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20xx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并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1404号)

6、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物分栏列明的价外费用的抵扣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物分栏列明的价外费用,其税额按照所随同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可允许抵扣。

7、纳税人购置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的规定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增值税防伪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其中,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8、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0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 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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