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优秀24篇)

时间:2023-11-28 07:50:37 作者:雅蕊

优秀作文要注重细节描写和感情表达,给人以鲜明的形象和感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今天,我在家看《爱的教育》,书的序言中的这句话我特别喜欢:文学,是比飞得还高的林我,是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还亮的智慧,我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以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讲述了社会上高低职位的人,还有残疾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家庭,和人们对他们不同的态度,书中每个人都活灵活现,就象我在生活中遇到的人一样,但书中的大多数人物,都是以高尚的品德,美好的情感、善良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组成了幅幅动人的画面。

这本书没有虚伪的说教,没有豪情壮志,没有什么宣言。它是对生活进行描写,使人感到人与人这间需要互相帮助,互相信任。还把一些不文明不善良不美好的行为列出来让人们批评和厌恶,让我们认识真善美。这本书,讲得最关键的字就是一个“爱”,只有爱,才能化解一切,让人们紧紧地手拉手。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值得父母和小朋友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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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这让我懂得好奇心是孩子学习的动机。有些家长会认为自己的孩子一点都不爱学习。这只是表面的理解。事实上每个孩子都爱学习。因为心里有一个学习动机,这个动机每时每分都会工作,启动孩子学习的学习,一旦启动,想玩都不可能。

有些家长看了,会说:“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的。你是不是再编故事说神话,再骗人啊!

其实不是再骗人,每当孩子看见一些东西,产生的好奇心,一定要把它弄懂。会激励孩子认真学习!这些并不是再编故事,说神话。

希望家长们多多了解一下孩子心里有没有动机!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书有很多,我喜欢的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有趣,里面人物的智谋、勇猛、忠心让我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里最常用的智谋是火攻。有诸葛亮火烧博望、火烧新野。有周瑜火烧赤壁。有陆逊在猇亭火烧刘备连营七百里。火攻可以借助大火把大船、营寨烧毁,兵将烧亡。来达到以少胜多的战果。另一个经典的智谋是烧粮仓、断粮道。曹操与袁绍在官渡大战艰难时,曹操听许攸之谋,亲率军马夜劫乌巢,烧毁袁绍粮仓。使袁绍军心皇皇,最后大败。诸葛亮第一次伐魏时,司马懿有守有攻,攻占街亭,断了蜀军的`粮道,使蜀军败回汉中。

《三国演义》里勇猛的将军有很多。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为救阿斗,在百万曹军之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大将关羽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斩彦良诛文丑,威震华夏。虎痴将军徐褚在渭口裸衣大战马超。燕人张飞张翼德,在葭萌关与马超大战几百回合。这些将军勇猛无比,胆量过人。

《三国演义》里忠心的人物很多。将军关羽降汉不降曹,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兄。对刘备忠心耿耿。东吴老将黄盖为破曹军,献苦肉计,被打五十军棍,鲜血直流。五虎上将黄忠,七十多岁,还上阵杀敌。诸葛亮鞠躬尽瘁,忠心复汉,六次伐魏,病死五丈原,葬于定军山。

智谋胜过千军万马,勇猛如狮虎奋力杀敌,忠心为主保国安民。《三国演义》里英雄辈出,各位其主,最后晋帝统一全国。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大家后会有期,我退群了。”听到这里,你是否会以为我在群聊,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人是宋朝皇帝——赵构。你可能会问:“现代群聊怎么会和一个历史皇帝放在一起?”这就要从一本奇特的书说起。

这本书名叫《趣说中国史》,它怎样个趣说法呢?这本书将中国史上四百二十二位皇帝放在了一个群,群名叫“宇宙第一群”。

说起这本书,那叫个厉害。它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用群聊的方式表达出来,用风趣的语言将一个个枯燥无味的中国史写得幽默风趣,将古文转化为现代网络用语,让人能在哈哈大笑中增长知识。

先来说说里面的奇特的人物吧。我认为里面最可怜的要数秦二世胡亥。他呀,那真的就是活不过一集的人。在第一集开头,当秦始皇嬴政得知胡亥逼死扶苏后,三年就把秦朝霍霍完了,一气之下,将胡亥踢出了群。

还有一个史上最牛全家桶——唐朝唐中宗李显,他啊,全家老小都是皇帝:爷爷——唐大宗李世民;爸爸——唐高宗李治;妈妈——一代女皇武则天;儿子——唐少帝重茂;弟弟——唐睿宗李旦;侄子——唐玄宗李隆基。这阵容,堪称“六位皇帝丸了”。

这本书最奇特的地方就在于,它能把枯燥无味的中国历史,用如此现代化的群聊方式,以及诙谐幽默的语言表达呈现出来,让我这样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学生都能读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英语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也读了一多半,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穿裙子的小男子汉》这本书。这是英国的大卫·少年幽默小说系列中的一本。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了,心想:既然是小男子汉怎么还穿裙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着我一鼓作气,很快就读完了。

原来这本书的主人公丹尼斯是个单亲家庭的男孩,生活特别无聊,他非常渴望母爱。丹尼斯与众不同的是,他的想法五彩缤纷,充满了诗意,喜欢看女性时尚杂志。但他和其他男孩的爱好一样,非常喜欢踢足球,而且他是全校踢得最好的,从这一点我感觉到丹尼斯绝对是一个小男子汉,因为踢足球一般是男子汉喜欢的运动,而且丹尼斯踢得非常棒。

有一天,丹尼斯在一个名叫丽莎的女孩的鼓励下,竟然穿上了女孩的`长裙、涂上了口红,他在学校瞒过了所有的老师和同学,他觉得男扮女装这事很好玩很刺激。看到这里,我也觉得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非常美妙的事情,男扮女装,而老师和同学竟然认不出自己来,想想就觉得好玩极了。然而当丹尼斯经过操场时,一个足球从身边滚过,他追着把球踢给了他的朋友们,结果他摔倒了,高跟鞋飞了,假发掉到了地上。同学们知道了丹尼斯男扮女装,哈哈大笑,都对他不理解,他被校长开除了。我不禁替他感到难过,丹尼斯毕竟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心里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觉得男生的衣服那么单调,每个人都应该穿他们想穿的。同时我又觉得丹尼斯也是一个特别勇敢的孩子,因为他敢穿这裙子去学校。

周六就是丹尼斯学校的足球队和麦德林大街队的决赛时间。丹尼斯却不能参加,结果他的学校上半场以6:0输了。大家为了抗议校长对丹尼斯的处罚,逼校长改变决定,球员们竟然都穿上了裙子上场比赛,丹尼斯如愿以偿回到球队,最终这支穿着裙子比赛的足球队赢得了冠军。这一刻,我真的为丹尼斯感到由衷地高兴,我也体会到了这一群穿裙子的小男子汉之间的友谊,并为他们的友情所感动。

看完这本书,幽默的故事让我收获快乐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男孩丹尼斯有点儿孤独、寂寞,让我看到了这个男孩不一样的想法。而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心里也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有时候就是单纯的为了好玩,觉得有些规矩让人感觉无聊。就像书中的丹尼斯,他有点儿困惑,不明白为什么规定女孩才可以穿漂亮的裙子,而男孩子只能穿的单调乏味,如果男孩子也能穿各种漂亮的衣服,生活一定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是啊,正是每个人各不相同、千姿百态,整个世界才会多姿多彩。这个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优秀作文推荐: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男生日记》,《男生日记》中的主角是吴缅,他是个勇敢、聪明、机智的人,他的爸爸和妈妈离婚了,他和他妈妈生活。有一次,他和他爸爸跟着部队的军车去西藏冒险,一路上非常坎坷,吴缅的爸爸还给他妈妈买了许多东西……还有一次,吴缅和他的几个伙伴一起出去玩,在回来时下起了暴风雨,于是他们来到了一个拥挤的桥下躲雨,他们遇到了一个被称为“小神仙”的小朋友,在吴缅让“小神仙”给他们算命时就揭穿了他,“小神童”怕吴缅报警就说:“我其实不会算命,就应为我读了两年书,后来太穷,没钱读书,妈妈让舅舅教我赚钱,舅舅就让我来这骗钱。”一回到家,吴缅就去找他们班主任。班主任得知后,便买了许多学习用品,又在班级里召开了捐献活动,然后把这些东西送给了小男孩,小男孩非常高兴,向吴缅和老师鞠了个躬,就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我喜欢吴缅的勇敢、聪明、机智,这也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自古以来,望子成龙,望女成风,就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同愿望,谁都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得聪明,又有见识和能力。殊不知,孩子在家长,学校的重压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会学习,不会为人处事,不会思考问题,缺少人生智慧,这时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他就是{女孩智慧书}。

书里面有一百个女孩越看越完美的励志故事。这本书里一共有十章,第一章总标题是:女孩要勇于争坐前排。永远要坐在前排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是一种一往无前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精神。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在人生的游戏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机遇和挑战,但我们更应该把握住这些。在第一章中的十个小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故事中的格丽特是一个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她时刻牢记父亲的教导,总是抱着一往无前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克服一切困难,做好每一件事,并且事事争一流,以自己的行动不断实践父亲的永远坐前排的理念。原来,那个要强的小女孩就是成为1英国,第一位女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他被世界郑坛誉为铁娘子。这本书还有很多名人的'人的人生经历许多精彩故事。如果谁想看,就到我们班的图书角中看吧!

这本书给了我极大地启发,让我对未来有着许多的憧憬和向往。自信自强,才能永远坐在前排;放飞梦想,才能赢在起点。看准方向,坚持不懈,才能跨过人生的栏杆,扬起成功的风帆。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书的作者是柯南・道尔,书中精彩地展现出了福尔摩斯探案时的场景,歇洛克・福尔摩斯曾说过一句话“当你把不可能的因素排除之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那就是实情”。他一生经历了很多案件,因此对审查细微的事物具有特殊才能。

有一次,华生让福尔摩斯从他哥给他的表中推断出他哥哥是一个怎样的人,福尔摩斯接过表后,放在手里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然后说“这是你哥哥送你的表,他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最后因好酒而死,结论是这块表上有上千钥匙的划痕,这是由于被钥匙摩擦造成的,清醒的人插钥匙不是一插就进去吗?醉汉的表没有不留下这些痕迹的。”“经说破如见天日”华生赞叹道。

读到这儿,我们怎能不敬佩福尔摩斯呢?他说的简直头头是道,令人深信不疑。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留心周边的事物,敢于猜测,勇于探索,在解答难题时,我们应象福尔摩斯破案一样,不放弃,不言弃,相信一定能攻克难关。

小学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很喜欢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这本书里有妈妈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期望,以及我自己的努力。这本书的内容也很丰富,使人百看不厌,它的来历也十分有趣。

这本书是这样来的:一天,老师说让10位同学和他的家长去听专家讲座,报到了我。当时我十分开心,心想原来老师对我这么重视。晚上放学时,我心里免不了一阵激动,心里想要快一点见到妈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妈妈。妈妈知道后,便说会带我去的,我心里高兴极了,真想快一点到那一天。

终于到那一天了,妈妈带我去了学校,我们听专家讲了一些内容,我有很大的感触。瞧!人家讲得多好呀!散会了,妈妈给我买了《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我高兴极了!对我来说这本书是最珍贵,最好的,它是最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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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妈妈觉得莎士比亚很有名气,莎士比亚的戏剧故事很有感染力,所以就给我买了一本美绘少年版本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这本书的故事都是英国文艺时期伟大的剧作家、诗人――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品。

美绘少年版本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有被大女儿和二女儿逼疯的《李尔王》,有听了巫师的话想谋朝篡位的《麦克白》,有不畏艰险而为父亲报仇的《哈姆雷特》,有为爱情而献身的《罗密欧与茱丽叶》,有兄妹意外重逢的《第十二夜》……一个个故事都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一个个人物都刻划得惟妙惟肖,一个个结局尽管有喜有悲,却都牵动着我的心。我为李尔王报不平,为哈姆雷特的孝心所感动,为麦克白的愚蠢和贪心感到悲哀。每个故事都描写得很深刻,让我百看不厌。妈妈问我哪个故事印象最深,我觉得每个故事都一样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莎士比亚在几百年前写的故事流传到今天仍有那么大的吸引力,难怪人们都称他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书的作者是柯南·道尔,书中精彩地展现出了福尔摩斯探案时的场景,歇洛克·福尔摩斯曾说过一句话“当你把不可能的因素排除之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那就是实情”。他一生经历了很多案件,因此对审查细微的事物具有特殊才能。

有一次,华生让福尔摩斯从他哥给他的表中推断出他哥哥是一个怎样的人,福尔摩斯接过表后,放在手里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然后说“这是你哥哥送你的表,他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最后因好酒而死,结论是这块表上有上千钥匙的划痕,这是由于被钥匙摩擦造成的,清醒的人插钥匙不是一插就进去吗?醉汉的表没有不留下这些痕迹的。”“经说破如见天日”华生赞叹道。

读到这儿,我们怎能不敬佩福尔摩斯呢?他说的简直头头是道,令人深信不疑。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留心周边的事物,敢于猜测,勇于探索,在解答难题时,我们应象福尔摩斯破案一样,不放弃,不言弃,相信一定能攻克难关。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我读过许多书,有《格列佛游记》、《笑猫日记》、《昆虫记》、《青铜葵花》……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失去父母的城市女孩葵花被善良、穷苦的青铜一家收养的一系列感人故事。为了供葵花上学,青铜在大雪纷飞的冬天卖芦花鞋;为了让葵花在表演节目时能够有美丽的项链,青铜把冷冷的冰块穿起来;在蝗虫把麦子吃光后,青铜为了让生病的妹妹吃上一顿鸭肉而每天守在芦苇荡,捕捉野鸭。最令我感动的是《纸灯笼》这一章,讲的的是葵花为快要去世的奶奶挣钱,而去很远的地方打工挣钱。青铜一家不分白天黑夜,每天轮流守候在河边等候着葵花的归来,奶奶为了再看葵花一眼,一直坚持到葵花回来的那天。

看到这我泪流满面,生活在这幸福的年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以后我要做一个像青铜那样善良勇敢、像葵花那样知恩图报的人。

《青铜葵花》让我明白了那个时代的痛苦,但是痛苦并不可怕。我们要勇敢地面对痛苦,只要心中充满爱,痛苦也是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是一本非常。

励志。

的书,也非常感人。

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十九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的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是影响世界的伟大女性之一。

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看人,她的生活之所以值得一过,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温厚和友谊使然;第二天,她将通过艺术来探索人类的灵魂;第三天,她想去看看那些为生活奔波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通过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对生活多一点感恩,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烦恼!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可见书的引诱力有多么的强大。

我是一个啃书虫,这几天抱着一本《昆虫记》看个没完没了,妈妈叫我去吃饭,可是我看书看得入迷了没有注意到妈妈叫我,这本书有什么魔力这么吸引我呢?现在来了解了解这本书吧!它的书皮是绿色的,瞧!这些绿叶上有一只蝴蝶,旁边还有一只七星瓢虫呢!上面写着三个黑色大字: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布尔。要说里面的文章那个十多的数不清《忠心耿耿的老门卫》、《黎明前的强盗》、《穷凶极恶的刽子手》……看!昆虫们排着队向你走来了:火红火红的斑纹蜂,唱歌的蝈蝈,威武的螳螂……所有的昆虫都一一列举了出来。我最喜欢的还是“高明的外科医生”,先讲的是蜾蠃的外貌,之后再写”我”是怎么怎么观察一只蜾蠃把毒针扎进毛毛虫的中枢神经系统,把毛毛虫折腾晕并在它的身体里产卵的,最后蜾蠃为什么要把毛毛虫麻醉而不是致死的。每当看到:细细的腰玲珑的身材中间好像用一根细线连起来腹部分成两截下面大上面小黑色的肚皮下面系着一根红色的腰带,我的眼前就马上出现了一只蜾蠃。

怎么样还不错吧?如果你要看,那就来找我借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20xx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20xx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这本书真实地写出了小孩子的天真、活泼的想法。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孩子,他是一个敢想敢做又很调皮的'孩子,他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都记录在了这本书上。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桑桑把蚊帐当做渔网》这一章节了。

桑桑为什么要把蚊帐当做渔网呢?原来,到了秋季桑桑看别的小伙伴都下河里打鱼了,不过,人家都有渔网,自己却没有。于是,桑桑就把家里搜了个遍,仍是没有找到渔网,他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家里的蚊帐用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几下,一张新鲜的“渔网”就出炉了。接着,他就拿着自制的“渔网”高高兴兴地跑出去打鱼了。回到家后,虽然和妈妈、妹妹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当妈妈问桑桑渔网从哪里来的时,桑桑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妈妈并没有打他,而是不让他用蚊帐,结果被蚊子白白送了许多大红包。每当读到这儿,我都会捧腹大笑。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把小孩子的天真、幼稚写得栩栩如生。我们在生活中就是这样,种种趣事都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因为贪玩儿,把家里的东西弄坏……总之,这本书真实的想法深受我喜爱。

我非常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希望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也能喜欢上,并且去读一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_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有一天,妈妈带我来书店,进去一看,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我在书中看到了那一本书,他就是昆虫记,我把他拿起来看了看,跑过去让妈妈给我买,妈妈翻翻看,觉得这本书很适合小学生看,然后答应给我买,我高兴的跳起来,然后座着车会到家里。

回到家中,我兴奋的把书打开,一页,两页,三页,我像一只好几天没吃饭的老虎,我非常的快乐,因为我第一次读很厚的一本书。

妈妈把饭放到锅里就去上班了,我没有回答,我没有听见,我好像读了太入迷了,让我如醉如痴,我囫囵吞枣,有一些不求甚解的味道。中午,我的肚子已经咕噜咕噜的叫了,我觉得一点都不饿,因为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像我这样如饥似渴的男孩,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

我一边读着书,一边把字读出来,就像是在数钞票,遇到不认识的字就去查字典。我读着读着,就想是走到书中里玩耍,就像玩疯似的,每个字像是一朵花,我像是进入了花的世界。

我读的很投入,点话响了我没有听到,朋友敲门叫我下去我也没听到,我读的太入迷了,好像书把我的声音给堵上了。

我和书的故事不会画上休止号,只会让我更丰富。

我喜欢的一本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孩子,一头扎进书堆中,在书的海洋中尽情的漫游,烦恼会烟消云散,心中溢满了快乐。我有一个书架。上面放满了书。有白雪公主和故事大王,有安徒生童话。童话就是我亲密的伙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因为它如同夜空中的一颗明星,闪着熠熠光辉。书中有趣的故事情节带我走进一个充满神奇色彩的童话世界。一个个优美的童话故事,能让我们知道更丰富的知识,让人流连忘返,百看不厌。如《七只乌鸦》中的小姑娘,为了让哥哥们恢复人形,忍着痛切下自己的小指头,帮助哥哥们,让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聪明的小裁缝》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缺点,不要拿你的长处和别人的缺点做比较。这些都让我们懂得了珍贵的道理。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丑恶。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读书,真好!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如果让我来推荐一本书,我绝对会给你推荐《西游记》。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主人公有孙悟空、沙僧、猪悟能和唐僧。《西游记》一书内容写得生动、活泼、有趣,描述得惟妙惟肖,仿佛孙悟空正在你的眼前大闹天宫呢!

《西游记》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等人去西天取经,路上遇见不少妖魔鬼怪来打消它们取经的念头,可都被孙悟空化险为夷。其中讲的最生动的有:三打白骨精,打银角大王和金角大王等,好过瘾呀!

这本书好就好在它以古人说话的形式来写的,还有写出了一路取经的情形,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千难万难取得真经!

这本书难怪是四大名著之一,我看得爱不释手,看完一遍再看一遍,读得津津有味。

这就是我向你推荐的一本书,其实我也很喜欢看《西游记》,希望你能买回来细细品尝。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推荐: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也是我爱读书的原因。在我读过的`书中,我喜欢看马小跳的漫画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是《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

这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的作品之一,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马小跳,我心中的马小跳,他不必漂亮,但一定要健康;他不必聪明,但一定要幽默;他可能是淘气的、麻烦的,但他必须是诚实的、勇敢的。

《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有二十章节,每一章节都非常有趣。书中马小跳有个像迷一样的舅舅,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着有洞的空调裤,每天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蹦极游戏。平时他漫不经心,对有些事情却特别较真,有一次他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他还是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在一次去大山里徒步旅行中,马小跳亲眼看见丁克舅舅一路捡着矿泉水瓶和白色塑料袋,这让喜欢他的马小跳对他又增添了几分崇敬之情。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是因为我喜欢丁克舅舅的“新新人类”,同时也想做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我会继续读书,从书的海洋中学习更多有用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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