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实用15篇)

时间:2023-12-15 09:32:26 作者:HT书生

安全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工作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对安全工作的总结可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提升工作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法》、《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渔业,把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渔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实现渔业标准化,整体提升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区域竞争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工作目标:着力构建和完善区、镇(街道)二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区和涉渔镇(街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全覆盖。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度,进一步将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强化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加强渔业投入品监管,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生产发展,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预警,确保全区水产品产地监测合格率100%。

二、工作任务。

1、加强产地环境监管。一是抓产地监测。开展水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划分水产品产地安全区域,并在主要水产品生产区域布设定点监测点位,开展定期监测;二是抓产地监管。重点加强对重金属污染、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对于渔业生产的垃圾、污泥、水产投入品包装物废弃物污染水域的监管,防止造成水产品产地环境污染。三是抓治理修复。推进水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的治理修复工作。

2、推行水产标准化生产。一是加快水产标准应用。加快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构建地方特色优势水产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市县两级以制定大宗和特色优势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重点,将水产技术标准推广应用;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大力发展大宗特色优势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标准养殖场等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三是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快推进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等“三品一标”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登记工作,并强化证后监管。

3、加强水产投入品监管。一是依法监管。依法强化对水产投入品的监管,严格办证条件,强化证后监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水产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吊销水产养殖使用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二是加强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禁用水产药物行为。三是加强指导。督促和指导水产品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水产药品,严禁在养殖环节使用违禁品,建立健全水产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水产用药休药期的规定;四是抓好防治技术,积极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4、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强化水产品者和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水产企业、水产专业合作社和各类水产品生产主体为依托,建立水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制和承诺机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单位和养殖户,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公示制度和不合格产品退出制度;二是开展质量追溯。要求水产品生产企业和水产专业合作社开展水产品质量追溯工作,推广“五个统一”(即统一品牌和包装标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统一水产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管理);三是开展诚信建设。将生产记录档案列入水产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内容,实行“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企业,一律不得享受扶持等优惠政策。

5、强化产品监测检测。一是完善检测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区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推进质检机构资质认定和考核认可工作,开展质检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提高依法依规检测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检测制度。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严格规范监测行为,逐步扩大监测种类品种和监测参数,例行监测工作以主要生产基地为重点,确保所有“菜篮子”主产基地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对重点季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以及重大活动期间水产品开展质量年前监测抽查;三是开展“检打联动”。加强会商分析,强化“检打联动”,对监测水产药物超标的水产品,及时通报检测结果,并对产地和经营者进行追溯和依法查处。

6、建立相应监管制度。一是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加强对水业生产单位、水贸批零区场、大型超市的监管,逐步建立一企一档。实行包装水产品入区、标签标识、定期检查、索证索票等备案制度,探索对未包装的初级水产品实行入区备案、检验检测合格后上区制度;探索实行水产药物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执行水产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行水产药物生产、经营和使用溯源管理;二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区水产局及各镇(街道)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实行举报奖励。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水产部门负监管责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水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要求,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区水产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质检科),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抓、各业务职能单位按行业管理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业务单位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手抓产业发展,一手抓质量监管,层层落实责任,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持续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费投入,重点支持监管机构建设、条件建设、队伍建设、技术培训、渔业标准化、渔业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专项整治和执法办案等,特别要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和运行费用等投入,使各级监管部门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

3、加强督查。区水产局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切实抓紧实施,并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对各镇(街道)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制定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定,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追究责任。

水产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加大对白酒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劣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xx年白酒中小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市白酒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帮扶与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加工环节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白酒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全县白酒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并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非法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我县白酒生产秩序,深入推进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切实保障全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不受侵害。

三、整治范围。

辖区内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白酒生产企业以及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

(一)全面排查摸底。

对全县所有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排查,彻底摸清辖区内所有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产值、产量及瓶装酒生产情况等信息,按附件1填写《县白酒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填写《县白酒生产小作坊基本情况统计表》,并根据排查掌握的情况,建立完善管理档案。

(二)严格监督检查。

1、严厉打击以配制酒冒充酿造酒的违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白酒所使用的原辅材料进行检查,无进货记录或购进原料数量与成品实际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的企业,一律严肃追查。

2、严把白酒出厂检验关。白酒生产获证企业严格开展出厂检验并如实记录,确保不合格白酒不得出厂销售。

3、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企业要切实做好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严把原料关。自产原酒的企业,应加强原辅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和控制;外购原酒的企业,所采购原酒的塑化剂含量要低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风险评估值;严格生产过程监管。结合生产加工全过程,评估所有可能导致溶出塑化剂的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塑化剂对白酒的污染,加强成品控制。企业要确保出厂成品中塑化剂低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风险评估值。一旦发现成品中的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停产整顿,排查原因。

4、加强对白酒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核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规范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和整治,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限期整改。

5、严格酒类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加大对非法添加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白酒生产过程的监管,对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打击。

6、严格规范产品的标识标注。对不标注产品标识、未正确标注产品生产日期、产品配料标注与实际执行标准不符标识不规范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进行查处。

7、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白酒,及以“专供、特供”名义生产白酒的违法行为。对整治中发现有伪造或冒用产地、他人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以“专供、特供”名义生产等违法行为的,要严厉进行查处。

8、加强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白酒行为的监管,严格控制其质量,严厉查处向不具备生产资质和条件的单位购进原酒作为基酒的违规行为。

9、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名义上是以粮食现做现卖,实际使用酒精串香等方式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10、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监督白酒企业严格按照获证范围从事生产,对取得固态法白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从事液态法白酒生产加工的超范围生产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

11、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对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对集中的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切实防止其成为假冒伪劣白酒的生产集散地。

(三)严格抽检,防范风险。重点抽检白酒企业产品标签、酒精度、甜味剂等项目,标签重点检验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甜味剂重点检验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指标。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及时通知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并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的产品、限时进行整改。

(四)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白酒生产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签署书面文件进行授权,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者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承担白酒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全县白酒生产获证企业要在今年4月15日前建立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并将授权文件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自查自纠阶段(3月18日―4月30日)。

结合我县白酒生产实际现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对我县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产品品种明细、技术能力,产业能力,原料来源和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做到对本辖区的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情况心中有数。督促白酒生产者自查自纠。对白酒监督抽查要与省市级监督抽查目录相结合,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阶段(5月1日―7月31日)。

对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查清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制度不建立的不放过,当事人不处理的不放过),督促生产企业彻底整改。对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加大巡查频次,严格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白酒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明显遏止;处罚一批制假售假白酒生产者,取缔一批违法生产的“黑窝点”,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三)规范巩固、总结经验(8月1日-9月20日)。建立白酒生产企业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加强白酒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对白酒中小企业的诚信教育活动,指导白酒生产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白酒生产者的守法意识。汇总、归类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过去的监管措施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深入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此次整治工作列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内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应急处置、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等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监管合力,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白酒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知识,积极向公众普及识别假酒常识,不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辨假、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作用,鼓励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主动提供线索。发挥舆论监督,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对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酒类违法生产行为等内容进行宣传。

4、严格信息发布规定,及时上报整改情况。食品生产股落实责任人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处理。对查处和整改中发现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专题上报,坚决杜绝迟报、误报、瞒报等行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要分别于20xx年5月15日,6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将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统计表、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情况和工作总结电子及纸质文档上报市局。

文档为doc格式。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大诚信建设,促进渔业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按照《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市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推广、各渔业生产单位,积极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水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渔业生产秩序,加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渔用产品安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水产品“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负责的“宣传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监督落实。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20xx年市水产品“宣传月”活动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进一步广泛宣传、培训,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按照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月”主题日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安排:一是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站专家、推广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渔业标准化生产、科学养殖用药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二是组织部分渔业生产代表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公开承诺签名活动。三是组织向部分渔业生产经营者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赠送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资料。

加大“宣传月”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在各公共区域悬挂条幅、现场咨询、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共悬挂条幅两条,展示板一块,发放宣传单20xx余份。大力宣传渔业标准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双打”及农资打假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普及法律法规,传授有关常识,推介诚信产品,强化质量意识,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

坚持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为重点,加强渔政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安全产品上渔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渔船船用产品的质量监管,从严打击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渔民用上满意放心的船用品。加大生产使用环节中渔用兽药、鱼饲料的末端管控,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渔药引发的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市渔业生产和水产品安全供给提供保障。

“宣传月”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念在我们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心理已经牢牢的扎稳了根。我们决心不仅“宣传月”要做好宣传,做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做到月月都是“宣传月”,让老百姓吃到放心的水产品,为老百姓把握好“舌尖”这一关!!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尊敬的公司领导:

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安全部虽然成立只有1年,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安全部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上,围绕本部门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作为部门主管深知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在20xx年度,本部门的工作范围除了负责质量的控制及安全以外,上半年同时还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

13年即将过去,安全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圆满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程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虽然忠实的执行了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工地各异、协作部门多、人员繁杂,素质参差、工作周期长、季节变化大等原因,在落实与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减少工作不安全心理阴影,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得在来年的工作中能够出现一派,干劲十足,欣欣向荣的新气象,总结如下:

一、截止20xx年12月31日,所有在建项目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年对所有市政给水配套、中水配套、道路等共计92个项目,每个项目进行了至少2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共计4份。

三、深入施工现场对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巡回检查,排查隐患,下发“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整改。并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6月3日在检查一分公司梅江西路给水工程及二分公司淇水道给水工程时发现供货商提供的管材与公司所要求的不一致,为防止供货商以次充好,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一二分公司进行调查。

五、积极配合完成公司本年度的质量体系工作及压力管道资质升级。

六、上半年,为保证车辆的安全正常行驶安排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验车及保险理赔、货车通行证的领取发放、行车证更名。

七、由本部门组织参加的纪庄子再生水厂改扩建工程创新、创优评比,荣获了“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金奖”及“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八、完成公司宣传册的更新制定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总结13年的经验教训,坚决杜绝危险、伤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公司减少损失,增加效益。新的一年,新的开端,将昭示我们一如既往的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管理理念。拓展思想,严格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努力增强质量安全部在工作过程中的专业技能。

最后我代表安全部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文档为doc格式。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6月1日正式实施为契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县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主题,水产局做了以下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产局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到人。由局长徐赐阳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焦天赐同志任副组长,行政许可股吴远防、产业技术股汪庆佩、服务中心主任刘道福、徐维山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许可股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渔业生产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我们通过召开水产养殖大户座谈会,向养殖大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完善“三项记录”,拒绝使用禁用药品及饲料添加剂。12月4日,积极参与县政府举办的“六五”普法宣传日的活动,在凤池时代广场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在社会中造成较大影响。

三、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生产实际,制定了《通山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购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抓好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逐步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整治力度。

五、存在的问题。

1、三项记录不完整,欠规范。由于渔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养殖户分散,面广,工作量大,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专业人员缺乏,检测手段落后。我局专业技术人员不多,加之年龄偏大,知识陈旧,出现断层,加之又无检测手段,缺少必要的仪器设备,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实和完善。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区水产服务中心认真贯彻_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以及省、市、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制订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专项整治工作,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广大养殖生产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经部、省、市抽检和自检460批次,合格率达100%。现将一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等为依据,制订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结合我区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

成立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中心主任陈小桥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副主任、纪检书记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科、渔政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了《新洲区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明确规定水产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区渔政站和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在此基础上,中心与各街镇场、渔业专业合作社及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及渔业科技核心示范户签订了150份《水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覆盖。使水产品成为新洲市场上最放心食用的安全食品之一,为“平安新洲、和谐新洲”建设作出了贡献。

数达万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让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三、源头治理,加大水产投入品的日常监管。

在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针对我区水产品安全现状和特点,以全区万亩养殖水面为依托,以5个国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绿色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及1x个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单位、38个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及8家市“菜蓝子工程”精养鱼池新(改)建单位为重点,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面检查,以邾城、阳逻、仓埠、双柳、渡湖5大水产板块基地为核心,加强产地管理;。

对全区1x家苗种生产基地开展水产苗种药残专项抽查。在检查过程中,责令2家基地补办水产生产许可证,立案查处无证经营1家。在6月初接受了农业部和省、市水产部门对我区2个苗种生产基地抽检,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为使消费者吃到放心鱼,区渔政站在查处汪集、阳逻、武湖、双柳街等污染死鱼及农药毒死鱼的10余起案件中,现场监督养殖户对死鱼进行了掩埋,防止了有毒有害的鱼流入市场,避免了有可能发生的水产品安全事故。特别是7月1x日,由总工程师余幼如同志带领区渔政管理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检测是否有孔雀石碌、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等禁用鱼药残留,邀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区工商分局、区食安办、药监中心、市场中心等单位协助,依法对区内邾城、阳逻、仓埠等街的农贸市场和中百、中商大型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质量进行安全例行抽检,重点抽检了黄颡鱼、鲫鱼、花白鲢、草鱼、鳊鱼等7个品种,检测的样品达30批次,经检测产品合格率达100%,并通过新洲区电视台及时进行了报导,让广大市民放心食用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10月23日农业部对新洲区涨渡湖渔场、新洲区湖港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武汉焕彩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产出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鳊、黄颡鱼、鳜等无公害产品20个样品的违禁药物残留检测中,产品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全区实际开展460批次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禁用鱼药检出率为零,有效地保证了水产品无重大疫情、无使用禁用投入品和食用水产品中毒事件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难度大。全区有万渔民,生产经营分散,点多面广,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少数渔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有极少数养殖户对“三项记录”不够重视,安全高效、安全、低毒、经济的新型替代渔药和疫苗研发推广滞后等原因,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还不牢固;加上养殖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以及良种、疫病、检测体系的投入不足,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难度很大。

二是质量安全工作隐患较多。在生产过程中,少数渔民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较模糊,未能认真实施科学养殖、提高产品质量的方法和技术;部分养殖户盲目追求高产,提高鱼苗投放量和饲量,使水环境恶化,引发疾病增多,用药量增大;有些养殖户没有掌握科学的防病治病、合理用药知识,难以对症用药,重复用药、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严重、水污染加剧,导致水产品品质下降。一些鱼药生产厂家不标明其化学名称、主要成份、禁忌和副作用,在产品名称上标新立异,出现了一药多名和一名多药,任意夸大药物适应性和疗效,误导养殖户,使其用错药或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现象发生。

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大诚信建设,促进渔业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按照《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市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推广、各渔业生产单位,积极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水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渔业生产秩序,加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渔用产品安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2018年水产品“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负责的“宣传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监督落实。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2018年市水产品“宣传月”活动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按照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月”主题日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安排:一是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站专家、推广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渔业标准化生产、科学养殖用药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二是组织部分渔业生产代表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公开承诺签名活动。三是组织向部分渔业生产经营者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赠送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资料。

加大“宣传月”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在各公共区域悬挂条幅、现场咨询、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共悬挂条幅两条,展示板一块,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大力宣传渔业标准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双打”及农资打假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普及法律法规,传授有关常识,推介诚信产品,强化质量意识,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

坚持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为重点,加强渔政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安全产品上渔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渔船船用产品的质量监管,从严打击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渔民用上满意放心的船用品。加大生产使用环节中渔用兽药、鱼饲料的末端管控,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渔药引发的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市渔业生产和水产品安全供给提供保障。

“宣传月”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念在我们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心理已经牢牢的扎稳了根。我们决心不仅“宣传月”要做好宣传,做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做到月月都是“宣传月”,让老百姓吃到放心的水产品,为老百姓把握好“舌尖”这一关!!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半年总结

上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xx年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各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水产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基层单位人眼为成员的市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开展。

(二)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为做好20xx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我局分别制定了下发了《20xx年市渔业工作要点》、《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快检实施方案》等文件。其中《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监管重点、监管任务、重点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组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三)惯彻落实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xx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3月31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传达了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宫成全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并根据会议精神,就今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养殖生产全程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检;三是强化检打联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四是开展隐患摸排,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5月8日-10日,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规模化的水产苗种繁育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养殖大户等,严格按照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规定》要求,督促养殖单位对养殖生产投入品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全面规范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坚决打击购买使用禁用渔药的违法行,着力推进生产健康养殖行动,规范渔业养殖生产,本次共检查水产良种场2家,健康养殖示范场3家,合作社1家。

今年按计划省里制定的计划,我市共需完成10个药残快速检测、良种场抽样检测3个,省抽样检测2个。目前已经完成取样10个,正在检测中;同时配合省里完成3个样品的'取样工作。

一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场执法工作,主要是规范养殖生产及经营行为,检查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情况。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12家。

(七)抓好宣传培训工作。

不断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养殖户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养殖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提供健康安全水产品。今年春季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举办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100人。

二、存在问题。

(一)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够强。

我市属西部地区,大面积水产养殖面积较大,养殖过程中不适用药物和饲料,存在苗种投放记录不全的问题;大部分养殖户为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质量安全认识不足,普遍存在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

(二)缺少资金投入。

由于我市属于国家级扶贫开发县,农技推广资金纳入扶贫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导致渔民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的力度和规模不如以前。

(三)养殖面积减少。

受近几年干旱和主要江河流量小的影响,全市范围内很多湖泊、水库干枯,同时受池塘养殖效益低影响,大部分池塘不投放饵料,只进行粗放养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引导养殖户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并做好养殖记录,从源头上抓好健康养殖。

(二)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重点指导督促辖区内水产养殖单位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添加剂等渔用投入品,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三)坚决查处违法养殖行为。

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抽检中查出药残超标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半年总结

第十一条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五)粮食经营者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检定。

第十二条禁止销售下列粮食作为口粮:

(二)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的;。

(三)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或者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的;。

(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以及政策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口粮的。

收购和销售污染粮食定向用作非食品原料的,必须单收、单储,并在收购码单、销售凭证中明确标识用途。

第十三条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相关粮食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二)杂质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限量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

(三)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不得混存;。

(四)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

(五)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

第十五条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和品质检验,确保粮食储存安全。要对粮食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管理,防止霉变。

第十六条粮食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储粮药剂的使用和残渣处理,详细记录施药情况。施用过化学药剂且药剂残效期大于15天的粮食,出库时必须检验药剂残留量。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第十七条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一)粮食经营者在粮食销售出库时,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销售的粮食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检验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从事代收、代储业务的粮食经营者,同样承担粮食入库和出库检验把关责任。

(二)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可由粮食经营者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不能自行检验的,可委托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销售出库,应当经过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检验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申请后,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扦样、检验和出具检验报告。在常规储存条件下,粮油正常储存年限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发生霉变等情况,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设定粮食收购和出库必检项目。

第十九条粮食经营者采购粮食,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销售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并对采购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结果与销售方检验结果的误差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的,应当认可销售方的检验报告。

采购和供应政策性粮食,必须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不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不得采购和供应。

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xx年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大力支持及全体安质人员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围绕分公司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质量工作方面的安排和领导要求。

针对分公司北京两个地铁项目均处于前期交通导改、管线改移等前期工作中,在加强现场分包单位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各项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全年安全质量无事故,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到位,各项工作全面受控,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安全质量监察部年的工作情况及年的工作要点总结汇报如下:

今年是整章建制、完善管理打基础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年,尤其在六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分公司在建项目全体参建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宣誓活动,并通过悬挂标语、橱窗宣传、放映安全教育警示片等多种形式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气氛。组织召开了分公司第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时调整了安委会和稽查队成员,保证了安全质量监察机构执法工作的有效运行。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分公司安全质量奖罚实施办法》,充分利用经济手段保证职业健康安全质量工作受控。针对地铁建筑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收集整理出台了“地铁项目安质部资料台账标准清单”共18项41条,为今后安质部门工作标准化起到指导作用。同时针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中依照的法律、法规、地方标准和受控文件多,翻阅不便的特点,通过网络电子书库,整理下发了“分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办法选编”和“市安全质量相关标准、规范汇编”共收集相关标准、文件85个。根据集团公司要求,今年共制定出台了安全质量相关办法5个,使安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强化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是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和良好习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北京市消防二号行动”等活动的良好氛围,借助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活动主题,营造“人人讲安全、处处反违章”的良好学习气氛。分公司安质部针对项目施工特点,做到培训项目有计划、有审批、有内容、有记录、有考核、有评价、有奖罚,做到“7有”,累计全年共开设培训班9次,参培人员398人次。

同时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学习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并进行考核,累计考核三次145人次,通过培训考核,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了“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安全就是效益、是品牌、是企业的第一形象”等安全理念。组织开展了群众安全监督员知识竞赛、全员消防知识竞赛、安全知识竞赛,参与人数覆盖率达90%以上,并积极参与地方街道办组织的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通过积极构筑安全文化,在分公司范围内形成比、帮、赶、超,学习安全质量知识的气氛,通过培训、考核、竞赛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教育了职工养成遵章守纪、按章办事、规范作业、文明施工的好习惯。

安全质量检查制度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根据项目施工不同阶段的安全控制要点,开展定期检查、临时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及安全质量专项稽查共18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发现问题35个,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照片,问题整改闭合,记录真实准确,整改率100%,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奖罚制度。通过现场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加强了现场管理,有效的推进了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上台阶,为主体工程开工奠定良好基础。

应急救援预案是做好潜在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重要计划措施,尤其地铁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高风险性系统工程,为防止在施工中突发事故的发生,根据不同项目特点通过对危险源的辨识,有针对性的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27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年针对不同施工极端分别开展了3次消防应急演练,参加人员186人次,应急救援队伍机构设置完善,制度、办法齐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

1、由于地铁前期项目的特殊性,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人员流动性大,存在安全质量教育不能全员覆盖的问题。

2、在项目管理中存在重安全、轻质量的思想,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够,管理不严。

3、个别管理人员忽视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对安全质量考核不重视,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强。

1、加强安质队伍建设。

目前分公司安质人员年龄结构搭配合理,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工作热情高,作用发挥好,对分公司安质工作的全面受控起到重要作用。近两年充实到安质队伍的年轻同志,学历高、专业强,工作热情积极,是今后安质部门的栋梁。年地铁两个项目主体将全面展开,工期紧、任务重,安全质量工作压力大。在补充安质队伍新成员的同时,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思想,通过对优秀项目的观摩,和经验丰富的安质管理人员的交流,丰富地铁安全质量管理知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同时组织安质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教育,逐步实现专职安质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率达到85%以上,为分公司打造出一只专业型、技术型、管理型的安全质量监督队伍。

2、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新的一年将延续20xx年广动员、大培训、严考核的教育培训思路。针对主体开工后大量农民工进场,各工序全面展开的局面,要求项目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周一”安全活动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安全质量监管、监督工作。同时根据年各阶段安全质量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消防等方面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员工,“安全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安全质量理念。

3、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打造优质工程。

深刻吸取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教训,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质量与安全的关系,做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安质部配置专职质检工程师(质检员),负责本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施工生产作业班组应配备兼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控网络。

创建优质工程是提高企业信誉的重要手段,加强全员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全员创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扎实深入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活动。年创优重点项目为地铁号线标、号线标外站,创优目标确保实现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北京市长城杯,力争中铁股份公司、国家级优质工程。

4、建设具有特色的安全文化。

集团公司在十二五企业文化建设规划中将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举措。要做出分公司特色的安全文化,需要广大员工集思广议,共同深入探讨并积极开展构建活动。年要以“以人为本、遵法守规,安全作业,执行标准”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以文化促管理。

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尊敬的公司领导:

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安全部虽然成立只有1年,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安全部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上,围绕本部门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作为部门主管深知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在20xx年度,本部门的工作范围除了负责质量的控制及安全以外,上半年同时还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

xx年即将过去,安全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圆满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程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虽然忠实的执行了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工地各异、协作部门多、人员繁杂,素质参差、工作周期长、季节变化大等原因,在落实与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减少工作不安全心理阴影,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得在来年的工作中能够出现一派,干劲十足,欣欣向荣的新气象,总结如下:

一、截止20xx年12月31日,所有在建项目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年对所有市政给水配套、中水配套、道路等共计92个项目,每个项目进行了至少2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共计4份。

三、深入施工现场对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巡回检查,排查隐患,下发“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整改。并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6月3日在检查一分公司梅江西路给水工程及二分公司淇水道给水工程时发现供货商提供的管材与公司所要求的不一致,为防止供货商以次充好,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一二分公司进行调查。

五、积极配合完成公司本年度的质量体系工作及压力管道资质升级。

六、上半年,为保证车辆的安全正常行驶安排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验车及保险理赔、货车通行证的领取发放、行车证更名。

七、由本部门组织参加的纪庄子再生水厂改扩建工程创新、创优评比,荣获了“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金奖”及“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八、完成公司宣传册的更新制定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总结xx年的经验教训,坚决杜绝危险、伤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公司减少损失,增加效益。新的一年,新的开端,将昭示我们一如既往的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管理理念。拓展思想,严格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努力增强质量安全部在工作过程中的专业技能。

最后我代表安全部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在安全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强调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做了大量工作,因葛总非常重视,我们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主要是高要求严管理来进行的。安全管理在建设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中,作为一项非常关键非常重要的工作来做,可以说是各项工作之首。我们除了要求高质量、工期短、低造价的目标外,更进一步强调和重视了项目安全的重要性。

(一)签订安全协议签订安全协议,做为对发包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和经济制约的重要手段。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明确安全奖罚规定和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提取。当发生人身伤亡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引起的罚款均将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二)把好工程审查关安全资质的审查,承包方将承包工程的特殊工种进行转包,在施工中使用包工队伍和临时工的现象已日益增多,这增加了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也给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防止承包方在工程转包以及使用包工队伍和临时工时发生“以包代管”等现象,我们必须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审查。审查承包方的“一照三证”及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保证在发包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证安全施工的机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情况;审查两级机构以上承包方管理机构的安全人员配备情况,。

(三)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全培训,由于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村,人员流动频繁,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差,都是导致建筑企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因此,除了承包方加强自身的安全教育外,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施工的要求和工程的具体特点组织承包方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求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有专项的安全技术审核制度,并与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共同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全方位安全把关、统一协调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从专业技术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真正做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完全,施工作业做到班前班后检查,严格持证上岗,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工人上岗前培训。审查承包方的工程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专职安全人员的落实情况;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及“上岗证”;审查是否具有并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审查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审查现场安全工器具、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配备情况及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作业环境等情况。

(四)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力度

抓好发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就必须对发包工程实行动态管理。对施工的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的检查、督促、指导和服务,并加强安全考核。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进行处罚并提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承包方予以警告、停工整顿,直至清退,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以安全简报的形式向公司和各级领导传递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内容反映在简报上。使企业的领导者、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实际状况,从而进行必要的决策,同时对基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发出警示性信号,使其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中起到信息交流、反馈、宣传和教育的作用。

(五)控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

今后在实际安全管理过程中将进行控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只有实施了投标书中的承诺并起到了预期的效果,经项目安全工程师确认后才能支付相应的安全措施费。如此能防止承包方在转包及使用包工队伍或临时工时发生“以包代管”的现象,保证“安全措施费”真正用在安全技术措施上。安全管理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要加大安监人员巡回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以防为主”。同时要督促各承包方加强自检、互检、专检力度。

从开工以来,工程部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到目前为止,施工质量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虽然曾经出现过一些质量滑坡现象也都及时得到了解决,保持了高质量工程的总体势头,在质量管理上,着重抓了三个环节:确立质量目标;严格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程序。

1、确定质量目标。公司提出具体质量管理目标,项目部根据这个质量方针提出了具体目标。在此基础上要求项目工程师、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针对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和特点编制相应的质量管理要点、施工组织设计、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等指导现场进行施工操作。

2、严格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过程控制是对所有预控方案的执行过程,将直接影响质量目标是否能实现。在过程控制上,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管理方式来实现:首先,发挥监理在质量管理上的职能,对监理充分授权、有效监督。严格按照监理合同上明确的权力与义务,监督基层监理人员是否按照监理大纲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管理。其次,严把原材料质量关。项目部要求监理对进场材料质量、数量、规格按规定验收,并随机抽样送检,以检查到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对确定的不合格材料,采取封存,限定时间在监理人员监督下清理出场。再次,依合同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单位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单位是质量的主要责任方,他们的工作直接决定产品的质量,事实上,各个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操作技能基本上是比较接近的,而产品的质量差异,主要是管理水平的差异。所以在对于施工单位的管理上,主要抓其质保体系建设,发挥质保体系在质量管理上的作用。而后在日常的质量管理中重点工作是质量巡查、质量跟踪,并结合施工的阶段,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质量管理活动,有效利用工程例会制度,讲问题、提问题、解决问题。

3、严格验收程序。我们始终围绕“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核心开展工作,着重抓二个层面的验收:

第一层是施工单位质保体系的自查、自检、自验三级验收制度。在这个层面上,主要是依靠抓施工单位的管理去实现,强化工序报验制度与手续,对一次报验不通过的产品、工序重新进入验收程序。

第二层是监理与项目部的验收。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系统采取了相应的验收方式方法,在基础施工阶段,进行的主要是工序验收,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过程要求进行过程监控严格验收,做到对质量形成过程了然于胸。

按照合同工期,人民公园项目工程应在20xx年6月1月竣工,政务中心20xx年3月15日竣工。对照该合同工期实际截止到这周,人民公园两项目进度正常,政务中心比原预定工期平均延误月半月左右.按照市政府要求的20xx年元月31日竣工的目标,各项目均严重滞后.

按照市政府要求的20xx年元月31日竣工的目标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在以下三个方面:

1.我们事先对该工程的难度估计不足,合同工期过于紧张。本工程定额工期应该在260天,但我们把工期压缩到了106天,这个工期只有在理想化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按计划完成,但该工程由于难度较大,任何一个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出现都有可能造成工期的延误并有可能产生连锁反应。

2、我们事先对施工单位的实际实力(包括资金实力和管理实力)估计不足。施工单位都属于承包责任制,施工单位收取承包人的管理费用,工程的资金投入和管理人员的配置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单位不给承包人任何资金支持和人员支持,同时也缺乏必要的管理方面的支持,存在以包代管现象。

制约工期的一方面原因在于施工单位的资金和管理方面。另一方面主要方面是工程款支付不能及时到位,造成施工单位资金链断裂,资金实力严重的不足导致材料、设备经常供应不上,工地经常出现停工待料现象,停工待料又经常造成施工人员的流失,劳动力的严重缺乏造成了工程进度严重拖延。在管理方面,一方面管理人员责任心和素质达不到应有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劳务层分包层次过多,工班分组过细,无法形成流水作业,导致项目经理在人员调配上存在困难,同时由于劳务层层分包,管理层次过多,上层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的管理意图无法在班组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现在的民工也是非常地不好管理,经常因为一些小问题和管理人员对着干。这是导致工期拖延的最主要原因。

3、我们自身管理上的问题:施工合同迟迟不能签订,各部门之间及与集团公司交流沟通上程序繁杂,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工程部尤其是部门经理对于施工单位工期的延误,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但是因种种制约力度不够,对于一些问题的处理尤其是施工单位人员的严重缺乏和材料的不及时供应缺乏足够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应变措施,这也是导致工期拖延的一方面因素。这些需要我们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工程管理知识,掌握更多好的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方能不辜负领导的重托,为发展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针对以上问题的出现,我们工程部全体人员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资金上和其他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后近一阶段的施工过程中,不仅遏制住了工期进一步拖延的势头,而且延误的工期也在一步步减少。

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__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二)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

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

年初,制订了《20__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__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溯源管理。

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

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

三是开展“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__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

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六)加强安全舆情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二、20__年工作思路。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在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年审、安全培训和预防台风等方面开展工作。其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一定起色,但也存在需要重视的问题。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一、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督查。

针对本季度酷暑高温、生产繁忙的现实,公司加强日常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各分厂相应出台管理措施;我司还迎接上级管理部门在高温季节对生产一线的慰问。生产现场因产品的生产工艺需要,形成了由生产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物料、工位器具、动力以及劳动者等要素形成的立体的、空间交叉的动态系统。这一系统的有序运行,能为产品的产出提供保证。一旦系统的某一要素出现问题,将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安全巡查中曾发现一条拖在地面上的临时线因附近的水泵漏水而被泡在水里,这一典型的安全隐患被及时发现并责令立即整改。这一隐患可导致一个完全可能发生的事实:一旦临时线漏电、水泵漏水与人员接触同时发生,事故将随时发生。因此,生产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必须坚持多层次、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管。

二、进行特种设备的年审工作。

今年于第三季度应按规定实行年审的特种设备有桥式起重机30台,叉车5台,为了配合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工作,不给车间生产造成过多的影响,其中要求在一天内检测完毕的有桥式起重机28台,叉车5台。考虑到其中有的桥式起重机因生产设备和工艺布局的调整,被移装其他车间,影响检测效率,生产部事先将每一台桥式起重机的规格型号、编号、吨位、原安装地等信息交给生产单位,以便生产单位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年审工作实施当天,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工作人员分成几个小组到现场同时进行检测,由于准备工作比较充分,我司与特检所配合默契,结果是按计划和进度完成了任务。这次年审发现的典型问题如下: 桥式起重机:手控器吊绳缺失、大车限位器不灵、吨位标识缺失、钢丝绳缩径或断丝等。 叉车:车胎割裂、灯具不全等。

以上问题已由使用单位按进度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按要求书面反馈到市特检所。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等工作。

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白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和谐的社会环境,按时向集团上报安全生产白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报告,上报关于“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数据信息统计”三项材料,进行国庆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本季度对各类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7人次,其中“三级教育”29人次,“应急预案”电化教育35人次,应集团安排,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预警信息平台技术与事故应急处理”培训3人次。在《内部简讯》刊出安全生产管理文稿8篇,在内部网络上传安全生产相关文件3篇。其中,于八月份刊出关于“工伤频发的预警”文章,提醒广大职工在工伤高发期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劳动安全。此外,为各单位的新增设备配置了《安全操作规程》图框20件。

四、做好防台预警工作。

我司针对本季度关于各来袭台风的预报,修复门窗、加固屋顶、清理沟渠、查修电路、备好防汛物资,做好防风、防涝等工作,并由生产部牵头,巡查、监督各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几次台风和暴雨虽然有惊无险,但防备工作却是万万不可松懈的。

五、关于“平安企业”创建工作。

参照地方政府关于“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要求,宣传“营造安全环境、创建平安企业”的思想,整合本单位工会、安全生产、治安保卫、人力资源等综合管理力量,结合地方政府综合治理机构和行业管理机构作用,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企业环境和社会氛围。

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及时上报,整个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得比较到位。但是有些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一是八月份的工伤发生次数达到了历史最高频数,虽然都是轻伤,但集中表现了工位器具管理缺陷、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等问题,应进一步加强三级安全教育。二是生产任务相对饱满时,有的生产现场拥挤、杂乱,工件占道现象突出,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半年总结

第十一条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五)粮食经营者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检定。

第十二条禁止销售下列粮食作为口粮:

(二)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的;。

(三)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或者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的;。

(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以及政策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口粮的。

收购和销售污染粮食定向用作非食品原料的,必须单收、单储,并在收购码单、销售凭证中明确标识用途。

第十三条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相关粮食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二)杂质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限量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

(三)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不得混存;。

(四)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

(五)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

第十五条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和品质检验,确保粮食储存安全。要对粮食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管理,防止霉变。

第十六条粮食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储粮药剂的使用和残渣处理,详细记录施药情况。施用过化学药剂且药剂残效期大于15天的粮食,出库时必须检验药剂残留量。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第十七条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一)粮食经营者在粮食销售出库时,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销售的粮食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检验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从事代收、代储业务的粮食经营者,同样承担粮食入库和出库检验把关责任。

(二)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可由粮食经营者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不能自行检验的,可委托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销售出库,应当经过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检验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申请后,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扦样、检验和出具检验报告。在常规储存条件下,粮油正常储存年限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发生霉变等情况,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设定粮食收购和出库必检项目。

第十九条粮食经营者采购粮食,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销售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并对采购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结果与销售方检验结果的误差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的,应当认可销售方的检验报告。

采购和供应政策性粮食,必须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不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不得采购和供应。

第二十条批发市场竞价销售粮食,销售方必须提供标的粮食检验报告。

第二十一条运输粮食严防发生污染、潮湿、霉变发热等质量安全事故;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不得用于运输和储存食用植物油。

第二十二条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不得有影响粮食质量安全的其他行为。

销售粮食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销售中的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有关规定,注明生产日期、保存条件和保质期。

第二十三条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粮食经营者经营粮食,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如实记录以下信息:粮食品种、供货方、粮食产地、收获年度、收购或入库时间、货位及数量、质量等级、品质情况、施药情况、销售去向及出库时间,其他有关信息。

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以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二十四条实行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库存粮食识别代码为载体,建立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到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粮食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数据库和质量安全分析模型,实现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预报等。

第二十五条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粮食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粮食有害成分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售粮食,并记录备查;同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未按规定召回、停止经营的,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