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4篇)

时间:2023-12-12 03:52:10 作者:紫薇儿

工作方案的编制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选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引导和倡议广大师生及家长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广大学生节俭、文明用餐,有效解决学校食品浪费问题,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使学校成为全社会节约粮食的榜样,共同推进全社会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节俭意识。

1.开展中华美德、优良传统等宣传教育。广泛传播爱惜粮食、健康生活、文明用餐等观念。牢固树立“粮食是一种紧缺资源”的节粮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2.大力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将节约粮食教育纳入课堂教学。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班级黑板报、演讲比赛等形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张贴《阜南特教共同体“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议书》、宣传标语、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师生适量点餐,节约粮食。

3.组织学生开展与学龄段相适应的勤俭节约体验活动。引导学生参与劳动,切身体验“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艰辛,从而体会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自觉树立节约意识。

4.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家校共育机制,养成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利用家长会、班级家长微信群、qq群、小手牵大手共同参与各种主题活动,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家风和校风,共同教育学生在家庭、社会、学校养成节约习惯,不浪费“一粒米、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

(二)规范学校食堂日常经营管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1.学校食堂必须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学生提供服务。

2.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学校食堂食材及原料严格落实县大宗食品招标采购要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出库查验制度,保证优质食品原料进入食堂,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原料的浪费。

3.调整分餐方式。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调整食品份量,提供小份食品,条件具备的应实行可以菜品自选,米饭小勺少吃多添。各学校可采取“饭菜自取,吃完可添,严禁倒饭”的方式,让学生尽可能吃多少要多少,积极开展“光盘行动”,杜绝粮食浪费。

(三)建立健全学生食堂节约用餐制度,督促学生主动节约,反对浪费。

1.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餐饮质量;增加菜品品种,提升服务水平,询问并关心不同学生的饮食习惯,减少因饭菜质量问题而导致食物浪费。

2.建立定期调研制度。定期到学生中调研,了解学生不同季节喜好的菜品,及时更换、调整、优化菜谱,分荤素进行排序,优先进入菜单。根据学生的营养和口味需要,每餐尽量提供多种菜品,供学生选择。

3.建立“校长、教师、家长”陪餐制度。每餐均有校长、教师与学生共同用餐,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家长陪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学生吃上“安全餐”、“营养餐”。

4.将“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表现纳入师德评价体系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建立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的监督员志愿者队伍,实行每餐值日制度,在食堂餐桌或者泔水桶边巡查监督、劝诫教育,强化对食品浪费现象的监管。探索设立学校食堂“节俭榜”名单,评选“节约之星”,激励师生积极参与学校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工作机制,推动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2.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专项整治。我校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节约粮食制度,促进学校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3.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不同群体中广泛发动,采取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勤俭节约良好美德的形成。

4.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跟踪问效。我校组织督查专班,对校体部及分校食堂进行督查巡查。督查专班将以本方案的整治措施为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学校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食堂浪费现象较严重的单位,将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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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xx〕40号)和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教后勤〔20xx〕3号)要求,结合全市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中小学校食堂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定点采购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师生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食堂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中小学校无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一)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食材采购按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相关要求执行。一是局属学校及其他采取托管方式经营的学校要将食堂托管企业提交的食材招标方案纳入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招标条件做到“六个确保”,规范招标程序和货款支付;二是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及其他自办食堂的学校,结合各地实际,以县市区或片区或学校为单位,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做到票证齐全,建立实物台账,做好出入登记;三是实施“新型微厨”供餐模式的学校按照《宜昌市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微厨”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文件要求,实行“分类组织招标配送,三方签订供应合同,分校建立食材台账,校方随机抽检验收”的食材采购管理办法。

(二)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公办学校教职工餐费应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规定列支,教职工餐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所有学校食堂应按照同质同价原则为在校师生供餐,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必须自行支付餐费。

(三)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学校食堂接待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后勤〔20xx〕1号)要求执行。一是非因公行为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二是因教育教学业务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确需由学校食堂安排工作简餐的,应建立专门的食堂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安排接待;三是公务接待的餐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烟酒或饮料,不得使用名贵食材或高端菜品,不得超规格、超人数陪同用餐;四是由学校按照“三公”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食堂(或托管经营企业)进行财务结算,不得采取抵扣、转嫁等方式免结费用。

(四)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全市所有学校应参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学校食堂对公银行账户,填写财务“五表一册”,建立会计账簿;二是配齐食堂专(兼)职财务人员,承担本校食堂财务日常监管、学期核算、年度并账工作;三是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成立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包含学校、纪检部门、师生代表等各方人员的专门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财务核算。严禁以中高考质量奖、获得上级表彰、加班等各种名目从食堂账目中列支奖金、福利、津贴等行为。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一是局属学校在学生转学外地或毕业后,通过宜昌市校园生活服务平台,系统自动将学生市民卡上剩余资金转账到家长银行卡上;二是其他自办或托管食堂,学期末财务核算后,结余资金退还给学生或是用于学生免费就餐;三是采取“包餐制”收费的学校(包括集中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必须记载学生就餐次数,多余的餐费退还学生。

(六)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一是杜绝跨学期收费行为和与其他事项捆绑收费行为,学校应尽可能采取便捷安全的网络技术实现家长自主充值、无现金消费的模式。乡镇及以上的学校到本学期结束前要消除现金消费模式,暂时无法实现刷卡(非现金)消费的农村学校要规范现金消费管理。二是组建由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食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公开商议餐标并公示供餐价格,且每学期内保持稳定,不得涨价。

(七)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学校不得以开展文化课补习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不得将学生就餐人数与教师考核挂钩。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家长及学生就餐意愿,遵循家长知情、学生自愿原则。

(八)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和书记共为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安全管控;落实中层以上值周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每学期校领导要至少暗访一次食材供应商,每月要实地检查食堂服务场所;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要随机抽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九)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1号)要求逐一落实。乡镇学校以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民办学校以规范后勤领域收费为重点,中职学校以规范后勤管理为重点,幼儿园以加强幼儿营养健康指导为重点,各地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四小”(小饭桌、小卖部、小摊贩、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十)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应不断提升食材质量和烹饪技能,生鲜食材占比不低于65%,按照国家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中国”要求,优化带量营养食谱,均衡配置蛋奶果蔬,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生长需求,加大新鲜牛奶(每周至少两次随中餐配套)和生鲜牛肉的周供应量(每周至少一次随中餐配套),提升供餐品质。二是学校食堂经营应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合理确定餐饮价格,保障供餐质优价廉。三是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改善餐饮质量。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成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覃照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朱昌林担任,组员由计财科、综治科、体卫艺劳科、督导办、人事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后勤办负责同志组成。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主城区学校要确保开学初完成营养午餐工程全覆盖任务。

(二)学校自查阶段(9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10条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治台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县市核查阶段(10月31日前)。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卫健等职能部门,深入一线,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学校自查台账逐个核查落实。必要时应主动对接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配合做好教育整顿及问题查处。

(四)市级督导阶段(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建专班,在前期基层学校自查和县市区核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汇总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在自查。

自纠的基础上建立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纪委和省教育厅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周密方案,逐项主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后勤育人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落实信息报送。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整治台账、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xxx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方案如下:

通过此次活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促进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师生、家长、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校园氛围。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平衡膳食教育等。

(一)开展“5·20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5月)。

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学校以此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均衡膳食合理营养知识,提倡安全营养饮食、远离垃圾食品、培养健康饮食行为。通过专题板报、墙报、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及不同途径进行广泛地宣传,确保宣传效果。

(二)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6月)。

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健康教育课堂,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利用橱窗、黑板报等平台宣传新条例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随着夏季的来临,即将进入了食源性疾患的高发期,利用食品安全进校园的活动,对师生及学校的炊管人员分别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掌握相关知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一)纳入健康教育宣传计划。

结合健康教育宣传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注重宣传实效。

加强对师生及家长的宣传,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进行总结。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本次活动情况整理入档。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全会和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根据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六个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今年继续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配套制度规定,继续以“弘扬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以倡俭治奢、控减公务支出为主要目标,建立健全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信息沟通、跟踪督查、执纪问责机制,确保20xx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

1、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和开支标准,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假借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吃喝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区教育系统内上级到下级单位、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同级之间、单位之间进行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宴请,路远可安排工作餐。

2、大力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借出差、开会、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和先行审核制度,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3、严肃治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在编制和标准范围内购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格按规定年限更新公务用车,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内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张贴专用标识,凭驾驶证和准驾证驾驶公务用车。严格实行节假日和非工作期间回单位停放制度,严禁公务用车非因工作需要停放在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居民小区等地点。

4、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对全区教育系统召开的会议实行计划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在会议期间安排宴请、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娱乐、健身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格会议质量评估考核,对召开的会议实行满意度测评,对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

5、从严控制办公用房建设。继续停止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对系统内干部超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的,认真组织清理,督促整改纠正。

6、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财务管理。学校要始终坚持勤俭办学原则,以加强财务管理为抓手治理奢侈浪费现象,重点要加强学生食堂和幼儿园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幼儿园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各类支出报销手续。严禁从学生食堂列支招待费、奖金福利等,严禁通过虚填菜单或虚开发票等方法变相处理相关违规费用,严禁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现象,按学期向局财审科和监察室上报食堂及幼儿园收支情况。

7、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资源利用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不得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耗材。

1、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是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本校、本园控减公务支出负责,招生办、教研室、勤俭办对本科室控减公务支出负责。各学校、各科室要切实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对照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目标要求,对本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列出清单,真正把节约漏洞和不廉洁隐患找出来,将问题原因查准查透,将措施责任定实定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完善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各学校、各科室要从制度层面上,在“三公”消费和会议活动等具体事项上,通过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将厉行节约的有效做法和反对浪费的具体措施固定下来,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密。要强化信息公开,预算和决算情况全部对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支付的“三公”经费要公开“晾晒”,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所有收入要全部纳入预算,防止超预算支出。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要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从源头上制止铺张浪费行为。深入治理“小金库”,坚决堵住侵占滥用公共资金的漏洞。

3、严格督查、严肃执纪问责。教育局监察室将会同教育局财审科、结算中心组成工作组,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个别谈话、暗访等方式,深入各学校、各科室做好督导检查工作,上半年,重点检查“三公”、会议等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下半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年底前,对各单位控减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跟不上、问题严重的单位将进行重点剖析,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违反厉行节约规定的人和事,及时组织调查,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铺张浪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各学校、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招生办、教研室、勤俭办要按时将20xx年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摸底统计表、效果统计表和区公办学校食堂及幼儿园收支统计表按照时间节点上报。

学校食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即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的监管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餐饮安全,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在所有中小学学生食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此次整治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工作方针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20xx年至20xx年上学期期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和《邵东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邵教发〔20xx〕21号)进行整治;20xx年9月以后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力争通过一年半时间的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失职失责行为,着力解决小食堂中的“大名堂”,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堂经营管理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学生伙食价实相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将学生食堂经营中的腐败问题彻底整治到位,形成学校在学生食堂经营过程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根据省、市、县专项整治办的具体要求,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整治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1、违规将学生食堂的经营权整体承包给社会餐饮企业或个人;或者违规将学生食堂的经营权肢解拆分,以饮食店、小吃部等名义变相承包给社会餐饮企业或者个人;或者违规以所谓的“劳务托管”方式,将食堂利润与劳务挂钩的手段,采用“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的办法变相承包给社会餐饮企业或个人。

2、强制学生在学生食堂搭餐或通过学生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或者以学校食堂条件有限为由采取限制就餐人数的方式阻挠学生在食堂就餐,动员、引导学生到指定的社会餐饮企业或饭店、饮食店就餐,接受其利益输送,从中谋取利益。

3、设立“小金库”、“帐外帐”,直接或者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在食堂帐中列支学校的公共支出、招待费、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范畴的费用。

4、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以次充好,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纳入学校大宗食材集中配送的学校违反配送合同,擅自在配送公司以外采购食材。

5、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私分、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者食堂经费。

6、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

7、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者以权谋私。

8、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

9、食堂财务核算没有实行“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10、学生食堂每餐没有实行带量食谱公示。

1、公办学校的学生食堂只能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由社会餐饮企业托管或者承包。不得以办校园饮食店、小炒部、第二食堂等形式搞变相承包。

2、学生在校就餐遵从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也不能阻挠学生自愿在食堂就餐。学生自愿就餐采取学生或家长在自愿就餐登记表上签字认可的形式。学生食堂收费严格按照县发改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严禁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不得以学生食堂条件有限为理由,采用限制就餐人数的方式阻挠学生自愿在学生食堂就餐,动员、引导学生到社会餐饮企业或饭店、饮食店就餐,从中谋取利益。

3、向学生收取的伙食费、教职员工及其他人(含教育局及其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学校检查指导工作用餐的人员)交纳的伙食费收入、食堂资金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食堂废品变卖等收入全部纳入食堂收入,不得将上述收入采取隐瞒、转移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帐外帐”。学生食堂的建筑物维修、室内外的装修、大型设备设施的购置和维修、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均由学校公共财政资金支出,不得列入学生食堂支出范畴。

4、学生食堂严禁使用“地沟油”、转基因油。采购的所有食材必须能经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凡实行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配送的学校,不得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在配送公司以外采购食材。

5、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支出必须价实相符,不得采取高开食材单价、少开食材数量、空开食材发票等形式虚开食材发票入账。严禁学校要求配送公司为学生食堂虚开食材发票,套取学生伙食费。食堂费用支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采取虚开劳务工资、虚开人工工资、虚开食堂费用支出等形式从学生食堂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帐外帐”。

6、学生食堂经营坚持公益性原则,严格遵守“非盈利、零利润”规定。学生食堂的房屋、设备在财务核算中不得折旧,不得以开办学生食堂增加了教职员工工作量为理由在食堂帐中发放管理费、加班费及超工作量补助,也不得虚开劳务发票、费用发票等方式变相发放上述费用,从而增加食堂成本,损害学生利益。学生食堂的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5%,临时工人的工资和社会保障费、食堂的水电费、燃料费、卫生用品、工人的劳保用品等费用支出原则上不得高于伙食费标准的25%。

7、学校领导、食堂管理工作人员在食材采购环节中,不得利用职权采取为食材供应商谋取利益的手段达到为自己谋私利的目的',不得接受供应商的利益输送,更不准以“索、拿、卡、要”的方式强迫供应商向自己提供利益输送。

8、学生食堂的食材采购,必须索“证”、索“票”,“票”货同行,在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的风险。

9、实行预收伙食费的学校,按照实际开餐天(餐)数计算,多余的伙食费必须按照实际开餐数和伙食费标准在学期末足额退还给学生。

10、学生每餐的食谱必须提前一周公示,在上周末公布下周每天的食谱。公示的食谱内容包括:主要食材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带量食谱公示表”的格式执行。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全面自查(20xx年8月-20xx年10月)。各学校组织精干力量,对该校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自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并填报相应的表格,于10月22日前上报中心学校。

2、全面整治(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学校对照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整治内容和整治要求,全面自查20xx年下学期以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中心学校采取经常暗访和重点检查的方式,督查学生食堂的经营管理状况;各学校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督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立案查处。

3、总结评估(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各学校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相关管理,健全相关制度。中心学校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学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规范完善学生食堂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监督执纪问责措施,以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巩固深化(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各学校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管理经营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整治行动有高度、有力度、有深度,宋家塘中心学校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唐作禹

副组长:曾连康李庆洋王艳华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由王艳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心学校成员按联点学校包干负责。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要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中心学校。

(二)强化工作措施

1.落实整改责任。各学校校长是开展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自上而下落实专项整治的任务与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严明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凡整治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3.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各种违规行为。中心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做出严肃处理。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媒体监督的作用,形成对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4.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长效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做出科学评判。

1、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2、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学校校长及分管后勤工作领导(后勤副校长和总务主任及食堂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全面整治中仍不收手,全面整治后仍然存在学生食堂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按照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原则,对全市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20xx年3月9日至3月30日。

(一)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否具有许可证。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环境卫生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

(五)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新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六)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七)是否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和原料违规现象。

(八)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九)加工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要求。

(十)对集体用餐饮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城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统一行动,是落实省、市局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具体举措,统一指挥和行动,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密切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大米、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二是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4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局餐饮服务监督科。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xx〕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据武汉市教育局官网消息,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2号)要求,决定开展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教职工包括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堂就餐应当据实交纳伙食费,不得以其它方式抵冲,其交纳标准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并做到与学生同质同价。学校教职工及到校检查人员陪餐必须按规定支付餐费,不得从学生餐费中开支。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应定期将财务收支及成本核算情况在校内公示,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委员会应当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校内公示。食堂不得将师生缴纳的伙食费等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者私设“小金库”。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财务支出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不得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不得将与食堂无关的任何费用在食堂中开支。学校公务活动接待用餐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费用不得列入学生用餐成本。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规范要求:采取自营方式供餐的全市公办学校,应在20xx年底前,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采取托管方式供餐的公办学校,应将托管企业的大宗食品招投标方案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并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招标结果监督执行。提倡民办学校实行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不得在招标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不得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暗箱操作。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自营食堂实行保本零利润,委托经营的食堂年利润率不得超过5%。学校应按月进行食堂收支核算,做到收支基本平衡。食堂收支盈余部分及预收伙食费结余部分每学期末结算后必须据实清退给学生。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结合我市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以其中的企业托管学校食堂和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专项审计的学校食堂为重点。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应成立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以相关财务人员为主,体卫艺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学校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长效机制等。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市勤工俭学管理处。

(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学校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相关要求规范食堂账户管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等。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结合本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各区应于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问题和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整治对象全部覆盖,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审计、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对象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xx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同时,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见底清零”。

4.组织“回头看”。以自查自纠是否扎实、督导检查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显现等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并在年底前对所辖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落实质量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并准确运用综合研判结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要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领导、指导,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压紧、压实学校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

(四)强化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教育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6月起,各区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归集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教体局文件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净化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体局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明令禁止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行为,坚决实行主体责任追究制,坚决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体育发展环境。

(一)重拳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严格落实《xx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托管)的紧急通知》,重申“十个严禁”。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有偿补课。

1、组织、要求、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重点强调退休教职工严禁在任何学校校园内举办培训班、特长班、托管班等。

(二)规范后勤食堂管理。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食堂账目务必纳入学校财务统一专帐管理。食堂饭菜明码标价,等值优质。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不得将固定资产购置计入学生食堂成本,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严禁以虚开购货、伪造入库、提货等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严禁在食堂账内报销前勤开支。要健全内控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家长委员会全程参与、学生自愿选择和非营利原则,今后凡是收费都要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都要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普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在为学生服务和代收费的过程中从中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

1、严禁代办商业保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6号)文件精神,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立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2、规范校服征订工作。校服征订本着自愿的原则服务好学生,征订工作让家长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全权管理,全部负责。

3、规范研学旅行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研学旅行活动费用支出仅限于门票、交通费(含保险费)和生活费。要事前准备充分,筹备周密,让家长充分了解相关事宜,让家长知道研学旅行并不是单纯的旅游,是专题性学习,是课堂知识的延伸,学校要把意义宣传传达到位。各项活动安排有序,制订好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安全预案,按程序签批。

(四)规范教材教辅征订。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xx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x教幼高办函〔20××〕11号)要求,教辅材料只能在省定教育教学用书公告推荐的目录中选用。严禁扩大征订教辅材料的学科范围,执行“一科一辅”原则,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按照规定发行途径为学生统一代购。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指定或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等。严禁使用盗版资料;严禁经销商在校园内打着捐赠图书的旗号,大肆推销书籍;严禁以发放作业本名义收取费用。

(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4号),开展廉洁从教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谢师宴、庆功宴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作风问题抓早抓小。

(六)规范招生政策。严格执行《xx市xx区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严禁以推荐学生上学名义收取“推荐费”“介绍费”,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规范学校课后托管。严格执行《区教体局区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x州教〔20××〕48号)的要求,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托管的学校要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坚持“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6日)。召开会议,将会议传达至每一位教师。结合单位实际,拟定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方案》于7月4日前报综合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7日——15日)。各校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出来的政风行风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自查问题清单于7月9前报综合办公室。

第三阶段:专项治理(7月16日——9月7日)。

1、建立举报制度。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各单位要在学生放假时,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把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中心学校举报电话xxxx-xxxxxxx。或关注“xx教育”微信公众号投诉。

2、建立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汇总上报整治情况。对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将严肃问责。

3、建立划片整治制度。按照划片整治的范围,各单位、学校也要采取包保措施,到人到责任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督学片区主体学校、主体责任人负责本片区的整治工作,包括入户宣传、进户核实、巡查暗访、调查处理、上报材料等。

4、建立联合整治制度。教体局将邀请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电视台、办事处、社区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现场抓拍、现场验证、现场处理。

第四阶段:镇中心学校检查阶段(9月4日——9月30日)。镇中心学校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敷衍应付、隐瞒不报、不落实整改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先停职,后进行问责。

(一)加强法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法律、纪律教育摆在首位,组织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带头为干部职工讲法律、法纪课,通过以上率下、言传身教来影响带动下属,在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好氛围。

(二)开展暗访督查,加大监督力度。把暗访工作作为有力抓手,做到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一抓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加强对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负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约谈,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单位内部要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单位分管对自己分管范围的治理工作负主责,层层把责任和要求传导下去。采取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委(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通过追究,该立案处分的要处分,该免职的要免职,该调离的要调离,该诫勉谈话的要诫勉谈话。凡是由工作专班发现并属实的有偿补课(托管)、违规销售教辅资料行为人,将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对行为人隶属单位、学校的负责人、分管领导一并问责;片区主体责任人、成员也一并问责。对领导干部违规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对教师违规的一经查实,一律调离本校后再追责。

镇中心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各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成员xxx、xxx、xxx、xxx、xxx等5名组成。

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具体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xx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各职能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精心组织、强化落实,不断丰富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紧紧围绕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全面推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强化市场巡查、重点商品抽查、专项整治、企业自律及社会监督、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措施,营造了全县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建设和谐平安xx、打造“中国最美乡村”提供了食品安全保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又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县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食药监管、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商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县政府把食品安全列为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先后三次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专项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2、明确职责。制定下发了《xx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各个部门的职责,确保整顿工作有序开展,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伸发展。同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协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先后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食品质量专项检查、乳制品专项整治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3、确保经费。县财政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食品安全的专项经费,保证了工作的正常运转。

4、加大宣传。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宣传方案,开展了科学消费、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建立了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建设机制,增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了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措施、进展和活动的宣传报道,让公民知晓、支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整治,我县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抽验产品合格率%,两年来,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

1、县质监部门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提高食品生产许可准入门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出厂检验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制度。全面开展专项监督和常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全县5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饮料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县质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320余台次,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08起,其中当场处罚48起。规范了食品生产秩序,建立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2、大力规范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秩序。年度自查报告率100%,监督企业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产品处理、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等,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严格检查高风险食品的重点食品。以白酒、糕点、月饼、蛋制品等、以容易制假的食品以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米、食用植物油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监督检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通过专项检查,未发现辖区内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4、巩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成果,突出整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违规情况,将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作为整治的重点,对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建立了添加剂监管动态档案。

5、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生产加工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场所,杜绝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禁止食用油生产企业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

(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和餐饮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1、抓住重点、集中力量,通过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1)认真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三合一台账制度,共同乳制品销售企业签订责任书907份,提高了乳品业流通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确保了辖区内含乳产品质量安全。(2)开展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31人次,对全县976家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和添加剂含量、成分专项监测,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3)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的登记注册,并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回收、加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行为,重点打击收购者将“地沟油”销售给无资质收集加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对经营的食用油(特别是散装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摸清其来源和销售渠道并追查到底,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和利用其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经检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4)以城(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主要对象,对食用油进货记录和票证检查,重点追查、登记散装食用油来源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去向,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5)出动人员对罂栗籽等列入黑名单的非食用物质进行清查,确保非食用物质不流入餐桌,在市场上没有躲藏之处。(6)组织开展食品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出动执绿色作文网法人员61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76户,餐饮服务单位576家、学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共52家,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提高了重点区域、薄弱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以质量风险监测为基本手段,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关键点、风险点主要是食品质量问题,食品质量风险监测是清查违法食品,评估食品质量状况的强力手段。我县克服经费不足的现实困难,加大快速检测工作。全年共检测商品30个品种、803组样品,合格率达99%。对快速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了下架退市处理,有效净化了食品市场消费环境。

3、逐步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化体制。

我县为强化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注重维护品牌形象和社会声誉。两年来,以视频讲座,专题培训,座谈讨论方式先后举办食品经营户培训班30次,共培训经营户代表400人,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提出的新要求,盯紧批发环节落实三合一台账,督促零售环节索要销售凭证,提高三合一台账普及率。目前我县重点区域的食品批发经营户已基本全部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销售凭证或清单(三合一台账)。根据食品安全法对行政许可体制的调整,迅速适应新角色,把优质、便民、高效的服务提供给许可申请人。

为进一步引入社会力量强化监管,我县聘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社会义务监督员,将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村委会、居委会,结合12315申诉举报站的建设,使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群众关注度、参予度、维权便捷度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化监管氛围。

(三)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积极履行定点屠宰厂肉品质量监督和肉食品市场的监管职责,对肉食品安全履行检查,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畜禽窝点,确保市场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供应和国家税费足额上缴。

在确保市场肉品质量方面,首先从源头环节抓起,对全县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实行全程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管理方式。一是定点办每天派驻厂人员,参与全程监管;二是完善了定点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定点屠宰厂畜禽入栏及屠宰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表,定点屠宰厂消毒情况表及肉品出厂台账制度。三是完善了定点屠宰厂硬件设施,添置了焚化炉,消毒间,使各个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施完善,操作规范,监管到位,从源头上把好肉品质量安全出厂关,使市民买到放心肉。

广泛宣传和依法严厉打击相结合。一方面加大肉食品安全整治宣传力度,向市场肉品经营户发放畜禽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宣传资料500多份,向餐饮、食堂、超市和市民散发病死肉对人体的危害性和肉品溯源管理宣传资料500多份;另一方面由商业、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伍,查处城乡结合部私宰窝点,对长期贩卖走私肉和松香拔毛危害百姓的违法行为给予重拳出击,取得明显效果。

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机制,明确外来畜禽产品进入我县市场必须随带出县境运输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检疫合格证、车辆消毒证、进货凭证和经手人名单,完税发票到定点办登记备案,方能上市销售。定点屠宰厂建立完整的畜禽进出厂台账,所有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采购肉品,必须索要定点办监制的肉品批发销售凭证,并建立台账。形成从生猪进货到肉品销售终端完整的“溯源链”,确保肉品环节中的安全,保证了我县市场肉产品的安全供应。

(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和生产销售为重点环节,畜禽、水产养殖及交易为重点领域,规模畜禽、水产养殖场为重点单位,饲料添加剂和流通环节监管,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监测,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杜绝违规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药和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整治目标,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水产养殖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查处案件65起,涉及金额39。7万元。通过重点打击,集中培训、大力宣传等形式,确保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尽管我县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大量的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和落实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散、乱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特别是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家庭小作坊式的食品生产企业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食品生产环境和技术力量还不能达到要求。

(二)农村是食品安全建设的薄弱环节。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在不断加强乡镇一级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通过技术培训、业务指导使食品安全工作站的职能更加成熟和完善。

(三)对食品从业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要通过加大对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牢固树立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把住食品生产关口。同时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观念和法律知识,树立安全消费意识,把住食品消费关口。

四、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安排、

(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1、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强化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和谐发展。

4、确立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在食品生产加工安全方面。

重点开展以茶叶、水产品为主的生产加工整顿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强制检验、采购验证、添加剂备案、场所卫生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引导符合条件的作坊实施市场准入,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的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对脏乱差的作坊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和整改措施。

(三)在定点屠宰方面:

继续加强对生猪屠宰场检疫检验、卫生状况、台账记录等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同时,对屠宰企业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强化屠宰企业内部的自身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卫生、消毒设施,岁进场屠宰的生猪凭有效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场屠宰,确保肉品安全。加大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病死肉对人体的危害性的肉品溯源管理的宣传力度,保证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在食品安全流通方面:

主要围绕城乡结合部、农村、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副食品批发市场等组织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验、无照经营、虚假广告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小学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打赢全省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这场硬仗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按照全省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暨教育装备推进会和漯河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校服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漯河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校服管理工作方案。

校服作为学生的日常服装,体现学校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的精神面貌,是学校流动的文化。而学生校服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当前,与校服有关的各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区、市属各学校要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落实要求,加快攻坚,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秩序。

为进一步强化校服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成立校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仪器馆。

漯河市校服定制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吕登峰(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国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馆长)。

成员:周琦(市电化教育仪器馆副馆长、分管负责)。

包雪琴(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校服管理工作专干)。

一是明确规范采购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对中小学生校服的定制采购行为。在采购工作中,采购单位要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严格制定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当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校服采购中,采购单位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认真宣传贯彻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及t/has109-20xx《校服分等评定技术规范》等标准,推动标准进校园活动,维护学生权益。

三是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以县(区)为单位统一组织采购的,或各学校统一组织自行采购的,方案和采购结果须报漯河市电化教育仪器馆备案。

四是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和“双送检”制度。“明标识”即: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志,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双送检”即: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市质检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对校服定制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串标围标、收受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六是建立特殊群体保障机制。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计划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款式设计,激发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创造力,不断开发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民族特点、款式多样的校服。

各县区、市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围绕我市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届时将遴选1-2个县区为试点,对有关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据依规严肃问责。

从8月份开始至12月份,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县区、市属各学校将本县区、本单位当月的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每月月底前,发送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指定电子邮箱。报告内容包括:阶段性进展、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

在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结束之前,于11月30日前,将本县区、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指定电子邮箱。市教育局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及工作经验,进行认真梳理,联系有关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总结推广经验。

请各县区、直属分局、市属各学校于8月15日前将本单位校服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人员(见漯河市校服工作联系表)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xxx。

电话:xx(同时为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xx@。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

任、加强协作。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学校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氛围的重要指示精神,新海中学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关于开展餐饮浪费情况自查自纠专项工作通知》的精神,迅速在全校开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全校师生节约习惯工作热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更好的落实上级要求,经校委会决定,学校及时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委员的拒绝餐饮浪费领导小组。

考虑学生承受能力、支付能力,学校结合配餐公司为学生量身打造了适合学生成长的营养配餐。使营养餐饭菜价格远低于校外同类餐饮行业。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

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校长是食堂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卫生教师负责监督管理。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消毒制度、食品验收制度、食品仓储卫生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等。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堂问责制度,实行谁出事谁负责。鼓励学生馒头吃多少拿多少,不够,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配送,坚决拒绝浪费。德育处专门制定了拒绝浪费的考核制度,并纳入班级考评,已督促学生约束自己的浪费行为。

为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学校食堂与配餐公司商签订了供餐协议。学校餐厅管理员和验收员工作认真负责,对每餐的食品、蔬菜水果等都要进行仔细的检查验收,严格保证食品的质量,保证劣质食品与“三无”食品不进餐厅。在保证食品质量的同时,认真做好消毒、清洗等食品卫生工作,确保师生吃上“放心菜”。

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4月10日,在全镇干部职工、村主干会议上,我们专门组织学习了鼎政办[20xx]2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关于开展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使全镇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识到当前多数的民房火灾原因都属房主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导致的。为了加强多用途民房安全管理,首先镇政府成立了以郑真兴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安办、公安派出所、企业站、村建、广电、文化等部门组成的多用途民房消防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次4月17日专门召开了职能部门会议,要求各部门就如何加强多用途民房的管理进行专门研究布署,制订具体的、可行的管理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第三,设立村级民房消防安全调查员。明确各村文书为民房消防安全调查员,对本村辖区的民房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调查,上报《多用途民房基本情况表》。

二、广泛调查,重点防患。

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各村具体查。自查的重点为人口聚集场所,用电用火和消防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经过批准擅自改变民房用途等三个方面,要求各村于4月20日将自查结果上报镇安办。二是部门联合查。4月25日,镇政府组织安办、企业站、村建所、公安派出所根据各村上报情况深入实地调查,并对其间发现的如网吧、歌舞厅、茶厂、百货商店、竹器厂、鞭炮经营点等多用途民房进行了登记,下发限期整治通知书6份。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

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大,我们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村黑板报和宣传栏的作用,要求各村在调查和整治两个阶段开展两次宣传活动高潮。镇上在宣传工作开展中共发布了《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200多份,确保了每个自然村的村民都能看到公告的内容,使群众了解到民房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如:生产或仓储车间与住宿区不能混合使用,疏通口要保持畅通,重要生产企业和娱乐场所要保证消防设施,电线设备要经常检查,达不到耐火等级的民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等。通过宣传群众的民房消防意识有新的提高。

四、落实责任,有效监管。

明确各村支书、主任作为民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民房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好两个关,一是把好审批关。把消防安全情况作为审批的第一道关,今后凡需报批的生产经营或服务企业,应事先拿到镇安办签署意见,对违规报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把好跟踪管理关。对有关部门要全程跟踪民房火灾的安全管理问题,尤其是擅自改变或增加用途,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变,擅自增添货物及其他设备的,要按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制止、整改或停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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