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总结(模板5篇)

时间:2023-09-28 20:25:12 作者:LZ文人 扶贫项目总结(模板5篇)

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扶贫项目总结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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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三年对口援建的关键之年。经过一年奋战,我省绝大多数援建项目已经如期动工,中小学校项目已在阿坝州率先全面建成,医院卫生院、公卫中心、农村公路等项目已交付使用,理小公路、文体中心、三湘大道等项目进展顺利,桃坪新寨、县城风貌改造等项目开工在即,这标志着我省对口支援理县工作已经取得了接近决定性的成绩。在此过程中,作为工作队副队长之一,我按照省委、省政府、省领导小组和省财政厅党组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工作队的整体要求,积极协助银桥队长,配合几位副队长,团结和带领全体队员特别是财务组、项目四组、监督检查组和社会工作服务组的同志,尽职尽责,全力以赴,精益求精,清廉自守,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并为之倍感欣慰和自豪。

回顾起来,我个人一年来的工作和成绩重点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增强项目规模的科学性,提高项目预算的透明度。

援建项目是用湖南的钱为理县办事,性质特殊,意义重大,必须既让湖南人民放心,也让理县人民满意,为此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其中,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个援建项目的投资规模,是实行公开招投标、控制投资规模乃至顺利推进整个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我把财政投资评审作为年头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坚持从援建工作实际出发,大胆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机制,着力提高了项目规模确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其主要内容有四:一是实行湖南四川结合。即由工作队和理县政府分别委托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对援建项目进行评审,中介机构既对项目评审共同负责,又各自对委托人负责;二是统一采用四川标准。同时考虑到是在灾区和异地施工,特殊情况和困难较多,有关取费就高不就低;三是坚持初审复核分离。由湖南造价公司和四川造价公司分别承担,以便互相监督制约。在具体工作中,一般是先实行“背靠背”以增强公正性和客观性,再实行“面对面”以增强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是建立争议仲裁机制。明确如果湘川两家机构的评审结果差距较大且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投标企业对项目上限值存在较大异议,就请湖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予以审核仲裁,作为最终结果。从已经完成的45个项目来看,均较好地保证了评审质量,实现了管理初衷:与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相比,核减率一般在10%左右;初审复核单位的差额一般在3%以内;只有一个项目因评审差距较大,最后提交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予以复核裁决。

二、推动理县重建资金有机统筹使用,帮助理县打破重建资金制约瓶颈,践行“为理县人民服务、让理县人民满意”的援建宗旨。

工作队进驻理县以后,把民生工程列入援建第一菜单,迅速启动了学校、医院等项目的重建工作,并足额安排了资金预算,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与国家明显滞后安排给理县的有关项目资金以及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发生众多重合和矛盾。据统计,这些与湖南援建项目重合的项目涉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等方面,资金总量大约有2.5亿元。另一方面,理县又有很多急需上马的重建项目如几十条村组公路等,却又不可能得不到国家的立项批准和资金支持,还有一些在建项目也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急需弥补。而按规定,如果要把学校、医院等项目资金跨类调整到这些项目上去,则必须上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重新审批。理县县委、政府深感上报调整难度太大,并为之忧心忡忡。由此可见,要帮助理县盘活资金,打破瓶颈,就必须从理县人民的长远发展出发,为理县人民的根本利益着想,对湖南援建资金、国家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有机整合,统筹使用,把国家安排和社会捐赠的资金按规定和要求落实到有关学校医院项目上去,同时把湖南原计划用于学校医院项目的资金等量调剂出来,重新安排用于其它急需的项目。但这里面同样存在着资金性质、理财观念、管理模式等认识方面的差异。为了努力促成此事,我根据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并按照“三统”即“统筹资金、统一账户、统管项目”的基本思路,牵头精心设计了几套整合方案,对统筹的原则、方法、范围、程序等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并终于在20底形成了一致的方案上报。目前,该方案已获领导小组正式批准,有关项目即将陆续启动,湖南援建理县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拓宽,理县的资金短缺压力和调整难题也因此迎刃而解,理县县委、政府和理县人民对此非常满意,也非常感谢。

三、加大规模控制和资金监管力度,强化制度约束机制,夯实资金安全有序运行的制度基础。

投资控制是项目建设与管理中与质量、工期、安全并列的四大要素之一,须臾不可或缺。由于学校项目的建设周期实在太短,任务实在压头,不敢稍有马虎和闪失,因此在学校项目完工以前工作队没有对如何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如何完善资金监管程序等提出很高的要求,但由于多种原因,援建项目的建设规模明显超概的现象还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必须把严控投资规模、确保资金安全早日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学校项目完工以后特别是第四季度,在银桥队长的支持下,我结合落实审计建议和布置结决算工作,开始着手加强投资控制和管理,并相继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在队务会议上做了专题发言,提出要实施“四四”工程,即树立四种意识,夯实思想基础;突出四个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严肃四条纪律,确保规范安全;坚持四个强化,提高管理水平。其核心是要强化投资控制意识,规范资金运行程序,完善经济合同手续,坚决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如其中第三条就明确规定了“4个不付款”的纪律(该签合同未签合同的不付款、该报批未报批的不付款、该评审未评审的不付款、该审计未审计的不付款)。二是要求有关组室针对附属工程抓紧制订完善有关合同文本,并与主体施工单位补签协议,同时做好其与分包单位所签合同的备案工作;三是召开有设计、施工、代建、监理单位和各项目组负责人全部参加的大会,专题布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查工作,明确了参建单位申报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质量标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0个不受理”,如变更与签证混淆不清的不受理,申报要素不全的不受理,没有现场联合验收、缺少现场图片照片资料的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不受理,签证内容与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重复的不受理,台账对不上的不受理等等,再一次为各参建单位拧紧控制投资的发条。四是推动相关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如督促制订出台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倡导建立对参建单位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支持设立内部审核把关小组、启动重大变更和签证审批程序等。这些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目前来看势头良好,但仍需要大力巩固和加强。

四、狠抓分管学校项目的建设进度,实现八标学校项目首先竣工目标,推动其它学校项目的建设进程。

确保灾区学校在8月底前全面建成,让孩子们按时回到宽敞、明亮、安全的教室,这是理县人民的迫切要求,也是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理县县委、县政府交付的重大政治任务,工作队和所有参建单位也都把它作为年8月份以前必须完成的头等大事。在我分管的第八标段,项目四组的同志和施工企业的负责人更是摩拳擦掌,铆足了劲头要争“最早竣工”的荣誉。有鉴于此,我注意因势利导,坚持勤下工地,不断加大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支持鼓励和排忧解难的力度,想方设法帮助第八标段加快建设步伐。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10日,桃坪小学首先顺利竣工,比工作队规定时间提前了15天;8月14日,第八标段实现整体竣工,比工作队规定时间提前了11天。袁建尧省长助理亲自参加了第八标段整体竣工交付使用的庆典仪式。应该说,我省援建理县的14所中小学校能在阿坝州率先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理县数千中小学生能够按期开学,工作队能为湖南省党政代表团来理县考察献上一份厚礼,第八标段的提前顺利竣工确实是在最后冲刺阶段带了一个好头,给其他标段起到了非常好的榜样和示范作用。

五、促成精神家园重建项目启动实施,拓展湖南援建的深度和广度,打造湖南援建理县的独特名片。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从2016年10月份开始筹备、2016年3月17日启动以来,以“重建精神家园,构建和谐理县”为指导思想,以“社工服务、心理咨询”为主要方法,以“政府主导、专家支持、专业服务与社会爱心力量参与”为鲜明特点,以“灾区青少年、残疾人、伤亡家庭及党政干部”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队为执行主体,强力推进党政干部心理咨询辅导、青少年成长小组、死亡伤残家庭个案服务、农村和谐社区重建、当地社工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为帮助理县人民摆脱灾难阴影、平复心理创伤、重塑生活信心、回归正常秩序发挥了独一无二的作用,也为全面加快理县灾后恢复重建步伐、努力促进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有效的探索,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理县人民热烈欢迎,湘川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也给予了充分肯定。2016年4月24日,阿坝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川同志特地听取了理县县委、政府和工作队的专题汇报,要求在全州学习推广湖南开展精神家园重建的经验;9月7日,理县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这是迄今为止阿坝州唯一的一个试点县;10月下旬,该项目顺利通过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组织的考核验收,并被确定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示范工程”五个试点单位之一;12月,广东省学习借鉴我省做法,已在汶川县启动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16年元月6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同志在一份关于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汇报上批示说:“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队发扬奉献精神,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理县灾后重建、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独特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在其他工作方面,我也做了不少工作,同样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如在日常财务管理方面,我积极推动内控机制建设,开展资金专项检查,注重评审质量把关,努力为项目建设服好务;在工会工作方面,我注意营造环境,通过组织外出考察休假、过集体生日、慰问伤病员等活动,不断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审计衔接方面,坚持欢迎、支持、配合的态度,既虚心接受审计部门指出的不足,也据实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到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这些工作的有序推进,都对项目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

回首过去一年的工作,我深深感到,无论是我个人还是整个工作队,取得的成绩都确实来之不易。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我在援建实践中比较注意坚持了以下几条:

第一、依法依规。援建事业是一项伟大而神圣的事业,要经得起时代、历史和人民的严格检验,就必须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给别人留话柄,也不给自己留遗憾。对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对专业设备实行政府采购,对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进行客观公正的量价评审,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严格审查把关,通过省造价总站确定商品混凝土价格,要求按照基本建设规定完善相关合同协议,设置严格的付款门槛等等,就是希望把这种“三依三公”的理念充分体现到工作实践中去,落实到提高管理水平上来。

第二、实事求是。对口援建毕竟是在异地进行,环境不能与在湖南本土同日而语,因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不违反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做到特事特办,以切实有效地推进项目建设为第一要务。通过提高工程预付款比例到25%、对未经审计的附属工程付款45%、缓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通过推动混凝土供应商与施工企业紧密合作以保障材料供应;通过对混凝土供应商和理小路二标高压线施工实行委托付款以缓解参建单位的资金压力等,都是为了从实际出发,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

第三、开拓创新。对口援建是新生事物,没有成功的经验可资学习借鉴,必须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创新观念,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这方面,我同样做了积极探索,尽力推动援建进程。比如,我建议理县县委、政府采取把湖南援建的饮水工程和农房重建资金划归理县城建投公司经营管理的方式而不是向工作队借款的方式来解决公司注册资金问题,实现了湖南和理县“双合规”;通过建立湘川两省结合、互相监督制约的投资评审机制,实现了湖南和理县“双放心”;通过推动理县各种灾后重建资金的有机整合与统筹使用,既化解理县资金短缺难题,又进一步拓展湖南援建理县的空间和领域,实现了湖南和理县“双满意”。

第四、加强学习。工作队员来自湖南二十多家省直单位,绝大多数同志包括我自己在内对基本建设的业务都比较陌生。要圆满完成援建任务,就必须结合各自负责的工作下苦功夫、下大力气学习充电,尽快把自己从“门外汉”变成“行家里手”。在这方面,我一方面坚持笨鸟先飞,勤学不辍,学以致用,边学边用,另一方面也时常提醒全体队员注重加强学习锻炼,不断提高素养水平。整体来看,工作队员的学习风气在逐渐形成,整体战斗能力在稳步提高,圆满完成援建任务的工作基础也在不断巩固。

扶贫项目总结篇二

xx年,xx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紧紧围绕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这个主题,结合培育x亿元优势主导产业,结合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结合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业,创新管理和服务机制,取得了明显实效。

乡镇农村三项改革及农业产业化工作总结

扶贫项目总结篇三

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乡镇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产业化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小康建设为目标,以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和发展“两业一城一市”为目的,以发展“竹、畜、药、果”为重点,抓好基地建设,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继续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继续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迈上新的台阶。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竹业:新造竹61396亩,完成计划5万亩的122.79%。其中耕地造竹36000亩,完成计划3万亩的120%;荒山造竹25396亩,完成计划2万亩的126.98%。推广撑绿竹143万株,完成计划60万株的238%。竹林抚育面积66239亩,完成计划5万亩的132.48%。低产林改造面积10964亩,完成计划1万亩的109.64%。丰产林培育示范工程3554亩,完成计划xx亩的177.7%。

2、畜牧业:全市生猪存栏289431头(能繁母猪16997头),出栏178017头,同比分别增长2.5%和1.3%,各占年度计划的82.1%和46.4%;大牲畜存栏11438头(牛11438头,能繁母牛4358头;马586匹),出栏1095头,同比分别增长5.0%和24.1%;山羊存栏11005只(能繁母羊5092只),出栏6201只,同比分别增长16.3%和29.6%;家禽存栏89.31万羽,出栏79.10万羽,同比分别增长5.2%的12.0%;家兔存栏34590只,出栏32598只;蜜蜂存栏1520群。禽蛋产量1202.7吨,同比增长10.3%;水产品产量498.5吨,同比增长3.2%。牛奶产量15吨;蜂蜜产量2.2吨。肉类总产量16133.2吨,同比增长2.9%;实现畜牧养殖业产值17601.8万元,同比增长3.1%。

3、石斛产业:新栽石斛面积500亩,完成年度计划1000亩的50%。其中新增10亩以上大户5户,面积80亩。

4、种植业:据各乡镇统计,辣椒种植22487亩,完成计划的112.44%;商品蔬菜种植24345亩,完成计划的97.38%;茶叶种植1000亩,完成计划的100%;优质稻种植35000亩,完成计划的100%;脱毒红薯种植3292亩,完成计划的101.28%;糯玉米种植4500亩,完成计划的107.14%。

5、市级龙头企业:新宇、新锦、胶合板、天明、联发公司,五家龙头企业。上半年,企业总产值为8942万元,完成计划21000万元的42.58%;总销售收入为9243万元,完成计划15550万元的59%;总上缴税金173.8万元,完成计划325万元的53.47%;企业税后利润为40.1万元,完成计划85万元的47.18%。收购当地原材料价值3920万元,带动农户为2.92万户。

(二)畜牧产业继续巩固和加强规模养殖,抓好养殖大户和养殖基地村,搞好畜牧小区建设,加大以生猪的为主的品改力度,扩大优质禽基地建设。

(1)加大生猪品改力度,全面推广生猪三元化生产。半年来,共引进推广良种公猪45头,引进良种母猪2596头(其中外二元母猪1469头);全市累计内、外二元母猪达到12172头,占能繁母猪数的71.6%。巩固和建立生猪品种改良点55个,其中人工授精点35个;淘汰本地公猪8头,劣质母猪2932头;完成良种猪配种18538窝,其中直配7045窝,人工输配11493窝,人工输配率达62.0%;完成三元杂交配种15762窝。推广杂交猪21.79万头,其中三元杂交猪16.8万头,出栏三元杂交猪12.6万头。同时加大优质家禽的推广力度,半年来,引进和推广良种禽59.59万羽。

(2)优质禽基地项目建设。按照项目设计要求,于4月中旬完成新建养殖小区的规划选点、组织动员和养殖小区大户配套圈舍的新建、改扩建和清理消毒工作,5月上旬开始鸡苗投放。现已建成乌骨鸡养殖小区22个,100羽以上养鸡大户319户,投放乌骨鸡苗6万余羽。

(3)养殖小区建设工作。为了引导农户走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生产经营道路,创建我市无公害畜牧产品名牌,今年开展了以生猪、优质家禽、牛羊和稻田生态养鱼为重点的养殖小区建设,对养殖小区农户的养殖贷款进行财政贴息,搞好技术指导,积极帮助养殖小区建立各类养殖协会,培植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发展畜牧业的组织化程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统计:目前全市已初步建成各类养殖小区45个。其中商品猪养殖小区10个、二元母猪养殖小区5个、家禽养殖小区22个、稻田养鱼小区6个、牛羊养殖小区2个。

(4)继续巩固和加强规模养殖大户和养殖基地村建设,整体推动全市畜牧产业化建设进程。按照市委、政府加快畜牧产业化建设的要求,市畜产办、畜牧局认真贯彻了有关发展畜牧产业的优惠政策和会议精神,加大了指挥协调、督促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力度。从检查和反馈的情况看,全市绝大部分乡镇办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办法,将工作任务、帮扶对象逐一落实到单位和干部的头上,且工作扎实、服务到位,整体工作呈有序发展态势。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有养猪大户5636户,其中5—9头的大户4822户,10—49头大户730户,50—99头大户80户;100头以上大户4户,5头以上二元母猪大户430户;100羽以上养禽大户1338户,500羽以上大户39户;10头以上养牛大户13户;30只以上养羊大户149户;养兔大户23户;2亩以上生态渔业示范大户1102户;建成养猪基地村21个,养禽基地村16个,生态渔业基地村8个。

(三)加大土地流转和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优化种植结构。

1、土地流转。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近年来,我市依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开展了土地流转38027亩,占全市耕地面积203484亩的18。68%;今年土地流转面积为11456亩,占历年来土地流转面积38027亩的30%。

农村土地流转反映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近年来,我市随着土地延包政策的落实,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农产业转移的步伐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日趋活跃。土地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不断流转。土地流转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土地流转是构成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前提条件,是土地相对集中和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保证。

2、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一是在抓好粮食生产上开展结构调整。在继续抓好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抓好粮食生产。按照“稳定面积、优化结构、提高单产、节本增效”的方针,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实施“三个万亩”(3万亩优质稻、3万亩脱毒洋芋、5万亩优质蔬菜)工程,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和农业适用技术。推广脱毒红薯3250亩,遵糯1号xx亩,再生产5万亩,杂交水稻16万为亩,杂交玉米4万亩。二是提高复种指数的前提下,抓好结构调整。首先抓好在远厚、长期、长沙、白云、复兴、大同、官渡、天台等乡镇,抓好脱毒洋芋下田,推广稻田全覆盖栽培技术,扩大种植面积,促进农民增收。其次,在市中、文华、天台、复兴、大同、官渡、长沙等乡镇,抓好优质蔬菜生产,实施蔬菜下田;再次是抓好林下种草,缩小小麦、油菜种植面积,增加洋芋、蔬菜、饲草种植面积。三是抓好农业增收的前提下,抓好结构调整。利用自身优势抓好竹产业和旅游业。今年实施造竹工程5万亩,其中退耕造竹3万亩,荒山造竹2万亩。

(四)积极抓好石斛产业,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

一是抓好石斛老基地的整合改造与完善设施建设。今年对旺隆镇盐井口基地和张家湾基地进行整合与改造。针对石斛基地的基础设施脆弱问题,帮助规划基地道路、水池修建,遮荫树栽植、修剪、石斛补植,现场指导搞好石斛栽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二是协助配合xx市信天石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旺隆镇新春村泥池沟石斛a级基地的场地建设和房屋修建,抓好种植资源圃、石斛扦插苗圃、石斛组培苗驯化等。三是抓好gap基地建设。根据药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林药立体种植和果药立体种植gap示范基地2个,核心面积300亩,辐射面积1050亩。

(五)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为了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农业政策性投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遵义市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领导小组要求,按照遵府办发[]55号文件(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下发了[]4号文件《关于申报农业政策性贷款项目的通知》,按照申报农业政策性贷款项目的范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筛选推荐,经市农产办汇总,全市申报农业政策性贷款项目17个,所需贷款2366万元,其中种、养殖项目5个,农产品加工项目12个。

(六)目前农业产业化建设工作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

1、畜牧业:

(1)全市的畜牧业发展畜禽销售渠道不宽、规模小,信息不灵,组织化程度不高。

(2)畜禽品种结构,布局不尽合理,给防疫、检疫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饲料资源供不应求,对养殖户特别是规模大户造成较大的饲料组织压力。

(4)少数乡级政府对防疫重视不够,防疫经费投入不足,给动物防疫工作带来困难。

(5)兽防队伍不稳定,防疫员报酬低,有些从事多年防疫工作的人员改行从事其他职业,防疫人员退休后没有一分退休费,所以导致防疫员不安心兽医防疫工作。

2、市级龙头企业规模小,技改、扩建、续建的资金争取困难,阻碍企业产品的升级换代;企业没有固定的基地,企业与农户没有真正建立良好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政府在优惠政策上扶持有待加强。

3、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存在着规模小,运行机制不灵活,不规范,发育不健全,运转不活,合作水平低,带动农户能力弱,人员素质不高,协调能力差,运转不规范,发挥作用不明显等等问题,总体是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许多问题,有待于完善,在发展中解决。据统计,全市xx年底合作经济个数64个,xx年新发展39个,但由于各级对其扶持和培育重视不够,到xx年春统计,全市仅有36个,好的17个,一般的17个,差的2个。资产、会员、营销额等指标值也有下降。

二、下半年工作意见

(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遵义市三个1号文件和省、遵义市以及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有关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政策,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今年年初拟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深化对“两业一城一市”和“竹业强市、旅游兴市”的认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力度,促进农民增收。

(二)进一步加大培育和建设石斛基地的工作力度,继续抓好石斛a级基地和b级基地建设,努力抓好旧基地的改造提高效益,使石斛产业真正成为农户增收的产业。

(三)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畜牧业大省的实施意见,狠抓畜牧水产业基地建设和项目建设,着重调整畜牧水产结构,加大品改力度,提高畜牧水产产品产量和效益。一是积极扶持发展新的养殖大户,同时做好服务工作。二是继续抓好规模化养殖,巩固和发展已有的产业基地村、养殖大户。三是加大畜牧产业的投入,加快三元杂交猪的出栏及二元种猪的普及推广,加快乌骨鸡的繁育和推广工作。四是切实抓好秋季种草,做好养畜配套工作,推动草食牲畜的发展。五是抓好稻田养鱼,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渔业产值,增加效益。

扶贫项目总结篇四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水利厅定点帮扶县的同时必须包村进行扶持,省厅和县领导确定“包村”为子耳彝族自治乡万年村。为确保子耳乡万年村农田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基本到达初级水利化标准,夯实农村水利基础,提高农牧民致富增收渠道,增强对口定点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实施中,坚持“以小微相结合、塘渠相结合,水、土、路相结合,改革与创新相结合、产业与效益相结合”为原则,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先急后缓、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综合高效”的工作措施,逐步全面推进万年各项帮扶工作。

一、帮扶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已经落实水土保持2个,中央投资25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11.7km2。目前,已经完成核桃栽种9.8万株2500亩,其它工程措施由于发改部门批准的招标方式是公开比选,如今已经委托比选机构正在开展比选工作,年底完成。二是“五小”水利工程项目,投资中央资金200万元。项目于完成建设,其中新建渠道7.8km,维修和改建渠道3.2km,改善灌溉面积1800亩,新增灌溉面积1200亩。三是改造和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资金为146万元,其中省水利厅落实投资80万元。新建安全饮水工程6处,架设各类管道19.85km,新建蓄水池6口,解决6个组1318人的饮水安全,目前已经基本完成。

二、对口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组干部换届,项目建设中衔接、协调工作难度增大;二是乡村山路崎岖,建设材料运输难度大,造成项目建设缓慢;三是帮扶点农民长期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县、乡、村的宣传力度不够,自主致富和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甚至部分村民存在认识误差;四是由于县子耳乡万年村在中开展的项目较多,投工投劳增多,农民的积极性退减,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打算和整改情况

(一)、县水务局下一步打算将汇同县委、县政府在该村大力推进村容村貌改造,进一步强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和玛达咪文化建设,积极改变农牧民固有思维,正确引导农牧民对惠民政策的.认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建设积极性,全力助推万年村迈入小康。

(二)、整改措施

一是大力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到对口支援项目建设中来;三是树立典型,加强引导,继续加强对经济林木的栽种,加强管理,确保成活率,奠定全村群众致富的基础。四是县水务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做好万年村定点帮扶工作。五是万年村两委务必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宣传动员等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全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按规划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六是县水务局一如既往做好万年村定点帮扶工作,尤其是对积极性高的农户给予大力支持。

扶贫项目总结篇五

产业扶贫是新时期精准扶贫、内源扶贫的客观要求,是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的重要手段。为更好的发挥产业扶贫项目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的作用,保证我省产业扶贫项目在立项、评审、确定、实施、管理中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监督有效和取得实效,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内涵

第一条产业扶贫项目是指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市场条件和产业氛围,通过项目资金扶持县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牵动,广泛组织贫困户发展生产,形成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项目对象

第二条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当年扶贫工作重点和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片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产业扶贫项目。

三、项目申报

第三条各申报产业项目县,应结合县域发展规划、扶贫攻坚规划、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布局和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立产业项目储备库,做到产业发展与脱贫任务有机结合,产业发展与区域发展有机结合,实现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增收脱贫的良性循环。储备项目每两年更新一次,年初报省扶贫办、财政厅备案。

第四条各项目县根据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申报产业扶贫项目的要求,在项目储备库中选择产业扶贫项目,经县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以领导小组名义呈报申请文件和项目建议书。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应重点突出产业项目与县域经济、主导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相融合的情况,要立足于县情、乡情和村情,科学编制和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同时说明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基础条件、群众意愿、整合资金数量、组织生产方式、管理运行模式、带动贫困户机制和扶贫效益分析等。

第六条项目县接到当年产业扶贫项目立项通知后,应在原有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一个月内上报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备案。可研报告原则上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

四、项目审核

第七条省扶贫办、财政厅对各县申报的项目应进行审核,对合格的项目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做好项目评审准备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修改或取消立项的意见或建议。产业项目遴选实行专家评审制度。评审结果将做为确定当年产业扶贫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组成当年产业扶贫项目的专家评审组。

第九条省扶贫办、财政厅按照当年资金规模、申报项目涉及到的产业情况,制定年度评审标准。

第十条省扶贫办、财政厅共同组织召开产业扶贫项目专家评审会议。实行评委独立评审,由参加评审的专家推选出主任委员,主持项目评审工作。每位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定打分,评审组将各位专家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对申报项目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并经专家签字确认。

五、项目确定

第十一条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依据评审结果,提出产业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意见,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政府批准后,确定当年所扶持的产业扶贫项目和资金数量。

第十二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省扶贫办对审批后的产业扶贫项目在黑龙江扶贫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六、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县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管理使用产业扶贫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产业扶贫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项目建设中按照形象进度拨款,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县扶贫办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合理有效益。

第十四条产业扶贫建设项目一经批准,应按照审批的项目计划和可研报告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内容、降低工程(货物)质量、压缩投资规模等。

第十五条确因客观原因需进行重大变更的项目,应当重新向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申报变更项目申请文件和项目可研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变更:

(一)变更建设地点的;

(二)变更建设性质的;

(三)变更建设单位的;

(四)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

第十六条国家投入扶贫资金建设的产业扶贫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主体是县、乡政府或村委会(集体);受益主体是项目区内的贫困户或者贫困村全体群众;经营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建设完工通过验收后,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任何管理主体都无权抵押、担保或变卖产业项目的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产业扶贫项目建设通过验收后,县扶贫办要广泛征求贫困村群众意见,明确并细化项目经营方式、管理方式、收益分配机制和管护措施等,明确贫困户受益分配形式、比例及年限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报省扶贫办、财政厅备案并监督实施。

第十八条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在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期、经营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保证项目有效实施。

七、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每年年底前,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年度产业扶贫项目检查验收方案。按照县级自查自验、省级抽查验收的方式,组织对当年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组成当年产业扶贫项目检查组。对检查的总体结果出具报告,送达各项目县,并报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一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评选确定产业扶贫项目的重要依据,对于项目建设好、扶贫效果显著的,将在下年度的产业扶贫项目上给予重点支持;对于虚报预算,弄虚作假,出现严重施工质量问题或达不到预期扶贫效果的县,责令限期改正,并扣减下年度的扶贫项目或资金;对出现违纪违规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扶贫办、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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