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探索之眼守护宝藏读后感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通用5篇)

时间:2023-10-08 21:13:46 作者:紫衣梦 最新探索之眼守护宝藏读后感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通用5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探索之眼守护宝藏读后感篇一

晚上跑完步,突然很馋牛肉锅,纠结了会,一个人跑出去吃,隔壁三个纹身男,很想过去挑衅干一架。

去年一年写了百多篇读书笔记,今年半年还没过完,写到第一百篇了。

买南海和译林出版社的书要看运气,所以一般我不乐意买,这次的翻译又不太好。

托妮被称为黑人历史的百科全书,这部书算是她最巅峰的作品。第一代黑奴获得解放,户籍官喝的醉醺醺的,给了他一个dead作为姓,老戴德娶了一个印第安混血女孩伯德做妻子,通过辛勤劳作,他们拥有了一个农庄,有了第一个而已麦肯,生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伯德难产死去,女儿自己钻了出来,没有肚脐眼。老戴德不识字,翻圣经找到了杀害耶稣的罗马总督派拉特作为她的名字。十二岁的时候,老戴德被白人枪杀,土地被抢走,两兄妹躲在山洞里,杀死了一个白人,而后哥哥要拿走白人的黄金,妹妹反对,从此两人分道扬镳。

哥哥去了北方,多年后娶了黑人医生的女儿,拥有大片住宅,富甲一方。妹妹全国流浪,有一天带着女儿,孙女找到哥哥,哥哥还惦记着那些黄金。

第三代奶娃,上面还有两个姐姐,读了大学,反而成了老处女,没有上等家庭的男人愿意娶她们。奶娃同派拉特的孙女谈恋爱,按照他说的,就像嚼腻的口香糖一样又抛弃了她,于是哈格尔每个月总会发作,去追杀他。

奶娃听了父亲讲的黄金的故事,去偷窃姑妈的口袋,而里面只有石头和尸骨。于是他开着车又去那个山洞寻找,由此踏上了戴德家族的寻根之旅。

这本书既有一个黑人家庭的悲欢离合,也交织了当时尖锐的种族冲突,黑人经常被杀害,于是七个黑人组成七天小组,每人值班一天,只要这一天有黑人被杀,值班的人要用同样手段杀死相同数量的白人。这本书算是现实主义题材,不过加入了些许魔幻,里面有些奇奇怪怪的白色动物,白孔雀,白鸡什么的。还有时常出现的鬼魂。

1993年托妮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给予的颁奖词是,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

探索之眼守护宝藏读后感篇二

土地拥有千年岁月,一成不变的是这块已散裂五洲的世界大地。无论它去到了哪里,它还是留下了它走过的痕迹。正如黄金乡,虽然它是传说中出现的繁荣都市,但传承它的子孙依然相信祖先的“谎言”。相信它一直在世上无名的地方。

在男爵他们回去英国时,却意外地找到了他弟弟……

我们的宝藏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土地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天空由我们撑起,我们做我们自己的上帝。

友情的轻重,对于男人来说,只不过是生命而已。友情的轻重,对于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缕芬芳而已。

探索之眼守护宝藏读后感篇三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探索之眼守护宝藏读后感篇四

自打九月份以来,就一直开始下乡督导,阅读计划的书到现在还没有读完,漂流书籍一本接着一本的到来,目前手中还有5本书未读呢,究其原因不是工作,是自己的惰性问题。本周一下乡督导终于告一段落了,趁着这段时间好好的读书,运动,好好的充实一下自己。先表表决心,开始主题吧。

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主要这本书讲的是黑人的故事,主人公偏多,但是文中始终由奶娃与父母与朋友与亲人之间的冲突贯穿于整篇文章,奶娃从一个任性叛逆的孩子到一个成熟稳重有思想的青年,这应该也属于逆袭成长的典型吧。

文中从奶娃离家出走开始找寻“金子”之后的章节,达到了本书的巅峰。通过追寻,没有找到传说中流失金子却有了其它意外发现,解开了家族的谜团,完成了自己的蜕变和救赎。作者没有华丽词语的描述,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一个在远离自然的大城市里想像不出来的世界,人人神往。

探索之眼守护宝藏读后感篇五

假日里我读了一本好书,书的名字是时间宝藏。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晓玲,她曾出版了魔法小仙子、梦想风暴、快乐精灵、好玩国历险等作品,她最大的愿望是希望小读者像喜欢巧克力那样喜欢她的作品。

在时间宝藏?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太阳赠送的礼物。这个故事讲的是小海怪卖给小螃蟹一双无敌之手,小螃蟹依仗着无敌之手在海里横行霸道,强行让别人给它干活。海里的动物很生气,终于想出了对付他的.方法。它们告诉螃蟹,由于太阳的原因,它们不再听从它的统治了,螃蟹被激怒了,去找太阳算账,当然受到了太阳的惩罚,尝到了横行的滋味。

读了这个故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不要以为自己高大、强壮就能伤害比自己弱的同学,否则就会受到惩罚,尝到横行的滋味。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有趣的故事,我真的像喜欢巧克力一样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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