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死疲劳读后感生死疲劳读书心得(精选13篇)

时间:2023-12-17 05:39:03 作者:紫衣梦

通过读书心得的写作,我们可以梳理自己的思维逻辑,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对大家写作读书心得有所帮助。

生死疲劳大学生读书心得

我为自由而战斗,因战斗而死亡。而很快又回到了尘世间,不过就是换了一个皮囊,披着一头猪的皮囊。而我对前世的记忆也恍恍惚惚,没有那么刻骨铭心了。这可能是因为我生在一个短暂的猪的黄金时代——虽然这个时代也是一个荒诞的产物。他几乎渐渐洞悉了我转生的规律,知道我到西门屯,不过就是一双眼睛起了作用——我作为一个有别于人的存在,冷眼旁观这沧海桑田的变幻。因而他不太关心我的行为了,反而觉得如此重复实实在在有些枯燥,所以他又摆出了一副深沉的样子,说莫言的故事“不科学”——这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虽然他不迷信科学,但是他知道科学是个很好的武器,当说某东西“不科学”的时候,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罪名,所以他就胡乱给别人扣这样的帽子,他的行径与批判反资右时的做法如出一辙,真是可恶。不过在最后,我英勇的救起了那些落水的小孩,让他觉得我就是一个英雄,而他从小就有英雄主义情节,所以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在佩服的我时候不经意间透露了他自己的一个秘密,那就是他在学游泳的时候十分笨拙,而见我天生会游泳,他艳羡不已。同时也顺便刷新了他对猪的刻板印象。

之后我再转生为狗,他终于知道不过是因果循环,天道轮回,所以越来越不关注我的事迹。只是隐隐觉得他被我的忠心耿耿打动,他不再惊叹我的智慧,也不再羡慕我的领导力。因为他已经了解到了我的能力,所以觉得我的表现都是应有的,故而不必大惊小怪。但是他透过我的眼睛,看着我身边的人的变化——他也和我一样变得对周围的人更关心了。差不多两代人的生死,都在我的眼里,在的我的记忆了,现在也差不多印在了那小子的脑袋里。在人的世界里,他看到了爱,看到了恨,看到了宽容,看到了坚守,看到了反叛,看到了复杂,看到了单纯——他真的越来越像一个超然世外的人,冷冷地看着世间百态。但是当他看到那些人——老人,孩子,男人,女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死去,他忍不住要流泪,开始的时候还不停的揩着泪,到最后他甚至懒得管自己的眼泪了,就让它们随便挂在自己两颊。我知道其实他有时间是被人与人之间复杂的感情所打动,而也有对于死亡的恐惧——虽然他自己可能也不知道。只有对死亡的恐惧,才会让人莫名其妙的流泪——人们总是在不经意间痴心妄想超越时间和空间,可是那时不可能的!

对到最后,他也知道对我的七世轮回做一下总结。他发现所谓的爱恨情仇,不过都是内心短暂的波动,在无尽的轮回之中,更算不得什么,这一点在阎王问我“可还有怨恨之心”的时候达到了升华。但是他自己却不知道自己内心的变化,他只是觉得原来阎王并不是那么提不成,他还是充满智慧的,甚至怀疑这其实就是地藏菩萨在背后指使的,只有那样拥有大智慧者,才会用这种超越时空的方式渡人,否则有谁可以逃脱孟婆的忘魂汤?所谓的天道轮回,也不过是重新给你眼睛、鼻子、嘴、心、脑,体验着不同的事情,无论是以怎样的姿态,时间总是会湮没一些东西,再成就一些东西;而在人世之间,最难琢磨的还是人的心,人的情,以及几乎所有人都感兴趣的话题——性。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影响着一个又一个人,一代又一代人……前赴后继。

生死疲劳大学生读书心得

《生死疲劳》是我们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名作家莫言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我们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本好书,让我们去读。今天,我抱着好奇的心理读了这本书。谁知一读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把它读完,这本书十分吸引人,特别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离奇的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

《生死疲劳》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地主在改革开放时被受压迫的人民杀死后,因其生前罪孽多端,依次被转世为牛、羊、猪、狗、鸡、鸭,受尽了苦难与折磨,最后终于转世为一个患有先天性疾病的人。该小说以离奇的经历吸引着人们,让读者受益无穷。莫言在这本小说中结合了虚幻与现实,既说明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道理,又以动物的观察视角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点明了人们离不开土地,土地离不开人们的主题,十分吸引人。

读完后,我明白了土地与人类密不可分,离开了土地,人类就很难生存,尽管我们可以在飞机中生活,但飞机的制作却需要在土地上完成。由此可见人类与土地的重要性。

这本《生死疲劳》,真是使我受益无穷,我一定会为保护自然尽我的一份微薄之力的。

生死疲劳大学生读书心得

两个晚上挑灯夜战,把这本本来没什么兴趣的小说看完。

总的来说,写得不错,莫言确实算是现在中国活着的最好的小说家了。

这本书据说是他酝酿了几十年,但起笔之后,四十几天就写完(差不多50万字)的心血之作。

故事还是中国小说中屡见不鲜的以一个大家族和所在村落建国后几十年的经历来写社会变迁,类似于《白鹿原》和他更早的《丰乳肥臂》,只不过覆盖的时段延伸到了九十年代。

另有一个创新——也是被评论者大力吹捧的——是情节的展开以同一条命的六次生死轮回来贯穿,因此被说作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及叙事方式的“伟大回归”。

另外,还采取了章回体的方式,无非也就是给书的每一节加一个对联式的标题而已。

我不知道“章回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内涵。

莫言所选择的这个奇怪的轮回的方式,是个创新,但带来多大好处,难说。

全书还是充满了莫言惯有的魔幻现实主义的风格。

(莫言写过篇什么《远离马尔克斯和福克纳这两座炽热的高炉》的文章,没看过,但起码他还一直没能真正离开马尔克斯太远。)当然,中国农村确实是充满鬼怪神仙的,这种风格倒也贴切。

这个轮回从高密东北乡的地主西门闹开始,刚建国就被镇压,然后投胎成了他长工蓝脸家的一头驴,经历了大跃进,死在大饥荒;之后又投胎成了头牛,又被蓝脸买下,经历了“”初期,被西门闹自己争取上进的儿子西门金龙给弄死;下一轮投胎作了头猪,赶上西门金龙得势,在“大养其猪”,也就是“”后半期,后头为了救西门家和蓝脸家的一众小孩而牺牲;再下来,投胎作了只狗,被蓝脸的儿子蓝解放养着,经历了从改革开放到九十年代中这一段,得善终,和蓝脸一起死在故土;之后,又投胎作了只猴子,被西门金龙的一对儿女带着,沿街卖艺,死在蓝解放的儿子蓝开放的枪下;最后,才终于转世投胎作回了人,成了蓝开放的有先天疾病的遗腹子。

这些圈子转下来,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叙述者的混乱。

首先,叙述者大多时候都是个全知全能的动物,再怎么魔幻现实主义,有些时候还是难免会牵强,尤其是猪和狗的这两段。

其次就是不统一。

有时候故事实在没法从动物口中讲下去了(比如说蓝解放与庞春苗之间的私情),只好又把人拖出来作叙述者,一会儿蓝解放,一会蓝千岁,到最后还拖出“莫言那小子”。

最严重的一个问题还是喧宾夺主。

小说,说到底还是要讲人。

动物的故事可以感人,但力量毕竟有限。

书中的驴、牛、狗这三段都不错,三个动物都能感人,但感人的还是它们与人的关系。

而猪和猴两段,没有了与人的深入的关系,就变得索然无味了。

尤其是猪的那一段,连篇累牍都是猪的思想活动和猪群里的政治斗争。

又不是寓言,我要知道那么多关于一头虚构的猪的事干什么?而驴牛狗这三段写得再好,要把这三个动物作为书的主角还是勉强。

这表现了什么样的人性呢?所以全书下来,故事是讲了,但人物却很虚弱。

可以算有点性格的就是蓝脸、蓝解放、蓝开放祖孙仨再加个西门金龙了,而且都还很不饱满——蓝脸除了坚持单干,其实谈不上性格,蓝解放爱得莫名其妙,西门金龙狠得莫名其妙,而除了这一面之外,再无其他内容。

其他的配角就更加格式化了,比如“革命神经病”洪泰岳,西门闹三个老婆里头忠贞的原配白氏、善良的迎春和势利的秋香,等等。

也许这就是中国传统章回小说的特点——重叙事而不重人物。

但这好象不是什么优点。

现在这类书看多了,也觉得倦了。

知道了建国之后的_运动的起伏,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可以预料了。

比如,首先肯定有个地主什么的被镇压,他的后代也受连累,但品种优良,以后还会东山再起。

此时得势的是革命军人或贫下中农。

然后反右是第一波,会有人下马。

再接下来大跃进、大饥荒,地主家里肯定要死个把人(象《活着》里被墙压死的小儿子),而且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再接下来“”开始,原来的当权派现在该遭殃了,而且斗他们的革命小将中一定会有与父辈划清了界限的地主崽子,而且多半会把自己的地主老子一起拉出来斗。

但好景不长,“”的风向一转,对红卫兵开始打压了,老革命便又出来主持工作,革命小将们又要吃些苦头了。

但“”一结束,风向又转一次,老革命奉献了一辈子的革命事业一下子变得荒唐起来,于是要么发神经、要么晚节不保搞x败。

而地主崽子们终于扬眉吐气,成了时代的弄潮儿。

所以,已经没有再让我纯粹讲故事、讲命运起伏的余地了,非得把人心写好才行。

今天看了小姨发过来的关于在湘西插队那一段的回忆录,深为感动。

里头有很多好故事,又让我多了些信心。

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I读书笔记I读书心得I简介】

《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主人公余占鳌是一个热血汉子,身体里面充满了正义与野蛮。

余占鳌为了心爱的女人去杀人放火,并且霸占了之后成为他妻子的戴凤莲。余占鳌为报仇雪耻,苦练枪法,把曾经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一网打尽。

余占鳌抗日,并没真正地认识到抗战的本质。余占鳌身上散发着十分鲜活的人性,但是在其身上也充满了野蛮与无知的兽性。

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

《红高粱》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展现的是一种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

《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生死疲劳读书心得

莫言,20__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也是我国第一位真正意义上获得该奖的第一人。莫言的获奖让我重燃随着繁琐生活早已失去的对文学的那份热度,一连4天一口气读完莫言先生的大作《生死疲劳》,心中就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且先说说《生死疲劳》这本书吧。故事从1950年开始,一向写到。贯穿50年漫长路程的是西门屯一个小村落的变迁史,也能够说是中国土地改革的变迁史。贯穿这一变迁史的是西门一个大家庭的荣辱兴衰。作品以一种魔幻的艺术形式表此刻大家面前。作者经过一世为人,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的生死轮回的形式,以人的眼睛和动物的感官来叙述故事,故事人物众多,情节繁缛复杂,可是先生却以不急不慢的不温不火的方式向我们诉说了这样一个荒诞又庄严的故事。

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读到此,我不禁心中充满了愤慨,又一想,又感到欣慰。因为莫言已用他的笔,代替我们发出了这深深的控诉。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致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我似乎能体会到莫言那对祖国深深的热爱。

《生死疲劳》读后感_《生死疲劳》读书心得精选

读完《生死疲劳》这本书会有哪些收获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生死疲劳》读后感”,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本站查看。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写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写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应该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知道,不过我们应该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一起来品味这本书吧!

生死疲劳读书心得体会

最近,我阅读了莫言的《生死疲劳》。该书约50万字,分五部五十三章加五节。涉及有名有姓的主要人物20余人。该书采用拟人化的写作手法,用第一人称主要讲述了高密东北乡西门屯地主西门闹在解放后被枪毙,转生为驴、牛、猪、狗、猴以及大头婴儿蓝千岁的所作所为以及所见所闻。尽管是由西门闹以及由他转生的驴、牛、猪、狗、猴、大头婴儿蓝千岁和该书另一叙事主人公蓝解放加上他的好朋友莫言三个人分别讲述的,且时间跨度50年(从1950年写起,直到2000年底,包括解放初期、土地改革、十年动乱、包产到户、全面改革开放等主要历史时期,就连书中许多人名也都打着历史的烙印,象蓝解放、黄互助、黄合作、马改革、蓝开放等等),但全书通篇脉络清晰,层次分明,引人入胜,津津有味。此书堪称鸿篇大作,看来莫言先生不愧为大家,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也就有了写点想法和看法的冲动,但研究到自我笨拙的思维、平淡的语言、贫乏的词藻,怕评价不好,有班门弄斧之嫌,贻笑于大方之家,也就没有了勇气和胆量去写了,仅有将该书封底那些高见照抄。

莫言怀抱华美颓败的土地,决意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莫言郑重的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看着它在历史中渐渐荒废并确认它在荒废中重新获得庄严、熔铸、锋利。

《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在这次神圣的“认祖归宗”仪式中,小说将六道轮回这一东方想像力草灰蛇线般隐没在全书的字里行间,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

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唏嘘和罹难。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最终执著坚定的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到了我们的心田。

在莫言对伟大古典小说呼应的那一刻,聆听到了“章回体”那最亲切熟悉的大音;莫言承受着生死疲劳的磨砺以及冤缠孽结,将中国人百感交集、庞杂喧哗的苦难化为纯美准确的诗篇,祈祷祖国庄严、宁静,祈望人类丰沛的生命祥和、自然。

最终,用该书扉页的一句话与大家共勉。

佛说。

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

生死疲劳的读书心得体会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就应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明白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明白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必须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那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此刻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此刻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个性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但是,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能够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但是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能够说确实够快的。但是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一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述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述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就应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但是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明白,但是呢,我们就应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生死疲劳的读书心得体会

11月29日,我以听课者的身份,认真听取了“全州小学语文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课堂教学竞赛暨答辩”活动。有幸的是,虽然我没能像各位优秀选手那样在语文的殿堂展示自我的风采,但我以场外观众进取参与的身份同样登上讲台,大胆地讲述着自我对语文独特的见解,并幸运地获得了延边州教育学院小学语文教研员王晓霞教师扉页提名的仅两本的获得诺贝尔奖文学奖的唯一中国作家莫言的《生死疲劳》。

当我得知莫言仅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真是令人惊叹呀!这更加使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如获至宝的我,回到家中贪婪地阅读起来,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异常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可是,本人也经历。虽然当时还很小,可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可是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一样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明白,可是呢,我们应当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对于三十岁的我来说,一时间还很难把这本书的精髓吃透,但我会在今后的生活中慢慢去品味,去琢磨,做为中国人,莫言是中国人的骄傲!

生死疲劳读书心得体会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套书的作者是杨鹏。其中一本《我家有棵摇钱树》是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杨歌的五年级男孩。

这本书的内容是:杨歌的爸爸被杨歌的妈妈骂得变小了之后,有了特异功能——能发明一些古怪的东西。起初这些东西总会给他们带来益处,可慢慢地就会制造出无穷的麻烦。这一次,他发明了摇钱树。摇钱树长得很快,没多久就快把天花板顶破了,杨歌一家决定把摇钱树移植到小区的花园里。后来他们发现这一决定是错误的,大人们为了摇一下摇钱树打起来了。在激烈的战斗中,许多人挂彩了。后来,一位富婆的到来终于揭开了摇钱树的来钱之谜,原来这些钱全是她老公贪污来的。她和她老公被抓以后,摇钱树就不再长钱了,成了小区居民保护的“吉祥树”。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在看,上学等公交车的时候我在看,课间休息的时候我还在看,甚至有一次我沉浸在书中,都没有听到课间出操的音乐。总之,只要有时间,我就会看这本书。

我喜欢这本书首先是因为它的情节很离奇,里面都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比如树上会长钱,钱上还带电,摇钱树还能分辨善恶,只有真正需要钱的人才能得到它的帮助。

这些离奇的情节像科幻大片;其次是因为作者的用词非常夸张,好像随时随地都能用上夸张的修辞手法,让读者开怀大笑。他写每次杨歌的爸爸说话,杨歌都得喊“打住”,因为爸爸的话“犹如庐山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他给书中人物取很搞笑的外号,叫大富婆“瓢虫”,因为她很胖,圆滚滚的,就像个瓢虫,叫居委会主任“快嘴西施”,因为她是女的,讲话又快。每当读到这样的地方,我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家有棵摇钱树》这本书太好看了,我打算反复品味它的幽默和夸张。我也期待作家杨鹏写出更多更好的小说。

生死疲劳的读书心得体会

一个人处于哪条门槛之外,看他的说话和表达也能摸个不离十。比如使用“文学气息味”这种词汇,就暴露题主目前在哪条门槛之外了。

每个作家都有自己关注的生存情境和文学趣味,特别是在当代,有点模样的大作家,一般来说也同时是大阅读家。掌握了他的语库,才能比较畅通地与之交流。

你感觉不到莫言的文学趣味,是因为你把《生死疲劳》当《聊斋志异》看,或者当《读者文摘》、《意林》看,或者当《语文》看。

你过去的阅读经历,使你养成了一种不带任何负担和准备就向文学索取故事的习惯。

这种索取有时候是成功的,有时候是失败的。还有一些时候,是由误会而喜欢,所以难说是成功或者失败的。

这种阅读经验,有点像学会了掰脚趾头数数后,就用掰脚趾头的方式进行四则运算,后来你天纵奇才,居然算对了几道题,便产生了掰着脚趾头也能求极限的错觉。

但是实际上呢,你的工具、方法、阅读语库,已经很难应付你要处理的项目了。

早前中国有句老话,不学诗,无以言。我觉得非常能够形容今日的阅读。别人多少都是读过《诗》的,交流的时候含蓄蕴藉,时不时念两句诗,弄个比兴,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或者暗示,相视一笑,莫逆于心。你没学过,接不上话儿,实际上也不知道人家再说什么。偶尔听了一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觉得哎呀好美,好有文学气息(味)!也只不过是以为人家是在玩儿鸟。

古人云: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吗?

所以说没有文学气息味,是很对的。有了就错了,有了也是怪味。怪味嘛还是没有的好。所以你感觉不到文学气息味,这恰恰是一种进步。

生死疲劳读书心得体会

牛顿在不长的时间里就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如此年轻就已负盛名,这是来之不易的,仅仅靠着天资聪明,是决然不能取得成功的。在他的成功里面,倾注着他的难以想象的勤奋和心血。他曾经在一封信中这样写道:“如果我这样做对公众有所效劳,那只是由于我的辛勤工作和耐心思考的结果。”

这是牛顿的心里话,揭示了他成功的真正方法。牛顿极富天才,这是谁都认可的,但是,牛顿的过人之处不在于他躺在自己的天才上,他清楚地认识到,就算再大的天才也只有付出才能够成功。天才只是火种,没有辛勤的努力去不断地碰撞和敲打,就永远不会有火花的出现,这或许是很多人都没有看到的。

他舍弃了婚姻和爱情,一个人生活了一辈子。他活着,只为他心爱的事业。

他晚间工作,一般熬到深夜。由于缺乏充足的休息和睡眠,30岁的时候,就已有了白发。他没有娱乐,确切地说,他没有时间去娱乐。如果要说有娱乐和业余爱好的话,那就是喜欢做化学实验和搞炼金术,他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办公室度过的,他的外衣经常有做化学实验时沾上的的污渍。

以上种种对于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但也正是由于这种全身心的投入才造就了牛顿的成就,我们应该记住牛顿的勤奋,更应该记住他对科学事业所做出的贡献。最后用一段牛顿先驱的墓志铭结束对伟人的评价:

他,以几乎超自然的思想,

以他的数学火炬,首先证明,

行星的运动和图形,

彗星的轨道和海洋的潮汐。

他勤奋地研究,

光线的不同折射率,

它们产生颜色的性质,

以前甚至没有一个人想象得到。

一位勤奋,聪明和忠诚的。

自然,古代和神圣的《圣经》说明者,

在他的哲学中维护上帝陛下,

在他的作为中展现了真理的简单性。

让人类为曾经拥有过这样伟大的。

一位为各民族增光的人而欢呼吧!

1642年12月25日生。

1720xx年3月20日死。

生死疲劳的读书心得体会

这一次,他所虚拟的那个世界高密东北乡,焕发出更为奇幻而自然的光芒。他就是那里的缔造者、魔法师甚至是神灵,又是那里的人物草木尘埃,他超然物外,俯瞰着他所创造的芸芸众生,将其领悟了生命大义的深情至性渗透于毫发细微间,他沉浸其间,为人、为驴、为牛、为猪、为狗、为猴、为世纪婴儿,游走阴阳两界生死轮回之间,将五十年的坎坷多难悲欣交集的尘世百劫演绎得淋漓尽致,虽有轮回往复的过程,却没有落入因果宿命的陈窠,虽有章回小说某些因素的借用与激活,却又能出脱的无挂无碍无拘无束……。这部长达五百四十页四十九万字的《生死疲劳》,是他对自己的一次里程碑式的超越,比之十年前倍受瞩目的《丰乳肥臀》来得更为成熟而精彩。

他能够心平气和地向他心仪已久的格拉斯大叔、马尔克斯先生以及福克纳老头儿致意了,因为这部作品显然是有资格进入《铁皮鼓》《百年孤独》和《喧哗与骚动》的行列的。然而这也是一部多多少少有些迟到的杰作。如果它出此刻九十年代,那么它将会产生更为强大的阅读冲击力和更值得关注的文体好处。它是莫言对其十多年来持续走下去的那条道路的一次了断。我们甚至能够说,莫言此前的所有作品,无论是在法国获奖的《酒国》以及他最喜欢的《丰乳肥臀》,还是两年前信心十足的《四十一炮》,都是为了这本书所做的准备。尽管在这部作品里莫言的叙述、语言、结构近乎完美,但是从文体的角度上看,它在很大程度上仍旧是一部总结完成式的作品,而并非是开创式的。这样说丝毫没有贬低这部作杰作的意思,实际上无论是对于莫言自己还是对于中国当代文学,它都有着异乎寻常的重要好处与价值,近二十多年以来能出其右者恐怕还没有呢。

为什么说它不是具有文体开创性的作品呢?这就需要从莫言所着力的叙事和结构上入手去分析。正像格拉斯大叔透过一个整天敲打铁皮鼓、尖叫碎玻璃的畸体儿马特拉策获得了一个近乎全知全能的倒叙视角那样,莫言透过几经转世投胎的世纪婴儿找到了全知全能的倒叙视角。但是为了让这部长达四十九万字的作品显得更有层次感和更富于变化,莫言又借鉴了一点点福克纳老头儿的《喧哗与骚动》的大框架结构,采用了多重叙述最后补述的方式。当然,莫言就是莫言,他十分清楚,仅有叙事角度和结构框架是远远不够的,他最需要的还是很中国的东西,于是他引入了地狱阎罗审判、转回投胎转世,引入了驴牛猪狗猴的人性畜性相互参杂渗透的叙事视角,引入了章回体的小帽子戏法和说书人的某些方式,还有一些民间传说的成份,收到了似真似幻、似虚似实、亦庄亦谐、五味俱全、趣味十足、起伏多变、生机盎然的叙事效果。然而从整体结构上看,这部小说仍旧是线性的叙事过程。这些因素的介入,确实是解决了线性叙事所容易产生的层次感不强、叙事角度单一的问题。由于线性叙事的大体存在,故事虽然讲的精彩,但是更为重要的小说叙事空间的延伸拓展与灵活利用却受到了很明显的抑制。

虽然如此,这仍旧是一部写作难度很大的杰作。其难度在于务必要应对那半个多世纪的复杂难解的大背景,同时也是构成这天我们这个巨变中的世俗世界的基础、我们中国人重回现代生活的史前时期。对于过去很多试图以某种观念化、道德化甚至历史化、人性论的方式呈现或借它说事的小说家们来说,这五十多年既是诱人的矿藏,又是不能承受的重负迷宫,结果不是被它轻易地淹没,就是无门而入,不是被事件的沉重所累,就是被人情世相的繁杂所困。如果以人性杯具的角度来看它,就会轻易陷入宿命论的狭隘泥沼;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它,又会拘泥于大的事实而忽略了众生细节;如果从佛家轮回的角度来理解它,那所谓的现世生活又会显得太过无谓。它要求作者不仅仅要拥有极强的文字潜力,还要有能超越那诸多陈旧角度的阔大视野,将以前发生未曾发生可能发生的一切都变成小说的构成因素熔于一炉贯通一气,于是那些点点滴滴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东西才都能够拿来翻出无数新鲜的色彩与花样;它要求作者找到一个生发与回落的基点,无中生有、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地构建起一个饱满鲜活的世界来。莫言毕其十多年间积累的功力,缓慢而有力地克服了这部小说所要面临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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