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完成情况报告 车改工作总结(汇总5篇)

时间:2023-09-06 17:41:31 作者:XY字客 公车改革完成情况报告 车改工作总结(汇总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公车改革完成情况报告 车改工作总结篇一

山西赛龙租车针对公务员用车降低租金标准

xxx中央、xxx日前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公车改革条例尤为引人注目。

据公车改革专家、湖北省政协常委叶青测算,全国党政机关公务车保有量约200万辆,如果算上大口径公车,即公家的钱购买、维护的公车,恐怕超过350万辆,其中相当部分可能列入被取消的范围。

租车需求将越来越大

一般公务用车虽然取消了,但是不代表对汽车的需求就消失了。实际上,在国外很少有企业或机构大量持有车辆,而是采用以租代买。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欧美或者日本、韩国等国家,租车业都很发达。单位需要使用车辆,一般都会采用租车。团体接待时,才会另租司机来开车。

因此为了更好的配合“公车改革”,赛龙租车针对公务员用车大幅价低租金标准。

公车改革完成情况报告 车改工作总结篇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推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转变公务出行观念,改变公务出行方式,把中央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降低公务交通运行成本,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努力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安徽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留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厉行节约,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成本。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出现“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省级在抓好对全省公车改革指导、协调的同时,重点抓好省直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改革,省辖市负责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乡镇公车改革工作。规范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公务用车改革,9月底前完成省辖市本级改革,12月底前完成县(市、区)、乡镇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二、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部署后再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其他岗位人员,按照总量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在中央核定的岗位范围内,由省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地税)和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检察院下设机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统一标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与所在地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省直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所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1.合理确定保留公车数量。全省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主要职责、工作性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核定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编制。

省直机关各单位原则上保留1辆机要通信和4辆以内的应急用车。省属参公事业单位与其主管部门不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可保留1辆应急车辆;与主管部门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原则上不保留应急车辆,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应急车辆编制。在确保节支率的前提下,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再配备到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2.合理确定执法执勤车数量。按照中央规定,我省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系统)仅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含监狱)、农业、地税、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含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编制数(扣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省级不超过30%,市级不超过5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60%。原有车辆配备管理严格、基数小或先期已进行车改压缩了车辆及交通条件复杂、统算节支率高、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并承诺在两年内到位的地方可按省辖市不超过6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70%标准执行,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留车辆具体比例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既要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避免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省属驻肥以外单位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按照当地同级保留比例执行。

除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外,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按照低于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核定留用车辆,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车辆管理服务平台。

3.改革普通公务出行方式。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省直机关交通补贴使用范围为合肥市城区(不含四县一市),省辖市、县(市、区)要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距离等条件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避免出现补贴标准与保障范围不相适应的现象。超出保障区域进行公务活动的,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做好交通补贴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工作。

在公共交通服务薄弱的地区允许地方党委和政府适当保留少量调研和接待用车,保留比例按照不超过现有车辆数的35%保留,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

4.保障特殊情况公务用车。各地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车辆,可用于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等不可预测事项,具体由各级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交通补贴标准的确定。按照节约成本、保障公务、便于操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省直机关和各省辖市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省直和各省辖市整体节支率均不得低于7%。节支率达不到要求的地区,要相应降低补贴标准。

我省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各省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按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科级及以下(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五档划分。具体标准在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及标准,可不与省直机关相对应,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2.交通补贴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

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本单位补贴总额的10%作为统筹资金使用。采取统筹的单位应制定统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开透明。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1.安置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平稳顺利。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参改单位应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对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通过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未能竞聘上岗的,通过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不能满足保留公务用车需要时,应在其他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做好未聘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其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3.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安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预案,周密部署,对涉改的司勤人员逐一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保证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发放等工作。安置司勤人员所需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四)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先调剂使用、后统一处置,由公车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本级国库。处置后收回的公务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对暂时未能处置的车辆,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过渡期原则上为三年)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出行服务,司勤人员优先从这次改革未聘用的司勤人员中公开、择优选用。各级政府不得变相为车辆服务中心等提供财政性补贴,不得借此成立新的公车服务管理机构,不得长期闲置车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管理保障

(一)加强留用车辆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留用车辆从本单位现有车辆或同级其他单位取消的公务用车中选取,不得另行购置。配置更新时,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14〕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机要通信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二)健全财务制度管理

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完善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完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

各省辖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镇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并推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省直机关和省辖市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直各参改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车改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审批市直机关及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进行细致统计测算,周密制定改革方案,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舆论引导,凝聚共识。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审计部门要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按本方案进行规范。

“车补我们从8月底开始就领到了,每个月550元。”省直机关某厅局公务员汪永(化名)昨天告诉说,他已经领了几个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直机关首批取消车辆昨天网上开拍,引起广泛关注。但早在8月底,我省省直机关车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记者从省车改办了解到,目前我省省级以下车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8个省辖市车改方案已获批复。

6月29日,《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得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批,我省成为继广东、陕西之后,全国第二批(共4省)获批省份之一。7月8日,全省车改动员大会召开,我省车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从省车改办了解到,目前,我省省直机关8月底之前已基本完成车改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省级以下车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省车改办透露,截至11月中旬,我省16个省辖市中除宿州市外,其他15个省辖市的车改实施方案已上报,并根据省车改办初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省车改领导小组已批复淮南、蚌埠、宣城、池州、六安、芜湖、安庆、黄山8市的车改实施方案。合肥、滁州、铜陵、阜阳的车改方案正在会签中。亳州、淮北、马鞍山3市正在修改送审稿。

[车改以后]正科级每月领车补550元

出差多的单位尚处适应期

张林透露,车改之前每个处室都有自己的公务车,基本都是谁用谁申请,并没有配到处长个人。自己平时出门、上下班也都是开自己的车。车改后,单位保留了几辆车,感觉确实节约了成本。不过张林也认为,不同单位工作性质不同,对于经常出差的单位来说,刚开始确实还需要适应。张林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处室常年需要跑下面单位。“不光要跑市县,还要跑乡镇,到村里,如果不开车,一天跑几个点,确实不方便。

公车改革完成情况报告 车改工作总结篇三

富山乡纪委书记张剑

针对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村干部廉洁自律建设,乡纪委以所掌握到的一些情况为依托,在全乡就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现状与问题有针对性的展开调研,并就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农村干部廉能建设的意义

加强农村干部廉能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领头羊,是农村基层组织的核心,在农村举足轻重。在一些群众眼里,村干部是“干部”,是“官”,代表着党和政府,他们一旦出现腐败行为,必然直接损害农民群众的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的还酿成群体事件。加强村干部廉能建设,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当前农村干部廉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接到许多群众反映问题,从农村基层^v^建设问题到干部作风问题,从民主法制问题到经济问题,从村务公开问题到山林田土纠纷问题等。尽管问题错综复杂,但归根到底,“人”都是作为引发一切矛盾的主要原因。有的问题的发生、有的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这多半与农村干部的廉能教建设有关。

(一)、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到位。部分农村干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到位,缺乏应具备的党纪政纪法规知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重经济发展轻党纪教育。

(二)、村级财务管理较为混乱。主要原因是个别农村干部不学村级财务管理法,不懂法、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事,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钱物一把抓,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白纸当发票,帐目不清,造成一笔笔糊涂帐,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一些因财务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及时,成为群众上访告状的热点,影响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三)、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存在“走过场”现象。在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存在“走过场”现象。一方面,各级已有规范性要求,但在具体实践中,存有上面督促就公开、不督促就不公开的现象。存在不按程序公开、被动应付问题。有的村向村民代表报告工作简单,对重要事项藏头盖尾;有的村干部不愿接受村民质询,公开进展不平衡;有的村务公开内容不真实,损害了村民知情权;有的村民主管理议事“脱轨”,作出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错误决议;还有的村村监会不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的质量。

党员等方面,标准不一样,条件不一致,不能一碗水端平,不民主决策,凭关系、凭感情,以权谋利。

(五)、村干部素质有待提高。少数村干部偏重个人名利,缺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观念,干一天算一天的思想相当严重。部分村干部贪图安逸享受,热衷于讲排场、摆阔气,吃喝玩乐、精神空虚、道德沦丧,遇到问题绕道走,在小团体利益与大局利益发生冲突时,竭力维护小团体利益,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念。

三、造成这种现象原因分析

(一)、自身素质不高。部分村干部自身素质较低,平时由于各项基层工作纷繁复杂,学习敷衍了事,许多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多,“大宣教”的氛围和格局在农村中尚未完全形成。村干部生活待遇低,教育、管理难度大,存在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的现象。基层地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不强,抓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不力,存在不少“法盲”、“纪盲”干部;使党风廉政教育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二)、制度不够规范和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由于部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导致农村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不规范、不完善;同时对现有的制度规定未能很好地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不够有力;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上级的管理监督不力、群众的外部监督不到位、班子内部监督不好,三重作用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三)、狠抓落实不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比较薄弱。

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纪检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工作精力和实际权力有限,难以发挥作用;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教育、惩处职能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进一步推进村干部廉能建设的对策

(一)抓根治本,强化教育培训。村干部廉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实质上是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不高的反映。因此,从根本上说,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素质,是加强村干部廉能建设的基础。

1、坚持不懈地抓好“四个教育”, 对农村干部实施“换脑工程”。一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树立事业心和责任感,正确对待艰苦、困难。二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教育。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想问题、办事情都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真正把对领导负责与人民负责统一起来。三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为民造福,为民分忧,当作自己神圣的职责。四是纪律与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宪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对基层干部加“压”充“电”。一是学文化。按统一要求,组织农村干部进行专门函授学习,提高文化素质。二是学市场经济知识,通过培训、集训等形式,组织农村干部系统地学习财会、金融、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等知识。三是学科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农村干部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并请致富能手、科技拔尖人才作典型经验介绍。通过多渠道地学习和培训,提高农村干部领导农村经济工作的能力。

3、注意改进方式方法,强化教育效果。在教育过程中,紧密联系农村基层干部思想作风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精心设计专题,优化教育内容。注意不同对象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提高教育效果。

(二)狠抓源头,严格“三资”管理。把对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实施规范化管理,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杜绝基层干部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措施。同时,积极运用承包、租赁、拍卖、有偿使用等方式,运营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壮大集体经济,让农民增收受益。

公车改革完成情况报告 车改工作总结篇四

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篇1: 西联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关于呈送义安区西联乡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要求,现将《义安区西联乡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文呈报。

妥否,请批示。

1、基本构成:义安区西联乡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文呈报。

妥否,请批示。

1、基本构成》,及时报区车改领导小组审批(2月29日前)。(二)精心组织,分步实施我乡将严格按照区车改小组的要求,及时完成车辆封存和车辆移交工作。接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后,及时在我乡公示车改方案(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意见后,组织实施。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文件日前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改范围、主要任务、强化管理、组织实施7个部分共21条,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改革的6项主要任务是》有关要求,推进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40号)和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车改办〔2017〕1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围绕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云南省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二)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和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三)因地制宜、倾斜基层。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及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四)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以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先行推进,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力争2017年12月底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7年1月底完成州市级改革,2017年3月底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按照驻在地进度推进。2017年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通过改革,实现全省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公务出行便捷可靠、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云南省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四、参改范围

(一)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40号)和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车改办〔2017〕1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围绕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云南省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二)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和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三)因地制宜、倾斜基层。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及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四)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以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先行推进,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力争2017年12月底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7年1月底完成州市级改革,2017年3月底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按照驻在地进度推进。2017年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一)机构》(国管节能〔2017〕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区分用途,实行统一或者单位集中管理,统一喷涂标识,采用卫星定位等手段,实现全程有效监督,确保规范合理使用。

(二)完善财务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参改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公务交通补贴数额,严格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一、目 的 为进一步改善乘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弥补公有车辆的不足,公司决定,改变乘用车辆运营结构,利用员工自有车辆办理部分公务,以方便工作用车,减少交通费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私车公用适用范围:

1、适用人员: 自有车辆的在职人员。2、适用事宜: 本部门自有车辆在职人员办理本部门公务。

3、适用地域: 市区及所辖区域。

三、对车辆的要求 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派车程序:

1、公司公车派车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调配,部门用车时填写《用车申请》,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经营管理部部长批准派车。公车费用从当月部门补贴额度中扣除。

2、私车公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调配,派车程序由各部门自行设置并做好统计记录。私车补贴按月由部门统计并分配核算后经部长签字同意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发放。

1、职务补贴额度: 2、部门用车补贴考核额度:

六、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1、职务补贴按岗位直接计入当月工资,与本人考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与基本工资计算方法相同。

2、公务派车按里程计算费用,公车费用从部门补贴考核额度中扣出,出车费用以所办理的业务事实归口核算。

3、私车补贴实行准包干使用,由部门自行核算,超支、节余均由部门自行分配。公司根据各部门上报材料按年度统一结算。

1、排量在2.0(含2.0)l以下,按2元/公里; 2、排量在2.0-3.0(含3.0)l,如【宝马车】,按2.3元/公里;.0l以上,如【商务车】,按2.5元/公里。3、排量在3 八、事故责任的划分 私车公用期间发生的因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罚款,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负担所有费用,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九、补助未涉及的部门在私车公用时,核算标准按第七条执行。 十、本规定自2017年1月18日起执行,执行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25日。

公车改革完成情况报告 车改工作总结篇五

1、廉洁奉公,率先垂范。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教师个人的现金和购物卷;不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不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参与赌博、^v^、封建迷信活动。

3、立足岗位,负重拼搏。以师德师风建设为突破口,紧密结合党员先进性和“十八大”精神的学习,从努力工作使学生家长满意的高度出发,达到“老师受教育、学生得实惠、工作有发展、群众都满意”的教育目的。

4、奉公守法,呕心沥血。能做到午间不能饮酒,工作期间不能随便离岗,有事一律实行请假制度。不利用职权用公款支付亲属学习的费用;不为亲属旅游、探亲,向组织索取资助;不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授意或默许身边工作人员打着领导的旗号以权谋私。

总之,我们舒庄一中校长领导上下团结,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努力开拓,为把我校建设成廉洁高效文明的学校而继续努力。

舒庄一中

2014年6月20日

舒庄一中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工作总结

舒庄一中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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