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粮食检查工作计划 粮食局工作计划(大全6篇)

时间:2023-09-14 19:29:27 作者:文锋 2023年粮食检查工作计划 粮食局工作计划(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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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检查工作计划 粮食局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局党组统一领导及分管领导的具体安排部署下,面对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新任务、“粮食三高”新困境、粮食储备静动态相合新要求,粮食调控与储备工作困中求进、进中求变、变中求新,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粮食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1、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稳步推进。在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与精心组织下,认真履行牵头单位和牵头科室工作职责,多次修改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3月下旬,州政府办印发了《湘西自治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并在全州粮食工作会议上州人民政府与8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湘西自治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20xx年度目标责任书》;11月底,州粮安考核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了《20xx年湘西自治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评分细则》,要求12月底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2、粮食收储困中求新求变。一是创新储备方式。遵照[20xx]13号州长办公会议纪要及州政办函[20xx]99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州s万吨地方粮食储备任务,从20xx年开始实行静态储备与调节储备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其中静态储备b以上。3月初,下发了《湘西自治州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的通知》(州粮调[20xx]10号);5月底,与州财政局、农发行湘西州分行联合重新下达了州级储备粮储备计划c万吨,其中静态储备d万吨;6月初,联合州财政局、农发行湘西州分行并报经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州级调节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应对粮食储备方式创新。二是积极应对困境。20xx年省储粮轮换计划r万吨(含20xx年延期轮换计划g万吨),其中: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h万吨(含20xx年延期轮换0.j万吨),龙山新城国家粮食储备库t万吨(含20xx年延期轮换k万吨),古丈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y万吨。面对粮食轮换亏损,省里研究用20xx年收购的重金属“镉”含量在0.2—0.4mg/kg的最低收购价稻谷划转用于地方储备增储和轮换粮源,安排湘谷公司、龙山和古丈从中储粮常德直属库调拨。截止11月底,湘谷公司、古丈已完成省储粮轮换划转计划;龙山l万吨轮换任务,承储企业和县主管局已多次向省粮食局、县政府汇报,目前正在研究解决。州级储备粮计划轮换出库老粮u万吨、入库新粮i万吨,截止11月底,完成出库老粮o万吨完,入库新粮q万吨,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州级储备油轮换计划p吨,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20xx年县市轮换p1万吨,其中龙山w万吨、凤凰x万吨、永顺z吨、花垣n万吨,县市财政弥补轮换亏损m万元,其中龙山m1万元、凤凰k1万元、花垣t1万元。三是及时督查落实。历时1个多月,联合相关科室开展了地方粮食储备督查调研,保障储备任务的完成。截止11月底,全州地方粮食储备y1万吨,静态储备比例60.49%,预计12月底地方粮食储备2.64万吨,静态储备比例t%,其中吉首t1万吨、花垣t2万吨、泸溪t3万吨、凤凰t4万吨、永顺t5万吨、龙山t6万吨、保靖t7万吨、古丈t8万吨、州本级t9万吨。州级食用油储备f2万吨。州级成品粮储备根据州长办公会议专题纪要[20xx]55号精神,州粮食局、州财政局、农发行湘西州分行三家联合下达储备计划f3吨,要求12月底承储到位。四是收储总量提升。年初下达20xx年全州粮食收购指导性计划5万吨,截止11月底,完成收购f4万吨,预计12月底完成f5万吨,完成102.4%。20xx年湘谷公司代储省级调节储备粮f6万吨。20xx年从常德集并调入“托市粮”f7万吨(其中湘谷公司f8万吨,古丈f9万吨),从湘潭集并调入 “四专一封闭”粮食g1万吨,截止20xx年底,代储代管“托市粮”总量达到g2万吨。

3、粮食应急成效显著。4月初,印发了《湘西自治州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建设目标、统一了建设标准、规定了实施步骤、加强了保障措施。从应急加工供应网点总体布局、基本条件、经营规模、协议签订、牌匾制作、日常管理等实行全州规范统一。截止11月底,全州建立应急供应(企业)网点a个、应急加工点b个,并实行授牌挂牌,拨付网点建设经费12.3万元,提前一年实现重点乡镇及城区应急供应网点全覆盖。

4、调控基础有力有序。一是元月份组织培训了《粮食统计网上直报系统》、《湖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xx—20xx年度)》,开展了社会粮油供需平衡及20xx年度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社会粮油供需平衡共调查了农村户153户、城镇居民户59户;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了164户。二是5月份与法规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开展了20xx年粮食库存、粮食质量、储粮安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11月部署开展了秋季粮油安全储存及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是组织部分县市粮食收储企业业务人员参加了省局收购及统计工作培训。

分析当前“粮食三高”形势和粮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粮食调控与储备工作面临以下现实困难:一是粮食市场低迷,购销价格倒挂,轮换亏损严重,粮食超期储存,粮食储存质量及品质隐患越来越严重。过来几年,州级储备及县市储备轮换亏损基本得到财政“兜底”解决。但省级储备粮轮换一直延续140元/吨包干补贴政策,承储企业无力承担轮换亏损,因而一再延期轮换。最为典型的是龙山国库,今年g万吨省级储备粮轮换任务仍在研究之中,粮食储存品质(脂肪酸值)已严重超标,属重度不宜存。二是农发行对地方储备信贷要求日趋严格,轮换亏损要求本级财政“兜底”。同时,农发行对调节储备信贷不予支持,调节储备难以实施到位。三是粮食机构及专业人员不稳定。年底,部分县市粮食机构及人员持续调整,机构明显削弱,专职专业人员奇缺。

1、巩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根据省、州有关要求,巩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完成考核目标任务。

2、巩固完善粮食储备管理。按照静态储备与调节储备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巩固落实g万吨地方储备,其中静态储备不低于b%;c万吨州级食用油储备;e万吨州级成品粮储备。积极应对粮食市场,努力完成轮换任务,实现粮食推陈储新。力争州人民政府研究出台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3、巩固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巩固完善全州w个粮食应急供应企业(网点)、q个应急加工点建设,粮食应急供应点实现县市城区、重点乡镇100%覆盖,粮食应急加工点每个县市1个以上,切实发挥应急工作职能。

4、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做好稻谷最低价收购预案启动准备,严格执行收购政策,确保种粮农民收益,20xx年预计粮食收购t万吨。

5、认真做好粮食仓储及统计工作。一是加强仓储规范管理。按照要求开展“一规定两守则”组织培训,加强仓储规范管理,防范储粮安全事故。二是做好统计工作,完成统计调查,落实粮食企业统计网上直报,严格执行《湖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粮食检查工作计划 粮食局工作计划篇二

今年xx、xx月份,我局根据市局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今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布置,成立了检查工作小组。按照《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办法》、《粮食库存检查办法》、《粮食质量、原粮卫生和储粮安全检查办法》具体操作要求,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的粮食数量、质量、储粮安全和账务管理进行了一次细致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管理规范,通过开展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和粮油安全普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粮食库存管理水平。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九周年,我局围绕“科学节粮减损,保障粮食安全”主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条例》宣传工作,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了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粮食质量是关系人们身心健康,为此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强了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督促了粮食收购企业在收购环节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做好入库粮食质量检测。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并按照“五分开”的要求,堆放好粮食。

(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出库前,做好出库粮食质量检验,确保出库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坚决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并按照国家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包装物,防止粮食受污染。

(三)加强了储存环节粮食质量监管。督促了国有粮食企业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所使用仓储配套设施符合安全储粮要求,要积极开展做好安全储粮基础性工作,采取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双低”科学保粮措施,有效延缓了粮食质量变化速度,经检验,现所有库存粮食质量、品质合格率达100%,宜存率达100%。

(四)加强了军粮质量管理,落实执行了军粮质量检验实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确保了所供军粮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军粮品质也得到官兵们的认可。

(一)开展了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夏粮收购期间,我局组织人员出动了16人次对粮食收购企业收购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询问和查阅相关资料,着重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是否公示了粮食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使用称量器具是经质监部门校对,是否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有无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行为。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粮食收购能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了粮食收购公示制度,没有出显有损害售粮户利益的行为。

(二)加强了对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量和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等方面检查。督促了粮食经营者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粮食库存要安全、卫生使用符合有关要求的仓储设施设备,并继续做好粮食经营台账记录和保管工作。要守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好我县粮食市场秩序。

一直以来,我局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根据市粮食《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制订了工作方案,并按照《xx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粮食行业生产领域查隐患、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着重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能按照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相关职责,并建立和执行安全储粮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三防”制度、等各类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粮食输送设备,粮食仓房设施,除杂设备、消防设备、粮情检测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环流熏蒸设备、机械通风设备、防雷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于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能落实执行,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有效防范和遏止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储粮安全和各项生产作业操作安全。

我县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粮食监督检查体系不够完善,执法人员编制不足,执法经费短缺,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学习,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够明显等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是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组织保障。为此,我局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能争取政策上的支持,解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机构不够完善,工作经费欠缺,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我们行政执法效能。

粮食检查工作计划 粮食局工作计划篇三

3月6日下午,区粮食局召开了20xx年粮食工作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和总结了20xx年我局粮食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粮食工作任务。

在会上,局长指出:在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省粮食工作提出的“富民强省”目标和“四化两型”要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一是粮食流通市场购销两旺;

三是农户科学储粮工作稳步推进;四是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实现新突破。

就做好20xx年粮食工作,局长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粮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结合创先争优和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强化政治意识、防范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粮食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强化“五抓手”,真正把粮食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承担起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

认真落实今年储备粮轮换计划,以粮食收购为抓手,收新粮,收好粮,加大本地粮食收购;创新管理模式,构建新的粮食购销经营格局,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认真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做大做强国有粮食流通企业;完善成品粮油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农户科学储粮推广范围,夯实区域粮食安全防范基础。

要切实加强仓储管理制度的完善、仓储设施的更新、仓储技术的创新,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围绕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决策和全省粮食行业打造“百亿粮食物流工程”的契机,紧紧抓住市城区改造机遇,对改制后闲置的仓库、土地进行招商引资,扩大粮食深加工及副产品循环利用,推进粮食项目建设。

着力提高粮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粮油购销中心及基层粮站的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会议。

粮食检查工作计划 粮食局工作计划篇四

一、认真开展清仓查库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安徽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具体要求。首先,在县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局成立了清仓查库工作机构,进行了细化分工。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我局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对所有企业、所有仓库和储粮按要求进行了检查,为了保证清仓查库各项数据的真实和粮食安全,我局参加检查的同志不怕脏和累,亲自爬粮堆,亲自丈量。在局机关全体同志的努力下,保证了我县库存粮食各项数字的真实,完成了清仓查库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的监管

三、认真宣传国家粮食政策

为使国家粮食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企业及个体收储粮户自觉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我们设立粮食政策咨询台、收购前,我们给各企业下发了国家粮食标准和国家粮食政策宣传图及标语口号。在收购中我们还深入社会到取得收购许可证的个体收储粮户进行了解粮情及购销情况。对他们进行了粮食政策的宣传,核查他们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四、存在问题

以上是我们全年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认识不足,认为现在粮食收储有中央储备库统一管理,我们查不查不必认真。再就是通过有效的监管,发现有个别企业、个别仓库还有水份偏高的粮食,存在不安全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对各收购企业的监管,认真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加强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的建设,形成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完善内部约束机制。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贯彻执行。

粮食检查工作计划 粮食局工作计划篇五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通知》(黑粮农字[2006]49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职责,建立和培育规范有序的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按照省局的各项要求,结合哈尔滨市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战略部署,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粮食经济为宗旨,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依法履行粮食和食盐流通管理的职责,1 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粮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监督检查对象

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各类粮食经营者、其他从事粮食购销经营的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粮食批发市场、超市等单位。已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三、监督检查内容(一)粮食收购情况

1、收购者的资质情况。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有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粮食收购许可证》的问题;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是否仍具备收购资格条件,2、收购活动的开展情况。收购者在收购粮食过程中,是否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有不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或者接受委托代扣、代缴款项等问题。

3、收购粮食的储存情况。粮食经营者使用的仓储设施是否符合粮食储存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有无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问题,储存粮食有无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的问题。

4、收购粮食的运输情况。运输粮食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 2 运输的技术规范,有无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的问题。

(二)粮食流通的统计情况

1、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是否按《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配有统计人员,并做到持证上岗;各单位统计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相关统计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业务知识。

2、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已建立的台账是否符合《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

3、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上报统计报表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报、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三)盐业市场管理情况

1、从事食盐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是否持有当地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由省盐业主管机构统一制作的食盐零售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明示。

2、对于非法销售食盐的,是否按《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这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是我市粮食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以来的第一次大检查,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这次检查当作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总结和对下一步工作的指导,要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充分准备,沟通协作,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 按照省局的要求,各级食粮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使执法人员不仅要做到知法、守法,更要学会使用法律、法规处理各种问题。

要在深入学习领会黑粮农字[2006]49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工作程序、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突出重点,转变观念,采取监督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4 粮食质量、盐业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粮食收购、粮食流通统计等两方面内容,并且要按时完成规定的比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粮食经营者和转化用粮企业的检查面不少于30%。市局对各县(区、市)抽查比例不低于40%。

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要做到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检查与指导相结合,以指导为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坚持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培养广大粮食经营者的法制观念,使他们能够自觉地依法经营,从而达到建立规范、有序的粮食流通市场和盐业市场的目的。

1、实施监督检查必须经过批准。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实行监督检查活动前,必须经所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按批准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活动。

2、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机关 5 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提出配合检查的具体要求。

3、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在实施监督检查时首先要向被检查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4、要规范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填写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调查笔录,进行现场检查的还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应当出具指导建议和处理意见书。对不存在问题的,应当做出监督检查结论和提出指导建议;对存在较轻问题的,在处理意见中,要明确限期整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和其它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做出后,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发生行政处罚案件的情况,书面报告市粮食局的法制机构。监督检查人员对每个被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都要填写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报告书,一并归入监督检查工作档案。

5、要建立档案制度,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监督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执法文书统一归档,形成行政执法案卷,以备接受监督和评查。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提 6 出的处理意见和指导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经营活动的常年指导、服务和监管,切实巩固监督检查工作成果。

6、廉洁自律,树立行政执法者的良好形象。在检查过程中,各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省局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轻车简从,不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吃请和馈赠物品,不参加与检查无关的活动,在粮食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中树立粮食行政管理者良好的形象。

五、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监督检查活动时间:6月10日开始到7月30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0日-25日,由各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6月26日-7月10日,市局对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7月中、下旬,迎接省局的检查。

六、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副组长:孙书庆 市粮食局副局长

马万柱 市粮食局仓储处处长 张颖伯 市粮食局计划处处长

韩基岩 市粮食局质价处处长

办公室设在局行业指导处,具体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粮食检查工作计划 粮食局工作计划篇六

裁判长:陈克琴。

裁判员:

1—3年级陈静张芙杰郑亚鸣。

4—6年级周小波李厦勇。

现场指挥:何琴张世静。

记分员:

1—3年级鲁逸*胡寒陈绪莲。

4—6年级何威张慧任常芬。

1—3年级跳短绳。

4—6年级跳长绳。

1—3年级每班男、女各20人。

4—6年级每班男、女各15人。

1—3年级按1分钟计时,所跳个数累计确定成绩。

4—6年级按2分钟计时,所跳个数累计确定成绩

1—3年级 年12月26日班队会时间进行。

4—6年级 年12月28日下午第二节课进行。

学校操场

七比赛器械:跳绳(长绳以学校下发的棉绳为准)(短绳各班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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