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整顿违规发展党员工作总结(通用13篇)

时间:2023-11-27 14:14:44 作者:纸韵

我意识到这个月在某个环节上出现了疏忽,需要加以改进。下面是一些月工作总结的范例,希望能够帮助你更好地撰写自己的总结报告。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使用管理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和中共***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开展党费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方面。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完善的党费管理制度,规定党费日即每月1号准时缴纳党费,并指派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使用《党费证》,按时缴交党费,促进党费收缴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全体党员干部均能自觉、按时、足额地按月交纳党费,没有出现拖交、代交、提前缴纳等现象。每季度按时、足额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无贪污、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20-年度本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元,按比例上缴县委组织部20-党费***元;20-年度本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元,按比例上缴县委组织部20-年度党费***元。

(二)党费使用方面。一是严格使用范围。按照中组发〔20-〕3号文件规定,党费具体使用范围为: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要注重将党费使用与党员教育相结合,坚持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确保党费用得其所、用当其值,积极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党费使用应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的前提下,严格遵循五项用途,严禁超范围使用,不得用作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费等个别党员受益的培训开支,不得用作差旅费、福利费、办公费用等行政或业务工作开支。对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要严格掌握,专款专用,开支合理,使用情况要及时上报备案。20-年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目前已全部竣工,“十有”配套设施均已配齐到位,已投入使用,待上级检验验收合格后,将及时把补交党费补助拨付到位。二是明确使用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推行党费支出预算制度,每半年要集体研究决定党费支出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使党费使用效益得到最大发挥。三是履行审批手续。党费开支的所有票证和单据,要按照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和经手人签字,证明具体用途方可入账,不得编造、伪造文件资料套取使用党费。四是执行党费的收缴管理公示制度。除了进行党费缴交的登记造册,每年还在单位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三)党费管理方面。一是开设党费专户,规范党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党费管理会计、出纳分设制度,各施其责、相互牵制,不得由党费工作人员一人兼任会计和出纳,不能表面分设实则职责不分。严格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好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党费会计资料,不能用流水账替代收支明细账。推行党费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分离的工作模式,由承担党员管理的工作部门负责党费的日常管理,包括党费使用范围、项目及额度方面的具体管理,党费工作的检查监督等工作;财务工作交由镇党委政府内设的财务机构代办,指定专业财务人员做账,充分发挥财务机构设备齐全、人员专业的优势,以便更好地相互监督,防止营私舞弊行为,维护党费的安全。二是加强对党费工作人员的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党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工作人员调整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在分管领导的监督下办好交接手续。党费的收据存根、有关凭证和党费账簿要按财务规定归档并妥善保管。三是执行党费自查报告制度。镇党委每半年对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以预防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二)流动党员、部分离退休党员联系较难,党费收缴不及时,存在拖交党费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完善执行基层党建派单制度,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使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年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总结

区xxx党委:

我支部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和落实基层党建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发展党员情况。

我支部现有党员12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2016年—2020年以来,我支部共发展党员1人,经自查党员发展程序基本规范,档案主要资料齐全。

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根据xxxx党委上半年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督查结果,尚存在下列问题:。

1、自身建设方面,学习内容不够丰富。

2、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简单。

3、工作台账机制方面,部分记录不规范,档案分类有待加强。

三、“最强党支部”推进情况。

制定了xxxx党支部建设“最强党支部”工作措施,保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间断;确保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松懈;及时吸纳具有大局意识,先进思想,服务群众的先进青年加入党组织;以及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

四、“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上半年我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5次,上党课6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

五、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党员党费缴纳及时,党费收缴有记录、有台账,没有党员出现拖欠党费的情况。党费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六、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

制定了党建工作“三张清单”,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总结,年末有报告。

七、党员教育管理及党员队伍建设培训情况。

严格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xxxx党支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在自身建设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努力使学习氛围由集中学、一起学转变为自己学、主动学上来,进一步建成学习型党支部。加强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详细化、规范化。加强党建日常工作梳理,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熟练度,档案分类清晰明了、内容明确、详细。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总结

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县财政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认真扎实开展了清理,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基层党员直面群众,党员的优劣直接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的提升。县财政局通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了《实施方案》精神,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县财政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通过公示栏等宣传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义、内容、程序和要求,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筑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堡垒。

通过发放民主评议表,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求实地进行民主评议。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意识、工作状态、组织纪律、道德行为等方面对每位党员展开了全方位地测评打分。

虽然经过民主评议,我局不存在不合格党员的情况,但也凸显了部分党员存在作风上、纪律上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局党组要求每位党员对自身进行总结反思,制定个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梳理出来的问题。同时,建立了党员积分制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县财政局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某街道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自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以来,***街道坚决贯彻省委、***市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步骤程序,严肃纪律要求,有力有序推动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工作情况。

**街道辖**个村(社区),共有党组织**个,党员**名。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共发展党员**名,本地发展**名,外地转入***名。

截至目前,排查认定违规违纪问题党员**人,占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其中“带病入党”**人,“弄虚作假”**人,“徇私舞弊”**人(“人情党员”**人、“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人、违规“异地入党”**人),“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

二、工作成效。

坚持将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始终扛稳担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精细准备、精准操作。

(一)明确政治站位,做好“三项把握”。充分领会各级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把握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将排查整顿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把握政治方向、政策导向。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整顿方案,仔细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修订和出台的《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在深入研判、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街道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安排、基本原则、排查内容、处理要求、执行程序、工作要求等,确保干有方向、查有依据。二是把握现实实际。

坚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全面党工委书记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两委”成员、党员群众的谈心谈话,做到五个“讲清楚”、四个“讲明白”,通过***次谈心谈话,有效消除村(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识误区、卸下思想包袱,自觉支持和配合排查工作。三是把握工作紧迫复杂态势。统一培训,单独讲授,分**天安排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排查整顿工作具体经办人***名同志,进行一对一交流与指导,做到政策、业务、程序、方法学清楚、弄明白。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做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联合街道纪工委、社区治理办,在村(社区)自查基础上,做好全面排查;

对于“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3类问题,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处理;

完善由村(社区)发掘发展,街道审核监督的党员发展机制;

建立发展党员问题追究责任制,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村(社区)党建履职考核和基层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执行发展党员违规违纪定期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严防新生。

三是部门联审不错漏,会同纪检、信访、公安等部门,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等平台,结合市级联审数据,对排查对象入党前后、入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发现违法问题线索**条,疑似违规违纪问题**个,涉及**人,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将按照法律法规有序处理。四是围绕“严”字抓认定。坚持从严从实,成立由纪工委、党群办组成的核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现场座谈等方式,对重点核查对象开展调查座谈,查看问题党员的学历简历、社会关系、会议记录、党费缴纳明细、现实表现等,全面核查问题线索,共调查走访座谈党员干部群众**人次,坚持客观公正,在以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为准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党员现实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严肃做到审慎认定,科学精准、公平公正。

三、下一步打算。

完善全程追责机制,细化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惩处标准,确保问题党员和相关责任人惩有方向、罚有依据。三是进一步深抓工作融合。把党员发展作为建强基层组织的源头工程,紧扣“抓党建促振兴、抓振兴强党建”思路,以培养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党员为重点,加大“三个培养”力度,切实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为建设**城市,夯实组织保障。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总结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涉及党员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多样,大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紧盯不放、一竿子插到底的韧劲实劲,把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具体,确保中央、省市委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组织排查要严密。全面细致做好排查是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要织紧织密排查网络,严格按照基层自查、部门筛查、组织部审查、难点问题核查的方法步骤,逐项程序过、逐个党员查,特别对流动党员要从流入流出两个维度双向排查,不留任何空隙和死角。要建立联审联查机制,充分发挥纪检、政法等执纪执法部门作用,组织专门力量,通过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及时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确保排查整顿工作有序衔接、一体推进。要加强审核把关,对排查问题零报告和信访量较大的镇(街道),以及曾出现涉黑涉恶问题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重点核查,对排查发现疑似问题的党员进行重点走访,深入听取各层面意见和评价,真正把情况核实、把问题核准。

(二)认定问题要精准。问题认定是作出处理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党员的政治生命,必须做到于法周延、于情合理、结果服众。要依规依纪科学认定,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审慎稳妥地提出认定意见,对事实不清晰、存在疑点的,要进一步核实查清,确保有规可依、有迹可循。要注重综合研判,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结合档案审查、部门筛查、走访调查等情况,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精准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区镇(街道)两级要建立集中会商制度,对排查整顿过程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情况复杂的个性问题,以及拿捏不准的难点问题等共同研究、统一研判,以免引发基层矛盾。

(三)整顿处理要规范。对问题党员进行处理是这次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落脚点,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尺。要严格执行处理程序,按照镇(街道)党(工)委提出初步意见,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由基层党组织具体办理的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要注意区分具体情况,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对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要敢于坚持原则,对确实负有责任的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严格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个环节。

(四)政策把握要到位。排查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都比较强,在组织推动时,要掌握好工作方法,把握好政策要求,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成效。要处理好社会贡献和政治标准的关系,正确区别“能人”标准和政治标准,不能以作出贡献多少直接作为党员标准,一些人有违法前科隐瞒起来,不主动交代,首先政治上就过不了关,必须严肃处理。要处理好优秀分子和轻微违反发展党员程序的关系,如果一些优秀分子入党程序不够规范,要注意把组织原因和个人原因界定清楚,把看现实表现和看入党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不能简单片面否定。要处理好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和保护党员积极性的关系,镇(街道)党(工)委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安排专人与被处理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把思想工作做深入、做稳妥、做到位,不要留“后遗症”。要处理好解决违规违纪问题和规范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关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规范,在排查整顿过程中不断发现解决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制度,真正使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起来、规范起来。

年度某街道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自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以来,***街道坚决贯彻省委、***市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步骤程序,严肃纪律要求,有力有序推动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工作情况。

**街道辖**个村(社区),共有党组织**个,党员**名。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共发展党员**名,本地发展**名,外地转入***名。

截至目前,排查认定违规违纪问题党员**人,占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其中“带病入党”**人,“弄虚作假”**人,“徇私舞弊”**人(“人情党员”**人、“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人、违规“异地入党”**人),“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

二、工作成效。

坚持将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始终扛稳担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精细准备、精准操作。

(一)明确政治站位,做好“三项把握”。充分领会各级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把握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将排查整顿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把握政治方向、政策导向。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整顿方案,仔细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修订和出台的《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在深入研判、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街道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安排、基本原则、排查内容、处理要求、执行程序、工作要求等,确保干有方向、查有依据。二是把握现实实际。

坚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全面党工委书记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两委”成员、党员群众的谈心谈话,做到五个“讲清楚”、四个“讲明白”,通过***次谈心谈话,有效消除村(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识误区、卸下思想包袱,自觉支持和配合排查工作。三是把握工作紧迫复杂态势。统一培训,单独讲授,分**天安排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排查整顿工作具体经办人***名同志,进行一对一交流与指导,做到政策、业务、程序、方法学清楚、弄明白。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做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联合街道纪工委、社区治理办,在村(社区)自查基础上,做好全面排查;

对于“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3类问题,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处理;

完善由村(社区)发掘发展,街道审核监督的党员发展机制;

建立发展党员问题追究责任制,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村(社区)党建履职考核和基层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执行发展党员违规违纪定期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严防新生。

三是部门联审不错漏,会同纪检、信访、公安等部门,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等平台,结合市级联审数据,对排查对象入党前后、入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发现违法问题线索**条,疑似违规违纪问题**个,涉及**人,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将按照法律法规有序处理。四是围绕“严”字抓认定。坚持从严从实,成立由纪工委、党群办组成的核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现场座谈等方式,对重点核查对象开展调查座谈,查看问题党员的学历简历、社会关系、会议记录、党费缴纳明细、现实表现等,全面核查问题线索,共调查走访座谈党员干部群众**人次,坚持客观公正,在以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为准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党员现实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严肃做到审慎认定,科学精准、公平公正。

三、下一步打算。

完善全程追责机制,细化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惩处标准,确保问题党员和相关责任人惩有方向、罚有依据。三是进一步深抓工作融合。把党员发展作为建强基层组织的源头工程,紧扣“抓党建促振兴、抓振兴强党建”思路,以培养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党员为重点,加大“三个培养”力度,切实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为建设**城市,夯实组织保障。

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总结

**x镇党委高度重视新党员发展工作,十八大以来,党委下属71个基层支部共发展了168名共产党员、8名发展对象、21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责任情况。

主要看是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是否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等情况。

(二)严格组织程序,保证党员质量。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制度保证和重要环节。一是注重入党前培养教育。党委、支部注重发展前培养和筛选工作,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职工参与党员学习和培养,定期与其谈心交心,掌握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严把入口关,优化党员发展工作。在选择入党积极分子的环节充分听取民意,不仅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过,还要听取普通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不仅促进了党员结构不断优化,而且与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相契合。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建党对象综合素质。

与普通党员一同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明确新时期党员干部标准的同时充分让其感受严肃负责的党内政治环境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还不够,主动学习教育少,被动传达应付较多;二是讨论研究有关问题不够及时,比如有些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主动向党支部和培养人思想汇报还不够;三是预备党员没有及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并申请转正,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转正批复不够及时。

四、意见建议。

严肃工作纪律。审核党员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在档案审核中弄虚作假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保密意识,排查工作信息和成效一律不得宣传报道,排查工作数据一律不得对外公布。

加强舆论引导。针对部分群众入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可利用微信、微博、红星云、益村等社交媒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各行业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激发人民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

农村违规发展党员排查整顿

党员是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数量决定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党的水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实施以来,xx区坚决贯彻省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步骤程序,严肃纪律要求,精心推动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xx区总面积xxx平方公里,辖xx个乡镇(街道),xx个村(社区),共有党组织xx个,党员xxxxx名。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纳入排查整顿范围的乡镇、涉农街道xx个,村(社区)xxx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共发展党员xxx名。

截至目前,排查认定违规违纪问题党员xx人,占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xx%,其中“带病入党”xx人,“弄虚作假”xx人,“徇私舞弊”4xx人(“人情党员”x人、“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x人、违规“异地入党”xx人),“严重违反入党程序”xx人。其中出党处置xx人(党内除名x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xx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x人、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承认党员身份xx人(党内警告x人,提醒谈话x人,批评教育xx人)。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xx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x人,党内警告xx人,调整职务x人,诫勉xx人,提醒谈话xx人,批评教育xx人,解散党支部xx个。

坚持将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始终扛稳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精细准备、精准操作。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好“四个三”:

(一)狠抓“三到位”压实责任。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自觉将排查整顿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抓学习贯彻到位。全省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会议后,xx区不等不靠,先后于7月20日、8月4日两次召开部务会,7月20日、8月3日两次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市有关精神要求,做到学深悟透把准。以8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为载体,以“把好党员发展源头·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支部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实的氛围,为开展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抓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民政、信访、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抽调42名骨干力量,组建综合组、指导督导组、法纪联审组、舆情处置组等“一办四组”工作专班,加强对排查整顿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督导和组织实施。7月28日,区委召开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会议,全区20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支部迅速跟进,于7月31日前全部完成动员。三是抓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区乡村三级同频共振,实行处级领导包乡、乡镇党委书记包村机制,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区委组织部将排查整顿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评体系之中,作为乡镇党建工作排名、村班子绩效考核、“五面红旗”村(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区排查整顿领导小组建立每日一研判、每周一例会、每月一调度等定期会诊机制,要求所有参与排查人员签订承诺书,切实用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突出“三把握”有序推进。围绕“都查谁、查什么、怎么查”,认真把握政治方向、人员思想和政策知晓,切实抓好方案谋划、谈心谈话、学习培训,确保排查整顿工作良好开局、扎实推动。一是把握方向,精心策划。组织专人到首批试点单位xx市学习取经,在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xx区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排查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细化出4类30种违规违纪情形,确保干有方向、查有依据。二是把握思想,消除顾虑。坚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全面开展区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两委”成员、党员群众的谈心谈话,做到五个“讲清楚”、四个“讲明白”,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消除认识误区、卸下思想包袱,自觉支持和配合排查工作。三是把握政策,加强培训。统一编印《学习资料汇编》《排查整顿工作操作手册》等工作指南,分4期对乡镇组织委员、组织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排查整顿工作专班成员等330余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做到政策、业务、程序、方法学清楚、弄明白、一口清。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做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念好“三字经”确保实效。紧盯排查、认定、处理等重点环节、关键步骤,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问题查准查全、处理到点到位。一是围绕“细”字抓排查。认真组织开展“四查四审”,即摸底排查初审,下发《xx区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统计表》,通过乡村上报、比对党员信息库、发展党员备案记录、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等途径,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进行梳理、理清底数;集中互查研审,以排查乡镇为单位,以区委党校为阵地,对纳入排查范围的党员档案资料集中封存、统一编号、逐人建档,成立10个档案审查小组,每组配备1名区直单位党务干部、1名纪检干部、2名乡镇党务干部,通过交叉推磨,确保每名党员档案两次审查、两轮过筛,初步审查发现问题5800多条;部门核查联审,会同纪检、政法、宗教、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8个部门,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等平台,对排查对象入党前后、入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发现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线索xx条,涉及xx人;重点调查复审,在问题梳理、线索比对的基础上,确定重点走访核查对象xxx人。二是围绕“严”字抓认定。坚持从严从实,抽调纪检干部、区直单位业务骨干组成5个核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发函协助等方式,对重点核查对象开展“六谈六看”,即与党员本人、党支部书记、村支部委员、入党介绍人、时任乡镇党务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座谈,查看问题党员的学历简历、社会关系、会议记录、党费明细、现实表现,全面核查问题线索,共调查走访座谈党员干部群众xxxx多人次,函调党员xx多名,确定疑似问题党员xxx人。坚持实事求是,对疑似四类违规违纪党员,调查后逐人撰写调查报告,建立审核材料卷宗;成立由纪检、组织、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研判团”,制定《xx区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理意见》,对照标准逐一过堂会审、精准定性,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坚持客观公正,在以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为准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党员现实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区别组织原因与个人原因、主观故意与客观失误、违规问题与违纪问题,严肃审慎认定,做到科学精准、公平公正。三是围绕“稳”字抓处理。坚持惩戒为重,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和相关党组织、有关负责人,采取乡镇党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研判团”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区委常委会提出最终处理意见的方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共对xxx名问题党员分别给予党内除名、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和党内警告、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对xxx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调整职务、诫勉、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x个党支部给予解散处理。坚持警示为先,精选典型问题、典型事例,编印《xx区违规违纪问题党员典型案例汇编》,结合党建工作例会、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在区直单位、各乡镇及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学案例、谈感受,实现了“处理一起、警醒一批、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坚持教育为主,持续做好思想政治稳定工作,对受处理党员实行“一对一”联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其端正动机、重拾信心,再次向党组织靠拢;对保留党员身份的党员,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等系列活动,让广大党员思想认识再洗礼、规矩意识再强化、纪律观念再树牢。

(四)做好“三结合”提升质量。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工作结合,确保以排查整顿高质量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一是与谋划村“两委”换届相结合。对照换届工作要求,坚持把人选资格条件摆在前面,严把人选摸排提名关口,强化对排查整顿的结果运用,及时清理一些政治上有问题、不适合提名或留任的党员、村干部,提前“排雷”“拆弹”,进一步净化村级队伍,为明年换届选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与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严把党员入党前教育关,把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党员发展对象纳入区级统一培训、统一测试、统一建档,对测试不过关的责令补课,切实增强发展对象对党章党史、党规党纪以及党员发展流程的认知和掌握,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今年以来已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2期262人次;拧紧党员入党后教育关,依托支部“三会一课”、每月10号“党员活动日”、村级党员集中教育培训“三进三学三促”活动(即:进区乡党校、进党员活动室、进党性教育基地;学新党章、学新思想、学新战略;促初心践行、促素质提升、促作用发挥)等载体,抓好常态化长效化党性教育,不断烧旺锤炼党性的“红色熔炉”,让广大党员常受思想政治洗礼、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去年以来累计举办区级示范班2期、乡级集中培训班31期,轮训村级党员7000多人次。三是与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发展“红星工程”相结合。针对农村党员发展难、质量不高等问题,大力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发展“红星工程”,探索拓宽考察培养路径模式,以乡镇为单位组建青年人才党支部,打破行政村区划和隶属关系限制,对区域内优秀青年人才进行统筹教育培养,从源头上提高党员质量。目前,已筛选建立青年人才库2600多人,重点考察培养农村青年党员103人。

下一步,xx区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排查成果,推动党员发展工作标准规范、常态长效。一是进一步大抓队伍建设。学习借鉴xx市等地先进做法,建立一支政治硬、素质高、作风正的职业化入党培养人队伍,把各乡村基层党务干部纳入其中,通过日常学、集中学、抽查学等方式,加强定向培训和考核管理,让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程序流程和基本要求成为每名党务干部的“基本功”,确保个个专业过关、能力过硬。二是进一步狠抓机制健全。完善审查调阅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在新发展党员进入下一个阶段前,及时调阅相关档案材料,让问题发现在小、解决在早;完善全程追责机制,细化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惩处标准,确保问题党员和相关责任人惩有方向、罚有依据。三是进一步深抓工作融合。把党员发展作为建强基层组织的源头工程,紧扣“抓党建促发展、抓发展强党建”思路,以培养发展农村“红星”青年党员为重点,加大“三个培养”力度,切实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

同志们:

按照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将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所辖农村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四类问题。县委高度重视,会前,县委常委会会议已经专题审议了实施方案;稍后,县委组织部还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的培训。这里,我讲几点意见: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上来,坚决落实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做好排查整顿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生命力。

第一,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先后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为管党治党特别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有力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排查整顿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党员是党组织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是党组织的细胞和活动主体,其质量决定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前提。可以说,发展党员就相当于党建工作的“第一粒扣子”,这粒“扣子”如果扣错,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会受到影响。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就是要对农村领域发展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偏救弊、激浊扬清,确保扣好“第一粒扣子”。

第三,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是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无数领导有力的农村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凝心聚力投身到乡村振兴中去。近年来,县委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整体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同时也存在有的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把关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员队伍质量。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就是要不断优化和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敢担当、能碰硬的“带头人”队伍,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治理,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排查整顿工作社会敏感度高,特别是对问题的认定和人员的处理,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大家要本着对组织、对事业、对党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实事求是、稳妥慎重地推进工作,确保把中央、市委要求的规定动作和重点举措落实到位。

第一,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要把真实情况摸清楚、把存在的问题搞明白,坚持实事求是,加强综合研判,做到分析认定精准,坚决防止不真查实查、隐瞒不报。要打消思想顾虑,杜绝“怕排查出问题,担心被追责问责”的思想误区和模糊认识。要按照全覆盖自查、部门联合审查、县委组织部全面核查、重点问题细查深查等方式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核实准。各镇街要了解掌握党员的现实表现和群众评价情况,还原党员入党过程,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突击发展、异地入党、关键程序缺失以及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等问题线索摸排出来。县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对自查、联合审查和全面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进行梳理甄别,排除入党程序瑕疵、入党材料填写不规范等一般性问题,明确发展党员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核实,真正把情况搞清楚、搞准确,为整改处理奠定基础。

第二,要突出依规依纪,坚持失责必问,确保整改处理到位。中组部明确指出,排查整顿工作不是为了处理人,但是不处理人就达不到警醒警示的作用。我们要发扬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要从严从实,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要怕得罪人,不管涉及到谁,该处理的就要处理。各镇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把道理讲清楚,使被处理对象正确认识错误、承认错误,心服口服地接受组织处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要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认定标准、处理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提出建议。

第三,突出机制建设,坚持常态管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需要在“长”“常”上下功夫,要融入发展党员日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各镇乡要认真总结教训,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规范。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编印发展党员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真正使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严格起来、规范起来。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发展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培养教育。

此次排查整顿工作纪律要求严,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精心谋划、周密安排,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和勇气,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县委成立了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听取排查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对排查整顿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靠前指挥、亲自过问,挂图作战、打表推进,确保排查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要严肃工作规程,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对基层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要加强具体指导,确保目标不虚、措施不空、方向不偏。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要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在排查工作中未压实责任、走过场、心存侥幸、隐瞒不报的,要依规依纪严肃从重处理。要既不回避问题,也不急躁冒进,切实做到稳妥慎重、平稳有序推进。

第三,注重舆论管控,营造良好氛围。此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人员范围广、时间周期长,情况相对复杂。特别是在整改处理阶段,要把思想工作做深入、做稳妥、做到位,不留后遗症。此次排查整顿工作不宣传、不报道,不接受记者采访。要遵守保密纪律,相关数据和案例一律不得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要加强舆论管控,防止不当炒作。

同志们,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是中央和市委交办的重要政治任务,更是对我县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次严格检验。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研判分析、全面摸排整改,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完善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按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公司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目前,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均为在职党员。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均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间力量,2名党员后备力量均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二、组织发展工作概况。

公司党支部支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按照“坚持按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管理工作,党支部支委会十分重视队伍建设,规范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的一线职工和业务骨干,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培养教育一个,按要求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和保证党员质量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优、群众威信好;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到位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组织“推优”或政审未通过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不齐全完整或不规范的储备。

经公司党支部的严格把关和精心培养,公司的2名党员后备力量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储备和近亲繁殖的不良现象,从未发生储备人情党员,也没有发生党组织对长期不接受入党申请或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

四、存在问题面临的困难。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党员后备力量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由于公司党支部在成立前,属于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组建时间段,存在工作经验缺乏,伴随着党支部在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发展党员的材料已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整理齐备,由于多种原因和各种业务工作的交替进行和工作繁忙,导致了1名发展对象至今还未成为预备党员,请上级党组织按程序和规范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五、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党支部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是要加大在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入党后备力量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支委会定期组织检查党员发展各项材料,定期召开党员相关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切实解决农村违规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连日来,长坪乡严肃有序开展相关排查整顿工作。

高度重视,安排部署。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具体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的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排查整顿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长坪乡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实施方案》并印发给辖区各支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落实责任,开展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召开排查整顿工作推进会,思想上高度重视,方法上科学严谨和行动上统一高效三个层面做了动员部署,相关人员对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参会。

迅速组织力量,梳理排查对象名册并进行全面自查。通过查阅党员名单、党员档案、有关会议记录和同仁智慧党建平台等方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全覆盖摸排,全面准确掌握其基本信息。乡党委组织力量,对排查对象的入党情况和材料逐一检视,查找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xx区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审查把关不严等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着力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发展党员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党员xx余名(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和转入的农村党员xx名),有力改善了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但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存在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市委组织部决定在2021年底前率先完成xx区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这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检视和极大促进,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高质量完成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给大家进行业务培训。

这次全面排查整顿工作从2021年9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共10个月的时间,重点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7个乡镇党委所辖61个农村党组织和4个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认定处理阶段,2021年9月开始,2021年12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为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工作制度阶段,2022年1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大家要严格按照推进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将所有工作流程落细落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按时按点、有序推进。

此项任务量大面宽,大家要腾出时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相关政策支撑。具体学什么?要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坚持依规依纪。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这次排查整顿的问题分别是“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4类22个违规违纪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各乡镇要把找准查实问题作为排查整顿工作的关键,通过应用“四查四核”(一查发展对象,核定发展党员入口关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发展步骤,核定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三查入党材料,核定发展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四查党员履职,核定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工作法,认定排查整顿。一是整顿“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查是否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二是整顿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查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三是整顿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查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等。四是整顿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做出处理,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一是认定处理“带病入党”人员。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经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需要注意的是,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定处理弄虚作假问题人员。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三是认定处理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四是认定处理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相关情况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要注意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社会敏感度很高,总体上按照:动员部署、集中排查、认定处理和“回头看”等4个环节推进。具体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把握工作节奏,坚持边排查、边整顿,边认定、边处理,调查核实清楚一个、及时认定处理一个。

(一)动员部署环节。(2021年9月初至2021年9月中旬)通过系统研究谋划、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和分级谈心谈话等完成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的前期准备。一是制定方案(9月初完成)。区委组织部已经研究制定了xx区全面排查整顿工作推进方案,并下发给大家,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推进方案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成立机构(9月初完成)。区委已经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镇政法委员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综治、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及时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三是启动实施(9月中旬完成)。会后,各乡镇也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对本乡镇参与排查整顿工作的全部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四要思想发动(9月中旬完成)。建立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即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与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大家要通过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解读,既要讲清楚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边界和方法程序,也要讲清楚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推进排查整顿工作的决心,打消基层干部思想顾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集中排查环节。(2021年9月中旬至2021年11月中旬)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主要采取“三查一核”(基层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部门筛查、区委组织部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方法,逐步进行排查。排查期间,区、乡两级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自查(10月中旬完成)。由各乡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的党员逐人进行摸底统计,掌握其入党日期、转正日期、近亲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形成党员信息底册,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要严格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每名排查对象确定一名党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排查责任人,逐一调阅排查所属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台账记录等,有针对性地走访当事人、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了解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并如实记录。各乡镇党委要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每月进行集体研究,集中排查期间每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乡镇党委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二是执纪执法部门筛查(10月底前完成)。按照安全、保密、高效的要求,组织部会及时将全区党员信息底册移交纪委监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由相关机关和部门对照党员信息底册,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全面了解核实党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各单位筛查情况我们也会及时反馈给大家。三是区委组织部审查(10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将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的党员档案于9月底前报区委组织部封存保管,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问题线索,并对基层自查、部门筛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把关,形成需要调查核实问题清单,转交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坚决杜绝基层党组织出现排查不深不细不实,甚至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等现象。四是对重点问题进行核查(11月中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区、乡两级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到村组(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对疑似“带病入党”的,区委组织部和执纪执法等部门将进行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深入村(社区)组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入党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三)认定处理环节。(2021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认定处理工作由区委负总责,区委组织部具体落实,最终结果由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一是乡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2021年11月中旬完成)。乡镇党委根据自查情况,利用在充分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对党员作出评价,并经会议研究提出初步认定处理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决定(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我们将根据乡镇党委提供的问题线索和初步意见,经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等,在认真分析甄别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基层党组织按程序进行处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我们将及时向各乡镇党委反馈,再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整顿处理工作自区委常委会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处理结果各乡镇要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所属乡镇党委要会同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处理的,乡镇党委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四是持续跟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及时对拟处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做细做实思想工作,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平稳有序。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做出答复。

(四)开展“回头看”环节。(2022年1月初至2022年6月底)各乡镇通过全面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研判、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重点对第一阶段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漏补缺。一是全面开展自查(2022年3月底前完成)。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向各乡镇派出指导员并组成专门力量对前期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党员信息底册,逐人逐项对照摸排、分析研判,重点看集中排查是否全面、深入,情形认定是否客观、准确,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规。下派指导员与各包村(社区)领导要逐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农村党员、乡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评价。二是深入分析研判(2022年4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进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对排查不彻底的乡镇、村(社区),将及时督促返工“补课”;对认定不准确的问题线索,将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综合分析、会商解决;对处理不到位的人员,将及时督促有关党组织进行整改;对政策难以界定的,将及时汇总梳理,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三是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2022年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党员专门建立党员档案,指定专人、设立专柜进行保存,定期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区委组织部将每年对党员档案开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全区党员总数的3%,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乡镇严肃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四是健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通过这次排查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项流程。针对问题发生率较高、工作存在“盲点”的重点环节,制定相应优化措施,探索建立一套标准执行严格、程序把控严密、纪律要求严明的发展党员工作督查机制,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同志们,抓好这次排查整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组织关注、党员期盼。我们要以排查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推动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xx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谢谢大家!

同志们:

按照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将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所辖农村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四类问题。县委高度重视,会前,县委常委会会议已经专题审议了实施方案;稍后,县委组织部还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的培训。这里,我讲几点意见: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上来,坚决落实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做好排查整顿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生命力。

第一,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先后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为管党治党特别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有力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排查整顿各项工作任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结合新田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村(社区)为重点,认真查找和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2012年11月)以来,新田镇所辖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

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乡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问题进行排查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审查入党材料,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排查整顿工作要严格程序、讲究方法、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村稳妥推进。排查整顿过程中,要对每名党员情况逐人核对查实、建立台账,明确整顿措施、整顿时限、整顿责任人,把工作做细做实。总体工作步骤按照动员部署、基层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等部门筛查、县委组织部审查、重点问题核实调查、分析研判、整顿处理、总结报告等分阶段进行。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基层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严格程序、讲究方法,准确把握政策,精心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四个阶段积极稳妥推进。

(一)动员培训(2021年9月中旬前完成)。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和专题业务培训会,对镇排查整顿工作专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和政策辅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认真核实(2021年9月中至11月底)。

组织自查(9月底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梳理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统计表》(附件1)(含党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对照《全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核查清单》(附件2),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履行入党手续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按照发展党员实际情况填写好《龙川县发展党员档案核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龙川县发展党员个人情况核定表》(附件4)于9月23日前报镇党建办。镇党委将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镇党委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审查核实(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组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要注重听取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

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镇纪委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到村(社区)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将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综合复查(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及时做好迎接省委、市委、县委组织部开展的交叉抽检复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分级分类,依规处理(2022年1月底前)。

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认定和处理,由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作出处理前,镇党委派人与拟处理人员深入谈心,做细做实思想工作。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镇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整顿处理工作自镇党委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作出答复。

(四)总结提升,完善制度(2022年3月底完成)。

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健全完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研究提出防范和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办法措施。要严格对照《重点对象入党备案审批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实行镇党委组织考察、报县委组织部预审,镇党委派人列席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相关会议等做法。认真研究解决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执行程序随意性大以及少数村(社区)党组织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等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排查整顿工作,将其列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排查整顿工作将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村(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配合镇里做好调查核实、整顿处理等工作,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认真落实排查整顿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准确把握政策。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准确把握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从严从实,严禁规避遮掩、隐瞒不报,注重抓紧抓实抓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片面化。推动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又要稳妥有序,防止简单化、片面化,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对排查整顿工作中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积极稳慎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要扎实认真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对排查整顿范围内的每名党员的情况要逐人核对查实,对突出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把工作做细做实。要稳慎处理,注意做好拟受处分处理人员的思想工作。上级部门将采取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正反面典型,对敷衍应付、虚报瞒报、不担当不作为严肃问责。

(四)加强舆情管控。排查整顿工作不宣传不报道,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就有关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相关材料和数据按内部文件管理,不向社会公布,不通过互联网传输。实时关注网络动态,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炒作。

(五)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各支部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委员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要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落实好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发展党备案制,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执行程序随意性大以及少数村(社区)党组织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等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

县里召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会后,xx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刻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然后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张立祥同志任组长,部分镇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镇直单位支部书记为成员。

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总结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区坚决贯彻省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步骤程序,严肃纪律要求,精心推动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区总面积**x平方公里,辖**个乡镇(街道),**个村(社区),共有党组织**个,党员****x名。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纳入排查整顿范围的乡镇、涉农街道**个,村(社区)**x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共发展党员**x名。

截至目前,排查认定违规违纪问题党员**人,占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其中“带病入党”**人,“弄虚作假”**人,“徇私舞弊”4**人(“人情党员”x人、“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x人、违规“异地入党”**人),“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其中出党处置**人(党内除名x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x人、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承认党员身份**人(党内警告x人,提醒谈话x人,批评教育**人)。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x人,党内警告**人,调整职务x人,诫勉**人,提醒谈话**人,批评教育**人,解散党支部**个。

二、

坚持将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始终扛稳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精细准备、精准操作。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好“四个三”:

(一)狠抓“三到位”压实责任。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自觉将排查整顿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抓学习贯彻到位。全省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会议后,**区不等不靠,先后于7月20日、8月4日两次召开部务会,7月20日、8月3日两次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市有关精神要求,做到学深悟透把准。以8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为载体,以“把好党员发展源头·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支部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实的氛围,为开展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抓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民政、信访、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抽调42名骨干力量,组建综合组、指导督导组、法纪联审组、舆情处置组等“一办四组”工作专班,加强对排查整顿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督导和组织实施。7月28日,区委召开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会议,全区20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支部迅速跟进,于7月31日前全部完成动员。三是抓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区乡村三级同频共振,实行处级领导包乡、乡镇党委书记包村机制,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区委组织部将排查整顿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评体系之中,作为乡镇党建工作排名、村班子绩效考核、“五面红旗”村(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区排查整顿领导小组建立每日一研判、每周一例会、每月一调度等定期会诊机制,要求所有参与排查人员签订承诺书,切实用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突出“三把握”有序推进。围绕“都查谁、查什么、怎么查”,认真把握政治方向、人员思想和政策知晓,切实抓好方案谋划、谈心谈话、学习培训,确保排查整顿工作良好开局、扎实推动。一是把握方向,精心策划。组织专人到首批试点单位**市学习取经,在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区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排查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细化出4类30种违规违纪情形,确保干有方向、查有依据。二是把握思想,消除顾虑。坚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全面开展区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两委”成员、党员群众的谈心谈话,做到五个“讲清楚”、四个“讲明白”,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消除认识误区、卸下思想包袱,自觉支持和配合排查工作。三是把握政策,加强培训。统一编印《学习资料汇编》《排查整顿工作操作手册》等工作指南,分4期对乡镇组织委员、组织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排查整顿工作专班成员等330余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做到政策、业务、程序、方法学清楚、弄明白、一口清。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做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建立审核材料卷宗;成立由纪检、组织、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研判团”制定《**区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理意见》对照标准逐一过堂会审、精准定性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坚持客观公正在以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为准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党员现实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区别组织原因与个人原因、主观故意与客观失误、违规问题与违纪问题严肃审慎认定做到科学精准、公平公正。三是围绕“稳”字抓处理。坚持惩戒为重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和相关党组织、有关负责人采取乡镇党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研判团”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区委常委会提出最终处理意见的方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共对**x名问题党员分别给予党内除名、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和党内警告、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对**x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调整职务、诫勉、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x个党支部给予解散处理。坚持警示为先精选典型问题、典型事例编印《**区违规违纪问题党员典型案例汇编》结合党建工作例会、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在区直单位、各乡镇及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学案例、谈感受实现了“处理一起、警醒一批、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坚持教育为主持续做好思想政治稳定工作对受处理党员实行“一对一”联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其端正动机、重拾信心再次向党组织靠拢;对保留党员身份的党员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等系列活动让广大党员思想认识再洗礼、规矩意识再强化、纪律观念再树牢。

(四)做好“三结合”提升质量。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工作结合,确保以排查整顿高质量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一是与谋划村“两委”换届相结合。对照换届工作要求,坚持把人选资格条件摆在前面,严把人选摸排提名关口,强化对排查整顿的结果运用,及时清理一些政治上有问题、不适合提名或留任的党员、村干部,提前“排雷”“拆弹”,进一步净化村级队伍,为明年换届选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与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严把党员入党前教育关,把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党员发展对象纳入区级统一培训、统一测试、统一建档,对测试不过关的责令补课,切实增强发展对象对党章党史、党规党纪以及党员发展流程的认知和掌握,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今年以来已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2期262人次;拧紧党员入党后教育关,依托支部“三会一课”、每月10号“党员活动日”、村级党员集中教育培训“三进三学三促”活动(即:进区乡党校、进党员活动室、进党性教育基地;学新党章、学新思想、学新战略;促初心践行、促素质提升、促作用发挥)等载体,抓好常态化长效化党性教育,不断烧旺锤炼党性的“红色熔炉”,让广大党员常受思想政治洗礼、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去年以来累计举办区级示范班2期、乡级集中培训班31期,轮训村级党员7000多人次。三是与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发展“红星工程”相结合。针对农村党员发展难、质量不高等问题,大力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发展“红星工程”,探索拓宽考察培养路径模式,以乡镇为单位组建青年人才党支部,打破行政村区划和隶属关系限制,对区域内优秀青年人才进行统筹教育培养,从源头上提高党员质量。目前,已筛选建立青年人才库2600多人,重点考察培养农村青年党员103人。

下一步,**区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排查成果,推动党员发展工作标准规范、常态长效。一是进一步大抓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市等地先进做法,建立一支政治硬、素质高、作风正的职业化入党培养人队伍,把各乡村基层党务干部纳入其中,通过日常学、集中学、抽查学等方式,加强定向培训和考核管理,让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程序流程和基本要求成为每名党务干部的“基本功”,确保个个专业过关、能力过硬。二是进一步狠抓机制健全。完善审查调阅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在新发展党员进入下一个阶段前,及时调阅相关档案材料,让问题发现在小、解决在早;完善全程追责机制,细化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惩处标准,确保问题党员和相关责任人惩有方向、罚有依据。三是进一步深抓工作融合。把党员发展作为建强基层组织的源头工程,紧扣“抓党建促发展、抓发展强党建”思路,以培养发展农村“红星”青年党员为重点,加大“三个培养”力度,切实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

农村违规发展党员排查整顿

普选是指一个组织按照民主程序和本组织章程更新其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普选是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领导人和国家机关成员的任期届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杭锦旗委提前谋划、统一部署、迅速行动,以“五个到位”扎实做好选前排查整顿工作,确保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组织领导到位。制定印发《全旗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期专项排查整顿工作方案》,旗委组织部会同政法、统战、农牧、民政、信访等部门成立4个专项排查工作组,各苏木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包村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干事、包村干部、第一书记为成员的嘎查村、社区排查工作组,协助旗专项排查工作组开展排查整顿工作。

摸底排查到位。各专项排查工作组采取“四必访”“三必问”的方式,对全旗76个嘎查村、13个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开展了两轮摸底排查,对嘎查村社区现任班子状况、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信访矛盾纠纷以及党员村民思想状况、新一届“两委”成员推荐人选、后备干部培养、选举参选率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掌握。同时对本次换届选举“两委”职数结构要求、全面推行“一肩挑”政策和换届纪律等进行了广泛宣传。

分析研判到位。旗委组织部会同旗纪委监委、统战、政法、信访等部门及各苏木镇召开综合分析会议,听取各专项排查工作组摸底排查情况后,聚焦排查发现问题,系统甄别研判,找准问题症结,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要求,精准确定全旗换届重点难点嘎查村社区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经分析研判确定换届重点难点嘎查村3个,全旗现有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436名,交叉任职87人,“一肩挑”28人,29个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没有大学生。目前,优化调整“两委”干部12名,择优储备277名后备干部,累计培训“两委”干部2200余人次。

整改落实到位。各苏木镇针对嘎查村、社区存在的问题,按照“一村(社区)一策略、一案一举措”要求,认真制定了整顿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同时认真落实“四个一”包联机制(1名旗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苏木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旗县以上机关单位结对帮联),指导督促嘎查村、社区抓实抓好选前专项排查整顿工作。

离任审计到位。旗委组织部组织农牧、审计、财政等部门成立2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嘎查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嘎查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民主理财情况、嘎查村(社区)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群众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绵阳市委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突出特色,创新“七项制度”,强力推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开展。

建立会商研判制度。

突出上下贯通。

加强沟通协调,原则上半月组织召开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六指导组(以下简称省指导组)负责人与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负责人会商研判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部署、会商研判全市教育整顿工作形势、研究审议拟制定或出台的重要机制制度、协调处置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驻点工作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如遇重大紧急事项及时组织会商研判。

建立领导联系制度。

突出严实导向。

建立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联系挂包制度,由市委书记、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联系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联系市法院,组织部部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联系市检察院,宣传部部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联系市司法局,政法委书记、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联系市委政法委、平武县,其他市级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全覆盖联系全市各县(市、区)、园区。通过参加政法单位动员部署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指导督促市级政法部门、各级政法单位贯彻落实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帮助查找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督促指导,推动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约谈提醒制度。

突出压实责任。

对在教育整顿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部署要求不力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督查督办反映出存在突出问题、连续三次在全市排名靠后的,在全省教育整顿督导检查中被点名批评或受到通报的,由市委书记或市委书记委托有关市级领导,约谈提醒责任单位或地方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强化相关责任单位、地方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全面落实推进教育整顿工作。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突出科学调度。

健全完善信息日报送制度,在全市政法系统选配信息员16名,打通市县两级部门信息报送渠道,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双向融通,加强对市级各地日常工作动态掌握,每日发布工作动态;准确收集分析、完整提炼富有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的工作经验做法,并适时在全市推广推介。严格实行信息报送积分制,每周通报,对连续三周积分排名后两位的部门或地方,移交有关情况,纳入督查督办视线。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突出督责问效。

将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由市委目标绩效办牵头,组织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市开展督查检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统筹采取“四不两直”形式,重点督查各地及政法单位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整顿部署要求,对落实不力的跟踪督办。对被督查单位或地方连续发现问题的,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倒查追责,推动教育整顿工作压茬推进。

建立开门纳谏制度。

突出群众参与。

统筹线上线下两个方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开通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并在教育整顿新闻发布会上及时公布。在教育整顿期间,按照每一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标准、步骤,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干警下基层、入网格、进万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开展领导接访、专题约访、日常走访、电话随访等方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对教育整顿、政法工作意见建议,听民意、察民情、聚民智、暖民心,增强教育整顿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建立舆情研处制度。

突出平稳有序。

完善制定教育整顿舆论宣传工作方案,强化“三同步”工作机制,建立“三支队伍”,全面做好舆情风险防范。落实负面舆情监测机制,统筹协调宣传、政法、网信、网监等部门,24小时实时关注涉政舆情态势。健全负面舆情澄清机制,对媒体出现的政策误解和曲解、不实报道、网络谣言,及时利用新闻发布、媒体采访、专家解读等形式予以澄清。严格新闻宣传报道,严肃工作纪律,把握宣传尺度,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确保工作全过程始终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和主流话语权,坚决守好主阵地。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的通知》精神以及区委组织部对此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镇立即行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进行了排查清理,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我镇把此次清理排查工作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召开了支部书记会议,镇党委书记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安排由镇党委副书记和镇党政办主任具体负责排查清理工作。

二、严格政策,认真排查清理。按照排查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镇分两步开展了排查清理工作。一是对中共新墩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129人,新墩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党员代表35人,新墩镇出席中共甘州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15人,新墩镇出席甘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及在我镇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1人(王斌)进行了认真排查。二是对全镇1213名党员受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我镇无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无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党员;无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的党员。在清理排查过程中,镇党委积极与人大、纪委、司法、派出所紧密配合,积极衔接核对,保证了清理排查工作的准确性。

三、下一步清查计划。下一步,我镇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党代表、人代表、党员的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受刑事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确保党员队伍纯洁。

自全区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专题会结束以来,中卫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把线索核查、案件查处作为教育整顿最基础、最关键的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核查力度,提升核查质效。

我市以群众的揪心事为切入口,深入走访调查,听取各方意见,力争获取高质量问题线索。以扫黑除恶案件倒查、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案件清查为切入口,深挖案件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聚焦发现问题,以政法单位关键事、关键人、关键岗位为切入口,排查倒查隐藏较深的问题线索。同时,从注重线索交办、核查进度、核查质效三个方面规范线索处置。对群众举报、主动说明、查纠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梳理研判,按照“归口处置、高效规范”,第一时间研判分流交办,分层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执行一般线索15天核结、重点线索20天核结的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加大通报力度,从严约谈压责。加强线索核查力量,抽调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的精干力量充实核查专班,推动线索高效准确查结。

为进一步提高核查效能,我市压实线索核查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盯住“一把手”,实行班子成员包案负责制,加大核查办理力度。压实同级教育整顿办线索核查复评责任,加强会商研判,推动问题线索查深、查透、查全,坚决杜绝失察、失真、失误。压实市教育整顿办评审责任,加强审核把关、督导指导、通报督办,提高线索核查质效。

在突破重点线索上,我市紧盯“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涉黑涉恶案件和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扎实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漏网之鱼”。紧盯全国教育整顿办、中央第四督导组交办和自治区教育整顿办确定的重点线索,整合资源力量,联合查办、指导督办,力争突破。紧盯涉及多部门、多岗位、多环节的重点线索,明确责任领导,确定牵头单位,循线深挖,一查到底。为确保核查质量,我市健全和驻点指导组的定期会商机制,加强请示沟通,及时跟进解决线索核查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健全和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开辟“快速通道”,确保问题线索的移送反馈流转有序、衔接顺畅,案件线索的查处依纪依法、快查快办;健全和纪委监委及政法单位联合办案机制,加强重要问题线索、重点案件查办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尽快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为进一步做好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前期专项排查整顿工作,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序推进,近日,底雅乡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前期专项排查整顿工作部署会,会议由乡党委书记王建强主持,由底雅乡在岗干部职工、就近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

会上,王建强同志传达学习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和札达县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并按照时间节点、排查范围、工作要求等内容,对换届选举前期专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着眼高质量开展换届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工作统筹、风险防范,以严谨细致的作风,用务实管用的举措,下好“先手棋”,为换届工作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二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沉下身子、“靠脚”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坚决把问题梳理清楚,隐患消除到位。三要各下沉工作组要把握好时间节点,迅速深入村组、牧业点,采取“四必访”“三必问”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开展“过筛式”摸排,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作风,抓准、抓好、抓实各项重点工作环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为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启动,开发区通过部门结合、分析研判、健全机制等措施严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期专项排查整顿工作。

部门联合推进排查覆盖。

集聚多方排查力量,从纪检监察工委、农牧林业水务局、民政局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会做群众工作的12名干部,组成3个排查工作队,各部门分类制定排查重点工作意见,明确细化排查任务,实现抓业务与抓换届排查同步,推动各部门力量和资源下沉。同时对辖区内的网格员进行统一调度,建立网格员志愿巡查等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助推问题排查。集中半个月时间对开发区50个村29个社区逐一“过筛子”。

分析研判推动问题整改。

由组织人事工作部汇总排查情况,聚焦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判。各镇街分析汇报、各部门共同研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在深入调研、交流研讨后,逐镇街形成换届情况调研报告,列明目前村情选情、存在突出问题、解决对策建议,并跟进督促镇街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共精准确定换届重点难点村4个,形成问题清单16个,按照一村一策,认真制定整顿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四个一”包联机制。

健全机制提高整顿效能。

在整顿问题上,坚持在建立健全村居自治、民主协商、群众参与上做文章,建立健全“居民说事”“圆桌畅谈”等村居协商议事机制,充分用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软法,引导群众自行解决矛盾问题、化解矛盾,组织群众多商量、多参与,组织开展“一问题一讨论”等活动,通过群众商议共解决突出问题20余个,有效提高整顿效能。

跟踪督促巩固整顿落实。

排查工作结束后,由组织人事工作部组成专人专班对整顿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各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后形成情况报告报组织人事工作部进行认定,组织人事工作部对结果进行审定,对整顿认可的予以销号,不认可的督促继续整顿,直至销号,保证整改方案、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县里召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会后,xx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刻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然后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张立祥同志任组长,部分镇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镇直单位支部书记为成员。

按照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妥有序、更要推动工作的要求,开好三个会。一是召开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座谈会,镇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提升政治站位,解除思想顾虑,压实第一责任;二是召开全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会,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进一步凝聚共识,稳妥扎实推进工作;三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结合《xx县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指南》,对全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文书等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政策规定,掌握排查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效和质量。

我镇纳入排查范围党员共239人,其中其中预备党员19名,正式党员220人,农村(社区)发展党员119人,镇直单位发展党员30人,转入党员90人,转出党员17人。截止目前,已对191名党员档案进行封存,移交县排查工作办公室统一保管。

xx镇党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摸底,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逐一审查每名党员的档案材料、台账记录等,走访部分党员群众,理清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如实填写《发展党员摸排情况登记表》。在自查的基础上,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签订排查整顿承诺书,进一步落细落实责任。由镇党建办牵头,会同纪委、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民族宗教等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党员进行逐一审查,核实入党前、入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掌握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我镇通过前期民主评议、谈心谈话、档案审核、部门联查等环节共排查出二十类重点问题线索303条,涉及党员120人,并分村建立了20类重点人员台账,由班子成员带队入村进行重点人员走访,我镇完成走访党员群众500余人,共发现疑似“四类”人员38人。根据走访经验,我镇组建三个重点人员走访组,对这38人进行重点走访,通过走访入党介绍人、部分党员群众,共发现四类人员30人,xx镇召开党委会,对照排查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逐人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初步认定严重违反入党程序26人,其中严重违反入党程序22人,带病入党3人,徇私舞弊1人,初步认定结果已上报县排查办。

通过召开党委会,对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26人进行逐人分析研判,研究处理意见,最终决定26名党员中,重新履行入党手续10人,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重新履行入党手续3人,除名2人,警告1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1人,批评教育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提醒谈话限期改正1人,限期改正重新履行入党手续1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提醒处理,共32人。

为深入推进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格政法队伍管理,近期,丰县县委政法委协同县纪委监委出台《县委政法委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建立“沟通交流、双向移送、定期通报”三项机制,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有力助推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强化业务联系。丰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加强沟通联系,通过派员参加督促检查、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与县政法委联合开展政法单位执法情况检查,及时发现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协同监督体系;县纪委监委委托或会同县委政法委实施对政法单位及干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确保主动沟通交流。

建立双向移送机制,强化线索互通。县委政法委与县纪委监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切实做好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工作。明确线索移送时限,针对政法干警涉嫌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明确县委政法委与县纪委监委之间发现移送与办结反馈的“10个工作日”期限,提高问题线索利用率和透明度。明确线索协作机制,针对政法干警重大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可商请县委政法委予以协助,将案件相关情况通报县委政法委。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县委政法委按照“双向移送”规定及时将两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将两起案件查结并移送审理,按照“定期通报”要求在全县进行通报曝光,在广大政法干警中引起了极大震动。

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县委政法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违规插手案件处理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组织的同时抄送县纪委监委;对政法干警党政纪处分决定,及时抄送县委政法委,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共同定期梳理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梳理工作,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营造全面从严治警氛围;通过督促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建章立制,扎实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

目前,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均为在职党员。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均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间力量,2名党员后备力量均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公司党支部支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按照“坚持按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管理工作,党支部支委会十分重视队伍建设,规范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的一线职工和业务骨干,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培养教育一个,按要求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和保证党员质量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优、群众威信好;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到位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组织“推优”或政审未通过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不齐全完整或不规范的储备。

经公司党支部的严格把关和精心培养,公司的2名党员后备力量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储备和近亲繁殖的不良现象,从未发生储备人情党员,也没有发生党组织对长期不接受入党申请或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党员后备力量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由于公司党支部在成立前,属于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组建时间段,存在工作经验缺乏,伴随着党支部在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发展党员的材料已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整理齐备,由于多种原因和各种业务工作的交替进行和工作繁忙,导致了1名发展对象至今还未成为预备党员,请上级党组织按程序和规范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党支部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是要加大在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入党后备力量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支委会定期组织检查党员发展各项材料,定期召开党员相关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总结

xxx镇党委高度重视新党员发展工作,十八大以来,党委下属71个基层支部共发展了168名共产党员、8名发展对象、21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责任情况。

主要看是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是否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等情况。

(二)严格组织程序,保证党员质量。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制度保证和重要环节。一是注重入党前培养教育。党委、支部注重发展前培养和筛选工作,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职工参与党员学习和培养,定期与其谈心交心,掌握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严把入口关,优化党员发展工作。在选择入党积极分子的环节充分听取民意,不仅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过,还要听取普通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不仅促进了党员结构不断优化,而且与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相契合。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建党对象综合素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还不够,主动学习教育少,被动传达应付较多;二是讨论研究有关问题不够及时,比如有些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主动向党支部和培养人思想汇报还不够;三是预备党员没有及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并申请转正,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转正批复不够及时。

四、意见建议。

严肃工作纪律。审核党员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在档案审核中弄虚作假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保密意识,排查工作信息和成效一律不得宣传报道,排查工作数据一律不得对外公布。

加强舆论引导。针对部分群众入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可利用微信、微博、红星云、益村等社交媒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各行业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激发人民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

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总结

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区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审查把关不严等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着力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发展党员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党员**余名(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和转入的农村党员**名),有力改善了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但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存在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市委组织部决定在2021年底前率先完成**区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这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检视和极大促进,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高质量完成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给大家进行业务培训。

这次全面排查整顿工作从2021年9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共10个月的时间,重点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7个乡镇党委所辖61个农村党组织和4个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认定处理阶段,2021年9月开始,2021年12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为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工作制度阶段,2022年1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大家要严格按照推进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将所有工作流程落细落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按时按点、有序推进。

此项任务量大面宽,大家要腾出时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相关政策支撑。具体学什么?要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坚持依规依纪。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这次排查整顿的问题分别是“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4类22个违规违纪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各乡镇要把找准查实问题作为排查整顿工作的关键,通过应用“四查四核”(一查发展对象,核定发展党员入口关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发展步骤,核定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三查入党材料,核定发展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四查党员履职,核定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工作法,认定排查整顿。一是整顿“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查是否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二是整顿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查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三是整顿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查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等。四是整顿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做出处理,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一是认定处理“带病入党”人员。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经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需要注意的是,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定处理弄虚作假问题人员。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三是认定处理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四是认定处理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相关情况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要注意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社会敏感度很高,总体上按照:动员部署、集中排查、认定处理和“回头看”等4个环节推进。具体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把握工作节奏,坚持边排查、边整顿,边认定、边处理,调查核实清楚一个、及时认定处理一个。

(一)动员部署环节。(2021年9月初至2021年9月中旬)通过系统研究谋划、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和分级谈心谈话等完成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的前期准备。一是制定方案(9月初完成)。区委组织部已经研究制定了**区全面排查整顿工作推进方案,并下发给大家,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推进方案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成立机构(9月初完成)。区委已经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镇政法委员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综治、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及时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三是启动实施(9月中旬完成)。会后,各乡镇也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对本乡镇参与排查整顿工作的全部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四要思想发动(9月中旬完成)。建立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即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与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大家要通过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解读,既要讲清楚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边界和方法程序,也要讲清楚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推进排查整顿工作的决心,打消基层干部思想顾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集中排查环节。(2021年9月中旬至2021年11月中旬)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主要采取“三查一核”(基层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部门筛查、区委组织部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方法,逐步进行排查。排查期间,区、乡两级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自查(10月中旬完成)。由各乡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的党员逐人进行摸底统计,掌握其入党日期、转正日期、近亲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形成党员信息底册,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要严格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每名排查对象确定一名党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排查责任人,逐一调阅排查所属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台账记录等,有针对性地走访当事人、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了解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并如实记录。各乡镇党委要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每月进行集体研究,集中排查期间每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乡镇党委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二是执纪执法部门筛查(10月底前完成)。按照安全、保密、高效的要求,组织部会及时将全区党员信息底册移交纪委监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由相关机关和部门对照党员信息底册,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全面了解核实党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各单位筛查情况我们也会及时反馈给大家。三是区委组织部审查(10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将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的党员档案于9月底前报区委组织部封存保管,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问题线索,并对基层自查、部门筛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把关,形成需要调查核实问题清单,转交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坚决杜绝基层党组织出现排查不深不细不实,甚至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等现象。四是对重点问题进行核查(11月中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区、乡两级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到村组(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对疑似“带病入党”的,区委组织部和执纪执法等部门将进行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深入村(社区)组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入党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三)认定处理环节。(2021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认定处理工作由区委负总责,区委组织部具体落实,最终结果由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一是乡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2021年11月中旬完成)。乡镇党委根据自查情况,利用在充分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对党员作出评价,并经会议研究提出初步认定处理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决定(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我们将根据乡镇党委提供的问题线索和初步意见,经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等,在认真分析甄别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基层党组织按程序进行处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我们将及时向各乡镇党委反馈,再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整顿处理工作自区委常委会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处理结果各乡镇要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所属乡镇党委要会同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处理的,乡镇党委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四是持续跟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及时对拟处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做细做实思想工作,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平稳有序。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做出答复。

(四)开展“回头看”环节。(2022年1月初至2022年6月底)各乡镇通过全面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研判、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重点对第一阶段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漏补缺。一是全面开展自查(2022年3月底前完成)。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向各乡镇派出指导员并组成专门力量对前期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党员信息底册,逐人逐项对照摸排、分析研判,重点看集中排查是否全面、深入,情形认定是否客观、准确,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规。下派指导员与各包村(社区)领导要逐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农村党员、乡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评价。二是深入分析研判(2022年4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进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对排查不彻底的乡镇、村(社区),将及时督促返工“补课”;对认定不准确的问题线索,将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综合分析、会商解决;对处理不到位的人员,将及时督促有关党组织进行整改;对政策难以界定的,将及时汇总梳理,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三是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2022年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党员专门建立党员档案,指定专人、设立专柜进行保存,定期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区委组织部将每年对党员档案开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全区党员总数的3%,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乡镇严肃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四是健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通过这次排查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项流程。针对问题发生率较高、工作存在“盲点”的重点环节,制定相应优化措施,探索建立一套标准执行严格、程序把控严密、纪律要求严明的发展党员工作督查机制,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同志们,抓好这次排查整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组织关注、党员期盼。我们要以排查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推动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谢谢大家!

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总结

今天通过对一系列违规违纪问题通报的学习,充分让我意识到违规风险无处不在,要时刻保持警惕,人一旦追逐名利,就容易违反规章及财经纪律。这次学习让我这一个基层的党员管理干部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礼,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了深刻反思:

首先,恪守职业操守,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市行部门的副经理,不仅自己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更应当有对制度和法律的“敬畏”感,做到以身作则,要时刻坚守自己的道德线。诚实守信,艰苦奋斗,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明天美好生活。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业绩观,有所为,有所不为。虽然业绩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但是任何工作都必须遵章守纪,照章办事,尤其是一名党员,要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安心本职,勤奋工作,做到劳有所得。

最后,抓好信贷条线日常管理工作。在以后日常管理中,必须从杜绝工作中每一个细节性的差错、失误入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错小而容之”,把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贯穿到信贷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每一项工作中,及时了解每一位部门员工的思想和工作状态,做好员工排查工作,对员工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确保部门员工遵章守纪。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信贷条线每个员工,尤其是党员要通过自我教育、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确保自己要做到遵章守纪,并带领信贷条线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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