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运营合作合同(汇总8篇)

时间:2023-09-12 15:42:36 作者:曼珠 代运营合作合同(汇总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代运营合作合同精选篇一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

最新代运营合作合同精选篇二

贷款人、抵押权人(丙方): 地址:

[编号: ](下略为“委托协议”),借款人 (下略为“借款人”)与丙方也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编号: ]。为保障乙方、丙方债权的实现,并作为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合同项下提款的一项先决条件,抵押人(下略为“甲方”)愿意向乙方的受托人丙方提供抵押担保。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本合同项下被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委托贷款合同由丙方向借款人提供的 (币种)最高限额为(大写) 元整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到期日为 年 月 日,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丙方根据乙方书面通知要求而宣布委托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抵押人在此承认借款人所欠委托贷款本金、利息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的抵押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承诺:

(一)甲方向乙方和丙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于签字时作为,并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持续有效。

(二)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不存在任何影响抵押权实现的其他权利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税款、工程价款等)

(三)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乙方和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

(四)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文件交丙方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对乙方和丙方要求保险的抵押物,如需办理保险,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并保证到期续保。

(六)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抵押期间,由于甲方及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三十天内通知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议向丙方增补与减少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六、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按第 种方式操作(订立合同时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七、在抵押期间,甲方出租抵押物应征得乙方同意。

八、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按第 种方式处理(订立合同时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

(二)涉及重大诉讼;

(三)抵押物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人员发生变更。

甲方有前款(一)的情形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和丙方;有前款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乙方和丙方。

十、甲方违反前述四、五、七、九款约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如发生依据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乙方有权委托丙方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十二、委托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丙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委托代理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十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签约三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一份,各份效力相同;副本数份备查。

叁方签署:

在签署本合同时,叁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抵押人住所: 抵押人:(公章)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传 真: 邮政编码:

委托人住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住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代运营合作合同精选篇三

乙方:

身份证号码:

1、甲方自愿将本公司经营权给乙方承包。

2、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经营权。

3、承包期内乙方拥有生产、人事、财务、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权,自主经营,甲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包括工商、税务、道路交通经营许可等。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经营活动。

4、乙方应保证一切经营活动在国家法律范围之内,并管辖好自己属下员工,完善各种生产及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培训,做到万无一失。承包期内,乙方范围内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规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甲方所用厂房、场地等租用绵阳川江物流,乙方所用厂房自行承担,租金自理,并遵循厂地业主方一切之规定。

6、合同期限为一年,由月年为每年元,合同生效前十日一次性交清。

7、在合同期内,若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代运营合作合同精选篇四

乙方:

2、 如因乙方措施不严而造成公司跨区域处罚,罚款金额由乙方承担。

3、 乙方不得以甲方车辆作为抵押或对外赊销、租借等,并且只能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展示和销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应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确保入库车辆车况完好,车辆出现问题,而导致产生的销售状况,有乙方全全负责。

4、乙方应遵循甲方指导价格进行销售,不得低价销售,不得冲击甲方市场。

7、若公司有降价政策,乙方与甲方同步享受公司新价格政策。

10、因甲方公司政策变动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合同条款的变更,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代运营合作合同精选篇五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代运营合作合同精选篇六

一、甲方将本单位下列型号车辆交由乙方按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约定进行三级以上的维修。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1、见送修单;

3、配件价格在人保岳阳分公司提供的正厂配件价格基础上,正厂件优惠_%,付厂件优惠_%,品牌4s店优惠_%,装饰产品进货批发价上加税费%,油漆、四轮定位,单轮次 元,年包干 元,轮胎市场价基础上优惠 %。

四、质量保证:

1:在质保期内的配件和修理按厂方和行业标准执行,属于乙方修换的由乙方按行业规范标准和乙方投标执行,非乙方负责的,属索赔的、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协助甲方维权。

五、验收标准及方式:

1、按行业标准执行验收。

2、甲方对结算清单依据招投标文件、合同规定进行审核。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结算金额累计达_万元,或每月底(约定的时间)办理结算手续

七、违约责任及金额:

按招投标文件规定和合同执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招投标文件规定和合同执行。

九、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四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办,维修主管部门各一份。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活:

单位地址:

最新代运营合作合同精选篇七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承运人: 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编号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港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管。

第四条装船时间

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元由____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一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元,全船运费总额为____元。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货物卸完后,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 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代运营合作合同精选篇八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包括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相关费用)。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上牌(验证)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并在保养手册上粘贴《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

1、乙方将车辆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车辆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其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乙方保证在验收合格交货的同时办理车辆质保的有关手续,落实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特约维修网点(站),具体负责质保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质量索赔工作。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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