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督岗演讲稿 药品监督管理演讲稿(优秀6篇)

时间:2023-10-07 15:27:06 作者:琉璃 最新监督岗演讲稿 药品监督管理演讲稿(优秀6篇)

演讲比朗诵更自然,更自由,可以随着讲稿的内容而变化站位。一般说来,不要在演讲人前边安放讲桌,顶多安一个话筒,以增加音量和效果。演讲稿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演讲稿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演讲稿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监督岗演讲稿篇一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17号)同时废止。

监督岗演讲稿篇二

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和执行药品标准。

2.制定国家基本药物。

3.实行新药审批制度,生产药品审批制度,进口药品检验、批准制度,负责药品检验。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5.药品品种的整顿和淘汰,

6.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中药材市场的药品进行检查、抽验,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7.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业务工作。

8.调查、处理药品质量、中毒事故,取缔假药、劣药,处理不合格药品,执行行政处罚,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

9.对药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

根据执业药师的工作需求,本节所讨论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界定在六个方面:药品标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新药审批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品种的整顿与淘汰。

监督岗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选择药监,就是选择奉献”。

今天,我有机会站在这里演讲,是一件令人高兴、令人激动的事。可是此时此刻,我的心情也夹杂着一丝的沉重。因为,不久前在全省政务环境评价评议中,我们药监系统排名不够理想。想到这些,我就想起了自己成长中那些执着的梦,本想用五彩的画笔勾勒出心中美丽的世界,却常常被一些意料之外的挫折所困惑。这是多么令人深思啊!

面对现实,我不甘心,也不情愿,更不想就此消沉。因为,从我第一天走上药监工作岗位开始,我就认定了一种信念,选择了药监,就是选择了奉献,选择了奉献,就是选择了无怨无悔。

在这里,我想先给大家讲一个我所经历的事情:就在前几天,我和一位药监老前辈谈起当今社会的一些现状时,我故作深沉地说:“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人会谈什么人生价值、意义,更不要说奉献了。”我原以为他会附和我的话,谁知他只是含蓄地笑了笑,然后说:“也许,只是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吧!”我不明白他的话。于是,他接着说:“早晨,当我踏着薄雾匆匆赶向单位的时候;黄昏,当我踩着暮色急急赶回家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是在瞎忙。可是,一看到查处假劣药品后老百姓的灿烂笑容,一看到当事人对我的工作流露出的满意表情,我就知道,我的光阴没有虚度”。

听了他的话,我沉默了,特别是那一句“我的光阴没有虚度”更像是一把大锤,一次又一次撞击着我的心扉,一次又一次鞭挞着我的灵魂。我第一次感到了自己的卑微。那天晚上我失眠了,一遍又一遍地责问自己:“我来药监为了什么?我在药监能做什么?”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人会问:“你又准备如何奉献呢?”

我承认,焦裕禄那改变沙丘的顽强意志,有待我在工作中铸就;孔繁森那扎根高原的奉献精神,尚需我在实践中培养;高志全那英勇献身的铮铮铁骨,更需要我在一生中锤炼。但是,我和所有药监人一样,有着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为了查获非法经营的药品,我们曾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为了把每个案件都能办成铁案,我们曾多少回寻觅蛛丝蚂迹,翻阅多少书籍;为了高质高效地完成“两网”建设,我们又曾多少回上山下乡,跋山涉水。我还记得一个星期日,在连续验收了几个村庄的药品服务点,最后进入大山时,天已经黑了下来,服务点的负责人见到我们时那惊讶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忆犹新,他说:“没想到这么晚了你们还能来!”验收结束返程,因为天黑路烂,车轮在颠簸中陷入了泥浆,正在我们焦急万分时,一位路过的老乡认出了我们,不一会儿功夫就喊来了三四位村民,帮我们把车子推上了平路。此刻,我才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两网”建设是一项真正惠及广大老百姓的民心工程。它是如此地深得人心,又是这般地让人呵护!

也就在这时,我暗下决心,要用一颗平常心去对待我的工作:在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时,不厌其烦,用微笑让我的.真诚流露;在履行监管职能时,依法行政,用公正让理解回归;在整治医药市场时,雷厉风行,用精湛的业务让假冒伪劣无处藏身。

当然,还有许多、许多,我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但是我知道,尽心尽力做好平凡岗位上的每一件事,也是一种奉献,当我老了的时候,回首自己走过的岁月,我也可以自豪地说:“我的光阴没有虚度”。

朋友们,重塑药监人的形象,任重而道远,重振药监人的士气,要靠你、我、他,靠全体药监人的共同努力。我相信,只要我们辛勤耕耘,乐于奉献,我们的药监事业必将变得更加美好,药监人的生命也必将在奉献中得到升华!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监督岗演讲稿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交易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交易平台”)进行药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惩防结合、依法监管、部门协作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

第四条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查药品交易政策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第五条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对省交易平台药品交易进行以下监督管理: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省药品交易机构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药品交易工作、数据库维护及管理;

(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参与交易和履行合同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入市价计算及竞价分组制定程序、方法和结果等政策执行情况;

(六)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交易价格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药品交易监督管理采取以下方式:

(一)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五)对异常交易行为,通过省交易平台自动提示,并向各级监管责任人发送信息,督促整改。

第八条将网上竞价或医疗机构自行议价确认的交易结果,包括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剂型品规、交易价格、采购数量等信息在省交易平台上实时公布,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九条负责管理药品交易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私自决定药品交易重大事项的;

(三)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操纵、干预药品交易的;

(五)泄露药品交易涉密文件、资料、数据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上述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纠正错误,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省药品交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违反药品交易方式、程序、时限要求和信息发布等有关规定实施交易的;

(二)在药品交易各方面疏于管理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四)违反有关信息维护和安全保障规定的;谎报、瞒报、擅自更改药品交易数据信息的;

(五)泄露药品交易涉密文件、资料、数据的;

(六)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诉求处理不及时的;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上述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纠正错误,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参与药品交易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不按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不履行合同的;

(三)不按规定确认收货、发票的;

(四)不按规定结算交易款的;

(五)不按《结算服务协议书》条款支付结算过程中产生的银行利息等费用的;

(六)与企业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性条款和协议的;

(七)在药品交易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八)不按议价规则进行议价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项行为之一的,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列入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对列入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医疗机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按单位管理权限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纠正错误,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存在第九项行为的,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参与药品交易的生产企业(含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在药品交易活动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

(四)对成交品种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的;

(五)不按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

(六)不供货、不足量供货或不及时供货等不履行合同的;

(七)供应的药品规格、包装等信息与成交品种信息不一致且不同意更换的;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第三项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存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项行为之一的,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生产企业列入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取消该生产企业全部品规两年内在本省的入市交易资格。存在第六、第七项行为的,一次违规取消该品规两年内在本省的入市交易资格,二次违规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生产企业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取消该企业全部品规两年内在本省的入市交易资格。存在第八项行为的,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参与药品交易的药品配送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二)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在药品交易活动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

(四)不按规定响应订单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出库确认的;

(六)不配送或不及时配送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

(七)供应的药品规格、包装等信息与成交品种信息不一致且不同意更换的;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项行为的,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配送企业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取消该企业两年内在本省的配送资格。存在第八项行为的,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涉嫌异常交易行为的各方交易会员,经调查核实,需缴纳交易履约保证金后才能继续参加交易(相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涉嫌异常交易行为的部属、省属驻穗医疗机构及

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直属医疗机构,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其他医疗机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限期将查处结果报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涉嫌恶意压价竞价的生产企业,由省药品交易机构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企业该品种交易的每一批次品种进行抽检,并由省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供货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对中药饮片、医用耗材及医疗设备等医用产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各地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9月2日实施,有效期3年。原省卫生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办法的通知》(粤卫〔〕67号)同时废止,凡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监督岗演讲稿篇五

,医药界的各位同志:

各位下午好!

我来自

xx

医药有限公司,很荣幸能在如此重要的会议上代表全区的药品批发企业作表态发言。农村药品两

建设,是各级政府为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购药方便的需求,确保农民群众用上质量优良、经济方便、安全有效的药品而做出的重大部署。作为药品批发企业,我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原则,致力于药品终端配送业务,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正快速发展为质量可靠、品种齐全、价格合理、配送及时、服务周到的大型现代化药品配送企业。积极参与两

建设,为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提供

有力保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依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保证所经营的药械货源稳定、渠道合法、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在此,我谨代表全区所有药品批发企业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药品供应稳定。我们将时刻关注药品市场供需变化和农民群众的不同要求,保证供应药品的品种齐全,货源稳定,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药品零售使用单位的进药需求及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合法销售药品的资质及票据;我们保证按照药品储存运输条件的要求及时调拨,迅速送达药品。

3、药品质量合格。我们保证供应药品的质量,杜绝供应假劣变质、过期失效药品,设立并落实不合格药品的退回制度。我们一定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由专人负责查验药品的质量,严格落实责任制,遇假药、劣药等不合格药品及时上报给监管部门。

4、药品价格合理。我们将严格遵照物价部门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本着适当、合理的原则调节药品价格,决不任意虚抬或压低药品价格,依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5、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我们一定积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遇药品购进和使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现非法药品要及时上报、反馈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确保农民群众用上质量优良、经济方便、安全有效的药品而共同努力!

谢谢各位。

监督岗演讲稿篇六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仁:

大家好!

今天我有机会参加省局举办的“重塑药监队伍新形象”的演讲比赛,感到十分荣幸。我加入药监队伍的时间不长,但崇高而神圣的药监工作使我感触很深,同事们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使我收获很大,高志全同志用热血和生命谱写的英雄篇章,使我的心灵为之深深地震撼。这些都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药监工作者,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大责任,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重大责任。“责任之重大,重于泰山。”今天,我就以此作为演讲主题,在这里抛砖引玉,求教于各位领导和同仁。

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需要我们勤奋敬业,严谨自律。众所周知,我们药监工作者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公仆为人民。要向高志全同志那样,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药监系统的工作方针是“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这其中一个帮字,就深刻地体现出了一位药监工作者应具备的公仆意识、服务态度和奉献精神。要增强这种服务意识,就需要心中时时装着群众的利益,设身处地从群众利益出发,勤奋敬业、严谨自律。在我身边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它给我教育,令我深思。记得那是在今年六月的一天,上午已经联系好了去验收一家零售药店,下午正准备出发时却突然下起了大雨,去还是不去?!去,正是风雨交加,必定会弄得一身的雨,一脚的泥;不去,反正零售药店申请验收,法定期限是七个工作日,这家药店递交材料才两天。“对,应该改日去!”我心里暗暗地想。谁料我们科长却好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似的,他果断地说:“走吧!今天不去,明天后天这几天都没时间,更何况推迟一天,药店就要多承担一天的费用啊!”听了这番话,我为自己思想上的狭隘感到羞愧无比,也为我们科长的敬业精神感到钦佩万分。是啊,我的责任到哪里去了呢?换个位子想一想,假如我是一个零售药店的负责人,在递交验收材料后,一定是天天盼着早一日验收,早一日领取许可证,早一日开张营业!我们只有心中时时装着责任,才能多给他们一份理解、一份支持和一份帮助啊!

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还需要我们恪尽职守,殚精竭虑。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接触到的人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他们的文化素质、思想修养、交往态度、业务水平都各不相同。因此,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琐碎事情的冲击,罗嗦唠叨的'纠缠和麻烦问题的困扰。然而,只要我们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热心的服务态度,就会不厌琐碎、不嫌罗嗦、不怕麻烦。在这一点上,我是深有体会的,就在前不久的一个下午,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爷,前来递交零售药店申请验收的材料,经审核后,我发现他的材料很不齐全,就立即告诉他:“张大爷,您的材料很不全,缺了四份”。谁料我的话还没说完,就遭到一顿抢白,“我的材料怎么不全啦!别人的还没我的多呢!”“你这分明是故意刁难我!这个证我不办啦!”我当时心里想:“不办就不办,又不是我求你办的。”就在这一闪念间,药监工作者的责任闪入我的脑海,我迅速地冷静了下来。等他发完牢骚后,我心平气和地对他说:“张大爷,您这么大年纪了,准备这些材料确实不容易。可是递交的材料是有文件规定的,对每一个新开办药店都是一样的。”“您也别着急,我把您缺的材料另外写出来,一项一项跟您讲。”听了我这番话,老大爷的情绪总算是平静了下来。等老大爷满意地走了,天也黑了,早已过了下班时间。这件事深深地教育启发了我,使我更加深切地懂得责任重于泰山,有了责任我们就能做到恪尽职守,殚精竭虑。有了责任,对于老人,我们就能多给他们一份宽容、一份体谅、一份尊重和一份关爱啊!

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更需要我们依法行政,刚正不阿。在药监系统成立之前,药品市场管理松散、秩序混乱,违法案件屡见不鲜,长期以来假、劣药品充塞市场,不法分子活动猖獗。我们药监系统就是在这样一种形势下应运而生的。因此公正执法、刚正不阿是时代赋予我们每一个药监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既要经受得住说情风、送礼风的考验,又要顶得住来自各方面的恐吓和威胁。稽查科的同事们就讲过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他们到市区的一家诊所检查,发现该诊所有部分药品过期失效,按劣药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诊所负责人表现出极大的不满和抗争,态度极为强硬,甚至以恐吓相威胁:“你们这是故意整我,上饶市就这么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凡事都得留条后路。”“我告诉你们,没有哪个部门在我这里罚到过一分钱。你们敢罚我的款,我叫你们放小心点。”最后竟把我们的执法人员强行推出门外。面对如此蛮不讲理的当事人,我们的执法人员毫不畏惧,一方面耐着性子跟他们解释,不厌其烦地向他们宣传;另一方面义正词严地表明我们的执法决心,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在我们执法人员九次主动上门说明教育下,当事人最终是心服口服地接受了处罚。是啊,只要我们心中时时装着责任,就一定能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就一定能做到正气凛然、刚正不阿,就一定能像高志全同志那样用鲜血和生命来维护人民的利益,捍卫法律的尊严。

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责任是使命,责任是自律。把责任放在心中,从点点滴滴做起。在我们局里,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是举不胜举。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的心也无时无刻不被身边的这些小事而感动着。这些也许都是小事,可是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也许都是小事,可是我们药监的责任就体现在这一件件的小事当中;这些也许都是小事,可是我们药监的形象就是这一件件小事塑造起来的。让我们把责任放在心中,从小事做起,以诚心换取群众的信赖,以耐心换取群众的理解,以热心换取群众的支持!让我们把责任放在心中,从小事做起,我们药监的形象定将绽放出绚丽夺目的光彩!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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