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用电设备管理制度(模板17篇)

时间:2024-02-19 22:03:03 作者: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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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通过对设备进行科学、系统、有效的管理,使设备功能满足公司水泥生产全过程的需要。

第二条 运用技术、经济、组织等措施,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精心安装、正确使用、细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生产装备的技术水平, 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增加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部生产设备(含工业建、构筑物)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总责。主管副总经理代表总经理,对本公司设备管理负全面责任,其职责如下:

1、 认真执行贯彻国家各级领导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公司情况,组织审定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2、 组织审定公司的设备管理规则,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设备的大修理计划,把设备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

3、 协调好生产与维修关系,以及公司各部门与设备管理,有关的业务横向联系,严禁生产中拼设备。

第五条 维修部为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设备管理具体工作,对主管经理负责。其职责如下:

1、 具体执行国家和上级领导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 组织推广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状态监测和维修新技术、促进文明安全生产。

3、 定期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考核工作。

4、 监督、指导全公司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

5、 组织对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分析,参加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工作和会议。

6、 负责设备档案及各种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公司的技术改造和技措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 各基层单位由一名领导主管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 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维修部的领导.

2、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3、 负责对本单位主要生产设备执行日检,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维修部。

4、 负责提高本单位的大、中、小修计划,且组织实施,并做好质量验收工作,严把质量关,同时要将相关的技术资料报给维修部。

5、 参加本单位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措项目工作,并做好验收工作。

6、 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工作。

7、 负责参与本单位设备事故抢修工作,组织一般事故分析。

8、对本单位的继电保护、高压电气设备、各种仪表在运行中有异常现象及时向维修部通报。

第七条 安全生产处、维修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固定资产更新与技术改造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 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第九条 年度大修理完成率达90%以上。

第十条 固定资产更新与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率90%以上。

第十一条 跑冒滴漏率10%以下。

第十二条 减少故障和一般设备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降低设备事故(故障)率。

第十三条 全员设备管理

是一种全效率、全系统、全体人员都参加的设备维护与维修的管理制度。其特点是:

一、公司最高领导层、管理人员到生产服务人员等所有与设备有关的人员和单位全部参加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对设备寿命期进行全面系统地管理。

三、使设备全效率达到最高水平。

四、设备维护检查方面实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

五、在设备预防修理方面实行状态维修、大修和改善性修理。

六、注重对设备管理人员与维修人员技术能力的培训教育。

第十四条 设备命名统计原则

一、命名原则

1、以设备具有的核心功能作为设备名称。

2、设备分类:一般分为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科研与检验设备、基础设备、办公设备等。

3、每台设备是具有一定用途的独立设备(包括附属设备和附件),在使用上能体现其独立性,在构成上能体现其完整结构的齐备性,一台完整的设备应包括原动机部分、传动部分、执行部分、控制系统、辅助系统、技术资料等,计算机系统等还包括软件资料。

二、统计标准

1、达到主机设备标准的按主机设备认定。

2、非主机设备以具有核心功能的设备为主要组件,以及为其单独提供服务的所有设备的组合构成单台设备。

3、为两台及两台以上的设备提供服务的设备可列入其中主要的服务对象中。如低压动力配电盘、中心稀油站、操作台(盘、箱)等。

4、基层单位低压配电室的配电盘包括达不到主机设备标准的变压器作为单台设备认定。

5、高压开关柜、避雷器柜、高压功率因数补偿柜等高压柜均按单台设备认定。

6、各种机床、车辆、30kva以上电焊机、双踪电子示波器及价值20xx元以上使用1年以上的各种试验机(台)和测量工具等均作为单台设备认定。

7、控制用计算机系统作为单台设备认定。

三、统计办法

1、设备分类代码:生产设备—01、运输设备—02、科研与检验设备—03、其它设备—04。

2、设备由维修部统一编号。

一、设备运转正常。

二、零部件齐全、完好,磨损及腐蚀不超过规定标准。

三、传动、润滑和冷却等系统正常。

四、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五、无超温、超压、超速、超电流等现象。

六、原材料、燃料消耗正常。

七、设备达到“四无”(无积灰、无杂物、无松动、无油污),“六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汽、不漏电、不漏风、不漏物料)的要求。

八、技术资料齐全。

第十八条 设备渗、漏油认定标准

一、渗油:油迹不明显,油迹被擦净后5分钟内不出现油迹者为渗油。

二、漏油:油迹明显,有的形成油滴,油迹或油滴被擦净后5分钟内出现油迹或油滴者为漏油。

用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用电用气设备管理制度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菜屯联合校。

20xx年9月。

用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效控制成本,降低工序能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各工序生产工艺要求对能耗较大的电动机及用电设备,制定节能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用电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结合《动力能源专业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四条焦化工序。

1、焦化厂900m3/h煤气风机自动调节系统要控制在最佳调节状态,尽量减少手动调节。

2、控制负荷设备的空载运行时间,如:上煤系统13条带、粉煤堆取料机、放焦系统9条皮带等。

3、其它生产作业区使用的30kw以上电动机,随生产设备故障或停产时停止电动机运转。

第五条烧结工序。

1、为降低烧结机整体漏风率,加强烧结机的风箱、机头、机尾、环冷机台车、带冷机台车的密封维护工作,从而降低主抽风机的电耗。

2、主抽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15分钟以内应将风门关至30%;停产15分钟~2小时应将风门关至50%;停产2小时以上应将风门关至100%,停止主抽风机运转。

3、环冷鼓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1小时以上,应停止鼓风机运转。

4、机尾除尘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30分钟以上,应停止除尘风机运转。

5、点火器通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2小时以上,应停止风机运转(在特殊情况下,根据保温要求可连续运转)。

6、回转窑的煤气加压机根据实际情况(停产时间长短)决定是否停机。

7、竖炉工序鼓风机停产2小时以上必须停机。

8、带冷却风机的设备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酌情控制风门及开停机时间。

9、减少非满负荷设备的空载运行时间,如:烧结厂的原料系统皮带、四辊破碎机、成品上料皮带和竖炉工序的上球5条皮带等,这些设备要求生产作业区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停止运行。

10、除化验室、球团烘干室外,任何地方不准使用电热设备。

11、在冬季气温较低期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性能的要求控制电机停启。

第六条炼铁工序。

1、高炉鼓风机的停启应起动设备性能要求进行控制,在生产设备故障休风或停产2小时以上停止高炉鼓风机运转。

2、在生产正常运行情况下,高炉鼓风机启动要与烧结主抽风机启动进行有效的协调,高炉鼓风机启动的原则是烧结主抽风机启动30~40分钟后,鼓风机在启动。

3、热风炉助燃风机在休风30分钟以上停止风机运转。

4、出铁场除尘风机在休风1小时以上停止风机运转。

5、炉前液压站电动机在出铁结束后停止电动机运转。

6、水冲渣电机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控制运转台数,一座高炉生产应运转两台(含两台)以下。当高炉打开铁口后,通知泵站供应冲渣水,冲完后立即停泵。

7、上料皮带电机在料仓上满后,应立即停机不允许皮带空转。

8、铸铁机不准空载运行(检修除外)。

9、其它用途电机应随生产工艺需要控制电机启停。

第七条炼钢工序。

1、一次除尘风机随转炉生产控制启停。转炉在短时间内,非生产状态时可使风机空载运行,减小电耗。

2、转炉上料系统皮带机不允许空载运行。

3、其它用途电机应随生产设备运转控制电机启停。

第八条轧钢工序。

1、液压系统、炉区风机电机在非生产状态下可连续运转,其它电动机要随生产设备控制停启。

2、与变电所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络,及时准确地配合变电所进行高压无功补偿装置的切换和投运工作。

3、定检修时间禁止辅助设备的无功运行。

4、生产期间(待温时间)的开停车合理掌握,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减少设备空转运行。

第九条能源中心。

1、高炉水泵站。

b、上冷却塔提升泵应根据温度合理控制运转台数。

2、炼轧钢泵站。

a、加热炉净环水泵在非生产期间,根据需要可连续运转;。

b、上冷却塔提升泵应根据温度合理控制运转台数。

3、供水泵站。

a、1#水泵站、中心泵站水泵电机要随用水量增减合理控制水泵运转台数。

4、混合煤气加压站、高炉煤气加压站的加压机可根据用户用气量合理控制运行台数。

5、制氧站高压水泵电机在作好防冻措施的情况下,停产时要停止高压水泵电机运转。

6、电力调度按供电系统参数、电压、有功、无功等合理投切各个10kv变电所电容器组,确保功率因数在0.92以上。

7、其它用途电机都应随着生产运行节奏而控制电动机的启停。

第十条各单位需要采取的`节电措施。

1、计划性检修、日常维修尽可能安排在用电峰期进行。

2、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现行在线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3、利用同步电动机的工作特性,各生产工序尽可能在容量较大的、经常运行在恒速的机械上采用同步电动机。

4、电焊机随用随开,严禁空载运行,今后应该采购节能电焊机。

5、公司各办公室、休息室的照明必须明确责任人,做到人走灯灭。

6、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和显示器。

7、要求公司所有宿舍的走廊照明灯尽量安装“声光控”装置。

8、重新确定“长明灯”的审批手续,尽可能减少其数量和功率。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各生产厂可以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能源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用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三)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若发生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

(五)用户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进行设计、安装、试验、检修和运行管理,以保证用电的安全。

第八条本章中所称受电工程是指用户自行投资建设并与电力系统有直接电联系的电力设施工程。

第九条新装、增容和改建的用户必须向供电企业进行申请,按规定办理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能组织施工,经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接入配电网。

第十条接入供电企业电网的供电设计和安装委托应报供电企业认可。受用户委托进行受电工程设计和安装的.单位应具备规定的等级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安装单位应具备《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用户委托的承装(修、试)单位在办理工程委托时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给供电企业核对。

第十一条用户办理新装申请时,涉及有新建建筑物的施工临时用电,应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证明;正式用电,应提交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

第十二条对于住宅小区等配网规划应与城市规划相符,并报行政规划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的线路走向和供电设施位置不能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并进行公示。严禁将临时基建用电转供给住宅用电户使用。为防止烂尾楼转供电现象的出现,应同时落实住宅小区的临时基建供电方案和永久供电方案,对临时基建用电进行严格管理,供电企业可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停止转供电。

第十三条受电设备装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适合电网和用户用电发展的需要,选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维护方便、经济适用、节能的设备和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

为确保安全生产,受电工程的技术标准及设备选型应符合江门供电营业区的电网运行要求以及规划、建设、消防和环保等部门要求。结合江门实际,受电工程的设计标准不宜低于省电力行业协会制定的典型设计标准。

用户应健全受电设备管理制度,制定运行管理规定,包括现场操作规定,设备日常巡视检查规定,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规定等。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验、维护和消缺,确保设备健康。

第十四条在供电企业拥有产权或维护管理的电气设施(设备)上进行作业的,按国家规程规定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须经供电企业认定方为有效),严禁无票作业。

第十五条受电工程施工单位应有施工组织方案(含组织措施和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应按市政要求设置围栏和警告标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

第十六条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随时对受电工程作业现场进行抽查。当检查发现有事故隐患的、无证上岗的或不按规程操作的,检查人员应及时向电力管理部门报告,要求施工单位纠正。

凡隐蔽工程部分,必须提出中间查验,且中间查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否则,供电企业不予对竣工工程查验。

用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告除条文规定的以外,还应包括: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验收证明、试验单位的承试资质、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试验设备的年检合格证书;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证书;承装(修、试)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工程保修合同;工程监理资料。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予以检验,直至合格。

查验时,要根据规划、建设、环保和消防等部门的要求进行综合查验。

第十七条供电单位要统筹安排受电工程接入电网时间,以减少停电对广大用户的影响。装表接电业务由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

第十八条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应增强社会公德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本市电力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在电力设施上发生人身触电损害事故和遭受外力破坏。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保证电力线廊道畅通,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规划院基、建筑房屋、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易燃物、易爆物,不得倾倒酸、碱、盐及其它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为: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22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施工中需开挖路面的,应事先知会供电企业,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地下电缆管线不受损坏。

第二十二条输(配)电线路附近的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在靠近导线侧安装严密的防护设施,悬挂警示牌,防止触碰导线、杆塔而发生事故。

大型车辆、吊车、吊机在线路下通过或在线路附近进行搬运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预防措施,防止触碰导线、杆塔而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行驶在江河的船只应严格按航道行驶,避免触碰过河架空输电线,不得在有过江电缆的河面上抛锚,船只通过跨河电力线路时,应及早放下桅栏杆;机动车辆行驶或田间作业时,不得碰撞电杆和拉线。

第二十四条有关管理机构或经营单位,应对本机构或本单位在电力高压线经过的道路两旁设置的各类广告牌进行安全检查,避免发生倒塌而损坏电力线路。不得以广告牌等装修物覆盖低压电力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力高压线附近的蔬菜及植物的遮盖物和薄膜类物件应绑扎牢固,防止脱落后被风卷至导线上引起事故。

第二十六条广播线路、电讯网络线、电视天线等不得与电力线同杆架设或混线。为避免人身触电、财产损坏等事故,已同杆架设者应拆除。通信线、广播线和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

第二十七条为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输电线路附近放风筝和航空模型等;在输电线路附近售卖、飘放氢气球或飘挂彩带等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物品。

(二)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或抛掷物体。

(三)在距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500米以内的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四)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在电杆上栓牲畜。

(五)在电力线路上挂晒衣物。

(六)攀爬、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擅自攀爬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或安装广播喇叭。

(七)利用杆塔、拉线作重牵引地锚。

(八)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第二十八条严禁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危及电力安全运行和公共安全。

第二十九条安全用电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私接电网和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二)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相一地”方式用电。

(三)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严禁使用花线作固定电源线。

(四)严禁金属外壳无接地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低压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五)严禁带电修理设备,禁止单人带电作业,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应在技术熟练的电气人员监护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危险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金属容器,如锅炉、蒸发加热器和管道等(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车间、仓库的用电应符合防爆要求。

(七)严禁约时停送电,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得擅自调整配电变压器抽头和操作、拆除、变更、迁移供电企业高低压设备。

(八)家庭用电严禁拉临时线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

第三十条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并加装漏电保护装置。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用电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用电完毕须断电拆除。

第三十一条发现电力线断落时,不要靠近;如距离导线的落地点8m以内时,应及时将双脚并立,按导线落地点反方向跳离,并看守现场或立即找电工处理。

第三十二条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拉断开关或用绝缘或干燥材料断开电源,就地及时对触电者进行正确的人工呼吸法抢救,及时报打“120”抢救。

第三十三条为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变配电场所内或配电柜、开关箱、计量箱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严禁用可燃物覆盖、遮盖电力线路。

(二)不得用铜线、铅线、铁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要与电气设备的容量相匹配,不得随意换大或调细。

(三)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发现导线有过热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用电,并报告电工检查处理。

(四)各种过流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的要求装配,保持其动作可靠。

(五)使用电热器具,应与易燃易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人离去时应断开电源。

(六)发生电气火灾时,要先断开电源再行灭火,严禁用水熄灭电气火灾。

(七)各种营业场所、厂房车间以及住宅的电气设计和安装必须委托有相应设计、承装资质单位进行。

第三十四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用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用电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用户应及时纠正。

第三十五条供电企业对管辖的`用户的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用电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用户应予以积极配合。用户接到供电企业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应及时按整改要求进行纠正。

用户对其自行维护管理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责,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任何直接损坏或损害的赔偿责任。

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按国家《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用户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其试验标准应符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和《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规定。如有新的国家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归属各自负责其电力设施的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由于私拉乱接或其他违章用电造成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依法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本规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和用电安全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各配电室和配电柜,要防尘、防漏。定期进行清扫,每季度要认真维护一次,并做到记录清楚,有部门领导签字。

4、安装和修理工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电气照明设备均应符合安全要求,要经常检查维修,要有安全措施和专人负责。

5、在生产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线皮剥落,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

6、临时用电必须申请,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条件,经供电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线送电。用后应立即拆除。

7、电气焊凡在厂区进行操作,一定要有安全员,清扫现场可燃物,产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如在库房内或车间内动用电气焊,要经过防火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动工。

8、库房高度内的电线要穿保护管,电闸箱要用铁皮包好,周围要清洁,不能堆放易燃物。

9、各分厂、车间应设安全员,交接班时要对用电设备和电源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用电,若不用电时要断开电源。

1、工作中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2、工作时应详细检查绝缘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具,仪器、仪表的性能是否良好,要熟知送电前检查项目和内容。

3、高压设备的停送电和倒闸操作,必须有电工人操作。操作中认真执行监护,每操作完一项做一记录,全部操作完成后做仔细复查。

4、高压设备的操作,严禁在分的情况下,拉合隔离开关和户外跌落保险。

5、寻变压器设备停电进行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的安全技术措施。

a、将设备断开电源,要有明显的开关位置。

b、悬挂有人工作业台的“禁止合闸”标示牌。

c、将携带型接地线的一端先接到接地网的接口上,然后用验电合格的验电器,检验施工设备有无电压。

d、验明确无电压后,立即将电线另一端;连接在施工设备的导体上,并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6、不允许在带负荷的情况下,用“慢合隔离开关”。

7、严禁在无断电保护下,投用高压隔离开关。

8、检查运行中的设备,必须有熟练电工进行,禁止取下警告牌及进行栅栏触及带电导体,当电器设备停电时应视其随时来电可能。在未拉开关时或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

9、当高压设备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4—5米,室外设备不得接近故障点8—10米,务必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进行处理。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拉合隔离开关时应带绝缘手套。操作户外跌落开关应穿橡胶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如遇雷雨天气,禁止在室外用绝缘棒进行操作。

设备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新设备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报告与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各单位、部门。

2.1职能。

2.1.1新设备验收管理的工作,在分管局长及局新设备验收管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生技科负责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新设备验收管理由各专职具体负责。

2.1.2分管局长职能:有权召开新设备验收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指导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新设备验收的各项规定,检查各单位的新设备验收工作。

2.1.3生技科长职能: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分管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推动新设备验收管理的工作朝高标准、严要求、高起点、规范化、最终达到“工程达标验收”的要求和目标。

2.1.4基建部门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新设备验收管理的规定,经常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有关记录和相关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及时解决。按基建达标投产要求,做好二级验收工作,并组织好管理部门验收工作。

2.1.5验收组组长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新设备验收管理的规定,提出我局的相关实施细则和验收规程,对工程质量负责。

新设备验收管理各专职职能:在验收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做好我局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有关生产技术、标准、制度。负责全局新设备验收管理。

2.1.6负责及时、准确的将新设备验收管理信息报告给生技科长、生产局长,并同时反馈给有关科室和生产单位、建设单位。在分管的新设备验收范围内,有权处理技术管理问题。在生产局长、生技科长不在情况下,验收组组长有权决定验收结论等项、并事后向生产局长、生技科长汇报。

2.1.7各基层单位职能:有权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提出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参加新设备验收的培训和学习班。

2.2权限。

2.2.1有权对验收中发现有提出改进要求。

2.2.2对不符合验收投产条件的有拒绝投产的权力。

2.3责任。

2.3.1分管局长责任:对领导全局的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提出全局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下达的新设备验收“达标”的指标负责。

2.3.2生技科长责任: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审核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的报表,分析存在的问题,对督促新设备验收工作的实施、制定方案,以确保新设备验收“达标”指标的完成负责。

2.3.3验收组组长责任:对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及时掌握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进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办法负责。

2.3.4新设备验收管理各专职责任:对由于本人工作不当或违反上级规定、标准、制度而造成生产事故。由于分管工作不到位,造成新设备投产后运行不良或信息了解、汇报、反馈不及时而造成新设备验收后发生事故或经济损失。由于日常管理工作松懈,致使分管的验收任务没有完成或任务完成不及时、工作质量没有达到上级要求负责。

2.3.5各基层单位责任:对完成下达给本单位的新设备验收工作要求。精心安排建设计划的实施。及时上报各类新设备验收工作报表,并做好有关的图纸和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负责。

3.1制定新设备验收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督促、检查、指导基层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建立新设备出厂、基建安装和运行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档案。

3.2仔细分析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现状,提出整改措施和计划,检查、督促、落实、实施,新设备验收全部要求实现达标验收,并执行三级验收。对验收自查报告、申请进行审查,对新设备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考核和复验。审定验收设备能否投运。

3.3对验收设备和工程作出正确的评定,提出改进要求和意见。

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b)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及资料。

c)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以及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标文件及其合同、协议。

d)工程施工文件、资料。

e)工程竣工文件、资料。

f)工程运行文件、资料。

用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效控制成本,降低工序能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各工序生产工艺要求对能耗较大的电动机及用电设备,制定节能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用电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结合《动力能源专业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四条焦化工序。

1、焦化厂900m3/h煤气风机自动调节系统要控制在最佳调节状态,尽量减少手动调节。

2、控制负荷设备的空载运行时间,如:上煤系统13条带、粉煤堆取料机、放焦系统9条皮带等。

3、其它生产作业区使用的30kw以上电动机,随生产设备故障或停产时停止电动机运转。

第五条烧结工序。

1、为降低烧结机整体漏风率,加强烧结机的风箱、机头、机尾、环冷机台车、带冷机台车的密封维护工作,从而降低主抽风机的电耗。

2、主抽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15分钟以内应将风门关至30%;停产15分钟~2小时应将风门关至50%;停产2小时以上应将风门关至100%,停止主抽风机运转。

3、环冷鼓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1小时以上,应停止鼓风机运转。

4、机尾除尘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30分钟以上,应停止除尘风机运转。

5、点火器通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2小时以上,应停止风机运转(在特殊情况下,根据保温要求可连续运转)。

6、回转窑的煤气加压机根据实际情况(停产时间长短)决定是否停机。

7、竖炉工序鼓风机停产2小时以上必须停机。

8、带冷却风机的设备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酌情控制风门及开停机时间。

9、减少非满负荷设备的空载运行时间,如:烧结厂的原料系统皮带、四辊破碎机、成品上料皮带和竖炉工序的上球5条皮带等,这些设备要求生产作业区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停止运行。

10、除化验室、球团烘干室外,任何地方不准使用电热设备。

11、在冬季气温较低期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性能的要求控制电机停启。

第六条炼铁工序。

1、高炉鼓风机的停启应起动设备性能要求进行控制,在生产设备故障休风或停产2小时以上停止高炉鼓风机运转。

2、在生产正常运行情况下,高炉鼓风机启动要与烧结主抽风机启动进行有效的协调,高炉鼓风机启动的原则是烧结主抽风机启动30~40分钟后,鼓风机在启动。

3、热风炉助燃风机在休风30分钟以上停止风机运转。

4、出铁场除尘风机在休风1小时以上停止风机运转。

5、炉前液压站电动机在出铁结束后停止电动机运转。

6、水冲渣电机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控制运转台数,一座高炉生产应运转两台(含两台)以下。当高炉打开铁口后,通知泵站供应冲渣水,冲完后立即停泵。

7、上料皮带电机在料仓上满后,应立即停机不允许皮带空转。

8、铸铁机不准空载运行(检修除外)。

9、其它用途电机应随生产工艺需要控制电机启停。

第七条炼钢工序。

1、一次除尘风机随转炉生产控制启停。转炉在短时间内,非生产状态时可使风机空载运行,减小电耗。

2、转炉上料系统皮带机不允许空载运行。

3、其它用途电机应随生产设备运转控制电机启停。

第八条轧钢工序。

1、液压系统、炉区风机电机在非生产状态下可连续运转,其它电动机要随生产设备控制停启。

2、与变电所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络,及时准确地配合变电所进行高压无功补偿装置的切换和投运工作。

3、定检修时间禁止辅助设备的无功运行。

4、生产期间(待温时间)的开停车合理掌握,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减少设备空转运行。

第九条能源中心。

1、高炉水泵站。

b、上冷却塔提升泵应根据温度合理控制运转台数。

2、炼轧钢泵站。

a、加热炉净环水泵在非生产期间,根据需要可连续运转;

b、上冷却塔提升泵应根据温度合理控制运转台数。

3、供水泵站。

a、1#水泵站、中心泵站水泵电机要随用水量增减合理控制水泵运转台数。

4、混合煤气加压站、高炉煤气加压站的加压机可根据用户用气量合理控制运行台数。

5、制氧站高压水泵电机在作好防冻措施的情况下,停产时要停止高压水泵电机运转。

6、电力调度按供电系统参数、电压、有功、无功等合理投切各个10kv变电所电容器组,确保功率因数在0.92以上。

7、其它用途电机都应随着生产运行节奏而控制电动机的启停。

第十条各单位需要采取的节电措施。

1、计划性检修、日常维修尽可能安排在用电峰期进行。

2、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现行在线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3、利用同步电动机的`工作特性,各生产工序尽可能在容量较大的、经常运行在恒速的机械上采用同步电动机。

4、电焊机随用随开,严禁空载运行,今后应该采购节能电焊机。

5、公司各办公室、休息室的照明必须明确责任人,做到人走灯灭。

6、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和显示器。

7、要求公司所有宿舍的走廊照明灯尽量安装“声光控”装置。

8、重新确定“长明灯”的审批手续,尽可能减少其数量和功率。

第十一条各生产厂可以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能源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设备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我公司海外市场的设备管理,保证各作业项目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钻井工程公司所有海外作业项目。

3、各级设备组织应按照公司海外项目的统一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各级设备管理组织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处理有关部门的设备管理业务,并承担一定责任。

公司经理

主管经理

分公司主管经理公司装备管理部

分公司装备管理办项目经理

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

平台经理

机械师、电器师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辖区块作业队伍各项设备管理工作。

2、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项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负责落实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所辖区块实物台帐,并进行实时管理;审核及上报设备购置、维修计划和长期配件购置计划;熟悉当地设备服务网点和配件供应商,负责物料采购和服务厂家的协调工作;每月收集、审核、上报各作业队设备运转综合月报和存在问题,重大问题即时汇报;每月组织对各作业队进行设备检查和考核,监督整改落实,按季度将检查情况向国内汇报;与甲方沟通在设备配置或使用中存在的重大分歧。

3、平台经理:全面负责本作业队的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设备检查、整改工作和完井设备鉴定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资料填写、记录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组织制定并上报设备维修计划和物料购置计划;协调处理与甲方在设备配置或使用中存在的分歧。

4、机械师、电器师:做好所辖设备的巡检、周检和完井设备鉴定工作;按照合同规定、甲方合理要求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和完善设备;具体负责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设备资料的填写记录工作;提前制定易损件及耗料的采购计划;负责对外籍雇员岗位操作的培训与监督工作;负责库房管理,包括库房物料总清单、入库料单、出库料单的填写更新工作;机械师负责所在作业队的设备台帐管理和相关设备资料管理(包括资料台帐管理)。

1、机械师、电器师每天进行三次巡回检查,即早、中、晚各一次,要按照公司《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检查路线和项点进行仔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良好状态,杜绝走马观花。

2、对于说明书上明确规定检查调整周期的部件或部位,机械师、电器师严格遵照执行。

3、由平台经理、带班队长、机械师、电器师、司钻组成设备管理小组,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汇总分析,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在保证日费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时间整改。

4、在下套管、起放井架等关键操作前,平台经理要组织机械师、电器师对绳头固定、大绳、刹车机构、井架及附件、动力机进行严格检查,若存在问题,必须待问题解决后才能作业,防止发生设备事故或因设备导致其它事故。

5、每口井在完井前平台经理要组织本队的完井设备鉴定工作,并填写完井设备鉴定单,即时上报分公司装备管理办,并根据设备状况提前做出更换、修理或整改计划,在搬安期间合理安排时间检修或更换设备,保证开钻后设备的连续运转。

6、坚持强制保养:油品使用要严格遵循设备说明书规定的用油品牌、用油等级和换(注)油周期;油滤器根据说明书规定的更换周期强制更换,杜绝清洗再用,空滤器根据说明书规定清洁或更换。

1、建立库存料台帐和进出库物料登记,及时更新、填写。

2、井队库房要保持一定数量的耗料和易损件,特别是那些须从国内组织或从第三国进口的物料,每次完井要盘点库房,更新库房料单,并提前制定下口井所需的、在当地购置的物料清单,报批后由项目组在当地组织;须从国内组织或从第三国进口的物料必须提前3个月做计划,由国内或项目组组织。

3、井队在备件选择上应以综合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仅要考虑备件成本,同时要考虑因更换配件而造成的日费损失和劳动投入。在性价比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一般选择高质量配件,购买国产配件时一定要选择优质产品。

4、物料要摆放整齐有序,隔仓编码,便于查找;注意防潮、防锈、防老化:在高温的环境里,橡胶件要专门存放在装有空调的库房内,防止橡胶件受热加速老化;在潮湿地区,长期存放的金属部件表面要涂黄油防锈,室外存放的部件要上盖下垫,防止锈蚀。

5、易损件要采取预防性更换的办法,即根据具体工况和部件的预期寿命,在部件即将失效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更换,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减少日费损失。

6、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应熟悉当地物料供应、加工、修理网络,对各个厂家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厂址、联系人、服务范围等,以便在急需物料或服务时,可以快速联系获得。

1、井队要建立健全设备资料,资料填写要定人、定时、真实、清楚,上报资料要及时准确。

2、井队设备资料包括以下部分:

1)设备台帐、随机资料台帐,机械师负责

2)钻台设备运转记录:机械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

3)动力机运转记录:机械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

4)电器设备运转记录:电器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

5)综合月报:机械师、电器师负责填写。

6)机械师(电器师)日志:机械师(电器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内容包括设备(电器)运转情况,当天所做工作,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等,每天填写一次。

7)库房料单:机械师、电器师共同负责,根据变化及时更新数据,保持帐物统一。

8)入(出)库料登记:机械师、电器师共同负责,入(出)库料及时登记。

9)设备检查记录:由平台经理指定一名机械师或电器师负责填写,内容包括周设备检查问题清单,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整改记录,及时填写。

10)口井设备鉴定单:由平台经理负责填写。

1、对于新雇员,项目组要进行进厂培训,井队要组织上岗培训,初上岗要有专人监督,指导,达到熟练程度后才可独立操作。

2、中方人员巡检时,要时刻注意雇员的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并对其阐明错误的严重性,杜绝再犯。

3、在对外方雇员进行工作指导或其他交流时,要不卑不亢、以理服人,不可有过激言行。

4、对外方雇员的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要有计划、有布置、有监督、有验收,布置工作时要遵循程序,分级管理,验收要严格,让雇员知道:“只能这样做”。

1、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向钻井装备管理部上报各队设备运转综合月报和当月各队设备运转情况。

2、出现重大设备问题要及时向国内汇报。

3、购买5000美元以上部件时要报钻井装备管理部审批。

4、及时向钻井装备管理部上报口井设备鉴定单。

: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定期对各海外作业项目进行设备检查考核,考核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奖惩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首先,要对设备从“计划、购置……直至报废”的整个过程,树立合理的、规范化的综合管理理念,在传统设备管理理念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与时俱进,摒弃一些无法顺应发展的设备管理理念。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文管理理念,建立信息网络概念,强化设备的信息化管理,才能使设备管理更加现代化,更好地为高速公路的运输管理目标服务,不断的提高设备的综合经济效益。

设备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建立并实施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所以在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所有设备管理过程的质量,坚持“以防为主”,并且不断的改进工作方法,广泛听取工作人员的各种意见和建议,把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高化作为持之以恒的目标。由于设备管理的技术含量比较高,这就需要在控制所有设备管理过程中,明确设备管理的各个岗位职责,严格规范设备管理的操作流程,尽可能的将其细化。例如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故障维修,设备仓库与设备条件的管理,工具仪表与备品备件的.等级备案以及编号等。以下是对设备的维修方式和技术档案管理这两个方面进行了介绍: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技术档案的工作内容主要是系统设备在建设、管理以及维护维修的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将这些资料进行整理与保存,为进行下一步的设备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机电系统设备管理的特征,可以将技术档案管理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建设档案、管理档案、维修档案、库房档案:建设档案是管理人员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基本资料,比如说招标文件、设计资料等,管理人员一旦掌握了这些资料就能够比较容易的对施工遇到的突发情况进程调控,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档案包含需要对其进行管理的设备的编号、帐表等,几乎还涵盖了同行业其他先进的动态技术资料。维修档案一般是指工作人员需要掌握根据每个系统的工作计划、维修报告、维修记录所归纳整理出的维护手册,一旦掌握了这些资料,即使在工作人员需要变动的情况下也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库房档案主要的日常工作是统计分析备件耗材,依据统计分析出的资料,合理的购买备件,这样做不仅有利于资金的调配,也为整个工程节省了成本。设备的维修方式分为设备的维护和设备的维修两个方面,这二者间是互相结合、相互补充。设备的维护需要单位的每个工作人员明确的自己的工作职责,制定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考核评分细则,把正确地使用设备、设备的保管、日常清洁和保养、及时准确地报告故障等工作落实到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大致分为初期故障期、偶发故障期、寿命故障期,如果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故障,那么设备的维修首先要对设备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然后就需要自行维修或是送外包以及维修。

设备管理程序化,就是要实行完全“文件化”的程序,从设备选型购置开始直到报废的整个过程都要严格控制管理,使每一个管理环节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现代设备管理主要利用计算机数据库与网络技术对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进行信息化管理,利用电子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进行早期的安全技术诊断,秉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管理方针,不断向着高速公路机电设备管理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前进。

目前,采用先进技术的机电系统设备的种类越来越多,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设备管理工作正朝着程序化、标准化、文件化大步迈进,而机电设备维护维修业走上了专业化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机电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下,发挥机电系统的最大潜能,实现高速公路合理的运营管理模式,将高速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推动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用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

2、学校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账。

3、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二、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三、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学校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的`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1、学校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学校审核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执行相关规定,报废后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主管部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六、教练车和理论教室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齐全、整洁、卫生。

七、教学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

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文档为doc格式。

用电用气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的范围和消费量都在不断扩展,此等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由后勤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内外电源线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部门统一办理。

二、校内电源线路和水路一律由后勤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地禁止任何个人私自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

三、电源线路在布局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适当增装空开,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替代保险丝。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电工专业人员,非电工专业人员不得接触电源,在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七、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八、校园内用电线路的架设,应尽量避开师生经常经过的区域。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处要经常性地对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学生食堂等场所的电路和电源开关等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防止线路老化和开关漏电,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更换教室、办公室、楼道和校内公用的各类损坏的用电器,确保学校正常用电和安全。

十一、后勤处要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学生不要攀爬电杆和在高压线下玩耍,要远离电源,不要无故摆弄电灯和电风扇的开关;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学校餐厅用气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应及时关闭气阀。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自身伤亡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造成他人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当事人罚款、赔偿,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校用水、用电、(用气)的范围和消费量都在不断扩展,此等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先锋小学

20xx.9

设备管理制度

1、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感准备工作。包括:

(1)查看上一班的记录,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的运行介绍。

(2)检查仪表、工具、钥匙、对讲机有无损坏或遗失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3)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2、交接班人要求。

(1)对于外单位施工监理,上一班应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细节。

(2)上一班故障维修未完成者,须与接班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且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交班。

3、下列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交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2)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态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

(3)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或营业时。

4、交班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离开岗位。

(1)接班人未按时到岗;

(2)交班时发生事故、紧急情况;

(3)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应该完成的任务;

(4)交班前发生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须要别人配合的工作;

(5)交班前未打扫卫生。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按规定定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如外出巡查,抄表应知照同值人员。

2、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隐患。

3、值班人员接到维修报告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前往修理。

4、发现设备故障,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报告上级机构处理。

5、午、晚餐时间是值班的薄弱环节,所有运行机房都应有人值班。

6、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请主管同意。

1、商场内设备(电脑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除外)均属设备维护人员的.维修范围。

2、商场设备需维修,应由设备使用部门开具“维修单”。按维修单内容进行填写后交给设备维护值班人员确认签收。

3、设备维护值班人员接到“维修单”后,就立即前往维修或了解情况制定方案后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向相关部门说明原因,并限定解决问题的期限。

4、维修完成后,由设备使用部门柜组长以上(含柜组长)人员验收签字,并将“维修单”存档。

一、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停或开。

2、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停台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

1、重点设备因故需进行工况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修理。

4、系统故障或检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换班、补休、请假。

8、外协联系。

三、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停台。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病、事假、补休、换班。

1、设备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2、任何设备均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保养基础上进行日常保养。

3、各班级必须制定有关分管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并据此安全工作。

4、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操作必须到位保证质量。

5、管理层应严格按照预防性维修计划检查。

一、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

二、发生故障或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

三、运行分析会议由主管主持召开,相关设备现任人、管理人参加;

四、运行分析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五、整改措施限期逐项落实完成;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要按以下事故分析制度执行:

一、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级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交部门负责人。

二、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总监,然后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三、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施。

四、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五、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一、配电房,每班按时巡视检查。

二、设备维护负责人每日巡视一次,全面了解设备运行中的问题和设备缺陷,确保安全运行。

三、值班人员每日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事故后对设备全面巡视一次。

四、当发生大风、雷雨、冰雪、高温时,值班人员应进行特殊巡视。

五、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记入缺陷记录簿上。

设备管理制度

各科室:。

随着医院的发展,作为医疗、科研、教学的医疗设备已成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医院越来越重要,因此对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的要求也随之越来越高。根据国家有关对医疗设备管理方面政策法规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必须制定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才能体现医疗设备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效能,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减少或杜绝人为损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最佳状态。有关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介入设备的规划、调研、主控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入出库管理、安装调试。

2、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使用科室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建立设备管理责任制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3、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检查各科室设备保养情况。

5、分类健全设备明细台帐,建立设备库房和设备管理数据库。

6、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各使用科室负责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现场管理工作。科主任是各科室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1、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万元以上设备须规定专人负责管理。

2、爱护设备,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

3、及时向设备科反馈设备的运行故障及维修后运行效果情况,认真做好运行保养记录,做到内容祥实准确。发现设备不正常损毁,应书面报告情况并分析原因。

4、未经设备科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将有关设备外借出院。如设备出现故障需请院外专业人员维修或确需带到院外维修,须经设备科同意或设备科人员在场。

5、严禁在相关设备上安装一些来历不明的软件和游戏。未经设备科同意严禁将设备与外网和移动存储介质连接。

1、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2、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指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参照随机附带的设备维护手册进行。

3、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在每次使用设备后进行,保养内容:清洁、调整、紧固等,配套设施摆放整齐。

4、设备拆机保养由设备科维修人员按计划定期进行。

5、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要及时通知设备科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调试。如维修人员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设备科与供方联系解决。

6、特殊设备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医院如无维修能力的:ct、彩超、mri、直线加速器等,由设备科负责与厂方签定年度维修保养合同。

7、设备科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

1、水电科应积极配合设备科定期检查电气安全。提供给设备的电源,其电压、相位应符合设备的要求,供电线路必须能够承受设备的用电负荷。对电压要求稳定的精密仪器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稳压电源或ups。定期检查接地装置。所有带电医疗设备工作时应做好接地,并保证接地设施良好。

2、使用科室应保持设备工作环境清洁、干燥,做好防尘、防潮、防爆、防水、防电磁波、防静电工作。保证机房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

3、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程序后才能上岗工作。对放射、放疗、核医学、高压氧舱等危险部门的工作人员,需经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4、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开关机程序开、关机器。严禁违规、野蛮、不按程序操作机器设备。

(1)、设备科实行全年每天24小时值班制,临床科室遇有紧急情况可通过院总值班通知设备科值班人员。

(2)、对于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设备科应将排班表送达院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要及时作出响应。

(3)、设备科值班人员如遇到无法排除故障情况,应及时与其负责人进行报告,相关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在最短时间内给与支持。

1、事故及责任的划分。

2、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事故责任人应分为:负完全责任者、负主要责任者、负次要和一定责任者。

(2)、根据事故、责任人的划分,按一定比例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负完全责任者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主要责任者、负次要和一定责任者按6/3/1的比例赔偿损失)。事故情节和事故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或开除公职。

(3)、对隐瞒事故和事故情节的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处以经济处罚,情节和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和记过处分。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应遵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人人平等的原则、事故责任与处罚相当的原则、按规定处罚,避免处罚过重或过轻,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处罚金额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增减,对设备人为损坏,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

选矿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应实行责任制,要明确各级人员、各个岗位对设备维护的责任。

一般可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对重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和群众性评比检查等。

要求操作人员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加油,班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尤其要注意设备运转时发生的声音、振动、温升、油压、异味等信号,以及限位、安全装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前对设备进行认真清扫擦拭,并将设备状况记录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维护是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预防故障或事故发生的积极措施,应当严格制度化。

有些设备可以执行周末维护,主要工作内容与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围及程度高于日常维护。周末维护一般规定在周末下班前进行,主要目标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整容和防腐。

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消除事故隐患,延长使用寿命。维护工作以操作工人为主,由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进行。

定期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设备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拆卸和检查,彻底清洗设备外表和内部,疏通油、水、气路,清洗和更换密封零件和过滤元件。检查和调整各配合部分的间隙,紧固各部位的连接或相关零件,由维修电工按要求对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养。

定期维护完成后,应对调整、修理、更换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记录,尤须将未解决的问题记录清楚。关于维护周期,一般为工作500小时进行一次。维护周期及每次维护时间还应根据设备结构、生产条件、维护水平等不同情况合理地确定,并经常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以调整。

可将定期维护内容归纳为‘四要”、‘六无’以便于记忆。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体,传动部位要灵活,配合间隙调整好,安全装置要稳妥。

六无:紧固部件无松动,各部清洗无死角。导轨滑道无油垢,油路畅通无漏跑,冷却系统不漏水,遗留问题记录好。

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密封管理和创建“无泄漏工厂”活动是企业减少跑、冒、滴、漏,增加生产,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达到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标准,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1.动密封各种机电设备(包括机床)的连续运动(旋转和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动密封。如压缩机轴、泵轴等旋转轴的密封均属动密封。

2.静密封设备(包括机床和厂内采暖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行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静密封。如设备管线上的法兰、各种阀门、丝堵、活接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附属管线、电所设备的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仪表孔板、调节阀、附属引线、以及其他设备的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

3.密封点计算方法。

(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一对连续运动(旋转或往复)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动密封点。

(2)静密封点的计算方法一个静密封点接合处,算一个静密封点。如:一对法兰,不论其规格大小,均算一个密封点;一个阀门一般算四个密封点,如阀门后有丝堵或阀后紧接放空,则应各多算一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特别部位,如连接法兰的螺栓孔与设备内部是连通的,除了接合面算一个密封点外,有几个螺栓孔应加几个密封点。

(3)泄漏点的计算方法有一处泄漏,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点或因焊缝裂纹、砂眼、腐蚀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泄漏均作泄漏点统计。

4静密封检验标准。

(1)设备及管线的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漏痕,无渗迹,无污垢。

(2)仪表设备及风引线、焊接及其他连接部位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真空部位,用薄纸条顺的办法)。

(3)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开关、油浸纸绝缘电缆头等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无渗漏。

(4)乙炔气、煤气、乙烯、氨、氯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5)氧气、氮气、空气系统,用10毫米宽、100毫米长薄纸试漏,无吹动现象或用肥皂水检查无气泡。

(6)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水垢。

(7)酸、碱等化学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不结垢,不早烟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8)水、油系统宏观检查或用手摸,无渗漏,无水垢。

(9)各种机床的各种变速箱、立轴、变速手柄,宏观检查无明显渗漏,没有密封的部位,如滑机、导轨等不进行统计和考核。

5动密封检验标准。

(1)各类往复压缩机曲轴箱盖(透平压缩机的轴瓦)允许有微渗油,但要经常擦净。

(2)各类往复压缩机填料(透平压缩机的气封),使用初期不允许泄漏,到运行间隔期末允许有微漏。对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填料状况,在距填料外盖300毫米内,取样分析,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安全规定范围。填料函不允许漏油,而活塞杆应带有油膜。

(3)各种注油器允许有微漏现象,但要经常擦净。

(4)齿轮油泵允许有微漏现象。范围1滴/2分钟。

(5)各种传动设备采用油环的轴承不允许漏油,采用注油的轴承允许有微渗,并应随时擦净。

(6)水泵填料允许泄漏范围初期每分钟不多于20滴,末期不多于40滴(周期小修1个月,中修3个月)。

(7)输送物料介质填料,每分钟不大于15滴。

(8)凡使用机械密封的各类泵,初期不允许有泄漏,末期每分钟不超过5滴。

1.凡投入运行的生产装置、设备、管路都必须建立静、动密封档案和台帐,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密封档案一般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设备静、动密封点登记表,设备管线密封点登记表,密封点分类汇总表。台帐一般包括:按时间顺序的密封点分部情况,泄漏点数,泄漏率等)。

2.建立健全各级密封管理责任制,密封管理责职明确,厂(公司)、车间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

3.开展创造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活动,消漏、堵漏工作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0.5‰,动密封点泄漏率在2‰以下。暂不能消除的泄漏点应记录在案,做出消除规划。

4.按时做好密封泄漏点的检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5.组织各种密封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密封新技术、新材料。

附:无泄漏工厂和无泄漏区标准。

1.无泄漏工厂标准。

(1)有健全的密封管理保证体系,责职明确,管理完善。

(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帐、消漏堵漏记录、密封管理技术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3)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的泄漏点。

(4)全厂主要生产车间必须为无泄漏车间,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

2.无泄漏车间(区)标准。

(1)密封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责职明确,管理完善。

(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帐,消漏堵漏记录等密封管理技术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3)经常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泄漏。

(4)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

设备管理制度

根据甲醇厂设备管理制度,对备用设备的盘车进行了如下规定:

一、设备使用车间备用设备根据设备实际状况,分类制定盘车周期如下:

a、大型设备盘车周期为每三天一次;

b、油站每七天启动运行一次;

c、泵类设备盘车周期为每两天一次。

二、对于带联锁自启动的备用机泵,必须在保证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盘车操作。

三、盘车操作规定如下:

a、大型设备每次盘车90°。

b、泵类设备每次盘车两圈以上。

c、油站每次运行时间为30分钟。

d、应在设备转动外露部位(如轴头、联轴器等)应划出明显的盘车标记,并与盘车周期相对应。

四、建立设备盘车记录,每次盘车后要准确填写盘车记录表。

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厂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使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特种设备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厂管辖范围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各生产车间以及为我厂提供服务的单位,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计划必须注明规格型号、主要安全技术指标等参数。

2、所采购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其生产单位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资格证书,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不得采购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到货验收必须提供以下安全技术资料:

(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生产许可证明;。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安全技术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4)特种设备的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提供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报告。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报我厂装备处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并告知所在地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方可施工。

2、特种设备的现场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必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制作、维修单位的资质证明和操作人员资质证明,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和安全保证措施;。

(4)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3、特种设备的制作设计和安全附件的安装设计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不得设计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公众号:泵管家),设计技术资料齐全。

4、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做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监督管理。

5、特种设备的现场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完工后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做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1、使用车间必须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接受工作,认真核对到货验收单和安全技术资料,并将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单位留有资料复印件备查。

2、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证和使用许可证。

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责任制度,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全面负责,并做好落实工作。

4、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安全技术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5、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检修规程,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点巡检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各使用单位持证上岗人员要做好岗中的培训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7、做好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定期检(校)验工作,特种设备本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验,保持校验合格的连续性。

8、按照公司能源管理制度做好特种设备的能耗统计分析工作,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9、各使用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程序和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10、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1、各单位使用外租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等要与提供单位签定使用合同,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具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具备从事充装活动资质和条件,供给使用的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必须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并做好记录;到公司现场进行充装的(如灭火器)的人员必须具备操作资质,设备必须完好,并做好紧急处理措施。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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