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方案审批意见

时间:2023-08-08 17:40:58 作者:江sx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扬尘治理方案审批意见篇一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

1)工地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三级沉淀;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b)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由材料员负责管理,及时通知环卫部门清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c)木工间管理

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间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和管理;

2)木工间必须保持全封闭,操作时必须关门;

3)保持木工间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4)专间专用,禁止将木工间作其他用途。

d)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严格控制。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e)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立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扬尘治理方案审批意见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落实省政府铁腕治霾工作部署,做好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各市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全省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和市政设施运行能力明显增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明显提升。

到20xx年底,关中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5%,其他城市达到80%,县城达到60%,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6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

到20xx年底,关中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8%,其他城市达到85%,县城达到65%,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7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

到20xx年底,关中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扫率达到100%,其他城市达到90%,县城达到70%,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8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

(一)加强清扫设备配置

各地要结合全省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安排,针对辖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任务,以提高机械化清扫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机械清扫设备配置,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

(二)严格道路冲洗洒水

各地要根据季节变化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适时组织对道路洒水、冲洗、降尘。正常天气情况下,西安等大中城市及其它有条件的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次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特殊天气条件和路况,视具体情况安排洒水和冲洗次数。

(三)坚持月报制度

各地要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xx〕242号)文件要求,明确道路扬尘工作专项负责人,确定信息收集和统计报送工作,准确反映机械化清扫率、环卫设备配置等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

(四)强化环卫考核宣传

各地要持续开展学习宁夏中卫和西安市莲湖区环卫作业管理经验,制定完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卫作业考核办法,推进环卫作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卫事业和标准规范,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素质,激发自觉参与、支持环卫工作的热情。对破坏市容环卫设施的行为和乱抛乱倒垃圾等违规和不文明现象,及时曝光和查处。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道路扬尘治理活动的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夯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各地要根据冬季雾霾高发的特点,合理安排辖区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加强资金投入,确保机械化清扫率稳步提升。

3.强化检查,确保效果。各市、区要将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协调解决群众投诉,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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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方案审批意见篇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 《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 《xx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治理方案审批意见篇四

(一)成立组织,制订规章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股、工程管理股、行业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股,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

2、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并对20xx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项目进行了责任细化,落实了包保人。

3、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安监股按照工作分片包干,具体为包保辖区内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整治,明确要求20xx年新开工项目必须制订防尘治理专项方案,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给予该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二)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

1、规范施工管理,减少建筑扬尘,施工、拆迁单位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2、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设置不低于米的围墙,围墙外侧整洁美观,施工场地隔离外墙外不得堆放任何建筑物料。建筑场地出入口管理规范,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并正常使用。建筑工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率达80%以上,建筑工地内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托挂和污水滴漏。

3、施工过程中,袋装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4、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杂物,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5、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至少每4小时进行1次湿化作业,减少建筑扬尘。

6、建筑工地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做到场内无暴露垃圾堆放。

7、配合县城管局进行渣土外运、防尘工作。

8、县城建筑工地重点工程已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省厅要求逐步推进使用预拌砂浆,减少建筑水泥拌合污染。同时将加大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水泥尘排放。

(三)近期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

1、我局向全县在建工地转发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并要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报我局安监股。

(1)项目施工企业对防扬尘专项整治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防扬尘专项措施。

(2)场区硬化率偏低,绿化加覆盖基本未实施。

(3)部分工程在做前期土石方平整工作,由于被当地村民包揽工程,责任主体不明,管理困难、地面覆盖防尘难推动。

(4)部分工程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三区分离、材料堆放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5)施工单位对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不严,管理人员存在脱岗,车辆未覆盖及冲洗即出场。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在我局的督促整改下,部分工地已进行了整改。

(一)根据企业反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需有防治费,不纳入工程预算难以得到落实。因建设单位(拆除发包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具体工作是承担治理。

建议:政府要求建设单位在上级未下达治污费标准文件的时候,承诺待文件下发后追补,要求施工整体先行治理扬尘污染。按要求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并在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管理,住建局只仅是将此项费用单列专用帐户进行监管,掌握动态。具体拨付发放由项目部分阶段向监理和建设单位申请申请,严禁未建设文明措施项目拨款的现象发生。

(二)临时建筑和集体土地上违章建筑、农房建筑、挖塘填土修路、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辖区范围内已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且具备施工许可手续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住建局负责。

(四)对未办理用地合法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施工项目,由国土部门依土地法进行查处。

(五)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项目,由综合执法局查处。

(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审核审验、收费及监督管理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牵头联合交警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重、超载、撒漏污染现象及扬尘污染行为。

(七)拆迁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建议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扬尘治理方案审批意见篇五

二零一八年元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公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所以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扬尘治理管控方案。

一、工程目标

施工全过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全面实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现场“三员”管理。

二、组织建立

本项目工程由商丘市睢阳区大棚户区改造西部安置区指挥部实施,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融入到整个管理中。

三、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2、洒水降尘:

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每天对现场施工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每天不少于两次。

3、垃圾堆放、运输: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4)运输各种材料、垃圾等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泥浆等随车带出场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5)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物料、渣土或废弃物

运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运输,不得凌空抛撒。集中处理集中清运,垃圾装入平斗并用密目网覆盖后,吊运到指定地点,垃圾倾倒时要适当洒水湿润。

5)垃圾清运时应在倾倒地点部位提前洒水,避免转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6)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现场弃渣及垃圾场地。

4、材料、土方覆盖: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5)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6)钢筋分型号、规格、货架式堆放,并排牌表明规格,成型钢筋必须表明使用部分。

7)施工机具要做到摆放整齐,机身保持整洁,标语编号明显,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机棚内外干净。

5、车辆清洗:

1)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均

b、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3)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4)对出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6、运输围挡:

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7、施工阶段:

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3)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降尘措施。

4)施工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场地净。

5)临时食堂和开水房使用汽化油做燃料,避免烟尘污染。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废水,通过沉淀等措施,使污水净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7)钢筋加工时,产生的铁锈、铁屑等要设置专门的垃圾箱或垃圾池。外运时应装入密封袋子或箱子里。

8)木工在加工模板时,电锯应设置防尘保护罩,并设置木屑收集袋,拆模后应集中清理模板,将清洁下来的水泥集中处理。9)砌块设置堆放专区,用完一批打扫干净后再进下一批,残留的砖屑粉末集中处理。

10)对于施工中产生的锯末、细沙等细小的物品,应使其保持湿

润状态,防止随风飞扬。

11)施工现场的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将不可利用废弃物清运到安检部指定地点。

12)项目部根据现场设置废弃物放置场地与设施并配备现场保洁人员,保洁措施。

13)实施现场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物量。

14)施工现场严禁随意抛扔垃圾等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弃物量。

15)办公室、生活区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材料物品排放整齐。

16)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17)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笆底,必须先进行洒水。

1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

四、施工环保及减少扬尘措施

1、贯彻落实政府《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建设工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和建筑业形象,加强建设工地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外部环境

1)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落实“净化、绿化、亮化”创建措施,做到内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露土采用安全网遮盖或种植草坪。

2)墙屋顶做美化装饰,外墙面采用安全网遮盖或种植草坪。3)进出口地坪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设专人清理,在每个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喷水洗车处,严禁携带扬尘及泥土出场。

3、内部环境

1)主要通道硬化处理,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施工道路。2)材料堆码整齐,易扬尘材料以彩条布覆盖。3)施工区内无乱搭乱建,干净整齐。

4、治理扬尘措施 1)严禁燃烧废物

2)严禁高空抛撒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必须湿法作业。3)车辆、机械出工地必须除泥除尘,严禁将泥土、灰尘带出工地。

4)运输土方等材料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

5)管道土方堆放集中,存放时间过长要覆盖,短时存放采取洒水降尘,设专人负责。

6)当五级以上刮风天气,停止施工。

五、扬尘应急预案启动与实施

当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现场启动防尘应急预案。

1、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安全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及大风天气危险工种责令停工。

2、生产经理组织现场卫生负责人对现场清理工作责令停工,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恢复,并及时洒水降尘。

3、劳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封闭垃圾池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恢复。

4、材料保管负责组织施工队库管员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覆盖进行检查,如有覆盖未到位材料立即进行覆盖,直至全部覆盖到位。

5、安全员负责将现场所有搅拌工作停止,并与电气工长同巡视现场临电有无异常,如发现问题立即改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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