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军粮供应工作计划(精选5篇)

时间:2023-09-19 12:11:44 作者:薇儿 最新军粮供应工作计划(精选5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军粮供应工作计划篇一

在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九届五次会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以人为本,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市农业农村能源环保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1.农村能源建设,进展顺利

20xx年全市计划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0000口,节柴改灶推广10000眼,沼气综合利用10万亩,培训技工和农户50000人次,实施村容村貌整治50个自然村。截止20xx年5月31日,全市共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11628口,占年计划的%;节柴改灶8559眼,占年计划的%;沼气综合利用推广万亩,占年计划的%;培训农户21353人次,占年计划的%。新建沼气的总产气量达万立方米,节约薪柴万吨,相当于4万亩薪炭林一年的生长量,减少水土流失万吨,减排二氧化碳万吨,二氧化硫158吨,节约燃料费、电费万元,同时为农户增收节支万元,促进了庭院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沼气建设是生态农业建设的纽带,既能提供生活用能,又可提供优质有机肥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节柴改灶年可节柴万吨。

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培训农户,截止到5月31日,全市共完成沼气综合利用万亩,培训农户万人次,共施用沼肥40万吨,为农户节约了农药和化肥,为我市推广生态农业和沼气综合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完成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沼气建设项目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xx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农(计财)字〔20xx〕115号要求,对20xx年中央扩大内需新增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

20xx年下达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计划5291口(东川2291口、富民1000口、禄劝1000口、寻甸1000口);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5座,分别是五华(市五华区众维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官渡(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石林(神龙育种有限公司)、嵩明(农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安宁(惠嘉托佩克育种有限公司)(原种场)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3.完成了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培训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xx〕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82号)要求及省农业厅的安排,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确保我市技术人员能够正确掌握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方法,邀请了省农业厅有关领导和老师为我市业务技术人员分别对秸秆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方案、调查与评价方法、入户调查技巧、调查数据统计、数据处理及审核上报等工作作了认真、细致的讲解。

4.完成《滇池“十一五”防治规划》中农田径流控制项目方案

军粮供应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省州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积极开展相关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好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企业监测工作。

全县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57家,乡镇便民小超市41家,重点监测企业16家。

重点监测企业16家,其含大米生产加工企业3家、批发零售业3家、大型超市5家、猪肉调运企业5家。

1.大米生产加工企业3家:荔波县粮食购销公司、荔波县振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荔波县利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批发零售业3家:谭记商贸有限公司、荔波县何幺粮油经营部、贵州盐业(集团)荔波有限责任公司。

3.大型超市5家:荔波县华联超市、荔波县佰联超市、荔波县富万家超市 、荔波县永汇超市、荔波县大鹏日用品配送中心等。

4.猪肉调运企业5家:湖南亚广餐饮投资有限公司荔波分公司、荔波县万江志达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荔波县观音山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荔波县玉屏双汇冷鲜批零中心、荔波康宁肉品配送公司。

(二)生活必需品储备及使用分析(大型超市及各乡镇报送汇总)

截至2020年3月12日生活必需品库存量为:县级储备稻谷3000吨,库存大米总量吨;食用油吨;冷鲜猪肉吨(其中:荔波县佰联超市库存吨储备肉;荔波县华联超市库存吨储备肉;荔波县万江志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库存吨储备肉。);鸡蛋吨;食盐约吨;瓶装水约吨;成品油约636吨(其中:柴油273吨,汽油363吨);方便面当前存量约1026件;牛奶约29221升;火腿肠当前存量约吨;蔬菜约3150吨。今日投入市场94头白条猪,总重量公斤,其中万江志达从独山调入33头、康宁肉品公司从贵阳调入27头、观音峰从云南调入14头,个体户从独山调入14头和龙里6头。乡镇小型超市主要以百货为主,存量不多,主要以群众自己存量为主。

根据省州要求,按荔波县主城区人口4万人来计算,粮食、食用油和食盐必须保证3个月的存量,其他15天。粮食可供应131天,食用油可供应75天和食盐可供应460天。除了消毒液缺货和方便面少量外,大部分食品库存均能保证15天供应。

(三)大型超市生活必需品储备及使用分析

截止3月12日,蔬菜存量吨,库存可供应8天;猪肉存量吨(其中:佰联超市吨冷鲜猪肉、华联超市吨冷鲜猪肉、永汇和富万家吨白条猪肉),库存可供应35天;水果吨,库存可供应7天;大米吨,库存可供应35天;桶装食用油吨,库存可供应22天;鸡蛋存量1781公斤,库存可供应13天;牛奶存量4939升,库存可供应25天;盐存量8819包,库存可供应41天;方便面存量188件,库存可供应7天;瓶装水存量12847瓶,库存可供应28天;火腿肠存量吨,库存可供应10天。目前,华联、永汇、佰联、富万家等超市,库存大米、食用油、面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量充足,部分商品虽有进货,仍然库存较少,消毒液缺货,其中:永汇超市蔬菜、水果库存较少;富万家鸡蛋、水果库存较少;佰联水库存较少;华联方便面库存较少。

(四)外调补货补柜情况。

今日:富万家超市购进180公斤鸡蛋;永汇超市购进160公斤鸡、150升牛奶、20件方便面。

近7天:大米购进吨、食用油购进吨、蔬菜购进吨、水果购进吨、鸡蛋购671公斤、牛奶购进1324升、方便面购进565件、火腿肠购进吨。

二、

一是猪肉仍然需要外调,蔬菜本地供应少,食用油达不到90天的应急储备量。二是各大超市和零售企业都有进货意愿,但方便面、火腿肠等短缺产品生产企业优先供应给湖北地区,超市生鲜类产品储备量也达不到15天;三是冷鲜猪肉及平价销售点扶持资金未落实,市场上生鲜肉增多,储备肉销售不佳,企业不敢储备过多。四是县级没有生鲜配送企业,主要还是到农贸市场和超市现场购买,增加人员聚集和流动。五是各乡镇存在漏报或不报现象。

三、下步措施

(一)督导学生餐保供。主动与湖南亚广集团对接,摸清配送底数,确保重点生活物资保供3个月,其他生活物资15天。联合市监部门、农业部门、教育部门实地到企业督导企业确保高三初三开学后生活物资保供工作。

(二)加强产销对接。统计本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合作社名单,对接大型商贸企业,鼓励超市优先购买本地生鲜产品,加大生鲜产品采购,保障市场供应。同时,帮助本地企业解决销路问题。

(三)下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先手棋”。加强科学研判、监测和调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督促指导和调度协调,优化调整保供措施,确保供应平稳。加强日调度及商超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供求状况、运行趋势及主要商品价格变化等情况,一旦市场出现异常波动,适时预警。

(四)鼓励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党员主动融入防疫保供战场,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市场供给保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承担相关工作,每天到超市进行库存和价格督查,以实际行动践行^v^人的铮铮誓言,诠释初心使命,彰显责任担当。

军粮供应工作计划篇三

为吸取“”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军粮供应工作计划篇四

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区工科信局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分类、分级、有序、有责”的原则,坚持精准施策,强化企业服务保障,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全区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经统计,我局共接收4户企业的物资捐赠,包括食品、矿泉水、口罩和手套等重要物资,同时向市工科信局、区卫生健康局调拨、发放口罩4300只和一次性医用手套2000只;累计给复工复产企业发放口罩17750个,84消毒液31桶,一次性手套2000只。

同时,为切实有效缓解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送工作,截至目前,共推荐2户企业申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贷款资金需求亿元;共推荐31户企业申报“云南省复工复产企业专项贷款支持推荐名单”(专项流动资金贷款名单),贷款需求资金共亿元;共推荐3户企业申报“云南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税收支持名单”。此外,我局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保山市市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名单”,共推荐申报疫情期间重点保供企业18户,经落实,18户申报企业均进入109户“保山市市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名单”。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防控体系。一方面压实自身监管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企业复产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企业复产复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指定局机关干部为联络员,一对一联系对接辖区内工业企业,督促企业按时上报情况,准确掌握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底数。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排查指导和防控措施落实督导,以全面覆盖、精准到人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另一方面压实企业责任,企业要按照《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做好重点场所出入登记管理、空气流通、清洁消毒和物资储备等工作,指导员工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护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健康监测管理,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二)落实防控措施,严防死守不出问题。督促指导复工企业严格落实《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积极组织推进工业企业复产和重点项目复工的通知》和《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设置隔离观察点;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建立“一人一档”;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排查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督促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保疫指[20xx]23号)、《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xx]—14号)精神,督促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依法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将常态化防控责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各责任人,坚持预防为主,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全面筛查境内外“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密切接触者),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要不断完善常态化、精准化防控措施,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严防疫情反弹,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部分企业缺乏流动资金,融资困难,请求中央、省级部门、市级部门在企业融资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一)进一步做好排查工作。督促各企业持续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精准摸排返岗人员行程及接触人群情况,为企业员工建立健康台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钩企业制度,一对一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防控物资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指导。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和员工对自身身体健康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防疫措施,建立返岗人员花名册,详细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对已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全覆盖检查力度,确保不漏一企、不漏一人。

军粮供应工作计划篇五

为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春节度过一个*安、快乐、和谐的节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特作如下安排: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1、制定防偷盗等相关制度及工作措施,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做好各项保卫工作。

2、坚持每天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定人、定时巡逻检查,特别针对重点部位(办公楼、供配电系统、电缆线路、钢筋料场、综合仓库等)要勤作检查、巡视,确保安全。

3、保卫小组人员不得擅自放他人(包括老乡、熟人等,进入工地)更不得让他人在工地留宿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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