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汇报 小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通用5篇)

时间:2023-09-28 03:43:07 作者:文锋 最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汇报 小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通用5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1、宣传发动。通过校讯通、微信、qq群、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发动全校师生和家长上下配合、全员参与。通过标语、短信群发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2、学校成立了“校外配餐食品管理领导小组”,按规定与符合要求的a级配餐公司签订配餐合同。配餐工作管理组织健全。实行目标责任制,学校校长具体抓,相关人员配合抓,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职责,每天的饭菜都有留样。总务处委派专人每天对配送的午餐进行监查,发现问题及时与配餐公司进行沟通。

3、深入开展,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为抓手的,“珍惜合理利用零花钱”的社会实践活动,约束学生不围观和购买三无食品,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同时利用广播平台,向学生呼吁在上放学路上遵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等等。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德阳市旌阳区新中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根据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的安排,为了做好新中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校周密安排,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了彻底地整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食品卫生安全整顿工作汇报如下: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附件:

“五查五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阶段总结

一、党委会动员部署情况

简述本单位党委会召开情况,主要领导工作部署情况,本单位“五查五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制定及重点工作安排等情况。

二、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

(一)各级领导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

结合安全日活动讨论提纲,简述市、县两级领导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学习讨论情况,提炼总结查摆问题情况。

(二)各专业部门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

结合安全日活动讨论提纲,简述市、县两级专业部门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学习讨论情况,提炼总结查摆问题情况。

(三)各工区班组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

4.9日,变电检修中心结合部门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周安全生产例会、开展“五查五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动员会,对国网公司、省公司“五查五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行深入宣贯学习,重点就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危险点辨识能力不足,安全素质技能不高、管理人员安全督查不扎实、作业班组承载力分析不足等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对于如何避免工区存在的习惯性违章、督查缺失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摆问题6项,一是检修计划变化较多,影响人员计划调配,班组承载力分析时有不足,临时作业现场管控不足;整改措施:合理制定计划,杜绝检修计划随意变更,充分考虑人员情况,扎实开展承载力分析,保证人员、现场可控、在控,禁止安排存在一定危险因素作业;二是部分员工对安全工作缺乏敬畏,思想麻痹,对风险隐患熟视无睹,一些重复、低级的问题和违章重复发生,整改措施: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加大违章督查频次,对低级问题、重复性违章提级处理、加大考核力度;三是个别检修现场未严格执行检修工艺标准,未持卡进行检修项目,整改措施:根据国网酒泉供电公司关于下发《规范和精简现场作业及各类安全管控文本意见》的通知(酒泉供电安监〔2019〕457号),按照相应作业等级,严格执行现场标准化作业卡,与工作票一起上交审核;四是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人员对现场安全把关不严、自查自纠工作不扎实、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整改措施:对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人员现场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考核,实行责任承包制;五是危化品存储、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安全措施不规范。(变压器油、sf6等危化品没有专用存储、废弃处置场所和设施,回收后的sf6气体,无具体处置环节),整改措施:变压器油罐存储区完善建设项目,已经在公司2021年可控项目中下达,目前正在进行准备工作,加快实施;sf6回收净化装置,已上报2021年零购项目(待审批);六是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例如sf6设备、回收装置、sf6气瓶、氮气瓶)操作人员目前没有持证上岗,整改措施:相关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取证计划已上报公司,预计下半年完成取证考试。。

4月25日,中心再次组织全员召开“五查五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报会,对查摆问题和隐患进行通报、讨论,制定整改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并要求专业班组在安全活动中持续深入讨论,对照自查整改。

附表

安全日活动开展统计表

单位

市级领导(人)

县级领导(人)

市级专业部门(个)

县级专业部门(个)

工区、班组(个)

安全日活动(次)

参加安全日活动人数(人)

查摆问题(项)

变电检修中心

1/3

5

79

6

五整治工作总结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五查五整改措施

五查工作汇报

五查讲话稿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为贯彻集团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专项火灾治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安全隐患,公司决定开展以下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政策,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着力构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公司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确保行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兼职消防队:

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员:各部门工作人员

三、排查内容

1、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形式,紧紧围绕变电所、煤场、锅炉房及仓库、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突出排查灭火器战备情况,防灭火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2、排查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等部位防火情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3、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好月查季检记录,并排查灭火器材有无失效或超期服役等情况。对失效、损坏的灭火器材及时更换,并及时更新消防器材分布明细表及分布图。

4、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定置管理的执行情况,做到拿取方便。

5、做好报废灭火器材收集工作,不得将报废器材投入使用。

四、工作措施

1、公司专门下发通知,首先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防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员从自身做起,从日常行为的每一个细节做起,切实维护好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2、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原则,采取拉网式大排查的方式进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任何一个部位都要排查治理到位,决不准出现漏查漏检现象。

3、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火灾隐患排查,要大胆暴露问题,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或苗头,要立即整改到位。

4、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一把手负责组织整改,领导小组择日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对该单位一把手严肃处理。

5、保卫处组织义务消防员参加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一次扑救初级火灾的演练,使广大职工深刻领会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方法。

6、领导小组组织成员不定期对各部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井上由保卫处负责监督落实,井下由通防处负责监督落实。

7、凡对隐患排查不重视、自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文档为doc格式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自5月12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个多月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6月30日,全国已有45.4万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72万余条,已整改60.4万条,整改率为83.6%;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94万条,已整改1.19万条,整改率为61.2%。共掌握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生产经营单位29392个,已取缔16574个,正在打击5763个。从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十分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转发了《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个《指导意见》,通过多种形式研究和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北京市、黑龙江省、山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针对专项行动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市(区)、县(市)和相关部门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海市召开了安全监管、公安、旅游、质检等19个部门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建设部、民航总局、电监会等部门也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神华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也都做了专门部署,并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查找整改隐患的舆论氛围。河南省政府有关领导在《河南日报》上发表了署名文章,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山东、河北、内蒙古等地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具体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政府和企业进行了宣传。北京市、天津市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发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重要意义。公安部、交通部、教育部等部门也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知识。国家电网公司结合专项行动在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百问百答活动”。

(三)明确职责,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安全监管监察、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煤炭、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教育、质检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山东省、重庆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隐患排查中的职责。上海市、天津市、湖南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同时,依靠各街镇、工业区、居委会的力量,全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四)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针对实际情况,确定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福建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河道采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路面设施及路面监控等隐患的排查治理纳入到了专项行动之中。北京市将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行业,将矿山企业集中的房山区、门头沟区作为重点地区,将即将搬迁的首钢等企业作为重点企业,将第一季度排查出的286项隐患作为重点隐患。公安部将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开展了10个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部部署开展了以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铁道部围绕第六次大提速,深化了沿线和道口专项整治,加强了提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民航总局抓住事故征兆,开展机坪运行秩序专项整治和对航空公司、机场空管单位的安全审计。水利部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违规采砂专项行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电网迎峰度夏相结合。

(五)强化监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加强了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检查和指导。上海市闵行区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发出法律文书,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辽宁省共邀请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和专业人员1365人,深入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甘肃省组织专家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等14家非煤矿山、化工、机械、电力等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了以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等方面为主的专项检查,共查出问题和事故隐患940条。中国核工业集团由集团公司领导带队分5个组对10家重点单位开展检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成立了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成,选择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从总体情况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是顺利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地区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进度较慢。有的地方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仅把文件进行了转发,没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有的地方和单位至今没有将任务落实到基层,还存有许多死角。

(二)一些地方“打非”工作不力,瞒报事故时有发生。有的地区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不力,专项行动进度较慢,非法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引发的事故接连发生。有的地区接连发生事故瞒报、矿主逃匿等问题,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三)一些地方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近期事故依然多发。有的地区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不深入,造成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如有的地区接连发生校车相撞事故,造成多名学生和儿童死伤,有的地区一周内发生5起较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

(四)有的地方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不及时。32个统计单位中,北京、河北等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报送了报表和文字说明,有5个省(区)仅报送了报表,没有按时报送文字说明。确定参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60家中央企业中,部分企业仅报送了报表,没有送文字说明,有4户中央企业既没有报送报表,也没有报送文字说明。

按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积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少数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专项行动进展迟缓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检查监督指导,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可能酿成事故的重大隐患。

(二)认真组织引导地方政府开展自查工作。各地安委会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要从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落实治本之策,推进煤矿“两个攻坚战”等方面,检查下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否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否将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

(三)加强调研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尤其要加大对事故多发、隐患严重、专项行动进展缓慢的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出的整改文书和指令,要跟踪督办。

(四)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支持和配合他们搞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在行动中搞好联合执法。

(五)创新机制和方法,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化。要结合实际,建立《隐患整改指令》、《工作和事故通报》、《专项行动简报》和《监管监察指令》等制度,采取巡检互检、召开现场会、领导分片抓重点等办法,促进隐患整改,推动工作开展。企业要广泛发动职工群众,搞好群查、群防、群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

(六)做好专项行动中的信息工作。各地及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调度统计和综合分析,于每月30日或31日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上报相关报表和文字说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机构也要加强本系统的信息工作,既要督促省级部门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又要及时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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