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书心得有感参考(汇总16篇)

时间:2023-11-27 23:41:31 作者:QJ墨客

通过读书心得的写作,我们可以发现自己阅读中的偏见和盲点,从而扩宽自己的视野和思维方式。在这里,笔者分享了一些自己的读书心得,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高一读书心得有感集合

这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名叫《我的大学》。

读完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在当时的苏联、俄罗斯有多少像阿廖沙这样的青年,历经重重困难,却没有上到大学,还经历了可怕的事实:外祖母去世了,多不好的消息,多无法让人接受,外祖母是阿廖沙生活中的伴侣,是最关心阿廖沙的,是本书里最光辉的人物之一,可她却去世了,为什么好人死得快,坏人活命长呢?还有,我还喜欢阿廖沙坚强的品质,他做事坚定不移,坚贞不屈的品格,也值得我们学习,还有,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性质、性格,反正,和坏没有关系,只和好有关系。而且,他并没有放弃那一丝的希望,经过七天七夜的乘船航行后,来到了里海地区。

这一段经历,也。

初中的读书心得有感参考

在孩提时候就知道苏东坡,不过,真正认识苏东坡是读了《苏东坡传》之后。

做为诗人,“大江东去浪淘尽”他文采飞扬,谈笑风生;作为官吏,“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他嫉恶如仇,爱民如子;作为苏轼,“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他乐观豁达,清逸旷远。

可是那些群小自认可打败苏东坡的措施却没使那些小人达到目的。苏东坡之处政通人和,他颇受百姓爱戴。他处处为百姓着想。练习瑜伽,研究佛道,与高洁之士相交,访山水,与高僧相研佛道。林语堂笔下这样评价这位文坛巨子:“苏东坡始终富有青春活力。他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

如林语堂先生所言,苏东坡“像一阵清风过了一生”。苏东坡一生清贫但一世为人坦荡。

新高一读书心得有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的。这本是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蟋蟀柴思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子,离开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认识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忠实的猫亨利和十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思特用它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困境,但是出名后的柴思特却很失落,它开始怀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来了。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柴思特终于回到了自己心爱的故乡。

看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柴思特和亨利、塔克的友情。当柴思特刚被玛丽欧收养的时候,塔克就和柴思特建立了友谊。柴思特孤独的时候,是塔克和亨利陪柴思特聊天。当柴思特因为闯祸要被玛丽欧妈妈仍掉时,是塔克发现了柴思特的音乐天赋,不禁使柴思特躲过一劫,还使它名声大噪。当柴思特想回到草场时,是亨利告诉它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帮它回到了草场。柴思特遇到了两个改变他命运的知心朋友。在现在,根本找不到像它们三个之间那么真挚的友情,有的人说它们是好朋友,但却因为一些小事就拌嘴吵架甚至打架。在现实社会中,友情已经被慢慢淡化了,但是朋友使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们一定要好好和朋友相处。

柴塞塔和亨利、塔克之间的友谊时最真挚的。

9.初中生《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主要讲述了男孩玛丽欧、老鼠塔克、蟋蟀柴斯特和肥猫亨利之间友谊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最后他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蟋蟀——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忠诚的亨利肥猫,以及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深厚友谊,并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就成为全纽约知名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柴斯特在梦游的时候,把梁美元的纸币吃掉了一大半,被玛丽欧的妈妈关进了笼子里。那时,老鼠塔克千方百计的为柴斯特想主意。最后,塔克拿出了它一生攒下的积蓄来为柴斯特弥补过错。这是一个较短的小故事,它给我的印象是极其深刻的。因为,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塔克与柴斯特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并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友谊是最棒的东西!因为,它会在你遇到困难时,伸出双手来帮助你走出困境。所以我说:友谊是最棒的东西。

当我阅读完这本书后,我已经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在生活中,老鼠和猫是一对死对头,而蟋蟀、老鼠和猫也不可能平安相处。但是,在书中这三只小动物以及玛丽欧却成为了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好朋友,不知不觉中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高一读书心得有感参考

《水浒传》,我国历第一部用白话文写的章回体长篇小说,以农民起义为题材,讲述了北宋民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梁山泊好汉揭竿起义,最后被人迫害而走向失败的故事。一百二十回章节,每一章都各有特色,但是那封建王室腐败无能,朝廷众臣贪婪自私让人感到愤慨,尽管有志之士有报国之心,可_臣当道,报国无门。

《水浒传》,就如同历史的录影带,反映了封建君主的昏聩,梁山好汉的深明大义,这些无一不告诫着后人,改变社会的不只是某些人的行为,而是需要大家一起的团结,同时仿佛也映衬了那一句老话“团结就是力量”。

书中的众多英雄,不仅身怀绝技,还有着一颗为国效力的赤诚之心。宋江的忠义双全,吴用的足智多谋,李逵的淳朴率真,武松的智勇双全……如此多的仁人志士,却遭到了小人的陷害和杀害,但他们的精神将会永远流传在人们的心中,像芬芳的鲜花,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让人们在不知不觉间学会了忠诚于勇敢。

提到奉献,总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宋江。他是作者塑造的很经典的一个人物,他向往光明与和平,敢于抒发自己的志向与情怀,却因身处封建社会而无法完成自己远大的志向,但他却有着一颗不服输的心。为救晁盖,他甘于奉献;发配江州,他不愿放弃;奔上梁山,他兢兢业业;南北征战,他奋勇杀敌;意外被害,他也义无反顾。宋江的精神,是执着的精神,是无畏的精神,是奉献的精神,是大公无私的爱的精神。作为一名现代人,我们都应该有这样的精神,用自己的心去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高一读书心得有感

一本《三国演义》使我爱不释手,因为里面塑造了好多栩栩如生的人。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有重情重义的关羽;有欺诈狡猾的曹操;求贤若渴的刘备。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介绍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战役。其中最的战役要数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这三大战役。

官渡之战主要是由于袁绍不听别人的好心相劝,才打败,而在这场战役中,袁绍的兵力多,占优势,失败是因为袁绍不善于用人的结果。就连曹操也说过:“如果袁绍善于用人,我对冀州连正眼都不看。”

赤壁之战和夷陵之战中,曹操和刘备兵力都是占优势的,可是最后还败了。曹操被周瑜火攻破,而刘备也被陆逊火烧连营攻破。相比之下,刘备不如曹操乐观,曹操在危难中还大笑三次,还说:“北方还是我的。”而刘备兵败后竟自己觉得无颜回成都,病死在白帝城。

《三国演义》我最佩服的人是曹操。虽然他很欺诈狡猾,也说过:“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话,但是他善于用人,曾经颁发过好几道《招贤令》引得无数豪杰来投靠他,曹操那里才形成了“猛将如云谋臣似海”的局面。他的五良将之首张辽,曾经差点活捉孙权。就连吴国的小孩只要听见“张辽”这两个字,都吓得不敢哭了。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以为自己很厉害,永远不能骄傲,否则就会让“关羽大意失荆州”的历史再次重演。

高一军训心得有感参考

3明媚的阳光,唤醒了贪睡的我们,微风阵阵仿佛是在叫没睡醒的我们好好感受一下这个校园的风光。

我们按照教官昨日的安排,在操场上集好了队伍,教官也刚好来到。我们重复着行程,一开始还是站军姿,但我们也学习了新的内容:停止间转法、跨立与立正、蹲下与起立等。可是不过一会儿,天空便像孩子翻脸般,乌云密布,下起大雨来。其实,我们心里都在窃喜,因为终于可以停止军训了!教官也急忙叫我们拿好自己的书包和水杯跑回去。

可当我们跑到风雨廊时,教官却叫我们停下来,这时,我心里开始慌了,觉得要在这里继续军训了。可我没想到教官却叫我们坐下来,教我们唱起军歌来,可笑的是,教官自己都不记得词了!后来,他找回记忆后教我们唱了三首军歌:《团结就是力量》,《强军战歌》,《过得硬的连队,过得硬的兵》,我们开心的和教官一起唱歌,老师就在一旁拍照。坐在地板上的我们感受着迎面吹来的清风,就连空气也夹杂着泥土和花草的清香,这真是叫人开心的时光啊!

最后,愉快的时光还是过得很快。我们回教室里发书,然后静静地在课本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可是当我发现高中三年有这么多书的时候,无形中感到了巨大的压力。一天就这样过去,如期而至的还是充满星星但我却看不到黑夜,它伴随我入眠到白天。

明天的白天还是个未知数,但我依然期待。唤醒我的也许是个明媚的阳光又或者是那丝丝的细雨,往后也还是新的生活。

初中的读书心得有感参考

几天前我读完了一套叫《酷蚁安特儿总动员》的书,我深深的被书中一个叫安特儿的蚂蚁给感动了。

本套书讲述了小蚂蚁安特儿从卵到成年再到蚁后的的成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安特儿表现出了:勇敢、无所畏惧,为了生存,会跟一切敌人博斗;牺牲精神,为了同伴,它肯赴汤蹈火;相互帮助,众志成城;永不言败,无论前方有多少艰难险阻,它从来没有放弃。

每当我看到安特儿遇到困难时所表现出来的那股精神时,我不时的在问自己,当我遇到像安特这样的困难时,是否也能像这只小蚂蚁那样勇敢无畏、永不言败,我想未必吧!之前当我遇到难题时,通常会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求助另一个是放弃,极少是真正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问题。以前常常听爸爸妈妈说:做人要诚实守信、要坚强勇敢、要不轻言放弃等等……这些道理听起来容易,可做起来就难了。也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知易行难”吧。我想这些道理是对的,只是我心存依赖,内心不够坚强吧!

通过对这套书的阅读,就好比给自已照了照镜子,通过与安特儿对比,使我发现了我身上的诸多不足。蚂蚁虽小,确让我明白了,外表的强大并不是真的强大,只有内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高一的读书心得有感

在碧波荡漾的湖水中,一群白天鹅正在翩翩起舞,它们沐浴着春天的阳光,享受着春的气息,正在各抒己见,说着冬天的遭遇。你肯定会指着一只最年轻,最美丽的天鹅赞叹不绝,你是否想过,它曾经是一只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才成为“鹅中之龙”。

合上书,仔细想想,现在我不是一只丑小鸭吗?比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我应该向丑小鸭学习它那种不屈不挠和乐观主义的精神。所谓“有志者,事竟成”。我应该有自己的一份理想,一个目标,做一个全新的自我,为美好明天打一个自信的钩,我也要向丑小鸭那样,有着最真实的自我,渴望自由,在碧海云天下享受知识的乐趣,让它在我手中灵活运用。我要飞,飞向自己的天地;我要飞,飞向成功的天堂;我要飞,飞向哪个没有实现于梦想的世界。我要飞,飞,飞,追,追,追,永远排在最前的行列中。我要像丑小鸭一样飞起来。我相信,我一定能带着祖国的希望,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愿望,飞向美好明天!

来吧,什么难题,什么懊恼,什么伤心,什么灰心,抛开它们,让我们张开翅膀飞起来吧!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昆虫记读书心得体会有感参考作文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的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存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是不是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使我深深的感觉到“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大开,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了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高一读书心得有感精选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一书,真是受益匪浅啊!《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代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正文第一句话这样写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从周朝末年七国纷争,并入于秦统一天下开始,楚汉相争,又并入于汉……书中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罗贯中笔下的庸王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董卓,心胸狭窄的周瑜,长厚的鲁肃,机智的孔明……这些鲜明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受到感染的就是关羽。文中描述的文字极其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骑一匹“赤兔马”,他降汉不降曹、秉烛夜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刮骨疗毒,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作所为真的是值得我们学习。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其所描绘每个有血有肉的人物笔法令我敬佩,抓住人物个性,突出人物的特点,还巧妙地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手法。故事中“赤壁之战”令我最为激动,使读者都有身临其境之感,真为作者高超的笔法折服!

《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值得同学们学习!

昆虫记读书心得体会有感参考作文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现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昆虫记》使我眼界开阔了,看问题的角度有所改变,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以往。读完此书,我最深刻的体会是:生活乃写作文之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后认真思考,并加以验证,才能了解世界的奥秘。我相信,这个体会让我一生受用。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跟昆虫有关的名著——《昆虫记》。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多昆虫的知识,这里我就向大家介绍一种昆虫,名叫萤火虫,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挂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

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这就是可爱的萤火虫。

《昆虫记》这本书教会了我们许多,它教会了我们怎样观察昆虫,教会了我们怎样识别昆虫,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们要爱护昆虫。

世界上还有许多没有被发现的昆虫,就等着你去探索和发现了!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参考【范文】

书山有路书香使人醉,学海无涯读书更志明。让我们一齐畅游书海,陶冶情操,与书同行,共同铸就精彩人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参考,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老人与海》让我懂得什么是梦想,什么是奋斗与坚持。

人生,因梦想而美丽。

梦想就像一瓶兴奋剂,在我们一生的道路上,不停地给我们补充能量,继续向前。

因为有梦,我们不会迷茫;因为有梦,我们敢于奋斗;因为有梦,我们不怕失败。

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我们的愿望就是能够和自己的子孙共享天伦之乐。而老人,他的愿望就是能够打到一条大鱼。就算是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他也不放弃出海。在他的意识中,始终有一个声音呼唤着他,那是他一生的梦想。

我很佩服老人能有值得他追求一生的梦想。心中有梦想,脚下就有路。当我们拥有自己的梦想时,即使再累,也不会灰心丧气。人生有了梦想,就不会整日无所事事,我们会对自己的梦想紧紧追求。当我们晚年回忆时,就不会因为当年的事而后悔了吧!

人生,不是因为成功而辉煌,而是因为有梦所以美丽。

奋斗使人生更加精彩。

带着梦想出发,人生需要奋斗。

奋斗的人生就是快乐的人生,没有奋斗,我们就不会懂得成功的喜悦。

老人的一生就是奋斗的一生,他一个人独自面对大海,独自与大马林鱼搏斗,一斗就是两天一夜,独自面对来犯的鲨鱼。

我可以清晰地想象出老人那双布满血丝的双眼,那双抖动不止的手,还有呼吸狭促的样子。老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了。

或许多数人不懂老人的奋不顾身是为什么,毕竟人生不是只有一件事可做,不需独自为一个梦固执地奋斗。刚开始的我,也不理解他。

有一段时间的我,心里没有梦想也不在乎奋斗,只是在心里想:休息几天,然后十倍地努力学习,把之前浪费的时间都补回来。之后,就心安理得地上网聊天,看电视之类的。刚开始的时候真的很舒服,但时间久了,就觉得心里很空虚。好像整个世界都没了光彩,生活没有了乐趣。直到有一天老爸叫我去干活,当汗水滚滚落下时,我竟一点不觉得累,反倒觉得心里很充实。发觉内心的深处的某一个角落被触动了一下,开始苏醒了。

才知道奋斗能使我们的人生更充实,奋斗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成功的名字叫坚持。

我们都可以有梦想,都会为了梦想而奋斗,但是,能够永不言弃的人却很少。

八十四天的一无所获,八十四天的被嘲笑,老人没有放弃,他坚持了;与大马林鱼搏斗,直到手流血抽筋,他坚持了;与前来抢肉吃的一群鲨战斗他丢了小刀,折断了渔叉,老人坚持了。

即使最后没有成功,老人也曾经一次次德坚持过。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由此可见他决定的就不会动摇,他选择的就会一直下去。

坚持,说着总是那么轻松,但做起来却很难。有时,我们会因为一次逛街而放弃坚持;有时我们会因为一场电视剧的精彩大结局而放弃坚持;有时,我们也会因为一顿美味而放弃自己的坚持。

坚持的路上,总有那么多的困难。坚持了不一定成功,但是成功一定是因为坚持!因为成功的名字叫坚持!

人生需要梦想,也需要奋斗,更需要坚持!

一部不足百页的作品,却能让一代代人一读再读。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尽生命的能量,为自己的理想追求过、奋斗过的老人,不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吗?这样的人生应该无怨无悔。

一字“旧”,让我浮想连翩,忆起儿时的伙伴,儿时的欢乐,儿时的老棵树。童年记忆——一曲梦的音符。

转眼间,我的童年也逐渐形成了一个个音符。作者的往事:惠安馆疯癫的秀贞,爱美的兰姨娘,小伙伴妞儿,草丛里的男青年,宋妈、德先叔、父亲、骆驼队……这些美好的人,事和物,都离英子离去了。但还在的只有英子对童年的怀想。

一书终,意未尽,下眉头,上心头。我不由地闭上眼,在默默时,勾起童年回忆,勾起英子的回忆,如同身临其境般,两个童年是那么纯净淡泊,弥久恒馨。

一幅幅童年的回忆图,被作者轻松朴实的笔调,细致地勾勒出来,一同追寻着。书中的一切是那么井井有条,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的人群,缓缓逝去的岁月,有一种别样的天真无邪,却饱含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似一曲娓娓道来的诗歌,让我们在孩子的眼中感到人间的凄苦。

虽然世态茫茫,但寒来暑往,秋收冬藏,斗转星移,落叶残阳……这一切的一切依旧是那么美好,令人向往。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如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花儿落了,英子长大了。但童年,依旧是冬日的阳光,是雨后的云彩,是人生中十分绚烂的时光。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每个人都有快乐的时光。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有一首歌唱的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她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小故事,从中感受到看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最核心的东西——爱!

的命运和感情故事,在我心中激起了一阵阵感情的涟漪。尤其是那些讲述同龄人的故事,如“我”的好朋友卡罗内,他不仅评学兼优,而且乐于助人。当一个朋友丢失了买笔记本的钱,站在街上大哭时,他就把自己的钱给了他。卡罗内更是个同情弱小,能为朋友敢于牺牲自己生命的人。她非常爱他的母亲,他会花几天时间给妈妈写一封长达八页纸、四周还画上花边的信,作为生日礼物给妈妈。还有……这些平凡而朴素的小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生活充满爱,为他人奉献爱。正因为他们的爱,“我”的世界才变得更加美好。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有时候,我们遇到挫折,常常会怨天尤人,甚至没有人爱自己,有的向的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们的抗议,这多可悲呀!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

当你能感受到那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是不是?

逃避世俗的烦恼,往往无需一城一阙,不过房间一隅,一杯香茗,一盏小灯,于是,便可以屏蔽整个世界,尽情地在书海畅游。

自从第一幕,我的视线便紧紧地跟随着简·爱。那个贫穷但不卑微的女子,终以她弱小的身躯,越过封建专横的墙,平等地与所有人一样站在上帝的脚下。

当简爱用清晰的声音宣示自己的尊严时,像一棵树,笔直地站立在这无尽的黑暗中,不倨傲,也不卑微。当风起云涌之际,她如树般傲立,静看风起的方向,无所畏惧。

或许是因为长大的缘故,柜子里的娃娃玩具总是饱受我的冷落。这天,我整理柜子的时候,看见了她们,那两个在阴暗的角落,满脸灰尘,失去往昔华丽的娃娃。我厌恶地瞥了她们一眼。这过时的娃娃与房间华丽的装潢真是格格不入!

我嫌弃地拎着娃娃的头发正要扔掉,妈妈却阻止了我。

“你要记住,人有尊严,娃娃也有尊严,一切都是平等的!娃娃虽然普通,但并不卑微,知道了吗?”妈妈一边仔细地用沐浴露泡水给娃娃洗澡,一边慈爱地教育我。

望着眼前的娃娃,简·爱所说的话在我脑海里不断地闪现。平等!是的。一切都是平等的!

“妈,我懂了。”我慎重地点了点头。

妈妈盈盈一笑。

的确,纵使我们满身的缺点和瑕疵,纵使我们不美,但我们的灵魂都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平等的。我总是怨天尤人,现在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忽视了别人的感受。虽然,只是两个娃娃。不!她们在我的眼里已不再只是两个娃娃,而是两个有尊严的生命!

我挚爱樱花。不是因为它有多么绚烂。而是因为它最迷人的时候,不是在花开烂漫时分,而是凋零时,纷纷扬扬的花瓣褪去华丽色彩,优雅地回归大地,平静而坦然,不带走一丝眷恋。它有尊严的存在感,让无数人为之倾心。

灵魂像树一般便好,与云共舞,与风相依。因为尊严,因为平等。

在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上,许多人活着就是为了钱,为了权力,但这些都只是一些浮云罢了,最后,你的钱再多,也终归不是入了土,而能传承在世界上的,只有书才能永远传承在这个世上,《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都是历史见证的书,永垂不朽,而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水浒传》。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对花和尚鲁智深印象特别深刻。为什么他叫花和尚呢?因为他特别喜爱喝酒,脾气暴躁,并且在身上纹了许多的纹身,别看文中描写的他是一个野蛮,粗俗的人,但是这只是表面,实际上他是一位重情义,重义气,重感情,充满正义感的人,与其说人,还不如说是一个英雄。虽然他的性格豪爽粗犷,有时会做鲁莽的事,却富有智慧,而且胆大心细。在打死镇关西后,他不慌不忙地,不像别人杀了人就跑,生怕官府马上就会找过来,而是指着镇关西骂“你诈死,别以为洒家不知,等会儿洒家再与你理会”,然后从容不迫地离开;不仅如此,在放走金老汉时还拿条板凳坐了两个时辰,估摸人走远了他放心地才走,这在这里体现了他的智慧和心细并对弱者的同情在史进被抓进牢进去时,鲁智深暴跳如雷,恨不得立马就把他就出来,拎起禅杖就要去杀知府,但不会潜入,弄出的声音又大,也被抓了起来,面对审问时,他不屈服并充满正气地说:“我是来救人的,既然被抓,无须多问,只杀便是!“。这虽然只是短短的十八个字,但他的正义之气和英雄之风已被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这也是我佩服他的原因。

这何等不是英雄?

《简爱》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大概只是一种小说写法:“弱和强”的俗套剧情。如果你没有亲身去阅读这本“名著”,你就永远无法认识到它的真正魅力。它的魅力在于她那朴实无华的语言中所蕴藏的情感的宝藏:它以自传的形式,向读者阐述了简爱波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更有甚者,它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在爱情面前的憎恨是多么微不足道!

但是,这段感情的波折中也少不了痛苦,这是一种肩负责任的情感。它默默地告诉我们,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还没有作好肩负重任的准备,作好对爱情承担责任的准备。所以,千万别早恋!

的地方。

其次,阅读这本书有利于培养我们勇敢的面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素质。当我们遇到挫折时,被困难的荆棘绊倒时,往往可以籍女主人公幼时的悲惨遭遇来慰籍心灵,使心灵得到安抚。

本书的主人公简爱遭遇了许多的坎坷和挫折。她不幸身处一个黑暗的家庭,还有最喜欢的同伴死去——这些无疑都能使一个普通的孩子陷入绝望。但简爱没有,她不向黑暗低头,不向命运示弱,而是竭尽全力地去挣扎抗争,去反抗命运!她坚信自己总有一天能收获属于自己的光明与幸福。这简直跟海伦彭斯的一句名言互相映照:“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不值得把她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当你被简爱的故事所触动,或许你就能从她的故事中学会如何去理解他人,体谅他人,关心他人。

就像简爱不再怨恨身为有妻之夫的罗切斯特先生的隐瞒和欺骗,最后与他相濡以沫,成就幸福。在简爱回到曾经对她来说是无比黑暗的“舅妈家”时,对那个曾经无数次打骂她的里德太太只剩下怜悯。尽管简爱希望里德太太能忘记过去的一切,同她和解,里德太太还是没有像简爱所期盼的那样,做出这种选择,她直到离开人世也没有改变对简爱的看法,带着“憎恨”去世。冤冤相报何时了!事实证明,“爱笑”的人活得久啊,你们说是不是,所以要“笑口常开”!

总而言之,《简爱》这本名著还是很适合处于青春期的我们观看的,去买来看看吧,早晚也要看的,反正是要考的。晚看不如早看嘛。

不胡说八道了,如果你愿意让你的人生上升一个台阶,就请不要犹豫地购买这本著作吧。《简爱》带给你的可不只是一星半点的“好处”呢!

原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看了才知道错了,一面笑自己当时的幼稚,一面为简爱的不敢居人下,追求真爱的不平凡经历而感动不已。

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生。在简爱里命运是不可靠的虽然她只是个孤儿但内心坚强在离开舅母家的那一刻把几年的不满都宣泄出来我也就不能不对简不有一个新的印象了。而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是那末地唯美没有金钱与利益的充斥中国有句话叫“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之间的爱情就想这句话一样。

这些天来我又捧起这本书,走入简朴素的生活,重新认识他的心灵历程,书中许多的人及故事,尖酸刻薄的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劳沃德学校,美丽而不幸的小海伦,然后走出充满神秘和阴森气愤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

简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是需要尊严去支撑,拼搏去攀登,爱去充实的。是啊,人的价值是人的尊严加爱,再加上与命运的反抗。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我想这也是作者所期盼的一种结果,作者所向往的一种生活。在当时的社会,我认为这样的结果很好并近乎完美,似乎有点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及人的价值,都少不了金钱的支撑,有人为了金钱而告别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人会像简那样为爱情而抛弃所有。看看窗外车水马龙的世界,有多少人能够为了爱情而抛弃所有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对这份爱情矢志不渝呢?现在的人们都追求物质生活,未曾停下忙碌的脚步,问一问奔波的心是否累了,是否还过得幸福呢?幸福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懂得争取,懂得感受,幸福就没有理由与你擦身而过。

朋友们,不要让金钱利益遮住了你搜索幸福的双眼,幸福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远,不管你是长的平庸,个子矮小,还是相貌平平,你的心都是充实的。

心得。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她自幼失去父母,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初涉人世,便过着寄人篱下、任人驱使的悲惨生活,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为了逃避严酷的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她酷爱的书和大自然上。书丰富了她的感情世界,陶冶了她的性情,苦难又磨炼了她的意志,使她养成了坚毅倔强、外柔内刚的性格。

小说中,简·爱与桑菲尔德府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时,她很清楚地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罗切斯特出身名门,十分富有,是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只是一个地位与佣人差不多的家庭教师,但是,她没有因此而气馁,而妄自菲薄,她勇敢地向自己、向罗切斯特承认了对他的感情。在结婚仪式上,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原配妻子尚在人间。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婚姻的庄严、合法、纯洁,她不顾罗切斯特的再三恳求,强忍内心的巨大伤痛,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遁入无依无靠的茫茫人世。

在金钱面前,她也有不俗的表现。在获得叔叔的遗产,一夜之间由赤贫变为富有的时候,她立即就把大部分的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在她的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

简·爱这位离经叛道的女性,虽然并不美丽,但富有挑战和抗争的个性,使她充满了魅力。她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她决不自甘堕落。她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她为争取平等地位,为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而抗争、奋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便敢于向欺压她的人反抗,哪怕因此而招致严惩,也不畏惧。她那不屈不挠,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使那些欺侮她的人胆战心惊。

在爱情方面,她从不奴颜婢膝,也不一味地迎合讨好,她鄙视那些浑身铜臭、以门第出身论人、一味追求虚荣的上流社会的庸俗之辈。她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她从来没有沦为爱情和物质的奴隶,也没有陷入感情的旋涡,而不能自拔。简·爱为维护公道、维护个人尊严,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不仅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敬,也使得简·爱这一形象具备了经久不衰的价值。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在男尊女卑社会里饱受欺凌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这是它至今仍然是各国的读者最喜爱阅读的小说之一的主要原因。

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体会高一参考范文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下面是本站的小编给大家整合的几篇关于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的范文!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应该是另一种样子,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悲剧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通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不过,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直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xx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xx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xx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知道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直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知道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后来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通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

作文。

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美好而温润的回忆,现在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应该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间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现在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通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后来返回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对比,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择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非常苦恼,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终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后来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后来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这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终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追风筝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追寻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心里藏着阴暗,有些人敢于面对,像索拉雅和拉辛汗;有些人选择用另一种方式去弥补,像阿米尔的父亲和哈桑的母亲;有些人在逃避后选择再次回归,像阿米尔。我想没有人是哈桑,因为不会有那样善良的人存活,所以我们的一生都是个追风筝的过程,希望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再倒下,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欠任何人的。”

昨天,终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曾经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起,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现在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可以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起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直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己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直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知道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己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己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知道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终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择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己的心勇敢地面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追风筝的人》,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总能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画面:在广袤的旷野上,放飞风筝的孩子杰里奔跑着,头上的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不时传来真挚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胡赛尼本人更因小说的巨大影响力,于20xx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促进难民救援工作。

小说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阿富汗安静祥和的日子里,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形影不离的时光被一次风筝大赛后的"劫难"所打碎,难能可贵的友谊与真情在一些谎言与怯懦中渐渐逝去。命运带走了阿米尔的友情,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成年后的阿米尔意外得知的惊天秘密使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去寻找他的亲生兄弟——哈桑。其中发生的种种不禁令人费解和惋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小说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哈桑所说的那些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当哈桑还是一个12岁的兔唇小孩时,就有着为自己的朋友义无反顾付出生命和经历一切苦难侮辱的巨大勇气,真诚,纯洁。他身上那不可思议的承受力让人惊叹佩服,同时也为之心疼,感动,震撼。作为一个仆人的儿子,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坦然忠诚于自己的身份。虽然他的地位低微,但是他的品质却是难能可贵的。

阿米尔和哈桑,一个风筝的最好的放飞者,一个是最好的风筝的追逐者,这不应该是最美的故事吗?但是,风筝的天职是飞翔。我不知道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是天使;而落了地的风筝,却是魔鬼;落地风筝就是那经过世俗浸染过以后的人性。

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我的心也波潮起伏。这个故事枝节复杂而且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

读完书后,我觉得是依然是一个感人美好的故事。虽然书中满是阿米尔的懦弱,忏悔与自我救赎。但我觉得他是天使,他的爸爸是魔鬼,而哈桑则是试金石,拉辛汗是引路蜂。阿米尔一直在爸爸走也走不出的阴影下呼喊,面对父亲和别人指责自己是懦夫时,他的血液在说:"也许爸爸说的对。"他敢于承认,而且他善良的心把所有的错全归在自己头上,这是和他的爸爸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你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故事的开头和结尾似乎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出温和而又悲壮的画面。主人公阿米尔不知在多少个地方回忆起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内疚、忏悔,他宁愿付出一切去赎罪,这让每一个读过这句话的人内心不禁波涛汹涌,那无尽的酸楚与惋惜之情油然而生,不得不让人感动。

书评人这样说:"这是一个关于命运轮回的故事。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叫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胡赛尼使我们看到一个在挣扎中成长的普通人,一个孤独而卑微的英雄形象,他的自私与懦弱,他受折磨的良心,他逐渐强大起来的内心和信仰的力量。"。

这本书,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喜欢,但我很确定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都认真读读的书,它可以唤起每个读者内心潜藏的自私,懦弱和自私的种子。使其在太阳的暴晒和大雨的浇灌下,发芽、开花,然后枝叶蔓延,长出宽容,大度和博爱的心灵果实,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总之是美好的。

《华盛顿邮报》这样评价:"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与对造成它今日沧桑的恨一样深。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贴切且干脆利落,不得不与其产生共鸣,于此同时,也不得不静下来融入情境,反思自己。

当在黎明与黑暗的交替中醒来,你还会看到那个模糊的人影,是你,是我,是大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在追逐那只属于自己的风筝,无论你经历了什么,一切总要继续,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往直前,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过往的苦涩与甜蜜,慢慢体会生活的真情实感。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竭尽全力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请从梦中快些醒来吧,带着你的风筝继续奔跑,继续上演长长风筝线背后的故事,学会承担,学会守护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直记得远方的人对你的真心呼唤:"为你,千千万万遍!"。

《地球的故事》读书心得体会有感参考作文

偶然一次,我在同事马智星那里看到了一本著名作家刘心武主编的《圣经故事》,马上借阅。读罢过后,如饮甘醇,感触颇多!

为什么我想读圣经呢?记得20xx年9月,我去了一趟欧洲,很有幸参观了一次令世人仰慕的法国卢浮宫。卢浮宫实为法国国家艺术博物馆,内藏有法国通过殖民战争从世界各地掠夺的艺术珍品,当然也有许多中国的艺术瑰宝。卢浮宫内有许多油画,例如世人熟知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达·芬奇的作品《蒙娜丽莎》作为其“镇馆”之宝,但更多的是以《圣经》为题材的油画作品。很遗憾了,我看不懂!什么逾越节、什么诺亚方舟、什么摩西“十戒”、什么耶稣受难、什么耶稣复活,这些圣经油画在我面前统统地变成了一抔粪土!我发誓,回去后一定要好好拜读圣经!

圣经这本书不是很好买,因为它是基督教义经典,不能作为商业销售,听说在欧洲教堂有免费赠送。我在欧洲游览了三个大教堂-巴黎圣母院、米兰大教堂、梵蒂冈大教堂,连一本《圣经》影子都没看到,我不禁埋怨起这一传闻,想读《圣经》的愿望日渐浓厚!倒是在德国法兰克福的一家宾馆,我意外地发现床头有一本英、德、法文《圣经》。“我可以拥有它吗?”,我试探地问随行导游。“不可以,因为它是要给每一位住宿者修行的!”,导游无奈地劝阻道,我也只好作罢。

令人惊喜地是,我回来居然在湘潭“莲城书市”的崇文书店里发现了《圣经》,它是有中英文,含《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分内容,厚厚的一大本,售价47元。我时常去那里翻阅了其中的一些内容后,最后决定不买!因为我发现该书内容浩瀚、晦涩难懂,我完全不具备读这本书的基础。我想从《圣经》的简体本读起,真是幸运,我居然在同事办公桌上发现了它。著名作家刘心武主编的这本《圣经故事》是以较为浅显的故事形式向读者描述《圣经》中的主要内容,直到我读完了这本书,我也才真正地理解、消化了《圣经》的精髓。

《圣经》主要由《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分内容组成,也是一部记载犹太民族早期劳动生活的著作。《旧约全书》讲述的是上帝创世纪,用泥土捏成了亚当和夏娃管理伊甸园,一直到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胜利走出埃及,其中内容还涉及到诺亚方舟、所罗门等世人熟知的故事;《新约全书》讲述的是上帝的儿子耶稣降生,四处布道,最后被犹大出卖,殉难于十字架,其中内容还涉及到最后的晚餐、耶稣复活等人人皆知的内容。应该说,《圣经》里的故事太多太多,但你只要抓住上面两条主线,该书的内容就会一目了然,你也就会不觉得读起来枯燥,而是越读越有兴趣了!

古时在意大利的一个森林里,一个强盗逼着一名牧师用火将《圣经》烧掉!“你能让我每读完一本再烧吗?”牧师恳求道。“可以!”强盗回答道。牧师就开始读第一本,强盗就在边上细细听。当牧师读完准备烧毁它时,强盗对牧师说:“这是一本好书,你把它给我!”牧师又开始读第二本,强盗又在边上细细听。当牧师读完再次准备烧毁它时,强盗又对牧师说:“这也是一本好书,你把它给我!”周而复始,到了最后一本,《圣经》依然未被烧掉。强盗拿着所有的《圣经》走出森林,多年以后,强盗变成了牧师,而改变他的正是《圣经》。

《圣经》告诉我们,人要敢于与命运抗争,冲出生活中的“伊甸园”。亚当与夏娃偷吃了禁果,明辨了是非,因此失去了美丽的伊甸园,但是他们在艰苦的环境中同大自然进行抗争,他们两个人的生命才更显得可贵。

《圣经》又告诉我们,人可以失去一切物质,但绝不能失去自由。摩西不能忍受在埃及人奴役下的生活,为了争取自由,他放弃了埃及王子的地位,勇敢地带领以色列人回到了故乡,自由的生命才更值得珍惜。

《圣经》还告诉我们,人要有一点宽容、奉献的精神。耶稣作为上帝的儿子来到人间,向人们传经布道,后来他明明知道门徒犹大会背叛自己,却原谅了他,勇敢地走上十字架,为了正义牺牲了自己。“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面对仇恨,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选择宽容的,但是正是因为如此,宽容才显得异常可贵;耶稣为了真理而牺牲了自己,他虽然死了,他的精神却感动了许多人,这种为他人奉献的生命才更值得珍惜。

《圣经》告诉了我们许许多多的故事,许多读它的人从故事中感悟到一些道理,让我们的灵魂得到洗涤,在日益干涸的思想田野中如降甘露一般,使之得以滋润和升华。

《圣经》是一部宗教经典,处处显示着智慧的光芒。它不是一个人编写的,而是从公元前1420xx年以来由四十六位犹太先祖共同陆续编写的。读圣经,我认为先从《圣经故事》这样的简体本读起为好,由浅入深、由表及里。读圣经,我还认为不要一蹴而就,读完了倒!而应细嚼慢咽,仔细品味!

有一爷孙两人生活,孙子天天看到爷爷读《圣经》,不解地问道,“爷爷,你天天读《圣经》,难道还没有读懂吗?”爷爷回答说:“你能帮我用篮子到河里打一筐水吗?”孙子提着篮子打了一筐水,结果没到家水就漏光了;孙子以为速度太慢水漏光了,这回就跑着用篮子打了一筐水,结果没到家水还是漏光了;孙子认为自己动作还是太慢水才漏光,就以最快的速度提着一筐水往家跑,结果水依旧漏光!孙子生气地对爷爷说:“爷爷,篮子是不可能打一筐水到家的!”爷爷笑着说:“你看看篮子有什么变化吗?”孙子惊奇地叫道:“篮子好干净了呢!”爷爷说:“篮子经常洗才会干净,《圣经》经常读人的心境才会得到提高!这就是我为什么天天读《圣经》的原因!”

哦!我明白了,《圣经》并不是简简单单地讲叙几个故事,而是教育人们做人的许多道理,只有常读、常看,人的修养才会提高、精神境界才会上升,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读《圣经》的真谛!

来吧,读《圣经》吧!你会觉得你的生活中不仅仅只有“暴风雨”,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来吧,读《圣经》吧!你会觉得奉献与牺牲同样也是一种幸福,谭千秋式的人物并不傻!

来吧,读《圣经》吧!你会觉得精神追求实际上比物质追求更重要,“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在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上,许多人活着就是为了钱,为了权力,但这些都只是一些浮云罢了,最后,你的钱再多,也终归不是入了土,而能传承在世界上的,只有书才能永远传承在这个世上,《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都是历史见证的书,永垂不朽,而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水浒传》。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对花和尚鲁智深印象特别深刻。为什么他叫花和尚呢?因为他特别喜爱喝酒,脾气暴躁,并且在身上纹了许多的纹身,别看文中描写的他是一个野蛮,粗俗的人,但是这只是表面,实际上他是一位重情义,重义气,重感情,充满正义感的人,与其说人,还不如说是一个英雄。虽然他的性格豪爽粗犷,有时会做鲁莽的事,却富有智慧,而且胆大心细。在打死镇关西后,他不慌不忙地,不像别人杀了人就跑,生怕官府马上就会找过来,而是指着镇关西骂“你诈死,别以为洒家不知,等会儿洒家再与你理会”,然后从容不迫地离开;不仅如此,在放走金老汉时还拿条板凳坐了两个时辰,估摸人走远了他放心地才走,这在这里体现了他的智慧和心细并对弱者的同情在史进被抓进牢进去时,鲁智深暴跳如雷,恨不得立马就把他就出来,拎起禅杖就要去杀知府,但不会潜入,弄出的声音又大,也被抓了起来,面对审问时,他不屈服并充满正气地说:“我是来救人的,既然被抓,无须多问,只杀便是!“。这虽然只是短短的十八个字,但他的正义之气和英雄之风已被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这也是我佩服他的原因。

这何等不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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