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大全6篇)

时间:2023-09-07 09:36:17 作者:翰墨 最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大全6篇)

计划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我镇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平安雷坪”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管理规范”的程度,实现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最终目标。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其他部门有明确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有明确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2、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各村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四进”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经常化、制度化。

建立更广泛的交通安全公共教育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法制教学大纲,成为在校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德育品行评定。在校中小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悉率达95%以上,行走规范率达90%,交通违法行为逐步下降。

(二)改善道路安全性

建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不断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凡涉及与交通有关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时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达标的道路不得验收和使用。

政府将加大对已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对急弯、陡坡、傍山、临水临崖路段道路的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建立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制度,新建道路具备完善、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全镇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整治率达到有关要求。

3、采取全面措施,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对于不能得到及时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告标志,加强路段管控和提醒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等。取缔行车道上的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的占道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三)初步建成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急救与救援服务体系

建立由派出所、政府、卫生等部门及紧急救援部门共同组成的,包括事故快速反应和信息传输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预案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绿色通道”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形成覆盖全镇公路网络的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网络,建立辖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相互配合、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及时抢救伤员和快速处置事故现场的能力。

(一)各村要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制度,把农村交通安全状况列入镇政府的年度主要考核指标。

(二)在各村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人文理念相结合,鼓励农民、外来务工者选乘安全的交通工具。

(三)逐步改善现有和新建农村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提高农村道路设计和建设的安全性能。

(四)积极探索农村道路路面交通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管控。

1、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我镇近、中期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2、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法,从组织机构、管理职责、执法保障、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经费保证等几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大同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3、制定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使我镇的停车场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近期xx局联合xx执法支队,通过进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进学校等方式,对客、货运、危化企业负责人、重点驾驶员和中小学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反思日主题教育。

从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教育广大驾驶员、学生要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还针对“五一”假期,路上车辆增多的情况,开展五一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进行“一盔一带”主题交通安全培训,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全面提高驾驶员和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从源头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为依法文明出行、依法有序通行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

通过散发传单、摆放事故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形式,提醒广大驾驶人及城乡居民“五一”客流增加,千万不可超员超速、危险驾驶,一定确保乘客与自身的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不文明驾驶出行陋习,做到文明安全出行,带动家属及亲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全民携手共保我区五一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宣讲农用车载人危害、无证驾驶农用车、摩托、小车和醉酒驾驶的危害等,同时在全区11个警保合作劝导站电子屏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我区乡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营造安全通畅的农村道路出行环境。

截止目前已开展宣传活动3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悬挂交通安全横幅20余条,散发安全知识读本100余本,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广大交通参与者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从自身做起,用实际行动告别交通陋习,形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风尚。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一、遵章守纪。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尽最大努力避免一切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学习新颁布的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素质。

二、服从安全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发挥驾驶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作用。

三、服从调度。严格执行派车程序,不私自出车办私事,按指定地点存车,按规定线路行车。

四、不违法行车。不违章行驶,不违规操作,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等。

五、爱护车辆。要按规定进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及时维修。车辆外表不私自乱贴标志广告。车内不乱扔乱挂东西,不吸烟,不吐痰,经常清扫整理,保持卫生清洁。

六、如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或造成其它工作中的失误,本人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相关规一定的处罚。

驾驶员:

xx年x月x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职业习惯,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坚决做到谨慎、安全、文明驾驶。

二、牢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从我做起”的理念,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开车不接听手机,杜绝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三、遵守交通信号,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

四、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按道行驶。自觉礼让行人,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不抢道猛拐,不向车外乱扔杂物。

五、维护公共秩序,做到按位停车。确保停车有序,不违法停放车辆,不影响别人正常通行。

六、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规范。市区、学校不鸣喇叭,不乱开远光灯,遇路面积水减速慢行。

七、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操作规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随车携带好相关证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持车容整洁。

八、听从交警指挥,服从交警管理。如有交通违法,自觉接受处罚,主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九、遇交通事故须主动拨打报警电话,积极枪救伤者,保护现场。

十、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安全活动及交通安全公益事业,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安全提示:

(一)酒是安全驾驶的大敌。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遇突发情况应急措施滞后,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大。驾驶人醉酒后还容易引发情绪、行为失控,造成恶性事故。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严查严惩,但个别机动车驾驶人遵法守规意识淡漠,存在侥幸心理,置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明知故犯,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二)酒驾和醉驾将会受到的处罚:

1.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酒后驾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驾和醉驾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三)公安机关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七个一律”规定:

1.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7.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妨害公务罪移送起诉。

1.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时,必须减速慢行,提前鸣喇叭并注意周边行驶车辆,夜间行车必须正确变换使用灯光,提醒对向来车。

2.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邻水临崖路段较多,在乡村道路行驶时务必减速行驶,雨天及夜晚尽量避免出行。

3.农村道路路面较窄,路口处直角死弯较多,机动车与电动车、行人等乱走现象比较突出,群众在通过农村路口时,要提高警惕,仔细观察,减速慢行,谨慎开车。

4.在恶劣天气开车要严格按照路边标志牌上的车速行驶,使用刹车一定要轻踏轻放,大雾天气应及时开启防雾灯,夜间使用近光灯,降低车速,靠右边通行,保持车辆通行之间的安全距离。

5.载货汽车、农用车、电动三轮车尾部必须粘贴反光标识。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农村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三条 雅安市境内涉及农村道路交通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辖区内的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妨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六条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县(区)长为具体责任人;乡(镇)人民政 府负责本乡(镇)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为第二责任人,具体工作由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实施。公安、 交通、农业(农机)、安监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委托执法,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第七条 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全力抓好农村交通安全。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15〕7号)的规定,对乡(镇) 安全专管人员的编制、人员、经费进行逐乡(镇)核定落实到位。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好本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确定专人 负责,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示范乡(镇)和交通安全文明村(校、单位)的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并依托这些载体,把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落实到 辖区每个单位、岗位和从业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辖区交通安全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辖区机动车及驾驶员基础台账的建立,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 驶。经交通、公安交-警、农业(农机)等部门的委托或授权,负责辖区的农村客运发车站(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辖区内农村道路安全巡查。

县(区)公安机关负责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车辆牌证、驾驶证的核发及审验和管理,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同时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及时依法实施强制措施。

县(区)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合理安排运力,切实解决农民乘车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客运的管理;负责客运车辆技术管理;负责指导对县(区)、 乡、村道路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装,对危桥险路隐患的整治;负责营运驾驶员的运输知识培训、考核、发放有关证件等工作。

县(区)农业(农机)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道路上行驶的农机车辆的安全监管,履行对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的核发、审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职能,杜绝给未进公告目录的拖拉机核发牌证。

第八条 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实施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和路面管控,查处并纠正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两轮、三轮摩托 车)、货运汽车、自用车等车辆从事非法客运、超速、超载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短途客运市场。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召集所辖部门召开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会,总结、安排、部署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各村(社)组建立健全机动车安全联组和驾驶员安全协会,确保有效开展工 作。

第九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15〕7号)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乡(镇)长担任主任,分管副乡(镇)长为副主任,相关所、室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本乡(镇) 所属的公安派出所负责交通安全的民-警、农机(农业)、安监等人员全数作为安办工作专兼职人员。在专兼职人员中安排不少于2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并由公安机 关聘为协警人员。

把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制订文明公约。各村确定一名安全协管员,县(区)财政出资发放工作补贴,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等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协助管理处置道路交通等安全及突发事件。

第十条 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县(区)乡(镇)财政预算。县(区)财政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预算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 作经费;按专职人员每月300元预算乡(镇)安监人员安全检查防护补助;按实际需要聘用安全协管员,其补助经费按每月100-150元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安 排。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必备的办公、通讯等设备。

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装备和设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一通过县(区)政府财政预算,统一采购,统一配备工作用车、通讯工具、服装等。

第十一条 公安、交通等部门可以制作统一的委托书,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下列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检查和纠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委托权限依法处理。

(一)客运车辆、自用载人车辆超载;

(三)拼装车、报废车、“三无”车违章上路行驶;

(五)违法占道。

接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协助委托部门管理本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村民、交通参与者及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 规教育和学习,制止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好交通秩序。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的执法行为应当负责监督、指导,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区)、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把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完善任务作为民生目标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考 核。市政府重点考核县(区)政府落实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的情况,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的情况,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完善任务完成情 况等。

市安办、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牵头,每年不定期对县(区)、乡(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四章 农村道路安全

第十三条 农村道路应具备和保持车辆安全通行的必备条件,其维护保养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应制度化,实行县道县(区)管、乡道乡(镇)管、村道村管。

政府对筹资、投资参与农村道路的改、扩建应予以大力支持。

交通、农业(农机)部门应当加大农村道路投资,加强对农村机耕道建设的规划、施工、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帮助农村加快道路建设。

第十四条 新、改、扩建农村公路,道路建设与安全设施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同步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设施投入资金的农村道路,不得新、改、扩建。安全设施投入资金,市、县(区)财政给予配套补助解决。

凡已投入使用的农村道路必须在2015年以前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及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县(区)政府要制订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规划,作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投入项目,逐年在财政预算中落实配套资金。

第十五条 对路况恶化等不适宜车辆继续通行的路段,公安、交通和乡(镇)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当地县(区)政府采取措施,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维修,排除隐患。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路主管部门批准,不准占用农村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进行集市贸易和其它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十七条 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农村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矿、施工作业;不准在农村道路上挖沟引水、打场晒粮、放养家畜、堆肥、倾倒废弃物等。

第五章 农村客运安全

第十八条 发展农村客运,必须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交通运输服务为前提,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要为出发点。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乡 (镇)实际,主动提出本乡(镇)开行客运线路可行性方案,经县(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确认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后,将具体开行线路、投放车辆数量、车 型、经营方式、安全保障制度等,报有关部门按其职责许可实施,并报相关市级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各县(区)交通部门在新增农村短途客运线路时,要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线路审批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条 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发班管理,严禁晚上7时后至次日凌晨6时前安排客运班次,严厉查处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监管、巡查,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县(区)交通部门应根据各地农村道路状况、客流分布、出行习惯、经济条件等特点,在运力投放之前应认真调查、论证,投入数量要恰当,车辆档次可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第六章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二条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应多样化,报刊、电视、广播、会议、宣传资料、宣传车、标语、文艺节目、录音录像、创建交通安全村(校)等一切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村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方式均鼓励采用。雅安日报社和市、县(区)及乡(镇)电视广播,要开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栏目,定期刊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公安、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除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外,应积极主动指导,并向媒体、乡村、学校提供交通安全教育资料素材。

第二十四条 教育部门要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创建交通安全学校活动,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学内容,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组是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体,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之中;要经常组织本辖区驾驶员、车主开展交 通安全教育学习;要在主要道路、学校、场镇、车站、码头及人口密集场所开设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牌、栏,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八月初的时候,我们乡下老家门前的公路上,又发生了一起车祸,一个七岁的`小男孩腿被撞伤了。

自修好水泥路的九、十年间,仅仅我家门前百十来米的公路上我所知道的就发生了五起车祸,致使二死三伤的后果。

一直流传着:“要想富,先修路。”我国也确实是这么一个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新农村政策的全面推广,农村公路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提高。然而,农村公路的普及,在加快各地区之间交流和提高农村汽车等各种机动车辆行驶速度的同时,农村交通事故呈逐年增多之势,严重危害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农村交通事故当中,道路条件、人、车、管理等对于交通事故的影响以及其各自的特征表现对事故分析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道路本身的原因。现在农村多是水泥道路,平坦。但是路面狭窄,给安全通行带来隐患。路口多,冲击点增多。农村道路主要是方便群众出行,路口的增多导致冲击点增多,再加上路口多被群众种植树木、搭建房屋,影响行车视线,人为的加重了道路不安全性。设计存在缺陷。农村公路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过多的注重了村村通公路、方便群众和节约成本等原则,造成穿村路、直角路、急转路和陡坡比比皆是,随处可见,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基础设施空白。在通车的村村通公路上,仅有的交通基础设施是桥边的重量警示,其他交通标线、交通标志等交通基础设施一概没有。路况复杂,通行能力低。农村道路路面狭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家禽、牲畜随时出没在路面上,打场晒粮违法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目前农村有些农民有高价勒所撞死家禽、牲畜司机的现象,因此有些司机为了避免撞上突然冲出来的家禽、牲畜,会出现紧急打方向盘的现象,而农路道路的狭窄、多变致使车辆撞上路旁的树木或者撞上、翻下土坡,甚至有后面的车辆因为速度过快来不及反应而撞上前面紧急踩刹车的车辆。

今年八月初发生的那场车祸最主要的原因是小男孩突然窜上公路。因为是放暑假的时候,小男孩闲散在家,而父母因为在附近的工厂上班,没有时间时时刻刻看着小孩,致使小男孩经常和周围其他同样放假在家的小朋友一起到处玩耍。发生车祸的那天,两个小男孩就是在公路边玩玻璃球,后来因为玻璃球滚上公路,小男孩因为去追玻璃球而突然窜上公路,没有注意到行驶而来的摩托车,致使速度有些过快的摩托车无法及时刹住车而撞上小男孩,致使小男孩脚粉碎性骨折。另一方面,摩托车司机属于无证无牌驾驶。

二、交通参与者素质的原因。农村道路上的交通参与者主要是农村群众,由于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原因,决定了他们交通法律法规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对如何文明参与交通、防范事故、杜绝事故伤害模糊认识,容易受到事故伤害。一是驾驶技术差。多为“自学成才”,甚至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就无证驾驶车辆,遇有紧急、危险情况,应变能力差,心里慌张、手忙脚乱,发生交通事故遗憾终生。二是交通安全意识差。

由于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心中没有交通法律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以我为主”思想严重驾驶车上路行驶,为所欲为,想怎样就怎样,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超载、酒后开车、农用车载人、人货混装、争到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司空见惯、屡见不鲜,成为诱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造成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损害,影响到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守法观念差。不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学习,自觉遵守执行,无牌形式、无证教师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比较突出,即使办理了牌证手续,也不按时参加审验一部分农民驾驶人无驾驶证驾车,一部分摩托车不办理注册登记,给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

去年上半年发生的一场车祸的原因就是因为酒后驾驶。晚上八-九点的时间,一辆摩托车司机刚参加完丧事,喝了酒却仍然坚持骑摩托车回家,导致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行驶路线歪歪扭扭。杨某在路边散步的时候发现了,再三向路边躲避,却还是被酒驾司机撞上,致使脚撞伤。

而在今年年初的一场车祸中,是因为面的司机长时间疲劳驾驶发生的。临近过年,很多在外地的人都回来过年,很多面的趁机挣外快。据司机自己讲诉,在那一天他驾驶时间已经超过十二个小时,并且为了送这一趟乘客回家他中饭都没有吃。长时间的驾驶,致使司机本身疲劳,在有转向车打过转向灯、按过喇叭在转向的时候反应慢,并且存在超速行驶的现象。另外,在这起车祸事故中,还存在其他问题。这辆车本身前面的大灯坏了,车辆在晚上行驶时光线弱,不能让其他人及时发现;车辆手续不齐全,没有行驶证,并且属于“黑车”——并不具备拉客的资格。

三、车辆的原因。一是无牌上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只要自己小心一点儿,就不会出大问题,即使被交-警查住了,再挂牌也不晚。二是车况差。只讲经济效益,不顾交通安全,多拉快跑,车辆不定期维护保养,不按期参加检验,“病车”上路。三是拼(组)装车辆、报废车辆、改型车辆在农村道路上呈逐渐上升趋势,不能不引起重视。

四、管理方面的原因。一是仍靠公安交-警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解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联动,但现实工作中,仍是交-警单打独斗。二是警力的严重不足,使乡村公路成为管理的盲区。

对于农村公路本身的缺陷,我们要尽可能地想办法解决。有一年一个有雾的早上,一位外地人就因为不熟悉道路情况,因过快的速度致使车辆在公路直转角的地方摔下坡。加强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于近一年来,通往另一个乡镇的另一条路正在修理,致使车辆基本上都从我家门口的公路上通过。好的公路状况为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危害。没有任何交通警示牌、缓冲带的农村道路上,很多司机过度追求速度,无视交通法律法规,超速行驶,增加了车祸的发生率。

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农村住户安全意识低,又为平时的安全增加了一层隐患。在前几年的一场车祸中,就是因为行人在公路上逆向行驶导致的。另一方面,农村交通事故频发的如今,农民的维权意识仍未提高。在发生车祸的时候,大多数农民并未选择报警而是选择私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们是非常容易吃亏的。他们大多只是关注当下,可能你当时觉得自己并没有受到明显的伤害,就让他赔个几百上千就够了,你也方便他也方便。但是你因此而受到隐性的伤害日后暴露出来就没人管了。听大人们说过这么一个事例:有一个人当时车祸发生时,只是觉得自己脚扭了一下,其他并没事。可是,没几天这人就突然死了。医院给出的结果就是车祸撞伤内脏致使死亡。

加大对废旧车辆的审查、打击力度。破旧的车辆,其安全指数必定会下降,也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农村公路的建设,为广大农民带了好处,我们不希望其带来的坏处超过好处,所以我们必然要合理解决因此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让农村道路建设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工具。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六

xx镇地处阆苍两县交界处,距阆中城区约70公里,辖9个行村,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40平方公里,全镇共有镇干道14公里,村干道86公里,辖区内有机动车辆807辆,其中大型运输车35辆,客车3辆,三轮车35辆,摩托车699辆,七座小车35辆。

20xx年以来,我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奖惩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扎实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促进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达到了少发事故、少发违章的目标。

(一)抓机制建设

年初,镇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实施意见,与各村(居)、单位(部门)签定了目标责任书18份,落实了奖惩机制,调整了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更换了一名交管协助警和个别村(居)道路交通协管员,充实了交管办道路执法力量。镇府安排专项资金2万元,购置了警用装备(服装、武装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催泪瓦斯、电警棍、锁车器械等),为道路执法提供了物资保障,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交管办与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签订《20xx年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运行责任书》共807份,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抓宣传教育

一年来,镇府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治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制定了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为主线,利用赶场天组织大规模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散发宣传传单,滚动播放警示教育片和进行交通安全咨询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镇府主要领导、分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和交管办主任轮流坚持上广播和逢会必讲道路安全工作的原则,增强了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三是利用学校春、秋季开学典礼,交管办主任到学校为同学们讲一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四是落实交管办协助警深入村(居)社对村(居)社干部、党员代表和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4月份,镇府投资2万多元在镇府办公楼阳台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利用“安全生产月”、非营运车、面包车整治契机滚动播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的教训信息,利用岩标、布标、黑板报书写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认识、意识,为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抓排查整治

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制度,积极组织村(居)干部对危险路段、易塌路段及弯道进行排查,对已经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抓紧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限期整改。一年来,全镇共整治危险路段45处,在场镇及重要路段设置减速带11处,安全警示标志牌34块。

(四)抓路面管控

坚持在逢场天、节假日协调老观联合执法中队和组织村(居)交通协管员一起上路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超载、客车超速、无牌无证、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报废车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上半年共查纠道路违法774起,收缴违法处罚资金15300元。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在对工作的总结反思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目前我镇境内村社道路状况差,大部分道路等级低,路窄、弯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设施,容易诱发和造成事故。二是车辆营运者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村级客运市场未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市场运行未得到合法化组建,群众乘车难、出行难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导致群众出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的'现象突出。四是由于镇府工作人员外借严重,无法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且没有专业的知识和规范化的培训,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覆盖面受限。

(一)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镇”、“交通安全村(居)”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同时,适时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

(二)不断改善全镇路况。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道路的安全情况排查工作,同时,强化对养、护路人员的管理,切实抓好雨季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力确保雨季公路畅通、安全。

(三)严防死守,治好违法。结合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统筹、抓紧落实,按质按标开展好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对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

(四)统筹协调,确保稳定。认真处置好上级部门安排的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境内少发生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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