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链食品工作总结汇报(汇总5篇)

时间:2023-09-19 04:57:25 作者:紫薇儿 进口冷链食品工作总结汇报(汇总5篇)

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进口冷链食品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精神,切实做好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防止“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非法进入我街道导致新冠肺炎疫情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根据《蒲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蒲食安办〔xxxx〕xx号)要求,xx街道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收到上级相关文件后,xx街道赓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对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由街道食安委牵头对辖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排查整治,要求各村(社区)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专项整治。

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加强巡查上报,整顿规范冷冻仓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重要场所,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法及犯罪行为,堵住新冠病毒输入漏洞。

(一)重点对象:全街道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冻库、进口冷链食品冷冻冷藏仓库、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外来冷链运输车辆。

(二)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存储、购买、销售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无检验检疫证明、无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外包装无中文标识或者标识不规范的进口冷链食品;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编造、篡改相关记录;“四证”不全的运输车辆、非冷链物流企业运输冷链食品;客运、货运车辆挟带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收寄、运输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

(一)xx街道对街道辖区内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冻库进行了专项突击排查。先后查看了位于xx社区、驭虹社区等地的xx个冻库。摸清全街道冻库分布情况和经营规模,建立完善了冻库经营者监管台账,对所有冻库实施“定人、定库、定频次”监管,督促冻库经营者严格落实新冠病毒防控主体责任。

(四)加大宣传,通过微信、宣传栏、集中宣传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的宣传培训,有效提升生产经营者的合规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鼓励市民和媒体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强化社会共治。

截止目前街道共计出动工作人员xxxx余人次,检查冷冻冷藏仓库xxx余次,检查大型商超、农贸(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xxx余次,检查餐饮企业xxxx余次,其他类型经营主体xxx余次。在辖区内暂未发现有存储、购买、运输、销售“四证”不全进口冷链食品行为,未接群众举报投诉相关行为。

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对当前新冠疫情的防治具有重大意义,相关工作必须做细做实,严防新冠病毒输入。街道将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将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纳入日常工作当中。安排专人负责排查上报,同时加大群众宣传,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培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进口冷链食品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全省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返乡出行保障工作,科学精准开展春节期间来晋返晋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3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来晋返晋重点人员及春节期间返乡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于入境人员,《通知》要求,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满拟赴京人员,继续实施“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对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通知》要求,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如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

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对于治愈出院人员,《通知》要求,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不得在未发现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六个不”,即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同时,各地要继续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利用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加强风险预判研判,一旦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精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

进口冷链食品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一)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对辖区内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持续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冷藏冷冻销售者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等材料。今年以来,共排查和报备进口冷链食品公斤,核酸检测食品6986组,外环境7341组,结果均为阴性。

(二)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使用管理。今年以来,共在龙城镇建成了2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明确了冷链监管的负责人员和具体的监管制度。要求所有首次进入进口冷链食品均先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经营单位凭出仓证明提货出仓,并将出仓证明等材料录入追溯平台,生成追溯码后赋码销售使用。

(三)规范应用“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指导辖区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生产经营者注册使用“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如实填写进口冷链食品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等信息,上传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凭证、出仓证明等材料,对未附“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销售。鼓励引导消费者扫描“追溯码”,查询追溯信息,严防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截至目前,辖区内注册使用“冷链”平台的冷链生产经营单位152家,录入商品批次数260批次,索证317条,建立进销货台账700条。

(四)持续加强零售药店相关药品销售监测。根据疫情防控的态势,持续抓好进店购买退烧、止咳、腹泻等药品人员的实名登记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并要求各零售药店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一是进店人员必须使用安康码;二是进店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三是必须佩戴口罩;四是保持至少一米的安全距离;五是做好营业场所消毒工作。今年以来,登记购买感冒退热止咳腹泻类药品11879人次,相关信息已推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推进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加大餐饮聚餐风险排查力度,紧盯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养老机构食堂等风险较大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频率,督促落实防控措施,使用公勺公筷,加强卫生环境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农贸市场主体继续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康码”出入管理,严格执行“绿码通行”,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查验、体温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市场管理人员和市场内经营户佩戴口罩,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通风换气,严格落实定期清洁消毒等制度。

(六)继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宣传教育。及时通过微信、qq群等将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传达相关企业,并在群内积极开展相关防疫知识宣传,将防疫政策精准、快速、有效落地。结合常态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培训年”,加大冷链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的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培训5场次,发放“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及倡议书10000份;利用县电视台开展《食品》节目5期,规范引导各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公勺公筷”行为,并提高了冷链食品经营者的防控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七)疫苗接种工作。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相关市场主体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台账,标清已接种人员的接种时间及不能接种人员的具体原因,同时加强宣传,消除群众疑虑。近日又通过电话和上门走访进行第二轮督促,对照台账,督促提醒及时接种第二针疫苗,做到逐个销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力争做到应接尽接。

三是规范冷链食品经营秩序,继续加大对冷链食品监督检查力度,在风险排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涉及刑事案件的,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继续督促做好本单位人员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助力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进口冷链食品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或外地通报核酸呈阳性同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我县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属地负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高效”的原则,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在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黄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县局疫情防控办负责对各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导。

(一)全县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响应

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阳性产品后,辖区市场监管所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经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措施

(1)对涉及的冷链食品开展溯源排查。通过“陕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回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查询涉疫食品进销、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同时,将溯源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

(2)责令或督促涉疫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进入应急状态,做好配合工作。

(3)会同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生产经营场所内的相关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涉及人员排查、流调等工作。对核酸检测呈阳性的食品,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办和县局要求,会同卫生健康、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污染食品的无害化处理。

(4)会同或协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涉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环境消杀工作。

(5)协助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外地通报流入的阳性进口冷链食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响应

各相关单位收到外地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报后,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按照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措施

(1)通过“陕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回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查询涉疫食品进销、入境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及冷链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实施下架、停售、封存。同时,将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和联系方式等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

(2)会同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

(3)协助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安、邮政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车辆、司乘人员及接触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4)根据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如检测报告呈阴性,可建议县局疫情防控办终止应急响应;若检测报告呈阳性,按照前款(一)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三)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包括首次报告、进展情况报告和终结报告。各相关单位在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产品首次报告后,应每日报告处置进展情况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终结报告,信息报送县局疫情防控办。

(四)应急响应终止

各相关单位根据县局疫情防控办评估判定结果和同意终止应急响应终止的指令终止应急响应。

1.各相关单位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发布,在县局疫情防控办指导下进行。要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2.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0〕130号)要求,未经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许可,不得擅自发布冷链食品追溯相关信息。

1.各相关单位在处置污染食品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2.出门记得戴口罩,人多不要凑热闹。

3.多一些关怀、关爱,会在寒冬里打心底感受到温暖。

4.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5.复工复学要注意,观察两周看体温,如有症状早报告,尽快就医别迟疑。

6.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7.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不聚众、不聚餐。

8.拒野味、不聚会,亲友情、网上叙,少出行、莫大意。

9.不图一时热闹,但求平安健康。

10.打疫苗讲科学,严防控,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外,用公筷,健康码。

11.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12.亲戚不走,明年还有,朋友不聚,回头再叙。

13.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14.科学防治战胜疫情不信谣不传谣。

15.注意防护保护,不恐慌,不造谣!

16.外地来客要报告,避免疫情不知道。

17.疫情来袭,我们用爱守护你。

18.奉献爱心、贡献力量,支援疫情防控。

19.亲戚不看,还有明日。朋友不聚,灾后再叙。

20.真情温暖你我,大义守望相助。

21.万众一心迎挑战,众志成城战疫情。

22.不走亲,不扎堆,不聚餐,不到人群密集处。

23.外出戴口罩,进门洗手好,口罩不乱扔,疫情早赶跑,大家有功劳。

24.依法科学防控,及时诊疗救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25.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6.加强联防联控,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严密防线。

27.众志成城,齐心协力防控疫情。

28.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到公共场所,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所在地区。

29.科学防控疫情,文明实践随行。

30.做好自我防护就是关爱他人,遵守文明行为就是奉献社会。

31.重科学,听官宣,谣言消息莫去传。

32.健康防护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

33.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34.弘扬垃圾分类新风尚,做好防疫废弃物回收处理。

35.整治环境卫生,扮靓美好家园。

36.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和良好生活习惯。

37.疫情一日不解除防控一刻不放松。

38.我们同努力,疫情定可防。

39.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40.向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致敬!

41.生命至上,人民至上。

42.戴口罩,福星高照!不串门,福气临门!

43.让我们守望相助,关心爱护每一个人。

44.勤快洗手,消毒杀菌,赶走病毒。

45.疫情面前,我们并肩反击!

46.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47.出门戴口罩,室内注意通风,勤洗手,少熬夜。

48.加强网格化管理,看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

49.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一米线、用公筷、少聚集。

50.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进口冷链食品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县市场^v^主动担当,迅速行动,全面抓好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一线深入,指导部署严把关。

局党委书记、局长到冷库检查指导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情况,详细了解企业在环境监测、人员防护、食品追溯、进销货检验检测、市场经营形势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强调企业务必以大局为重,落实落细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务必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防死守,与企业共渡难关。

两场会议,反复宣贯强意识。

分别组织召开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会、“冷链”学^v^台培训会,向辖区124个冻库经营者传达了《关于禁止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的通告》内容,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严密措施,确保冷链食品可控、可溯,完善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保障辖区冷链食品安全。

三措并举,检查检测有力度。

该局贯彻“严防死守、无一遗漏”的工作精神,持续加大对冷链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摸底排查、追溯监测、严格准入等一系列有力举措,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全过程闭环监管。目前配合县疾控中心对全县冷链食品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采样1303份,未发现阳性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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