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矛盾纠纷调研报告(通用14篇)

时间:2023-11-17 19:46:19 作者:曼珠 派出所矛盾纠纷调研报告(通用14篇)

调研报告可以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以及对目标群体的采访和观察来进行编写。想要写好一份调研报告,不妨参考一下以下范文的结构和写作技巧。

矛盾纠纷办案调研报告范文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于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上述农村社会矛盾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我认为,要预防和解决农村社会矛盾,必须在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干部执政水平。

1、加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方面,对待群众的意见,做到认真负责,不推诿、不失职,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对出台的政策和改革措施,要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另一方面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改善作风,增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政策法规处理行政事务,形成浓厚的依法办事氛围。

2、改进作风,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广大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组织建设走在前,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职能部门要注意方法,改进作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能力,从加强基层调解入手,把民间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和诉讼调解有机结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以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大发展。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1、既要注意快速发展,又要注意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由于开发征地和城镇改造、环境污染等涉及到的补偿、搬迁等问题,群众要求条件较高,如解决的结果达不到群众的要求及条件,最终势必引起群众集体上访。因而,我们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讲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意环境保护,重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标本兼治,有步骤地进行环境治理,依法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从体制和机制上促进可持续发展,这是解决和预防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的长久之计。

2、统筹发展,夯实化解矛盾的基础。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缩小城乡差异和贫富差距,让最广大的群众分享到科学发展的成果,营造化解矛盾的良好社会氛围。虽然农村近年来发展较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教育、医疗、水电、通信、交通等社会事业和公用事业,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与城市居民存在巨大差别,造成农民心理不平衡,不满情绪日增,遇到适当的机会就会爆发,形成集体上访。因此,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工农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和贫富差距,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是解决和预防群众集体上访发生的基础。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当前农村有相当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普法任务仍十分艰巨。在普法宣传中,重点在于守法和用法,教育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而且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依靠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有关职能部门、村级组织的配合,采取各种形式,依托各类宣传载体,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让法律、政策真正进入千家万户,教育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使群众遇事后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按照政策办理,而不是采取激进的方法,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乡镇、村组调委会建设,提高相关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当调解手段无法解决矛盾时,应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矛盾,通过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和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认真解决好群众的问题,防止因久拖不决而酿成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控预防机制。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能力。要把开展依法治村同健全基层组织结合起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强化监督机制,让群众充分享有知事权、议事权、决事权和监督权。要切实抓好农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充分利用各种成人教育阵地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法律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姻家庭等易发生的纠纷且容易激化的特点,经常深入村,深入户,认真排查摸底,发现有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并探索新形势下调解的方法和手段。二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各级司法调解中心和基层调委会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力量和第一道防线,特别是村级调委会要立足广大农村,最大限度地做好各类简单的矛盾纠纷化解,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引发治安刑事案件,做好疏导化解,坚决杜绝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3、各单位各部门应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出现和发生,都与本单位、本部门有着必然的联系。对内部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在所属辖区调解组织的帮助下,主动配合做好纠纷化解;对出现在不同单位和部门间的纠纷要搞好相互协调与配合,主动沟通情况信息,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对于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

五、强化预警与处置,严格控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矛盾纠纷办案调研报告范文

为依法有效调处和化解xx市农村土地、山林、水利纠纷(以下简称“三大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xx年10月24日—26日,政协xx市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对xx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除了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xx市调处办、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领导作关于xx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外,还与xx市调处办、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分管领导及办案人员进行座谈,广泛听取大家对xx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调研组还先后深入xx市xxx公室、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xx市“三大纠纷”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和xx市“三大纠纷”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调研,调研组对xx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对如何进一步加强xx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有了一些新的认识。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xx市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和谐共处”这一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xx年至xx年6月,xx市农村共发生“三大纠纷”4688起,调结3956起,调结率为。其中土地纠纷1944起,调结1621起,调结率为;山林纠纷2626起,调结2225起,调结率为;水利纠纷118起,调结110起,调结率为。新发案件3626起,调结3196起,新发案调结率为;积案1062起,调结760起,积案调结率为。跨省、跨市、跨县(区)(以下简称“三跨”)纠纷419起,调结184起,调结率为。其中跨省纠纷56起,调结6起,调结率为;跨市纠纷70起,调结29起,调结率为;跨县(区)纠纷293起,调结149起,调结率为。县(区)内纠纷4269起,调结3772起,调结率为。处理群众来信4345件,接待来访群众22210人次。通过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群体性械斗事件469起,其中避免百人以上的群体性械斗事件288起;避免土地丢荒及损坏作物万亩,挽回经济损失6244万元。

二、xx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把调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xx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把“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作为实践具体行动和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入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久调不结的案件,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亲自到现场组织调查,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共同商量化解途径。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极大地调动了调处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全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制度,强化排查机制。

xx市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在调处“三大纠纷”工作中,不断强化排查新机制,建立健全了“五个制度”:一是坚持一月一排查、月上报、督促检查,督办结案制度;二是坚持把排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摸底制度,确保不漏一起纠纷案件,不漏一个当事人;三是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坚持将排查出来的“三大纠纷”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调处;四是坚持排查与防控、宣传一体化制度,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和早稳定”;五是坚持用“五个一”(一起纠纷案件、一名领导负责、一个调处工作组、一套化解方案、一包案结事了)落实排查结果。据统计,xx年以来,全市包案,挂牌督办的案件有1068起,90%以上已得到妥善处理。

(三)专项调处,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xx市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突击调处跨县(区)“三大纠纷”、调处“三大纠纷”工作加强年、“三大纠纷”大调处、“三跨”纠纷调处等一系列专项调处活动,清理了4000多起影响社会稳定、妨碍xx市农村集体生产活动的“三大纠纷”。特别是在xx年,xx市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突击调处跨县(区)“三大纠纷”专项活动,在该专项活动中,共有1770多人次参与,投入经费160多万元,出动车辆120多台,调结农村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疑难案件658起,确保了全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突出重点,抓好容易激化矛盾纠纷案件的调处。

近年来,xx市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在调处“三大纠纷”工作中,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采用不同方式,突出调处了以下几类纠纷案件:

1、全力以赴调处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引发的纠纷案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xx市争取到大量的国家重点项目,同时也随着工程项目的建设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了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工,xx市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化解重点项目建设引发的“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上。例如xx年,南百高速公路施工到xx县那满镇治塘村与xx县祥周镇百渡村祥群屯交界路段时,引发了土地权属争议。在利益驱动下,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每天派人到工地上阻止工程施工。xx市调处办得到政府的批示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处。为了不耽误工程的施工,调处人员不惜辛劳,加班加点调查取证,召开协调会,最终纠纷得到了解决,保证了工程的正常施工。又如水域那吉段水利枢纽工程距蓄水时间只有一个多月时,仍有10起跨县(区)土地权属纠纷案件没有调结,涉及人口6000多人,如果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土地补偿费就无法落实到当事人手上,就会影响工程施工进度。xx市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调处人员经过20多天的艰苦奋战,全部纠纷得以化解,确保了电站的按期蓄水。据统计,近年来,xx市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共组织、指导调处国家重点工程引发的“三大纠纷”486起,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着重调处国有农林场与周边群众发生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案件。由于历史的原因,xx市国有农林场的场界不清,如阳圩茶场,建场时划出当地群众的基本用地以后,把大半个阳圩镇都划入该场的场界,特别是随着周边村屯人口的不断增长,土地和人口需求的矛盾更加尖锐,一些村屯以纠纷为由不断向国有土地提出权属的主张,造成了场群土地权属纠纷不断,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为缓解场群关系,避免矛盾激化,xx市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把做好农林场与周边集体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作为突破口,把大量的精力化解场群之间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近年来,xx市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共调结467起农林场与周边集体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既避免了国有土地无谓流失,又保证了集体的合法权益,改善了场群关系,达到了共同发展的目标,确保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3、下大力气调处“三跨”纠纷。“三跨”纠纷历来是调处工作的难点。为了有效地消除一批“三跨”纠纷,促进省、市和县(区)接边地区的人民群众团结和谐,推动接边地区经济的发展。xx市各级调处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确保“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和谐共处”目标的实现,多次组织开展“三跨”纠纷调处工作,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历史,面对现实,遵循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经营管理,有利于安定团结,以协议结案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进行调处,确保了一批“三跨”纠纷的解决。如隆安县礼智林场与xx县四塘镇灵塘村山林纠纷、xx县那么林场与巴马县燕洞乡同合村布里等五个屯土地权属纠纷,在纠纷发生期间,双方当事人经常采取报复性的毁坏对方的生产,经常发生械斗,致使双方当事人既结下冤仇,又无心搞生产,经过xx市调处办组织力量化解以后,矛盾纠纷解决了,双方当事人关系也重归于好。

(五)化解矛盾,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xx市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因“三大纠纷”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专门制定了调处引发群体性事件苗头“三大纠纷”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有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三大纠纷”进行排查,并及时进行分类,按先急后缓的顺序进行化解和平息。如xx年,xx县五村乡惠洞、大力、大永屯群众组织几百人到德保县红坭坡林场林区,以1964年双方签订的协议不完善为由,准备毁林划地,在林场职工出面制止时双方即将发生群体械斗,由于xx市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出面化解矛盾及时,才避免流血事件的发生。又如凌云县朝里乡兰台村三台屯与田林县利周乡凡昌村尾亮屯、达角屯、平降屯和襄老村尾王屯土地山林权属纠纷案件,从xx年以来一直纠纷不断,到xx年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出现了凌云方毁坏田林方农作物、水利设施、工棚等群体性事件。xx市政府领导批示由调处办牵头调处,xx市调处办接受任务以后,会同xx市林业局组成工作组,开展了艰苦细致的调查调解工作,经过努力,终于在xx年5月31日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化解了一起长达8年、涉及多民族群众利益、背景复杂的“三大纠纷”。据统计,xx年至xx年6月,全市共发生大案要案225起,调结130起,调结率为58%。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平息或避免百人以上的群体性械斗事件124起。

(六)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中,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调处原则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齐抓共管,使纠纷调查取证和调解处理形成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研究对策,统一处理方案的综合调处工作机制。如西林县成立调处中心,人员由土地、林业、水利及调处办等部门组成,统一调处县内和“三跨”纠纷,从根本上解决了部门办案势单力薄及经费和车辆保障困难等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由于采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调处的工作机制,调处的案件及时且合情、合理、合法、得当,纠纷案件无诉讼或反弹情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据统计,近年来,由各级调处办组织联动调处的纠纷案件1335起,调结1085起,调结率为。

(七)协商解决,力争通过协议方式化解矛盾。

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中,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调处人员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人性化地开展调处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认真分析案情,根据不同情况,制定调处方案,尽可能以协商方式化解矛盾。如xx年4月,德保县调处办在调处龙光乡大邦村陇同屯与崇左市天等县把荷乡把隆村那令屯“果甘岭”山林纠纷案件中,会同县xxx、林业局及龙光乡政府,密切配合,经过共同反复协商和细致耐心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握手言和。据统计,近年来,xx市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协议方式结案的有3680起,占结案总数的93%。

(八)重视信访,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xx市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站在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愁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阅读每一份信访材料,对来访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避免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出现,做到了来访必接、来信必复。由于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重视信访工作,因此,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到矛盾纠纷的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升级和扩大。

(九)加强督查,促使调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化。

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中,xx市各级党委、政府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采取听情况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及相关记录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促使调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化。

三、xx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xx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但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缺乏长效调处机制。

一些领导对“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认识不足,常常不重视纠纷的萌发阶段,致使一些纠纷矛盾激化,才引起重视,才舍得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处理,错过了调解的最佳时机,大大增加了调处工作的成本。还有一些领导对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基本职责、调处基本程序不了解,因而没有及时规范调处秩序、建立长效调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三大纠纷”调处工作。

(二)调处机构设置不合理,影响调处工作的开展。

1、调处机构设置不合理。一是机构级别低,机构性质不合理。目前,xx市调处办的级别是科级单位,人员编制属参公事业编制。由于机构级别低,机构性质不合理,出现了一些尴尬的问题:首先,难以协调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和各县(区)调处办领导;其次,事业编制的人员不便于履行政府的行政行为。二是人员编制少,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目前,xx市调处办人员编制为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由于编制少,办案力量严重不足,因此一些该及时调处的案件,得不到及时的调处,造成积案较多。三是调处人员待遇不高。xx市调处办于1985年1月恢复成立,恢复后一直挂靠市司法局,xx年3月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目前,xx市调处办主任高配享受副处级待遇,2位副主任中,有一位从基层上来原享受正科级待遇,另一位50多岁有35年工龄的副主任在调处办25年,至今仍然是副科级,还有一位工龄的干部还是科员。由于调处办人员编制少,属参公事业编制,不管调处人员工作多努力,工作多出色都无法与优秀等级粘边,干部很难有机会晋升,影响了调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内设调处机构不健全。目前,xx市除xxx门从市直机关到各县(区)局全部挂牌设立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机构、落实调处人员、配备办公设备和调处用车给予优先保障外,其余的相关职能部门均没有挂牌设立纠纷调处机构,更没有落实调处人员、配备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山林纠纷则由林政股(站)或其它股(站)兼顾调处,水利纠纷则由水政监察支队兼顾调处。由于有关职能部门的内设调处机构不健全,影响了xx市调处工作的开展。

(三)调处责任不够明确,难于形成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负责“三大纠纷”调处具体工作的调处机关包括乡(镇)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和水利主管部门。其中,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土地主管部门负责跨乡(镇)和涉及农林场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跨乡(镇)和涉及农林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水利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水利权属纠纷调处;调处办负责“三大纠纷”调处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的“三大纠纷”压到乡(镇)政府、司法所和调处办调处。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极不规范的混乱局面,规范调处秩序、建立调处长效机制将成为一句空话。此外,还有同一起案件的调处工作往往出现多头调处、交叉调处、重复调处,造成部门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现象。如xx区四塘镇富联村赖测屯与xx县xx镇那音村八冬屯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案,先是由林业部门牵头调处,后到xxx门牵头调处,现由调处办负责调处。

(四)积案调解率低,调处难度大。

xx市位于西部,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北与贵州省接壤,西与xx省毗邻,东与、xx市相连,南与越南交界。市内每个县(区)都与两个县(区)以上相依,发生“三跨”纠纷数量可想而知。由于大多数“三跨”纠纷历史久远,地界不清,地址不明,无证书,无统一图表,而且各地政府出面参与调处的人员,都站在本地老百姓一边,为当地老百姓说话,寸土不让,因此,难调查取证,难协调处理,造成大量积案久拖未结,给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留下隐患。

(五)系统培训滞后,调处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xx市各级政府对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从未系统的进行培训,再加上“三大纠纷”多,调处人员自学不够,造成调处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跟不上调处工作的需要。一是一些调处人员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中存在着不严格按照《调处条例》规定的具体步骤、时限办案,工作中存在随意性。二是一些调处人员对案件的调查、处理不知如何入手,就是简单召开几次调解会议,调解不成之后就报请政府裁决。但由于所收集的材料过于粗糙,又不能凭这些材料作出裁决,结果又要重新调查,反反复复地兜圈子,致使案件一拖再拖。

(六)保障严重不足,影响调处职能的发挥。

一是办案经费严重不足。根据有关规定,“三大纠纷”调处是不收费的,其工作保障经费和调处人员的补贴经费由财政解决。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县(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县的财政比较吃紧,本身的工作经费都很难解决,根本无法保证调处工作的运转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能发挥。就xx市调处办而言,一年的办案经费也仅仅安排15万元,根本无法保证调处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办公条件有待改善。目前,xx市调处办仅有3间办公室、7个公文柜、5台电脑、5台电话机、2台激光打印机、1台数码录像机和1台扫描仪,其他诸如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彩色打印机、数码照相机、海拔仪、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都没有。原有的办公设备也都已经陈旧,影响了调处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交通工具缺乏。xx市调处办原有一辆越野车,但已报废。近年来,只能租用私车办案,每天租金300元左右,费用很高,对工作开展极为不便。

(七)复议上诉案件增多,加重了当事人经济负担。

xx市各级政府对于一些久拖不决,没有协商余地的“三大纠纷”,根据调处有关条例规定,果断地制发了处理决定书,但随之而来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增多起来,95%的案件都要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于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工作人员,对政策和法律的理解不一致,所持的观点不同,致使一些案件多次反复处理。一些当事人存在势在必得的心理,不得不到处借钱或卖牛卖马,托人找关系,给当事人在财力、物力和精力上带来大的消耗。此外,还有一些代理律师不讲职业道德,多次从当事人手中敛财,更加重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一场官司打下来,当事人几乎倾家荡产。

(八)相互沟通不够,造成案件反复处理。

目前,xx市一些“三大纠纷”之所以反复进行处理仍未能得到解决,主要是上、下级政府及法院、有关职能部门平时沟通不够,因而造成了你处理你的纠纷,我判我的案件,相互扯皮,给当事人无所适从。

(九)缺乏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触动依法严格履行职责。

在目前的“三大纠纷”调处体制中,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红头文件”都多多少少规定有调处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真正实施,甚至有些调处办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本没有调处责任意识。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年初与上级机关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没有一个单位把“三大纠纷”调处任务列入目标管理责任状,更谈不上年终不完成任务追究责任或实施奖惩问题。再有,对纠纷案件久拖不决、各种原因办错案的也从来没有追究过相关人员的责任。如不认真解决这一问题,将难以触动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严格履行职责。

四、xx市“三大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xx市“三大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体制多变和管理混乱是纠纷产生的历史性原因。

建国以来,土地政策一直处于多变的状态,解放后到合作化以前,我国的土地是三种所有制,即国家、集体、个人所有制。合作化以后实行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消除了私有制。从土地改革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农村管理体制多次变动,土地、山林权属随之多变,期间合了又分,分了又合。七十年代打破界限在荒山荒岭开田造地,打乱了许多地方原有的管理界限,加上档案资料不全,造成了日后纠纷大量发生。八十年代发放《山界林权证》时,由于时间仓促,人手紧张,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加之填证人员多为农村干部,文化素质参差不齐,致使出现许多错证、漏证、重复发证现象,而且许多证件四至不清、面积不符现象也比较突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为了赶任务,工作做得较粗,随着《林权证》发放到农户手中,出现了农户实际经营管理的地块与证上地块不一,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纠纷。

(二)法律和政策的衔接不协调是纠纷产生的法制性原因。

从1983年1月xxx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出台到xx年3月《xxx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在历经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对农业土地承包经营中产生纠纷的解决,走过了主要依靠政策调整到以政策调整为主,法律调整为补,再到政策调整与法律并重,直到目前主要依靠法律调整的历程。由于国家多年来的农村土地政策不稳定,几经变化,而土地又不能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而随意改变。法律、政策的多变性和灵活性与土地变动缓慢的过程性、滞后性产生矛盾和历史形成的农村土地现状混乱,以及许多地方没有根据国家法律、政策的改变对土地及时进行调整,导致农村土地纠纷的大量产生。

(三)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是纠纷产生的思想性原因。

随着人口的增多、土地的减少、经济的发展,县乡村及个人对荒山、荒地逐渐进行了开发,土地收益和利用价值明显升高。而农村干部和村民法律和管理观念意识较低,有的为眼前经济利益驱动,编造证据发动土地权属纷争,较多的农民群众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认为国家的荒坡、荒地人人有份,谁抢到就是谁的,因而抱着“不抢不得,小抢小得,大抢大得”和“法不责众”的偏激思想闹纠纷。还有些地方群众在产生纠纷后,由于得不到政府及时调处或虽经调处但达不到自己愿望时,便发动械斗,企图以武力抢占资源。还有一些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强调农村人多地少,以当年土地被征用时不懂得土地的重要性,以此地是祖宗地,此山是祖宗山等理由,强占土地,引起纠纷。

(四)农村人多地少是纠纷产生的现实性原因。

xx市1953年户籍人口为xx万人,xx年xx市人口增长到xx万人,为1953年的倍。尽管xx市从80年代开始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但xx年xx市每平方公里仍然居住着xx人,比1953年增加xx人。57年间人口增加xx万人,相当于新增3个xx县的人口。人口的快速增加造成农业生态系统退化,土地质量变异和承载力降低。加之,农村人口与人口之间,村屯与村屯之间的土地占有量不均衡,有的村屯人多地少,有的村屯人少地多,人少地多的村屯有时自己的土地耕种不完或疏于管理,加之界线不清,很容易被周边人多地少的村民抢占而引发纠纷。

(五)土地的不断增值是纠纷产生的利益性原因。

一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和政府逐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投资建设,涉及农村和农业的政策也逐渐向农民利益倾斜,使农村的土地收益增大,激发了农民更多占有土地的欲望。二是新的农村土地管理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土地的补偿标准,保障了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过去不起眼的一亩土地,现在一经开发征用便可得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以上的补偿。由于利益的驱动,加剧了农民想更多地占有土地的欲望。因此,哪些地方土地增值,纠纷就发生到哪里,土地增值点已成为新的“三大纠纷”多发点。

(六)基层组织社会控制力弱化是纠纷产生的社会性原因。

很多农民对基层组织,甚至对乡(镇)政府大多持有“不偷不抢不怕你,有吃有喝不求你,遇到麻烦才找你”的心理。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经常发生,对群众的号召力、凝聚力和说服力大大减弱。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纠纷,那里的基层干部不仅不能及时对群众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化解,反而少数乡村干部及少数国家公职退休人员成为引发纠纷的组织者或幕后支持者,致使农村“三大纠纷”持续不断。

(七)地方政府职能错位是纠纷产生的体制性原因。

在社会转型期,政府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上,表现为:一是有些政府行为不规范,对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干预过多,时有越权处理农村承包合同的行为,对荒山、荒地等承包合同的干涉尤为突出,甚至违法行政侵害农民的土地利益;二是有些乡(镇)政府工作不到位,缺乏必要的乡(镇)、村干部行政规范指导,造成农村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以及土地使用证书的发放和管理中不必要的失误,导致纠纷产生。

五、进一步加大xx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力度的建议。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调处工作的领导。

“三大纠纷”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把“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政绩观,要推行“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党委主要领导调第一案,解第一难;政府主要领导调第二案,解第二难;分管领导调第三案,解第三难,其他领导以此类推”的个案负责制,形成“三大纠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专门班子具体抓的调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xx市的社会稳定,促进xx市的经济发展。

(二)要健全机构,为确保依法履职奠定基础。

一是要规范调处办设置。目前,在xx14个市中,、xx5个市调处办的级别为正处级单位,xx5个市调处办的级别为副处级单位,防城、xx2个市调处办的级别为科级单位,xx2个市调处办未定级别。除xx市调处办人员编制属参公事业编制外,其他市调处办人员编制均为行政编制,并且人员编制均有5-12人。为便于协调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和各县(区)调处办领导,要将xx市调处办独立挂牌办公,定为副处级单位,下设办公室、综合科、调处科3个科室,并将编制增加到8—12人,机构性质定为行政编制。同时,将各县(区)调处办独立挂牌办公,下设办公室、综合股、调处股3个股室,并将编制增加到8—12人,机构性质定为行政编制,彻底解决有人办案、积极办案、依法办案的问题。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有关职能部门内设调处工作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有关职能部门内设调处工作机构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办公用房及专项调处经费,确保有人管、有人抓、有钱办事,并抓出成效。

(三)要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开展调处工作。

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三大纠纷”,当地政府必须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解;符合立案条件的“三大纠纷”,要逐件落实承办单位、承办人、负责人,重大案件应实行领导督办制,在规定期限内妥善处理好,做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区)。对“三跨”纠纷,当地乡(镇)和县(区)政府应及时进行调查和组织调解,同时将情况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方可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上级主管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承办跨县(区)“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要按照《条例》规定期限办理。凡立案调处的“三大纠纷”,各级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逐件列表造册登记上报,以便督促检查。

(四)要突出重点,积极消除重大纠纷隐患。

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内的五类纠纷重点调处:一是跨县(区)、跨市、跨省边界纠纷,要做到不等不靠,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构建互谅互让和友好协商的良好氛围,本着实事求是和依法处理的原则,与对方共同联手化解边界矛盾纠纷。二是影响经济建设的重大工程案件,要按照“定任务、定时间、定牵头单位和定责任人”的“四定”要求,突击调处,限期调结。三是久拖不决的历史积案,要集中力量,落实责任,从有利于团结和社会稳定出发,通过为民办实事等措施,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涉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纠纷,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国有农林场与周边群众的重大纠纷案件,要强化措施,确保国有农林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及周边的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针对因“三大纠纷”引发的群体越级上访和聚众闹事械斗等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对指导思想、处置原则、组织领导、处置措施(宣传疏导、现场管制、紧急处置、力量组织、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工作策略)等都要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确保做到临危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

(五)要多管齐下,着力构建大调处工作机制。

“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面宽,情况复杂,要实行法制、公安、法院、政府、基层组织等部门和单位联动,仅靠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努力难以凑效。为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尽快构建起具有整合性高、辐射面宽、关联度强的大调处工作机制,使各相关部门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坚强合力,确保政府出台的调处决策能够充分体现群众意愿,经过充分调查论证,符合政策法律要求,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社会管理行动规范。

(六)要协商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大纠纷”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协商解决。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调解“三大纠纷”过程中,要按照“以协商解决为主、下文裁决为辅”原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力争通过协商解决每一起纠纷案件,减少纠纷当事人因对裁决不服而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或反复走访等形式。各级政府对每个纠纷案件,至少要组织调解两次以上。没有两次以上调解记录的,不能作出处理决定。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三大纠纷”案件,也应该在县、乡(镇)调解不成的基础上,再组织一次调解,确实调解不成的,再由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提高调解结案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七)要加强沟通,建立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中,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法院要加强协调,加强沟通,加强联系,要根据“三大纠纷”案件发生的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有效的工作机制。要通过召开联席会或通报会的形式,把那些久拖未结的、复杂的、当事人一直纠缠不休的“三大纠纷”积案拿出来,相互征求处理意见,以便达成共识,尽量避免相互拆台、相互埋怨、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

(八)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调处工作水平。

一是要抓好全市性调处人员的培训。由于xx市调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面对新形势下纠纷发展的新情况,许多调处人员有力不从心之感。特别是县、乡(镇)、村一级的调处人员,长期直接面对群众,而调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比较缺乏,调解技能不高,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调处成功率。因此,xx市政府要分期分批举办全市性的调处人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有关专家和市xxx、调处办、法院行政庭办案人员进行授课,对调处人员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党委、政府分忧,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二是要组织力量深入各县(区)、乡(镇),帮助县(区)、乡(镇)培训乡(镇)、村、组一级干部,指导帮助他们掌握调处“三大纠纷”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调处的方法技巧,充分发挥乡村组干部在“三大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九)要强化保障,夯实调处基础。

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经费的投入,调处业务经费要分级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大案要案突击调处经费要由财政专项划拨,切实为“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各级政府要切实解决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内设调处机构公务用车问题,确保“三大纠纷”调处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级政府要改善调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内设调处机构办公条件,努力为调处人员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十)要夯实基础,掌握调处主动权。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调研报告

关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调研报告为深入了解济源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化解成效、存在问题,我们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宏观政策导向变化,使调解在矛盾化解中作用更加突出。一是越来越多原信访案件转向了更彻底的调解范畴。二是群众对党员干部、调解员的信任度不断提升。三是一些原来只能靠法律诉讼途径强制解决的矛盾纠纷有了依靠政策去调解的更大空间。

(二)经济社会加快速变迁,导致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化、化解的难度加大。一是矛盾纠纷的类型更加多样化、性质更加专业化。二是矛盾纠纷的主体更加多元化。三是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持续加大。

(三)矛盾纠纷的区域性差异加大、行业性特色突出,促使化解更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山区镇矛盾纠纷的高发期多集中在农忙时节、上级检查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平原镇以劳资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等为主,矛盾纠纷的突发性、随时性、群体性特征明显。街道办事处矛盾专业性、行业性特征更为明显。

(一)“三调联动”,让三种类型的调解实现了各展所长、优势互补。探索建立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能把法、理、情有机融合优势,有效破解了矛盾化解过程中“法律约束刚性但没有弹性空间”“政策侧重利益平衡但缺乏硬约束”的不足,将三者有机结合成一个常态化实体、固定化平台、专业化团队。

(二)“警调对接”,让更多矛盾纠纷在发生现场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整合社区民警、社区辅警等村居警务力量,将全市232名社区民警纳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队伍进行管理,同等享受案宗补贴待遇,提升了基层民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一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4000余起,今年前8个月警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占总量的46.2%,成功率达100%。

(三)“诉调对接”,有效缓解了司法诉讼的压力。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参与诉前调解的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一年来,共参与诉前纠纷调解3000余件,同期民事诉讼立案数量下降达9%,有效缓解了司法诉讼压力。

(四)“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组建,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中“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干”。组建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12个市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去年以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700余件,极大提升了疑难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成功率。

(五)流动着的“老崔调解车”实现了“变上访为下访”。司法局和大峪镇以“老崔调解车”为载体,打造出了流动服务平台。目前,“老崔调解车”年处理矛盾纠纷200余起,济源年信访量下降近30%。

(六)居(社)“和事佬”、街道“矛调庭”北海品牌,压实了矛盾就地化解责任制。北海街道创新设立“一庭三组”,即矛盾诊断调解庭、矛盾调解专业组、观察员组、档案文书组,以模拟法庭形式运行,使疑难问题能够药到病除。

(七)“道德积分管理”制度,让德治的软约束有了可考量的硬标准。轵城镇以“道德积分储蓄站”为载体,以“孝、善、信、勤、俭、美”为积分内容,以户为单位积分,群众根据积分可到合作商户(银行)兑换礼品逐步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坡头镇白道河村将每个道德积分兑换成0.5元,极大地提升了德治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三、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调研发现,一方面,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矛盾纠纷出现的新特点对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而我们当前的调解工作在队伍建设、机制规范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亟待加强。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受经费、责任心、知晓度等因素影响,发挥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此,在预防环节,需进一步建立“督导机制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确保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力量的作用。调研发现,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但村(居)级调委会存在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把矛盾纠纷化解的重心落实到镇(街道)、村(居、社区),抓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尽快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建立社会化招聘、职业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契约化管理的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尽快作为一种职业出现。

四是规范机制建强“市级矛调中枢”。一些被上交到市级层面的矛盾纠纷,往往通过联席会、研判会等进行处理,实践中,这种联调联动机制往往变成了情况通报会、责任分解会。因此,建议在市级层面,要逐步建立健全疑难类矛盾纠纷调处的“常设平台”“专业团队”“规范机制”,变“通报、转办”为“研判、拍板”。

矛盾纠纷办案调研报告范文

xx镇人民政府:

我所接到莫xx与六队群众纠纷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查阅历史资料,土地确权等法律法规,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本所依据事实及法律法规,对该纠纷案作了处理意见(附后),现请镇领导阅示。

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按照我们国家的所有权形式和《xxx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依据以上事实及法律法规,我所对莫xx等四兄弟与xx屯第六生产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作出如下处理建议: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所有权形式和《xxx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各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确定:该争议土地所有权应属于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所有。

2、在1958成立人民公社以小队核算后,生产队将原来分给农民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收归集体所有并由生产队统一耕作管理,只保留部份自留地由农民自由耕种,对于长塘第六生产队后来借用莫x福的自留地修建生产队晒谷坪之事,生产队于1981年落实生产责任制时已用仓库地来与莫x福调换,且莫x福作为生产队社员,也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和其他生产资料,所以生产队不存在侵占莫x福土地的行为。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所申请镇人民政府确定:该争议土地继续由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管理使用;申请人认为该地是国有土地、祖宗地不予支持。

弟自行承担。

5、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本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特此报告。

xx镇国土资源设管理所。

2009年5月8日xx等四兄。

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我镇群众非正常上访,及时有效地防止和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超前筹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广泛发动,竭力化解,强化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矛盾就地化解,人员就地稳定,在全镇形成群防共治,全员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北京不去、本地不聚”,确保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进京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为高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源头预防、处理并解决信访问题为手段,强化责任落实及责任追究,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将越级上访人员控制在镇内,实现“两会”期间零赴京上访。

成立高城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和督促检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文琪。

第一副组长:潘海亮。

副 组 长:易秉芝。

成  员:朱俊刚、欧阳小兵、龙水云、龙双全、刘琦君张建军、许明、王茂生、刘根明、高美华、宋育波、陈秋根、潘伟昌、秦烺、施勇刚、镇综治办主任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易秉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排查处理本地区、信访维稳工作事项,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将本地区可能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将劝返人员及时接回当地进行教育、稳控、处置。

(一)突出抓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对本辖区的不稳定因素立即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要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限期解决到位。对重点人员,要落实专班,多对一帮扶,人盯人稳控。对已排查出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各村、社区要将包案责任落实情况、调解处理情况报镇综治办。

(二)开展“两会”期间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 各村委、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部署,争取把大多数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在“两会”召开之前;一时不能解决到位的也要有进一步的稳控措施,确保这些突出问题不激化,不演变成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及进京非正常上访。

(三)制定教育稳控措施,盯死看牢重点对象。把信访维稳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曾经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信访老户、缠访闹访人员、上访组织挑头人员和新摸排出的重点上访人员和群体上。各村、单位对可能进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人员,要逐人见面,逐人谈话,逐人解决问题,彻底打消其上访念头。对可能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信访人员,要成立驻村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对重点信访群体,公安机关要密切注意动向,强化挑头人员稳控措施,及时打掉串联链条。要坚决实行镇、村干部对重点人员“一对一”方式盯死看牢,确保稳控在当地。对确认在当地失控或已经在进京途中的,要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重点管控坚决消除隐患。切实抓紧开展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集中筛查,通过逐村、逐组、逐户的排查方式,搞清情况,摸清底数,逐一进行危险性评估并登记建档,重点做好高风险患者的信息甄别等工作,特别要重视对流动人口和人员密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登记、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坚决防止其肇事肇祸。要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和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随访,确保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及稳控措施的到位,消除一切隐患。

(五)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及时化解涉稳问题和疏导劝返上访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及县、镇主要领导指示,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疏导劝返应急工作组,明确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访情,各村、社区要在接通知后第一时间指派疏导劝返工作人员,迅速做好疏导和劝返。不给高城抹黑,全力维护“两会”期间良好秩序。

各村、社区务必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防范、化解、稳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地本系统涉稳人员的稳控、劝返、接回和化解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劝返不尽职、稳控措施不落实或该解决的解决不到位,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影响的,镇党委、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促进维稳工作的落实。

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当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以下处罚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1、凡发生赴京访的,所在村书记降为副职使用,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全镇通报批评并在大会上作检讨,镇党委书记约谈,上访对象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自行负责。

2、凡出现赴省访的,所在村书记及驻村领导干部在大会上作检讨,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负责。

3、凡发生赴市、县重复访或多次访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柑橘黄龙病引发矛盾纠纷调研报告

乡位于县南部,全乡总面积73.3平方公里,辖4个行政村,42个村民小组,1564户6631人。经济以农业为主,柑橘产业发展较迟,规模较小。截止至,柑橘种植面积共7746亩,总株数约为464400株。经全面普查黄龙病树有70735株,发生率15.23%;截至12月11日已清除病树51446株,清除率72.73%。

(一)承包合同类纠纷。

由于柑橘黄龙病造成柑橘果树毁灭性伤害,对发现的病树只得进行清理,无其他办法可以救治,而且短期内不存在补种的可能。因此,不少承包他人山林、田土用于种果的群众会停止租种他人山林、田土,停止租金供给,由此造成果农与山(地)主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二)果树清理类纠纷。

为保护我县柑橘产业可持续发展、减少农民损失、保住未感染黄龙病果树,对已感染的黄龙病柑橘病树要进行清理。但由于种植成本尚未回收等原因,部分果农对于清理病树有抵触心理。而在统一集中清理过程中,会将不愿意清理的群众的`病树一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果农与乡(村)清理专业队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三)果树不清理类纠纷。

由于柑橘黄龙病由木虱携带病毒进行传播,因此,相邻果园之间会存在相互传染的情况。对于果树未感染黄龙病的群众而言,希望相邻的已经感染黄龙病的果树要尽快得到清理,避免感染到他家的果树,而但部分果农存在侥幸心理或抵触心理而不愿意清理,由此果农与果农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四)其他矛盾纠纷。

由于柑橘产业是我县支柱产业,黄龙病对我县柑橘产业影响巨大,由此引发的住房断供、车辆断供,借贷纠纷等将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

三、解决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坚定果农信心。

加强宣传,让果农明白柑橘黄龙病消灭后(即病树完全清理后)再隔一段时间后可以再次种植,并非从此没有出路,同时要让他们明白病树清理对柑橘产业将来发展的重要性,要督促果农尽快进行清理。

(二)加强救助,分担巨灾风险。

发挥政府社会救助职能,重点对损失大户、合作社等进行补偿,避免出现果农因“黄”返贫、因“黄”致贫现象。研究柑橘大灾保险机制。

(三)加强引导,发展替代作物。

对于清理病树后闲置出的土地资源,一方面可以发展高产油茶、茶叶等产业,壮大特色产业;另一方面可以种植辣椒、番薯等具有“短、平、快”特点的作物,优化经济作物种植结构,改善群众的经济收入方式。

四、提出的建议。

(一)加大清理力度,迟痛不如早痛。

加强病树清理宣传,引导果农自发进行清理,同时各村成立专业队伍进行病树清理,利用秋冬季病树易于识别的时机抓紧清理,避免出现“钝刀子割肉”,造成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下降现象。

(二)加强宣传力度,坚定发展信心。

要让群众明白,柑橘黄龙病虽然是毁灭性病害,但可防可控,现在将病树完全清除,隔上一段时间可以再次种植,稍微勒紧一点裤腰带,等上几年可以再次依靠柑橘获得不错的收入。

(三)推进组建果业合作社,加快形成村规民约。

加大果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果农病树清理责任,加快形成村规民约,坚持无毒幼苗小组统一集中采购,加大优良品种规模化种植,尽快恢复柑橘种植。

(四)加强政府监管,切实为果业发展保驾护航。

加大对零散幼苗、果农自行嫁接幼苗清理力度,对幼苗提供进行严格监管,发布提供无毒苗木企业名单,引导果农在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企业购买幼苗。

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的排查

12月9日,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志伟、俞四兴、周楚兴、邵建华、沈利农,秘书长王立仁及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研究室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重点交流了20xx年主要工作和20xx年工作思路,并就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座谈交流,达到了市、县两级人大思想统一、工作对接、上下齐进的目的。

刘冬生充分肯定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他指出,今年初以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亮点纷呈、成效明显,为各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刘冬生要求,做好明年人大工作,要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强履职、促发展主题,切实为履行立法职能做好思想、组织、工作准备,为履行监督职能创良好的舆论、社会、工作环境,为履行决定职能建规程、运行、工作机制,为履行任免职能定政治、程序、工作规矩。要突出水环境整治、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以及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司法工作等重点,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刘冬生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履职,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的排查

1月以来,酒泉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上下联动,积极行动,紧紧围绕确保“两节”安全,在全市城乡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41件,调解成功1222件,成功率达到98.5%,为维护全市“两节”安全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是精心组织,靠实责任。为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酒泉市司法局及早安排部署,于12月和201月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两节”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开展“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并明确了责任主体。

1月25日至28日,酒泉市司法局联合市信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敦煌市、瓜州县、玉门市、金塔县、肃州区5县市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做好“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普遍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了排查化解的责任,并层层推动落实,确保了“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二是集中梳理,强化服务。酒泉市司法行政部门基层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司法所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坚持每周排查,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制定重大疑难或跨区域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肃州区、瓜州县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作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协助有关部门和村级组织对土地流转、山林承包、征地拆迁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提出整改和解决建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重点,做好排查。肃州区、玉门市、金塔县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确定专人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一案一号,在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财产赔偿等民生类矛盾纠纷及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常态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大对本辖区内的土地确权、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工程欠款、集资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社会保障、农民工进城务工等涉众性重大问题的排查,逐乡(社区)、逐村、逐组、逐户全方位、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登记,落实调处责任主体和工作措施,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调处邻里纠纷407件,婚姻家庭纠纷87件,生产经营纠纷55件,损害赔偿纠纷126件,山林土地纠纷60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51件,房产物业纠纷77件,征地拆迁纠纷17件,劳动争议纠纷35件,医疗纠纷1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是完善机制,有效化解。酒泉市充分利用已建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了学习例会、工作汇报、接访受理登记、联席会议、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定期回访、考核奖励等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瓜州县、敦煌市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突发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等及时掌握信息、靠前控制局势,及时上报。金塔县及时掌握涉稳重点对象,积极疏导涉稳重点对象思想情绪,理顺诉求渠道。

五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县市区结合冬季集中教育活动,积极创新宣传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氛围,利用乡镇集贸日,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录音、送法治春联年画。同时,针对与农民群众相关的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经济合同、民间借贷、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讲解,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5辆次,举办讲座37场次,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的排查

根据县综治委安排,我区全部开展对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二、召开会议。

各单位、各村要做到每周一报告排查化解情况。

每年800元付给群众。低由厂方租种。并对厂方污染源进行整治,矛盾得到很好化解。自此一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认真细致摸排口头调出经营性矛盾4起,目前园区范围内经营户和睦相处,没有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派出所矛盾纠纷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矛盾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派出所承担着重要的职责。然而,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派出所也常常遭遇各种难题。本文将从自身经历出发,总结归纳出了一些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的心得体会。

首先,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要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在矛盾纠纷中,往往存在多方利益的冲突。作为公安机关,派出所必须既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派出所应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处理矛盾。不能因为一方背景强大就偏袒其利益,也不能因为一方声音较大就忽视了其他人的诉求。只有注重平衡各方利益,才能有效地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要注重调查取证。很多矛盾纠纷的产生,往往是因为事实真相没能被充分了解。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派出所必须要进行调查取证,了解事情的经过和相关的细节。只有充分掌握了事实真相,才能确定责任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派出所要善于运用各种调查取证手段,如调查问询、现场勘查、取证录音等,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要注重化解矛盾的方法。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派出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化解方法。对于一些普通的矛盾纠纷,派出所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调解不仅可以省去司法程序的繁琐,还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和谐的相互关系。对于一些严重的矛盾纠纷,派出所则需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操作中,派出所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做到以法治纠纷,以法疏纠纷。

第四,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要注重公开透明。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派出所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使公众能够了解到案件的处理进程和结果。只有保持公开透明,才能增加社会的信任度,减少矛盾的扩大。同时,派出所还要注重解答群众的疑虑和质疑,提高自身的公信力和形象,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最后,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要注重团队合作。处理矛盾纠纷是一个复杂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紧密合作。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派出所要与社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问题。同时,派出所还要注重提高自身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为有效地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之,派出所是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处理矛盾纠纷是其主要职责之一。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派出所要注重平衡各方利益,调查取证,化解矛盾的方法,公开透明,团队合作等方面。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素质,才能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安全的任务。

派出所矛盾纠纷心得体会

近年来,社会矛盾纷争层出不穷,派出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所负责处理的矛盾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我在派出所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多年,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些关于派出所矛盾纠纷工作的心得体会。

首先,派出所要注重积极引导。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我们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要解决问题,更要使当事人真正得到了“心平气和、处处如意”。在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我们要明确正确认识、正确引导社会矛盾纠纷,通过疏导、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正义原则解决问题。只有正确引导,才能使矛盾纠纷的解决更趋于合理和公正。

其次,派出所要注重公正公正。在解决矛盾纠纷时,我们必须强调公正、公正、公正。无论是物权纠纷还是人际关系矛盾,我们都要客观公正地分析问题、调查取证,确保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派出所工作中,我们要克服主观偏见和情感因素,从法律、道德和公理的角度来解决问题,确保每一起矛盾纠纷案件的处置无愧于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的期望。

此外,派出所要注重矛盾纠纷的主动化解。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主动介入、及时调解,使矛盾纠纷得以合理化解,避免局势扩大和升级。何况,我们作为派出所民警,是居民群众的知心朋友和“安全阀”,只有当我们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去解决问题,才能够赢得当事人的认可和信赖。

最后,派出所要注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我们要充分利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现代技术手段,例如视频会议、人脸识别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这不仅可以提供更强有力的证据,也能够加强警民互动交流,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我们还可以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和预判,更好地为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提供指导。

总之,派出所矛盾纠纷工作是一项精细化、综合化的工作,需要我们密切关注、精准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只有注重积极引导、坚持公正公正、主动化解和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更加安居乐业。

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的排查

1月4日,政和县铁山镇召开两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节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铁山镇两委、各村主干、驻村工作队长及相关站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葛文清镇长主持。

会上,镇党委书记颜隆波对今年的矛排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摸清底子,加强排查。会后,各行政村、驻村干部要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坚决防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对等。要高度重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排查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做到随发随报,特别是对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重大矛盾隐患,一经发现要立即全面、准确、快速上报党委、政府,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三是要加强稳控,有效化解。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责任,跟踪督查。各村挂点领导、村主干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放在首位,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力,发生重大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排查出涉及林业土地、房屋拆迁、农保社保、涉访涉诉等五大类影响全镇不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12件,大家纷纷建言献策,逐一梳理,研究解决方案。

派出所矛盾纠纷心得体会

矛盾和纠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现象,而派出所作为社会治安维护和矛盾调解的重要机构,常常面临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理。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在处理派出所矛盾纠纷时,应当坚持公正、法治和人民至上的原则,注重善意沟通、化解矛盾,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将从五个方面,总结我在派出所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纠纷的性质。矛盾和纠纷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中的必然产物。我们要正确理解矛盾和纠纷的本质是客观存在的,不要把矛盾和纠纷等同于矛盾一方的过错,更不能把纠纷斗争的解决归结于一方的胜负。处理派出所矛盾纠纷时,要善于从各方面分析矛盾纠纷的根源,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倾听各方意见,掌握矛盾纠纷的实质,以公正客观的态度来化解矛盾。

其次,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派出所矛盾纠纷。法律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派出所民警,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凡事以法律为准则,依法办事。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用,形成有利于矛盾双方和社会长远利益的解决方案。在实践中,要注重法治思维的培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提升,不断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在适用法律的同时,注重情理兼顾,让法律发挥应有的正义与公平。

第三,注重善意沟通,尊重当事人的感受。在处理派出所矛盾纠纷时,我们要主动与矛盾双方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和真实需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解除他们的疑虑和不满。在沟通中,我们要以和为贵,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将各方的合理要求在处理矛盾纠纷时综合考虑进去,做到公开公正,心平气和,给予当事人以满意的答复。

第四,灵活运用各种化解矛盾的方式。处理派出所矛盾纠纷时,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化解,如调解、协商、调查取证等。重要的是要灵活运用这些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矛盾双方的利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在实践中,我们还可以引导矛盾双方互相理解、接纳对方的观点,促使他们从根本上认识到矛盾纠纷的重要性和解决的必要性,从而达到和解的效果。

最后,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处理派出所矛盾纠纷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理派出所矛盾纠纷,我们要倡导全社会树立安居乐业、诚信友善、和谐共处的价值观念,引导公民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提高社会公众对派出所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最终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总之,作为派出所民警,处理矛盾纠纷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们要正确理解矛盾纠纷的性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注重善意沟通,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化解矛盾,最终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这些心得体会,我深刻认识到处理矛盾纠纷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确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我将继续努力,将这些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的排查

为维护本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弋江镇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社会环境。

10月10日上午,弋江镇综治办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居)两委、综治专干等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各村(居)综治专干先后汇报国庆期间矛盾纠纷排查的情况,并提出遇到的难题和建议。派出所通报国庆期间的治安形式。镇党委委员李昌春指出,国庆刚过,矛盾纠纷问题还将存在,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高度关注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的动向,对本辖区内存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做到不漏一个家庭、不漏一个人,要时刻保持警惕,尽量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调动性,最大限度地有效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并提出一下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2、全面排查,依法调处。3、维护稳定,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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