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定向士官自我介绍(优秀10篇)

时间:2023-09-05 01:36:44 作者:字海 最新定向士官自我介绍(优秀10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定向士官自我介绍篇一

8月5日至14日,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依据年度定向培养士官招生任务数一定比例确定审查对象,按计划分别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面试和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以下简称“心理检测”),审查合格后,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招生高校择优投档录取。

(一)政治考核

8月5日至10日,考生根据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电话通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准考证和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领取《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粘贴照片,并根据县级兵役机关安排,参加完成政治考核。

(二)体格检查

8月6日至10日,考生根据县级兵役机关通知,自行前往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地址:银川市怀远东路499号)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标准可自行网上查找)。体检合格人员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会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和心理检测,不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得吸烟、饮酒、服用药物,不宜做剧烈运动并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20时后禁食,可以少量饮水,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参加,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7:30分前到达体检场地。

(三)面试与心理检测

8月9日至12日,体检合格考生根据自治区征兵办通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表(已填信息、粘贴照片),按照通知时间自行前往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附近)进行面试和心理检测。面试由院校、招收部队和兵役机关人员组成,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等进行评审。心理检测主要用于考察个人的基本能力和人格特点,判断是否适应部队的训练、工作和生活。

二、录取

定向士官自我介绍篇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依托国民教育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是贯彻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重要举措。各级要站在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高度,把招收定向培养士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支持和服务改革强军的实际行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细职责分工,严密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招收定向培养士官任务。

(二)严格审查考核,确保招收培养质量。要严把招收审查关,严密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和招生录取,提高培养对象选拔质量。要严把培养考核关,培养对象入校后属地兵役机关要及时组织检疫复查,在校学习期间加强专业学习和技能培养,不合格的要及时予以淘汰。要严把招收入伍复查关,培养对象入伍前严格按照招收条件进行复检复审,不合格的不得批准入伍。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招收培养质量不合格、任务完成率较低的,要严肃追究单位和领导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涉及军地多个部门,组织程序复杂,工作环节多,培养时间长,必须加强军地协调,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兵役机关要认真履行牵头承办职责,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建立联合办公机制,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教育部门要利用高考填报志愿有利时机,加大招收政策规定的宣传,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招收部队大单位和培养高校要建立长期协作机制,组织签订培养协议,研究制定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任务,努力提高定向培养质量。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如果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均合格,但未被招生院校录取的,可报名应征义务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

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理。

附件:

2.2019年报考定向培养士官体检医院、地点及咨询电话

3.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6月23日

(联系人:省招生办公室 梁永旺 电话:029—85221776

省征兵办公室 杨寓栋 电话:029—84729626)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定向士官自我介绍篇三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宣传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内选择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填报。各有关单位和高校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的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去向等相关信息。

(二)体格检查。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以下简称《直招规定》)的办法,在7月10日前组织进行。体检对象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顺序,原则上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女生按照5倍确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及时向省征兵办公室提供可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各县级征兵办公室和教育局按照市(州)征兵办公室要求负责通知考生。体检地点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按照征集义务兵体检办法具体指定,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高考《准考证》及3张红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按照省征兵办公室要求,及时整理上报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

(三)政治考核和面试。县级征兵办公室根据市(州)征兵办公室提供的体检合格考生名单组织政治考核,7月25日前完成。面试与政治考核同步进行,面试设若干组,每组3人以上,人员以招收部队和有招收任务的高职院为主,兵役机关参加,由省征兵办公室拟制面试实施计划方案,各市(州)征兵办公室负责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要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要说明原因。面试结果由省征兵办公室汇总后通报招收部队、有招收任务的高职院和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同时上报政治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省征兵办公室整理后,将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名单及时送达省教育考试院。

(四)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所提调档比例要求(控制在120%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生源数量仍然不足时,可调整到上线考生数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8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和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统一汇总后移交省征兵办公室,由省征兵办公室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五)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进行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政治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市(州)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办法,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六)经费保障。考生体检、政治考核所需经费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负责,集中面试所需经费由省征兵办公室负责,纳入各级年度征兵工作经费预算。其它经费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定向士官自我介绍篇四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1、填报志愿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内选择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填报。

2、体格检查

接到体检通知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高考《准考证》及3张红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3、政治考核和面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接到面试与政治考核通知后,到指定地点参加由招收部队、招收院校与兵役机关组织的面试与政治考核。(考生体检、政治考核所需经费由兵役单位负责,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4、录取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规定前往院校报道。(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招生计划

定向士官自我介绍篇五

(一)招收程序。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执行现行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按宣传报名、志愿填报、政治考核、体格检查、面试、录取和补充7个步骤组织实施。

1.宣传报名。各级兵役机关配合招生部门和高校,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宣传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动员考生积极报名。

2.志愿填报。考生须将“直招士官生”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栏。

3.政治考核。7月10日前,报考定向培养士官考生在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招生办领取《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见附件,正反面打印)。

考生携带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4张和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

7月11日至14日,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兵团师)武装部组织实施政治考核,考核办法和标准按照现行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各地(州、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兵役机关搞好督察指导。考核结果由县级征兵办公室于7月16日前通知考生。

4.体格检查。7月18日至20日,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兵团师)武装部组织体格检查,检查标准按照现行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各地(州、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兵役机关搞好督察指导。7月22日,南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州、市)征兵办公室汇总上报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名单(格式附后,电子版传新政网997452邮箱),并通知双合格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8月底前,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原件报送自治区征兵办公室。

5.面试。7月25日至8月1日组织实施,全疆共设3个面试点,分别是乌鲁木齐(承担乌鲁木齐、昌吉、巴州、吐鲁番、哈密、克拉玛依、石河子片区考生的面试工作,7月25至26日由乌鲁木齐警备区组织实施)、喀什(承担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片区考生的面试工作,7月28日至7月29日由喀什军分区组织实施)、伊犁(承担伊犁、博尔塔拉、塔城、阿勒泰片区考生的面试工作,7月31日至8月1日由伊犁军分区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分片组织、轮流实施的办法组织,人员以招收部队和培养高校为主,面试所在地兵役机关参加,设立面试组、监督复议组。面试组由招收部队、招生高校和当地兵役机关各1人组成;监督复议组由当地军分区(警备区)1名领导及1名纪检干事、当地招生考试机构1人组成。面试工作人员差旅费由本人所在单位负责;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不合格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如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监督复议组应立即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考生必须服从。

6.录取。8月7日前,自治区征兵办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送达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根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120%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征集志愿录取。8月28日前,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自治区征兵办公室。9月底前,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将《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7.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二)联合培养。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1.教学管理。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应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当地兵役机关协助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工作。

2.淘汰。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当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三)入伍办理。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当地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部队大单位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四、任命和待遇

定向士官自我介绍篇六

(一)应征报名。结合高考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有报名意愿且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在提前批录取选项中选择相应高校标注有“直招士官生”的专业。志愿填报结束后,由省招生委员会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的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如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

(二)体格检查。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由各市(州)或县(市、区)征兵办根据报名情况集中组织体格检查。

(三)政治考核。由各市(州)征兵办依据省招生委员会提供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知考生参加政治考核,并按照征集义务兵政治考核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统一填写《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关机、停机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以及不按时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面试。由各市(州)或县(市、区)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和高校统一组织,结合体格检查同步进行。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对未参加面试的和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省招生委员会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提调档比例要求(顺序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执行吉林省有关加分、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规定。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省内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六)入伍办理。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伍资格。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具体负责,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由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组织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在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

定向士官自我介绍篇七

第一步,参加政治考核。

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于7月27日前,参加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即县级人武部)、所在中学和当地派出所共同组织的政治考核,认真详实填写《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该表可在安徽招生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经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参加体检时将《政治考核表》上交承办体检工作的市级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考生的政治考核结论,可向当地人武部查询,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体检。

第二步,填报志愿。

7月27日至29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定向培养士官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政策,设置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定向培养士官院校招生专业均有性别区分,凡未注明招收女生的专业均只招收男生,错填者将被视为无效志愿。

第三步,查看达线情况。

7月30日,省征兵办公室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分性别、分科类划定参加体检考生分数控制线,届时将在安徽招生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

第四步,参加面试体检。

定向培养士官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工作由各市征兵办公室(军分区、警备区)分别组织。面试体检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政治考核表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在规定日期前往高考报名地所在的市体检站参加面试体检。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届时由各市征兵办公室提前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报考对象。

第五步,网上录取。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按照定向招生院校计划数100%投档。8月中旬,安徽招生考试网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定向士官自我介绍篇八

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并将“计划性质”标注为“直招士官生”。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2、定向培养士官如何完成学业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3、定向培养士官怎么上课

高校应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收部队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将士官培养对象编入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协助高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军政训练和被装保障。

4、定向培养士官有学费减免吗

有,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5、定向培养士官中途会被淘汰吗

会,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月内,当地市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6、定向培养士官在哪里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定向培养士官什么时候入伍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体格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市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体格检查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大单位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8、定向培养士官任命和待遇如何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定向士官自我介绍篇九

第一步,参加政治考核。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于6月26日前,参加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即县级人武部)、所在中学和当地派出所共同组织的政治考核,认真详实填写《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该表可向所在中学或当地人武部领取,也可在安徽招生考试网 自行下载打印),经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参加体检时将《政治考核表》上交承办体检工作的市级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考生的政治考核结论,可向当地人武部查询,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体检。

第二步,填报志愿。6月26日至27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定向培养士官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政策,设置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定向培养士官院校招生专业均有性别区分,凡未注明招收女生的专业均只招收男生,错填者将被视为无效志愿。

第三步,查看达线情况。6月28日,省征兵办公室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分性别、分科类划定参加体检考生分数控制线,届时将在安徽招生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

第四步,参加面试体检。定向培养士官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工作由各市征兵办公室(军分区、警备区)分别组织。面试体检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政治考核表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在规定日期前往高考报名地所在的市体检站参加面试体检。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届时由各市征兵办公室提前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报考对象。

第五步,网上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按照定向招生院校计划数100%投档。7月中旬,安徽招生考试网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定向士官自我介绍篇十

(一)应征报名。结合高考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有报名意愿且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选项中选择相应高校标注有“直招士官生”的专业。志愿填报结束后,由省招考办在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的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参加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人员名单,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

(二)政治考核。由各市征兵办按照征集义务兵政治考核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统一填写《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各市征兵办根据省招考办提供的人员名单,于7月3日10时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应于7月4日12时前主动到各市征兵办报名登记参加政治考核。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关机、停机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以及不按时到各市征兵办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政治考核工作于7月4日开始,7月8日结束。

(三)体格检查。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全部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工作由各市征兵办于7月4日至6日集中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市征兵办通知为准)。体检结果由各市征兵办公室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合格人员名单在各市征兵办明显位置张榜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不是水兵合格的考生,不能被标注有“水兵”的院校专业录取。

(四)面试。各市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于7月9日至10日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部队为主,兵役机关参加。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面试结论由面试人员当场填写意见,并由各面试组组长签字负责。不合格者要填写具体原因,并向考生说明。对未参加面试的和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录取。省招考办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名单,从第一志愿报考有关院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的非第一志愿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执行辽宁省有关加分、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规定。

(六)入伍办理。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12月份,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培养对象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定向培养对象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在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伍资格。培养对象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具体负责,合格者按照高校有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学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退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