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政调研报告题目能力提升(模板5篇)

时间:2023-09-25 04:31:36 作者:文锋 最新民政调研报告题目能力提升(模板5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民政调研报告题目能力提升篇一

根据县政协统一安排部署,镇政协工委组织六人专门的调研小组,于本月26日、27日,利用两天时间对长铺社区和马塘村近一年来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调研,通过与村(社区)两委干部及部分群众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村级当前财务管理的基本状况。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镇村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总体上较好,基本上达到了制度建立、执行规范、监督有效的要求,村级组织运转逐步规范。

(一)建立了村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各村普遍较为重视村级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镇党委、政府出台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办法,对资金的拨付、流程、使用、报账、监督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村级财政资金。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下发和完善,为村级资金的规范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而使村级财务工作规范化。

(二)全面实施了“村财村用镇代管”制度。我镇在并村后,率先在全县实行村财镇管的办法,镇专门设立联管办,工作人员在镇财政所内调配、镇根据实际进行适当的补充,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在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村设账等原则,将村级各类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纳入管理范围,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村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支出管理,确保了村级运转补助资金的安全运行,实行“村财村用镇代管”制度,确保了村级资金专款专用和集中核算,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对村级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在做好村级资金日常管理的同时,还高度重视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一是普遍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村级支出票据须经经手人签字、书记审核、主任审批和村民理财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审核后才能予以报账。二是建立并完善了村级财务年度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对村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村级支出行为。

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我镇各村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使用每笔资金,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水平仍显偏低,村级财政资金收不抵支,村级压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已成为村级组织收入的主要来源,但近年来,随着我镇大力开展民生工程建设以及着力提高社会事务的全面发展,村级财务支出逐年增加,主要体现在:村村通公路及组级公路的建设与修缮;水费难以收缴而村级又必须垫付;计划生育、社会综治成本较高;银行和社会借款利息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为村级财政带来极大的压力,从调研的两个村(社区)来看,村级资金收入总额平均为9万余元,总的支出为平均21万余元,村均缺口为12万余元,以上的缺口资金还不包括每年银行和社会借款所形成的利息(社区近5万元,马塘每年近15万余元),资金收入不能平衡按规定应支出的标准,据调研分析,有缺口的村大多数是本来经济基础就很差,发展的后劲也不是很足,而镇财政也十分拮据,自筹和调控能力差,如需镇村自筹解决,这一部分资金难到位,这在当前也是我镇其它村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二是配套政策出台滞后,集体减负难。中央一再要求减轻村组和农民负担,现在农民的负担减下来了,但村组集体的负担却难减下来。农村中心工作比如换届选举、招商引引资等无经费来源,导致新增债务。在落实政策方面,一是离职村干部,上级有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的政策,村级需支村部分生活补助险金。二是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难。按照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村集体没资金,实行一事一议人心不齐,很难开展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从某种方面讲会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民生产生活的一些实际问题难以得到解决。三是村级债权难以回收,债务难以化解。村级包袱越来越重,已影响到村级的正常运转。

三是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从调查中查阅资料情况看,有些村虽建立了较完备的财务制度,却形同虚设,在实际操作中,执行极不规范。签字手续不齐全,出现库存条据过大,结算不及时,自报自批,自收自支,报销凭证等会计手续很不规范等财务问题。

四是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等档案资料失真。当前村级会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会计账簿、科目设置不规范。有的只设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总账、明细账、保管账、现金账及各种报表资料都由一人负责,自买自报。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绝大部分村财会人员未受过系统完整的专业知识培训,文化程度不高,干脆不设账、不记账。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很多村办公条件差,没有专门的档案室,有的甚至放在会计家中,由会计自行保管,因保管不善难免有遗失,会计人员调整后,会计档案移交经常时出现困难,档案不全,资料丢失,这些都是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三、对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村级财政管理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级正常运转。当前为保障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对村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收支缺口应按县级以上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以全部补助。不给村级新增一点压力,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三是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当前,村级主要负担是债务缠身,债台高筑,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下,村级有针对性地采取了“财务清理化债、化转债务降债、削减高息减债、清收债权还债、发展经济化债、落实减负政策清债”等办法和措施化解农村债务。但目前村级负债还是比较大,调研的两个村长铺社区目前是负债91万余元,马塘村负债188万余元,日常工作都是在负债中运转,债务化解在村级努力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级政府协调,帮助村级债务化解。

四是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核算。一方面村级增设会计岗位,可以实行村级会计由镇党委任命,切实提高会计队伍地位,保证队伍稳定性,确保财务连续性,加大监管力度,避免村干部干扰财务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实行“村财镇管”办法,即村账由镇代管,村只设出纳员,由镇联管办每月集中办公记账,村级各项收支必须通过镇联管办审核入账,定期向村公布当月帐情,从而从源头上控制非法开支。

五是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应建立健全农村审计专门组织,配备一定数量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是提高村级运转财政补助标准。鉴于村级组织运转仍较为困难,财政补助标准较低的实际,建议上级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继续增加村级运转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缓解村级组织运转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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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调研报告题目能力提升篇二

本文目录
  1. 2019年民政调研报告
  2.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
  3.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4. 民政局福利服务调研报告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xx〕45号)发布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从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审核审批、强化能力保障等方面入手,迅速抓好贯彻落实。近期,我们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政部调研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又在全市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发45号文件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低保制度建设。国发45号文件下发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文件精神,重点对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低保信息核查机制、强化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的新举措、新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读。同时,各区(县)民政局就如何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广泛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和建议,并从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联合比对机制和信息管理平台,强化低保经费保障等方面出台城乡低保管理办法和相关的配套措施。市民政局根据近期调研情况又起草制定了《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从规范保障标准制定、规范低保对象认定、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健全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机制以及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国发45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到位。目前,《实施意见》已开始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

二是进一步健全了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健全低保运行机制,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民政厅要求,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率。首先,着力建设低保家庭信息核查比对机制,进一步加大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财产核查力度。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城乡低保家庭信息比对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联合比对,严把入口关,初步建立起了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各区(县)民政局根据国发45号文件精神和与市民政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及时向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了专题汇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争取年内成立区(县)级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逐步完善低收入家庭核对机制。其次,为提升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区(县)民政局于xx年底前,正式启用了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在加强低保工作人员培训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各类信息进行了逐一录入,三次核实。低保信息数据通过采集录入系统实现了网络即时传输,电子化存储和终端“一键”管理,极大地提高了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效率,为推进“阳光低保”提供了信息化支撑。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根据省上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5%,由原来的255元提高到294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由原来的224元提高到247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8%,由原来的1488元提高到190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3.5%,由原来的89元提高到101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800元提高到xx元,全市平均供养标准提高到2700元。其中:集中供养标准由2614元提高到2814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470元提高到2670元。截止3月底,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1508户、51449人,保障标准294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47元,发放保障金4240.21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76544户、204249人,保障标准1907 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01元,发放保障金7905.79万元;供养农村五保对象9704户、10269 人,集中供养标准2814 元、分散供养标准2670元,发放供养金841.94万元。

(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

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干部去贯彻落实。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民政综合软实力,为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在全市98个乡镇设立了民政工作办公室,分别配备了1—3名工作人员,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区(县)为各乡镇民政办配有电脑、打印机、档案资料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统一制定了业务操作规程,印制了介绍政策规定、申请程序、救助标准等内容的便民手册,同时,多方争取,及时下拨工作经费,确保了基层民政工作有地方办事、有人员干事、有制度管事、有经费办事。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首先,各区(县)民政局每年举办1—2次由各乡镇民政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重点对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了民政干部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其次,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全面转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培养服务型、业务型、学习型、和谐型基层民政干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甘于奉献的民政干部队伍。第三,加强廉政建设,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原则、违规操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警示,对投诉事项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工作按章操作,规范运行。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市上将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民政部门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困难与问题,争取上级重视和支持,将民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对党政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优待抚恤等重点难点热点工作,每年都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主动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工作规范和资金安全。

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干部去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怀和温暖,也只有通过基层民政干部才能送到千家万户,因此,可以说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重心也在基层,但民政工作最薄弱的部位恰恰也在基层,这是长期困扰民政部门的一大难题。特别是近年来,民政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同时,随着乡镇服务的民政对象日益增多,基层民政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艰巨,工作压力日益增大,基层民政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现行机构、人员、规范化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偏少。基层民政干部普遍存在人少、事多、压力大的问题,服务对象范围广、数量多,在业务工作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民政干部还必须从事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甚至一些乡(镇)的民政干部还要办理残联、民族宗教等事务,工作繁琐、任务压头,十分艰辛。仅拿城乡低保来说,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万多人,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要一户建一档,不仅要入户调查,还要手工填写,最后逐项输入电脑。同时,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定期都要对保障对象进行重审调查审核,乡镇民政办1—3名民政干部显然力不从心。

(二)工作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落手。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十分简陋,难以适应现代办公要求,有的乡(镇)民政办没有独立办公室,只好合房办公,有独立办公室的面积也不足30平方米。有的乡镇没有配备数码照相机,拥有摄像机的乡镇更少,办公电脑平均每个乡镇才1台,一些乡镇就文件柜、打印机都配置不齐,完全不能适应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三)管理体制不顺,人员更换频繁。目前乡镇民政助理员的编制、人事权都在所属乡镇,市、区(县)民政局对其没有管理权,这样一方面导致民政助理员更换频繁,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给民政工作的连续性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乡镇安排其它工作,民政助理员不得不挤占时间从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

(一)充实工作力量。在乡镇设立专用的民政办公室,并充实乡(镇)民政办力量,建议万人以下的乡镇定编不少于3-5人,万人以上的乡镇定编不少于5-7人,隶属区(县)民政局和乡(镇)双重管理。在村配备1名民政管理员,将民政服务管理职能向村社区一级延伸,所需人员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中解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民政工作人员专职专用。

(二)改善办公环境。在办公场所建设方面,参考乡(镇)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做法规划建设专用办公场所,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向发改部门报项目解决。在硬件设施方面,多渠道增加投入,配齐办公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电话及救灾交通工具,努力改善办公条件。

(三)强化制度管理。把基层民政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民政工作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和民政政策落实到位。

2019年民政调研报告(2) | 返回目录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二、成功经验

2019年民政调研报告(3) | 返回目录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鄂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2019年民政调研报告(4) | 返回目录

一下提供一篇关于民政局福利的调研报告!

市辖52个镇、14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264万,60岁以上老年人36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6%,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去年以来,我们立足社区,因地制宜,以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建立完善管理机制为保障,精心组织实施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取得了初步成效。到目前,全市己完成并投入使用“星光计划”项目45个,投入资金6174万元,建筑面积44292平方米。

一、深入调查摸底,为实施“星光计划”做好准备

在对本地实际情况有了准确把握后,为开阔眼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我们组织各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负责人及环翠区三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前往“星光计划”开展走在全国前列的河北保定实地考察,不仅使他们学到了先进经验,而且在看到差距的同时也意识到了自身所具有的优势,大大激发了他们实施好“星光计划”的热情和信心。

二、精心组织发动,稳步推进实施“星光计划”

第一批“星光计划”项目的启动,具有很强的典型示范作用,事关整个“星光计划”的成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打成功率。

首先,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从“星光计划”开始启动,我们就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赢得了领导的一致支持,并将“星光计划”作为政府行为,列入今年市政府为市民办的18件实事之中,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劝星光计划”阶段进展情况,集中解决“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市及各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还定期带领民政、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城建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现场督导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确保了“星光计划”的健康发展。

其次,科学制定实施规划。根据“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前期调查结果,在充分论证、借鉴各地经验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市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三年规划》,计划到xx年,各市区所有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都要建成符合标准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在全市形成市、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四个层面,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能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化老年服务体系。环翠区政府也以今年一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意见》,计划利用xx年至xx年三年时间,在城区建立区、街、居三级养老机构,健全老年服务呼叫、志愿者服务、老年康复为主要内容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完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筹措融资、政策扶持等保障机制。

第三,严密组织实施。主要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是宣传发动。“星光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德政工程。为使这项工作更具影响力,达到让领导知道、媒体知道、群众知道的目的,我们召开了全市实施“星光计划”动员大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召开了实施“星光计划”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步是搞好试点。我们在基础设施较好的环翠区进行了试点。试点过程中,从实施方案的制定到项目的规模布局,从建筑风格的设计到管理机制,进行了全方位的跟踪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多方协调、及时解决,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环翠区各街道办事处把实施“星光计划”作为推动社区工作的总抓手,主要负责人亲自出面协调指导,并在资金上给予全力支持。环翠楼办事处为解决“星光计划”用房问题,毅然收回年收租金5万多元的门市房,并投资140万元,建起了多功能的“星光老年活动中心”。部分居委会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居委会成员自出资金上项目,甚至将自家的设施搬到老年活动室无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由于基层实施“星光计划”的热情空前高涨,环翠区已完成首批“星光计划”项目30个,远远超出了原计划的18个,“星光计划”在城区遍地开花。第三步是全面推开。环翠区试点成功后,我们马上组织其它市区及有关办事处、居委会负责人现场参观学习,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在全市形成了一个“比学赶超”的热潮,各项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三、强化规范管理,确保“星光计划”健康发展

在加强“星光计划”设施建设的同时,我们本着“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拘形式、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断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管理机制。

(一)加强监督。各市区党委、政府都把实施“星光计划”作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对各街道的年度百分考核之中,责成民政部门定期对各街道“星光计划”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年终百分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年检制度。对年检达标并投入使用的“星光计划”项目,发给“星光计划”项目证书。对年检不合格的项目,按照有关协议和管理制度严肃处理,使“星光计划”项目时时处于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将每月财务收支、政府补贴、福利资助和社会捐赠等情况向社区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管理。从三个方面加强了对“星光计划”项目的管理:一是明确产权归属。街道或居委会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其产权分别归街道或居委会所有;街道和居委会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由街道和居委会协商确定,原则上归居委会所有;对社会力量、街道和居委会共同出资建设的项目,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原则上也归居委会所有。二是确立灵活的管理模式。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由街道、居委会成立相应的机构,直接进行管理;加一种是成立街道老年人协会,由老年人协会负责管理。三是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凡是接受福利资金资助的“星光计划”项目,都要与民政部门签订《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政部门负责对福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星光计划”项目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福利金的使用及项目的管理和建设,不得将福利金挪作他用。对违反协议的,给予追回全部或两倍所投福利金的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规范服务。根据《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制定了《“星光计划”项目管理规范》,作为总的管理章程。同时,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老年公寓管理制度和“四室一潮(老年活动室、健身室、图书室、康复室和户外活动场)服务管理制度。坚持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福利性与经营性、为老年人服务与为社区居民服务“三结合”的原则,规定:凡老年活动场所,对社区内老年人一律实行无偿服务,对社区内群众以会员形式实行有偿服务;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康复机构对社区内老年人实行低偿服务,对社区内一般群众和区域外人员实行有偿服务;其他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等有关社区服务机构,对社区老年人也实行无偿、低偿服务。在保持“星光计划”项目福利性质的前提下,确保了“星光计划”项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健康发展。

民政调研报告题目能力提升篇三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在联系实际、落实举措。具体到民政部门,就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四个突出“、履行[四大职责”,取得[四个效果“。

一、做到[四个突出”。一要突出为民主题。民政局长科学发展观学习体会。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根本在于为民。突出为民,就能使党委政府的部署很好地落实于民政。因此,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始终突出为民主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为民理念,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提高为民本领。二要突出民政特色。民政特色在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尤其是维护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把维护好[三个群体“的权益作为工作的重点,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要突出实践载体。民政局长科学发展观学习体会。围绕市委确定的主题,扎实开展[保民生、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民政工作、保障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四要突出取得实效。务求实效,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观内化为更新观念,转化为工作思路,凝聚为工作动力,落实为政策措施,转变为体制机制,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

二、履行[四大职责“。一是履行救助补缺和福利普惠职责。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制度,不断强化敬老院建设管理,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及早出台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建成[慈善超市”和捐助工作站,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新建社会福利机构,继续实施[尊老金“制度,全力保障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履行优抚安置职责。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资金,维护涉军稳定;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水平。三是履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职责。继续组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专项检查,全面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指导社区开展[一门式”、[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强化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四是履行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水平,积极做好行政区划、地名及勘界管理工作,继续深化殡葬改革。

三、取得[四个效果”。一是思想受教育。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加深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强化为民理念,增强为民责任,树立科学态度,掌握科学方法,实现科学发展。二是思路有创新。在提高理论认识、找准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指导发展、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有效破除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和难题,促进科学发展。三是工作得促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树立牢固,把[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核心职能落到实处,把[平衡利益、调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民政基础作用发挥到位。四是机制更健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内在规律。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业务,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和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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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调研报告题目能力提升篇四

20xx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打造了一支结构较合理、素质较优良的民政人才队伍。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履行民政工作管理服务职能的人员65人。按年龄分:30岁以下3人,31至40岁29人,41至50岁19人,51至60岁14人。按学历分:中专及以下学历的有13人,大学专科学历的有32人,大学本科学历的有20人。

(二)取得的成效

1、多措并举,拓展人才培养渠道。一是依托阵地,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全市民政系统充分依托市委党校、自学函授、集中学习等培训主阵地,组织开展培训,大力实施公务员及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能力。二是借脑育才,实施技能培养工程。通过选派技能人才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交流经验。同时积极举办座谈会、研讨会,邀请县委党校的专家学者,通过专题辅导、难点答疑、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技能培训、技术指导。三是选拔推荐,实施人才创新工程。通过建立人才推荐选拔、竞争上岗、综合考核、民意评价等制度,选拔推荐骨干优秀人才担任中层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职务。

2、创新机制,强化人才队伍管理。一是创新考核机制。采取群众评议、领导评定、实绩分析和综合评价等方式方法,对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激发了工作活力。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人才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均衡布局,实现了岗位设置到位、人员利用到位、队伍建设到位、职能发挥到位。

3、完善制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一是健全激励机制。对在基层工作的人员优先。二是完善人才发展配套制度。建立了人才跟踪服务制度、定期体检制度,帮助人才解决住房、家属就业、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用感情拴心,用待遇留人,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才队伍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保障措施

(一)多方面全方位给予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成立局民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民政部门要尽快结合单位实际,协调市、区县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配套措施,确保人才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建立经费保障。将民政人才建设经费列入各级民政部门财务预算,建立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多渠道筹措的投入机制,为培养、引进、表彰、奖励各类民政人才提供资金支持。在重大项目建设和民政科研经费中要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人才开发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建立政府购买、鼓励社会资金捐赠和彩票公益金支持等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民政人才的职业内容、特点和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员关心、认同、尊重和支持民政人才发展的氛围。

4、加强监督评估。建立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建立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实施的过程跟踪、执行监督、信息反馈机制和定期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不足:

从业人员短缺,服务能力不强。民政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领域宽,服务对象多,工作任务重,对社工需求量非常大。目前,全县民政工作从业人员人数很少,总量严重不足,非但如此,而且专业工作者极其匮乏,大部分从业人员专业不对口,专业技能不强,服务层次不高,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民政工作的需求。

三、重点工作开情况

1、民政部门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县民政局拓宽干部职工培训渠道,鼓励职工参加业务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没有新进公务员,所以现在的公务员队伍比较老化。几年来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务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养老机构观摩、低保、婚姻业务等各类培训226余人次,为提高民政服务水平、打造优质“民政为民”的服务窗口、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在乡镇工作人员配置上,有民政职位,但没有明确职数,民政助理员由乡镇在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中统一调配使用。目前,我县共有民政助理员31人,每个乡镇有1名民政助理员。在新的形势下,民政工作出现了对象扩大、内容增加、任务加重、领域拓展的新趋势。目前,乡镇民政工作所承担的职责和业务范围,涉及诸如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集中供养、医疗救助、优抚(双拥)、村级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殡葬改革与管理、社会事务、地名等多项工作。而各乡镇专职的一名民政助理员除了主要承担民政工作外,基本上都承担了残联、慈善等其他工作任务。导致乡镇一部分人不愿意继续做民政工作。

3、民政部门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建设情况。一是注重队伍建设。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努力帮助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拼搏奉献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精神,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要注重学习能力的培养,采取脱产深造、岗位培训、个人自学、交流考察、岗位练兵等多种措施,不断优化服务队伍的科学文化水平、业务服务素质和开拓创新能力。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大力倡导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锻炼、在实践中成长,使服务队伍的实际能力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提高。要加强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一方面紧密结合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试点和推进,认真组织民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积极设置开发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率先培养造就一批社会工作者,提高民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民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民政队伍职业化水平。二是积极吸引人才。在稳定现有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大视野、拓宽渠道,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讲求实效的方针,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计划、有目的地充实到服务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服务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科技咨询等柔性方式,流动到民政事业单位创新创业。还要创造条件,积极吸引、认真组织志愿者队伍到民政事业单位,开展方式灵活、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实在的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善于使用和激励。要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改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办法,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要采取灵活的用人政策,针对各类队伍的不同特点和成长规律,创新不同的使用方法,做到不拘一格、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形成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的局面。要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在做到奖惩分明、实现有效激励的基础上,充分体恤一线服务人员的辛勤劳动,想方设法地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困难,鼓励他们干事业,支持他们干成事业,帮助他们干好事业。

4、民政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同等条件下民政行业领军人才优先承担有关民政业务领域重点项目或者重大研究课题,优先参加民政部专家咨询和评审机构。二是建立民政行业领军人才与民政部直接联络机制,不定期组织民政行业领军人才专题研讨会,围绕民政事业发展重大问题,向群众和上级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三是组织民政行业领军人才专题研修,积极为民政行业领军人才更新知识、提升素质创造条件。四是组织民政行业领军人才参加培训,帮助民政行业领军人才开阔工作视野、加强交流。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展示民政行业领军人才的突出业绩和重要成果,为民政事业发展积累宝贵经验。联合相关媒体,重点宣传报道民政行业领军人才的典型事迹,扩大其在国内外的影响,在全社会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六是优先推荐民政行业领军人才参加国家各类表彰活动、奖项评选、课题申报。

5、民政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局党组十分重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把教育培训工作当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做到措施有力,工作到位。首先制定具体的教育培训计划。针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以能力建设为中心,加强在职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培训培养”的思路,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工作,制订了年度学习计划,对干部培训的任务、目标、内容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其次领导带头学,干部自觉学。我局始终坚持每周五下午的例会学习制度,认真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领导的重要讲话,以及领导科学和现代科学知识等,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局领导不仅自己带头学,还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每月为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理论辅导讲座,取得较好的效果。在局领导的带动下,全系统干部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不仅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而且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各种业务知识。二是突出重点,保证培训质量。首先,重点抓好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教育,增强了理论水平,提高了工作能力,努力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其次,重点抓好政治理论的培训。坚持不懈地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讲政治、讲大局、讲正气,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同时,积极组织和引导干部学习法律、电子政务等各方面知识,通过举办讲座、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干部进行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较好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敬岗爱业精神。三是改进方法,注重实效。在教育培训中,我们注重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培训途径,不断改进培训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在注重培训实效上下功夫。首先坚持集中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灵活多样地进行教育培训。在抓好干部集中培训的同时,注重引导广大干部坚持在职自学各种理论业务知识,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取得较好的效果。其次是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切实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着力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教育,着重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中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勤政为民的表率、坚持原则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和艰苦奋斗的表率。最后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在干部教育培训中,我们始终坚持学习理论与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学以致用,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要求各乡镇民政助理员、机关各股室每人都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并列入民政目标考核的.内容,与民政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广大干部确实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不断创新,努力进取。

总体来看,我县民政人才队伍初具规模,在提高社会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作用也日益凸显,但民政人才队伍发展仍然比较滞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还很不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人员总量不足。民政工作直接面向群众,业务性质较为复杂,尤其是乡镇的民政工作者,既要做好政策宣传、入户调查、信访接待等基础性工作,又要参与上传下达、数据报送、政策研究等行政工作,工作量较大,无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

(二)专业化水平不高。从总体上看,我县基层民政领域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学历不高,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专业教育。民政工作往往是以自上而下的模式开展的,难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服务,无法有效应对和解决新的、复杂的社会问题。

(三)人才激励机制不完善。我县大多数民政工作者没有编制,一部分是以钱养事的聘用人员,还有一部分是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聘用人员。目前关于编外人员福利待遇、绩效考评、技术培训、职业认证等一系列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还很不健全,没有形成对人才队伍的有效管理和整体开发。市民政局每年组织一次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认证考试,但由于缺乏应有的激励保障机制,编外人员参加考试的积极性都不高。

(四)培训形式较单一。当前对民政工作者的培训多是以会代训的模式,培训内容往往是上级部门的政策性文件。培训过程中实践锻炼少、调查研究少,培训结束后往往忽视了对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价,加之参训人员热情不高,往往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对落实《规划》,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民政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建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基层民政组织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明确各级民政组织人员配备标准和要求,建立充满活力的民政人才流动、职业生涯发展机制。

(二)强化人才教育培训。针对现有民政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要根据条块管理原则,将培训任务分解到科室和单位,大力实施职业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组织外出观摩学习、开办专题讲座、开展防灾演练等形式,有计划、有层次的对各级民政组织社会工作人才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素养、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

(三)建立人才保障机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薪酬保障制度,采取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方案,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设立合理的社工薪酬标准。要切实改善编外人员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逐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职业威望和职业发展空间。要采取嘉奖、评优、培训等多种方式,留住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的民政工作者,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民政工作队伍,促进民政人才队伍稳步发展。

《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民政调研报告题目能力提升篇五

街道的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组织管理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业务面广量大,且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街道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街道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大病救助、基层民主建设、慈善捐赠、优抚优待、孤老残弱、双拥共建、社会团体、地名管理等诸多方面,现就街道的低保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一、太东街道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太东街道现有15291户,55834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一名,且为兼职,六个社区各有分管低保工作人员一名,都为兼职。

太东街道截止11月有城市低保户244户(占十个街道总享受户数的5.77%),524人(占十个街道总享受人口的5.84%),每月享受低保金108755元(占十个街道总享受金额的5.87%),平均每人每月享受207.55元。

二、太东街道低保工作变化情况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街道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低保政策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二是政府公益岗位的增加,再就业人群的逐步增加,缩小了低保救助的范围。

三是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应保尽保”的同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不搞“终身制”。

四是管理队伍素质提升与规范化管理有机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理论培训长效化,注重日常培训与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提高,责任明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私有房产出租收入、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无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衔接欠缺。因为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调整就在所难免。势必造成业务知识衔接欠缺,工作连续性差。加之近年来,社会事务面的不断拓宽、工作量不断加大等因素的存在,不利于街道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与长效发展。

四、加强街道低保工作的建议

街道的城市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抓好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低保工作水平。首先是配备街道社区的专职工作者;其次,工作人员要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且经验丰富;最后,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低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交流学习经常化。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先进经验等,要及时通报,总结经验,交流学习,更好地促进街道低保工作的发展。

三是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不能放松。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调查走访,做到日常化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紧密结合,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解决。

四是合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网格化”管理模式的运用,可以事半功倍地解决很多实际问题。诸如网格内所有家庭基本情况的掌握、定期的走访调查、人员变动情况等,都非常有利于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

五是更新观念加强宣传引导,以再就业代替享受低保。一方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对于一些有劳动能力而申请低保的,通过政府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或按实际需要开发的岗位等方式,帮他们实现再就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低保工作又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街道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街道民政工作的全面提升,进一步把国家的利民惠民政策抓紧抓好,有力地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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