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优质16篇)

时间:2023-11-08 12:09:33 作者:书香墨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优质16篇)

人际关系是影响我们生活品质的重要因素,我们需要对人际关系进行全面总结和调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武宣开展城环境整治百日大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77号)和神木市能源局《神木市能源局开展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神能局发[2017]62号)精神,并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百日安全大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百日安全大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集中整治我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全面迅速的开展我矿百日安全大整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的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顺利开展此次安全大整治工作,特成立我矿百日安全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组织、统筹安排、指导协调。

组长:***(法人)、***(矿长):负责安全大整治的全面工作,保证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人、财、物。

副组长:

***(总工程师):负责安全大整治工作的技术工作。***(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生产副矿长):负责安全大整治工作隐患整改的人员组织和实施工作。

***(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方面的安全大整治工作及机电、运输隐患整改工作。

按时参加矿井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活动,负责本职范围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将隐患整改进程及时如实上报调度室。领导组下设百日安全大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

三、专项行动时间安排(9月20日-12月31日)。

1、制定方案阶段。

9月30日之前制定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方案并报煤管所和市能源局安检科。

2、自纠整改阶段。

9月30日至10月10日,组织人员对煤矿生产的全过程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对查出的隐患、问题逐条登记造册,逐条制定整改方案,按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按“五落实”要求认真整改,10月10日前将自查自改报告报孙家岔中心煤管所、局安监科。

3、巩固提高阶段。

11月21日-12月31日,一是对照大整治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二是对上级部门安全大整治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

四、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主要内容。

1、基础管理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相关职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建立安全投入台账并列支出明细。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的规章和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

(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重点检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业务部门相关技术人员是否配备齐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限是否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一般从业人员是否培训合格后上岗。

2、矿井通风情况。

(1)重点检查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完善性、可靠性。(2)303综采工作面、2201备采工作面、一盘区主要大巷、二盘区主要大巷等处的风门、风桥、密闭墙、挡风墙、调节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可靠,是否存在微风、无风、违反规定的串联风、不合理的角联通风和循环风作业。

(3)303综采工作面、22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

3、矿井采掘、机电、运输情况。

(1)矿井是否建立健全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落实,有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

(2)是否有非防爆车辆入井,主斜井皮带、运输大巷皮带、303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皮带安全防护和信号装置是否齐全可靠,井上下供电电源是否符合规定,短路、过负荷、接地、漏电等电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2201掘进面局部通风机是否按规定采取“三专两闭锁”,安全避险系统是否按规定建成,并随采掘工作面及时调整和完善。

4、矿井防灭火和水害防治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并按规定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矿井上部及周边煤层采空区自燃发火和有毒有害气体积聚情况是否掌握清楚,矿井消防洒水系统建设、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及消防器材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矿井井田范围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是否掌握清楚,防治水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

5、大面积冒顶灾害防治情况。

重点检查矿井悬顶区是否掌握清楚,井下生产区和原房柱式开采区隔离措施落实情况,永久密闭墙是否完好,预防大面积冒顶巡回检查和预警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出现冒顶预兆提前安全撒人制度并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1、要求全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关于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与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活动。

2、全矿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王才伙盘煤矿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按照《王才伙盘煤矿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确保隐患真正消除。

“美丽中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有序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务实举措防范垃圾收运环节污染,着力改善城市容貌,优化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以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夯实基础。

集中开展主要道路两侧箱体柜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生活垃圾清运点等四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实现箱体融合设置、建筑立面净化美观、停车秩序规范有序,垃圾清运点安全环保,持续改善城市功能品质,加快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整治范围为海阳路(福寿路—海阳大桥)、海阳北路(海阳大桥——仁寿路)、福寿路(海阳路—益寿路)、中山路(碧霞路—益寿路)、碧霞路(中山东路—滨河路)、益寿路(中山路—宁海路)等6条道路。生活垃圾清运点整治范围为东至李渔路,西至花市路,南至惠政路,北至仁寿路。

(一)主要道路两侧箱体专项整治。

对现有架空变压器应予下地改造;

道路沿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围墙或办公楼体内有条件设置的,应予提供设置的便利条件和配合做好相关的迁改工作。

2.推进箱体包装美化。规范新设箱体标准,统一新设箱体设置标准,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小规格尺寸。结合周边环境特色,对箱体统一进行“美化”或“隐化”处理。绿地内箱体以“隐化”为主,采用绿色迷彩涂装等措施,增加与周围环境的融入度。绿地外箱体包装“美化”,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同一条道路上的箱体外表面颜色应保持一致。

(二)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专项整治。

1.拆除违法建设。认真摸排沿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形象的违法建设以及违反市容环卫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施。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等方式遏制新增违建,对拆除后的建筑立面,做到即拆、即整、即美。

2.规范户外广告。一是减量净化。全面落实《如皋市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三年整治实施方案》皋政办发〔20xx〕77号要求,拆除长期闲置、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不符合规划或设置技术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提档升级。复制推广国家户外广告试点经验做法,对中山路部分街区的店招标牌进行提档升级,推进海阳路五星电器、益寿路富华酒店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立面改造综合提升项目,充分彰显城市地域文化特色。

3.规整空调外机。对破坏建筑物立面整体形象的空调外机进行移机规范,保持空调外机外观整洁和位置协调。对影响市容观瞻的空调外机,实施包装美化和整体序化,提升建筑物立面景观效果。对沿街落地的空调室外机实施移机处理,对不具备上移条件的,进行美化包装。

4.整修建筑外墙、围墙。整体美化、修复建筑立面,提升建筑立面整体效果;

减少临街实体围墙,透绿借景,形成道路沿线点线面协调呼应、相得益彰的整体景观效果;

与老小区改造项目相连相近的主次干道建筑外立面一并列入老小区改造计划予以实施。

清理和序化杂乱无章管线,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管线下地,对不具备条件的区域,整理、归并和隐藏设置建筑外墙各类线缆。

(三)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1.科学增加公共停车场所。以需求为导向,重点在医院、商场、学校、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规划建设停车场,充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切实满足停车需求、优化停车环境。

2.加快建设智慧停车系统。交通产业集团要综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打造一体化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实现停车资源信息动态管理。加快完善道路泊位升级改造及社会停车场数据接入,探索研发泊位查询、一键导航、车位预定、自助缴费、开具电子票据、短信平台、服务器加密防控等功能,切实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满足停车需求。扩大停车收费范围,推行停车差别化收费。

3.重拳整治乱停乱放行为。重点围绕商业中心、医院学校、集贸市场、居住小区、交通枢纽等停车矛盾突出的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严格整治乱停乱放、侵占盲道、占压绿化、堵塞通道、私设泊位等行为。综合运用执法人员巡逻、执法巡检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严格查处外卖、快递、工程运输车、非国标车辆等各类车辆的违法停车行为,及时拖移违停车辆,提高违法停车成本。

教育、金融、商务、卫健委等部门要督促学校、银行、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单位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促进相关单位(场所)周边非机动车辆随意停放的现象得到显著改善。

4.积极倡导绿色健康出行。加大绿色、健康出行方式宣传,倡导共享汽车、网约车、共享单车+步行的出行方式,着力化解“停车难、难停车”的现象。试行“路长制”,落实管理责任,优化停车环境,对违法停车泛滥,治理困难的路段,按照“一路一策”的方式开展治理。

(四)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

社区内无法统筹的,由街道统筹设置。鼓励在有条件的区域补建垃圾房,鼓励将废弃转运功能的中转站作为清运点使用,并配套接电、接水、排污、消毒、清洗、杀虫、灭鼠装置。二是确定方案。清运点可以为硬化地面或垃圾房两种形式,需要补建清运点的区域应结合老小区改造、绿化改造、停车场建设等工作,也可在土地出让环节统筹考虑布设区域性大型垃圾房。点位设置由街道统筹,每个街道编制一套建设方案,方案编制后及时组织评审。三是组织建设。补建清运点的区域,要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涉及到部门职能的,市相关部门做好设施配套。及时做好群众工作,保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清运点维护。按照“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安全环保”的标准,确保清运点的垃圾桶无破损、无污渍,蚊蝇少、异味少,无乱排污、无安全隐患,规范污水排放,消除污水直排雨水井或河道等问题。

3.规范清运点管理。一是落实垃圾驳运责任。小区清运点需要转驳的,要明确转驳的责任主体,加强安全和环保管理,统一驳运车辆配置,防止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二是加强环卫作业管理。强化监督,规范文明作业。解决作业不规范、服务态度差、车容车貌差、跑冒滴漏、违规排放渗滤液、遗撒垃圾(油污、污水)等问题。

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调动各方积极因素,根据职能分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具体分工如下:

城管局:

1.和行政审批局共同牵头箱体专项整治;

3.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

4.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

5.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垃圾转运和清运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6.收集专项整治台账资料,负责迎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公安局:

1.负责机动车辆停车秩序整治;

2.做好本系统的箱体迁址、美化整治工作;

3.负责整治工作的治安、交通保障。

住建局:

1.负责本系统内箱体、柜体的迁址、美化工作;

2.负责纳入本年度老小区改造计划的沿街建筑立面的出新工作;

3.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点接水、排污管网补建及验收。

行政审批局:

1.和城管局共同牵头箱体专项整治;

2.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点的规划审批。

金融局、商务局、卫健委、教育局等部门:

负责督促所属行业做好违法建设、户外广告拆除,空调外机规整以及停车秩序规范等相关整治工作。

城北街道:

1.负责海阳北路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的专项整治。

2.完成如泰河至仁寿路区域的生活垃圾清运点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重新启用和补建以及群众工作等整治任务。

如城街道:

1.做好本单位建筑立面涂装、空调外机规整美化等相关整治工作;

2.完成主城区整治范围内生活垃圾清运点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重新启用和补建以及群众工作等整治任务。

交通产业集团:

负责智慧停车项目建设。

电力、通信、燃气企业:

供电、电信、移动、联通、江苏有线、益友燃气等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治要求,制定箱体、建筑物附着管线整治方案,建立相关台账,落实自查自纠。

(一)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编排整治项目,制定时间表和作战图,明确整治要求,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全面推进项目立项、开工建设。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6月至10月底)。对照整治任务和时间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整治项目,逐项整治、逐项销号,切实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21年11月至12月底)。组织项目“回头看”,梳理项目状态和工程品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项目检查验收,集中宣传年度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巩固整治成效。

(二)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

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为期两年,2021年底前完成总任务量的60%以上、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具体序时进度如下: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单位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工作例会、评审验收、问题会商、督查考核机制,各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治理按序推进。

2.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6月)。对小区(单位)设置的生活垃圾清运点进行摸排,对需要集中整治的生活垃圾清运点位的小区(单位)形成“一点一档”。

3.确定方案阶段(2021年7月-8月)。结合“便于清运、面积适宜、地面硬化、减少扰民、规范排放、安全环保”的原则,相关街道拟定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资金来源等要素,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4.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2022年12月)。围绕生活垃圾清运点设置、管理不规范以及清运点内作业不规范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市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城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局,由城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推进、数据汇总、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要做好资金安排,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新经验、好做法,提高社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纳入部门、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街道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根据《xx县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松农工办〔20xx〕25号)精神,决定从20xx年9月初至12月上旬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本次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全面整治、全域提升”的基本原则,以深化农村环境“三大革命”,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整洁的突出问题,攻坚克难,全面清理各类垃圾和卫生死角,规范秩序、提升村容村貌为主要目标,对照《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做到干净、整洁、有序、优美,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一)动员阶段。20xx年9月初,组织一次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整治工作方案。

(二)攻坚阶段。20xx年9月初——12月上旬,全员发动,全方面覆盖,持续开展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专项整治攻坚活动。行动期间,结合“美丽乡村”、“改厕”问题督查检查,对各村(社区)进行明察暗访,并将各脏、乱、差的点位进行曝光。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下旬,针对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工作小结,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三、行动重点。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以村庄周围、房前屋后、院里院外、田间地头、集贸市场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动真碰硬向农村环境“脏乱差”开刀,及时清理杂物堆放、积存垃圾、白色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做到路面无垃圾、田间无废弃物、庭院无乱堆放、家畜家禽无散养,切实解决垃圾乱丢的污染问题,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二)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大力清理村内塘沟,引导农户节约用水、规范排污,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三)全面建立村庄清洁长效机制。鼓励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美丽乡村中心村、示范村及重点示范村要在村庄环境整治、“美丽庭院”创建及长效保洁机制等方面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一)成立组织。

成立破凉镇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专项行动攻坚工作,具体成员为: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杨春、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10个督查指导组、10个“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办公日常工作,由xxx担任办公室主任,xxx、xxx担任副主任,成员为吴维、张超、王蔡虎;督查指导组组长由各联村科干担任,成员为各村(社区)联村联责镇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由各村(社区)书记任组长,主任为副组长,两委其他同志为成员。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层层压实责任,“百日攻坚”督查指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指导、协助村(社区)推动工作、化解群众矛盾等。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定职责、定时间、定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和包保措施,逐组逐户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由农业农村办牵头,各村(社区)与金沙田公司对接,明确界定村(社区)和金沙田公司职责范畴及工作责任区域,属金沙田公司职责范围内,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由金沙田公司按要求完成,农业农村办、村(社区)负责监管督促落实。金沙田公司职责范围及责任区域外,以村(社区)为主体负责落实。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对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不重视、不落实、无成效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督办、追责问责。“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开辟专题专栏,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实时把握整治进度,及时总结推广攻坚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奋进的良好氛围。

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属地为主、群众参与,坚持统筹资源、综合治理、立足长效,在全镇开展“向垃圾宣战,建美丽家园”的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按照“五清一改”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我镇实际,积极围绕集中整治目标任务,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范围,严格整治标准,通过集中整治,对建成区以外的所有乡镇主次干道两侧、各行政村,自然庄村容村貌进行全面清理和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好垃圾哪里去、污水怎么走、环境怎么变”等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从宣传、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等多方面对此次行动做出部署,实现农村环境面貌得到大改变、大提升。

以“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一)清理村内塘沟。禁止污水随意排放,一律开展沟塘黑臭水体治理,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增加塘沟调蓄功能,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提倡农户节约用水,有序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禁止畜禽散乱放养,一律开展畜禽粪污清理,提倡定点规模养殖。清理村庄内外的病死畜禽尸体、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三)清理乱搭建、乱堆放。禁止乱搭建、乱堆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禁止乱贴乱挂广告,一律开展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及乱涂乱画等清理,提倡设置固定信息专栏。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禁止危险房屋住人,对长期无人居住、无人修缮的废弃房屋及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一律进行清理、拆除。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禁止封建迷信活动,建立完善文明村规民约,提倡开展健康文化体育活动。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探索通过集体倡议、村民成立村庄清洁服务队、共同成立村庄清洁基金等方式,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自己动手,清洁家园,共建美好固镇”为主题的自发性村庄清洁行动。

(一)农村公共场所清洁标准。

1、农村道路。主要道路、街巷平整、畅通,无畜禽粪便。

2、村内沟塘。沟塘水体清澈,无漂浮垃圾、无高密度浮水植物、无秸秆、无畜禽粪便。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厕具备水冲条件,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整洁干净,设施完好。公共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活动场地的设施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完好、无破损,使用正常,干净整洁。已建成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完成问题整改。

4、村容村貌。村内墙面、地面、电线杆、路灯等无乱涂乱画现象,车辆停放有序。对猪牛棚圈等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和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等无功能建筑进行清理、拆除。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竹园、小游园等“五小园”建设。

(二)农村户家院内清洁标准。

1、庭院保洁。房前屋后不随意堆放废弃物,杂物有序堆放,院内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庭院整洁,无人畜混居现象。

2、室内保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丢弃垃圾,无明显灰尘污垢,衣服、被褥及时整理。

3、厨房厕所。厨房通风透气,地面无油污。贫困村、贫困户的厕所要有厕房,无蝇蛆,垃圾及时清除;一般农户家厕所有墙、有顶、有门、有灯,无蝇蛆,垃圾及时清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前)。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标语文化墙、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9月30日)。镇统一组织发动,安排镇、村人员包村包组,各村要组建专门的清理队伍,对房前屋后、沟边渠旁、路边的垃圾进行清理、清运。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7日—10月20日)。城关镇对照考核标准,先行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县考核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兑付奖补资金的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关镇村庄清洁行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村庄清洁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本次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办事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划片包干,挂图作战,真正抓好责任落实。

(二)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典型示范带动。每周六为农村人居环境检查日,组织镇班子成员、办事处负责人、村居负责人、人大代表,对各村居进行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现场打分。每周一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将督查评比结果在会上进行通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排名前三村居的予以表扬和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村居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后三名的村居予以批评和1000元、2000元、3000元处罚,村居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进行表态发言。对于在市、县考核未通过的村(居),扣除相应奖补资金,取消村级创建“环境整治星”评比资格。

城管部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2012年,是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关键之年,全市教育系统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成果,努力创建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以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和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以“进学校”活动的新成绩,为党的胜利召开献礼。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泸州市201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创新求实、拓展延伸、完善机制、保持常态”的工作主线,拓展延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范围和内容,大力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巩固提高“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成果,努力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的治理目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具体目标。

全市100%的城区(县城)学校、高中(职高)学校和90%的乡镇学校、80%的村小(校点)达到“五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治理目标。

创建评选“泸州市环境优美示范学校”10所,复查“绿化示范学校”、“学校示范食堂”和“学校示范公寓”各5个。

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师生知晓率80%以上,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知识竞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和建设。

和盲点死角,彻底治理校园“十一乱”(乱吐、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贴、乱建、乱搭、乱拉、乱涂),努力实现校园“十无”(无蝇、无鼠、无蚊、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无卫生死角)。

切实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和后勤生活设施建设,竭力营造整洁优美、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的育人环境,大力提升学校形象和办学品位。

大力推进节约型、环保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节约、环保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节约、环保观念,切实提高节约、环保意识,强化节约、环保措施,深化节约、环保管理。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

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良好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等的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文明素养。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巩固和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社会影响。

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劝导”等活动,发挥学校和师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培养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进学校”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机构、人员、措施、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进学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做好五个结合。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把集中治理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环境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校园治理与助推社会治理相结合。

(三)严格督查问责。

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认真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暗访情况,对实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确保“进学校”活动取得实效。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刻汲取我区“4·26”交通事故及天祝县“6·14”较大交通事故教训,全方位排查整改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发现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全面助力创城工作,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道安委的统一安排,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xx年6月21日至9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措施”、市委市政府“四十条措施”,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开展综合整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抓手,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明显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镇武装部长刘燕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推动、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属地责任,扫清管控盲区。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配套文件,检视整改镇村班子成员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督促本辖区单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认真抓好今年以来省、市、区督查检查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从严落实“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工作机制,狠抓“两站一室”建设和交通劝导工作,组织辖区共享共管人员、网格员等力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将管理触角延伸到村组,将交通违法行为制止在出村上路前。镇党政主要领导上路开展交通劝导每周不少于2次。各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上路开展交通劝导每周不少于1次,要科学制定勤务计划,通过常态化交通劝导和联合整治,彻底整治辖区内电动车、农用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未成年人不按规定使用交通工具、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随意变道或停靠、酒驾醉驾等交通乱象。

(二)聚焦主责主业,狠抓路面管控。派出所要持续深化省道、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持续深化“车让人、人快走”武威名片创建活动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非法改装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督促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逾期未审验(换证)驾驶人按期检验(报废)、审验(换证)。对未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要严格按照省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及时调整策略和整治时间,由以往每周集中行动转变为每日高密度、高频次行动,形成高压严管、密集整治态势,使整治工作达到“全覆盖、无盲点”,提升工作实效。要坚决落实酒驾醉驾查处“七个一律”,从严从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要扎实推进创城工作,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着力推进“一难两乱”整治和电动车挂牌管理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或者其他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镇交管站、农机站、派出所要定期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

(三)落实监管责任,狠抓源头管控。

1.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理念,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改善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水平。镇交管站要深入推进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突出路段治理,全面完成隐患治理任务;要发挥治超牵头作用,协调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严查货车超限超载,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常态化进行“安全带和动态监控”两个专项检查;要督促建筑工地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骑乘电动车人员在上下班途中佩戴头盔,对工程运输车辆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教育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问题车辆带病上路;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车辆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彻底整治环卫车辆随意变道、停靠、逆行、超速等问题隐患。金河九年制学校要加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与各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防涉校涉生事故的发生。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侵占道路摆摊设点、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整治,主动协助政府依法取缔、适时搬迁辖区道路存在的马路市场,整治整改占道经营安全隐患。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要加强对电动车经营门店的监管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杜绝销售非标产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站)要规范和加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的牌证核发,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人员及车辆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并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确保单位内部人员及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凡因内部管理责任不落实、车辆及人员被相关部门查处发现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农场、工地、商场、娱乐场所等单位牢固树立“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监管。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开展自查:

1.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交通劝导员、各岗位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方面。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车辆、驾驶人管理情况、安全运输内部检查与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gps动态监控责任履行情况、安全带使用落实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单位运输车辆、监控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等。

4.应急管理方面。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情况;应急救。

援物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对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车辆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各村各单位迅速安排部署,科学安排交通劝导勤务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标准,利用微信群等媒介,广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各村将每月交通劝导勤务计划于当月2号前报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5日至9月20日)。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层层签订承诺书,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联合执勤执法,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强化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和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精心部署实施“百日行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以“隐患就是事故”的态度全面开展“百日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实行闭环销号管理。要坚持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预防,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真正把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督查问效。“百日行动”期间,镇交管站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辖区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考核办法》,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统领,以村庄清洁行动为切入点,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垃圾清扫、污水治理和村容户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以“搞卫生、除垃圾、清杂物、防疫情”为主题的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广大干群广泛参与、集中整治,达到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保洁清运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的行动目标。

本次行动共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建章立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下旬)。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全镇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明确整治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迅速行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决打赢“百日攻坚战”。要做好宣传动员,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微信群、农村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人居环境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初—12月底)。以“八清一改”为重点。聚焦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集中整治农村主干道路、村庄巷道、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乱涂乱画、乱排乱倒、村头村尾的“三堆”等现象,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提高村庄品质。

(三)建章立制阶段(1月初—1月底)。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建立长效常态管护机制。镇政府将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利用元旦、春节等各类活动和载体加大对清洁行动成效明显村庄的展示和推介,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通过“随手拍”、线索征集等形式,多渠道收集群众的咨询、举报和建议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作成效经得起群众检验。

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为目标,彻底清理盲点死角,动员干部、发动全民,凝神聚力、背水一战,深入推动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二)清理河道沟渠。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为重点,全面开展垃圾清理、清淤疏浚。大力整治农村各类河道溪流、沟渠池塘等各类黑臭水体,重点清理淤泥、杂草、漂浮物等,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实现沟塘渠内无黑臭水体、无明显杂草、浮萍和漂浮垃圾,两岸护坡无裸露垃圾。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

(三)整治农户庭院。加强对房前屋后、室内外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堆放,对杂物进行规整,彻底清理蜘蛛网、及时打扫房梁、墙壁、家具、桌面的灰尘。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庭院整洁。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乱丢用过的口罩,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铲除病媒生物的滋生环境,从源头上预防疾病的传播。引导农民勤洗、勤扫、勤擦、勤收拾,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

(四)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田间地头秸秆、农业包装袋、废弃农残膜、农药瓶、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健全秸秆收储体系,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管理,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防止四处乱跑,及时清扫畜禽粪污,清理房屋周边、道路两边的鸡粪、牛粪等,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和人畜共患病的传播风险。

(五)管护农村厕所。引导农户对户厕进行及时清扫、经常换气通风,不堆放杂物,保持厕屋、墙体、地面、厕具等清洁卫生。建立健全后续管护机制,做好定期清掏和管理维护,为改厕后群众能够正常使用提供保障。清掏后及时将化粪池盖板复位,严格实行粪污密闭,防止粪污泄露;维修管护电话要保持畅通,要组织专人对厕具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确保农户正常使用厕所。

(二)强化宣传。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十镇创优、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等活动,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村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美丽庭院”评比活动,组织农民群众现场观摩、引导村民相互学习借鉴,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教育群众摒弃陋习,爱护环境,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农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形成全民参与农村清洁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推进。各村(社区)要根据历年来各级反馈的曝光视频以及发现过的问题线索及时对照自查、扎实整改,协同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成果后评估、国卫复审等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将不定期对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评比,发现问题及时曝光,推动工作落实。要深入挖掘清洁行动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本次战役结束后,围绕工作进展与成效、主要做法与举措,存在问题与困难、下一步打算与建议,形成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村庄清洁行动全年工作总结,于20xx年1月7日前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5日前)。

加强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口号、悬挂横幅、电子屏、电视广播以及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宣传活动。宣传发动群众,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认真落实村规民约和“门前三包”制度,倡导文明新风,引导群众革除生活陋习,逐步改变不良卫生习惯。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30日前)。

结合我乡实际,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有重点的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发动群众集中整治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要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模范表率作用,积极带头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力量,组织开展村庄清洁志愿服务活动。

(三)强化巩固阶段(12月31日前)。

按照“干干净净奔小康”的要求,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村开展常态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一周一报表、一周一总结”。

以全乡6个村主次干道,村部为重点,对乡域内道路两旁、河道、易扶集中安置点、集镇建成区、农户房前屋后等进行集中大整治。

(一)清理村内沟塘渠坝。

(1)禁止污水随意排放,特别是养殖户废水;

(2)开展沟塘黑臭水体治理;

(3)清理水域漂浮物,不能见到任何垃圾、杂物、秸秆。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2)清理死禽死畜和废旧农膜,地头井边的农药废弃物;

(3)清理田边地头的秸秆。

(三)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1)禁止乱搭建、乱堆放;

(3)清理随意在公共场所乱堆放、晾晒等。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

(2)清理残破的横幅,墙壁上的`残破喷绘、写真标语。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

(2)已实行改厕的农户,建公厕的村庄,农户旱厕必须拆除;

(3)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进行清理拆除。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1)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提倡开展健康文化体育活动;

(2)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一方面“四净两规范”“门前三包”“移风易俗”等好的做法还要继续保持。另一方面按照中央农办文件要求,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清洁卫生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由乡政府牵头统筹推进,成立村庄清洁行动百日攻坚督查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分管副书记牵头抓总,负责抓调度、抓督导、抓考核。其他分管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包村点长和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推进本村村庄清洁行动,其余包村干部和村干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抓好所负责区域的落实。做到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责。

(二)强化制度支撑,推进网格化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以网格为单位。由乡、村网格长逐组逐户推进(具体网格包保人员名单附后)。实行网格化巡查,常态化摸排整改,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明确农户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

(三)加强推进监督,构建长效机制。为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确保一周一报表。乡督察组不定期各村进行暗访、督查、考核,发现各村做的不足之处的地方则进行通报督查,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11月30日前全乡所有村庄全部得到清理整治,同时不反弹。鼓励各地建立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确保村庄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四)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以组为单位,逐组召开扶贫夜校。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宣传力度,把村庄清洁行动与文明村镇、美丽家庭、美丽庭院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不文明行为广播“点名”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感染力,不断引导农村群众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整治。

铁西区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四化”建设工作水平。营造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管理整体水平,增强居民爱护城乡环境意识,结合我区城乡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化”建设为重点,建立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增强市民城乡环境意识,切实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的市容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区城乡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铁西、幸福铁西做出积极贡献。

本次整治活动涵盖全区。

12。

个街道办事处。

(55。

个社区和。

7

个行政村。

)

在整治活动中要逐一社区(村)推进,要达到整治一个社区(村),见效一个社区(村),管好一个社区(村)。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全区城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铁西区城乡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

副组长:王鹏林。

副区长。

员:樊。

区城建局局长。

付云峰。

综合执法铁西分局局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劲阳。

区教育局局长。

孙晓峰。

区财政局局长。

石丽娟。

区文体局局长。

关士军。

区农发局局长。

繁荣街道办事处主任。

印有斌。

启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八家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南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立铭。

共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洪笠。

新陶街道办事处主任。

北陶街道办事处主任。

永乐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胜群。

大陆街道办事处主任。

永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玉伟。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富强。

区环卫处主任。

李兴海。

区绿化处主任。

永乐公园主任。

刘洋洋。

高铁管理中心主任。

马兆利。

区公厕管理所主任。

添亿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负责本方案具体实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樊强(兼),办公室副主任陈丹(兼)、刘桂芳(兼)。

召开区、街动员会议,进行层层动员、层层落实。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迅速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限、标准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区城建局采取实地明查暗访的方式,逐一对各成员单位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列入综合考评,并以简报形式将检查评比情况进行通报。

负责铁西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协调、监督及检查工作。对各街道清理私搭乱建后空地进行绿化建设和硬铺装建设。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载体,广泛宣传此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

1

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

负责加强农贸大厅、占道市场管理;负责非法占道市场、拆扒地块的看护工作,杜绝卫生死角;组织清理社区内私搭乱建、毁绿种菜、侵占公共设施、乱堆乱放及饲养家禽等违规行为。

2

严格按照《铁西区环境卫生考核评比(暂行)标准》落实工作职责。

1

严格履行《鞍山市铁西区立山区社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合同书》内的工作职责。

2

严格按照《铁西区环境卫生考核评比(暂行)标准》落实工作职责。

1

负责主次干线街巷路清扫工作;

坚持早扫制度,加强道路尘土处理;加强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加强主次支路及街巷路沿线违规小广告的日常清理工作。

2

负责及时清运。

7

个行政村垃圾清运,合理布局垃圾转运点。

1

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区内私搭乱建毁绿种菜侵占毁坏公共设施及乱堆乱放等进行清理整顿。

2

负责清理各种违规占道流动经营摊贩,对以音响喇叭等叫卖招揽生意的行为进行整治。

3

依法限制和根除小广告信息源。

负责整治。

7

个行政村河道内积存垃圾,确保河道畅通。

负责本实施方案的资金保障工作。

负责整治中小学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卫生。

负责对需要安装健身器材的社区提供所需设备。

负责清理责任区各类乔灌木及草坪内白色垃圾工作,及时处理死树和险树,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此外,永乐公园、公厕管理所、高铁管理中心等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好各自卫生清扫保洁和各种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将整治工作作为年度主要工作来抓,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使此次整治行动收到切实成效。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的发动辖区单位和社区(村)居民积极加入到此次整治活动中,提高他们参与意识和城乡环境保护意识。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区城建局将对各单位的整治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并将结果在区卫生简报上通报。各单位要建立自检自查小组,安排专人对整治行动及平时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真正实现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区城乡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倡议书

今年以来,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巩固改革发展成果的惠民工程、优化发展环境的形象工程、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幸福工程强力推进,攻坚“三改一拆”、抓好“五美”创建、全力“治水治气”,使得城市品位显著提升,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该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现由政府单一抓到党委、政府一起抓。每月召开工作会,专题研究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开展以城市中心聚集点、社区院落为重点的生活垃圾治理,清除垃圾600余吨、疏通排水沟5处。同时,开展以秸秆禁烧治理为重点的大气环境治理,空气质量显著改善;配合城管、工商等部门做好各类公共设施、景观设施、市场等维护和更新,并积极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通过会议、发放宣传单、办板报、张贴标语、电视宣传、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卫生知识,群众爱护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城市环境卫生进一步优化。

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17幅、张贴宣传标语32张、印制发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资料10000余份。

年度乡镇村庄清洁百日行动环境整治工作策划方案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全面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坚持以提升村庄综合环境为工作目标,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按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整治”的要求,全面开展村庄清洁百日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整治机制,努力构建“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户房前屋后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公路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标。强化垃圾分类效果,完善设施设备、配齐专职队伍、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转处工作,不断提升我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规范垃圾处理,禁止露天焚烧、简易焚烧炉焚烧、乱填乱埋等行为。

(二)清理农村小微水体。以河、塘、沟、渠、坝等为重点,扎实做好日常保洁、清淤疏浚等工作,实现各类水体“五无”(无垃圾、无违建、无淤积、无损毁、无污染)目标。

(三)清理农业废弃物。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杜绝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的现象。

(四)清理残垣断壁。对村庄内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破旧闲置房屋等进行集中整治到位。定期维护或清理各类宣传栏、墙体画、横幅等宣传载体,村庄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五)清理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以集镇、广场、农贸市场、公厕、主干道和沿线道路等公共区域为重点,开展“五乱”(乱搭乱建、乱挂乱画、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扔乱排)清理整治,实现乡村公共区域环境“五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常态化)目标。

(六)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围绕农村改厕总体质量目标,加强质量监管,严格时间节点,完善台账信息资料,确保改厕流程规范、质量达标、群众满意,确保如期如质完成全镇1800座农村户厕和2座(礼花村、建设村)公厕建设任务。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厕所粪污综合利用模式,引导农户正确使用和维护卫生厕所,切实发挥好改厕后的健康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清洁家园,从我做起”“村容整洁,人人有责”深入人心。

全市村庄清洁百日行动时间安排为20xx年10月27日至2021年1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重点单位包括政府机关、镇辖单位、学校、卫生院;

重点区域包括集镇街道、农贸市场以及各村人口密集处等公共场所。各村、各单位大清扫活动照片等资料请10月31日前发送至镇两治办。

(二)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各村要利用主题党日、“党建+微网格”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对农户的房前屋后、村庄院落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与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挂号销号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举措、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2021年1月31日)。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各村要建立日常环境整治和集中整治(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开展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创新治理模式、强化监管体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管理。

(一)强化责任落实。村庄清洁行动,是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村庄清洁百日行动,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推进。要充分利用“党建+微网格”管理机制,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主动进村入户找问题、抓细节、促整改,确保百日行动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村庄清洁百日行动全过程,突出特色、形成声势、保持热度。充分利用会议、村村响、媒体和活动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村庄清洁行动,形成“清洁乡村人人参与,美化环境家家受益”的良好格局。

安新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

2017。

日至。

8

“脏、乱、差”和侵街占道现象为治理难点,采取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打造亮点,以点带面,树立典型,整体提高县城管理水平。

以整治群众普遍关注的市容环境秩序问题为重点,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突出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1.

加强巡查,疏堵结合逐步取缔非法早(夜)市、摊点群、流动商贩以及临街设置遮阳帐篷等影响市容、妨碍通行的行为;规范背街小巷占路市场、店外经营和户外摊点乱摆现象;对修车、修鞋、修锁、水果摊、早餐摊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摊点,统一规划、统一布点,分类设置,不得超范围经营。(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2.

对早餐车、邮政亭、报刊亭、信息亭等进行整治,将摊点退入室内或固定设施内,不得露天经营;取缔道路两侧改变使用性质、超出经营范围的占道经营行为。(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3.

对批准的便民市场、早市强化定人定责,确保管理到位;加强对市场出入口及市场周边的环境管理,保障出入口干净、整洁、畅通;便民市场、早市要设立垃圾桶等,按要求进行环卫保洁;在市场两端设置界限标志牌,以标志为界,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市场外溢、超面积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拆除过期市场标识牌,严禁依附市场标志牌设置户外广告;教育商户遵守市场秩序,禁止在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内乱倒垃圾。(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4.

取缔城区及周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引导和监督摊贩进入市场交易;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分类管理”要求,划出经营区域,划线定点,统一定位,规范管理。(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养路工区,配合单位:安新镇、三台镇、大王镇、城区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5.

规范门店宣传、促销和庆典活动,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确保秩序良好,不扰民、不影响交通。(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

6.

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依法处罚违章停车行为,维护交通安全通畅。(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

1.

5

克,其他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

10。

克。(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城区办)。

2.

督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做到地段、人员、任务、标准、惩罚“五落实”,确保卫生干净整洁、绿化养护完好、市容秩序井然。(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3.

对游园广场、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到及时清扫、定点收集,打造良好窗口形象。(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旅游局)。

4

河道水系环境卫生整治。城区及周边河道水系垃圾漂浮物塑料袋及其他杂物的清理打捞,定点投放到垃圾桶或直接运送至垃圾处理场。(责任单位:水利局旅游局安新镇三台镇大王镇)。

1.

加强道路两侧果皮箱、路名牌、指示牌、邮政筒、通信箱、公交站牌、电杆斜拉线护套等设施的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交通局、电力局)。

2.

数字城管平台督导相关部门对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游园广场、居民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健身器材进行维修、维护和清洗。(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交通局、电力局、文广新局、城区办)。

“黄土裸露”现象;加强巡查,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确保绿化带干净整洁;严格执法,加大查处破坏城市花草树木行为力度。(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

1.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及“洁净城市”创建要求,严格落实全面管控要求,绝不允许私自开工建设,并督促所有在建停工工地按规定要求设置围档,对工地周边的废土要及时清理,不能清理的裸土要及时进行覆盖。(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行政执法局)。

2.

加强渣土运输车的管理。严格按照全面管控要求,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违反要求运输渣土车辆,立即进行拦截,依法依规处置。(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养路工区)。

1.

科学严格管控户外广告设置,做到清晰、醒目、整齐、美观,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统一规范店名招牌,实行一店一牌,同一条街道的门头牌匾材质、式样、尺寸和布置形式达到整齐划一;拆除内容陈旧、画面破损、文字残缺的门头牌匾;对街道两侧建(构)筑物、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的乱贴、乱画、喷涂的“野广告”进行清除;结合“门前四包”,清理、规范沿街门店橱窗贴字、贴画等。(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2.

规范以公交车、出租车、交通设施为媒体设置的广告,做到外表简洁、内容健康、画面美观、文字完整。(牵头单位:交通局,配合单位: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按照新区全面管控要求,对建成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筑、乱搭乱建进行严格管控,建立台账,决不允许新增违法建设。(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安新镇、大王镇)。

行政执法局牵头抓总,负责做好攻坚月行动日常总体协调工作。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主要领导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与其他单位沟通协调,及时关注、督促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调度,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站位大局,按照方案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同时强化协作,紧密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针对。

“脏、乱、差”问题,突出主次干道、车站周边、游园广场、城区出入口、商业区等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集中力量以点带线、以线扩面,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逐路逐项整治。

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着力打造主干道、小街巷、社区、城中村、施工工地、便民市场等各类样板示范亮点,逐项逐点制定整治计划,规范整治标准,明确整治时限,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取得成效。

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车、滚动字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并开展。

“小手拉大手”、“爱护环境”等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做到全面发动,全民动员,掀起全民参与市容环境整治热潮。

攻坚月行动开展过程中,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持续推动攻坚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验收,对于整治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细河区城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我市作为煤炭和电力之城,由于特殊的产业结构和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始终摆在重要位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全市生态环境有所好转。但由于历史原因,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生态环境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因此,市政府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启动实施此项工作,是促进科学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既是一项顺应民意、反应民愿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福祉的生态工程。

以打造生态宜居城区为目标,以城区重点污染街路和区域为重点,以扬尘、粉尘治理为核心,坚持统筹兼顾、立足长远、源头治理、务求实施的原则,采取管治结合、疏堵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整治的措施,对城区空气环境全方位进行整治,努力建设空气清新、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城区环境。从

2015。

10。

日起,利用。

3

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利用。

年左右时间,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管理。

初期目标:到。

2015。

6

3

个月至半年内实现明显改善。

远期目标:到。

2017。

6

月末前,源头治理重点工程完工,城区功能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毕,城区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扬尘和粉尘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根治,城区整体形象明显提升,初步形成生态宜居城区。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主城区内。

1

加快城区道路硬覆盖建设。

着重对城区内主干道交叉延伸的辅路、没有硬覆盖的小街小巷、人行步道及破损路段进行改造和修缮,做到城区道路平整完好,边石齐全。(

2015。

12。

底前完成)。

加大城区绿化覆盖率。

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区管路段、住宅小区内空地及绿地内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

2015。

12。

月末前完成)。

3

做好城区拆迁和施工现场降尘。

积极与市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利用市现有设备用于城区扬尘和拆迁、施工工地的降尘工作。

做好城区街路的净化工作。

加大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力度,提高城区主干道的机械化保洁频率。对遗撒严重的路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使用高压清洗车进行清洗冲刷,确保城区主次干道整洁干净。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落实企事业单位个人“门前三包”责任制。

按照专业化和社会化结合方式,因地制宜的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区道路两侧绿化、养护管理。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

配合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六家管委会。

1

严格实施密闭施工。

城区内各建筑施工和拆迁施工现场要按照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进行封闭。

严格管理进出施工现场车辆污染。

施工工地出入口硬化处理不小于

8

米,其他裸露地面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工地出口内侧必需设置洗车平台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等设施,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

3

严格管理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建筑施工和拆迁施工场地内堆放的残土、沙石、水泥等易飞散物料必须做覆盖、喷淋等防尘处理,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专职负责人和扬尘污染值班管理制度。

严格管理建筑垃圾排放。

处置、清运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必须取得垃圾排放手续,并按指定地点、指定路线排放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市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实施全程管理。在城区内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及时清运施工残土、砂石废料,做到工完料净地清。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

1

严查散流体运输洒漏。

对城区人民大街、玉龙路、出口路等散流运输车辆重点行驶街路,开展运载煤炭、泥土、沙石、水泥等散流体的机动车专项治理。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必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扬撒脱落。(

2015。

6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

配合部门:交通警察支队细河大队、阜新市交通局直属分局。

实施货车限时限路段通行。

2015。

6

月末后,中型以上物流货运车辆全天。

24。

小时不得进入主城区主要街路行驶,其他中型以上货车限时段、限路线通过城区。

3

依法查处货运机动车违法运输运营,实施文明运输保证制度。

结合散流体运输专项治理,对不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和超载、超限擅自改装改型的货运车辆进行查处;对运载洒漏货运车辆收回交警部门签发的通行证。

责任单位:交通警察支队细河大队、阜新市交通局直属分局。

1

加大城区重点排放企业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对城区内废气排放重点企业的全天候监测、监控,对超标排放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于厂区内有煤炭、粉煤灰、炉渣等露天堆场,采取棚、库、罐密闭,进行喷淋、苫盖操作,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规范城区餐饮油烟排放。

2015。

6

月底前对全区开展一次普查,严禁餐饮企业不按标准安装使用排烟装置。

3

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现象。

及时查处并制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秸秆、落叶、垃圾以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现象。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细河分局。

2015。

10。

日至。

6

30。

日期间开展,分四个阶段进行:

15。

日前,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六家子管委会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整治工作。

15。

日前,开展部署动员工作,签订责任书,下达任务分解表;

月中旬前,完成各类污染源排查、建档工作;

25。

日前完成整改通知下达。区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

17。

日开始,各牵头单位组织配合部门,集中力量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拆迁改造、废气排放、露天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行动。区监察局对整治行动全程开展督查问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6

22。

日前,各责任部门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纠自查。

6

25。

日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6

月末前,组织全区拉练检查,考核验收。

建立环境空气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各有关部门要将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空气环境综合整治与城区环境建设统筹考虑,保障整治行动所需的人力物力,细化量化责任落实,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坚决依法查处。区法制办要为整治行动提供准确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细河公安分局要保障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查处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区纪委监察局要对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问责,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区城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行动开始后,各牵头单位要在每周四

16。

时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到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信息,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在联系会议上通报批评。同时,区政府将约谈主要负责领导。

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工作,发动企业和群众广泛参与,营造环境空气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区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对治理工作进行采访、报道,表彰先进、曝光问题,全面推动整治行动不断深入。各责任部门要以此次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快源头治理工程建设,制定完善相关的长效管理办法和制度措施,使空气环境质量管理工作步入立足长效的经常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

为加强此次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

区长。

副组长:李秀廷。

常务副区长。

副区长。

副区长。

员:

辛立石。

区监察局局长。

赵红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福山。

区督查室主任。

孙丽娅。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何广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亚兴。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艳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文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洪鹏。

区财政局副局长。

朴成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国土资源局细河分局局长。

李耀军。

细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佟德生。

交通警察支队细河大队大队长。

市环境保护局细河分局局长。

李志文。

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大队长。

阜新市交通局直属分局局长。

王云成。

细河区国税局局长。

佟炳忠。

细河区地税局局长。

安成军。

四合镇镇长。

北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包振和。

东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冬梅。

学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彬彬。

中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宝玉。

六家子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魏艳华同志兼任。

集安市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6。

33。

2016。

16。

号)相关要求,确保我市自然保护区、矿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危废场地、辐射场地(以下简称“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集安兴达选矿公司双兴石墨矿区、集安霸王潮国家级湿地公园、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集安市佳信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危废场地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2016。

6

10。

日至。

2017。

9

月底,全面完成“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污染、损害和破坏问题,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有效维护全市生态安全。

坚持。

“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重在修复、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着重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

重点整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逐步扩大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的植被破坏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违规采伐问题,违规开垦、养殖等行为破坏保护区森林、植被和湿地问题。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行为,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单位是否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是否达标。自然保护区周边是否有污染物直排情况。重点清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建筑物,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合规履行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检查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划、土地管理、生态准入等要求。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人类活动频繁、侵占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破坏生态系统等问题,旅游设施是否具有庇护野生动植物功能,重点整治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挖砂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生产生活行为。重点检查

“三区、两园、两场地”内资源开发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核实资源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超限、超域、超额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资源开发,如生态经济沟养殖等问题,开采、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检查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整治保护区周边对饮用水源水质有直接影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重点检查矿区的环评审批与验收手续,范围界限与土地权属问题,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实施以及有关部门对其监管职责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湿地公园内及周边人为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检查湿地公园周边人为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整治并清理湿地公园周边的污染源,坚决杜绝未经审批擅自进入湿地公园进行资源开发、开采等活动。重点检查危废场地项目环评审批与验收手续,危废的监管执行情况,许可证有效期,设施、制度、标准、标志是否完好齐全,等级制度、管理计划、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管理问题。重点检查

“三区、两园、两场地”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严格履行生态准入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环评等行政审批制度,督促建设项目落实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等工作措施是否到位等。

各相关部门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单元,是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统筹部署,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要组织相关科室,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协同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打破现有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的束缚,具体组织落实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各项综合整治任务。为顺利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汇总和总结材料上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部门职责,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立项、技术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类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要重点向

“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修复、污染治理、拆除搬迁等整改项目倾斜。

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开展自查。

市政府根据专项检查和综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专题进行研究,制定总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分区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停止湿地公园内及周边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对于湿地公园内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与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恢复原状。检查危废场地以及矿区的审批手续和各项许可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整治、清理、关停或迁移对周围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污染源,对危废场地及矿区周边生态植被破坏进行恢复。整改方案经通化市政府批准后,报省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

“三区、两园、两场地”的污染破坏问题,停止污染破坏行为,限期解决违法排污、开采破坏、人为干扰等问题,拆除、迁移违章建筑物;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修复,着重解决自然植被恢复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后,起草整治情况总结报告,报集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验收申请。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部署,逐一进行排查,全面梳理

2016。

9

10。

针对自查和综合评价情况,按照

“谁违规、谁整改、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直接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治理,组织各整改单位全面落实生态修复、污染治理、违建拆除等方面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查,对相关责任部门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通报一批;整改工作责任不清、进展缓慢的挂牌督办一批;对严重损害生态、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的典型违法案例处置一批。

加大对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开展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司法部门先期介入,形成震慑。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生态损害、环境污染等问题,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限期恢复或赔偿。确立环境公益诉讼组织,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律师团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支持和鼓励具备资质的社会公益组织对环境违法行为提起诉讼。用司法手段解决一批严重损害

“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

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一是坚持源头预防,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制度,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严禁建设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是完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重点区域执法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特征的管护能力,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矿区的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确保“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制定集安市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健全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应急预警体系,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管理,作为考核评价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逾期未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或整治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履职缺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示范引领,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正面典型,加大对典型示范的支持力度。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对一些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公众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茂名市城市小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建设整洁有序的城市宜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市区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小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

“属地管理、自我完善、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统筹发展、长效管理”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小区市容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实现城市形象大改观、品质大提升、管理更规范,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宜居环境。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自觉参与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并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赢得市民理解与支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为整治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确保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通过广泛调查摸排,科学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充分整合资源,综合采取措施,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对影响城市发展、事关民生福祉的市容环境卫生老大难问题,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整治促管理,推进城市小区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选择市区迎宾小区、方兴小区作为综合整治示范小区,进一步加强整治,提高整治成效,以点带面促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为更好地组织小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各居民社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保障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创建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1.

加大小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落实内街小巷日常清扫保洁责任,完善制度,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

2.

加大环卫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巡查,重点治理乱倒垃圾、余泥、乱扔废弃物和露天焚烧垃圾等不良行为。

3.

完善环卫设施,垃圾箱(桶)外观保持整洁、无残破缺损。及时清运垃圾箱(桶)垃圾,杜绝垃圾撒落和污水外溢现象。

4.

开展河道、沟渠综合整治,清除渠道内垃圾、杂草、淤泥,并落实责任,巩固成果。

1.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小区门店规范经营,对室外占道经营、作业、堆物、加工、修理、洗车等问题进行整治。

2.

设置“双限”摆卖区,合理划定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采取堵疏结合措施,引导摊贩进场经营,规范摊贩经营行为。

3.

整治内街乱摆卖行为,重点整治小摊档、早夜市、大排档、露天烧烤档等,依法取缔影响市容环境、妨碍交通、消防安全、扰民的摊档。

4.

加大市容执法力度,加强对内街小巷重点位置如校园、医院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巡查、整治,安排人员守点。

5.

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对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及影响市容的摊档进行整治、疏导。针对市场内摊位不足问题,在有条件地段合理规划摊位,规范摆卖行为。

6.

整治小区内各类噪音,营造宁静舒适生活环境。

7.

整治各类餐饮、烧烤店排放油烟问题,严格控制油烟污染。

按照。

“规范停放、突出治乱、管理有序、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城市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改善小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区车辆停放监督管理水平。

1.

合理划定城市小区道路停车区域及泊位,并在小区内街、停车场等设置方向标识。

2.

按居民自治的原则,由业主委员会对社区停车位依法依规实行可持续的有偿管理服务。

3.

查处违规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等行为,促使小区车辆停放有序。

1.

采取群防群治的办法,定期组织街道、社区、物管单位和居民,对小区内街乱张贴、乱涂写的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整治。

2.

组织相关部门清理小区内街乱拉挂的横幅标语和广告标识,重点清理校园周边的非法教育小广告牌。

3.

加强巡查,对违规乱张贴“牛皮癣”、违规拉挂广告的人员依法进行查处,从源头上减少乱张挂行为。

4.

将小区内所有小广告纳入“牛皮癣”清理工作,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实现常态化管理。

1.

严禁利用小区绿化带、花坛等场地种植农作物,全面清理小区内种植的蔬菜、瓜果、花生等作物。

2.

认真做好小区内绿化种植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园林绿化效果和市政设施完善。

3.

及时清理树木上干枝枯叶,保障群众安全。

“文明、平安、和谐”城区人居环境。

1.

严禁居民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对小区内饲养的家禽家畜进行全面清理。

2.

限期小区内养殖户、养殖场关停转迁。逾期未转迁的依法清拆。

3.

对饲养犬类等宠物实行规范管理,只允许在划定区域内遛狗,严禁随意放养。

1.

限期业主自行清理占用公共场地设置的建(构)筑物和物品,逾期不清理的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占用城市公共用地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

各职能部门要督促土地使用权者对未开发利用的空旷地进行围蔽。

茂南区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辖区内各街道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村(居)委会。对辖区内各街道、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配合电白区做好中心城区电白辖区综合整治工作。

电白区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牵头组织中心城区电白辖区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投入,每年预算安排资金,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双限”摆卖区治安管理;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工商局:依法查处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教育局:督促市区各学校做好本校区内的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督促业主做好闲置土地的围蔽工作,查处非法占用公共用地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门前三包”责任制;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宜居办:负责检查监督小区。

“城乡清洁工程”实施;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会同茂南区、电白区依法查处违章建(构)筑物;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结合。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茂南区、电白区的整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协助街道修复小区被损坏的市政、园林绿化设施;牵头整治责任区内的河道、沟渠、人工湖。

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依法查处营运车辆(的士)占道候客、乱停乱放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做好责任区内河道、沟渠垃圾及污泥清理,配合做好城区河道整治。

市农业局:加强生猪管理;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配合清理乱养殖家禽家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文广新局:加强宣传发动,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卫生计生局:督促本系统单位做好社区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爱卫办:定期组织开展。

“爱国卫生”行动,开展灭“四害”行动;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环保局:查处固定源噪声和油烟违规排放;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社区的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无食品许可证经营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市场物业管理处:加强对管理处所辖的市场物业管理,引导摊贩进场经营,落实。

“门前三包”责任,做好市场内外清洁卫生,配合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能协助茂南区、电白区政府做好整治工作,并主动做好本单位办公、生活大院的整治。各物管单位(含城市开发公司、茂石化华达公司等)要主动做好所辖社区的综合整治,并配合实施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2015。

5

月中旬开始到。

12。

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组织召开全市城市小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全力推进茂南区、电白区要组织相关单位按工作任务要求,对小区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分析,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实施单位和宣传部门,在本阶段要进行宣传发动,引导相关单位和群众对存在问题自行整治,广泛参与整治活动茂南区、电白区组织各街道办及相关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市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开展本系统、本行业整治工作,并配合实施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各街道办和市各部门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对不足之处和未落实到位的地方抓好整改落实。在全面整治和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总结整治经验,制定长效管理机制,由集中整治转为日常管理,按照各自职责持续开展工作,防止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死灰复燃,巩固整治成果,推进小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常态化。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会同茂南区、电白区及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街道、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报市政府。为加强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实施单位茂南区、电白区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相关整治工作。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专抓此项工作。宣传部门要精心组织,开辟专栏,把宣传工作贯穿综合整治全过程。茂南区、电白区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争取广大居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开展集中整治时,相关部门要积极响应,按要求抽调人员力量,由牵头单位统一指挥,人员、车辆统一行动,全力协助做好整治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会同茂南区、电白区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对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开展阶段性检查,着力解决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宣传,并通报表扬;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而影响整治工作的,要通报批评。

在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上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天我们开一个专题会议,部署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刚才,x就开展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特别强调了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我完全同意。各区、各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找准差距,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城市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省委x书记也对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高度肯定。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的城市环境与群众诉求相比,城市管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亟需加以解决。因此,开展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一是开展“百日行动”是提升城市形象的迫切需要。市容环境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和脸面,最能代表一个地方的形象。我市是全国闻名的风景旅游城市,连续多年又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良好的环境每年吸引游客上亿人次来苏观光旅游。但一些城市管理中的“疑难杂症”反复回潮,如背街小巷脏乱差、小摊小贩屡禁不绝、道路交通秩序有待规范等问题,成为市民群众和外来游客反映的突出问题,这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与我市文明城市称号,极不相符、很不相称,需要下大力气、花真功夫扎实整治改善。

二是开展“百日行动”是助力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优良的城市环境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一个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不仅让居住其中的人们感到舒适,也有助于吸引人才投资兴业,为城市的发展助力。我市要建设成为具有独特魅力的国际文化旅游胜地和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国际化大城市,需要以良好的城市环境为基础。因此,我们要更加注重加强城市环境治理,不断改善市容市貌,努力创造更加整洁优美、宜居和谐的城市环境,以不断提升的城市软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开展“百日行动”是提升群众幸福感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改善城市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期盼越来越强烈。为此,我们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决心扫除城市管理的“漏洞”和“死角”,打造舒适优美的城市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心情舒畅、生活舒适,更多更好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与实惠。

二、统筹兼顾,综合推进,全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对照“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的目标,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精准整治,共同发力,确保治理工作有声势、有力度、有成效。

一要与抓好“931”接续行动相结合。要结合全省开展的“931”接续行动,集中解决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城市环境薄弱地区的脏乱差问题,着力推进农贸市场、拆迁工地、园林景区周边城市容貌和市容秩序的优化提升,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当前,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已经进入收尾冲刺阶段,本月底考核专家组将对我市进行考核验收,各地、各部门要以“百日行动”为抓手,全力做好优秀管理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要探索综合运用社会诚信体系和外来人口积分管理系统,采取限制交易、过户和继承等手段,提高违法建设成本和执法威慑力。

三要与抓好绿化及环境专项整治相结合。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美化城乡景观、展示地域特色、提升整体形象的要求,以“三治三化”(治脏、治乱、治违,洁化、绿化、美化)为抓手,深入推进绿化及环境专项整治和生活垃圾处置“6+2”工程,确保铁路、高速公路和内河主航道沿线环境干净、整齐、有序,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四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在发挥各级政府部门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发挥好社会公众的力量。要发挥“微城管”“数字城管”等平台的作用,让群众参与整治管理全过程。要强化政府治理与社会共建有效衔接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路长”单位和市民志愿者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五要注重专项整治与长效巩固相结合。要采取重点突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完成一项任务,巩固一片区域,打破“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要引入第三方服务管理,建立日常路面巡查与网格化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常态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市区联动、城乡统筹、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模式,不断推动市容环境的“洁化、序化、美化、亮化”。

三、狠抓落实,严格监督,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措施。

这次“百日行动”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能否达到预期目的,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环境整治的获得感,是对我市城市管理队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的一次重大检验。

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

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责任单位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到具体实施单位和项目,确保人员力量到位。

二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着眼大局,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快速推进、快见成效。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原则,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相关责任部门要主动沟通、积极协商,禁止推诿扯皮、相互掣肘。要充分发挥市城管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公安、市容市政、x、x等部门研究解决重大环境治理问题。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与“重心下移、综合执法”紧密结合,使“百日行动”衔接紧凑、统筹有序。

三要综合施策,稳妥推进。要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硬件滞后的要加快完善设施,软件跟不上的要尽快落实管理制度,两方面都有欠缺的要重点加以全面解决。要通过建管并举、疏堵结合以及引导群众自我管理等途径,从源头上解决城市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完善整治工作预案,着力化解不和谐因素,稳妥推进专项整治,实现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依法推进城市治理的有机统一。

四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会同整治办开展密集的宣传造势,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和工作基础。要开展不间断、分层次、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舆论与管理的互动,营造强有力的整治声势。

对失职渎职、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同志们,开展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企盼。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力量、集中资源,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全力打好环境整治攻坚战,努力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当好建设“强富美高”新x先行军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