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购房合同(优质14篇)

时间:2023-12-01 08:33:37 作者:FS文字使者

对于很多人来说,购房是一种成年的象征,也是实现安居梦想的关键一步。以下是一些值得关注的购房总结案例,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规律和经验。

南昌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南昌东湖区杨家厂2号1栋三单元802室,房屋结构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0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固有结构和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交付,以甲方指定的方式交付给甲方。在每计租周期开始前交付租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付乙方承租时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自然损坏,由甲方维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和偷盗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燃气费;。

2、宽带费;。

3、有线电视费;。

4、物业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双方验收房屋后,乙方将房屋交还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南昌房屋租赁合同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三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违反合同中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第十条: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固有结构和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年)交付,以甲方指定的方式交付给甲方。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付乙方承租时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自然损坏,由甲方维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和偷盗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燃气费;2、宽带费;3、有线电视费;4、物业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双方验收房屋后,乙方将房屋交还甲方。

3、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续签租赁合同。

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不能继续租赁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将房子无条件收回。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装修,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1、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2、房屋现有设备。

(1)电器:;。

(2)家具:。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南昌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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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房屋租赁合同

1、乙方继续租赁甲方房屋五年,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年租金_________元(大写捌拾万元),包括_________元消费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年租金_________元(大写捌拾万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元消费卡。

(2)租金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每年到期前一个月的_________日前(即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租金的_________%,剩余租金应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

(3)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为《房屋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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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购房合同变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

__。

(以上写明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中,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并提供了__(写明证据)。

本院查明,__(写明查明的事实)。

(变更的,写明:_________________)变更_______________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驳回的,写明:_________________)驳回_______________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的请求。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南昌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室一厅,建筑面积60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固有结构和用途。

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整。

租金按交付,以甲方指定的方式交付给甲方。在每计租周期开始前交付租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保证在交付乙方承租时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自然损坏,由甲方维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和偷盗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燃气费;。

2、宽带费;。

3、有线电视费;。

4、物业费。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1、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双方验收房屋后,乙方将房屋交还甲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购房合同

聘用单位:身份证号:

厨师: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饮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市地段的厨房给乙方做技术和管理工作,职务为,有效期为年月日止。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元。每月号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资自每月的工资发放日起7日后,乙方则无需再遵守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资。如协议未果,乙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三.在乙方工作期间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的食宿》。如对乙方安排烹调技术的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乙方在工作期间期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规章制度。甲方在营业期间若生意红火,增收营业额,应相应增加乙方工资。

四.乙方自行组织及安排厨房工作分配,管理,厨房内洗碗工,洗菜,煮饭由甲方承担工资工作。乙方为了保证出品,并对甲方清洗,清洁,煮饭进行监督。

五.乙方为了保证质量出品,并对甲方采购进行要求甲方进行采购质量不行不收货,数量不够不收货,严格把好质量关,并希望甲方采购配合厨房工作。

六.乙方需给甲方明确指导工作,以免甲方铺张浪费。

七.乙方工作人员患病因需要妥当安排工作,保证甲方正常营业运转。

八.甲,乙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相对应的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则协议执行。

十.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南昌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南昌东湖区杨家厂2号1栋三单元802室,房屋结构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0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固有结构和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交付,以甲方指定的方式交付给甲方。在每计租周期开始前交付租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付乙方承租时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自然损坏,由甲方维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和偷盗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燃气费;。

2、宽带费;。

3、有线电视费;。

4、物业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双方验收房屋后,乙方将房屋交还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昌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购房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出让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至年____月____日____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________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幢】【座】________【单元】【层】[自然层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属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米,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属【封闭式】的________个,【非封闭式】的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方米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该商品房屋属现房,按【套】【整层】【整幢】出售,总金额为(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实测计价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计价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计价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应当按时如期将房价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售房款银行监控账号上(已竣工项目买受人可将房价款直接支付给出卖人)。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4)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5)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的30天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期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交接。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内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一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双方签订后30天内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南昌市公租房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本店铺座落于__,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五年,自20__年11月01日至20__年10月31日止。

三、租金的方式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20__年11月01日至20__年10月31日租金按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每月计收,甲方须给乙方开具收据。(管理、水电费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交租日期为每月01日,遇节日可顺延。

3、乙方交租的方式以人民币现金结算。

4、乙方必须签订合同时交纳1000.00元(壹仟元整)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所交保证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再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2、若乙方于合同期间退租,保证金将作为合同违约赔偿给甲方。

3、本合同不得移作其他用途(但不限担保等事项)。

4、本合同只限于甲乙双方约定租赁事项,租赁期间或期满后,乙方与任何他人发生的经济与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5、发生以上第3、第4项,甲方有权转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以保障甲方权益。

五、双方责任:

1、合同期满后,双方如不能续约,在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合同期满后,乙方则享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根据市场的店铺租赁行情重新议价,另订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4、于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将店铺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保证金作为店铺清理费用,乙方不得异议。

5、如双方有争议时,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判决。

6、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购房合同

出卖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街的,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栋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首付:

第二次与年月日付。

第三次与年月日付。

……。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xxxx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购房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的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的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的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的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且将与所出卖的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这个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的建筑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即______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了本合同的时候,支付定金______,即______小写。

四、乙方在支付了定金之日起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的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需要通过银行住房按揭的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___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____),空调两台(型号:____),热水器(型号:____),浴霸(型号:____),饮水机(型号:____),音响两台(型号:____),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款: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购房合同

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绿化率。

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

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合同

一、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青岛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约定。

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

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11、维修基金交割。根据(青岛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六、为方便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拟订下列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合同内容。

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负担,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项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认并继受该项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条款范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当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诉的,请将合同第十三条划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龋。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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