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有资产管理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报告(通用5篇)

时间:2023-09-02 06:56:59 作者:薇儿 最新国有资产管理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报告(通用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有资产管理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一

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国有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明晰国有资产权属关系,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开展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加强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2019年16月31日前,经市、区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行政单位和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社团组织纳入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范围。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加此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通过清查,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为预算与财务提供真实数据,为产权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二)全面查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清查,对清理出的问题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有关规定重新核实,进一步强化各单位资产及财务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全面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与审核范围,将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相关环节,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gb/t14885—2019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的要求,实现固定资产的重新分类,完成新旧国标码的转换,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为预算编审和资产日常管理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信息支撑。

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9年xx月31日。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一)市、区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市级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杨晓超局

长任组长,张宏宇副巡视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相关处室主管处长组成。下设市级资产清查办公室。

各区县可参照市级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市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下,负责开展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

(1)根据国家及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本地区资产清查总体工作方案

(2)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

(二)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及职责

市级资产清查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和有关处室人员组成。(见附件2)。各区县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开展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

(3)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中有关政策咨询、问题解答。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本地区清查领导小组汇报。

(4)对本地区审计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

损失及资金挂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和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甄别,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5)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结果的批复。

(三)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2019年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业务骨干,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

(1)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资产清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自查并进行监督检查。

(3)配合审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5)审核汇总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报本地区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批。

(6)根据本地区资产清查办公室批复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的职责

(1)负责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单位自查。

(3)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并提供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4)编制和撰写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5)依据本地区资产清查办公室批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6)负责对资产清查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资产清查档案库。

(一)基本情况清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清查工作需要,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类库存现金、各种银行账户、有价证券、资金往来、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

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四)损溢认定

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对清理出来的有关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五)资产核实

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在损溢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审核批复。

(六)制度完善

各行政事业单位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

1.《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管理办法》

2.《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3.《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

4.《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帐销案存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七、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资产清查工作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预计于2019年6月底完成。分单位自查、财务审计、资产核实和批复三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底)

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对清理出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资产清查政策,结合有关财务准则、会计制度提出处理意见;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自查报告

(二)财务审计阶段(2019年4月1日至5月15日) 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资产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提出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处理意见书。

(三)资产核实批复阶段(2019年5月16日至6月底) 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依据专项审计报告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并予批复。

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依据资产清查批复文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建立经批准的账销案存事项的备查账和资产清查档案库。

八、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市、区县财政部门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对清查出来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虚报。

(四)社会中介机构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履行必要的程序,认真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清查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财务核对,出具鉴证意见和专项审计报告。

(五)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将资产清查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归档,妥善保存。

(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二

学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从2019年至2019年,用时三年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全校56个二级单位和部门的设备类资产、家具类资产、房屋类资产进行了实物盘点和核查。通过三年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学校设备类资产存量情况,对设备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做了初步的分析,完善了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优化了资产管理流程,为开展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召开资产清查工作总结大会

5月27日上午9:00在蒲河校区机关楼169会议室,学校召开2019年资产清查工作总结大会,陆杰荣副校长、徐平副校长和全校63个院系部门主管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处于淑梅科长主持。

徐平副校长指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及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是当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任务”。徐平副校长举例说明资产指标在高校评估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学院建立健全各项仪器设备管理文件,做到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王丽芬做了题为“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我校资产管理水平”的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资产清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情况,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并针对我校资产管理现状提出今后资产管理的改革设想。

亚澳商学院书记章军、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科长白永生、物理学院高森源老师就本单位资产管理先进经验在大会上做了交流。随后陆杰荣副校长宣读了学校的表彰决定,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徐平副校长和王丽芬处长为荣获一、二等奖的先进集体颁发了荣誉证书。

会后,各单位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参观了我校获国家级的“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徐平副校长对文科实训中心成立的意义和作用向大家做了介绍,并对实训中心各教学实验室逐一讲解,通过参观大家对我校的发展建设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理工科的领导和老师建议学校整合理工科的资源,加快建设“理工科实验实习中心”。

12月29日下午,我校召开了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及表彰大会,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郑晓康作了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大会表彰了物资设备与实验管理处等9个先进集体、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刘永红等18名先进个人。校长孙卫国,副校长何建平、乔哲青,学校国资委成员、各单位资产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乔哲青副校长主持。

今年7月,我校成立了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国有资产清查动员暨工作布置大会,正式拉开了2019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序幕。全校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各资产的分类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校47个单位于16月20日前完成了各单位的自查工作,学校核查小组于12月16前完成了对各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资产清查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谁拥有、谁负责,全面彻底、准确无误的原则,对2019年6月30日前的我校所有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通过清查,进一步摸清了我校家底和资产状况,为学校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师生员工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明确了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了资产管理的基本数据,制定和修订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形成了三万余字的西华大学国有资产报告(初稿),为学校相关决策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建立了一支高度负责、工作勤奋、不计得失的国资管理队伍。

孙卫国校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成绩,并代表学校向参与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干部及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孙校长指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很重要,国有资产是学校健康发展的保障,也是学校未来发展的基础。孙校长希望国资处和相关部门继续努力,完善国有资产的相关手续,并在清理彻底的基础上,抓住机遇,让三个校区的国有资产为学校学科发展创造条件,保值增值,成为学校发展的有力保障。

乔哲青副校长强调国有资产清理只是开始,今后学校还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清理和管理的规章和制度,要将国有资产清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查和抽查相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普通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副院长陈广贵、电气信息学院童锦渝分别代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大会上作了发言。

4月8日下午,学校在学术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校长董健康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提出要求,副校长吕宗平主持会议,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财务处以及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根据民航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全国性国有资产清查。此次清查的目的是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并通过此次清查,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理清产权关系,盘活存量,促进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学校根据财政部、民航局的文件要求成立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确保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完整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董健康对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此次清查的大背景是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通过此次清查有利于学校摸清家底,有利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是结合改革,协调推进,处理好清查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关系。要认识到资产清查是学校推进改革的基础工作,是学校理清关系、规范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必须环节,是制定和实现未来规划的基础;三是加强领导、配齐人员、责任到人,圆满完成各项清查工作。这次清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各部门要一把手亲自抓,负直接责任,按照本次会议的布置和安排认真做好落实。同时,此次清查工作将作为重大临时性工作列入今年的考核当中。

会上,财务处副处长王璇传达财政部和民航局关于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处长刘敏解读了学校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详细讲解了本次清查工作的原则和目标、清查基准日和范围、清查工作内容以及清查工作步骤。

据了解,学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从2019年至2019年,用时三年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全校56个二级单位和部门的设备类资产、家具类资产、房屋类资产进行了实物盘点和核查。通过三年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学校设备类资产存量情况,对设备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做了初步的分析,完善了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优化了资产管理流程,为开展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在综合楼一楼报告厅举行,学校党委常委、总会计师陈兴才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全校各学院、机关部处、直属医院等二级单位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与会。

陈兴才总会计师在讲话中首先传达了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指出要充分认识国有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明确清查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总体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立足学校发展实际,以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角度落实资产清查的各项任务。随后提出了两点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以“实”为标准,确保清查措施务实、清查过程扎实、清查数据真实;二是明确以“严”为要求,遵守清查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严格按照方案不折不扣做好各项工作。最后强调,资产清查工作是一项基础工程、系统工程,工作内容繁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国有资产清查如期完成,以开展清查为契机,推动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骆笑红详细解读了广西医科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涵盖背景情况、工作原则与要求、清查内容和工作步骤等有关事项,明确了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以及各二级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并对清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据悉,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要求,此次清查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清查范围包括学校各项资产、负债、净资产。

国有资产管理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三

根据财政部、财政厅、财政局要求,我局成立了以邓锡华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清查时间为5至6月份,清查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二级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邓锡华指出,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运转、提供服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党和政府执行能力的重要保障,更是“两型”社会建设、公路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的内在要求。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明纪律的原则,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限,深入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严禁拖拉推诿、敷衍塞责,确保在6月20日前完成清查工作,切实做到帐表、帐帐、账卡、帐实相符。

清查会由副局长易树松主持,总会计师刘晓贞部署了清查工作,路政处处长马意军出席了会议。会后,邀请国子软件公司人员讲解了资产清查业务软件使用知识。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19〕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9〕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 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19年8月-9月)。

1. 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 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局机关各科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直属分局: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84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六安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3月30日,我厅召开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厅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武建新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武建新指出,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财政部统一安排的全国性工作,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近十年来财政投入形成国有资产情况的大清查、大盘点、大“摸底”。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专业性、纪律性强,各单位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水利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财政部门的各项要求上来,把资产清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武建新强调,各单位要精心安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厅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表,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步骤,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人。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经得起历史、经得起实践、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验。

武建新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看齐意识、担当意识,凝心聚力、聚焦重点,圆满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各项任务,为我省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

为响应县政府的号召,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县国土资源局积极采取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股室、二级单位、乡镇所提交自查报告,依据资产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清查方案,进一步明确清查职责、范围、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做好本单位的清理核查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专门负责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清理核查工作规范高效、按时保质完成,为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细化清查方式。严格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组织实施资产清理和清查。在清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做到“以账查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本次资产清查是依据固定资产账目明细表、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进行一一核对,确保清查无死角。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做到固定资产责任到人、账实相符、管理到位。

三是强化资产管理。各股室、二级单位、乡镇所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深化队伍建设。为保证此次国土局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局财务股开展了资产清理工作培训和软件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廉政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队伍。

国有资产管理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四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局: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12月31日。

(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全镇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大历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镇党政办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三)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数据进行核对。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9〕52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镇财政所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9〕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认定。

(一)准备阶段(2019年2-3月)

1.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2.开展业务培训。

国有资产管理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五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欢迎阅读!

自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10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以来,全国很多省市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湖南省首先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积极部署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要求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山西省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清查工作认识到位、政策法规学习到位、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和监管工作服务到位,“四到位”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据介绍,阳泉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动员部署会议上提出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将一直持续到今年8月,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

为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重庆市政府也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防止清查工作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夯实整个财政管理基础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周天勇对记者说,“在清查过程中,要注意将资产按照不同归属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而且可以把资产清查工作当作是国家政策性改革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不必要的建筑、服务设施等出租或卖出,同时也是一种资产基础的积累,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还同时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内容和各方管理职责,规范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19〕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9〕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 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19年8月-9月)。

1. 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 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