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实用15篇)

时间:2023-11-19 19:45:43 作者:书香墨 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实用15篇)

合同协议对于保护双方的利益至关重要,建议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咨询专业人士意见。每个合同协议范文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核和筛选,确保质量和可靠性。

标准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帐工作。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税金。

六、其他委托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帐户,并按“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存款帐户。甲方通知乙方发放贷款的同时应将委托贷款资金转入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委托贷款基金帐户不计付利息。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发放。

通知书。

》。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银行业通行做法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后执行。

四、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提前申请展期,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

五、乙方收回委托贷款本金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帐户,开户行:;户名:;帐号:。

六、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作为委托贷款债权人,对委托贷款的发放、管理、担保与回收全程工作负全部决策责任。委托贷款的担保协议,由甲方与借款人另行签订。

二、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具有对委托贷款发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用款与还款计划、罚则和其他要素的决定权。

三、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义务要求借款人将法人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况及时报告乙方。

四、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帐户,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

五、对委托贷款合同中不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条款的变动与修改,在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的条件下,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形式明确、具体、及时通知乙方。

六、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借款方应付但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国家规定,不承担甲方委托发放贷款的风险,不垫付资金。

四、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有关的核算数据和情况。

五、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应由借款方支付但借款方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帐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手续费率及计算方式:

二、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的结算时间、计交方式等按照甲方、乙方与借款人三方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委托贷款逾期的处理约定。

一、对于按照甲方要求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含展期)到期后一年内,乙方承诺履行所有本协议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二、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借款人仍未按《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清偿所有贷款本息,导致乙方仍需对该笔贷款以及借款人贷款帐户、相应利息帐户进行管理的,甲方应就贷款及相关帐户的管理工作与乙方另行商定处理事宜。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继续对甲方贷款及相关帐户进行管理,但应另行支付乙方手续费。

三、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甲方未对贷款及相关帐户处理工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或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手续费的,则乙方将有权停止履行与该笔贷款有关的一切义务,由此产生的丧失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四、对于乙方已停止履行相关义务的委托贷款,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恢复该笔贷款管理等工作。经协商一致,甲方需出具书面。

委托书。

但应另行支付手续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协议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可酌情采取扣减手续费、取消代理资格等措施。

二、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未及时给付乙方手续费,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的金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八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2。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种项目种。

类金额(大写)(小写)用。

途利。

率期。

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研究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第七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许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__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收。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注:1.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其由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如本合同毋需担保,划去第七条。委托贷款。

借款合同。

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金融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在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贷款人的开户单位,签订合同时划去第二条。

三、第三条中的提款计划和第五条中的还款计划,分别指分期借款计划和分期还款计划。

四、第七条中的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第三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六、第十条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一条中约定。

八、第十四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受托方:

借款方:

应借款方请求,______(简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利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借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借款方与受托方经友好协商,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认受托方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二、本贷款为委托贷款。受托方受委托方的全权委托与借款方办理有关贷款的手续。

三、贷款用途:

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贷款金额: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向借款方提供人民币贷款______万元(大写:______)。

五、贷款利率:

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__%计收利息。

六、贷款期限:

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如借款方在经委托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七、贷款手续费:

受托方在上述贷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总额____%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具体的收取方法为____________。

八、贷款偿还:

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汇入委托方/受托方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九、保证条款:

2.本贷款由____________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当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人连带承担偿还贷款本息(包括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的罚息)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十、贷款管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监督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和处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受托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从贷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础上对逾期部分加收______%的罚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应收的贷款本息和费用。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借款。

申请书。

借款凭证协议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的贷款协议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方、借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数量不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付清之日终止。

借款方:(公章)。

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

乙方:攀枝花市一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为甲方申请个人贷款业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在确定委托关系后,签定本协议。

第三条: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总金额xx元人民币。

第四条:乙方收甲方服务费为xx元人民币,服务费含文件材料费、评估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用。甲方必须向乙方预交服务费xx元人民币,(以乙方向甲方开具的收据为准)。剩余服务费xx元人民币,在贷款办妥到帐时一次性付清,如不履行协议,从贷款到帐第二日起每天按应收取服务费5%收取违约金。

第五条:在乙方代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不贷款或有其他事项变更,乙方不退还预交服务费。

第一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向银行提供个人贷款所需资料。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善。

第二条:甲方必须配合银行了解和查询与贷款有关的资产和信用等情况,并对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保密义务,且乙方不得用于协议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条:乙方负责把甲方提供的个人贷款所需资料整理后递交到银行,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最终由银行决定。

第五条:银行贷款若须担保公司担保,担保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在协议期内,乙方客户服务中心免费为甲方查询贷款办理进度。

第七条:甲方必须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提供文件资料,如甲方拒绝按照银行要求提供文件资料或所提供文件资料不符合银行调查审批规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协商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攀枝花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乙方:攀枝花市一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xxxx。

代表人:xx。

地址:xx。

电话:xxxx。

签约地点:x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贷款委托合同。

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贷款协议书

受托人:。

借款人:。

应借款人的要求,__(以下简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使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贷款。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借款人和受托人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人承认受托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二。该笔贷款为委托贷款。受托方受委托方授权,与借款方办理贷款手续。

四。贷款金额: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借给借款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_)。

动词(verb的缩写)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为__%。

不及物动词贷款期限:本贷款自借款人提款之日起至___________日止,为期__天____________借款人经委托方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天数和余额计收利息。

七。贷款手续费:除上述贷款利率外,受托方还将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总额__%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具体收取方式为______________。

八。贷款偿还:本贷款本息由借款人按期汇入委托方/受托方账户(开户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保证条款:。

1.本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放。

2.这笔贷款由______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时,保证人对偿还贷款本息(包括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x.贷款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该笔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人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报表和资料。

xi。违约责任及处理:。

1.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受托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贷款利率加收____%的罚息。

2.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受托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从贷款到期日起,对逾期部分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向保证人追偿贷款本息和应收费用。

4.如对本合同有任何争议,有关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人。

1.与本协议相关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凭证、协议、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双方同意的贷款协议相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份数不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额付款之日终止。

借款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托贷款协议书

中国工商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年月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委托贷款协议书

合同编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委托乙方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存款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叁日内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一次存入专户用于贷款发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应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贰日内将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非乙方原因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物(质物)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利息和手续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当日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利率调整手续。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收取的手续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当日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展期,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专户,或超出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展期,应向甲方支付展期贷款余额5%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责任明确后,违约方应主动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收回后失效。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贷款协议书

xxx(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xxx(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xxx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xxx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xxx‰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xxx‰计算手续费,并从xxx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户:

委托贷款协议书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资金作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向甲方(或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银行分理处开立的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贷款协议书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xx(甲方)与xx(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资金作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xx‰向甲方(或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xx银行?分理处开立的xx?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xx份,甲方xx份,乙方xx份,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起,直至委托存、放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

负责人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章:

日期:

委托贷款协议书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经常居住地: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和借款申请,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贷款业务,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融资总需求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地址证明文件及其它财力证明文件,委托乙方协助办理抵押或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事宜。

一、为保证贷款发放机构的资金安全,甲方将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抵押给贷款发放机构。

二、甲方承诺配合贷款发放机构及乙方办理本条第一款列明的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一、甲方有权按贷款发放机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申请贷款展期,并在贷款发放机构批准后及时与其办理展期手续。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贷款发放机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四、甲方应按贷款发放机构的规章制度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七、借款期间甲方如发生联系资料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和贷款发放机构。

一、乙方有权检查、审核、监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甲方借款期间有权监督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联系方式,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供甲方的真实资料。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三、在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宜期间,乙方根据业务需要有权扣押甲方的相关证件。

四、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协助甲方向贷款发放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五、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事宜,并为甲方规避贷款发放机构的不合理要求。

六、甲方须遵守贷款发放机构的相关规定,在甲方违反贷款发放机构的条约并拖欠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利协助贷款发放机构追讨贷款资金。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资料应予贷款发放机构除外的第三方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当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的基础费用。甲方承诺,不论乙方办理贷款业务能否成功,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求乙方将已经收取的基础费用退还甲方。

二、甲乙双方商定,贷款发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的%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的报酬,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三、甲乙双方商定,贷款发放机构发放贷款之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的%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的报酬,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未及时给付乙方报酬时,甲方承诺按贷款总额的x%/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必须保证在申请贷款事宜之前和申请期间个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二、本协议与相关的附件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一、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所有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确认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其他约定”中另行约定,“其他约定”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贷款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帐工作。

五、代扣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服务费用。

六、其他委托事项。

一、甲方与乙方开立联名存款帐户,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联名帐户。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乙双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配合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借款合同》中约定利率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

四、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帐户,开户行:_______;户名:_______;帐号:_______。

五、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

二、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与乙方开立的联名帐户。

三、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帐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未及时给付乙方手续费,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的金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贷款协议书

_________银行:

现有_________企业报来_________新(扩)建项目,总投资_________元。其中:财政拨款_________元,企业自筹_________元。申请专项贷款_________元。

根据《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和专业银行业务范围,现提出协议:该项贷款委托你行承办,共同履行《中国人民银行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负责管好用好该项贷款,收回贷款本息,为开发本地区经济资源,改变贫困面貌,作出积极贡献。

委托行(公章):_________受托行(公章):_________。

委托贷款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本委托协议包括职责条款、权利条款、义务条款、其他约定条款等内容。

职责条款。

第一条甲方负责制订和解释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章制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条甲方负责制订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借款条件、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信贷基本要件。

第三条甲方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第四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的受理和资料初审。

第五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贷前调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信贷审批。

第七条甲方负责向乙方签发委托放款通知,向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明确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委托放款要求,并对委托放款的具体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根据甲方具体委托放款要求,乙方负责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受托发放贷款。

第九条乙方负责为借款人开立借款账户,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的录入、修改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甲方负责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一条甲方负责借款人贷款期限调整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期限调整手续。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手续。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手续。

第十四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催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的审核审批。

第十六条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委托扣款工作。

第十七条乙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计结息和利率调整工作。

第十八条乙方负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查询和对账工作。

权利条款。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受托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账户和利率管理规定为甲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代收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账户、待收委托贷款利息账户等账户,为各借款人开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统计报表、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数据及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及时将收回资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以贷款人名义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按规定使用贷款和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二十四条甲方自行向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主张和行使借款合同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借款合同诉讼所需的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遇到相关政策制度问题时,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解释。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额委托贷款资金,不为甲方垫付任何资金或款项。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事项以外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方式和费率及时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费。

义务条款。

第二十九条甲方应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借款人借款申请理由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委托放款通知等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甲方如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要求进行变动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将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委托贷款资金转入方式为第1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足额扣划。

第三十二条甲方要求乙方以贷款人名义行使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乙方应将取得的合同利益及时向甲方交付。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与借款合同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为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和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并将贷款逾期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开户银行,账号;将收回的贷款利息在三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及时向乙方划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一)支付标准:按利息收入的1%支付手续费。

(二)支付频率:委托贷款手续费按(月、季、年)结算,于(月、季、年)末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

(三)支付方式为第1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乙方直接从收回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中扣收;

3.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中扣收。

第三十七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凭证资料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定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可酌情扣减手续费直至取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资格。

2.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委托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其他约定无: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无.但争议未获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有效期壹年.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受托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委托贷款协议书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一、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贷款协议书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帐工作。

五、代扣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服务费用。

六、其他委托事项。

一、甲方与乙方开立联名存款帐户,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联名帐户。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乙双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配合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借款合同》中约定利率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

四、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帐户,开户行:________;户名:______;帐号:__________。

五、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保证委托贷款资金________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

二、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与乙方开立的联名帐户。

三、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帐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未及时给付乙方手续费,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的金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或(授权代理人):__(签字)__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签字)____年__月__日。

委托贷款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账工作。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税金。

六、其他委托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按“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存款账户。甲方通知乙方发放贷款的同时应将委托贷款资金转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不计付利息。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银行业通行做法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后执行。

四、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提前申请展期,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

五、乙方收回委托贷款本金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账户,开户行:建行金桥分理处;户名:__;账号:__。

六、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作为委托贷款债权人,对委托贷款的发放、管理、担保与回收全程工作负全部决策责任。委托贷款的担保协议,由甲方与借款人另行签订。

二、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具有对委托贷款发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用款与还款计划、罚则和其他要素的决定权。

三、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义务要求借款人将法人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况及时报告乙方。

四、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

五、对委托贷款合同中不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条款的变动与修改,在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的条件下,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形式明确、具体、及时通知乙方。

六、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借款方应付但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国家规定,不承担甲方委托发放贷款的风险,不垫付资金。

四、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有关的核算数据和情况。

五、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应由借款方支付但借款方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六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账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手续费率及计算方式:

1、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额的3‰。

2、手续费计算方式: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委托贷款额×3‰。

二、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的结算时间、计交方式等按照甲方、乙方与借款人三方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一、对于按照甲方要求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含展期)到期后一年内,乙方承诺履行所有本协议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二、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借款人仍未按《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清偿所有贷款本息,导致乙方仍需对该笔贷款以及借款人贷款账户、相应利息账户进行管理的,甲方应就贷款及相关账户的管理工作与乙方另行商定处理事宜。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继续对甲方贷款及相关账户进行管理,但应另行支付乙方手续费。

三、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甲方未对贷款及相关账户处理工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或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手续费的,则乙方将有权停止履行与该笔贷款有关的一切义务,由此产生的丧失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__。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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