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除四害工作计划和总结版 社区除四害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2023-10-05 22:27:09 作者:碧墨 2023年社区除四害工作计划和总结版 社区除四害工作计划(汇总5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计划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区除四害工作计划和总结版篇一

除“四害”工作是爱国卫生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年,我们社区根据国家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和街道要求,为进1步加大巩固除“四害”的工作力度,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定如下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坚持以“3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17大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以争创国家文明城市为载体,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广泛深入地开展除四害活动,为提高居民的生存环境做出贡献。

一,加强领导,健全除“四害”领导小组,由行政主任任组长,卫生主任负责,其他居干一起抓,骨干组长、消杀员实行三级网络制度,积极做好除四害宣传工作,齐抓共管,达到居民自觉参与的目的。

二,改善外环境。清除“四害”孳生场所是除“四害”的根本措施,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杂物、垃圾、废弃容器和水坑洼等孳生场所,断绝食源,封闭鼠洞和蟑螂缝穴,设置防蝇防鼠设施,减少“四害”活动空间,防止“四害”繁栖。

三,除四害措施与时间。在春季、秋季、冬季各全程投药一次,以房屋、外环境为主的投药方式,必须在专人负责投放,投放在下水道、窨井、仓库门缝等地。

a,灭鼠4月上旬和10月中旬各全程投药一次,室内、外环境、绿化带等地统一投放,定期检查。

c,灭蚊蝇每年4月至10月每周至少二次对居民区天井、窨井、垃圾房、绿化带等重点部位实施大面积、全方位喷洒药剂,并针对室内、外不同环境及蚊蝇密度情况增加喷洒药物的次数和时间,以达到灭蚊蝇的目的。

四,继续抓好清扫员队伍建设。卫生房应按时开关,内外冲洗,全天候保洁,及时处理堆积物,花坛内无杂物,无死角,总目的是“四害”繁殖地,并要对消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

以上是社区除“四害”工作计划,在新的一年里应扎实地搞好除“四害”这项重要工作,依靠居民群众共建共管,常抓不懈,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而努力奋斗。

社区除四害工作计划和总结版篇二

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充分发挥除四害领导小组的组织,发动,协调作用,除四害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区除四害工作技术指导,制定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完善除四害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除害防病知识

2、对所辖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两次除害防病知识培训;

3、除四害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随着企业的入驻,人流,物流速度的加快,为我们除四害工作增加了难度,所以,必须充分认识到除四害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有害必除,除害务尽的思想,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动员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除四害工作中来,做到群防群治,共同做好我区除四害工作。

三、发动群众,全民皆兵,开创灭害防病工作新局面

3、药物喷洒或用毒饵灭蟑,直接喷洒或放置于蟑螂栖息活动场所,限度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

四、合理安排,布局,完成各项除害防病工作任务

3、为了确保除四害工作顺利完成,中心统一购置消杀药品及工具,保证消杀物资,储备,保障充足,使除四害各项工作能保质保量完成。

五、每季对公共场所及重点单位进行一次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通过卫生信息,用监测数据及报告对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后进,超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社区除四害工作计划和总结版篇三

病媒生物的主要危害:一传播疾病:病媒生物至少可以传播几十种人类疾病,其中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登革热、痢疾、伤寒、肝炎等,危害相当严重。二影响休息:蚊子、跳蚤等的叮咬吸血,苍蝇、蚂蚁等的骚扰,严重影响人们的休息和工作质量。三损害财物:这些病媒生物污染食品和粮食,不仅造成疾病的传播,而且造成极大的浪费。

社区除四害工作计划和总结版篇四

除四害是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一项必备条件,我社区积极配合全县切实搞好除四害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时间部署及有关专项要求,做好灭蚊、老鼠、蟑螂、苍蝇的工作。现就我社区除四害列工作计划如下:

社区做除四害动员,宣传除四害的重要性并利用黑板报、广播等形式宣传灭鼠、灭纹、灭蝇、灭蟑螂的方法。使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除四害的活动中去。

1、环境治理。开展除四害工作,必须把环境治理,杜绝四害孳生繁殖摆在首位。环境治理的重点如下:整治污水涌、污水沟、废水塘。

2、加强垃圾、废弃物管理。将收集到的垃圾一律倒入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不残留,食堂和建筑工地必须设有盖垃圾容器装载废弃物,废弃物日产日清;加强环境保洁,清理卫生死角,严禁随处抛弃垃圾。

3、清除小积水。疏通沟渠、下水道、清除各种积水。

4、做好办公室、教室、及宿舍内部卫生,清理杂物,补缝堵隙,防止蟑螂孳生、繁殖。

1、建立检查、监测制度。一是对蚊、蝇孳生地坚持每7-10天检查一次。公共环境由除四害监管员负责;发现蚊、蝇孳生立即处理。二是建立四害密度监测制度,鼠、蝇密度每季度监测一次,蚊和蟑螂密度每半年监测一次。通过监测,掌握四害密度,提供防治依据。

2、蚊、蝇孳生地控制。对垃圾收集点、小水沟、下水道及其他有蝇孳生场所,定期检查,灭蛆清蛹,控制蝇类孳生。

1、采用卫生杀虫剂和人工捕灭等多种方法,杀灭蚊、蝇、蟑螂。每年3-4月和10月份,各组织一次统一行动的灭蚊、灭蝇活动,6-7月组织一次统一行动的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蚊、蝇、蟑螂繁殖。

2、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洁管理,主干道清扫保洁率达100%,清理卫生死角。对所有卫生死角要按地段分清责任,全面进行彻底清理。

3、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认真清除垃圾、余泥渣土,垃圾收集、清运及时,日产日清,户外环境整洁,做到无蚊、蝇孳生地,并搞好绿化美化。

4、厕所清洁卫生,无蝇、无蛆、无臭;下水道完备,排水通畅,不孳生苍蝇。

5、排水排污管道畅通;有专职卫生管理人员,鼠、蝇密度控制在省标准内,蟑螂密度低。

社区除四害工作计划和总结版篇五

第一条为控制和消除简称“四害”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结合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和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钱相街道除“四害”工作适用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商店及工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应积极宣传除“四害”知识及管理规定,增强人民群众除“四害”意识,树立“人人除‘四害’、家家讲卫生”的社会新风尚。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均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

第五条易招致和孳生“四害”的行业和场所,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养护及废弃物处理中,应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繁殖。

第六条各单位、居民住户应采取多种措施消灭老鼠。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鼠密度标准:

(一)夹日法测定低于1%;

(二)粉迹法测定低于3%;

(三)鼠迹阳性房间低于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四)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xx米,鼠迹不超过5处。

第七条各单位、居民住户及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做好翻缸倒罐、平整洼地、疏通阴沟等工作,严格控制所辖范围内的蚊子孳生场所。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蚊虫密度标准:

(一)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三)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第八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厕所、垃圾箱及废弃物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消灭苍蝇。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苍蝇密度标准:

(二)蝇类孳生地应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第九条各单位、居民住户要采取多种方法杀灭蟑螂。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蟑螂密度标准:

(二)有活蟑螂卵鞘的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三)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第十条除“四害”工作按下列职责分工:

(一)河道由河道管理部门负责;

(二)公共厕所(贮粪池)由环卫部门负责;

(四)窨井(缸)、下水道由建设部门等责任单位负责;

(五)集贸市场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

(六)单位内部由各单位负责;

(七)居民住宅内部由居民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爱卫会负责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和领导;各级爱卫会办公室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市爱卫会各成员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除“四害”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除“四害”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建立除“四害”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并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各单位应有人员负责除“四害”工作。

第十四条各街道可根据当地除“四害”工作的具体情况,成立区域性除“四害”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有困难的单位和居民住户,可委托除“四害”服务机构进行,支付相应的药物和劳务费用。对超过本规定标准而不采取措施的单位,由所在地爱卫会办公室指定除“四害”服务机构强行除“四害”,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各级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可指定除“四害”监督员,经必要的业务培训由市爱卫会统一发给监督证书。

除“四害”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本规定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

(二)宣传除“四害”知识,检查指导本地区内单位、居民住户开展除“四害”工作。

第十七条经检查,除“四害”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单位,由市爱卫会给予通报批评,并指导监督其进行整改。

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单位,不参加评卫生先进活动;已获得卫生先进单位的,取消荣誉称号。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而招致“四害”集聚或造成“四害”孳生的,要对除“四害”监督员给予监督教育。

第十九条除“四害”监督员履行职责时,应出示证件。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印发〈**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1995〕99号)同时废止。

除“四害”工作适用本规定。各县区城镇参照执行。

第三条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商店及工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应积极宣传除“四害”知识及管理规定,增强人民群众除“四害”意识,树立“人人除‘四害’、家家讲卫生”的社会新风尚。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均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

第五条本规定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易招致和孳生“四害”的行业和场所,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养护及废弃物处理中,应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繁殖。

第七条各单位、居民住户应采取多种措施消灭老鼠。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鼠密度标准:

(一)夹日法测定低于1%;

(二)粉迹法测定低于3%;

(三)鼠迹阳性房间低于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四)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xx米,鼠迹不超过5处。

第八条各单位、居民住户及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做好翻缸倒罐、平整洼地、疏通阴沟等工作,严格控制所辖范围内的蚊子孳生场所。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蚊虫密度标准:

(一)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三)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第九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厕所、垃圾箱及废弃物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消灭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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